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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毒_初禾-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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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对凶手来说,洛大是安全区域。”花崇说:“看样子凶手对洛大很熟悉,知道学生们集中在南区,北区几乎没人去,连摄像头都只是摆设。”
  “活动在洛大及其周边的无非三种人:学生、教职工、校外餐饮店的老板和帮工,他们都清楚洛大的规划结构。”
  “这案子现在还不好说。”花崇叹气,“希望DNA比对能确定死者身份,否则还得花时间找尸源。”
  说完看了柳至秦一眼,“你今天回去吗?”
  “再过一阵天都亮了,还来回折腾干什么?”
  “那我的床又得分你一半。”
  “不用一半。”柳至秦客气道:“我挂个边儿就行。”
  “去你的。”花崇在他小腿上轻轻踹了一脚,“我是这么不顾下属睡眠质量的领导吗?”
  话虽如此,真躺上休息室的床,花崇还是占了大半边,且根本没注意到柳至秦让着自己。
  柳至秦往床沿挪了挪,很是疲乏,却又睡不着。
  身后的呼吸一直没平缓下来,柳至秦知道,花崇也没睡着。
  “花队?”
  “嗯?”
  “没什么。”
  “没什么你还叫我?”花崇转过身,“睡觉!天亮了又得忙。”
  对两个男人来说,床还是小了,柳至秦明显感觉到花崇的气息洒在自己后颈。
  “晚安。”过了好几秒,他才压低声音道:“这就睡了。”
  休息室不过是个暂歇的地方,破孟小琴的案子时,柳至秦睡过几回,都是浅眠,从来没睡安稳过。这回也不例外,越是想睡着,精神就越是亢奋。
  花崇自打转过来,就没再转回去,一动不动地躺着,呼出的热气却有一下没一下地往他脖子上洒,痒痒麻麻的,像功效奇佳的清醒剂。
  他有些后悔和花崇一起睡觉了。
  外面还有几个沙发,技侦组和痕检科那边也有多余的休息室,睡哪儿都比睡这里强。
  天快亮时,花崇睡得迷糊,手臂搭了上来,就搁在他腰那块儿。他低头看了看,想挪开,终是作罢。
  后来是怎么睡过去的他也搞不清楚,醒来时旁边已经没人了,外面不停有脚步声传来,想来大概是DNA比对出结果了。
  “死者名叫郑奇,洛城大学建筑学院大四学生,彰城人。”花崇将重案组、痕检科、法医科的刑警都叫到会议室,待徐戡详细解读完尸检报告,便开始布置摸排任务。
  “凶手的种种行为表明,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熟人作案,凶手对死者抱有极大的仇恨。郑齐在7天前遇害,心脏至今下落不明。小树林只是抛尸地,不是第一现场。曲值,散会后你马上带人去洛大,查郑齐的社会关系。”
  曲值扬了扬手,“明白。”
  “袁昊,你们调5月9号洛大及周边的监控,全部都过一遍,尤其注意身高在1米8以上的健壮男子。”
  “确定凶手特征了?”袁昊问。
  “不确定。”花崇摇头,“但郑奇本人就有1米84,且并不瘦弱,凶手是女性的可能性不大。”
  “奇怪。我昨天还跟建筑学院的几名老师和学生会干部接触过,他们都说没注意到谁失踪了。”张贸说:“郑奇被害已有7天,学院居然一点风声都没有。”
  “这个正常。郑奇大四了,建筑系本科虽然比其他系多一年,但很多学生从大四就开始在外面实习。”花崇十指抵在一起,“现在已经是5月,大五的马上毕业,郑奇可能已经联系好了实习单位。洛大新校区偏远,他也许根本没有住在宿舍,也不用上课。同学和老师不知道他失踪也说得过去。总之先查,不要放过任何细节。另外,马上通知郑奇的家人来洛城。”
  死者是洛大学生一事很快在校园里激起风浪,花崇与柳至秦、袁昊一同去查监控,还没看个名堂,就接到曲值的电话。
  “郑奇是个风云人物啊。”曲值说:“到去年底为止,还是建筑学院学生会主席,人缘很好,长得也一表人才,是女生选出来的院草。从大三开始,他就没住宿舍了,一个人租住在校外的‘新北村’。他同学说,大四下学期没什么课,他春节之后就去万乔地产实习,已经挺长时间没有到学校来了。”
  “万乔地产?”花崇下意识在笔记本上划了两笔。
  柳至秦闻声回头。
  花崇朝他打了个手势,用口型道:“跟我来。”
  曲值又汇报了一阵,花崇说:“通知痕检,立即去郑奇的租房,我马上就到。”
  新北村就在洛大西门对面的街上,是学校为了方便教职工盖的,但教师基本都有车,没车或者不愿开车的可以搭往返于新老校区的班车,几乎没谁愿意住在荒凉的新北村,房子基本都租给了不愿意睡宿舍的学生。
  赶去新北村的路上,柳至秦问:“郑奇在万乔地产实习?”
