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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情你妹起来嗨-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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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跑到这里开了家客栈,此刻,他才相信,面前的年轻人是这里土生土长的人。
    怪不得他早上跟遛狗叫巡街,这里是他的地盘,他只是带着他的狗例行巡视。
    “这么对比,你普通话说的还不错。”听了一条街的方言后,凌盛终于忍不住开口。
    “昂,我以前在B市上的大学。”宁朗随口回道。
    “哦?”凌盛轻笑,“不是家贫,上不起学吗?”
    宁朗回过头看了凌盛一眼,笑道:“那不是想让希望工程来的叔叔能够给我些援助吗?”
    凌盛简直哭笑不得,宁朗长得脸嫩,看起来就像个初入大学的新生,听他这意思,已经毕业了。这次倒真是自己看走了眼。
    “在B市上大学,怎么毕业没想着留在B市?”凌盛倒不是随口问的,在原来单位,他见过太多的还没毕业的实习生,想方设法的想要留下来,就为了能够在B市立足,他倒是有些好奇,面前这个年轻人为什么偏偏独树一帜。
    宁朗挑眉,有些疑惑:“为什么在B市上大学就一定要留在B市?生活压力大,竞争大,人活在世,做点喜欢的事情,过得轻松点不好吗?”
    凌盛倒是没想到,宁朗年纪轻轻,出口倒是有些老成,笑了笑,接道:“这到的确是,相比而来,的确是这里更加悠闲,更加适合生活。”
    两个人走走逛逛,偶尔闲聊几句,在镇中转了一大圈,最终又绕回了客栈。
    宁朗进了院门就摆了摆手,打着哈欠,牵着熊蛋往自己屋里走,“我要回去补觉了,半夜还有一家人来玩要接站的,您自便吧,有什么事儿招呼一声就成。”
    凌盛点头,看着宁朗回了房间,关上门,又重新在院里的石凳上坐了下来,自便?其实他也不知道现在要做点什么。出来散散心也只是临时起意,毕竟发生了那些事儿,即便是淡定如他,也是要好好消化一下的。
    至于到霞绍古镇来,也只是因为顺便吧。
    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凌盛突然想起来,先前还有一篇论文写到了一半,之后发生了那些事儿耽搁了,还扔在电脑里。不管以后怎么样,论文总是要写完的。
    想到这,凌盛忍不住摇了摇头,以后能怎么样呢,虽然他有些措手不及,但是,对他来说,只要他想,以后的生活总能按着他想要的方向走。
    等凌盛写完论文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他发现院子里变得格外的热闹。他站在二楼的楼梯上,看见宁朗正坐在早上的石凳上,旁边坐着昨晚他接站回来的那个小女生,正眉开眼笑的不知道说些什么,从凌盛的角度看过去,能够明显地看到那小女生通红的耳根。
    凌盛笑了笑,视线转回宁郎身上,从外形上来看,他的确是那个年纪的女生容易喜欢的类型,高高瘦瘦,白白净净,笑起来还有两个好看的酒窝,如果自己再年轻几岁,说不定也会被他吸引。
    意识到自己思维跑偏的时候,凌盛已经不知不觉地下了楼,在宁朗对面的石凳上坐了下来。看见凌盛下楼,宁朗挑了挑眉,“你在啊?还以为你出去逛了。”
    凌盛摇头,“我不喜欢人多。”
    “昂,好巧,我也是。”宁朗支着下巴趴在石桌上,整个人显得有点懒散,大概是睡醒了中午阳光暖,他换上了一件白色的连帽T恤,胸前印着凌盛不认识的卡通,整个人看起来温顺又乖巧。
    院子里不知道哪个位置连了音响,此刻在温柔又婉转地放着一首凌盛未听过的英文歌。午后的阳光照进小院之中,宁朗伸了个懒腰,面上的表情,让凌盛总有种去挠挠他下巴的冲动。
    那女生见到凌盛坐下,倒也不怯生,笑着开口打招呼:“你好,也是一个人出来玩吗?”
    凌盛点头:“你也自己?怎么不找人做个伴?”
    女生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大家都忙着弄论文,找实习,只有我忙里偷闲,想趁着没毕业时间还算多,出来逛逛。”
    “是啊,”凌盛感慨道:“工作之后,这么清闲的日子的确不多了。”
    宁朗一直半趴在桌上,不知道是在听两个人说话,还是在发呆。院门被推开的时候,他腾地弹了起来,凌盛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男生正大咧咧地站在门口。
    宁朗瞥了他一眼,又重新坐回了石凳上,“你不是要去接林子吗?怎么有时间过来了?”
