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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作家-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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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明卿害羞惭愧了。
  庄墨牵着他的手跟他讲道理:“我不出门,这不能根本性解决问题。如果我是放荡浪子,你是管不住我的,你养我,我也一样出去浪。但我说了,我本就洁身自好。那么问题不在我,出在你身上。你爱吃醋,我即使天天陪在你身边,你一样疑神疑鬼。”
  任明卿一把抱住他的腰:“对不起你太帅了……”
  “哪儿学来的……”庄墨真的顶不住,任明卿这样他根本没办法跟他讲道理,他再磨磨,说不定自己真的晕头转向答应他什么奇怪的条件了,“你说吧,你怎样才能安心。”
  任明卿只知道吃醋,其他都没想过。
  庄墨帮他出主意:“密码是我们俩的身高,手机随便查。我回去以后会招个助理团队,以后我出门,让助理把时间地点会面人物都整理成清单发到你邮箱。”
  任明卿后知后觉地不好意思了:“这会不会有点……太麻烦了?”
  “他们本就要做这个的,发你一份不多事。”庄墨出门社交,一天要跑七八个局,见的人哪里个个都认识,都是助理把人物资料整理出来发给他,他出门前在车上匆匆浏览一遍,到场了就跟人家称兄道弟,久仰久仰。
  任明卿:“……”你们商务莫得真心。
  庄墨做出了高姿态,任明卿也诚恳地承认了错误改过自新,承诺以后不再乱吃醋,两人愉快地结束了这次双人会晤。只是庄墨在会上没有提,他还有个杀手锏可以让任明卿没有空闲胡思乱想。
  他把领带解了,目光灼灼地盯着任明卿:“今天的事,我越想越生气。”
  任明卿投怀送抱:“对不起!”
  “对不起可不能光说不做的啊。”庄墨幽幽道。
  第二天起来,庄墨春光满面地对着镜子系领带:“规矩定下了,以后你再吃醋,我就罚你。”
  任明卿背对着翻过身去,裹紧了被子,幽幽道:“我不会再吃醋了,你爱跟谁去跟谁去吧。”他真是被猪油蒙了心,沈从心他就不是个东西!
  庄墨春风得意地转身:“小任老师,你刚才说什么?我们是不是该定点新的规矩了?”
  任明卿:“……”


第72章 
  庄墨和任明卿解决了感情问题,回了北京一趟,为期三天。他暗地里安排穆以素来工作室照管任明卿,顺便诊断他的心理状态。穆以素被他唬得以为天塌了,假称到G市旅游,发现任明卿好好的,认真写作,勤勉努力,他真是对高远越来越好奇了。
  任明卿跟穆以素谈了谈他的失忆,根据庄墨的叙述和自己的断片,他已经怀疑自己人格分裂。作为小说家,他还是对自己的病情很有想象力的。
  不过因为场地限制,他现在又在工作期,穆以素没有尝试催眠,只是给他多开了一点药,留在他身边观察病情。现在凡事都以工作为上,两人商定回B市再进一步诊断。
  不过人格分裂这个词儿一出现在脑海里,任明卿就突然有了灵感——瞧瞧,多好的设定。
  灵感来的时候门板挡都挡不住,他坐在电脑前,脑袋里万马奔腾,可他还要写人物小传。“我在写的不是我想写的”,这让他坐地分裂。
  他灵机一动:我这篇小传也没写多少,索性重起炉灶,写个人格分裂的故事吧!他感觉人格分裂更有意思一点。
  不过他看到书桌上的笔记本,又纠结地拿起来翻了翻。他和庄墨两个人早前就把这段剧情定下了,他写了版细纲,庄墨过了,他只要按照细纲写就可以了。如果他突然变卦,庄墨会不会生气?
  任明卿紧皱着眉头考虑一阵,突然奇怪:我为什么要担心他生气?我才是原作者,他是我的编辑,我只要写得足够好,改了细纲又怎样?难道服从他,比写出高质量的故事更重要吗?
