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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爱情故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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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偏过头来,朝我一笑,投以我一个肯定坚毅的眼神。
  1987年,我离开学校,脱下白色学生服,穿上草绿服,青涩地学习当个预官少尉。
  那一年,台湾解严。
  第八章
  独倚危楼风细细
  望极春愁 黯黯生天际
  草色烟光残照里 无人会得凭栏意
  也拟疏狂图一醉
  对酒当歌 强乐还无味
  衣带渐宽终不悔
  为伊消得人憔悴
  ——柳永·蝶恋花
  随着毕业,入伍,一切彷佛快速地不知令人思考下一步要做什么,该做什么,一片慌忙混乱后,我已经开始学习馒头早餐加跑步答数的日子了。而兰,毕业后就在台北一家小公司上班。说也好笑,我下部队的地方是嘉义某个步兵师,她的故乡;而她却呆在我的故乡——台北上班。两个人的距离,超过了三百公里。
  有人说:“恋爱的距离,最好不要超过一百公里。因为感情的热度,与距离的n次方成反比,n是恋人个性、情感强度、以及有心程度的函数”。时空的距离却会使感情变质,听了太多太多兵变的故事,面对自己感情时,除了祈望,就是尽其在我吧!?
  当兵最大的苦,其实不是来自体能上的操劳,而是来自内心的苦闷。一个预官少尉参谋,在职业军人的眼中看来,是不配与他们为伍的。我尝试着以他们的语言,他们的思维方式,去揣摩解析一些军中事务的种种。慢慢地,我这个菜鸟预官倒是稍微打进了他们的圈子。白天写写公文,做些杂事,晚上晚点名后跟他们喝喝小酒,听他们吐吐苦水,有关升迁什么的。莒光日看电视,边克服瞌睡虫的骚扰,边看他们大骂民进党(那时叫x进党或是冥进党),然后等着中午加菜。跟其他人,除了几个同期预官,实在没什么内心话好聊的,不外乎骂骂长官,劝劝酒,或暧昧地说个黄色笑话军中秘辛什么的。心中极度苦闷的我惟有把自己埋在书堆中,一有空闲就看看书,不然就是写信给她。心中像个飘荡在洋中的船,她,似乎成为感情的归向。
  晚点名后,踏着月色步行一公里到门口打电话给她,再顶着浓雾回宿舍,已经成为每日的例行公事。只是在短短三分钟通话时间,真能倾注我所有思念与情话?!怕只能上言长相忆,下言加餐饭吧!?虽是短短的问候叮咛,却是一天所有思念的总结;没有听到她的言语轻笑,彷佛感情没个落足所在,似乎只有她的言语,能带来笃定安心的入眠。
  也不是没有闹别扭的时候。时空距离带来的焦躁无力感,心中微妙的敏感妒意,往往会使我们斗嘴甚至冷战起来,但最后的结局往往是我陪着笑脸道歉了事。因为绝大部分的事端,往往源于我不由言说的不安全感与莫名其妙。即便她错,我也不忍对她苛责,因为思念的苦楚如此刺人而难以承受,纵有千错万错,抵不上绝然的冷漠。我不能忍受她因赌气而对我的决然,只有厚着脸皮赔不是,谁对谁错真的如此重要吗?谁输谁赢又当如何?我就这样让着她,爱着她,想着她的好。
  始终不能习惯于与人言不及义地闲扯打屁以及买醉寻欢的颓唐,只有把自己对她深刻的思念与疼惜倾注填满于每张信纸空间。在芒果树下读着她的信,彷佛可见她浅浅的笑意荡然纸上;在蜷曲睡袋中用力思索着她的容颜,彷佛她腼腆带点关注的眼神正恁凝眸,伴我入眠;查哨的夜,一片萧然冷瑟的营区中,似乎可闻花香,那属于她的气息。我何其有兴,结交如此深情女子,在我感情最须倚柱时,与我肯定坚毅的眼神。
  逢休假的日子,我总会搭上星期六下午5:30发的中兴号,花上三个钟头的车程,只为与她相逢。当车过中山北路,属于台北都会的风情在这华灯初上时刻展露无遗。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凋车香满路,风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台北,夜未央,属于草绿服的,军队的,流汗粗砺的记忆,似乎暂时淹没遗忘于这京华烟云中。
  她给了我份笃定,不须寻寻觅觅,在灯火阑珊处,她正凝眸迎风而立。
  而我深深知道,纵便我梦里寻她千百度,终不如一个忘我的拥抱来得真实。
  见面的时刻总是恨短,即便再尽力留伫珍惜,往往不经意间,又是归去时刻。从未要求她来车站送我。一个人离开的苦,胜过两人的依依不舍。是罢!?是罢!?送君千里又有何益!?两情若是久长时,且让相思化做梦中的灵犀相通吧!无须在歧路,儿女共沾襟。就这样,我们的情感在平平缓缓柔柔顺顺中慢慢地走了过来。
