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烙印-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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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亮了!我讨厌阳光,你去把窗帘全部拉上。”
“喔,你不喜欢太亮的光线吗?好,我马上去关窗帘。”
康介颐飞快转身去将客厅里的窗帘一一拉上,闇儿这才缓缓睁开眼。
“抱歉,我不知道你的眼睛畏光。”
“那你的眼睛又是怎么一回事?”看着他,闇儿诧异地问。
“我的眼睛?”康介颐摸摸自己的眼眶,想起稍早洗脸时在镜中看见的那两只熊猫眼,外加小白兔的红眼珠。
“我……因为昨晚比较晚睡。啊,对了!我替你缝了一件衣服喔,你快点来试穿看看。”他兴致勃勃地握住她纤细的手腕,就往客厅里拉。
“喂,你──”闇儿呆望着自己被握住的手腕,愣愣地被他拉走。
“你看这件衣服怎么样?这可是我第一次缝制衣服喔!”到了客厅,他松开她的手,拿起放在茶几上那件白色衬衫改造的衣服。
“你看看喔,嗯,这边应该是正面,不,这边才是正面……欸?是这样吗?到底是哪边……”他对着那件歪七扭八的衣服大伤脑筋,连自己都搞不清楚正面是哪一面。
闇儿接过来一看,顿时无言。
基本上,哪边是正面其实不重要,因为那根本不能算是一件“衣服”,只能算一条缝坏的“抹布”。
就连要当抹布,恐怕都还会有人嫌弃,因为缝得乱七八糟的,连拿都不知道该怎么拿。
“怎么样?你喜欢吗?”康介颐期待地看着他,他初试啼声,很渴望能得到赞美。
“……”闇儿还是无言。
这已经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穿的问题。
这件衣服根本已经变形了,两只袖子一高一低,衣服前后的长短也不同,这样的衣服,教人怎么穿?
“借我一件衣服。”闇儿放下衣服,径自走向他的卧房。
“喔,好啊!”康介颐不知道她想要做什么,便跟在她后头走进卧房。
见她打开衣橱搜寻他的衣物,他也好奇地探头瞧着。
闇儿抽出一件黑色衬衫,问:“这件可以给我吗?”
“啊?呃……可以的。”
其实那件衣服并不便宜,是凡塞斯的限量衬衫。
上回签书会时,程纪兰硬逼着他买下,连同西装,算是他衣橱里最有价值的衣物,不过他很少穿,既然她要,那么送给她也无所谓。
“谢谢。”闇儿拿着衬衫回到自己房间,然后关上房门。
康介颐看不到了,只好站在门外等。
不知道她拿着衬衫进房去,是想做什么?
等了约半个钟头,闇儿从房间里走出来,她身上穿着一件新款式的黑色衬衫,下半身则是她自己的黑色长裤。
再仔细一看,那件“新的”黑色衬衫,正是利用他那件黑衬衫修改而成的,她把尺寸改小,变得比较合身。
“你会女红呀?改得很好嘛!”简直和外头卖的没有两样,康介颐想到刚才那件“抹布”,顿时汗颜自己的缝补技术。
不过……康介颐突然想到,她并没有把针线拿进房间里,那她是怎么修改的?
或许她自己有随身携带针线包吧!
他也不以为意,只笑着说:“那你先去梳洗吧,我来准备早餐,等会儿就可以吃了。”
“嗯!”闇儿点点头,走进浴室去了。
第三章
当闇儿面庞微湿地从浴室走出来,康介颐已经在厨房手忙脚乱地煎蛋了。
他笨拙地把鸡蛋打进烧得滚烫的油锅里,只见滚烫的热油喷上来,溅到他的手背上。
“啊!”他低咒一声,这一分神,手中的蛋壳不小心滑进平底锅里,他急忙伸手去捞,下场是得到二度伤害。
“该死!好痛。”他急忙捧着发红的手去冲冷水。
闇儿站在后头忍不住摇头。他好像是进厨房找罪受的!
等他冲过冷水,再回到锅前,蛋已经煎焦了。
他看着锅子里那颗烧焦的蛋,真是欲哭无泪。“我再煎一次好了。”
“我来吧!”闇儿突然道。
“咦?”康介颐诧异地转头看她。“你会烹饪?”
“不会。”
“那你怎么做?”