  任明卿仔细斟酌了一下,人格分裂的梗本身比之前的梗更有意思,以此生发来的故事,他脑海里已经有个大概了,他不但能保证水准,而且能保证很惊艳,很炸裂。
  他把手头上的word存了,打开空白文档,开写!
  这一写就是三天。
  这三天任明卿灵感爆棚,倚马千言,谭思看着他打字的手都气哭了:“小伙子你怎么回事儿啊,给我们退休老人一点关爱好嘛……”
  穆以素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不禁频频对他侧目,脑海里跳出《关于人格分裂症患者天才与病理的正相关性报告》的论文标题。
  任明卿如此拼命,不止是脑袋里灵感奔腾、根本收势不住,他还存着跟庄墨争夺主权的想法。
  他骨子里是很敬畏庄墨的。庄墨能力出众,性格霸道,说一不二,基本上家里的事都是庄墨拍板,他们的相处模式一贯以来都是如此。在其他事情上,任明卿大可以做个甩手掌柜,可是在写作一途上,他并不是那么愿意接受庄墨的管辖。
  自从进了L4,庄墨的手伸得很长。商务上的运作就不说了,庄墨还对文章有绝对的控制力,这一点侵犯了任明卿身为作者的自尊心,让他产生了“谁是创作者”的疑惑。
  一次审稿大会,甲方竟然觉得最重要的是庄墨定下的那个世界观,这个让任明卿耿耿于怀——庄墨是很有眼见,但难道刨去庄墨的加成,他一字一句写出来的作品就不值一提了吗?
  作为一个作者,他怎么缺了庄墨就不行了?!
  所以他重新构思了这篇人物小传,要以绝对的质量宣称自己对作品的主权。刚好庄墨适时地出差了三天,留给他足够多的时间完成创作。
  他怂还是怂的,想着要跟庄墨好好谈一谈,但手上没真材实货,心里有点发虚。
  任明卿埋头苦写,甚至感觉不到庄墨消失了一阵子,因为过于沉浸故事当中破坏了他对时间流速的观感。他一头扎进了幻想当中,除了保留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以外,全部思维都穿越到另外一个世界。
  他写得十分尽兴,没有任何返修就行云流水地写了7万字。
  写完自己看了一遍,写的真好;看了第二遍,还是写得真好。
  但可惜这个事情他说了不算。
  他先拿给穆以素评判一下。
  穆以素每天都在跟精神病人斗智斗勇,十多年没看过小说这种东西了,看了以后:嗯,原来小说这么有趣?上网定了个kindle,让任明卿把他的所有小说都拷到里面,还必须得是txt的,word不要,堪称白嫖界领军人物。
  穆以素反应这么大,下来吃饭的谭思也好奇心爆棚:“给我看看!给我看看!”
  穆以素在小说界相当于文盲,任明卿征服了他的心,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刚好谭思来了,任明卿仿佛老百姓看到了红军:“你快看看!你快看看!”
  谭思跟玄原不一样,虽然他觉得自己最牛逼,但网文是刚需,他非常爱看傻屌网文,还有那种很low逼的情感故事,什么“我是个月薪5000的屌丝,我的老婆是个白富美,我每天吃软饭还怀疑我老婆出轨,我老婆哭着求原谅,我们那天晚上拥有了很高质量的性生活”。就这种故事,他能津津有味地看1000多章。
  谭思看完任明卿的稿子,只说了六个字:“你是真滴牛逼!”
  在写作这件事上,玄原小心眼,谭思心大得很,他是真真正正的天下第一,整整压了其他作者五年,他有这个绝对自信,反而能对别人的作品做出公正的评价。任明卿写得好,好就是好,他不会在这个上头说胡话。
  谭思对任明卿一通彩虹屁,回去再看看李让,简直横挑鼻子竖挑眼:“你怎么就不能学学人家小度?!”
  李让狠狠瞪他一眼:“你有病啊?”这种时候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再逼逼你自己写。”
  “我他妈没写吗?”谭思叼着烟在自己的位置上落座。
  工作量太大了,有团队也不好使,谭思这两天还是很努力的,产量已经超过过去一整年了。小度同志三天能写七万字,他这个老哥哥起码也得三天写他娘个一万七啊!
