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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毒_初禾-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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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崇一下子就想到了邹媚的眼神。
  柳至秦所说的“悲悯”,似乎正是她眼中流露出的色调。
  “有没有办法查到邹媚的过去?”花崇说:“刑侦一组现在已经盯住了邹媚,但是以前发生在她身上的事……”
  “我尽快给你答复。”柳至秦说。
  花崇想了想又道:“现在取证是个难点。‘刘展飞就是邹鸣’是我们的推断,但没有证据。村民们发现的那具尸体早就火化了,其他物证、档案也没有留下来。从9岁到19岁,这十年是一个人相貌改变最大的时期,邹鸣就算站在他们面前,他们也不会认为他就是刘展飞。”
  “或许有人还认得。”
  “你是说钱闯江?”
  “他行为的怪异程度,其实不亚于邹鸣。”柳至秦说:“他们同龄,同被钱毛江欺辱。我们第一次向钱闯江了解当年的情况时,他说听到了小男孩的哭声。可能他不止是听到了,还知道被扇耳光的是谁——但他不愿意告诉我们。我有个猜测,他自始至终都知道杀死钱毛江的人是谁,也知道在虚鹿山上作案的人是谁。他说过两个字,‘不配’。站在他的角度,是整个虚鹿山的人不配拥有现在的生活,他们,包括他命不久矣的父亲对钱毛江、罗昊这些人的暴行视若无睹,他们连村子里最易被伤害的小孩都保护不了,习惯性选择漠视、纵容,他们应该受到惩罚。”
  “那他是帮凶呢?”花崇忽然道:“现在没人说得清村小出事那天,刘展飞和谁待在一起。有没有可能是钱闯江?刘旭晨杀死钱毛江的时候,两个9岁的小孩就在一旁?”
  柳至秦想象了一下那副画面,感到不寒而栗,虽然荒唐,却又极具真实感。
  如果不是在幼时亲眼目睹过屠戮,邹鸣为什么会如此冷淡残忍,钱闯江为什么会如此阴沉木讷?
  刘旭晨救了他们,却也毁了他们。
  镜子的两面都是杀戮,一面以保护为名,一面以复仇为名,始于爱,却终于残忍。
  “上次我们不是说到邮局吗,邹鸣和钱闯江说不定真的存在信件上的往来。”花崇说,“还有快递,这些都是在网络上没办法查到内容的。对了,还有袁菲菲,她住过‘山味堂’,如果邹鸣和钱闯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她打听村小案这件事,大概率就是钱闯江透露给邹鸣的,然后,她成了被邹鸣利用的工具。”
  “袁菲菲是最‘薄弱’的一环。”
  “没错。洛城这边曲值负责,我明天天一亮就去羡城。刘旭晨的骨灰曾经存放在殡仪馆,但以前很多殡仪馆只能存放三个月,到期如果没有人领去,就会处理掉。邹鸣当时……啊!”
  听到手机那头传来一声叫唤,柳至秦连忙问:“怎么了?”
  花崇从洗衣机里拿出被绞得皱巴巴的毛衣,低声问:“你借我的毛衣……是不是不能水洗啊?”
  柳至秦终于明白一直听到的轰隆隆声响是什么了,“你在洗衣间?”
  花崇抖着毛衣,有些尴尬,“穿好几天了,我想把毛衣洗干净来着……”
  可它现在被我洗报废了。
  “我平时都是拿去干洗。”柳至秦声音轻轻的,完全没有责备的意思。
  “我给你洗坏了。”花崇捂住额头,脱口而出:“那等这些案子都解决了,我陪你去买件新的。不,两件!你看上的我都给你买,反正秋天太短,过不了多久就到冬天了。”
  柳至秦笑了笑,那笑声从听筒里传出来,花崇顿觉耳根发痒。
  “要不你现在拍一张发给我?”柳至秦说:“我看看坏成什么样子了。”
  花崇把毛衣摊开,觉得平放着不好拍,索性提在手里,一下子按了好几张,随便挑了一张给柳至秦发去。
  大约因为注意力都在皱巴巴的毛衣上,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身躯正投映在窗玻璃上。
  “怎么穿这么少?”柳至秦眼尖,一下子就看到了他那身黑T恤。
  “啊?”他还没反应过来。
  “照片。”柳至秦提醒,“拍到你自己了。大半夜的,只穿一件T恤,不冷吗?”
