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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斯-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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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出一张人脸的那几行读给莫瑞斯听。诗使莫瑞斯感到厌烦,但是快要读完的时候,他大声问:“是谁的脸?”
  “神的,这不是很明显的事吗?”
  “然而那诗不是假托幻梦来写的吗?”
  霍尔这家伙头脑糊涂,德拉姆并不想弄懂他这句话的含义。他更无从知晓莫瑞斯正在想着自己在公学时期曾做过的那场梦的事,以及告诉他“这是你的朋友”的那个声音。
  “但丁没说过那是梦,他宁愿把它说成是醒悟。”
  “那么你认为浮想联翩是天经地义的?”
  “信仰一向是天经地义的,”德拉姆边回答边把那本书放回去,“它是天经地义的,又是一贯正确的。每一个人都在心灵的某处有着某种信仰,他可以为之献出生命。不过,这会不会是你的父母和监护教给你的呢?倘若有信仰的话,是否应该成为你本人的肉身与灵魂的一部分呢?你得向我证实你是有信仰的。别再现趸现卖.耶稣赎罪’或‘三位一体’了。”
  “我已经放弃三位一体了。”
  “还有耶稣赎罪呢。”
  “你太苛刻了,”莫瑞斯说,“我一向知道自己的脑筋迟钝,从来就是如此。里斯利那帮人对你更合适,你最好跟他们谈。”
  德拉姆面泛尴尬的神色。他终于感到窘困,无言以对了,于是听任莫瑞斯萎靡不振地溜走。第二天,他们照平素那样见了面。他们二人昨天并没有拌嘴,只是面前猛地出现了个陡坡。攀上坡顶后,他们走得更快了。他们又讨论起神学来,莫瑞斯为耶稣赎罪进行辩护。他败在德拉姆手下。他认识到自己对基督的存在以及基督的善良产生不了真实的感觉。倘若果真有基督这么个人,他实在感到抱歉。他对基督教的厌恶与日俱增,越来越深。不出十天,他就决定不再领圣餐了。三个星期之内,凡是他敢于溜号儿的礼拜仪式,他一概不参加了。他的变化快得让德拉姆感到困惑。他们两个人都有困惑之感。莫瑞斯尽管败下阵来,放弃了他所有的见解,却尝到一种奇妙的陶醉感。他认为自己实际上是赢了,正持续着上学期打响的战斗。
  如今德拉姆已经不再对他感到厌烦了。德拉姆已经离不开他了,任何时候都能发现德拉姆在莫瑞斯屋里蜷做一团,不停地想跟他争辩。这太不像德拉姆的为人了。德拉姆一向是矜持的,不是个辩论家。他反驳莫瑞斯的见解的借口是:“那是无稽之谈,霍尔。这里的其他任何人都具有作为绅士的信仰。”这是完全真实的?在他这种新姿态和他对传统信仰发动的攻击的后面,没有其他的什么了吗?莫瑞斯觉得其中有点儿什么。表面上他退却了,却认为自己失掉信仰这个棋子还是很合算的,因为为了得到它,德拉姆袒露了心迹。
  这个学期即将结束的时候,他们接触到一个更敏感的问题。他们两个人正在上学监的翻译课,有个学生小声把希腊文口译成英文。康沃利斯先生却用低沉平稳的声调说:“省略。这一段涉及希腊人那难以启齿的罪恶。(译注:指同性爱。)”德拉姆事后说,此人虚伪,应予开除教职。
  莫瑞斯笑了。
  “我认为这正是纯粹的学术研究的核心问题。希腊人,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希腊人都有那样一种倾向。把它省略了,就等于省略了雅典社会的主流。”
  “是这样的吗?”
  “你读过《会饮篇》(译注:《会饮篇》是古希腊客观唯心主义哲学家柏拉图(前427一前347)的作品,用对话形式写理想的爱与绝对的美。)吗?”