    “林子说跟你好久没见了,既然你没时间见他,他就来见你了。”罗永宁说着向旁边侧了一步,一个外表清俊又带着点书生气的年轻男人站在门口,微笑着开口:“好久不见。”
    宁朗面上的表情僵了一下,慢慢地站起身,露出个笑容,慢吞吞地开口:“好久不见。”
    凌盛明显地感觉到宁朗并不如他表现的那样,对见到久别重逢的朋友感觉喜悦,因为他的笑,只是努力的在扬起唇角,连酒窝都没露出来。
    叫林子的年轻人唇畔挂着笑容,“听罗儿说你这几天有点忙,我想着从上大学之后,咱们就没怎么在一起聚过,正好我也想看看你的客栈,就过来了。”
    罗永宁在旁边抢着开口,“我从机场接了林子,陪他回家放了行李,他就非要过来看你。哎,宁朗,林子刚说你们好几年都没聚过了,你们都在B市上大学,一直都没聚?”
    宁朗的手不自觉地抓着自己的衣角,正要回答,林子抢先开了口,“我不是刚上大学就准备出国的事儿吗,后来就出国了,哪有时间跟宁朗聚啊,啊,这么说来,我这个朋友还真是……”
    宁朗扯了扯嘴角:“说这些就没意思了。这几天旅游节,客栈离不开人,本来还打算等忙过这几天再去找你,既然你过来了,今天就在这,我做东,好好聚一下。”
    林子向前走了几步,视线在那个小女生身上掠过,在凌盛身上停住,想要说话,凌盛先站了起来:“我正好要出去逛逛,就不打扰你们了,再见小老板。”
    宁朗侧头看了他一眼,还未说话,凌盛已经出了院门,那小女生看了宁朗一眼,也缓缓地起身,“那我也不打扰你们了,我正好准备去吃饭。”说完便走了。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了宁朗跟罗永宁和林子,音响里,一个男声正缓缓地唱着:“The thing never now; were you,You're gone and I won't see you anymore……”
    宁朗伸手指了指身边的石凳,“坐吧,站着说话多累。”
    罗永宁大大咧咧地走了过来,拉着林子在石凳上坐了下来,“怎么样,林子,宁朗这个客栈怎么样?哎你还记得这儿吗?咱们当初老跟宁朗到他外公家玩,没想到会被这小子改成这样。”
    林子四下里看了一圈,点头:“确实不错,宁朗还是很有想法的。”
    罗永宁看了宁朗一眼,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他有些不对,“哎,你发什么呆,我干儿子呢?”
    宁朗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屋子,“今天客人多,我把它关屋里了。”
    罗永宁起身走到屋门口,拉开屋门,熊蛋就从里面扑了出来,罗永宁高兴地把它抱在怀里,一人一狗就在院子的角落玩了起来。
    林子将视线从罗永宁身上挪了回来,看向宁朗:“你这几年好吗?我在国外一直也没机会跟你联系。”
    宁朗抬起头,看了林子一眼,“挺好的。”
    宁朗有些冷淡的语气让林子一顿,半天才继续开口:“宁朗,当年的事儿,我想跟你道个歉,我当时年纪小,不懂事,说那些话也是无心,我只是……只是太吃惊了,这些年,我一直想找机会跟你道歉,但是我怕你……”
    “够了。”宁朗站起身,“当年的事儿,我都不记得了,我希望你也能忘了。你先在这坐会,趁着现在没人,我去前面馆子叫几个外卖过来。”
    林子跟着起身,想要开口叫住宁朗,他却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第四章
    
    林子全名其实叫林子澜,但是因为小时候的罗永宁“l”“n”不分,每次念起来都很奇怪,于是,饱受嘲笑的罗永宁小盆友一拍桌子,就给人家改了名叫林子,一改就是十多年,再也没改回去。
    宁朗跟罗永宁还有林子是发小,从小一个班级,后来又读了一个初中,一个高中,是一起长大的交情。
    古镇上的每一块石砖上都有他们的脚印,他们一起去山上捉蛇,一起下河捞鱼,闯了祸,三个人一起挨骂,有了好东西,三个人一起分享。
    林子跟宁朗都是一边闯祸一边又能考全班第一的主儿,罗永宁脑子里大概没有学习那根弦儿,所以相对来说,宁朗一直觉得自己跟林子之间更多一些共同语言。
    那时候的林子,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衫,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书生气十足。出去疯玩的时候撒得了欢,安静学习的时候又认真乖巧。
    宁朗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林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就不一样了,别人青春期都会喜欢上隔壁班的班花,或者教室第一排从考第一的穿棉布裙子的小女生,只有宁朗,居然喜欢上自己的发小。
