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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大侠-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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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奈何丁叮听音辨位,一下子就找到了他。“师弟,你怎么满头血,告诉师姐是谁欺负你,我去找他算帐。”
  丁叮掏出怀里的手绢,轻柔拭去曲笛额上的血迹,眼里的怜惜满到都快溢出来了。
  曲笛感到一股温暖从胸口升起。
  “疼不疼啊?师弟,瞧你流了这么多血,待会儿我去溪里捉条鱼,晚上帮你炖碗鱼汤补补身子。现在你先跟我回去上药,然后再告诉我,到底是谁欺负你,让你……唉呀!”丁叮不检查他的身体不要紧,这一看,整张俏脸都刷白了。“哪弄的这么多伤?太可恶了,谁敢伤我师弟,师姐跟他拚命!”
  “呜,师姐……”想他曲笛几时被人这样看重过,就只有丁叮会毫无条件地对他这般好;果然他眼光好啊!一眼就看中了如此容颜绝世、性格温婉的好娘子。
  “师弟,你怎么尽是哭,也不说话,难道是怕仇人武功太高,师姐对付不来?没关系,师姐不行,我可以请爹爹出手,放眼天下,能当得爹爹敌手的人还没出生呢!”丁叮是气得理智尽消了,否则她定下心仔细一想,这深山密林中平日连樵夫都难得见上一个,又有谁会那么无聊,特地上山来就为了揍曲笛这么一个小孩子?
  “师姐,我没事,我只是感动,你对我真好。”他发誓一定要讨她做老婆;乘机又在她怀里蹭上几下,啊!这师姐老婆的身子真香,比苏州第一楼的叫化鸡还香……呸呸呸,怎么把老婆比作菜了呢?他真是的……
  “你是我唯一的师弟,我不对你好要对谁好?现在你把仇人告诉我,我们先想个法子帮你报仇。”哼,她丁叮的师弟可是不容人欺负的。
  “师姐啊,那个……”饶是曲笛脸皮厚如城墙,要他自承天资太差,三页天星步练了大半个月也练不好,反而摔得全身伤;这样丢脸的事他是万万说不出口的。
  “怎么了?莫非你有难言之隐?嗯,爹爹告诉我,不要随便探人隐私,既然你不想说,师姐也不逼你,反正你只须记住一件事,谁敢让你受委屈,尽管来找师姐,师姐一定为你作主。”她是第一次做人姐姐,尽管曲笛年龄比她大了四岁,但看曲笛那瘦瘦小小的身体,也够她同情心泛滥,一味地护短到底了。
  “师姐恩情山高海深,曲笛定谨记终生,永不相忘。”说着,他就跪下去,抱住丁叮的大腿。嗯,真香,这有便宜不占枉为人啊!
  丁叮打出生还没在花花世界里混过,不知男女之防,也不知世上有如此无耻之徒,嘴里说得天花乱坠,其实旨在吃遍她的香豆腐。
  “师弟,师姐照顾你是应该的啊!哪里谈得上什么山高海深?来来来……”她把腰一弯,蹲在曲笛面前。“你既不要师姐帮你复仇,那师姐就背你回去疗伤。”
  这若换成一般男子,基于面子第一,哪里肯让个女人背?
  但曲笛不是君子啊!他是混混、无赖,又早认定了丁叮是他未来的老婆,那么有豆腐吃的时候为何不吃?
  他手脚俐落地爬上丁叮的背,脑袋埋在她如云发瀑里。香,真是香,他如饮老酒,整个人都快醉倒了。
  一个月期限转眼即到,曲笛练全天星步的十幅图,整个人又瘦了一大圈,清秀的脸庞上更是紫紫青青,不见半寸完好肌肤。
  丁叮看他的模样心疼不已,奈何曲笛性子倔,不肯开口讨教,就这么闷着头练功,甚至不让丁叮知道他那一身伤原来是练功得来的,就怕丁叮误以为自己资质低,因此看不起自己。
  其实是他多虑了,丁叮怜他是真心真意,不会因他聪明与否就变了心肠。
  不过也难怪曲笛心眼多,他从小尝尽人间冷暖,虽对丁叮一见倾心,却也不敢完全开放心扉让她走进,就怕哪天她突然变心,自己要肝肠寸断。
  他的狼狈样连丁还看了都吓一大跳,这天星步是玲珑门最初步的入门功夫,一般只要有点脑子的人,很快就能学会。玲珑门开宗立派数百年,还不曾有人练天星步练到如此凄惨不堪。
  丁还不免心疑,难道他看错了,原来曲笛不是聪明过人,而是蠢笨入了心?
