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天才作家-第4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庄墨毫不怀疑谭思又在动歪脑筋,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以前总觉得你态度不好,老冲我吹胡子瞪眼睛的,现在看起来还蛮顺眼的。”谭思轻佻地一抬他的下巴。
  庄墨把毯子一扔,揪起他的领子将他按在墙上:“你到底想怎样?”
  “我后悔了。”谭思嘻嘻笑着,“我觉得你挺好的。”
  庄墨:“……?”
  “咱们俩才是天生的搭档。你说过,找作者就跟结婚似的,那么咱俩就是原配,什么度他山、什么许唯,那都是二婚头,凑活过的。”
  庄墨惊了:“谁跟你原配,明卿才是我的原配!”说完捡起地上的毯子就往下走,嘴里大骂:“神经病!”谭思是怎么会在经历这么多事以后,还觉得他们能和好如初?!“以后你再敢接近我一米之内,见一次揍一次。”庄墨放话。
  谭思就跟欺负同桌的小学男生一样,庄墨越气急败坏,他越高兴,兴奋地靠在栏杆上冲他喊:“我会向你证明我才是最好的作者!最适合你的作者!”
  “你拉倒吧!”庄墨不屑一顾。
  任明卿靠在门背后听了全场,把《诡域》往地上一扔,把自己也给扔到了床上。
  在他遇到庄墨以前,庄墨有自己的人生。他有看重的作者,说不定还有爱得死去活来的恋人。他错过庄墨的三十年,整整三十年。
  他的眼神落在地上的精装《诡域》系列上。
  谭思曾经在庄墨生命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谭思和庄墨也像现在的他们俩一样亲密无间。他们合作做出了《诡域》,一同攀上人生巅峰,那一定是一段特别美好的经历。谭思刚才还对所有人宣告他要和庄墨复合。是啊,尝过庄墨的好,又怎么能轻易放弃?
  任明卿想,他不能再错过庄墨的下半辈子了。
  任明卿将《诡域》搬回了床上。精装版装帧良好,打开来以后有地图、书签、明信片等各色周边掉落,任明卿小心翼翼地整理起来。冷不丁地,他发现明信片后面有字,是谭思标志性的龙飞凤舞的大字——
  “以后一起多交流沟通哈!”旁边还画着一张两张小小的电脑桌。
  任明卿想起来,一楼开放空间是有两张并排的写字台的,难道谭思邀请他一起创作?
  这显然也是一份宣战书,他不会逃避。
  他也想证明他是最好的作者,以及……最适合庄墨的那个人。


第65章 
  任明卿很少熬夜,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头重脚轻,飘飘欲仙。
  秉着知己知彼的目的,他昨夜重新捧起了《诡域》。时隔多年,他除了记得《诡域》中的几个重要角色,基本上已经把情节忘得差不多了,完全可以当成新作来看。这种悬疑探险类题材一旦翻开就全是谜,勾引着人不断看下去。等他反应过来,窗外天都亮了。
  “你昨天是不是熬夜看小说?”庄墨敏锐道。
  “没有啊。”任明卿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满脸纯良无辜道。
  庄墨打了一下他的屁股,然后又打了一下:“不但熬夜看小说,还撒谎,长进了啊你。”
  任明卿更加无辜了:我们不是还在冷战中吗?你怎么可以随便打我?