“那么你会吗?”闇儿反问。
“不会。”康介颐诚实地摇头。
“既然我们都不会,谁下厨不都一样?而我有自信不会让自己受伤。”意思就是,她不像某人那么笨手笨脚。
她这番话说得康介颐有点不好意思,他也不是故意那么笨拙的。
“好吧,就让你试试看吧!”这两天他是有点表现失常,可能是刻意想要照顾她,却反而适得其反,弄巧成拙。
他垂头丧气,宛如老牛拖步地想走开,闇儿却又喊住他。“你别走!教我该怎么做。”
“噢,好。”康介颐眉间愁色一扫,立即转身快步走回来。
“首先该怎么做?”
“呃,把锅子清干净,然后重新倒油。等它烧热后,再把蛋打下去。”
几分钟后,一个漂亮黄澄的荷包蛋被盛到洁白的瓷盘上。
康介颐忍不住瞠目结舌。“你一定是烹饪天才。”
“这是很简单的事,任何人都会吧!”闇儿一脸理所当然地道。
“呃──”一箭正中心脏,他就是那种连学都学不会的人。
她煎好两颗荷包蛋,康介颐则烤了吐司、倒了鲜奶,这就是他们的早餐。
然而闇儿一看到那杯白色的液体就皱眉头。“我不要喝那个。”
“咦?你不喜欢鲜奶的味道吗?”康介颐现在才知道。
“那味道很臭,我讨厌。”闇儿板起小脸,那模样有点小任性,像是在撒娇,康介颐觉得很可爱。
“鲜奶是有种独特的奶腥味,但还算不上臭吧?不然冰箱里还有果汁,你喝果汁好了。”
闇儿见他倒出的液体不是白色的,这才愿意接受。
吃过早餐,康介颐提议。“连续几天阴雨绵绵,难得出了太阳,天气这么好,我们出去走走吧!”
“我不要。”闇儿断然拒绝。太阳?那是她的仇人之一。
“为什么不去?”他不明白。“你皮肤太白了,简直毫无血色,你应该多晒点阳光,才会红润健康。”
闇儿不发一语,只是冷冷瞪着他。
看着她的眼睛,他蓦然记起来了。“你怕光?”
“哼。”总算想起来了。
“啊,我怎么忘记了?没关系,我有办法,你等等!”康介颐转身快步冲回房间。
闇儿拧眉看着他的背影,不一会儿,他拿着一样东西折回来。
“你试试这个。”他将那样东西放到她的手心。
“这是?”闇儿从没见过这种东西,她知道透明的叫做眼镜,康介颐鼻梁上就挂着一副,但是全黑的……
“这叫太阳眼镜,又叫墨镜。有了这个,你就不会畏光了。”
“太阳眼镜?”
“来,试戴看看。”康介颐拿起墨镜,替她架到挺俏的鼻梁上。
这是闇儿第一次透过黑色镜片看世界,觉得十分新奇。
“如何?是不是觉得不那么刺眼了?”他拉开窗帘,闇儿也没难受得立即闭上眼,或是别开头去。
“真神奇!人类真是太聪明了……”闇儿望着明亮度起码削减一半的窗外,喃喃自语。
“嗯?你说什么?”他一时没听清楚。
“没什么。走吧!如果这样的话,我就愿意出门。”初来乍到,她也该好好探索这个世界。
“那好!我带你到公园走走,或许我们可以带点面包、水果什么的,顺道在那里野餐。”康介颐欣喜提议。
“我刚吃饱,吃不下别的东西。”他别想把她当猪喂。
“噢,那好吧!”
真可惜!康介颐惋惜地想。她那么瘦,真的该多吃点。
九月的阳光还是相当温暖,但已少了溽暑的酷热。
公园的青青草地被阳光映照得翠绿碧绒,小小的桂花在花丛中散发着淡雅的香气。
许多人趁着天气好到公园游玩,有散步的人、慢跑的人、放风筝的人,母亲推着婴儿车或是带着跑跑跳跳的孩子出来玩耍,还有一家人赤着脚在草地上奔跑追逐着。
闇儿透过墨色的镜片,目不转睛看着这个世界,一切景象对她而言都是那么陌生,她从没闻过花香,也不知道赤脚踩在草地上的感觉。
她过去的世界是阴暗、冰冷、坚硬的,与这个明亮、温暖、柔软的世界完全不同。
“来吧!鞋子脱掉,我们到草地上坐坐。”康介颐学其他人脱下鞋子,光着脚踩上草地。
闇儿看了好一会儿,像在犹豫该不该接受这样的诱惑,许久后,她默不作声地脱掉鞋子,试探性地伸出白皙的小脚,踩上厚实的草皮。
好柔软!她在心中赞叹。这就是青草地吗?