  “曲笛,一个月到了,你也该把天星步演练一遍给师父瞧了。”若曲笛奇蠢如猪,他可不收这徒弟。只是他不想收,曲笛也不会乖乖走人,依照曲笛的无赖性,只怕他是赖定白云庄了。
  “知道了。”在丁叮面前,曲笛虽然不敢对丁还大小声,却也没啥儿好脸色。他本来就看丁还不顺眼嘛,若在私底下,他早就开口骂了。
  曲笛按着记忆,步步踏起那秘笈上的轻身步伐,摇摇晃晃、踉踉跄跄,虽然没有天星步的变化莫测,却也有三分相像。
  只不过丁还原先对他冀望太高,如今见他表现,脸上不免现出失望之色。
  倒是丁叮看着曲笛好几回手脚交错,险些跌个四脚朝天,心底隐隐明了这些日子曲笛身上的伤是打哪儿来的了。
  她疑惑,怎么曲笛踏起天星步,翻转腾跃间处处踬碍,不见灵敏,倒似困难重重?
  这不应该啊!只要按照秘笈里的练气心法运转,心到手到,这天星步便信手拈来,根本一点都不难。
  尤其玲珑门武功博大精深,拳脚及步伐都得配合练气心法,动武练拳间,内功运转不绝,等于练拳就是练功,成效比一般专修外家或内家功夫的武林人士都要快上数倍。
  曲笛再怎么样也不该专习步伐,弃内力而不用。他难道不明白,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
  好不容易,曲笛踏完一遍天星步。
  丁还已不忍再看,还是丁叮快一步捉紧又差点跌倒的曲笛,轻手轻脚帮他拂去满身的尘上。“师弟,你踏天星步的时候,怎么不运转心法?”
  “心法?”曲笛一脸迷惑。
  “就是那段练气口诀啊!难道……”丁叮面色不善地看向丁还。“爹爹,你只教师弟步伐,没教他内功心法吗?”
  “冤枉啊!我可是整本秘笈都给他了,不信你自个儿问他。”丁还好无辜。
  “我没看到有什么心法啊!”曲笛从怀里掏出那本秘笈,恨恨瞪着丁还。
  “胡说。”丁还抢过秘笈,指着上头的文字。“喏,内功心法,一字不漏,全在里头了。叮儿,我可没有冤枉他,是他自己不练的。”
  “师弟,这天星步是要配合心法一起练的,你怎么光练步伐,不练心法呢?”
  “我……”曲笛面色一时青紫黑白交错,精采无比。他哪里好意思说自己根本目不识丁,教他如何练那心法?
  “师弟,你是不是不明白心法里写的意思?也对啦!那心法写得古古怪怪,什么天地原始,阴阳初分……没接触过武学的人确实很难看懂,这样吧!日后你就跟着我练,我逐字逐句地给你解释,这样你练起来就比较轻松了。”丁叮心肠软,看曲笛受窘,忙不迭出面替他缓颊。
  曲笛直感动得眼泪都要飙出来了,全天下就丁叮对他最好了。
  “师姐。”当下他一声低嚎就冲进了丁叮怀里,把她搂得死紧,心头暗暗发誓口,丁叮为他解释内功心法,她她说一句、他就记一句,哪怕废寝忘食,也要把那些字都背全了,刻入脑海里。
  这样子不出几个月,他也能识个成百上千字,就能自己读书了。
  他就不信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会学不通丁还的破武功。
  混混脾气再度发作,他坚持非在丁叮面前挣回面子不可;否则以他天生的痞痞个性,就算丁还认真教导,他还不一定肯用功学习呢!
  “走,师姐教你练内功。”说着,丁叮就牵起曲笛的手往后山跑去。
  难得丁还这一次没有阻止曲笛吃丁叮的嫩豆腐。
  他其实也被曲笛吓着了,这完全没练内功心法也能学成天星步?自玲珑门创派以来还没听说过,这曲笛到底是蠢笨透顶,还是聪明绝世?他竟也看不透了。
  自丁叮开始教曲笛练武,曲笛就再也不认丁还作师父了。
  反正丁还又没有教他什么,顶多是秘笈一本接一本地扔,然后让丁叮逐字逐句地解释给他听。
  曲笛看过丁叮演练的天星步,玄异莫测、轻灵如仙,相比于自己的笨拙,真是天与地的差别。
  他一时间驴脾气发作,咽不下这口气,男子汉大丈夫,将来是要保护妻子儿女的,岂能无力?于是他发愤图强,不过三个月便把玲珑门十八项心法、招式熟记于心,识字也已过千。
  只是他一直不敢告诉人他不识字的事,所以虽看得懂书上文字,却从没实际拿笔写过,顶多拿树枝在泥地上照着文字的笔划描写,以致当他头一回拿起毛笔,那写出来的字真是……惨不忍睹。
  丁还至此才了解,为何曲笛第一次演练天星步会表现得那么差,他根本看不懂那些内功心法嘛!
