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最佳契合[ABO]-第1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郑飞鸾打开钱夹,取出了一叠大面额钞票:“这张照片,我想买下来。”
店长大叔一估金额,有点慌:“太多了,使不得使不得!您要是真喜欢它,我送给您得了。”
“没关系,它值这个价。”
郑飞鸾不再多言,将钞票整整齐齐摆在柜台上,然后亲手从木头夹子上取下了照片。他端详着照片中Omega定格的笑靥,有些艰难地问:“您还记不记得,何岸是怎样一个人?”
“他啊……勤快,心善,长得俊,不光店里的客人,连猫猫狗狗都喜欢他,要是换个性别,不是Omega……”
店长大叔一下打开了话匣子:“说实话,他来应聘的时候,我是不想收的。Omega嘛,体质弱,还有发情期,我这做小本生意的经不住折腾,怕招进来了会误事儿。但这孩子太缺钱了,看着怪可怜的,我心一软,就给留下来了。没想到他特让人省心,对客人态度好,做事还有条有理,一桩一桩的滴水不漏,一个人干得比两个人都多……”
“他很缺钱?”
“缺啊,怎么不缺?据说家里欠了一大笔债,急着还,书都没念完就出来打工了,本来差一年就能毕业了,可惜得很。”店长大叔摇头叹息,“这孩子聪明,从外地考进的渊江大学,读的还是最出名的商科。家里这一遭灾,六七年算是白忙活了,就剩个谁都瞧不上的高中学历,也不知道下半辈子拿什么谋生。”
渊大商科?
郑飞鸾第一次听说这事,心情只能用“震惊”来形容:渊大的商科分数线极高,又偏爱Alpha。Omega的录取率连Alpha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何岸得优秀到什么地步才能考上?
他竟然还耻笑过何岸的学历。
如果没有家庭变故,何岸应该早已顺利毕业,得到了一份体面光鲜的工作,或许就在久盛的写字楼上班。他们之间,会有一个截然不同的开始。
饥饿的比格犬在一旁嗥吠乞食,店主大叔抓起一把狗粮,丁零当啷填满了它的饭盆。
“何岸这孩子,赚起钱来太拼命了,有时候遇上台风天、暴雨天,店里没客人,他就去帮隔壁花店送花。隔壁也嫌天气差,想偷懒,就付个三块五块的跑腿钱,交给他去送。”
“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其妙就怀孕了。怀孕了也不请假,照样大着个肚子在店里忙活,也没个Alpha照顾他,问他怎么回事,不肯说。我那时候是真想辞了他,逼他回家休息,可怜这孩子没积蓄,再丢了工作,以后拿什么养娃?我没办法,只好随他去了。”
郑飞鸾不忍再听,却不得不逼自己问下去:“后来呢?”
“后来?”店主大叔摆了摆手,重重的一声叹息,“后来祸不单行,听说是惹到了渊江的哪个大人物,有权有势的,不许他在这儿住了,就连夜搬走了……走了以后没再回来过,开始还给我打电话,一次两次的,慢慢就没声儿了,也不知道他那孩子生下来没有……”
两人正说着话,内侧的一扇门突然开了。
老板娘探出头来,戒备地瞥了郑飞鸾一眼,伸手一招,把店长大叔给叫了进去。
随即,屋里起了一场激烈的争执。
老板娘有一副穿透力极强的亮嗓子,穿透门板传了出来:“你疯了吧,没闻着那Alpha身上的味儿吗?以前何岸身上什么味儿,是不是一模一样的?还跟人抱怨,说何岸的Alpha不照顾他,炖点猪脑补一补吧,外头那个就是让何岸怀孕的人渣!他自己的Omega,怀孕了不闻不问,人丢了跑这儿来打探消息,你知道他安的什么心,就敢口无遮拦全往外说?万一他回头把何岸找出来弄死了,你说你造不造孽?!”