  “你进入创作阶段最好不要看其他作者的作品,容易被带跑,更不要熬夜——老实交代昨晚几点睡的?”这次比稿工作量挺大的,庄墨给他制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
  任明卿年轻气盛,熬一夜第二天起来也挺精神,敷衍过去了。
  他假装无心道:“《诡域》还挺好看的。”
  “当然好看,我做出来的书啊能不好看吗?”庄墨说得理所当然,“悬疑小说的强悬念,探险小说的博物知识,还有起伏波动极其巨大的强剧情、快节奏,再加一点恐怖元素,这本书从第一页开始就是设计成会让你读到最后一页。他的题材和元素有天然优势。你把他的套路拆解开其实就是这么点东西,不断诈唬人而已。”
  任明卿叹了口气:“即使学到他的套路、他的节奏,他的那些剧情也很难想出来。他的想象力出类拔萃。”
  “谭思当然有灵气有天赋,不然也不可能做了五年榜首,同类型同题材里面,后来者无出其右。不过前期跑马,后期圆不起来,用真人秀这种烂理由一笔带过所有大坑,堪称史上最强烂尾,剧情线也不完整。”
  庄墨说着,把白粥递给若有所思的任明卿:“吃了饭去上工。”
  任明卿有什么小心思,他一清二楚。任明卿跟他是搭档,觉得谭思曾经也占在这个位置,是自己的前任,他自然会下意识地拿自己与谭思相比较。
  两个作家比较,比的自然也是作品。
  庄墨对任明卿事业上的争强好胜持鼓励态度,也注意不加重他的恐慌。他几句话之内就点出了谭思身为灵感流的缺陷,稳住任明卿的自信。《诡域》是很好看,但不是没有致命缺陷,更不是不能打败。
  两人吃饭的时候,李让一个人下来,看到庄墨留在沙发上的被褥,更加不齿任明卿的为人。他居然让他的文字编辑睡沙发?!谭思也没有那么大牌。这个小作者实在是一言难尽,李让相信这种人写不出什么好东西。
  ——
  吃完早饭,庄墨要把任明卿关回房间里写作。任明卿瞥见一楼工作室中的两架书桌,主动要求在开放区域工作。
  “你想跟谭思一起?”
  任明卿想起昨晚夹杂在《诡域》当中的小卡片,点了点头。
  庄墨审视了他半晌:“好吧。”
  任明卿很少提要求,现在这种无伤大雅的提议,他也不能表现过激。他猜这是谭思的主意,目的是在码字状态中影响任明卿。谭思会后悔的。庄墨了解这两位作者的创作方式,谭思想跟任明卿拼字是自寻死路。
  说实在话,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观看谭思面对任明卿的手速捶胸蹈足的丧气模样了。
  ——
  任明卿上机开始工作,庄墨噙着一丝淡笑,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自顾自处理公事。等任明卿已经工作了2个小时以后,谭思才苏醒,邋邋遢遢地穿着睡衣下来吃早饭。庄墨瞥了他一眼:“你的文字编辑八点就起了。你那么晚才上工,让他审什么稿子啊?”
  谭思眼珠子一转:“我昨晚写得晚啊!”
  庄墨但笑不语。
  谭思慢吞吞地搞完吃喝拉撒,慢吞吞地拉开自己的座位,慢吞吞地坐下来,挂在椅背上,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啊——”
  要码字啊,码字可真麻烦。
  谭思大神面对着空空如也的word文档,对外界的敏感度突然到达了一个巅峰:空调开高了;开窗风好大;门外有个女的一直在咳嗽;房间里的李让上了四趟厕所;polo衫的立领好痒;手表磨得手腕发疼;桌面真不干净想清理一下;正在追的漫画出了生肉;屁股好不舒服这个工学椅的膜好像没撕掉……他真是从屁股缝到头发丝没一点地方舒坦。
  这让他怎么写文啊?!
  反观任明卿,他就这么噼里啪啦在旁边打字,聚精会神,挺腰直背,微微蹙着眉头,眼神明明很集中,但谭思在面前晃了晃手,他都只是眨了两下眼睛。谭思气得不轻,抱紧了胸口一屁股坐在工学椅上,憎恶地瞄了他两眼。
  他原本还想在任明卿面前好好表现表现,给任明卿一个下马威,让他意识到没法战胜自己,影响他的创作情绪,最好可以让他直接退赛。可是他现在却觉得他才是那个被班主任调到优等生身边的差生,他认识到自己和优等生之间的差距,因此对任明卿羡慕嫉妒恨。
  他自己东摸西摸、注意力不集中,就眼红任明卿的好状态,甚至把自己迟迟没法静心看做是任明卿的错——他敲键盘要不要那么用力啊!
  任明卿和庄墨从半个月前就开始定主线、做设定,虽然这个工作还没完成,但任明卿手上已经有几个人物小传的梗概了,手速非常快。谭思眼看任明卿十指如飞地敲击键盘,叹为观止。让他以这个打字速度聊天,没有任何问题;但要他以这个打字速度写一篇稿子,他会死。
  他不禁多看了任明卿几眼。
  可怕的工作效率之后是可怕的思维能力,这小伙子的脑子也转得也太快了点吧。
  有这么个工作狂坐在身边,谭思也被激励了,连平常的摸鱼环节都省了,打开word开始写小说。而且他存心要和任明卿较劲,任明卿噼里啪啦,他也噼里啪啦,打字速度比平时可要快上很多——最近,谭思的手速是一个月600字。他轻而易举地超越了自己,写了700字!伟大的胜利!
