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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有缘啊-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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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常钟那句:“小孩子不要喝酒。”清清楚楚地落在耳朵里,久久回响。
林泽志觉得自己明明就喝了一口,却已经醉了,他把杯子塞到常钟手里,“你不也喝了,还转着圈喝。”
常钟接过他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当他低下头与他平视时,眼神戏谑,“我不是小孩子。”
林泽志抬眼看他,只见常钟一双眼睛一眨不地盯着他,他顿时一笑。
那是个凉爽的夜晚,露台上的夜来香的味道似乎甜得腻人,可这花香平时明明清幽暗哑。
常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这露台被施了什么魔法。

感情也许就是个操蛋的玩意儿,一杯酒,一个眼神,一个笑,一个醉人的夜晚,就是构成一见钟情的全部因素。
他们就这样开始交往,林泽志成绩不好不坏,整天懒懒散散,不惹事,安安生生地做他的高中生,常钟一天到晚见首不见尾,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俩人基本靠手机交流,够原始,也够纯情。
要是现在随便跟个人说,那个林泽志啊,还这么跟谁谈过短信恋爱呢。绝对要笑掉大牙,肯定还要补上一句:你丫做什么梦呢。
然而这个梦还就真实存在过。
常钟的忙是一阵一阵的,忙过一阵之后就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事,林泽志从来不问他去忙什么,常钟也乐得清闲,从来不解释。
没事的时候他就整天开着那辆捷豹去接他放学,甚至还在他们学校附近买了套房子,两人整天腻在一块儿,常钟花样多,每天都能变着法儿地讨他开心。
熟悉一点的朋友都知道他们俩在搞对象,每次几个人结伴走出校门时看到常钟的车就笑着跟他打趣。
他不恼不怒也不羞,低头钻进副驾驶,当着他们的面和常钟接一个短暂的吻,高调得很,刚开始他们还惊讶的半天合不拢嘴,时间一长也就见怪不怪了。
常钟爱惨了这小东西在外人面前大大方方、不遮不掩,坦坦荡荡的样子,亲完了还目不转睛地盯着他,那眼神裹挟着露骨的爱恋直直地望进他的眼。
常钟几乎不敢看他,有时头脑发热,简直想直接在车里就本垒打。
而且他知道这小玩意儿不学好,时不时叼着根烟吞云吐雾。
但他有点怪癖,就是不喜欢接吻的时候嘴里有烟味,他就说了一次,就再也没见这小玩意儿抽过烟,都是点了不抽,夹在修长的指间,竟然也惊艳性感。
他是何许人也?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主,万万想不到一朝会被个小崽子撩拨得控制不住自己,热血上头得只想一亲芳泽。