  不过谭思写着写着,心中萌生了一个令人沮丧的想法。他转了个身,跟李让说心里话:“我觉得老沈对小度,可能是真心的。”
  李让:“你有病啊?!”不然呢?对你真心吗?前几天人把你打到进医院还是我把你接回来的?
  谭思倒在椅子上咸鱼躺。他第一次看小度同志的稿子,见识了他的实力,心里是服气的。那如果小度同志是这种程度的作者,老沈,还真他娘的不是随便捡了个人来气他啊!
  谭思有点伤心,老沈是不是真的不要他了?
  ——
  几家欢喜几家愁,得到了谭思激烈的表扬,任明卿意识到他还是有才气的,只是从跟庄墨一起写《转生轮》这本书开始,庄墨就用各式各样繁琐的意见把他的所有自由发挥给限制住了,久而久之,他都忘了肆意挥洒是什么感觉。不然他完全可以和谭思一样,简简单单就写出精妙绝伦的作品,这是他的天赋。
  他不禁对庄墨的路数越发怀疑了。
  任明卿只有一种骄傲,就是作为原创作者的骄傲。他可以写得不好,可以写得不完美,但他必须是“我手写我心”。既然他是有不竭的心曲,为什么要给他那么多条条框框?
  当天晚上,他把作品打印出来,心雄万夫。他觉得庄墨面对这个稿子也不得不承认——他自己能行。他满足地一头栽倒,幻想着庄墨明天读到时甘拜下风的样子。
  ——
  庄墨踏进家门的时候是深更半夜。他本可以不用那么赶,可是任明卿在G市,他想他了。他从前是个崇尚自由的单身汉,现在只要一有空就想飞回到任明卿身边。他对他有非常强烈的羁绊感和归属感。因为任明卿已经睡下,他匆匆洗了个澡,捧着被褥在沙发上将就一晚,发誓这是他最后一天在此栖身。
  庄墨睡得并不沉,早上醒来睁开眼睛,就见到任明卿正蹲在他身边,聚精会神地盯着他瞧。
  “我爱你。”庄墨伸了个懒腰,心满意足地欣赏着他的清秀的脸。
  任明卿哪里还忍得住:“先别说这个了,我写了点东西。”他写完了得意之作,疯狂想找庄墨看看,看他惊喜的表情,听他蜜里调油的夸赞,但庄墨在睡觉,他按捺住自己的雀跃,进厨房做了一碗阳春面。
  庄墨本来说今天才到,一早却出现在沙发上,一定是提前赶了飞机。大半夜到的,肯定连夜宵都没来得及吃,任明卿把面端给他:“你先吃点东西。”吃完了审稿。
  庄墨却从茶几上取过稿纸,靠在沙发上看了起来:“吃饭慢慢来吧,优先满足你的欲望是我的职责。”
  任明卿给他拿了瓶牛奶塞在他嘴里,坐到他身边,挨着他的胳膊陪他一道看。
  任明卿一气呵成,没有返稿,昨晚刚写完,还处于一种不真实的状态里,对自己的评价波动极其巨大。他一会儿觉得他写出了有史以来最优秀的作品,下一秒又觉得它可能没有那么好,不不不非但不是那么好,甚至还哪里都有问题。于是他一字一句写下的字句篇章突然变得模糊起来了,任明卿丢失了对自己作品的印象。他需要站在第三者、局外人的立场上再重新认识他们一遍。
  任明卿一挨上庄墨,庄墨就伸出大手按摩着他的后颈。小家伙在电脑前工作太久,脖子太受力,庄墨即使心思放在稿纸上,也不忘帮他疏解劳累。
  随着庄墨的翻页,任明卿越看越放心,每一句都是他喜欢的,每一个人物都极其生动立体,故事情节让他拍案叫绝——虽然考虑到这是他自己写的,他这么说可能会有点奇怪,但他心目中真得相当骄傲又惊奇:这居然是我写的。我写的比我想象得要更像样。这让他劳累了三天的身体彻底放松,让他萌生了睥睨群雄的自信心。
  半个小时以后,庄墨翻到了结尾。这倒不是他看得不认真,只是任明卿作为一个极有经验的作者,行文、节奏以及内容信息量都掌握得炉火纯青,看他的文就是很爽快的阅读体验,没有一点点滞塞之处。庄墨很快就读完了。
  “怎么样?”任明卿满怀期待地望着他。