  庄墨笑着摇摇头。他看看表,起身进厨房端饭:“吃饭了。”
  谭思刚吃过饭,但一听开饭的声音,头一个窜了起来。
  工作好累啊!还是先休息一下吧!
  隔壁任明卿还在疯狂敲键盘。对于庄墨的传唤,他像是根本没听见,盯着屏幕顾自工作,一点反应都没有。
  谭思觉得这小伙子挺可惜的,不但腿瘸了,耳朵也有点聋,残疾证都能领两本,好惨。他碰了碰任明卿的胳膊:“诶,吃饭了。”
  任明卿的所有反应就是蹙了下眉,删除了一个错字,继续往下写。
  谭思懵了,这是被魇住了吗?一蹬圈椅滑过去,用力摇了摇他的肩膀:“开饭了!你不是最喜欢吃饭的吗?!大白米饭哟!”实则在心里大喊:快给我停下!我没有写了你也不许写!
  任明卿飞快地说了句“这段写完”,挣脱了他的钳制,再次把手放到了键盘上。
  谭思目瞪口呆,求就似地望向庄墨。
  庄墨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他又写疯了。”
  他太了解任明卿了。任明卿写起东西来不管不顾的,真的是个“文痴”。庄墨虽说很佩服他,但一开始并不能理解这种拼命,后来相处久了,才渐渐明白,这种强烈的自律是来自于强烈的热爱。
  任明卿打心眼里是觉得写小说很有意思,就跟谭思觉得打《英雄荣耀》很有意思一样,因此他可以熬夜,可以茶饭不思,可以你就站在他面前说话他却听不到你,他是有瘾的。可能在旁人眼里,这种行为特别古怪,他们会觉得,你写东西那么辛苦还那么拼命,这到底是为什么呀,但他其实乐在其中。
  所以庄墨觉得任明卿是天生的作家。大家都说,创作者之间,比较努力程度比比较天赋悟性更有意义,但怎样可以让一个人去努力?怎样可以让一个人自律?说到底是一个“爱”字啊。
  人都是很懒的,谁都想躺在那儿什么都不干,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写作又是一个劳动密集型工作,前期没有大把大把的时间精力投入,很难出结果,除了“爱”这个强烈的内驱,没有任何因素可以让作者坚持下来。
  庄墨理解任明卿的这种爱,给了他尽可能多的支持,不管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只要不影响他的身体健康,做到基本的劳逸结合,庄墨基本上不去干涉任明卿的写作。任明卿工作的时候庄墨不看电视不听音乐,连电话都去外头接,就是希望为他的小家伙提供最好的创作环境。
  所以对于任明卿的充耳不闻,庄墨见怪不惯了,淡然地布菜:“有些人写作是因为热爱,有些人却把写作当成一种讨人厌的工作,一个月写600字还哭爹喊娘,要不是能一夜暴富,压根懒得写。”
  谭思:“……”
  谭思:“休得血口喷人!老子明明写了700!”
  任明卿终于停笔了,庄墨和颜悦色地问他:“写了多少?”
  “7000。”
  谭思卧槽一声:一个上午7000,这个人是红点写网文出身的吗?
  庄墨笑而不语。任明卿手速非常可怕,平均每小时3千多,去写红点升级流都没有问题,然而他竟然是个实体书作者,如果按照日均1。5万的手速,他每半个月就能出一本单行,脑力惊人。
  所以庄墨是要到处给他找项目,光京宇一家出他的书根本出不过来,任明卿现在完全是产能过剩。
  “多吃一点。”庄墨忍不住给他碗里加了一只鸡腿。
  这种手速意味着他现在正处于作家的巅峰期,比他年纪轻的没他有经验,比他年纪大的体力已经跟不上了。写作别看就是坐在那里打字,其实非常费体力,任明卿工作日的饭量是平时的三倍,平时就比他能吃,写完一天,能吃光半个电饭锅。
  所以庄墨对这次比稿还是很有信心的。别的不说,谭思30岁,任明卿25岁,作家之间哪有5年可以差。谭思要走下坡路了,任明卿却还是早上八九点的太阳呢。


第66章 
  任明卿歇手之后也不到处乱逛,直接把显示器一关,坐到桌子边吃饭,谭思再次目瞪口呆。
  谭思觉得任明卿就是个码字机,一点儿也不像个作者。哪个作者不摸鱼?哪个作者写完不自我陶醉?哪个作者没有个社交网站展示自己,一天刷十遍八遍的数据评论?