某天两个人窝在家里看电影,家庭影院巨大的荧幕能给人最好的体验,林泽志不爱规规矩矩坐沙发,非要坐在地毯上,常钟就堆了很多垫子和抱枕在地上,本来地毯就很厚,这样一来简直就像床一样软乎乎的了。
常钟就在这软乎乎的一团里搂着怀里更软的,还团成一小团的少年,他刚洗过澡,还冒着热气,皮肤细腻,看起来就很好摸的样子。
常钟是个身体力行的,说摸就摸,偶尔捏捏他的脸,摩挲一把下颌,他就往后靠靠换个更舒服的姿势,茶几和沙发之间那点小小的空间里塞满温馨。
少年身上沐浴露清新的香味带着暖意挠得他心里痒痒,相处了这么久,他们还只是停留在牵手和亲吻的地步,算算时间,也该进行下一步了,想到这里他更是□□焚身,怀里的小玩意儿被抱着还不安分,动来动去,搞得他差点当场坚硬如铁了。
屏幕上放的什么他完全不知道,倒是林泽志看得专心,常钟看了不爽,好家伙,老子在这儿忍得辛苦,这小子还坐得住?!不把老子的魅力当荷尔蒙么?
他泄愤似的低头用硬硬的胡茬在林泽志侧颈蹭来蹭去,林泽志一边躲他,一边骂道,“老东西你发什么病!”
常钟被这一骂,更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吻他的头脸,低声笑道,“老东西我就是发病了。”他抓着林泽志的手引向那个经过一通乱动终于坚硬如铁的地方,他笑得下流无匹,“你帮我治治这儿?”
林泽志显然从没经过这种事,一时间眼神里有点茫然,随即是反应过来的羞恼,他推推常钟,“我不要,你自己去卫生间。”说着就要起身离开。
常钟一把抓住他,“好了宝贝儿,不要就不要,给我抱会儿行吧?”
林泽志被他拽得一个踉跄,重重地摔倒他怀里,他常钟见状顺势搂得更紧,又啃又咬,简直像条大型犬,“哎哟,你可太香了宝贝儿。”
男人的话有两句最不能信,一句是:我就抱抱你,什么也不干。另一句就是咱俩就纯睡觉,我保证不干别的。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火热缠绵的吻让两个人都有点神魂颠倒,等回过神来,常钟已经把林泽志压到身下了,他才害怕起来,“我不要!你放开我!”
常钟在床上阅人无数,压根不把少年颤抖的声音放在耳朵里,只当是床笫间情趣,他硬得发痛,只想痛快,耐着性子哄了两句,“乖,我轻轻的,肯定不疼。”
林泽志拼命抵着常钟的胸口,不让他俯身,他内心知道两个人已经不温不火地谈了这么久了,就算是走流程也该到这一步了。
可他心理上实在接受不了像个什么兽类一样,躺在一个男人的身下被反复贯穿,从中获得快感,他向往的是像个高高在上的支配者一样征服一切。
可以说他被常钟宠坏了,常钟对他是有求必应,就算无求也要在眼前晃晃随时候命,涉世未深的他不懂这叫恋人之间的战术退让,把这错当成了臣服。
他还太年轻,要学的东西太多了。
常钟看着少年眼里毫不掩饰的拒绝,和抵在胸口的手,他快憋不住了是真的,但是扫兴也是真的。
毕竟这事要的是两情相悦,谁也不欠谁的,搞得像他一厢情愿的□□是怎么回事?
于是他沉默着忍了一会儿,再开口时声调已经恢复如常,他起身去了卫生间,什么都没说。
其实如果他想,以他的性子来个强上也不是没有先例,不过对着林泽志,他一动这个念头就觉得自己真他妈是个畜生。
少年那双明镜似的眸子似乎能看穿他所有龌龊的思想,然后他就自惭形愧,恨不得当场默写八荣八耻二十四字核心价值观以示清白。
于是他最后什么都没说,灰溜溜地去洗手间自我解决了。

林泽志在地上坐了一会儿,把衣服穿好,那一瞬间,他觉得他似乎失去了什么。
他本来是想这几天找个时间跟家里出柜的,甚至有点魔症了似的,彻夜难眠,在脑子里反复推演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让人难过的是每种结果都是惨烈痛苦的,他多次半夜盯着常钟熟睡的脸,在黑暗中一遍又一遍地描摹他模糊的轮廓。
如果没人要我了,你会来接我回家吗。

而这些常钟都不知道,在他看来,和林泽志这么一段不过是他词典那么厚的情史中微不足道的一小页。
当初不过是一个眼神几句话的事,他不知道林泽志默默地把这当作了一见钟情,还曾为如何跟家里开口辗转反侧过。
林泽志什么都没对常钟说,而常钟也没有问。
他现在已经在考虑什么时候分了好,他是个利己主义,没有性的爱,纯搞柏拉图,他可接受不了。
生活没有一点刺激来加一把火的话,就永远温温吞吞。
那样没有激情的生活才是他最怕的,一天天地,简直跟死了没什么两样。他都快三十了,心性还像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大抵和他的生活态度有关。
他本来以为找个年龄小点的,最好是刚成年,心里没有搞未成年那点自欺欺人的背德感,也能痛痛快快地,年轻人激情四射,他对自己的魅力有自信,人家肯定一天天热情得不得了。
万一相处起来有个不舒服,干干脆脆一刀两断,拍拍屁股走人,不耽误人家小男孩,他也好另觅新欢,想想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林泽志简直就是他的理想型,年轻人要相貌有相貌,要性格有性格,而且他从来没和这种有背景有地位的玩过,也算是个新奇的体验。
更别提这小玩意儿时不时还在众目睽睽下跟他接个吻,能玩儿这么刺激是他没想到的,还以为小朋友嘛,肯定害臊,没想到……
所以他就自然而然地以为,他在床上也放得开,能骚断腿的那种,谁承想这小玩意儿还是个禁欲的主儿,那就没什么玩的了,趁早走人对谁都好。
他压根儿想不到真的会有人对他动了心。