  花崇看了看窗户,心头忽地暖了一下,笑道:“让你看毛衣,你往窗户上看。”
  柳至秦低沉的笑声再次传来,话说一半却又停下,“毛衣……”
  “嗯?”
  “毛衣这样子也还好。”柳至秦的语气有个很明显的转折,“不算洗坏。”
  “这还不算洗坏?”花崇的敏感全耗在案子上了,不谈案子时会陷入某种迟钝,抓起衣袖看了看,“不行,我还是得赔你两件,这件就给我好了,我拿回去当居家服穿。”
  柳至秦没有客气,“行,那我们争取早日把案子破了,去挑身衣服。”
  花崇笑,“随你挑!”
  “不过现在你加件衣服。”柳至秦温声说:“起码换成长袖。案子查到现在,正是关键时期,你这当领导的如果因为感冒下了火线,那就麻烦了。”
  花崇也觉得有点冷了,把毛衣往肩膀上一披,“我这就穿。”
  柳至秦听到“悉悉索索”的声响,知道花崇正在穿衣服。
  不久,花崇说:“你这毛衣贴身穿也不刺人。”
  柳至秦眼神渐深。刚才他以为花崇另外拿了件外套穿上,毕竟毛衣被洗皱之后就不大好看了,没想到花崇就这么穿了上去,还贴着身……
  之前花崇一直把毛衣穿在衬衣外面,哪哪都没贴着皮肤,虽然衬衣的布料很薄,但也算是一层“障碍”。
  柳至秦一想到自己的衣服就这么被花崇贴身穿着,喉咙就有些干。
  而花崇又补充了一句:“今天太晚了,你赶紧去睡,我把T恤洗完也得睡了。”
  所以你把T恤也脱了?柳至秦想,毛衣里面空着?
  这话他没问出口,愣了一会儿用惯常的语调说:“行,晚安。”
  花崇隐约觉得这声“晚安”不太对劲,但也没精力多想了。这一天他从洛观村飞到楚与镇,又从楚与镇回到洛城,见了多个与案子有关的人,大量线索在脑子里交融、拼凑,体力和脑力几乎都到了极限,不休息不行了。
  其实,结束通话前他还想多和柳至秦聊几句,但大脑已经有些宕机,再说下去,万一说出了不该现在说的话,那就不太好收场了。
  躺在重案组休息室的床上,他很快就睡了过去,甚至忘了脱掉不该睡觉时穿的毛衣。
  ??
  黑夜在四面八方扩散开。
  乘龙湾别墅区,邹媚站在客厅的吧台前,两眼笔直地盯着黑色的奶锅。奶锅是邹鸣不久前新买的,锅体晶亮,看得出材质出众。但此时,小火烧开的牛奶正一波接一波从它的边缘溢出,带着黏稠的奶皮,将锅体覆盖得一塌糊涂。
  空气里渐渐弥漫起烧糊的气味,还有液体流动的声响。在奶锅彻底被烧干之前,她才猛地回过神,左手惊慌失措地关掉火,右手紧紧捂着起伏不定的胸口。眼中的木然被恐惧取代,瞳仁深处明明应该倒映出吧台边的灯光,却漆黑得如夜色一般。
  在咖啡馆点的热牛奶她只喝了一口,虽然是上好的鲜牛奶,却不够甜。
  她喝不惯不加糖的牛奶,只得回家自己煮。
  可是,就在刚才,她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在那个目光锐利的警察面前,自己似乎说错了话。
  不习惯吃宵夜……
  居然说了这样的话!
  那个问题明明那么突兀,自己居然没能第一时间察觉到不对劲。
  她一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的动作,可心跳仍旧没有平复下去。
  几分钟后,她转过身,脚步虚浮地朝楼上走去。
  邹鸣不在,这栋房子就像死了一般。
  她站在邹鸣的卧室门口,抬手推开门,呆立片刻,突然将所有灯都打开,疯了一般地在柜子、抽屉里翻找。
  几天前,她已经将这间卧室以外的房间翻了个遍,可是仍然找不到那个东西。
  没有那个东西,自己要怎么让可怜的女孩解脱?
  这个世界对女孩糟糕透顶,它配不上她们的美好!
  这间卧室是最后的希望了。
  可她不愿意相信,那个东西会出现在邹鸣的卧室里。


第九十四章 镜像(28)
  重案组几乎没有走得开的人了,个个肩上都扛着任务。花崇只好去法医科“抓壮丁”,逮住徐戡和自己一起去羡城。
  “二娃真不像你和柳至秦的狗。”徐戡一边开车一边说:“也不像德牧。胆子小得跟针眼一样,被我家那几只一吓,就夹着尾巴‘逃命’。”
  “你上次不说它过得挺好的吗?”花崇正拿着手机和曲值发信息,闻言抬起头,“结果被你家那群欺负了?”