  “我也有点惊讶。”花崇说:“孟小琴的第三个目标是万乔地产老总的侄女罗湘,郑奇在万乔实习,连着两个案子都和万乔有点关系。”
  柳至秦道:“我想的倒不是这个。”
  “嗯?”
  “你那位老队友也是万乔的员工。”
  花崇倏地停下脚步,正要开口,手机突然响了。
  曲值喊道:“花队,郑奇的租房里有大量血迹,可能是第一现场!”


第四十一章 知己(06)
  新北村共有八个单元楼,统一为六层建筑,每层四户,没有电梯。郑奇租住的3单元已经拉起了警戒带,学生们三两聚在一起议论纷纷,神色都有些不安。
  他们和昨天在小树林兴致勃勃围观警方搜寻尸块的学生不同。那些人是受好奇心驱使,自发跑去看热闹,说是心大也好,没心没肺也好,总之是事不关己,才显得轻松。但对住在这里的学生来说,凶案就发生在自己身边。住在同一栋楼里的人被杀,还被残忍分尸,饶是心理素质再好,此时也难免担惊受怕。
  花崇和柳至秦快步穿过警戒带,朝郑奇居住的6楼跑去。
  “花队!”曲值站在6…1门口,将两对鞋套往前一抛,“李训他们还在里面采集痕迹。”
  花崇接过鞋套,分给柳至秦一对,转身看了看楼里的结构。
  每层楼的四户被楼梯分在左右两边,1号2号在左,3号4号在右,中间的公共区域不大,放了个蓝色垃圾桶。
  花崇走到垃圾桶边,往里瞧了瞧,黑色垃圾口袋里空无一物,而口袋挂在桶沿的部分隐约有一层灰。
  “这层楼只住了郑奇一人?”
  “是啊,我本来想问问隔壁邻居有没有听到什么响动,下边儿负责登记那大爷跟我说这层只租出去了6…1这一户。”曲值说完瞄了花崇一眼,“你打哪儿看出这层没住其他人?”
  “垃圾口袋上有灰,证明已经几天没有更换过。这里有四户,如果另外三户不是没人住,口袋里不会一点生活垃圾都没有。”花崇皱起眉,“新北村没租出去的房子多吗?”
  “不多,不过这一栋位置不好,离大门最远,租的人最少,每层都空了一半左右。”
  花崇略一回忆,3单元的位置似乎确实不好。
  新北村规划糟糕,单元楼东一栋西一栋,靠近大门的是7单元和2单元,3单元在最里面,路还不能走直线,得七弯八拐,很是麻烦。
  “这边管理太落后了,好歹是新修的小区,结果跟老校区的职工楼一样,没有物管,没有安保人员,监控少得可以忽略不计,进门处就几个退休大爷负责登记。”曲值说:“我刚才问过几个学生,他们说也就是学校里发生了命案,今天进出才需要登个记,以前连记都不用登,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花崇走到门口,弯腰查看门锁,“没被损坏,不是强行破门。”
  “嗯。凶手是‘软叫门’。”曲值说:“这也证明确实是熟人作案。”
  “不一定。”花崇摇头,“现在不同以往,送快递和送外卖的也能叫开门。”
  曲值抓了抓头发,“不是你说大概率是熟人作案吗?”