  恼人的春雨过后,便是近端午。那年夏季特别炎热,加上台湾甫自戒严的桎梏中解放了出来。沛然无御的社会力爆发出来,形成一场场集会请愿游行,社会似乎动荡于这一波波旺盛爆裂的解放禁忌运动当中。
  一个艳阳天的午后,从外头督训回来,看到几个少校围着电视,面目凝重地围观着。我好奇凑了过去,却看到一大堆老农民戴着斗笠绑着布条,集体坐在台北火车站前的忠孝西路上;远方则是层层警方部署的铁丝网及镇暴部队。镜头所带处,棍棒石块齐飞,示威群众与警察终于起了激烈冲突。常在电视上看到韩国学生的示威运动景象,在台北街头重演。我熟悉的故乡,台北街头,已经沦为一片杀伐喋血所在。我看到镇暴警察拿着棍棒猛揍“暴民”,我看到一个个流血满面的血腥镜头。在我不忍再看的间儿,一位少校开口说话了:
  “他妈的!!……只要给我一个战车营,我就把这些暴徒全给毙了!!”
  我突然感到一阵寒意自心中生起。
  我不明白什么原因让朴实诚恳的农民变为走上街头的暴力群众?我不明白何以我们的警察我们的百姓会演变为在街头的喋血追杀?我也不明白这些问题的背后,原来是四十年来压抑隐忍的结构性问题。
  我只知道,不该以暴制暴,以血还血,来对付同活在这片土地的人们,无论你的理由有多冠冕堂皇。
  我深深思索着政权,压迫,革命,与结构犯罪暴行的种种,却越想越混乱,茫然,无知,害怕……
  我感到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不安焦虑气氛,彷佛现有的一切即将沦亡不见,而自己所能抓住掌控的,竟是如此稀少可怜。
  那是五二○事件。台湾第一次爆发的大规模街头请愿暴力事件,也是台湾政治走向成熟自立所历经的一次大阵痛。
  而我,只是个苍白无力的小少尉,数着我的馒头,心中牵挂着的,只是与她的种种情事。街头暴力事件的冲突,终究只是他人之血,除了报上有限的报导及莒光日口径一致的谴责外,自己所站的时空彷佛独立于外,无从了解真相甚至参与。我不知道,就是这样一场场冲突暴力,流血抗争,经由探索与学习,使台湾慢慢走了过来,一如学步的婴儿,在血的教训与洗礼下,艰苦但有信心地走出桎梏,迎向九○年代。
  我更不知道,台湾社会至此冲突将息,趋于和缓;
  而我感情的风暴与冲突,才要展开。
  第九章
  我从春天走来 你在秋天说要分开
  说好不为你忧伤 但心情怎会无恙
  为何总是这样 在我心中深藏着你
  想要问你想不想 陪我到地老天荒
  如果爱情这样忧伤 为何不让我分享
  日夜都问你也不回答 怎么你会变这样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 像你说过的那样的爱我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
  像我这样为爱痴狂 到底你会怎么想
  ——…陈升·为爱痴狂
  秋去冬来。跟兰的感情很稳定的维系成长着。这种细水长流型的恋情是一种幸福。因为感情生活有了重心,有了笃定;飘泊的心可以暂时安顿下来,所以我埋首于书本,希望退伍后能重回学校,一圆专科生普遍会有的大学梦。
  爱情的鼓励,幸运,加上无数夜的苦读,我于当兵期间通过了高考。因此我得以利用同等学历报考研究所。若说要感谢的话,我要感谢兰给我的坚贞恋情,使我免除被兵变的心理威胁,全心全意为退伍后的日子做打算。
  1989年,大陆发生六四事件。所谓的国家的、体制的、政权的暴力赤裸裸的施行在人民身上的镜头在媒体上重演着,挑衅着我们的良知与感官。在这样全岛弥漫着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氛下,我退伍,考上研究所,并进入新竹的T大就读。而兰,换到另外一间大公司过着上班族的日子。
  就这样,因为学业的缘故,暂时按捺下与她共赴红毯那一端的冲动。反正我俩觉得一切都是可以掌握的,等学业告一段落,再结婚不迟,她会等我,我会等她,这是默契,不用多说。
  若说故事到此告一段落,也许是个最好的结局。
  但是,生命中偏偏会有许多转弯,有的是令你惊喜的转折;有的则是令你神伤的变卦。正因为生命中充满了种种不确定性,你才会惊讶发现,自己能掌握控制的,竟是如此稀少可怜。
  话说回来,也不能将一切全然不负责任的归因于命运。你走的人生历程,你做的选择。人生是一个处处你要makechoice的过程,在每个关节上如果你作了一个不同的选择,你往后的生命或许就是个全然不同的故事了!!遗憾或幸运的是,我们永远不知到自己做的这个选择对不对?有没有更好的路走?影响的层面有多大?