“来,我们去那里坐。”
康介颐自然而然地拉起她的手,走向草地正中央,闇儿愣愣望着那牵着她的大手,感受他的体温,透过手心的接触,一直传达到她的皮肤,直达心里……
好温暖的手。
男人的手──所有人类的手,都这么温暖吗?
“你的手好冰呀!”他突然回头对她笑着说,那灿烂的笑容,让闇儿有片刻目眩神迷。
连笑容都这么温暖,难道他没有其他的情绪吗?他真的是圣人,从来不曾讨厌过什么人,或是怨恨过什么人吗?
不过,这样的人也并非全然“没救”,想要让他坠入万恶的地狱,其实并不困难。因为他单纯,所以很好掌控,只要让他了解人性的丑恶,让他对人产生怨恨,他很快就会成为魔鬼的信徒。
闇儿勾起嘴角,冷冷地微笑。
“这里看来不错,就坐在这里吧!”康介颐完全不知道她心里兜转的心思,找了块柔软又舒适的草地一屁股坐下,然后拍拍身侧的位置,要她一起坐下来。
闇儿沉默地跟着坐下,但因为是第一次这么做,所以有些不自在。她不断转头打量四周,直到发现周遭的人也和他们一样随意席地而坐,甚至还有人舒舒服服地躺下来,她这才稍微自在一点。
“啊,好舒服喔!”康介颐随性地将头往后一仰,然后兴奋地大喊:“欸,这样也不错耶!天空很蓝,你也躺下来试试看。”
闇儿考虑了一会儿,也默默跟着躺下。
草地真的好软,背贴着大地,鼻端可以闻到青草的香气,墨镜下的天空也很漂亮,白云一朵朵从上方飘过,柔和的微风吹拂她的脸庞……
她不由得微玻鹧郏祭恋糜械阆胨恕
“真的很舒服吧?”康介颐翻身打量她脸上放松的表情,还是一径笑嘻嘻的。
“唔。”闇儿不怎么情愿地哼了声,因为真的很舒服。
“如果你能拿掉墨镜就好了,天空真的蓝得很漂亮。”他遗憾地道。
“休想。”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这只墨镜等于她的保护色,她才不要轻易拿掉。
“嘿嘿。”康介颐苦笑。他就知道!
闇儿坐在草地上,好奇的双眼忙着探索这个新的世界,不远处正在野餐的一家人,吸引了她的注意。
一位年轻的母亲怀里抱着婴儿,对着婴儿又亲又哄,轻怜蜜爱,脸上尽是满足的表情。而坐在一旁的男人,应该就是她的丈夫、孩子的父亲,正用一种好温柔的眼神望着身旁的妻儿,不时递送水果到妻子嘴边。
闇儿瞧着瞧着,怔忡出了神。
“咦,你在看什么?”康介颐发现她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一直盯着某处,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一会儿之后,又好奇地看向闇儿。
“那只是一家人在野餐罢了,有那么好看吗?”
“他们为什么要对别人那么好?”
“谁?”他不解。
“那个母亲为什么要那么疼爱那个婴儿?还有那个男人,为什么要对那个女人那么好?”
“哈哈!这个问题很简单啊,因为他们是一家人嘛!”
“一家人?因为是一家人,所以就要对别人那么好吗?”闇儿不懂。
她从来不曾对任何人好过,因为,也从来没有人对她好。
将她养大的那个人,只教会她自私、争斗与无情,而多尼克虽然百般讨好她,但贪求的不过是她的肉体,并非真心待她。
“呃……也不是那么说。”康介颐搔搔头,想了一会儿之后道:“他们不是因为是一家人才对对方那么好的,有些人明明是一家人,甚至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是感情也不好;有些人虽然相隔千里,但是心却紧紧相连。应该说联系他们的不是家庭的束缚,而是爱。”
“爱?”闇儿几乎要嗤之以鼻了。“那又是什么?”
“爱是一种牵挂!当对方在你心里的时候,他会成为你最甜蜜的包袱,无论何时何地,你都会随时带着他,绝对不会轻易把他放下。你会为他欢喜、为他担忧、为他牵挂、为他痛苦,相见时总是充满喜悦,分离时则洒下泪水,灌溉出相思的花朵……”
“我还是不懂。”牵挂着别人、为一个人担忧,这就是爱吗?