  “你一直是这样的吗?”谭思忍不住问他。
  “怎样?”
  谭思使了个眼色:“我看你连他的话都听不见。”
  他自己就不一样了,有时候写着写着要去刷微博。
  “我有听到他叫我,但是我正写到一半,不想被打断。”
  “你牛逼,我在旁边听着都烦。”谭思瞪了一眼庄墨。
  任明卿意识到谭思在跟他谈写作,有点受宠若惊,不好意思地摸了下鼻尖:“是吗?我没注意。”
  “你开了结界吗?”
  任明卿认真地想了想:“可能因为写作的时候,需要统筹安排的事情太多了吧。人物性格,行为逻辑,对白语言,遣词造句,矛盾冲突,抑扬顿挫,大剧情,小细节……而且这些都是并行的,不是做完一项再去做另一项,而是无论何时都得兼顾,所以只能将全部思维放在故事当中了。”他用力敲了敲脑袋,似乎对它不是特别满意,“这样一来,现实生活中的事情就无法顾及,就像电脑为一个程序贡献了太多CPU,运行其他程序就很慢,不灵光。刚才那个电话,我听见了,但我动不了,因为我还在推敲用哪个形容词;后来大概大脑放弃了对我的指挥,听觉就自动屏蔽了吧。”
  谭思也是创作者,很能明白这种忘我状态,可是任明卿的注意力能够集中这么长时间,还能收放自如,还是让他对其有很大的忌惮。也许他真能一个人写完30万全稿也说不准。
  庄墨全程在一旁笑得端庄雍容,那眼神好像在说:看看,我的太太,看看。
  两只码字狗吃完饭以后休息了一个小时。谭思趁机打了会儿两局游戏,任明卿在床上睡了个午觉。等下午重新上工的时候,谭思困得不行,不得已灌了一杯咖啡,但是精神状态依旧不如早上。
  反观任明卿,码字已经变成他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他很享受这个过程,一旦把手放在键盘上,就能迅速进入状态。
  谭思咬咬牙,靠着一股不服输的干劲,总算忍下了三心二意想要摸鱼的冲动,耐着性子陪任明卿坐下来码字。
  开什么玩笑!他来给后生小辈下马威,结果被将一军!他才不服气呢!
  其实关于这次需要创作的故事,谭思头脑里有一些灵感喷涌的片段,趁此机会尽数写到稿纸上。一旦进入故事当中,他渐渐被吸引住了全部注意力,同样进入了“魇住了”的状态。小说创作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沉浸,也就是任明卿中午说的“无暇他顾”,作者一旦沉浸入想象的时空,就等同于穿越了,很难分神顾及现实。
  等谭思收手,天已经黑了。他回头,庄墨系着围裙,好整以暇地望着他,而刚刚下楼的李让看他的眼神简直像是活见鬼。
  这可以说是谭思登上榜首以来状态最好的一次。
  ——
  谭思匆匆浏览了一遍,得意洋洋地发给了李让,命令道:“一会儿你看看。”
  他又大喇喇地把手搭在任明卿的肩膀上:“咱们哥俩也交换一下文本呗,互相学习进步。”
  任明卿早他收工。谭思埋头苦写的时候,他拿着鼠标,不停地在改稿。下午写了7000多字,总共完成了两篇人物小传,但是他写的时候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味儿,在返修。这个工作至今没做完。
  庄墨忙道:“你愿意给他看,那是你的事,度他山的稿子你却不能碰。”都是商稿,怎么好看来看去。
  任明卿转过头盯着庄墨:“公平起见,都给你看,要你来评审,怎么样?”
  谭思求之不得:“好啊好啊!”他才不在乎什么商稿不商稿。
  两个作者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一合计,统统眼巴巴地望着庄墨。
  庄墨经历着新老作者修罗场,忍不住冷汗直冒:“呃……”
  新老作者统统板起了脸。
  “……好。”
  “不过我现在手里还不是正式版,还想修一下文,估计要再两个小时,你们能等等我吗?”任明卿问。
  “修文?”谭思仿佛听说了什么天方夜谭。
  他看看任明卿,又看看庄墨:“哦,他已经给你返修意见了?”