  “没错啊。但‘软叫门’不是熟人作案的证据。”花崇道:“要严谨。”
  这时,李训在屋里喊:“可以进来了。”
  户内面积不大,30多平,一室一厅一卫一厨,客厅看上去没什么异常,狭小的卧室却叫人触目惊心。
  雪白的墙上有大量喷溅状血迹,竹席已经被浸成黑色。毫无疑问,凶手正是在这里杀害郑奇。
  但奇怪的是,地上非常干净。
  “凶手在这里割开了郑奇的颈部动脉,在确认他已经死去后,将他转移到厨房进行分尸。”李训说:“斧头就在厨房,上面没有指纹,凶手在作案时带了手套。”
  花崇走去厨房,“这里……比卧室还干净。”
  “凶手在作案之后,用水冲洗过卧室、客厅、厨房的地板。”李训蹲在地上,手指在地砖上划过,“不过斧头接触地面的痕迹清洗不掉。而且地上的血虽然被冲掉了,但是鲁米诺测试还是有反应。”
  “凶手冲洗过地面,也就是说,室内提取不到足迹?而室外公共区域有清洁工打扫卫生,现在天气热了,最起码三天会清洗地板。”花崇说:“凶手的足迹已经不存在了?”
  “我本来也以为是这样。凶手很谨慎,冲洗地板不是为了清理血迹,而是为了消除足迹。但是我从客厅到卧室,提取到了一串清晰的足迹。”
  花崇眸光一深。
  “这些足迹属于同一个人,从脚长脚宽来看,是男性,且着力正常,没有穿着不适,即大脚穿小鞋或者小脚穿大鞋的迹象,不可能是故意穿了双不合脚的鞋子误导我们。”李训继续道:“他进屋之后,先是快步走到卧室门口,在那里有一段时间的停顿,又原路返回,迅速离开。根据脚印判断,这个人身高在1米8左右,体重65到70公斤。”
  “这个体型应当算是比较瘦弱,让袁昊他们看看大门的监控里是否出现符合这一身高体重的人。”花崇扫视厨房,“凶手在这里分尸,动静不小,楼下如果住了人,应该能听到。”
  “已经问过了,说是没注意。”曲值说。
  “没注意?不应该啊。”花崇拿起斧头,用了七成力向地面一挥,“铿”一声巨响,刺得人耳膜发紧,“分尸时有骨肉作为缓冲,声音肯定不会如此尖锐。但楼上有人剁排骨的声音大家都听过吧,闷响,一下一下的,怎么可能注意不……”
  说到这里,花崇突然一顿,骂道:“操!”
  “怎么?”曲值还没反应过来。
  “正是因为楼上剁排骨的声音都听过,所以楼下的住户习以为常,即便听到了,也不会在意,更不会跑上楼一探究竟。凶手在卧室杀了人,却多此一举挪到厨房来分解,就是认为厨房发出剁骨切肉的声音再正常不过。”柳至秦道:“花队,是这个意思吧?”
  花崇抬眼,点了点头,“先找到这串足迹的主人。李训。”
  “在。”
  “现场还有其他具有指向性的痕迹吗?”
  “暂时没有发现。”
  小区值班室,一头白发的刘大爷端出两把折叠椅让花崇和柳至秦坐。
  “我在洛大干了几十年宿管,2年前来这儿当门卫,头一次遇上这种事,难受啊。”刘大爷捶着自己的腿,唉声叹气,“洛大学生好得很,个顶个的单纯,以前我当宿管时,连盗窃事件都没发生过,哪里想到……哎!”
  “我听说新北村小区没有雇物管,一直是你们几位退休同志帮忙管理?”花崇耐心道。
  “嗨,哪里需要什么物管啊,那得花多少冤枉钱?”刘大爷说:“我们这几把老骨头干了一辈子宿管的活儿,哪里比不上那些物管?”
  花崇暗自叹息,心道还真是比不上。最起码的,如果小区引入了正规物管单位进行管理,那摄像头至少比现在多,也不会随意让无关人士进进出出。
  刘大爷一副想不通的模样,一对稀疏的眉毛皱得老紧,“这儿住的都是学生啊,跟宿舍差不多的,怎么会有人上这儿来犯事呢?”
  柳至秦客气道:“大学虽然不比职场社会,但也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环境。刘大爷,您平时见到郑奇的次数多吗?最近有没有看到他带什么人回来?”
  “去年经常看到他,早出晚归,有时晚上回来得晚了,还给我们捎点儿宵夜什么的,挺好一小伙子,人缘也很好,经常带同学回来。”
  “同学?”花崇问:“男同学还是女同学?”
  “你想到哪里去了!他没谈朋友,带回来的都是男同学。”刘大爷说。
  带男同学回来不等于没谈朋友,花崇又问:“监控呢,小区里面没监控,出入口总是有吧?”
  “你是想看他带回来的同学吗?那不成,看不到了。”刘大爷直摆手。
  柳至秦问:“为什么?”