屋内霎时一片死寂,屋外静得落针可闻。一声声责骂如同耳光掴在郑飞鸾脸上,让他难堪得无地自容。
他被钉在了原地,嘴唇微张,却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不久,店长大叔推门出来,已经换了一副态度,之前那股热络劲儿全没了,客套地对郑飞鸾说:“对不起啊,何岸那孩子的事,我们知道的也不多,您问问别人吧。”
说完拿起桌上那叠钞票,原封不动还给了郑飞鸾:“这钱我不能收,照片……也麻烦您归还吧。”
“抱歉,打扰了。”
郑飞鸾接过钱,归还了何岸的照片,很是勉强地朝店长大叔笑了笑,转身走出了宠物店。
他没有驱车离开,而是穿过马路,迎着风雪去了对街的住宅小区。
小区是四十年前建起来的,经历了太多风霜,已经破旧得影响市容,凌乱,拥堵,租不出什么像样的价格。除了在这儿住了大半辈子的老头老太们,剩下的租客们大多都是迫于生计的底层打工族。
楼道口铺着一层煤饼残渣,墙壁被熏黑了,刺鼻的焦味挥之不去,残垣断壁似的狼狈。
郑飞鸾沿着扶梯一阶一阶盘旋而上,楼道里灯泡死伤大半,几星幽光闪烁,黑洞洞的,像钻进了一根不透光的烟囱。沿途的垃圾箱散发出恶臭,脏水久积不除,腐蚀出了一道道恶心的黄绿痕迹。
被人遗忘的月季花只剩一堆张牙舞爪的骨骸,死尸一般插在破陶盆里,底下是龟裂的涸土。
五楼总共四户人家,四扇锈红的铁皮门,好比四胞胎兄弟并排站着。郑飞鸾是第一次以清醒的状态造访这里,但是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自己应该敲响哪扇门。
来应门的是个Beta姑娘,穿着厚毛衣、绒拖鞋,花花绿绿的围巾罩衫全往身上招呼,还揣着一只热水袋,乍一看像在表演极地行为艺术。
她不认得郑飞鸾,哆哆嗦嗦站在门口跺脚,张嘴呼出一团白气:“您找谁?”
郑飞鸾问:“空调又坏了?”
“啊?”姑娘明显一愣,说,“空调一直是坏的啊,从我搬进来坏到现在了……您,您难不成是物业的?这小区还有物业?”
郑飞鸾被她逗笑了:“不是。”
“那您是……”
“我和我的Omega之前在这儿住过一段时间,那时候空调也总是不制热,冬天很难熬,要两个人抱着睡才能暖和些。后来他离开了我,我很想念他,所以……你能让我进去,看看我们曾经住过的房子吗?”
大约是郑飞鸾的形象太正面,与地痞流氓相差甚远,那姑娘没起疑心,往旁边一闪,给他腾出了一条路:“随便看,我好几天没收拾了,你别嫌乱就行。”
郑飞鸾向她道了谢,走了进去。
出租屋还是原先的格局,一点儿也没变化:小厨房搭在过道里,角落的杂物堆砌如山。几十平米面积,什么秘密都藏不住,站在门口就能一览无余。
这屋子太小了,堪比陷入死局的华容道,每只柜子、每把椅子都有它固定的位置,动弹不得。它们凝固成了一段静止的记忆,唯一的不同,只有何岸。
只有何岸不在这里。
郑飞鸾站在过道与卧室交界处,摸了摸冰凉的煤气灶。那些同样天寒地冻、空调失修的日子里,何岸曾站在这儿,为他煮了一碗香甜的银耳汤。
他又转过身,看向旁边的旧柜子。
柜角油漆剥落了一块,是那天他在过道施暴时撞翻的。
还有……
水池边的塑料钩子上挂着一块橘红色的抹布,又脏又皱,沾满了粘稠的油灰。郑飞鸾见到它,神色俱变,扬手一把摘下,紧紧攥进了掌心。
这是何岸的小毛毯。
每当他从何岸身边离开、失去安全感的时候,这条小毛毯就会带给他短暂的慰藉。
现在,上面的绒毛早已斑结成条,不复从前的柔软温暖。又因为搓洗过太多次,何岸的味道被洗洁精俗劣的柠檬香浸染,再也回不来了。
“这、这是我在床底下找到的,以为没人要,就拿来当抹布了……”那姑娘见他重视小毛毯,有点紧张,“是他的东西吗?我买一条赔你行不行?”
“不用了。”郑飞鸾低声说,“我拿走这条就行。”
这世上的许多东西,原本就没有替代品。它们是独一无二的珍宝,弄脏了,撕破了,也比不见了要好得多。
雪色凄茫,大片大片飞过前窗。郑飞鸾坐在车里,抚摸着那块手感粗糙、气味刺鼻的小毛毯,逐渐被绝望的情绪吞没了。
他还能去哪儿呢?
这座两千万人口的大都市,谁不是渺小静默如尘砂?除了一张旧相片、一块小毛毯,他还能去哪儿寻找何岸的痕迹?
等一下!