  正是因为生命不能重来,每个人的生命才是个独特的存在。正因每个人做的选择不同,所以展开不同的人生。
  如果说兰是我生命中的特瑞莎,使我这个自命风流的汤玛斯收敛起自己的滥情,专注于单纯的喜悦与满足。接着,在T大的两年,我碰到了生命中第二个对我意义重大的女人。
  她是莉,我生命中的莎宾娜。
  莉是和兰完全不同典型的女孩。兰个性沈稳理性,甚至带点酷;莉则活泼热情,柔情似水。兰认真笃实;莉则才气洋溢。兰远在台北;莉则近在身边。她们之间有太多太多不同,让我无从比较选择起。她们之间的交集,大概是同时与我陷入了情感的漩涡吧!?
  自己审视这段故事,犹会自责怨叹起自己的滥情薄幸。自己也说不上来何以能辜负兰对自己的一番信任与托付,容许自己陷入情狱当中。自己也说不上来何以自己要去背弃这与她订下的神圣的盟约,容许第三者的介入。
  是不再喜欢兰了?不是,绝对不是!!我仍深爱着她的。是莉比兰好?也不是!我说过,她们是不同典型的女子。是因为读书生活无聊?受不住外界诱惑?是自己太滥情?或许吧!?
  是身不坚,可恶如贼,既知如此,何以放荡!?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爱情诚然没有谁输谁赢,没有是非对错,但却有背弃可言。
  跟兰有太多共同回忆与过往,她的坚贞痴情,在在使我感激心动,这份平稳但甘甜的恋情我无法割舍。但莉对我的痴心一片又使我重尝初恋的喜乐,对日子又惊又喜的期盼与希望,又在在使我痴迷不已。
  我像个走钢索的人,偏向一方即掉入万丈深渊。我更像个玩火的人,为绚丽夺目的火光所吸引诱惑;却又受烈焰焚身的威胁与恐怖。
  你当然可以骂我是脚踏两条船的薄情郎。我早说过,我不是痴心汉,只是花心为兰所降服收敛,并不是就此打住。莉的出现使那颗花心又蠢蠢欲动起来,我想尝试另一种恋爱的可能性。
  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什么是轻?什么是重?兰比较重,抑或是莉?
  我不知道,也无从抉择。我只是一个优柔寡断又滥情无比的可怜虫,一恁自己被解放的心到处奔窜飘荡,无从止歇;我只是春日裘飞蝶舞的无情薄幸,恁自己的有心无意辜负多少花儿垂青。
  兰花高贵,茉莉芬芳,遗憾的是,我仅能取一。
  梁祝协奏曲在耳边响起,我忽幻做彩蝶,再次飞舞于那个多情多伤的春日过后,那永远令我心醉神驰却又不忍回首的时光。
  台北爱情故事,在台北新竹间上演。
  第十章
  斗草阶前初见 穿针楼上曾逢 罗裙香露玉钗风
  靓妆眉沁绿 羞脸粉生红
  流水便随春远 行云终与谁同 酒醒长恨锦屏空
  ——晏小山·临江仙
  故事的发生,还是要从这部电影说起吧!?
