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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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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低着头,烦躁地抻扯自己的头发。
刚才……他大概是疯了吧。
父亲给的两条路,他想也没想就选了第二条。当他说出答案时,郑弘明高傲笃定的面具崩碎了。
他当然知道父亲拿久盛来威胁他,是抱着百分之百的信心的。
只有Alpha才最了解Alpha。
争胜斗狠的天性铭刻在他们的骨子里,使他们个个都有极强的占有欲,是自己的,就决不会轻易相让,尤其“权力”这种人人垂涎的珍宝。久盛不是孩子的玩具,今天让出去,明天商量商量还能讨回来。它牵扯到太多盘根错节的派系,又涌流着千丝万缕的利益,一旦拱手让权,只怕郑飞奕走马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拔除郑飞鸾的势力,栽培心腹,彻底断了他回来的可能性。
久盛这扇门,出去容易,进来难。郑飞鸾做了三十年继承人,怎么可能不懂这个道理?
但他依然固执地选了第二条路。
郑弘明离开前给了他一个极差的评价,说他“缓急不分,轻重失衡,决策者大忌”,他却觉得走第一条路才是真正的昏招——向信息素低眉折腰,难道就能证明大丈夫能屈能伸吗?不,这只能证明他已经失去了对自己的掌控。
一个身处高位的Alpha时刻被Omega牵绊,万一消息走漏出去,有人借机绑架了Omega,是不是也能进而操控他?
那还谈什么完美的决策者?
郑飞鸾的自尊心贵如琉璃,也脆如琉璃。这种身不由己的屈辱,他容忍不了。
喀啦。
隔墙一声轻响,郑飞鸾猛地睁眼,下意识僵住了揉发的动作——是木质躺椅被什么挤压、连接处拉扯摩擦的声响。
里间有人?
他立刻扭头看向书房侧门,果然不出几秒钟,一个温文儒雅的男人拿着书走了出来。男人靠在门边,伸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金丝框眼镜,眉眼略弯,朝他露出了温和的笑容。
郑飞鸾一下站了起来:“爸?”
“嗯。”
燕宁朝他点点头:“坐吧。”
郑家二楼的书房是个套房,分里间和外间。外间占了四分之三的面积,还有一扇巨大的落地玻璃,明亮宽敞,沙发、桌案、笔墨纸砚一应俱全。里间主要用来屯古籍,略显狭窄,郑弘明很少进去。但里间有个雅致的小阳台,最适合读书消遣。燕宁便摆了一把躺椅在这儿,夏听雨,冬观雪,春秋养花木。
刚才父子俩进来的时候都在气头上,谁也没顾得上往里间看一眼,于是当他俩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的时候,燕宁就坐在躺椅上,闭着眼,捧着书,安安静静听完了全程。
郑飞鸾一想到对话全给听去了,不免紧张起来。燕宁倒是落落大方,微笑着道:“你们两个不亏是亲生父子,根深蒂固的Alpha思维,像得出奇。”
他走到茶几旁边,搁下了书。
烟灰缸里还落着几簇余温尚存的灰烬,他便连灰带缸一齐丢进了垃圾桶,见旁边还有一包拆了封的软烟,半点没留情,也顺手扫了进去。
“我记得你也抽烟?”他看向郑飞鸾。
郑飞鸾摩挲着指尖:“偶尔吧。”
“趁早戒了,别跟他学这些。”
燕宁打开窗户,被雪絮洗过的空气清清爽爽地灌进来,带着一点凛冽的寒气,吹去了落在墨兰叶子上的烟灰。
燕宁这才算是满意了,坐回沙发上,舒坦地给自己斟了杯参茶。??