那天林泽志在晚饭桌上平静地向父母提起这回事,空气突然凝滞。
下一秒脾气不好的父亲把碗一摔,当场一个耳光抽上去,母亲一边哭着拦父亲,一边骂他,乱作一团。
林泽志的脸火辣辣地疼,还伴随着一阵阵的耳鸣,这让他有点听不清母亲嘴里在骂什么,疼痛逼出了眼泪,父亲是怎样的怒火滔天他也看不真切。
长大后他从来没有挨过这么重的打,小时候他就不听话闹得过分了,也是象征性地打两下胳膊,还有母亲拦着,根本就像挠痒痒,总是雷声大雨点小。
时间一长,他总觉得不管怎么出格,父母都会无条件的包容他,父亲那双手永远落不到他的身上。
可今天太不一样,他脑子里默默地想,我父母都不要了,常钟你要是敢对不起我,你就完了。
他站在原地看着满地瓷片饭粒,那锋利的边缘显得不近人情,他听到父亲对他吼道,“滚!我没有你这儿子!”
于是他就滚了,父亲的暴怒这次连母亲都没有拦住,他这才后知后觉到慌乱,走?上哪走?这就是他的家,他还上哪走?
他茫然地坐在路口良久,看着一辆辆汽车飞驰而过,孤单得没人看见。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电话突然过来,他慌张地翻遍了衣兜拿出来,看到了来电显示:常钟。
对,还有常钟。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只来得及欣喜地“喂”了一声,常钟后面的话就让他那句“你来找我吧”永远没有了说出口的机会。
“喂,小志么,我觉得咱俩还是不太合适,哎,都是我不对,跟你没关系啊……”
“……你想要什么尽管说,钟哥不会亏待你,不过就钟哥那两毛钱估计你也看不上……”
后面常钟还说了什么,林泽志没听见,也不想听见,他把电话挂了,随手扔到了马路中间,一辆辆车过去,手机被碾成碎片,就像那只被打碎的瓷碗。
他就像最后的生气的都被抽走了,他怀疑自己心脏是不是都停跳了一会儿,他甚至还思考了一下。
常钟,你这算对不起我么。
他在街边也没坐多长时间,就被找回去了,母亲站在大门口对他投来的那糅合了痛苦和心疼的目光也没让他心软半分,父亲直接就没有露面。
他深深觉得自己是个不肖子,他直直地跪在地上,旁边有保姆看了赶紧去扶他,他强硬地拒绝,看着母亲神色不变,沙哑着声音开口,“我不孝,我改不了了。”
母亲痛苦地闭上眼睛转身离开。
到了最后就剩下他一个人跪在地上,膝下是冰冷的青石板,入秋了,寒气刺骨,其实他刚跪下去就被寒气激了一下,差点让他条件反射地站起来,可他硬生生地忍住了就那样笔直地跪着。
屋内母亲担忧地看着窗外,“老林,泽志这么着能行不?以后再落下病根可不值当啊。”
父亲沉默不言,母亲半晌也没得到回应,知道丈夫在气头上,也不想上赶着做出气筒,只想着过一会儿就让孩子进屋,别的事以后再说。
屋子里的空气几乎凝滞,很久之后父亲才缓道,“谁也不许让他进屋,我没有这个儿子。”
屋里就两个人,这话显然就是说给母亲听的,母亲难以置信:“那是你孩子!”  
“我宁愿没有儿子!”
“你可就那一个孩子!”
“我就是断子绝孙也不想有这种有辱门楣的丑事!”
……
林泽志跪在大门外,他的膝盖已经僵硬得没有知觉了,稍微一动就是钻心的疼痛,他晚饭也没吃,连续跪了三四个小时,夜露上来,他膝盖处的裤子已经微微打湿,这让寒气更加肆无忌惮地入侵进身体,几乎已经到了强弩之末。
如果有个人从这里经过看到他,就会看到他就着垂着头的姿势,头颈和脊背的线条构成了一个流畅美丽却让人绝望的弧度,让人想起垂死的天鹅。
如果他试试自己额头的温度,就会发现他已经发起了高烧,可他此时却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样下去非常危险,可家里的佣人没有父亲的命令都不敢去扶他,他跪在原地浑浑噩噩,恍惚间听到了二楼父母的房间传来争吵声,在静谧的夜里格外清晰。
吵什么呢,他恍恍惚惚地想,我去死行不行,别吵了。
反正也没人要我。
这是他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常钟和林泽志电话分手完了之后又陷入了忙碌中,父亲年纪大了,他接替父亲搞家族的地下生意,搞得风生水起,人也连轴转得不亦乐乎,钱嘛,赚多少都不够的。
不过在忙碌之余,他还是会偶尔想起林泽志,不过也仅仅是想想而已,毕竟他算是所有前男友中最合拍的,虽然不能搞上床,他又在心里补充了一句。
当时分手的时候他也没想太多,不过言辞倒真的斟酌了一番,担心哪句话没说到位伤着小玩意儿的心。
他常钟什么时候这么顾及过快说拜拜的对象?
谁承想人家话都不等说完就把电话挂了,常钟一瞬间觉得有点打脸,悻悻地挂了电话,不过打脸归打脸,面子上有点挂不住都是小事,日子还得过,心里痛快了就行,他这点洒脱还是有的。
跟朋友谈起来也顺便歪曲了事实:“那小玩意儿床下骚得不行,在床上竟然想上老子,那我能给上么,掰了掰了。”
他万万不知道他随口那么一说,还真就是事实,这么说的久了,催眠得都快忘了最后被挂电话时碰的那点壁,搞得自己都信了。