  莫瑞斯没读过。他不曾补充说,自己倒是探索过马提雅尔。
  “书里面都是这方面内容——当然不宜给孩子看,可你应该读。这次的假期里就读吧。”
  当时没再说下去,然而从此他有权谈另一个问题了,而那个话题是他跟任何人之间都从未涉及过的。他不曾想过竟能谈这种事。当德拉姆在阳光照耀下的院子里谈及此事时,他接触到了一股自由的气息。
  莫瑞斯回家后,总是念叨德拉姆,直到全家人都把他有个朋友的事铭刻在心中。艾达想象着他或许是一位德拉姆小姐的哥哥,不过,她记得那位小姐是独生女。霍尔太太则把德拉姆和一位姓坎伯兰(译注:德拉姆是英格兰东北部一郡。坎伯兰是英格兰西北部一郡。)的大学教师混淆起来了。莫瑞斯深受伤害。受伤害的强烈感情激起了另一种感情。心灵深处,他对家中的女眷感到不快。迄今他和她们的关系虽然平凡却是稳定的。但是无论谁竟然把对他来说比全世界还重要的友人的姓名搞错,在他看来简直是不可饶恕的。一切东西的主要内容都被家庭生活抽掉了。
  他的无神论也遭到同样的下场。任何人都没像他所料想的那样把他的话当真。凭借年轻人的任性,他将母亲拉到一边,说他今后也尊重母亲和妹妹们的宗教偏见,然而他本人的良心再也不容许他进教堂了。她说,这真是天大的不幸。
  “最亲爱的妈妈,我知道这会让您心烦意乱。我天生就是这样一个人,您说服不了我。”
  “你那可怜的爸爸一向是进教堂的。”
  “我不是我爸爸。”
  “莫瑞,莫瑞,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
  “喏,哥哥确实不是爸爸,”吉蒂照例出言不逊,“一点儿不假。妈妈,您过来吧。”
  “吉蒂,亲爱的,你呀,”霍尔太太大声说。她感到应该对儿子的言论表示不以为然,却又不愿意跟他摊牌。“我们在谈一个深奥的问题。而且你也完全错了,因为莫瑞斯简直就像是他爸爸,巴里大夫这么说过。”
  “喏,巴里大夫本人也不进教堂呀。”莫瑞斯说。这一家人说话一向是东拉西扯,他也受了影响。
  “他是一位无比聪明的绅士。”霍尔太太斩钉截铁地说,“巴里太太也一样。”
  母亲的口误使艾达和吉蒂笑得前仰后合。一想到巴里太太居然成了一位绅士,她们就笑个不停,莫瑞斯的无神论被抛到脑后了。在星期日,复活节这一天,他没有领圣餐。他原以为会像德拉姆那样会引起一番争吵,然而任何人都没有理会,因为在郊外,人们对基督教已经不再重视了。这令他反感透了,他用新的眼光看待社会。世人道貌岸然,看上去能体贴旁人的感情,难道骨子里竟对什么都漠不关心吗?
  他经常给德拉姆写信——一封封长信,试图细腻地表达感情的荫翳。德拉姆把这看得无足轻重,而且坦诚相告。德拉姆的回信也一样冗长。莫瑞斯总是随身携带着它们,每次换衣服就把它们移到另一件衣服的兜里。睡觉时,甚至用别针别在睡衣上。半夜里醒来,他抚摸它们,留心观察着在街灯映照下的天花板上的投影,并想起自己还是个小男孩时,曾经多么害怕过。
  还发生了一件关于格拉迪斯·奥尔科特小姐的事情。
  奥尔科特小姐是他们家不常来往的客人中的一个。在一家水疗旅馆里,她曾对霍尔太太和艾达照顾得无微不至,因此应邀而来。她是个妩媚的姑娘,至少女人们都这么说。男客们则对这家的儿子说,他是个幸运儿。他笑了,他们笑了。起初,莫瑞斯没把她看在眼里、自此对她献起殷勤来了。
  莫瑞斯本人没有意识到,他已成为一个英俊的青年。大量的体育锻炼使得他不再那么笨手笨脚了。身体很重,但动作敏捷,面部好像也随着变得线条优美。霍尔太太把这归功于他嘴唇上面那一簇小胡子。“莫瑞斯的小胡子可以造就他。”她这句评语比她所意识到的要深刻。那一小道黑线确实使他脸上的表情富于魅力,从而他微笑的时候牙齿就很显眼了。莫瑞斯还很会穿衣服,在德拉姆的劝告下,即使在星期天他也一直穿法兰绒长裤。
  他朝着奥尔科特小姐微笑——好像应该这么做,她以笑脸相迎。他用体力为她效劳,让她坐在他那辆簇新的摩托车挎斗里,带她出去兜风。他伸开四肢,躺在她脚下。他发现她抽烟.就说服她跟他一起留在饭厅里。只剩他们两个人后,他要她凝视他的眼睛。蓝色水雾颤动着,一缕一缕的,融化成一堵堵墙壁,莫瑞斯也随着浮想联翩。新鲜空气从一扇打开的窗户飘进来,一切突然都消失了。他看出她是满意的。他的母亲、妹妹们以及仆人们,也被激起极大的好奇心。他打定主意继续做下去。