他穿着薄毛衣,外头套了件浅棕的羊绒马甲,年纪已经不轻,腰身的线条却依然漂亮。他在渊江大学教了二十年古代文学史,镜片下的一双眼睛温润从容,似乎永远不会生气,眼角生了几条鱼尾纹,浅浅皱皱的,平添了岁月遗留的柔和感。
燕宁慢悠悠喝着茶,嘴角噙笑:“弘明这个人呢,我就不说他了。几十年了,渗进骨子里的坏毛病,我不指望他能改掉。但你呢?郑飞鸾,你怎么回事,也不把Omega当人看?”
这番话的谴责意味相当重,尤其燕宁本身还是一个Omega。
郑飞鸾急忙道:“爸,我没有!”
天知道他最敬重的人就是燕宁。那些身外的安全感,譬如地位与财富,确实是郑弘明给予的,但他内心的安全感,尤其是孩童时期的安全感,则完完全全是由燕宁一个人赐予的,他怎么敢不把燕宁当人看?
他正欲辩解,燕宁却知道他要说什么,慢慢摇了摇头:“我是指,把每一个Omega都当人看。”
“我……”
临到舌尖的说辞被抽去了支架,散得不成句。
郑飞鸾讲不出话来了。
“假如你不认识我,剥除血缘关系、长幼关系,单凭我们各自的性别,你会愿意抽出十分钟,坐在这里好好听我讲话吗?”燕宁问。
不会。
郑飞鸾清楚地听到了内心的答案,沉默着没作声。
于是燕宁笑了:“你看,你的尊重是有条件的,它基于一种冷漠的偏见:我抚养你长大,你足够了解我,才使我区别于其他的Omega,得到了和你——和一个Alpha平等对话的‘特权’。在这一点上,你活脱脱就是弘明的翻版。他年轻时当我是花是鸟,唯独不当我是一个有对话价值的人,即使我教的课年年都最受学生喜欢。”
他用杯盖拨了拨茶汤上漂浮的参片,盖下眼帘,轻轻吹了一口气:“飞鸾,你觉得我是一个被信息素控制的Omega吗?”
郑飞鸾立刻摇头:“不是。”
“那你凭什么认为,你的Omega喜欢你就一定是信息素作祟,不是出于真心?”
“爸,他怎么能和你比?”郑飞鸾感到十二分荒诞,“你没见过他,才容易把他往好了想。他是什么人?他连一份正经工作都找不到,靠替花店跑腿、给狗洗澡吹毛赚钱。这样的Omega,还跟我谈什么真心不真心?”
“这样的Omega?什么叫‘这样的Omega’?”
燕宁非常失望,放下了茶杯:“知道弘明当年是怎么评价我的吗?他说,教古代文学史,无非就是把躺进棺材的死人搬出来说事,赚的是死人钱——隔了三十年,你们父子俩贬低人的方式倒是如出一辙,默契得很。”
大雪还在纷茫飘落,风寒了,剌剌掠过窗口,冻得燕宁连咳了好几声。
郑飞鸾哪儿还敢犟嘴,忙不迭起身关紧窗户,把徐妈拿来的毛毯盖在了燕宁腿上。
“爸。”他半跪在燕宁身边,问道,“你也和父亲一样,希望我接他回来吗?”
“不。”
出乎意料的,燕宁摇了摇头。
他说:“在你改变Alpha的傲慢心态之前,我希望你离他越远越好。”
第二十六章
“我不是傲慢,我是……”
郑飞鸾想解释,偏偏找不出一个恰当的词。苦思片刻后,他抬起头,望着燕宁的眼睛,坚定地重复了一遍:“爸,我不是傲慢。”
分明是成熟男性的面孔,神情也够认真,眉宇间却带着三分稚气的倔强。
燕宁笑了出来。
真像二十多年前,小小的郑飞鸾在外头闯了祸,被父亲逮到一顿严惩,满腹委屈却不能与人倾吐,于是气冲冲鼓着腮帮子来找他,要他安慰,还执拗地说:爸爸,我没错。
当年那个硬骨头的Alpha小男孩,怎么就悄悄长到了三十岁,遇见了自己的Omega,还成了孩子的父亲?