  那是一个春日的傍晚,夏日的脚步近了,凤凰花将开未开,倒是晚春的杜鹃遭春雨打落一地,恨西园,落红难缀。因为忙着写个程式,错过了实验室开饭时间,只得自己踱着去吃饭。饭毕看看海报墙,才知道今天大礼堂放映,小说的改编电影。虽然程式还没写完,实在难忍这部电影的诱惑,很想看看导演透过影像的处理跟自己对小说理解与诠释的差别,遂买了票入场。
  由于接近开演时间,好位子全没了,只好坐最后一排。位置旁边有一件薄外套,还有本淡绿色笔记本。一向对占位子的举动颇不以为然,好在自己抢到了个位置,也就算了。不久,电影开演,约莫演了十分钟,一位女子,一头青丝及肩微卷,腼腆的向我借过。我不耐烦地望望她,敛起双腿,她侧着身子挨进来,坐下,竟是那件占位子外套的主人。我不理她,继续看着电影。电影带出汤玛斯还有特瑞莎的邂逅,接着莎宾娜出场……。我专注于电影的情节起伏,全然为这故事的内涵深深感动着。
  突然之间,一股淡淡好像茉莉花香的味道飘了过来。微微分散了我看电影的集中。觅着香味的来源,应是临座的这位女子吧!?我稍稍分神,以眼角余光捕捉她的脸庞,由于灯光太暗,实在看不清长相,只是一对黑色的眸子反射着电影的光芒,目光似乎有点熟悉。电影继续上映,动人的影像与她淡淡的茉莉花香相互辉映,又似在竞争着,使我再难定下心来看电影。
  随着汤玛斯为特瑞莎重返布拉格,受排挤迫害,被迫到乡下隐居。莎宾娜接到他们夫妇车祸的死讯。镜头倒回汤玛斯夫妇在小酒馆跳舞,喝酒,上楼……此刻他们终于明了想要追求及逃避的是什么?生命的爱情的轻或重,原来只是如此单纯,说不可承受,是因为要逃避,此时,轻已变重;若努力去承担接受生命必有的严厉考验,重不复为重,因为有与你心灵相通的爱人与你共同承担着。电影最后以他们夫妇开着车,在车上笑谈风生,然后前方大雾……车驶入雾中,镜头淡出。好美的结局,不像走向生命的终点,倒似迎向相知相守的新生。
  刚才的分心再为镜头拉回。The End的字幕升起,灯光大亮,人群开始流动。我犹自坐在位置上,尝试去回味一下刚才观影的感动。如果我是汤玛斯,至少以前是的,兰该是我的特瑞莎吧!?个性,感觉竟是如此相同,理性、沈稳、执着所爱。我当回报她什么?怕只是小酒馆中那种平实温暖的人生吧!?那我生命中的莎宾娜呢?
  正胡思乱想间,发现人都快走光了。急忙站了起来,一方面懊悔忘了看隔壁座这女孩一眼,眼光一瞥,却发现她的小笔记本落在地上。我捡了起来,她芳踪渺渺,如何还她呢?将笔记本放进口袋中,走出大礼堂。
  沿着湖边小径走回实验室,却闻到刚刚熟习的一阵香味,原来是笔记本发出。再闻此香,心头起了股异样情愫。回到实验室,打开笔记本扉页,清秀的字迹写着
  “T大人社院xx所张晓莉”
  晓莉,晓莉……清晓的茉莉,与这芳香多相称的名字!?我有点莞尔,翻开笔记本。
  笔记本记满了许多札记,我不敢细看,翻到最后一页,竟有她的分机号码。嗯,这就好办了,打电话给她就行了。正沈思间,老板却把我找去讨论事情。跟老板脱课完,走出办公室,上楼写程式,却忘记打电话给她。写了一个半钟头程式,下楼,已近十二点,看到躺在桌上的淡绿色笔记本,才想起这事情。取了笔记本,打电话给她,拨了两次才拨通。
  “喂~~你好,请问有没有一位叫张晓莉的?”,接电话是个女生。
  “嗯~~我就是。请问您是?”,声音还满好听的,是她的声音吗?!
  “Oh……是这样的,我在大礼堂捡到了你的笔记本,是淡绿色皮的对不对,想要还你。”
  “真的!!我找了一晚说!”,话筒传来她又惊又喜的声音。
  “嗯……现在太晚了,明天我们约个地方我还给你好不好?”
  “好啊!!我还要谢谢你呢!……这本笔记对我很重要!”,她快乐地说着。
  “好……那我们约在哪儿比较方便?”
  “mm……明天我早上都有课,不知道您方不方便,下午2:00约在水木咖啡厅好不好?”
  “好呀!”,我爽快地答着。
  “不过我如何认出你来?总不能叫你站在门口吧!?”