她从来没有这种感觉,当然,往后也不可能有。
“你怎么会不懂呢?难道你没有所爱的人吗?”
所爱的人?
又是笑话一桩!闇儿冷笑。
“没有。”她俐落摇头。
“没有?那么你的家──”他倏然想起,她说过自己没有家人。
从小像皮球一样在亲戚间被踢来踢去,难怪她怀疑人性,不明白爱是什么。
“没关系!闇儿,不急。将来有机会,我会教你什么是爱。”
“我根本不想知道。”她又不是为了学习爱才来到这里的。
“没关系!时间还很长,慢慢来就行了。”
热心过头的康介颐根本没把她的拒绝听进去。
“啊,对了!那边有卖冰淇淋,很好吃喔!”他伸手摸摸口袋,正好还有一些零钱,立即兴致勃勃地起身,笑得像个孩子。“我去买两支冰淇淋来。”
说完,他随即转身朝公园旁的冰淇淋小店奔去。
望着他宽阔的肩,以及奔跑时修长的腿,阳光洒落在他飞扬的短发上……闇儿又不自觉玻鹆搜邸
你在想什么?!当她警觉到自己又出了神,立即拉回远扬的思绪,再度用冰霜封起自己的小脸。
康介颐跑到公园旁的商店向老板买了两支冰淇淋,然后转身走回公园的人行步道,准备回到闇儿身边。
这时,一名骑着自行车的年轻人,从步道的另一头快速冲来。
年轻人远远看见康介颐,身子一扭骑向另一边,避开了他。
闇儿看见了,嘴角勾起诡谲的笑容。她倒要看看,康介颐是否真是个不会生气的人。
她定定直视那名骑着自行车的年轻人,暗中施以法力,让原本可以轻松避开的年轻人,突然控制不住自行车的把手,身体失衡,歪扭几下后往旁边倒去,正好扑向康介颐。
“啊!”两人惨叫一声,同时跌倒在地。
霎时间,一阵天旋地转,康介颐下意识护住想给闇儿的草莓口味冰淇淋,而另一边的就……
“啊!我的冰淇淋──”
他睁开眼爬起来,发现自己的冰淇淋连同脆饼筒一起黏在对方的衣服上,顿时心疼地大叫。
“哇!我的衣服──”年轻人爬起来一看,气得大吼:“你在搞什么鬼?看看你把我的衣服弄成什么样子?!”
康介颐客气地对他解释:“对不起!可是我想这不是我的错,是你自己不小心打滑,连带撞倒我,才会发生这种意外──”他没跟他要求赔偿一支冰淇淋就算客气了。
“你说什么?!”年轻人以为嗓门大就会赢,面红脖子粗地大吼:“明明是你不对,还敢怪我?”
“我没有怪你,只是把事实说清楚……”康介颐试着对他讲道理,但就是有人想靠声音大来吵架。
“你明明就是在指责我!告诉你,今天你要是不赔偿我的衣服,我绝对跟你没完没了。”年轻人气焰嚣张地高嚷。
“这……算了!这件衣服值多少钱,我赔给你好了。”一件衣服没多少钱,如果可以免去一场争执,那也算值得。
“还有我的自行车!刚才那一跤,可能害我的自行车摔坏了。”
“唉,好吧!”康介颐实在不喜欢跟人吵架,正打算赔偿他修车费,息事宁人的时候,闇儿走过来了。
“发生什么事了?”她假装不知情地问。
“噢,没什么!只是我……”康介颐为难地看着她,不知该怎么向她解释刚才的小意外。
他没告状,年轻人倒是迫不及待想跟闇儿攀谈。男子态度轻浮地靠近闇儿,意图调戏她。
“你是谁?他的女朋友?还满漂亮的嘛!跟着这只软脚虾太可惜了,不如跟我去──”
“对不起,请你不要这样。”康介颐连忙挡在闇儿面前。
“你敢挡我的路?你忘了是你害我跌倒,还毁了我的衣服?!”年轻人对他又是一阵咆哮。
“那和闇儿是两回事!而且我说了,那其实不是我的错──”
于是两人又开始争辩起来,见对方竟想打闇儿的主意,康介颐一时动了气,而年轻人也愈来愈凶悍,两人险些失控地打起来。
闇儿只是想试试他是否真的不会生气,并不想害他和别人打架,于是赶忙指着不远处的告示牌问:“那个图样是什么意思?”