  紧接着就失败了。莫瑞斯恭维她说,她的一头秀发非常好等等。她试图制止他,然而他不敏感,不知道自己惹恼了她。他在书中读到过,女孩总是假装制止那些向她们说奉承话的男人。他缠住她。最后一天,她托辞不肯坐进他那辆摩托车的挎斗.,于是他扮演了盛气凌人的大男子汉角色。奥尔科特小姐是来做客的,只好跟着他去兜风。他把她带到他认为富于浪漫色彩的风景区,用双手攥住她那两只小小的手。
  奥尔科特小姐并不反对自己的手被攥住。别的男人也这么做过,只要莫瑞斯懂得该怎样做,她是不会感到不满的。但是她觉得有些不正常,他的触摸使她反感,那种感觉像是来自于尸体的。她跳起来喊道:“霍尔先生,别这么愚蠢。我的意思是说,别这么傻。我不是为了让你做出更傻的事才这么说的。”
  “奥尔科特小姐——格拉迪斯——我宁肯死掉,也不愿意得罪你——”小伙子低声吼叫,他打算继续跟她周旋。
  “我得乘火车回去。”她边抽泣边说,“我非坐火车不可,请原谅。”她比他先到了家,撒了个适当的小谎,头痛啦,眼睛里进了沙子啦。然而他的家人觉察到出了什么问题。
  除了这段插曲,假期过得挺愉快。莫瑞斯读了些书,与其说是在导师的指教下,不如说是接受了德拉姆的建议。他确信自己已长大成人,为了证实这一点,他做了一两件事。他鼓动母亲将多年来使全家人的户外活动陷于瘫痪状态的豪厄尔夫妇解雇,并把马车换成小轿车。每一个人都心悦诚服,包括豪厄尔夫妇。他还拜访了父亲的一位老搭档。莫瑞斯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点儿从事商业的才能以及一笔钱。于是莫瑞斯决定从剑桥毕业后,就作为一名不持有股东资格的社员进入希尔与霍尔证券交易公司。他将迈入英国为他准备的、非常适合他的领域。
  上学期莫瑞斯曾在精神方面达到非同凡响的水平,然而假期又把他拖回到公学学生的程度。他没那么机敏了,重新按照他认为人们所期待的那样来行动——对于未被赋予想象力的人而言,这是危险的。他的精神并未处于完全的阴暗中,云影经常从上面掠过。奥尔科特小姐的事已成为过去,把他引到她身边的那种虚伪仍然存在。他的家族是发生这件事的主要缘由。这一次,他不得不认识到她们比他强大,对他有难以估量的影响力。跟她们相处三周,他的思路没有了条理,感情变得脆弱。看上去每一件事都取得了胜利,从整体来看却一败涂地。他回到学校时,不论考虑问题还是谈吐都跟他的母亲或艾达如出一辙。
  德拉姆返校之前,莫瑞斯不曾意识到自己退化了。德拉姆因身体不好,迟几天才回来。当他那张比平时更显苍白的脸出现在门口朝屋里看时。一阵绝望袭上莫瑞斯的心头。他试图想起他们二人上学期曾伫立过的地方,为了继续开展战斗找线索。他感到自己已经懒惰了,害怕采取行动。他的精神世界的最坏的部分浮到表面上来了,怂恿他宁可得到慰藉,也不愿意寻求快乐。
  “喂,老兄!”他局促不安地说。
  德拉姆一声不响地溜进来了。
  “你怎么啦?”
  “没怎么。”莫瑞斯说罢,明白了自己业已失掉线索。在上学期,他是了解德拉姆为什么默默地走进来的。
  “先坐下来吧。”
  德拉姆找了个莫瑞斯伸手够不着的角落,在地板上坐下来。已经到了黄昏时分,五月这个学期的声音,剑桥景色里的花香,从窗户飘进来对莫瑞斯说:“你不配做我们当中的一员。”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已死掉四分之三,在剑桥是个异邦人,是步人雅典的一个乡下人。他没有资格跟这样一个友人待在一起。
  “喂,德拉姆……”
  德拉姆凑近了他。莫瑞斯伸出一只手,感觉出德拉姆将头靠在他的胳膊上。他忘记自己想说什么来着。声音和花香悄声说:“你是我们当中的一个,我们朝气蓬勃。”他无比温柔地抚摩德拉姆的头发,犹如爱抚德拉姆的头脑一般,将自己的手指插到德拉姆的头发之间。
  “喂,德拉姆,你一直都好吗?”
  “你呢?”