燕宁揉了揉郑飞鸾的头发,温声道:“不是傲慢,还能是什么?要真像你说的那样,是怕给不了他公正的对待,你为什么不给他一次表达意见的机会?飞鸾,你扪心自问,如果他说不在乎公正不公正,只要和你在一起,你会尊重他的想法、娶他回家吗?”
郑飞鸾的神色僵了。
当然……不会。
他已经不记得何岸的长相了,可他仍然记得何岸凝望他的眼神。那眼神柔和又炙烫,将纯粹到拣不出一粒杂质的爱意铺陈在他面前,深情而无所求,近乎献祭。
这个Omega,是愿意不顾一切跟他走的。
郑飞鸾如何不知道,他在那间咖啡厅里做出的一切决定都是为了自己,没有一分一毫是为了Omega。
燕宁一声喟叹:“你啊,不该为了让自己心安,就杜撰一些自圆其说的谎话,也不该网罗莫须有的罪名,把责任都推给你的Omega。”
他握住郑飞鸾的手,缓慢、温柔地拍了拍。
“要我说,你还是小时候的倔脾气:什么都可以不要,就是这颗Alpha的自尊心得牢牢攥着,谁也不能碰。”燕宁说,“你心里瞧不上人家,嫌他遛狗、送花、出身差,身体却不听使唤,老爱主动纠缠人家——我们飞鸾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气啊?不是向来站在巅峰,连其他Alpha都没输过的吗,怎么今天沦落到被一个普普通通的Omega支配了?你不甘心,憋着一股恶气,非要证明自己无所不能,所以才撵走了他,佯装若无其事地撑到现在。飞鸾,我说的对吗?”
郑飞鸾紧咬牙关,将受痛的目光移向了别处。??
粉饰再多,也瞒不过洞悉一切的生父。燕宁当面一句一句慢条斯理地点破,比郑弘明劈头盖脸的一顿痛骂还让他窘迫。
燕宁拉他起来,让他坐到自己身边,从盘子里拿了块马蹄糕递给他。
“吃吧。”
就像幼年时一粒代表安慰的彩虹糖。
郑飞鸾剑眉紧锁,翻来覆去地倒腾手里的糕点。他试图静下心来思考一些事,可脑子里云遮雾迷,处处都是死路,竟没有一条能走通。
良久,他使劲抓了抓自己的头发,痛苦地问:“爸,我难道就该认命吗?我有自己轨道,自己的方向,目标一清二楚。老天没问我同意不同意,抛绣球一样随便砸过来一个Omega,我就必须全盘接受,不能反抗?”
燕宁闻言,淡淡地笑了:“飞鸾,你还是没懂我的意思。语言是出于沟通的需求被发明出来的,人与人之间,没有什么不可以敞开心扉地谈。无论你承认不承认,你和他的关系已经实质存在了。关系到双方的事,以后该怎么走,结婚还是分手,就应该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而不是你的一言堂,尤其……你们还有个女儿。”
谈及无缘相见的小孙女,燕宁深深感到遗憾。若非儿子太混账,也不至于孙女快一周岁了,他还没抱过。
“那个孩子……现在还好吗?”
郑飞鸾没有女儿的正面照,只能掏出手机,给燕宁看父子俩的背影。
燕宁扶了扶镜框,仔细端详起了铃兰幼小的背影,还有脑袋上那一根翘起来的小发辫。他越看越喜欢,忍不住伸出手,怜爱地摸了摸屏幕:“这要转过来,肯定是个特别漂亮的孩子。”
还有抱着她的Omega,身形清瘦伶仃,风一吹就要飘走似的,得是受了多少苦啊。
燕宁的心口疼得厉害。
刚才谈及何岸,情感寄托于一道名为Omega的宽泛虚影,他还能勉强保持平静。如今有了照片,亏欠与怜惜齐齐汇聚向一个真实的人,就浓得多了。
断灭多年的情绪生了涟漪,开始起伏波动。
“明明是跟你有缘有分的两个人,你怎么就舍得不要呢?”燕宁握着手机,指尖一阵一阵颤抖着,“Omega也是人,也有自尊心的。飞鸾,你生来就是Alpha,穿着信息素的盔甲,习惯了无坚不摧的安全感,所以才裂了一道口子、露了一点皮肉,就觉得天要塌了。但你的Omega呢?你有没有想过,他生来没有盔甲,难道就活该敞着心窝子给你戳吗?”