  “郑奇最近一两个月别说带同学回来,就是自己回来的次数都少!”刘大爷指了指大门上方的摄像头,“我们这儿的录像保存一个月,久了就没了。他好像在市里面实习,已经没咋在这边住了。”
  “那还是得麻烦您给我们调取5月9号到10号全天的录像。”柳至秦起身道。
  常年与监控打交道,花崇看录像的速度极快,有时曲值跟不上他,还抱怨过他眼睛里长了个马达。
  如今柳至秦看录像的速度比他还快,他头一次有种“要输”的感觉,忙里偷闲瞥了柳至秦一眼,发觉自己与对方的距离似乎近得过分——他坐在靠椅里,柳至秦站在他侧后方,一手撑着他的椅背,另一只手按在鼠标上,目光专注,下巴轻微绷起。
  花崇正要收回目光,柳至秦突然按了暂停,与他看了个对眼。
  “……”
  “花队。”
  “啊?”
  “我脸上有东西?”
  花崇当然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装傻装无辜都不是他的作风,硬杠才是。
  “你长得好看,录像看多了眼花,我看你缓解视疲劳。”花崇说。
  柳至秦笑,“我还有这等功效?”
  尴尬被化解掉,花崇点到为止,“接着看。”
  时间分秒流逝,在郑奇出现在画面中的一瞬,柳至秦一点鼠标,“9号晚上9点22分。”
  此后,郑奇再未被摄像头拍到,进出大门的人里,也没有行迹、装扮可疑的人。
  “等一下,倒退!”光影混杂的画面一闪即过,花崇上身前倾,目不转睛地盯着显示屏。
  “这个人?”柳至秦心领神会。定格的画面里,是一个神色惊慌的瘦高男子,“这身板符合李训的推断。”
  “他啊?”刘大爷走过来看了看,“他不住这里面,但我见他来过几次,也是洛大的学生。”


第四十二章 知己(07)
  正午,烈日当空。
  “查到了,视频中的男子是轻纺学院大一学生,名叫卢庆,他……”张贸甩掉脸上的汗水,话还没说完就被花崇打断。
  “卢庆?周明宿舍的室长?”
  “啊?”在太阳底下奔忙了一上午,张贸脑子一瞬间没转过弯,“谁是周明?”
  “那个报案人,也是轻纺的学生。”柳至秦看一眼花崇,“我记得他说,当时一个人在小树林,心里不踏实,打电话让室长叫宿舍的兄弟们来帮忙找尸体,结果这个卢庆把大半个学院的人都叫来了。”
  “而且发现郑奇头颅的就是卢庆。”花崇支着下巴,“还有当时和卢庆在一起的人。”
  张贸后知后觉道:“我靠!那卢庆嫌疑重大啊!洛大新校区的宿舍比老校区好,一间屋住四个人。只有四个人去小树林的话,现场无论如何不会被破坏成现在那个样子!他是故意的!”
  洛大新校区远离市局,重案组在附近的学府街派出所借了几间屋办案。周明再次被请来,脸上泛着一股兴奋劲儿,眼睛里却布着几条红血丝。
  “昨儿激动了,没睡着。”他如此解释。
  柳至秦开门见山:“认识郑奇吗?”
  “郑奇?”周明挤拧着浓眉,“好像听说过,但没什么印象。”
  “他就是你们找到的死者。”柳至秦将一张照片往前一推,“你同校学长,建筑学院大四学生。”
  周明睁大眼,盯着照片看了几秒,登时咋呼起来:“我操是他!”
  “你认识?”
  “这人……这人……我靠!居然是他!”周明穿一件土气的短袖体恤,手臂露在外面,皮肤肉眼可见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他抱着手臂,本能地搓着鸡皮疙瘩,有些语无伦次:“我丨操!我他丨妈真没想到是他!他怎么死了?”
  柳至秦观察着周明的反应,等了大约半分钟才问:“你认识死者,但不清楚他的名字?”
  周明愣了半天,接受不了熟人被杀害分尸的模样。
  柳至秦也不催他,只道:“你先平静,什么时候缓过来了,我什么时候听你说。”
  “不,哎不是……”周明抓了抓头发,“我也不是缓不过来。我……我只是觉得这事儿,哎,这事儿太离谱了吧。”
  “嗯。”柳至秦点头,不动声色:“怎么个离谱法?”