电光石火间,他猛然记起了一个地方——渊江西郊的公寓。
何岸在那里住了三个月,人去楼空后,小公寓被寻偶而不得的“他”买了下来,中途没易主,也没出租,还原封未动保持着主人离开前的样子。
只是那儿发生的一切,郑飞鸾不敢触碰。
就像危险的禁忌。
他已经找回了寻偶期的全部记忆,鲜活胜似电影,一幕一幕在眼前播放,唯独那个寒冷的冬夜是不同的——没有画面,只有文字,一行一行程式化地记叙着始末因果,极尽枯燥呆板之能事。因为只要稍加润色,他就会承受不住。
那一晚发生了很多事。
他缺席了一年一度的久盛年会,独自驱车赶赴西郊。何岸当时怀孕九个月,离生产的日子多多少少还差十来天。
但就在那一晚,他们的女儿提前诞生了。
十二月二十五日,他在西郊的小公寓睡了一整夜。梦境中飞雪漫天不歇,霓虹璀璨不灭,无尽的纯白衬着一抹艳红,就像医院的白墙衬着手术室一盏血淋淋的灯。
郑飞鸾捏紧了小毛毯,指骨作响,一节一节喀喀颤抖。
他怎么敢去呢?
那个封存着何岸生活痕迹的地方,也同样封存着一场他惧怕面对的噩梦。
但他没有选择。
两小时后,渊江西郊公寓。
郑飞鸾以户主的身份从物业拿到了钥匙,踏上半截楼梯,走向那扇紧闭的房门。钥匙插进锁孔,深吸一口气,向左一拧。
咔哒。
随后是寂寥的一声:吱呀——
开门瞬间,闷窒到缺氧的空气扑面而来,安静沉睡了一年的灰尘受到惊扰,飞至空中,呛得他咳出了眼泪。
在这难闻的气味中,混杂着一丝血腥的铃兰香。
第三十五章
出租屋内一地狼藉,桌椅倾翻,抱枕滚得四处都是。橱柜敞着门,每一只都空空荡荡的,但凡还能用的东西都被带走了,乍一看好像入室抢劫的案发现场。
郑飞鸾推门往里走,第一步就踩到了某样尖锐的硬物。拾起一看,是一片碎陶瓷,奶油色,连着完整的杯柄与半块杯底,周围还散落着约莫十几片瓷渣,呈飞溅迸射状,把旁边的白墙剐去了不少漆。
他端详着手中的碎瓷,记忆突然在那一刻裂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漏出声音和画面来。
……
飞鸾,你去拿些油给我,好不好?
飞鸾,我从来没有骗过你,你可以相信我的,对不对?
砰!
惊心动魄一声巨响,杯子从高空坠地,顷刻分崩离析。身后的窗户打进来一格暮光,昏灰而惨淡。在那格狭光里,何岸的面容一闪而过,瞳仁盛满了惊慌。
……
记忆不再仁慈地为他藻饰,从进客厅到摔杯子,过程中的每一秒发生了什么,郑飞鸾全想起来了。甚至在看到杯柄下方的四个小字后,他还想起了一些别的事情。
蓝卡咖啡。
这是何岸家附近咖啡店的名字。
一年以前,就是在那里,他与何岸发生了唯一的一次长谈。当时渊江入了秋,气温很低,清早就结起了一层薄霜。何岸坐在对面,偏着头,捂着嘴,咳得面颊通红。出于礼貌的考量,他叫来服务员,点了一杯菜单上最贵的荷兰热可可。何岸受宠若惊,将马克杯小心捧在手里,许久才低头抿一口,似乎从没喝过这样的美味。
那时候郑飞鸾以为,何岸开心的是四十五一杯的价格,这没见过世面的喜悦着实令他厌烦。
他自认一眼看穿了根植在Omega本性里的贫贱、短视与贪婪,可是今天,当他看到这只粉身碎骨的马克杯,才发觉自己错过了那么多,那么多。
郑飞鸾颓丧地坐在沙发上,身旁空空如也。
除了几只纸箱子,何岸什么念想也没给他留下。
茶几上扔着三四张废纸,还有一叠过期的旧杂志,时间长了,封面积了厚厚一层灰。他指望能在废纸里找到一两行何岸的字迹,便拿起来翻了翻。前三张是广告,飞快略过,翻到第四张时,他突然就僵硬了一秒钟。
随即,他像被什么刺激了,用力把纸揉作一团,远远抛向了房间角落。为了掩饰内心的惊慌,他胡乱抓起一本杂志,掸去灰尘,漫无目的地翻阅起来。
那张纸……是他一年前亲笔写下的关联清除协议。
原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看到它了。
协议上白纸黑字,清楚分明,说要何岸搬离市中心、清除颈后标记、接受引产手术。一共三条,条条铁石心肠,条条不容商榷。
它怎么会在何岸手里?