  “是过得挺好啊,不愁吃不愁喝,就是胆子太小了,给人一种老被欺负的假象。”徐戡笑:“其实也没有真的被欺负。我家那几只是什么品种你又不是不知道,谁能欺负大德牧?”
  花崇只听了前半截,有些在意徐戡所说的“被欺负的假象”。在一些特定场合,有人嚣张跋扈,有人弱小可怜,那旁观者大多会认为,弱小可怜的那个会被欺负。但事实究竟是怎样,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
  “等忙完这几件案子,我就把二娃给你送回去。”徐戡又说:“你救了它,它最喜欢的是你。上次我给你打电话,它像知道电话那头是你似的,一直守在我旁边,特兴奋特激动,蹦蹦跳跳的。后来我都挂掉电话了,它还在原地转圈。”
  “嗯。”花崇点点头,“这阵子麻烦你了。”
  徐戡笑,“客气。”
  连接羡城和洛城的是一条近几年才修好的高速公路,路况极好,畅通无阻,不短的路程只开了不到两个小时,连服务站都不用去。
  下了高速之后,徐戡直接往城北的殡仪馆开去。
  十年前,刘旭晨的遗体在那里被火化,骨灰仅能存放三个月,之后去了哪里?
  花崇看着一闪而过的街景,眉心习惯性地微蹙起来。
  目前查不到邹鸣到羡城的记录,但如果自己与柳至秦的推测没有错,邹鸣一定多次来到羡城,亲自去过“知识城”,也到过殡仪馆。
  最有可能查到邹鸣踪迹的地方是殡仪馆。
  殡仪馆门外排着一条长长的车龙。城北是整个羡城最不发达的地方,处处都冷清萧条,但占地不大的殡仪馆却天天热闹非凡,比市中心最繁华的购物中心“人气”还高。
  因为它差不多是所有人的归宿。
  里面的车不出来,外面的车就开不进去。花崇不想耽误时间,让徐戡找地方停车,自己下车步行。
  徐戡却反常地说:“你先别走,等我两分钟,我马上就停好。”
  花崇略感不解。
  徐戡解释道:“你走了,我就得独自进去找你。我不习惯一个人在这种地方走来走去。”
  “你一个法医,还怵殡仪馆?”花崇顿觉听到了笑话。
  “倒不是怵,就是想着心里不舒服。”徐戡很快停好车,“我们这些当法医的,从业之始就被前辈告诫——尊重逝者,尊重遗体。我不怕看到尸体,也不怕碰触尸体,接触那些死状不堪的人是我的职责。前些年,我去殡仪馆的次数比较多,经常看到一些殡葬师将敛尸袋扔来甩去,就像丢快递似的。那些敛尸袋里装的是逝去不久的人啊……”
  徐戡叹了口气,继续道:“其实我也理解他们的做法。你看,规模小一些的城市,一共就只有一个殡仪馆,每天都是人满为患,他们一年到头要烧数不清的尸体,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工作,烧到后来,都麻木了,哪里还顾得上‘轻拿轻放’?也就我矫情,看着心里难受。”
  花崇抿了抿唇,呼吸间全是纸钱、香烛的熏人气味。
  “你见过火化过程吗?”徐戡无奈地摇摇头:“挺残忍的,而且目睹这一过程的都是逝者的至亲——被推车送进锅炉房之前,躺在棺材里的还是完整的人,像睡着了一样。一个小时后,锅炉房的门打开,推车退出,留在上面的就只剩下一堆骨灰,和一些没有彻底烧成灰的骨头,头骨是最大的一块。为了将骨灰、骨头都装进骨灰盒,殡葬师会当着逝者至亲的面,用锤子把头骨敲碎。那个过程,想一想我都觉得不舒服。”
  花崇在徐戡肩上拍了拍。
  都说医者仁心,法医也是医生,只不过他们面对的是无法被救活的人。大约正是因为这种原因,他们中有的人的心,比救死扶伤的医生更加纤细。
  徐戡笑了笑,“我其实挺久没有到过殡仪馆了,让你见笑了。”
  “抱歉。”花崇说。
  “没有的事。”徐戡道:“我也是刑警,陪重案组的老大执行公务是职责所在。”
  花崇不再多说,从拥挤的人群中穿过,朝被青山苍松环绕的“长安堂”走去。
  ??