  “不好。”
  “你在信里说你很好。”
  “一点儿都不好。”
  他的嗓音流露出的真情使他浑身发颤。“假期过得糟透了,而我自己居然没察觉。”莫瑞斯想知道自己究竟能领悟多少呢。他确信雾又会降下来,于是闷闷不乐地叹了口气,将德拉姆的脑袋拉到他的膝头,就好像那是个法宝,可以使他明智地活下去似的。德拉姆的头一动不动地待在那儿。莫瑞斯发现了表达柔情的一种新方式一不断地从德拉姆的鬓角抚摸到喉咙。接着,他将双手挪开,耷拉在身体两侧,坐在那儿叹气。
  “霍尔。”
  莫瑞斯将视线移向德拉姆的脸。
  “你有什么心事吗?”
  莫瑞斯又爱抚一番,随后缩回手。看起来他肯定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跟那个姑娘有什么关系吗?”
  “没有。”
  “你在信上说过你喜欢她。”
  “我没喜欢过她——现在也不喜欢。”
  他爆发出几声更深的叹息。它们在他的喉咙里咯咯作响,变成呻吟声。他把头往后仰,忘记德拉姆的头压在他的膝上,忘记了德拉姆在留心观察着他那混乱的苦恼。他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嘴边满是皱纹,眼角出现了鱼尾纹。人是在得不到老天保佑的情况下,为了感受痛苦和孤独而被创造的,除此以外他什么也不理解。
  这时德拉姆伸过手来,爱抚他的头发。他们二人相互搂抱在一起。不一会儿,他们就胸挨着胸躺在那儿了,彼此把头靠在对方的肩上。然而,他们二入刚把脸蛋儿贴在一块儿,有人在院子里喊了声“霍尔”,他就答应了。只要有人喊他,他一向马上就答应。两个人都剧烈地动弹了一下,德拉姆一个箭步蹿到壁炉架跟前,用胳膊托着头。一帮蠢材乱哄哄地冲上楼梯。他们提出喝茶的要求,莫瑞斯指了指茶具在哪儿,接着就被拖进他们的谈话,几乎没理会到朋友的告辞。他告诉自己,他跟德拉姆之间谈的是一些普普通通的话,只不过是太带伤感情绪了。他做好思想准备,下次跟德拉姆见面时,要装出一副毫不在意、快快活活的样子。
  他们很快就相遇了。会餐后,莫瑞斯和五六个人结伴向剧场走去。德拉姆将他叫住了。
  “我知道你在假期里读过《会饮篇》。”他低声说。
  莫瑞斯感到不安。
  “那么,你就该明白了——用不着我再说什么。”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德拉姆已经迫不及待,尽管周围有那么多人,他那双蓝眼睛热情到极点,对莫瑞斯耳语道:“我爱你。”
  莫瑞斯感到愤慨,毛骨悚然。他那郊区居民的狭隘灵魂深深地受到震惊,大声说:“哦,别胡说!”他无法抑制自己的言行。“德拉姆,你是个英国人,我也是。不要说荒谬的话。你并没有伤害我的感情,因为我晓得你是言不由衷。然而,你要知道,这是惟一绝对被禁忌的话题。它是列在大学要览里的最严重的犯罪行为。你千万不要再说了。德拉姆!这确实是一种可鄙的非分之想……”
  但是他的朋友已经走了,一句话也没说就走掉了。德拉姆飞也似地跑过院子,穿过春天的喧哗,传来了他那间屋的外门“砰”地关上的响声。
  像莫瑞斯这样本性迟钝的人,看上去感觉不灵敏,因为任何事物他都需要花费时间去感受。这样的性子有一种本能,装作好事坏事均未发生的样子,以抗拒侵犯者。一旦被攫住,会有剧烈的感觉,恋爱使这种性子迸发出的激情格外强烈。假以时日,它有能力进入忘我的境界,并传授旁人这样的特性。假以时日,它能堕入地狱的无底深渊。就这样,莫瑞斯的苦恼是从些微的懊悔开始的。失眠的夜晚与孤寂的白昼必然加剧这种苦恼,以致使他陷入狂乱状态,不断受折磨。这种苦恼侵入内心深处,最后触及肉身与灵魂的根源——也就是他曾在昏睡中训练自己予以埋没的那个“我”。终于有所领悟,力量倍增,成长为超人。一个个新世界在他的内部瓦解了,废墟堆积如山,他这才发现自己所失掉的是什么样的狂喜,是什么样的心灵交流。