    高考之后,宁朗跟林子都考到了B市,而罗永宁因为成绩不好,被家里拿钱硬塞到了一个三本学校。不管怎么说,三个人都摇身一变,要变成大学生了,为了庆祝,就在一家小饭馆喝了个烂醉。
    罗永宁被家里的司机接走了,而晃晃悠悠的宁朗就近跟着林子去了他家。
    少年时代三个人经常睡在一张床上,早已习以为常,林子简单了洗了一把脸,就倒在床上睡着了。而宁朗,躺在林子身边,却突然变得清醒。
    大概是那晚的月色太好,也或者因为酒意上头,又或者终于摆脱了高中的束缚,开启了新的时段,宁朗忍不住想要把他跟林子的身份变得更上一步,于是,他爬了起来,低着头看着林子的脸,终究是没有忍住,低下头,吻上了他的唇。
    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人,宁朗的吻也只是印在林子的唇上,却好巧不巧的,林子在那时候醒了过来。
    那时候的宁朗,无知无畏,他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或许有些不同,但是那时候的他反而觉得标新立异更酷一点儿。他一直掩饰自己的喜欢,更多的也只是因为少年人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的羞涩而已。
    他从来没有料到,这种喜欢,在很多人眼里,是多么的不堪,让人难以接受。
    对于发小的举动,林子感觉到莫名其妙,他猛地坐起,将宁朗掀翻在地上,不可思议地看着宁朗,“你在干什么?”
    偷吻被发现,宁朗有些慌乱,他坐在地上,怔怔地看着林子的脸,但耳根慢慢红了起来,然后他对林子说道:“林子,我喜欢你。”
    林子睁大了眼,整个人处于一种高度防备的姿态,说:“你开什么玩笑,我是个男的,宁朗你这样是变态你知道吗?”
    “变态?”宁朗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他以为表白只是两种结果,“我也喜欢你”或者,“对不起,我只拿你当哥们。”却没有料到会从林子口中听到这两个字,整个人有些茫然。
    “对,变态。”林子从床上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宁朗,“男人喜欢男人就是变态,宁朗你不知道吗?你还……你还偷亲我,你不觉得恶心吗?”说着林子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嘴唇,仿佛要把刚才宁朗触碰过的痕迹完全地擦掉,“宁朗你爸爸要是知道你是个同性恋,一定会把你打出家门,你外公那么疼你,也不会原谅你的!”
    少年宁朗变得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喜欢人,他惶恐不安,忐忑不已,担心被喜欢的人拒绝,却从来没有料到,在对方眼里,他的喜欢,是变态,让人恶心。
    同性恋是不可原谅的吗?那是宁朗第一次直面这个问题,他想到了爸爸,想到了外公,开始变得有些惶恐。
    林子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指了指宁朗,“宁朗你回家吧,我今晚不能让你在我们家住了,以后……,算了,你走吧。”
    宁朗缓缓地爬了起来,整个人失神落魄出了门。那一夜,他像一个游魂晃荡在街头,他第一次明白,原来自己是不配喜欢人的,谁让他喜欢男人,那是变态,让人恶心。
    打那之后,他几乎就跟林子断了联系,同在B市上大学,他们也没有再见一面,后来林子出了国,鲜少回来,而他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发小,还有那么一段,让自己觉得不堪的回忆。
    这些年宁朗也再没有喜欢过谁,也从来不承认自己喜欢过男人。他跟罗永宁厮混的时候,试过交了几次女朋友,可是每次连手都没牵过就无疾而终。他有时候想,自己是不是还是喜欢男人,可这个念头刚起来,他就立刻把它压下,他不能喜欢男人,他可以标新立异,可以特立独行,但是,他不想再当一个其他人眼中的变态。
    宁朗在常去的小店叫了几个外卖,然后晃晃荡荡地回了客栈,发现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好几个人。林子正坐在石凳上漫不经心地撸着熊蛋的毛,罗永宁正在那边的长椅上跟那几个陌生人说话,看见宁朗,笑着开口,“呐,老板回来了。”
    宁朗立刻明白眼前这几个人是客人,笑了笑,“不好意思,刚才出去了,是在网上订的房间吗?我这就给你们办入住。”
    等把这几个人安顿好,回到院里,外卖已经送了过来,罗永宁熟练地摆满了一个石桌,还从冰箱里拿了几罐啤酒,一副拉开了架势等你来嗨的姿态。
    宁朗将熊蛋关回屋子里,回到罗永宁身边坐了下来,罗永宁开了一罐啤酒给他,感慨道,“咱们哥儿仨可是好多年没机会一起喝酒了,哎,咱们上次一起喝酒是什么时候,是不是高考完了那次?”