“郑飞鸾,你不能占了信息素99%的便宜,却连1%的代价都不肯付啊。”
燕宁嗓子发哑,说不下去了。
他在那儿坐了片刻,将手机还给郑飞鸾,起身往门口走去。
临出门,脚步稍稍一顿,口气还是软了下来:“去泡个热水澡吧,把湿衣服换了,中午留在家里吃顿饭。难得放假,心情别太压抑。”
临近正午,山中纷纷扬扬的大雪终于歇了,窗外的灌木与乔木覆了一层白袄。那袄子厚且蓬松,有风来时,便似一柄笤帚扫过,扑簌簌落得薄了。
日光穿透高远的云层,投下几束光线,照亮了郑家的餐厅。
奢华的大理石长餐桌被打入冷宫,代之以一张朴素的橡木小圆桌。郑家三人围坐桌旁,四盘菜,一碗汤,清淡养胃。郑弘明亲自钓来的那尾银鲫躺在碗中,鱼籽橘黄,葱花翠绿,汤汁浆白,冒着一团蒸腾的热气。
徐妈给燕宁盛了小半碗,燕宁道了谢,用汤勺拨开姜片,舀起喝了一口。
郑弘明顾自吃菜,却在暗中留意燕宁的一举一动,以期听到一句正面评价,方便开口邀功。谁知燕宁并不评价鱼汤好坏,而是换了筷子去夹另一道菜了。
郑弘明只好装模作样找话头:“燕宁,你……觉得这汤怎么样?”
燕宁点了点头:“挺好的。”
郑弘明顿时心情舒畅:“其实吧,炖汤的这条鱼啊……”
“就是鱼差了点。”燕宁面无表情,拿起餐巾擦了擦嘴,擦完以后觉得表述还不够精确,又修正道,“不,是很差。”
郑弘明一秒哑火,老脸有点挂不住。
他抬头瞅了眼徐妈,生怕她为了维护自己的“送鱼之情”把那条破鱼的真实来历捅出去,立刻先发制人,颠倒是非:“对对对,是差了点。厨房选食材越来越不走心了,得扣点工钱。”
郑飞鸾举筷子的手僵在了半空。
他看向郑弘明,心道:你以为睿智如我爸,会不知道这鱼是钓的还是买的?