  这之后,他们足足有两天没交谈,德拉姆希望越长越好。如今他们所交往的大多是共同的朋友,所以两个人相会是在所难免的。德拉姆了解这一点,就给莫瑞斯写了封冷冰冰的短笺,提出倘若他们的举止让人觉得什么事都不曾发生,对大家都有好处。他补充道:“假若你不向任何人谈起我那恶劣的病态言行,我将感激不尽。我确信你会以听到我的自白时的那种明智态度这么做的。”莫瑞斯没有写回信。起初他把这封短笺与假期中收到的那一摞信放在一起,随后将它们一古脑儿烧掉了。
  莫瑞斯以为这是苦恼的顶点,然而现世的任何一种真正的苦难才刚刚开始。他们仍得见面。第二天下午打网球的时候,他们发现二人均被列在参加比赛的四个人当中,于是痛苦得难以忍受。莫瑞斯几乎站不住,也不能看了。当他接德拉姆的大力发球时,震得胳膊发麻。后来他们被安排成球场上的搭档。有一次他们的身体相撞了,德拉姆退缩了一下,然而成功地照老样子笑了笑。
  此外,德拉姆被认为为了方便起见,应该坐在莫瑞斯那辆摩托车的挎斗里返回学院。德拉姆二话不说就坐进去了。莫瑞斯已经两宿没睡觉了,头昏眼花地驾驶摩托车,转入小巷,用全速急驰而去。前方有一辆满载妇女的四轮运货马车。他径直朝她们猛冲,她们尖声喊叫。他来个急刹车,及时避免了一场惨祸。德拉姆一言未发。正如他在短笺中所表示的,而今他只有当着旁人的面才跟莫瑞斯说话,其他一切交往都得结束。
  那天晚上莫瑞斯像往常一样上了床。然而他的头刚一挨枕头,就泪如泉涌。他感到震惊,一个男人在哭!费瑟斯顿豪可能会听见。他用被单抑制着哭泣,并且又踢又跳。他把脑袋往墙上撞,陶器被震碎了。不知是什么人,沿着楼梯走了上来。他立即安静下来,脚步声消失后,也没再出声音。他点燃一支蜡烛,惊讶地看着自己那件撕破了的睡衣和发颤的四肢。他继续哭下去,因为抑制不住。但是倾向于自杀的那一瞬间已经过去了,他把床重新铺了铺,躺下来。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工友正在清理杯盘的碎片。莫瑞斯觉得太奇怪了,连工友都受了牵连。他想知道这位工友是否觉察到了什么,随后又入睡了。第二次醒来,发现地板上有几封信。一封是他的外祖父——格雷斯老先生写来的,谈及当他成年之际举办宴会一事。另一封是学监的妻子邀请他共进午餐(“德拉姆先生也来,所以你用不着害臊。”)。还有一封信是艾达写的,提到了格拉迪斯·奥尔科特小姐。接着,他又进入了梦乡。
  并不是人人都会发疯。但是就莫瑞斯而言,疯狂的霹雳将乌云驱散了。他以为风暴是三天之内酝酿成的,其实已经酝酿了六年之久。它是在任何肉眼都无法看穿的生命的晦暗中孕育出来的,环境使它膨胀。它爆裂了,他却没有死掉。四周充满了白昼的灿烂光辉,他站在朝青春期投下阴影的山脉上,他明白了。
  这一天,绝大部分时间他都睁大眼睛坐着,仿佛在俯瞰自己撇下的那个幽谷。如今一切都洞若观火。原来他是在虚伪中生活过来的。他称之为“靠虚伪喂大的”。然而虚伪是少年时代的天然养料,他曾狼吞虎咽过。他首先打定主意今后要谨小慎微。从此他将正正经经地做人,并非因为这样一来会对什么人有好处,而是为了能光明正大地行事。再也不要那么欺骗自己了,既然惟一能够吸引他的是同性人,他就别装出一副对女性有兴趣的样子了——对他来说,这可是个考验。他爱的是男人,一向如此。他希望拥抱男性。将自己的人生跟他们的打成一片。如今已失掉那个曾经回报他那份眷爱的男子,他才肯承认这一点。
  出了这件事之后,莫瑞斯变成了男子汉。倘若能够对人加以评价的话,过去他不值得让任何人爱慕。他曾经是个墨守成规、心胸狭窄、背信弃义的人。他连自己都欺骗,又怎么能忠于旁人呢?现在他具有能够赠送人们的最有价值的礼品了。少年期一直流淌在身子里的理想主义与肉欲终于结合了,并孕育出爱情这个果实。或许任何人都不想得到这样的爱情,但是他不会为此感到羞愧,因为那就是“他本人”。并不单是肉体或灵魂,更不是肉体与灵魂合二为一,却是“他本人”对二者起着作用。他依然苦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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