    宁朗喝了一大口啤酒,苦涩的味道冰凉地沿着喉管下滑,他笑了一下,回答:“多少年的事儿了,谁还记得。”
    林子抬头看了宁朗一眼,端起易拉罐,朝两个人比划了一下,开口:“这说起来倒是怪我了,这几年加起来也没回来几次,在家里七大姑八大姨那儿来一圈,就又走了,连聚聚的时间都没有,我干了,当是给你们赔罪。”
    “哎,林子,你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咱哥仨谁跟谁啊?”罗永宁跟林子碰了碰啤酒罐,回头朝向宁朗:“对吧,宁朗。”
    宁朗没有接茬,将手里的啤酒喝成了一个空罐,扔到桌上,又拿了一罐,然后才开口,“这次回来呆几天?”
    林子较劲一样将手里的啤酒一口气喝掉,开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我跟家里商量了一下,准备先开一个工作室试试水。”
    “不走了好啊,咱三个又可以凑在一块了!”罗永宁高兴地喝了一大口酒,看了看两个人,“你俩今天这速度有点快啊,我感觉我都快跟不上你们了。”
    宁朗朝他笑了笑,没说话,低下头,漫不经心地敲着桌面。
    多年的朋友,久别重逢,尽管宁朗话少的有些让人意外,但是在罗永宁的插诨打科还有林子的格外配合之下,这顿饭一直吃到了下午五点多,加了几个菜,喝光了宁朗屯在冰箱里的啤酒。中途宁朗还迷迷糊糊地给几波客人办了入住,给一对小情侣推荐了附近好吃的饭馆。
    最后三个人都醉醺醺的,地上散落了一堆空啤酒罐,宁朗将桌上的盘子碗筷清出了一块地方,一头趴在桌上,大着舌头朝着罗永宁摆了摆手,“你把林子送回家去吧,才回来第一天,总得回去陪陪叔叔阿姨。”
    罗永宁听言,站了起来,伸手拉了一下目光有些直了的林子,“走吧,林子,宁老板派我送你回家。”
    林子打开罗永宁的手,慢吞吞地开口,“我不走,我今晚要跟宁朗一起住。”
    “一起住?”宁朗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林子,唇边慢慢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可是我不想跟你一起住。我一个大好青年,要睡也找个36D的大美女,谁要睡你。”
    “宁朗!”林子有些急切地伸手去拉宁朗的胳膊,“我……”
    “嘘……”宁朗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有些话,别说出来,千万别说。”然后他伸手指了指罗永宁,“你,快送他走。”
    林子看了看宁朗的表情,在罗永宁的拉扯下,慢慢地站了起来,有些不甘愿地离开了客栈。
    院子里一时之间只剩下宁朗一个人跟一片狼藉。
    
    第五章
    
    宁朗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看着天色一点一点的暗下来。
    凌盛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昏暗的院子里,宁朗坐在石凳上,怔怔的发着呆,他的面前是一片杯盘狼藉,脚下散落着一堆空的啤酒罐。
    听见脚步声,宁朗稍微回了神,朝着凌盛笑了一下,“回来了。”
    凌盛点头,“你朋友走了?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发呆?”