那之后正好生意来了,需要他当面谈,他一忙起来就把什么情情爱爱都抛到脑后了,等他忙完了,这段情史只能用来回忆了,或者是拿来当几个狐朋狗友在一块的酒后谈资。
那段时间他一直忙着生意飞来飞去,当他知道林家少爷跟家里出柜,曾闹得满城风雨,已经是尘埃落定之时了。
他当时在酒吧,听过之后也就是一笑而过,他自恋归自恋,但丝毫不认为自己的魅力大到能让娇生惯养的小少爷为他出柜,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他晃了晃杯中的威士忌,“咋了,你觉得我这人老珠黄的样子能让人家为我跟家里闹翻?”
朋友拍了他一巴掌,“怎么不能?现在不都流行什么大叔型么?您这面相不像,可您这年龄像啊——哈哈,还别说,就是时间太巧了,我才想着是因为你呢。”
“有多巧?”
“就你分了没几天不是去南方了么,就是那段时间,哟,你都不知道闹多大,林老爷子老来得子容不容易啊,一气之下要跟儿子断绝关系呢你说绝不绝?”
“……然后呢?”
“那当然没断成啊,家里就这么一个儿子宝贝还来不及呢,同性恋又能怎么办,受着呗,据说是跪了一整夜呢,啧啧。”
他说的活灵活现,好像亲眼见过似的。
常钟沉默地喝着酒,酒液入喉,他咽下一场苍凉。
一个少年曾经捧着一颗真心,怀抱着一腔热情笨拙又小心地想要和他共度一生,而他却毫不知情。
他转身走了,没有带走一片云彩。
酒意朦胧之际,他平生头一次觉得,他真的不值得有一个人能为他这般不顾回报地勇敢。

那之后他找了个门面开起了一家宠物店,店面不大,他一手操办,布置得很温馨,周围是高档小区,宠物也比较多,聘了员工精心打理。
他闲的时候就就一直住在这里,没事逗逗猫狗,迷上了那种和他的小玩意儿一样软乎乎的触感。
那之后他又见了林泽志几次不过大多是在家族聚会上,想必林泽志从没在父母面前提起过他,更没说过是因为他才出柜的。
否则他可不能这么没有压力的来参加林家人出席的聚会。
常钟拿着酒杯转了一圈敬酒和被敬酒,他酒量很好,这会儿脑子也很清醒,于是他不经意的一回头就清晰地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侧对着他站在露台上。
原来他还像以前那样,闲聚会太吵而跑到一边清净。
常钟最终没有上前搭话,林泽志也没有叫他。
其实那句想象中的“别来无恙”只是电影小说给人的幻想。
他们之间不会有别来无恙,他们之间只剩下了难以言说的沉疴,无疾而终都谈不上,更枉论别来无恙。
可他还是会有空的时候去摸摸猫狗,借此重温一下小玩意儿的触感,他想,这个宠物店大概会一直开下去的吧。
林泽志从此再也改不掉点了烟不抽的习惯,挺好的,健康。

什么爱情啊,都是狗屁。

作者有话要说:
深夜突然更新!
有点失误……本来想在这章把沈铎也写进去,然后发现这章字数已经够多了,搁到下一章8,我觉得讲不完,实在不行在新文里让他俩友情客串一下。
其实说白了林泽志就是常钟的一个前任,在他心里边有地位,不过也仅止于此了,他真正的官配是沈铎啊哭了,我没计划好,是我的错呜呜呜呜呜呜