整顿饭,郑弘明一直阴沉着老脸,倒是燕宁心情尚可,吃到半饱就放下筷子,与郑飞鸾聊起了学校里发生的事。
燕宁已经过了五十岁,但样貌年轻,看起来才四十出头。风度翩翩,嗓音温润,专业课教得深入浅出,通选课教得趣味盎然,大受学生欢迎,连续十年霸占着渊大选课攻略上的热门位置。
年轻的学生们仰慕他,祭出纸笺、熏香、红印泥,拿毛笔一行一行给他写情书,以期博得欢心,展开一段灵魂共鸣的忘年恋。
文学系高材生们个个都是情圣苗子,引经据典,华章斐然,一纸情书写得比论文还用心,光是燕宁夹书进教室、脱风衣、摘围巾、再顺手扶一扶眼镜的动作就能吹五页。
燕宁之前带的一名博士生,还在毕业论文的致谢部分写了这么一段欠妥却深情的表白:燕教授,您的信息素清苦典雅,是旧书肆里一本泛黄的线装书。我三生有幸,得以成为您的学生,战战兢兢翻开几页,窥见您的睿思。谨盼久远的未来,时光仍为您添香。
学生们的追求如此热烈,却没有一个人成功过。
原因有二。
其一是燕宁自己婉拒了,其二则有些古怪。
隔三差五就会从不知哪个角落冒出风声来,说燕教授已婚三十多年,夫妻恩爱。Alpha还是赫赫有名的商界富豪,家境显赫,资产多达百亿。
学校里的穷学生们空有一腔热血,却身无分文,被这消息刺激得自惭形秽,纷纷败走。
放出消息的人是谁,燕宁其实清楚得很:郑弘明拿他当了二十年摆设,一朝浪子回头,居然去和一群乳臭未干的小毛孩争风吃醋、斗智斗勇,也算奇事一桩。
饭后,燕宁朝迷离的阳光眯了眯眼,打了个慵懒的呵欠,说困了,要回房午睡。郑弘明眼见逮着了亲近的机会,跟着一块儿上了楼,没等进门,就被礼貌地挡在了外面。
郑飞鸾见状笑了出来。
但这轻快的情绪没能维持多久,笑过以后,他神色凝重地靠回了椅背上,望着窗外茫茫素白的积雪,按了按胀痛的太阳穴。
从十八岁进入久盛到现在,十二年光阴匆匆过去了。这十二年,他为久盛付出的心血远胜于任何人。然而仅仅为了一个Omega,属于他的王国就换了主人。
多么讽刺啊。
十二年,他一门心思扑在事业上,几乎不曾享受过假期。现在,他终于要迎来一场漫漫不见尽头的长假。
第二十七章
山野风寒,晴空远淡。
一辆银灰色跑车开出郑家大门,沿着山路飞驰而下,在内道潇洒转弯,扫开了大片扇形的雪雾。
速度往往能带给人几秒钟失重的轻盈感,短暂地减小压力。
郑飞鸾脚踩油门,风驰电掣,呼吸着灌入肺内的新鲜空气,却浑然不知这即将成为他最后一个完整、清醒的24小时——血液中流淌的高浓度安抚剂给了他足够的理智,使他得以在父亲面前冷静思考,做出不违背自身意愿的选择,同时也十倍、二十倍地透支了岌岌可危的信息素平衡。
回到市中心的住处以后,24小时药效覆盖期结束,受到压制的Alpha信息素疯狂反扑,他的寻偶症以意想不到的速度恶化了。
第二天凌晨,郑飞鸾是在一个陌生的街角被冻醒的。
他从方向盘上吃力地抬起头,脊椎与肩胛骨因为长久僵坐而咯咯作响,伴随着鲜明的疼痛。
隔着一层玻璃,车窗外正在安静落雪。
冬季的晨光就像冬季的人,慵懒不肯早至。长街天色尚暗,瘦高的路灯一根根孤单竖立着,照亮了无人来往的空街。昏黄的灯光下每一片雪都是昏黄色,落到明处成了白,落到暗处成了黑。
雾气太重了,灰蒙蒙涌淌在天地间。视线再往远一些,旗杆似的路灯隐去了踪迹,只剩一片又一片模糊的树影。
沿街有许多老旧的居民楼,低矮错落。楼底是一排店铺,都顶着俗气的仿宋招牌,垂着老旧的铁皮卷帘门。公共垃圾桶是丑陋的深绿色,塑料袋、一次性筷子和沾着汤汁的可降解饭盒堆得满出来,散落一地,掩埋在整夜积雪里。
他在哪儿?