  在“长安堂”管理骨灰的是几名四五十岁的人,没穿工作服,看上去不太像专业的殡葬人员。暂放骨灰的架子简陋老旧,很多格子的玻璃都碎了,里面挂着一层蛛网,看上去毫无庄重感可言。
  很难想象一个人入土前的最后一站就是这种地方,但事实上,这就是一些小城市殡仪馆的现状。
  接待花崇和徐戡的是名中年男人,在一堆纸质资料里翻了半天,也没找到刘旭晨的信息。
  “十年前的骨灰,按理说我们是保存三个月的。不过因为有的家庭迟迟确定不了墓地,交钱的话,我们也可以多保存一段时间,但是太长了不行。你们也看到了,我们这个‘长安堂’呢,一共也就这么大块地儿,一天死的人又那么多,还越来越多,不可能一直代为保存。”
  “最长能够保存多久?”花崇问。
  “对外说的是一年,不过一年不来取,我们也不会马上处理掉,毕竟是骨灰对吧?”对方说:“但这其实要看运气,说出来不怕你笑,我们这里过去管理不规范,处理谁的骨灰、不处理谁的骨灰完全看心情,一些骨灰刚过一年就被处理掉了,一些放了好几年也没被发现。所以这个啊,还真说不准。不过领取骨灰就很严格了,必须由至亲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花崇蹙眉,“那死者的至亲已经全部亡故了呢?”
  “那就得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了。”男人继续翻着资料,“这种情况其实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哎,以前的信息没有录入内网,不好查啊。”
  徐戡低声道:“入学之后,刘旭晨的户口就迁到羡城科技大学了。他应该非常渴望离开洛观村,在城市里立足。”
  花崇点头,正想是否去一趟羡城科技大学,就听男人说:“哟,今天运气好,找到了!刘旭晨,骨灰寄存一年零三个月后,被李江、孙强悍接走,喏,有派出所的证明。”
  花崇连忙接过登记册,上面的两个名字均有备注,是刘旭晨的同学,而其他信息一栏也已写明,刘旭晨无亲人,安葬在羡城周山公墓。
  “啧啧啧,这个周山公墓啊,条件可不怎么好啊,我听说就一户农家在管,管也管不好,离市区远得很,交通很不方便。有的家属把骨灰扔那儿就不管了,坟头给人刨了都说不定。”男人说:“不过价格便宜,穷人也没办法是吧?好的公墓都够得上一套房了,穷人哪里买得起……”
  不再啰嗦,花崇立即和徐戡一道赶往偏远的周山公墓。路上,花崇问来李江和孙强悍的联系方式。两人毕业后都离开了羡城,李江目前身在国外,而孙强悍在洛城工作。
  大约是没想到多年之后还有警察因为刘旭晨的事找到自己,孙强悍的声音听上去有些紧张,但完全没有不耐烦。
  花崇得知,买墓的钱是他们几名同学凑的,好一点的墓都太贵,着实买不起,只能买了最差的一处,而花一年多才让刘旭晨入土为安是因为各种手续太过繁杂。
  “那个公墓是一次性丨交二十年的钱,含在买墓费中。超过二十年,如果没有续交,可能就……”孙强悍有些尴尬,“老实说,我们最后一次去看他是大四毕业之前,后来我再也没有去过,其他人走的走,散的散,都没在羡城了,我想他们也没有再去看过他。再过十年,也不知道我们里还有谁记得给他续个费。”
  花崇问及刘旭晨出事当天的情况,孙强悍无不感慨,“我当时背着他,等啊等,感觉时间过得真是慢,半天救护车都不来。”
  “因为堵车?”
  “是吗?我不记得了,那时我、李江,还有别的兄弟,我们全都慌张得不得了,只想救护车赶紧到。后来车到了,我们松了口气,但没想到旭晨下午就不行了。”
  花崇问:“有没有人向你打听过当时的情况?就像我刚才问的那样?”
  “我想想……”孙强悍顿了顿,“旭晨去世后,很多同学都来问我他出事时的情况。”
  “只有同学?”