  “这个呀~~我会先到,挑个靠窗的位置坐。我身高约175公分,穿Giordano的绿色T恤,蓝色破牛仔裤,我长的……嗯……应该算斯文吧!?带副金边眼镜”
  “嗯……我想我该认得出来的。”
  “Oh……我还会把你的笔记本摆桌上。我等人时有看书的习惯,你看到有个家伙看着一本厚厚的的大概就是我了,呵~~”
  “好的,我知道了。那明天见喽!!谢谢你,今晚我可以安心睡觉了。”
  挂上电话,突然想起,读了好久的不就正是汤玛斯第一次遇到特瑞莎,她占了汤玛斯位子在读着的书吗?他们相遇时背景音乐是贝多芬的音乐,明天,该不会也这么巧吧!?
  回到宿舍沐浴更衣。上床,竟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索性爬了起来,打开桌灯,抽出了她的笔记本随便翻翻。
  我似窥探她秘密似的读着她的娟秀笔迹。是本日记式的笔记本,巨细弥遗地记载着她的一些阅读,看电影心得,以及一些心情记事。没想到她看过的几部电影的感想跟我如此接近,嗯,明天有话题可以聊了。心中不自主地设计着明日见面的种种细节。翻到后面有许多男生电话,哇~~,交游还满广阔的。我想起以前自己的那本,原来女生也有这种东东。
  翻到第一页开始读起来。心中窥探他人秘密的罪恶感逐渐模糊;我只是好奇呀!想知道她是个怎么样的人嘛!!为自己编了理由,理直气壮的翻下去。看着看着,竟然随着她记事与心情的高低起伏,自己的心情也被她牵引着。一个颇有才气,多愁善感,却老是为情所困的女子,不知道自己的真爱在何方,寻寻觅觅却一再被伤害着。她的轮廓在心中慢慢勾勒出来,彷佛我曾陪她走过这段岁月。看着看着,许久已为写程式看论文所塞满填充,再难感动的心灵,竟有一丝感伤与不舍。
  心中对她起了份同情与疼惜,一股奇异的情愫在心中酝酿纠结着。她,是个怎么样的女子呢?抬头一看,看到兰的照片对我颔首而笑着。不行,不可如此。不是拈花惹草的时节!!决定明天把笔记本还她,就算完结了事。就是这样,她掉了,我拾起还她,如同任何一个路人会做的事。我的错,错在偷窥她记事本的秘密吧!?
  不行!明天拿去还她,当作没偷翻过,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也不要跟她多说什么,不要自找麻烦。还她就走人,不要给她也不要跟她要电话住址,连姓名也不给!!
  决定完毕,心中感到一阵放松,刚才的压迫与张力似乎已经消除。上床,试着入睡,却翻来覆去又无法入眠。心中所想的尽是她所写的种种,少女最私密的情事。我又坐了起来,翻身下床,拿出笔记本,把她的名字电话抄了下来。
  阖上那本笔记本时,却瞥到尾页写着一句奇怪的外文句子,还有中文注释:
  “Esmusssein!!(必得如此)”
  是书中的句子!!
  第十一章
  中午草草吃过午饭,回宿舍洗了个澡,换上衣服。对着镜子吹起头发,镜中的自己竟吹起口哨,面溢期待之情。只是个普通会面,把拾得的东西还给失主,就只是这样,至多她请我喝喝咖啡,为什么心中却有一份期待发生什么的期望?
  不该是这样的。 只是个普通会面,连约会都谈不上。就是不知道自己的心中为何会升起这股奇怪的欲念。是因为跟兰太久没见面(她常出差),对生活单调乏味所生的一种自然反应!?
  是会发生什么吧!?
  不会!不会!!绝对不会!!讶于自己心中所生的丑恶念头。
  “还了东西就走人!!”,我对着镜中的自己,以一种令自己信服的口气说着。
  我像个即将跳出壕沟向敌人冲锋的士兵,心中感到一阵害怕与期待,却又不知期待跟害怕什么?更不知……敌人是谁!?
  从床头抓起,再照照镜子,给了自己一个酷酷的笑容。我,赴约去了。
  到了水木咖啡厅,因为中午的缘故,只有小猫两三支。我探头探脑搜索着她,没看到,就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翻开开始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咖啡浓郁的香味,背景音乐是Mozart的小夜曲,还好不是贝多芬,我心中暗暗说着。随着约定时间的逼近,我的心跳越来越快,汗早已凝结在额头上。
  怎么会这样?是太久没跟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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