不是早就交代程修塞进碎纸机,打成纸浆回收,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抹去了吗?
就算出于某种古怪的原因,程修没有毁掉它,而是交给了何岸——何岸又有什么理由留着它?它不是一份礼物,而是一把捅心窝的刀子,有谁会在被捅了心窝之后还珍藏着凶器?
郑飞鸾的太阳穴隐隐作痛。
他理性惯了,也清醒惯了,向来相信世间发生的一切都有逻辑可循,但这个疑问堵死了他能找到的所有解释,犹如一条深不见底的死胡同,走进去,就永远困在了里面。
他坐在沙发上,捧着旧杂志,失焦的目光悬浮在杂志上方。铜版纸一页页如丝绸般滑过,接着,突兀地停止在了某一页。
杂志是狡黠又残忍的,它像一个沉默的记录者,用变形的书脊记住了主人最常翻阅的部分,以便呈给后来者。郑飞鸾注意到了标题里自己的名字,还有旁边占据了一整页的大幅照片——这是他的专访。
往前翻十几页,簇新,往后翻十几页,也簇新,只有关于他的这部分,纸张边缘都翻皱了。
何岸竟是这么地喜欢他。
但是迟来的喜悦没能持续太久,因为就在专访的第三页,关于择偶标准的问题下面,他的一整段回答都被黑色油性笔涂去了。
这段回答……是什么内容?
记忆早已模糊了,郑飞鸾绞尽脑汁去回想,慢了五分钟的时钟在头顶一格一格拨动。忽然间,他脸色大变,手中的杂志“啪嗒”掉到了地上。
他那时说,他希望自己的伴侣聪慧、独立、有主见;真心爱他,却不视他为天地,偶尔依赖,却不依附他而活;在他的择偶标准里,信息素是最无足轻重的一项,契合度高,未免就能博他钟意,要是哪个Omega妄想借着高契合度下套,最好趁早换个目标。
其实按照惯例,他从不回答情感问题,只是那时候,他正承受着寻偶症施加的屈辱与无力,心怀不甘,才破天荒第一次给了回答。
他不是故意要嘲讽何岸的,真的不是。实际上他根本不认为以一个宠物店打工仔的眼界,会去购买二十五元一期的商业杂志来消遣。他更多的是说给自己听,说给圈子里的看客们听,告诉他们:我郑飞鸾是一个不受信息素支配的Alpha。
就像某种形式的宣告。
但何岸还是读到了,而且……可能不止一篇。
郑飞鸾望着面前堆满一纸箱的旧杂志,产生了一个惊诧的猜想。他站起来,把杂志一股脑儿全倒在了地上。
封面花花绿绿,一半是周刊,一半是月刊。期号时断时续,并不连贯,共同点只有一个:无论短一些的边角新闻还是长一些的人物访谈,每一本或多或少都有他的消息。
生活拮据的何岸购买这些昂贵的杂志,只是为了看他。
他几乎能想象出这样的画面:何岸站在书店里,一面承受店员的冷眼,一面快速浏览新到货的杂志。要么失望地放回架子上,要么满心欢喜地掏出钱包,取出节衣缩食了许久才省下的生活费,把杂志带回家。
而其中最早的一期,竟然能追溯到四年以前。
四年以前……怎么会呢?
那时的何岸,应该还是渊江大学一名普通的学生,还没有机会与他产生交集。难道在那么青涩的时候,何岸就已经悄悄喜欢他了吗?
郑飞鸾拧着眉,一页一页翻看四年前的旧杂志。
这期杂志刊登了他的独家专访,许多地方都被彩色荧光笔划了线、圈了重点,还用清秀的字迹写了注解。何岸就像一个勤勉用功的学生,将他的访谈视作教材,认认真真读完,又认认真真做了笔记。
这不仅仅是一个Omega对Alpha的喜欢。它要复杂得多,厚重得多,就算剥离了性与繁殖,依然是存在的。
郑飞鸾心中五味杂陈。
为什么他没能早一点看到这些呢?
何岸这样痴情的Omega,他怎么可能不喜欢?