看这条街脏污的样子,怕是渊江的某处市郊。
车里冷极了,天窗玻璃压着厚重的雪,空调早已停止了运转。仪表盘背光全灭,内饰灯全灭,只有恪尽职守的IWC石英表还显示着当前时间:
05:30 AM。
郑飞鸾动了动手指,关节被冻得不太灵便,皮肤丧失了大半触感,竟摸不出方向盘上的牛皮纹路。他试图发动车子取暖,但引擎如同一只冬眠的野兽受了惊扰,喉咙里一阵咕噜咕噜低吼,不满地抱怨了几声,便又倒头睡去了。
空调打不开,车内的气温还在持续下降,直逼冰点。他穿着单薄的衬衣马甲,寒气侵入肌骨,冷得止不住打颤。
他低着头,双手紧握方向盘,却吐出了一股滚烫的鼻息。
因为打颤的根源并不是寒冷。
而是欲望。
下腹燥火干烧,那根冥顽不化的东西硬得不像样,钢棍似的撑在裤裆里,蠢蠢欲动地向他索求着什么。囊袋鼓胀得厉害,精液接近满溢,却没有射出的助力。它渴望Omega紧致的甬道,迫切地想被吞裹、吮吸,从根部摩擦到头部,然后尽情地射空一切。
它箭在弦上,一秒也等不了。
但是——
去他妈的!
现在掌控这个身体的人是我,我什么都不会给你!
郑飞鸾重重一拳头砸在方向盘上,身体后靠,用力压住椅背,死咬牙关,借此抵抗体内汹涌的欲望。
嘀——!!
喇叭猝然发出尖锐的鸣响,一遍遍回旋在长街上方。
他看向后视镜中的自己,觉得熟悉又陌生:胡子拉碴,目含血丝,未消退的欲火在眼中熊熊燃烧,浑然是一头困于发情期的野兽。
这就是“他”寻偶的样子?
太丢脸了。
郑飞鸾猛喘了几口气,闭上眼睛,开始深而缓地呼吸——没事的,他已经清醒了,残留的寻偶欲望会随着“他”的沉睡而淡去,不会影响他太久。
可是事与愿违。
闭眼之后,在欲望的驱使下,无数迷乱、香艳的画面在虚空中晃动,让他的性器变得更硬。
他看见了他的小夜莺,他们放平皮椅,正在后座狂欢。小夜莺脱得一丝不挂,含羞带怯地骑在他腰杆上颠弄,臀间的小洞将他含得极紧,瘦薄而白皙的身子就像深海里的一艘船,舷抖帆摇,左飘右荡,随时可能倾覆。
车内满是动听的呻吟,忽远忽近,一会儿紧绷如弓,一会儿酥软如棉,魅惑地环绕在耳边,勾着他的心起起落落。
舌尖濡湿,嘴唇干燥,一粒红痣点在胸口,像玫瑰色的血珠,诱着他去亲吻。
激烈动作间,小夜莺弯翘的发梢颤了颤,抖下一滴热汗来,正巧落在他唇边。他用舌尖舔去了,甘甜的滋味一路舒爽到心脏。一刹那他欲望爆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伸手扳过那截脖子,张嘴狠狠地咬了下去。
就在浓郁的Omega信息素扑入口鼻、即将安抚他所有躁动的时候,幻觉化作一阵尘烟,消散不见了。
车窗外,大雪在无声飘降。
郑飞鸾坐在阴影里,胸膛起伏,呼吸已然乱成了一盘散沙。胯间那团血肉正凶悍地挺立着,将布料顶出了更明显的轮廓。
一念之间,他突然明白了寻偶的感觉:
高潮成结的前一刻,他失去了怀里的Omega,整个世界在濒临坠毁的情欲面前变得一文不值。心脏充血,阴茎持续勃起,强烈的射精需求碾碎了一切所谓的理智,只剩下寻找的本能。
谁也别来拦他,谁也别多说一句安慰的屁话。
闭嘴,滚开,他只要Omega。
所以……
一些记忆的片段开始在脑海中影影绰绰地闪回。
所以他才在十一月末的午夜出了门,冒着严寒,茫无目的地驱车飞驰一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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