    宁朗抬头,直勾勾地看着凌盛,半晌,突然站了起来,“那我回去睡觉了,有事儿您叫我。”说完,径直朝着自己的屋子走了过去。
    凌盛看着他进屋,关门,回头打量了一下空荡荡的院子,笑着摇了摇头,转身上了楼。
    下午的时候,凌盛在古镇里随便逛了一圈,便找了家咖啡店,看起书来,大概是白天咖啡喝的有点多,一直到晚上十点多,他依旧没有困意,索性继续把白天那本书看完。
    不知道过了多久,院子里突然传来瓷器摔碎的声音,接着是熊蛋的嚎叫,凌盛走到门口,还听见宁朗刻意压低声音让熊蛋安静。
    看了一眼手里的书,凌盛把它扔回床上,然后打开了房门,房间里的灯光照进院子里,宁朗下意识地抬起头向上看去。
    凌盛站在二楼的过道上,俯身看向宁朗,发现他一觉醒来,居然又换了一件衣服,身上裹着一件蓝色的牛仔外套,正拉着熊蛋的项圈,要扯它进屋。
    “这么晚还遛狗,年轻人果然精力旺盛。”凌盛抱着胳膊,笑吟吟地开口。
    宁朗终于将熊蛋关回屋子里,抬手朝着凌盛摇了摇自己手里的车钥匙,“开门迎客没办法,半夜也要去接站的。”
    “接站?”凌盛挑眉,“你喝了一下午的酒,我离你这么远都能闻到你身上的味道,这么上路,是自杀吧?”
    宁朗忍不住低下头嗅了嗅自己的衣服,发现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但确实感觉到自己并不怎么清醒,尤其是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的厉害,嘟囔道:“那算了,我打车去吧。”
    凌盛轻轻地叹了口气,从二楼走了下来,伸手从宁朗手中拿过钥匙,“你给我指路,我给你当司机,代价是明早你继续请我吃早饭,这个交易还算划算吧?”
    这么近的距离,借着昏暗的灯光,宁朗将凌盛的表情全部收入眼内,他混沌的大脑里此时居然只有一个念头:原来他比自己高啊?那他是不是得有185cm?
    见宁朗对着自己发起了呆,凌盛忍不住伸手敲了敲他的头,“我上去换双鞋,你坐这里清醒一下。”
    宁朗顺着他的视线低下头,看见凌盛的脚上还穿着房间里的一次性拖鞋。
    凌盛很迅速地换好了鞋下楼,宁朗已经蹲在大门外,漫不经心的划拉着地上的石头,凌盛悄无声息地站在门边看了他一会,忍不住失笑,还只是个小孩吧?
    宁朗的车还停在古城外,从客栈穿过商业街步行过去不过十分钟。这条路宁朗不能再熟悉,多少个白天黑夜,他一个人从这里走到停车场,然后再带回一批批陌生的游人。
    而此时,他身边却多了一个人,其实归根到底,这个人也还算是个陌生人,除了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来自B市,宁朗对他再不了解分毫,可是此刻,告别了白日喧嚣变得宁静的商业街上,夜风冰冷地吹在脸上,宁朗此刻却多了那么一丝的暖意。
    坐上副驾驶,看着凌盛娴熟地发动车子的时候,宁朗突然开口:“哎,凌盛,你是做什么的?”
    凌盛将车子驶离停车场,侧头看了宁朗一眼,“你觉得我是做什么职业的?”
    宁朗歪头,将自己靠在车窗上,想了想,说道:“最开始你一个人拎着个双肩包等在客栈门口的时候,我就想,这大概又是一个说走就走的文青吧?家里条件优越,随便一个工作混混日子,呆腻了就换个地方溜达几天。不过这两天看起来,你并不怎么像。”
    大抵因为下午喝了酒,宁朗今晚格外的话多,不似往日的沉默和故作老成。
    凌盛忍不住笑了起来,“哎你知道吗?我刚看见你的时候,也以为你是个文青,到一个古镇,开一家客栈,养一条大狗。”
    “我?文青?”宁朗闻言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我开客栈是因为我这院子的位置,还有大小,开客栈最合适,而且对我来说,开客栈会比开其他的店省很多的麻烦。我要求又不高,混口饭吃,养活我跟熊蛋到也足够了。”
    “我看这几天人多的时候,你也很辛苦,这不,大半夜的不睡觉,还要出来接站。”凌盛说道,“这几天一直见你一个人,怎么不找家人来帮忙?”
    “之前有朋友给介绍了个阿姨,每天过来帮忙收拾房间打扫卫生,前两天她家里有人生病,请了假。”宁朗伸手按了按钮,副驾的车窗缓缓地落了下去,夜风将他的头发吹起,也将他的声音吹散在夜空中,“我小时候妈妈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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