他明明会喜欢到连一秒钟也舍不得分开的,他甚至愿意主动为何岸放下身段,做一些浮夸的、也许引人耻笑的事情,比如像电视剧里那样,牵着何岸的手走在大学校园里,让周遭艳羡的目光灌满每个少年都会有的虚荣心。
或者,带他去参加大大小小的社交场合,最开始胆怯一些、笨拙一些,那都没有关系。见识得多了,慢慢就能学着大方得体。
可是这一摞承载着仰慕之情的旧杂志,最终被遗弃在了出租屋里。
何岸没有带走它们。
乖舛的现实毁了何岸的前程,而他毁了何岸的梦。
郑飞鸾一个人坐在沙发上,一本一本读完了何岸做过注解的杂志。然后他搁下杂志,起身走向卧室,推开了虚掩的房门。
床铺没被动过,还保留着一年前的模样,肮脏皴皱的一大团。
被褥上有干涸的血,时间久了,颜色暗沉发黑。床边歪歪斜斜垂着一条白皮带,是当时他落下的。针扣蒙了灰,白牛皮的边缘被血糊成了黑褐色。
空气里还残存着一缕极淡的血腥气,一年过去了,气味被积尘覆盖了大半,可对100%契合的Alpha来说,它浓得就像刚从Omega的血管里喷溅出来。
郑飞鸾攥着掌心的热汗,一步一步走了过去。
他回到了那个傍晚,看见何岸仰面躺在床上挣扎。皮带似锁链一般紧紧捆了两圈,剧烈撕扭中,何岸手腕处的皮肉磨破了,斑斑点点的血迹印染开来。耳边响起了尖利的惨叫和哀求,何岸哭着喊求求你,孩子九个月了,能活了,求你放过它……
他心慌至极,冲上去却扑了个空,只抓到了一张染血的床单。
血枯了,结出僵硬的布壳子。
郑飞鸾从没想过浸透了血的床单会是硬的,他将它抓在手里,五指收紧,恍惚间只觉得枯血在指间融化了,变得潮湿、粘稠、鲜红,顺着指根淌下来,湿漉漉地糊了一手。
何岸在他眼前悄无声息地昏了过去。
他伸出手,摸了摸那高隆的肚子。皮肤是温热的,有汗珠,有轻微的起伏,里头的孩子却像睡着了,许久都不肯动弹一下。
郑飞鸾害怕了。
他爬上床,脸颊贴着何岸的肚子,低声央求着:宝贝,你是好孩子,你轻轻踢一脚,往爸爸掌心里踢,告诉爸爸你还活着……宝贝,求你了,踢我一脚……
可手掌下没有一丝动静。
他能做什么呢?
一年了,该发生的早已发生了,何岸与孩子早已不在这里,惩罚他的不过是一段太鲜活的记忆。但郑飞鸾还是抱紧了幻觉中的Omega,亲吻他的颈背,亲吻他的裸肩,体内所有的安抚信息素都被释放出来,结成无形的茧,护佑着他的Omega和孩子。
在染血的铃兰香里,郑飞鸾思考了很多很多。
他与何岸之间有一场无比荒诞的爱情,荒诞的不是爱情本身,而是相识相爱的过程。他们没在清醒的时候温存过哪怕一分钟,何岸却爱上了他;他自诩理性冷静,然而,当记忆里的何岸枕在他膝上,细细碎碎念叨着要他多休息的时候,所有的择偶标准都失去了意义。
他爱这个Omega吗?
他不知道。
此时此刻他无法思考,只能条件反射地、甚至凶恶地抱紧何岸,用浓度最高的信息素守护他,如同一拳头砸来,人会本能地护住软肋那样。
不知过去多久,就在何岸的状况稍有好转的时候,一个不速之客闯入了房间。
郑飞鸾意识昏沉,无暇分辨对方的身份和来意,肌肉一瞬绷到极致,打开了Alpha可怕的信息素防御。
然后,他听见何岸说:“飞鸾,安静。”
安静。
一把无解的锁,就这么扣在了他的咽喉上。
来者不容分说地抱走了Omega,郑飞鸾几乎要急疯了——这样不行,不行!离开Alpha的庇佑,Omega会死在去医院的路上!
他一把拽住了被子,想跟着一起被带走,但是,何岸轻声说了一句话。
他说:“飞鸾,放手。”
……
他不要他了。
厌恶他的陪伴,抵触他的保护,即使命悬一线也迫不及待地要离开他。郑飞鸾不得不松开了手,眼睁睁看着他的Omega被抱出了卧室,只留下一屋子血腥味。
他等了整整一夜,Omega没回来。
他又等了整整一年,Omega还是没回来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