  “没有。我就是自己修修。”任明卿解释。
  “你还自己修文呐!”谭思大开眼界。他都是写完直接丢给庄墨,庄墨批红发过来,他还不一定修,要跟庄墨吵架。
  “我感觉到了。”任明卿点点头,“我昨天又看了一遍你的《诡域》。虽然庄墨说套路简单,我也确实可以看穿你的写法,但这么几十万字下来,人物的塑造、剧情的推进都是浑然天成的,这个套路没有设计感。至少我看的前两本,你是完全用灵气在写作。”
  “当然啊!不用灵气用什么?”谭思反问。
  任明卿有点羞赧:“我灵气没那么充足,一般靠逻辑。”
  谭思敏锐地直觉到这可能是一个可以进攻的弱点:“我知道你说的那种文章,讲究事先做好大纲人设,搞得布局精致,结构齐整,起承转合,清清楚楚,甚至还把剧情分解成节奏表,多少字数要抑,多少字数要扬。太匠气了!”
  他猜任明卿手速这么快跟详细的细纲也有关系,不然时速近4000字是怎么来的?他在大剧情甚至重要细节上是不用动脑子的!最多关心关心遣词造句,前后文逻辑。他非常清楚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对整个故事胸有成竹,才能达到这个打字机的效果。
  谭思见任明卿脸色一白,知道自己猜中了,满不在乎道:“我就从来不这样写。我认为这是对缪斯女神的亵渎。”
  庄墨冷冷道:“可不是,好好一个系列写了十几本还没头没尾,最后拿’真人秀’这种烂理由敷衍了事。”
  谭思不理睬他:“我觉得古往今来可以登顶的作家,都不是苦吟派。贾岛推敲二三十年,都不如李白喝醉了酒随意赋诗,对不对,小任同志?”
  庄墨道:“小说是小说,诗是诗,两码事。”
  可是任明卿终究是听进去了,吃饭的时候神思不定。他今天写得格外滞涩,修了三稿还不满意。后来他又花了两个小时调整故事结构,重新核定了情节点。最后他在9点钟才交稿,谭思早就在视听室里看了半天的动漫了。
  庄墨把他们叫出来的时候,谭思胜券在握。他从任明卿脸上看到了犹豫不决、听天由命。作家对自己的作品心里自有B数,如果他觉得很好,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跟人分享。如果连他自己都觉得有问题,那保准是有问题。
  庄墨花了点时间浏览两人今天的劳动成果,都不多,他15分钟就看完了第一遍。
  “谁好?”谭思迫不及待地问,任明卿拧着眉坐在那里。
  庄墨张嘴欲言,又组织了半天应该怎么说,最后发觉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直视着任明卿道:“今天确实是谭思写得好。”
  谭思对此习以为常:“我就说。”
  谭思站起来,拍拍任明卿的肩膀:“没关系,好好努力嘛,你还那么年轻。”说着扬长而去。


第67章 
  任明卿失神地坐了一会儿,庄墨挽起他的胳膊:“走,我们谈谈。”
  两人上楼。庄墨想跟他好好聊聊,任明卿却意兴阑珊。他借口说累了一天,头痛,庄墨想到他昨晚熬夜了,给他放好了药浴,又恬不知耻地把谭思的书给丢进了垃圾桶。他等了三十分钟,浴室里都没动静。他终于等不下去,敲开了浴室的门。
  任明卿在浴缸里抱着膝盖沉思。
  “在想什么?”庄墨在浴缸边缘坐下。
  任明卿失魂落魄的说:“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一辈子都写不过谭思?”
  庄墨把洗发水倒在手心里,温柔地给任明卿搓脑袋:“在我刚遇到谭思的时候,谭思也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
  任明卿洗耳恭听。
  “他说他会不会一辈子都写不过玄原。”
  任明卿依旧愁眉苦脸。他没有因为他们都曾遇到一样的烦恼,就觉得自己和谭思拉近了一点点距离。毕竟,谭思后来做到了,他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像谭思那样,超越大神。
  “今天你们的比稿并不公平。你早就打好了细纲,你的稿子实打实,剧情量很满,没有多大的空间去自我发挥。你肯定在细节描写、氛围渲染包括心理描写上,不如刚被雷劈了的谭思。”
  任明卿惊异地看着他。
  “没错,他就是被雷劈了。他今天运气好,被灵感砸中了,这可能是因为你在他身边,他有危机意识的缘故。他跟我一起共事的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