  但因为曲笛一直狠瞪着他,所以他也识相地不揭穿曲笛的鬼把戏。
  只有丁叮天真地相信曲笛那番:“我不习惯用毛笔,如果有炭笔我可以写得很漂亮。”的鬼话。
  而曲笛就爱丁叮这样毫无怀疑地信任着自己,疼宠着自己。
  如今,曲笛上山三个月,吃得好了,身体也逐渐健康起来,身高像抽竹子似地猛往上长。
  丁叮现在最主要的工作,已经不再是帮曲笛解释那些武功秘笈,而变成帮他缝制衣裳了。
  看着丁叮手拿针线,一针针缝着那件短外褂,虽然只是一件普通的青色衣裳,布料也是粗货,但有了丁叮温柔的心意,那外褂可比苏州府里最有名的珍品了。
  “师姐,我去提水了。”曲笛嘻嘻笑着跑到丁叮身前,脑袋往她面前一凑。
  曲笛进白云庄时,因为自幼困苦,虽年长于丁叮,但身材体型却远逊于她,被丁叮误认为六、七岁的小童,对他万般怜惜,时不时地摸摸他的头、抱抱他的肩。
  后来误会虽解开,丁叮这个做师姐的还是对他百般爱护,听凭他在山上作威作福,万事都有她担待着。
  渐渐地,曲笛就养成了习惯,做什么事都要先向师姐撒个娇,她的关怀,是他努力学习的最大动力。
  而丁叮也是爱心泛滥的大好人一个,这么可爱的师弟对她撒娇,她能禁受得住吗?
  “好师弟,你真乖。”说着,她摸摸曲笛的头,还在他额上亲了一下。这可是曲笛费尽心思争取来的,说什么他从小没了娘亲,从未尝过亲情温暖,若丁叮能不时亲亲抱抱他,那才像真正的亲姐弟嘛!
  丁叮打出生就没下过山,不懂得这些人性奸诈面,自然是他说什么,她就做什么喽!
  曲笛晕陶陶地摸着额头,果然美人香唇滋味非凡,每天给她亲上一下,浑身上下都有了力气。
  他欢快地跳起来,拎着水桶就往山下冲。“一刻钟,我便把水提上来。”
  “唔!”丁叮刚点半个头,突然想起要从山下的溪涧将水提进庄,以爹亲的修为都要两刻钟,曲笛怎么可能在一刻钟内办到,莫非……
  “师弟——”她扔下缝到一半的衣裳,追着曲笛的脚步而去。
  曲笛虽年长于她,但武功修为毕竟没有丁叮高深,不一会儿便被追上。
  “师弟,你怎么可以在这里提水?”丁叮看他居然只是挠到庄后,就近从后山的水潭里提起两桶水,便要往回赶。
  她苦笑着把那两桶水又倒回潭里。“爹爹不是跟你说过,提水要到山下的溪涧里提吗?”
  “为什么这样麻烦?明明庄后就有水潭,还要下山提水,没道理嘛!”曲笛一直将丁还的话当屁话。
  瞧瞧外头那些武馆教徒弟,谁不是先学蹲马步,然后对着木头桩子练拳头。哪里还要砍柴挑水?
  要让曲笛说嘛!丁还若真有高深修为,干脆点替他打通筋脉,顺道输个二、三十年的功力给他,直接助他成为武林高手就是。
  如今让他天天提水砍柴、坐在床上练习吐纳之术,摆明了是在整他。
  他可不蠢,明知丁还不安好心,还乖乖上当。
  丁叮摇摇头,温柔地说:“乖师弟,这提水嘛,师姐以前也是做过的。让你去山下提水,不是因为庄里缺水,主要是锻炼你的身体,磨练你的精神。待你能拎着五十斤重的铁桶在曲折的山林里行走自如,这轻身之术就水到渠成了。”
  “铁桶?!”曲笛轻咋一下舌。“还要五十斤重?师姐……你……”她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真能提得动吗?