  “就不久前还在你身边出现过的人,突然死了,还死得那么惨,尸体最后还是给你发现的。”周明打了个哆嗦,耸着肩膀,“不能细想啊!”
  “前不久还出现过?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周明看起来没心没肺,其实也不傻,思考片刻便警惕起来,“我跟他的死可没关系啊,不信你们可以去查。我是知道他这个人,但没说过话,他也不认识我。”
  “他是你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吧?”
  “风不风云不知道,我不关心校园八卦。”
  “但你对他似乎挺熟悉?”
  “能不熟悉吗?”周明往桌沿上一靠,“我们室长经常念叨他。”
  “室长?”柳至秦道:“叫卢庆是不是?”
  周明一拍脑门,“糟了!死的是郑奇,卢庆不得伤心死啊!”
  “看来你是从卢庆那儿知道郑奇的?”
  周明唉声叹气,有点恨其不争的意思,“卢庆吧,和我们不大一样。”
  “嗯?怎么不一样?”
  “他……那个,他喜欢男的。”
  柳至秦抿住唇角,十指交叠。
  周明眨了两下眼,继续往下说:“洛大人多,我们和郑奇不在一个学院,年级差得也挺多,按理说卢庆不会认识他,但卢庆开学就加了一个绘画社团,郑奇以前也在那个社团,当时已经退了,后来不知道怎么被大二的叫去帮忙带了一次社团活动,卢庆就,就……”
  “喜欢上他了?”柳至秦问。
  周明一副一言难尽的样子。
  柳至秦倒是有些感慨。
  现在的大学生比之几年前,对周遭的人和事已经包容开放许多。以前大学里常有同性恋学生被孤立的事件发生,如今大一的新生却能接纳一个性取向与己不同的男生,甚至让他成为室长,听他倾述感情经历。
  “我们室长人挺好的,成绩也好,就是脑子太轴了,郑奇都拒绝他好几回了,他还不肯放弃。”周明不满道:“我要是他,你郑奇看不上我,我他丨妈还看不上你呢!”
  柳至秦又问:“5月9号晚上发生的事,你有印象吗?”
  “9号?”周明想了一会儿,“我在图书馆看书,10点闭馆之后去湖边跑步。”
  “几点回宿舍?”
  “12点。我们宿舍12点关门。”
  “宿舍里的其他人呢?”
  “都睡了。我回去的时候已经熄灯,外面有路灯,我就没开应急灯。”
  “你睡下之后,听到过什么响动吗?比如开门关门的声音?”
  周明摇头,“我睡眠质量挺高的。”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柳至秦道:“昨天你说,去小树林跑步是因为那儿清静,这是你自己的想法,还是有人跟你这么说过?”
  “当然是我自……”周明不经思索便开口,说到一半却停下来。
  柳至秦一眼就看出问题,“有人跟你提过,对吧?”
  周明皱眉,疑惑地打量柳至秦。
  “是谁?”柳至秦问。
  周明犹豫了十来秒,一脸困惑与紧张。
  柳至秦说:“我提醒你一下,郑奇被人杀害并分尸,案件性质非常恶劣,公民有义务配合警方办案。”
  “是,是……”周明咽了咽唾沫,眼睛鼻子都快皱到一块儿去了,“是卢庆。前几天我在湖边跑步时,他陪我跑了一段,说南区哪哪都是人,跑个步都不清净。我一想也是。他又说要不周末去北区的小树林跑步吧,哪儿基本上没人。我最开始有点犹豫,觉得南区北区离太远,中午回来休息的话,很耽误时间。”
  “他让你带上足够的水和午餐,中午在小树林里面休息?”
  周明眉头紧锁,后知后觉发现自己似乎是被卢庆刻意引导了。
  柳至秦问:“是这样吗?”
  周明一咬牙,“是。”
  另一间警室里,卢庆惶惑不安地坐在靠椅上。
  他比监控里看上去更加清瘦,皮肤白皙,此时却是病态的苍白,目光始终垂向桌面,不敢与花崇对视,额头与脸颊上全是冷汗,声音小得像蚊鸣,单薄的肩背不停发颤。
  自打他进门的一刻,花崇心里就有了几分数。
  他不像是能杀人分尸的人,但他一定知道些什么,甚至与郑奇的死有重大关联。
  “我真的不知道。”卢庆低声说:“不是我杀了他。”
  这时,门外传来两声轻敲。
  “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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