剑拔弩张的两个男人转过头,一看到那个告示牌,立即一个大笑、一个无言。
那是一个红色的大圆圈,里头画上一辆脚踏车,上头一条红色斜线横亘图面,就算不认得字,光看图也知道意思,那就是:脚踏车禁入。
“喔,明明就是你不对嘛!这里根本禁止脚踏车进入,你不但把车骑进来,撞到人还敢怪别人,你要是再不道歉,我就叫警察来,看看谁有理?”康介颐难得板起脸教训人。
“对──对不起。”年轻人自知理亏,摸摸鼻子牵起脚踏车,飞快溜走了。
“谢谢你,闇儿!多亏你有看到那个标志,否则我真的得赔他一件衣服和修车费了。”
回到原来的草地上,康介颐坐下来,笑嘻嘻地向她道谢。
“你是笨蛋吗?”闇儿生气地骂他。
“欸?闇儿……”
“明明是他自己来撞你,任何人一看就知道是对方的错,你为什么要答应赔偿他?”闇儿生气地质问。
“啊,那是因为……我不喜欢跟别人吵架,只是一件衣服,没有多少钱,不值得脸红脖子粗地互相叫骂。”
“那叫姑息养奸!因为你的息事宁人,让他根本不认为自己犯了错,以后遇到同样的情况,他还是会做同样的事。”
“我知道!但我是认为,如果社会上的每个人都想占上风,都只想讨便宜,没有人肯吃亏,那么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呢?”
他实在不喜欢纷乱吵杂的世界,所以宁愿自己吃点亏,好换取更多的和平。
“在那种时候,你连自己都顾不了,还想顾别人?”她真不敢相信,他以为自己是伟大的救世主吗?
“我只是想,自己退一步就能海阔天空,何乐而不为?”这是他的人生哲学。
“你──”真是气死人!他到底是没脾气还是少根筋?
“好了,别气别气!冰淇淋快融化了,你赶快尝尝味道如何?”他连忙将冰淇淋递给闇儿,希望她消消气。
“这是什么?”闇儿怀疑地瞪着脆饼筒顶端的粉红色球状物体,上头还隐隐冒着白烟,有些部分开始融化了,几滴粉红色的液体沿着脆饼筒缓缓流下。
自从品尝过可怕的鲜奶之后,她就不太敢再相信他递来的东西了。
“草莓冰淇淋。这是用草莓做的,酸酸甜甜的,女孩子都很喜欢。”康介颐解释道。
“草莓?”是水果吗?应该不可能比鲜奶还恶心吧?
她盯着那颗逐渐融化的圆球,再度提出疑问:“这要怎么吃?”
“这是冰淇淋啊,当然是用舌头舔。”哈哈,难不成还用抹的吗?
“用舌头舔?”闇儿抬起头,正好看到远方有条黑色土狗,伸出红色的大舌头舔食水漥里的雨水,冷艳的小脸顿时黑了半边。
他要她像狗一样用舌头舔东西吃?
“你怎么不吃呢?冰淇淋真的快融化了。”康介颐眼看着融化的草莓冰淇淋,已经沿着脆饼筒滴落在她手上,急忙催促道。
“这到底要怎么吃?我不要吃。”她发起脾气,把冰淇淋塞回给他。
“哎,就这样吃嘛!”他按着她的手硬将冰淇淋推回她面前,心一急,索性低下头,将流下来的冰淇淋舔掉。
慌乱之间,他温热的舌头不小心舔过闇儿的手指。她倏然一震,像被电流贯穿全身,急忙抽回手指。
康介颐浑然不觉自己刚才在慌忙间轻薄了她,依然毫无邪念地笑着道:“来,就像这样子,快吃吧!”
“嗯……”闇儿无法抑止脸颊莫名升起的灼热感,思绪紊乱地接回冰淇淋,凑近嘴边舔食,却全然不知道冰淇淋融化在嘴里的滋味。
那是什么感觉?触电吗?好奇怪……闇儿活了二十年,从来不曾有过这种感觉。
“欸,你怎么了?脸好红喔!不过脸红才好,这样很漂亮。”迟钝的康介颐笑呵呵地道。
“你──”闇儿的脸庞霎时更加火红,娇艳欲滴。她小嘴一咬,火气上来,把冰淇淋甜筒往他手里一塞,接着扭头就走。“我不想吃了。”
“欸,闇儿!闇儿──等等我啊!”
康介颐捧着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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