  丁叮也不说话,只把曲笛手里的木桶放进水潭里,装满了水,拎着水桶轻轻一跃,人立在尺高的树枝上,迎风飘摇,看似随时会从树上滚下来,偏偏她却随风荡漾,身姿轻盈可比万花丛中一粉蝶。
  曲笛看得呆了,这功夫好厉害,比他偷看武馆教的那些武术都玄妙得多。
  丁叮轻喝一声,跃下树枝。“现在你相信了吧?”她又把水倒回潭里。“咱们玲珑门的功夫别出蹊径,就从日常生活中着手,你运心法,脚踏步伐,日日山上、山下提水砍柴,不出两年,也能有这样的成就。”
  “只要砍柴挑水,不必蹲马步、练拳招?”
  “蹲什么马步?你马步立得再稳,打得倒敌人吗?再说招式是死的,人是活的,再厉害的招式,用久了也会被看出破绽。不如我们玲珑门的拳招、剑法、刀式,样样只具其意,不重其形,将来对敌如何应变,但看个人资质。我们不搞蹲马步、踏梅花桩那一套,死板板的,再练上个一百年也不过是个二流高手,登不了大雅之堂。”
  曲笛第一次听到这种武学理论,不禁脑袋发晕。
  “可是我听说书说的都不是这样啊,那……玲珑门练武就只需要做这些杂事,没其他的了?”
  “生活处处是学问,何必特意去学,能够感悟到,那境界自然到达,否则你再打多久的拳也是没用的。对了,说书是什么?”丁叮不懂。
  “说书,嗯……以后再跟师姐解释。我说的其他是指,玲珑门里有没有那种灵丹妙药,比如少林派的大还丹,一吃下去就拥有一甲子功力,或者请师父给我灌顶,帮我疏通经脉,助我早日武学大成?”
  “呵呵呵……”丁叮掩嘴轻笑。“大还丹嘛!庄里有一葫芦呢!不过那东西治疗内伤是很有效,至于增加功力,我倒是没听过。而且,功力要怎么以岁月论?有人练了七、八十年,还是三流高手一名,想爹爹二十岁出道,已然打遍天下无敌手,难道爹爹的二十年就是别人的一甲子吗?再说到疏通经脉,凡人经脉骨骼都是天生的,除非自己苦练,否则靠外力疏通不仅痛苦难当,时日一久还会自行闭塞,根本毫无用处。”
  曲笛张大了嘴,照她的说法,他要想成为一代武林宗师,除了苦练,就没有别的办法喽!
  该死,他是拜进了什么变态门派里?
  别人练武都有捷径可寻,就玲珑门没有,尤其练功的方法还那么诡异,要人砍柴挑水的,救命啊!他不要这么无聊的人生~~
  第三章
  “师弟,是你吗?”三更时分,丁叮被一阵从饭堂方向传出的碰撞声吵醒,披上外衣循声过来查看。
  却见一道纤小的身影正埋首木柜边,嘴里咕哝咕哝着,不知正喝着什么?
  丁叮就着朦胧月光细瞧身影的侧脸,微带着稚气的脸庞,五官虽隐藏在黑夜中,但还是可以看得出来,正是丁还方收入门三个月的徒弟——曲笛。
  怪了,他三更半夜不睡觉,躲在饭堂里做啥儿?肚子饿了吗?那应该去灶边拿馒头吃啊!虽然是冷的,但也能填饱肚子。
  至于木柜那边,她记得里头摆的都是些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没什么好吃的吧?
  “师弟,你在干什么?”她定到曲笛身后,纤掌拍上他的肩膀问。
  噗!曲笛本来偷喝得正畅快的酒分别从鼻孔、嘴巴里喷出来。
  “咳咳咳……”天啊,救命喔!他快被呛死了。
  “师弟!”丁叮吓得赶紧蹲下来帮他拍背顺气,可一靠近他,她鼻问立刻冲进一股浓厚的酒味。
  要死了!“师弟,你你你……你才多大年纪,怎么可以喝酒?”
  曲笛拚命挥手,咳得说不出话来,心里不停骂娘,该死,他都喝得这样鬼鬼祟祟的了,怎么还会被发现?