第52章 番外
一个夏天的夜晚,暴雨如注。
常钟今天待在在宠物店里,这会儿正和许霖一起围坐在落地窗旁边的小桌边吃晚饭。
许霖是他聘的宠物医生,其实还身兼前台采购财务等多职在身,好在宠物店也不大,常钟也不靠它吃饭,否则让人家干五个人的活就发一个人的工资,人早就撂挑子了。
说起许霖还有一段趣事,这人本来刚毕业出来找工作,大概是刚毕业的大学生都不好找工作,更别提兽医这种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了,大的宠物医院人都满了,小的诊所收入又太低,买件游戏装备都要前思后想半天,实在太难受。
于是他看到这家“一见钟情”貌似婚介所的宠物店门上贴着“高薪聘请宠物医生”本着不看白不看的原则和万一瞎猫撞上死耗子的宗旨推开了那扇命运之门。
当时就常钟一个人坐在店里打游戏,他推门进去就来得及说了声:“你好,请问这里招聘……”
常钟立刻把手里的手机塞给他,“帮我先玩着,我去趟厕所!”
于是许霖一脸懵逼手忙脚乱,条件反射地盯紧游戏界面,一手上一通眼花缭乱的操作,操纵着人物跳出包围圈,杀了几只野怪回血又一个漂亮回头杀进敌圈紧接着靠妙极的走位和一连串的连招,拿到了四杀!
不过是区区几秒的时间,常钟还没来得及跑进厕所,就听到游戏传来“quadrant kill!”他立刻折返,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抢过他的手机,呆呆地看着自己多出来的四个人头数,索性他四杀完了以后也被杀了,手机被抢了也没事。
许霖坐好看着这位老板,常钟对他竖了个大拇指:“牛逼。”
许霖谦虚道:“过奖了过奖了。”
常钟递给他一个赞许的眼神,下一秒就冲进了厕所。
许霖:……
等这位老板出来已经是一副衣冠楚楚,人模狗样的德行了,他坐在了许霖对面的沙发里,翘起二郎腿上下打量他,周身是那种一看就不好惹的黑社会酷哥的气场。
他顿时紧张了,赶紧站起来,胆战心惊地猜测这不会是什么洗钱窝点吧?他一个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根正苗红祖上三代都不杀人放火案底清白的社会主义好青年,不会一失足踏进什么龙潭虎穴了吧?
常钟瞄了半晌,开口道,“什么段位?”
许霖差点栽倒,额角直跳,“王者一百多颗星了。”
常钟当机立断,“留下来!”
许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啥,我是来应聘宠物医生的的的的——”
常钟截断他话头,“知道,是z大毕业生吧?老牌名校嘛,品质有保证,除了会看病还会别的不?”
许霖也不知道他怎么就知道自己是哪个学校的了,懵得不知道说什么了,下意识地顺着话头说,“你说几个,我看会不会?”
常钟毫不客气:“算账?收银?会用pos机不?”
“……我有会计证,别的可以学!”
“成交!”
“……那啥,我能问问你们究竟缺什么职位么?”许霖同学弱弱道。
常钟爽快道,“这店里现在就我是个人,除了狗什么都缺。”
许霖这才看了看店里的环境,大概有四五只狗的样子,都装在笼子里,看起来都整洁干净,不过都是土狗,和店里温馨可爱的装潢一点都不搭,更别提这周围都是高档小区的环境了。
“这都是流浪狗吗?”许霖问道。
常钟答道,“是啊,我都带他们去检查过了,都没病,都上了狗证了,走正规渠道来的。”
许霖顿时感动了,这老板看起来像个黑社会,没想到这么有爱心!就算他抓我去给军火生意算账我也认了!
其实许霖同学你想多了,就算你家老板真是黑社会,也不会找一个兽医专业的业余会计去给军火生意算账的啊!
许霖就这样凭借王者段位留了下来,过上了每天鸡飞狗跳,手忙脚乱的悲催生活。

俩人这会儿看着落地窗外的雨中世界,打开了……自热小火锅的盖子。
两个大男人雨夜围桌吃火锅,勉强算是男人间的浪漫吧。
好在许霖同学是个资深宅男,娱乐活动除了游戏小说和舔纸片人老婆也没别的了,对生活水平要求比较低,否则就冲常钟这种无良老板塞给一个人五个人的活员工福利、改善生活只靠自热小火锅的做派,早就跟他说拜拜了。
而许霖非但没有说拜拜,还觉得老板给的工资厚道,人也不错,很快就混熟了,实在是随遇而安到逆来顺受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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