  “我记得是。”
  花崇又问了几个问题,直到手机发出“新来电”提醒,才挂断电话。
  “花队,你在哪?”柳至秦问。
  “在羡城。正在往刘旭晨的墓地赶。”
  “我刚到茗省曼奚镇。关于邹媚,我在网上查到一些事情。”
  花崇神经绷了一下,将车窗合上去,把呼啸作响的风声挡在窗外,“她有动机?”
  “她出生在曼奚镇,这个地方非常贫穷,而且落后。”柳至秦说:“17岁时,她参加高考,考上了星城大学,4年后,回到曼奚镇。”
  花崇不解,“星大是名校中的名校,星城是一线城市,既然考上了,为什么不留在星城发展?茗省是全国经济发展水平最次的一个省,她……她是什么时候来的洛城?”
  “25岁来洛城,在这之前,她与老家的亲人断绝了关系。”
  “为什么?”
  “她在老家肯定遭遇了什么,但我没有办法通过网络查清楚。”柳至秦说:“目前只能查到她21岁回到曼奚镇,与一个叫梁超的男人结婚,24岁时产下了一个男孩。但在第二年,他们就离婚了,她从曼奚镇离开,来到洛城打拼。”
  花崇手里拿着一根未点燃的烟,“我记得最近几年好几起女童被亲人杀死的事件都发生在茗省,那里是重男轻女的重灾区。”
  “嗯,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重男轻女现象就越严重。不过邹媚生下的是男孩,我有点想不通,她既然已经决定从大城市回到出生的乡镇,并结婚生子,为什么会在有了儿子之后,离婚远走,开始自己的事业?”
  花崇神情凝重地看着窗外,“这确实很矛盾。从她的现状可以看出,她是个很有本事的女人,当年她放弃前程回到曼奚镇肯定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后来离开则有更特殊的原因。否则她没有理由抛弃家庭。”
  “我查到她有儿子时想到一个细节。”柳至秦说:“她24岁生育,在她35岁领养邹鸣时,那个孩子应当是11岁。”
  花崇立即明白过来,“邹鸣也是11岁!”
  “她选择邹鸣,是不是因为邹鸣和亲生儿子同岁?这样的话,她亲生儿子身上或许出现了某种变故。这一点我会继续去查。”柳至秦顿了顿,“你那边呢?查得怎么样了?”
  “九年前,刘旭晨已经被他的同学安葬在公墓。但公墓的位置非常偏,条件也不好。如果我们的推测没有错,公墓上一定会有线索。”
  ??
  从洛城到羡城、从羡城主城到周山公墓,两截路都是徐戡在开车。前一段明明比后一段长很多,耗时却更少。
  “这路可真难走。”徐戡说:“路况差,距离远,难怪周山是羡城所有公墓里收费最低的一个。”
  “但收费再低,也不便宜。”花崇叹了口气,“同窗几个月,能凑钱让刘旭晨入土为安,那些学生算得上善良。”
  “难道不是因为刘旭晨人很好吗?”徐戡道:“如果他人品差、人缘坏,再善良的同学也不会愿意凑钱给他买墓吧?”
  花崇想要反驳,但一想现在案件还没有到水落石出的地步,便把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刘旭晨到底好不好,在不同的人眼中,必然有不同的注解。
  对刘展飞来说,他是天底下最好的兄长,完美无暇。
  对孙强悍等人来说,他是好兄弟、好室友,日常生活中,他或许经常给他们帮些小忙。
  但对钱毛江来说呢?如果刘旭晨就是村小案的凶手,那么毫无疑问,他是最残忍的刽子手。
  颠簸了接近两个小时,周山公墓终于到了。如“长安堂”的工作人员所言,这里的条件确实太糟糕了,一块块墓碑沿着公路边的山坡排列,周围没有围墙,也没有巡视员,对面是一条江,附近农田遍布。
  若不是路边立了块破旧的木牌,上面写着“周山公墓”四个大字,花崇简直要以为这里是一片荒郊野墓。
  山坡上的墓碑密密麻麻,各自占着一小块地方,因为疏于打理,很多墓碑边已经长满杂草,贴在上面的照片也早已辨不出面目,看着令人颇感唏嘘。
  在如此多的墓碑里,想要找到刘旭晨的墓并不容易。花崇和徐戡回到车上,又往前开了一截,才到所谓的“工作处”。
  工作处里只有三个人,都是当地的农民,花崇一与他们打交道,就知道从他们口中问不出什么。
  过了十来分钟,其中一人找到了刘旭晨的墓碑号码,操着方言道:“跟我来。”
  孙强悍等人凑到的钱,只够在最差的公墓里,买一方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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