  而且,谁说小孩子不能喝酒?他三、四岁就会喝酒了,不喝点小酒,大冬天里,睡在那四面透风的破庙中,冻也给冻死了。
  小时喝酒是为了御寒,及长……不好意思,那就变成嗜好了,三天不喝酒,头昏眼也花。
  可上了白云庄,为了给丁叮留个好印象,他只能拼命忍住肚里的酒虫。
  这样日也熬、夜也熬,好不容易忍了一个月,终于受不了,开始三天两头半夜爬起来偷丁还的酒喝。
  也不敢多喝,每次都只小尝两、三口,才不会被丁还父女发现。
  就这样过了两个月,平安无事。
  想不到今夜不过酒虫作怪得凶一些,他多喝几口酒就被丁叮看见了,真是倒楣透顶。
  “嘿嘿嘿,师姐……”看着丁叮娇嗔的俏脸,曲笛待呛咳稍缓,拚命转动脑子,想着要如何装傻应付过去,把偷喝酒的罪赖到别人身上,以免破坏了他“纯良可爱小师弟”的形象。
  丁叮不悦地抿紧唇,拿走他手中的酒瓶。“师弟,这酒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尤其你年纪还小,喝酒会伤身体的。”生气归生气,看他的眼神还是充满了关怀。
  曲笛傻笑地揉揉鼻子。“师姐,我……呃……其实……我只是好奇。对,我不过是好奇为什么师父总爱捧着酒葫芦,早也喝、晚也喝,连吃饭的时候都要来上一口,所以才想喝上一口试试味道,看看这酒是否真如天上仙液那般美味,绝对没有别的心思,请师姐明鉴。”
  他喝得小脸通红,一双邪气的眸子明亮更胜天上银月。
  丁叮看着却感到心疼。这小师弟啊,也许一开始她真当他是衣食无着的小可怜,但三个月的相处下来,难道她还看不透他那小小心思?
  曲笛除了瘦弱的身子足以显现出他曾经历万般困苦外,那性子比牛更倔,宁折不屈,打死不认错。
  她不知道是什么环境养成他这样别扭的性情,却可以从他隐约闪过眼底的乌云觑出一点他心底深处的重大伤痛。
  这孩子是既坚强却又脆弱的。
  她忍不住怜惜地说:“师弟,不管你是真喜欢喝酒,还是一时好奇,师姐只想告诉你,喝酒对身体不好,师姐不想看你因为喝多了酒而伤了身子,那样师姐会很心痛的,比自己受伤还痛,你能明白吗?”
  曲笛低下头,心窝处被丁叮的温柔填得满满,前所未有的暖和气息充塞体内。
  何曾有人对他这样全心全意过,只有丁叮。
  “对不起,师姐。”在她面前,他再也无法谎言连篇。
  “没关系,只要你答应师姐,往后再也不喝酒就好了。”丁叮是很宽宏大量的。
  曲笛感到脑袋被人狠狠敲了一记。不会吧?让他从此戒酒,这……这让他怎么活?
  他几乎是被酒养大的,一日不喝酒,吃饭都没滋味,一生不喝酒……得了,直接给他一刀还爽快些。
  不行,喜欢丁叮是一回事,但戒酒……他无论如何都放弃不了这美妙的滋味。
  怎么办?他飞快转动脑子,非得想个理由说服丁叮让他喝酒才行。
  “师姐,酒真的是那么不好的东西吗?那为何你说的圣贤书中,很多古人都对酒这种东西称赞有加?”感谢丁叮吧!她那么努力教他,不止武学心法,连经史子集都说了不少,他就记得她曾经念过几首诗。
  “有吗?”她没印象。
  他摇头晃脑吟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呃?”她迟疑了一下。“好像真有这几句,是曹操的短歌行之一。”
  “还不止呢!”他继续念:“钟鼓馁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丁叮呆了。
  曲笛再加把劲:“还有……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垣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丁叮长叹口气。“师弟,这些与酒有关的诗词你倒是背得很熟。”
  当然啦!他从小就最崇拜那些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仗剑江湖行的大侠。进了白云庄,识了字,会看书了,还不专找这些充满侠义情怀的诗词看?
  读书还是很有好处的,起码编起歪理还能字字珠玑。
  “所以说,师姐,酒非但不是种坏东西。还是大大的好玩意儿呢!否则哪来这么多古人为它写诗颂赞?”
  丁叮歪着头长思起来。曲笛的话不无道理,酒若真的一无是处,何以流传千古?又怎会让无数名人圣贤拜倒其下?
  “师姐,莫非你从未尝过酒的美味,所以才一味地听信那些昏庸之人的说法,认为只要沾上酒就是坏东西?”
  “呃?”似乎真是如此耶!
  “师姐,你这样就不对了,你也教过我,凡事要眼见为凭、耳听为实。这酒究竟是什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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