  没错,他擅自修改了庄墨敲定的细纲,如果放在写作之前,庄墨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可他先斩后奏,拿出了优质的作品,即使以他对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来看,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是他书写《转生轮》以来质量最高的文字,他有充足的自信庄墨也会同样喜欢的。
  “我觉得应该全部删掉。”庄墨毫不留情道。
  任明卿一脸震惊地望着他:“什么?”他本来还期望着庄墨认可他的能力,然后他们会谈谈创作主权的问题。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出师未捷身先死。
  庄墨直言不讳:“这篇稿子应该全部删掉。”
  “为什么?”任明卿难以理解,“我写了整整三天而且……”很不错啊。
  “对,很好看,站在普通读者的角度,这是个极有魅力的中篇。你写得无可挑剔,剧情也好人物也好,本身没有任何问题,这甚至是你这半年以来写得最好的篇章。”庄墨毫不吝啬地夸奖着他,安抚了暴走边缘的任明卿。
  “所以那么优秀,为什么要全删掉?”任明卿实在压抑不住自己的郁闷,站了起来,不停地来回踱步。
  “因为这跟我们讲的不一样。我跟你辛辛苦苦理线索,这个人物的细纲早就敲定了。”庄墨的口气亦是强硬了起来,他不明白任明卿为什么要突然写飞。
  “可这是我的小说啊!我是作者啊!你敲定了的,难道就不容更改吗?”任明卿为此努力了三天三夜,贡献了所有的才华和心血,庄墨的辛苦又怎能和他相提并论,凭什么违反了庄墨的想法就要他全盘推翻呢?
  庄墨告诉他理由:“你在写长篇的时候,会写大纲,为什么?因为长篇不是短篇,它是高楼大厦,它有很多部分组成,它们互相配合,才能最后呈现出巍峨、稳固、直插云霄的效果。它们占据各自的位置,有一定的比例,如果你因为喜欢哪个部分就胡来,大楼就会倾倒。你单篇人物小传字数爆到七万,开新地图,加新设定,出脑洞支线,最后怎么圆?没有商量的余地,必须全删。”
  任明卿别的都好说话,但在创作这件事上,他誓死不退,庄墨的说法不够充分:“写作比建楼房自由度要高得多,楼房不按照物理定律就会倒塌,创作却有很多商量的余地。现在我根本不是在写长篇,人物小传本来就是割裂的,我们甚至故意要留线以便未来开新地图,怎么就会毁掉整个故事了?”
  庄墨叹了口气。
  任明卿又软下声来哀求:“你当初说过的,我的孩子就是你的孩子,现在你好端端地要把孩子掐死了,你就是这么当爹的吗?”他心中想要争胜的心已经荡然无存,他只是为他、为自己的故事感到委屈。
  餐桌边上旁听他们吵架的谭思噗地喷出一口粥,小度同志为了不改稿,真是什么奇奇怪怪的理由都说得出口啊!
  庄墨沉默一阵,道:“没错。”
  谭思煽风点火:“老沈,过分了啊。杀妻弑子,要报警了!”
  庄墨不理睬他,凝视着任明卿道:“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做吗?”
  “为什么?”任明卿问。
  庄墨坦承地看着他:“为了钱。”
  任明卿猝不及防。
  “如果你是自由创作,我不会来拦你,但今天你是在写商稿。《转生轮》光一本书就是2000万,我们现在定的人物小传又关系到后期的IP开发,你的个人稿酬,谈的是分成。《英雄荣耀》单月40个亿的流水,你拿哪怕0。001%的分成,都是一笔大的离谱的数字。L4是付了钱请你写的。”
  任明卿从来没有想过这个。
  “我们的稿子,从写第一个字开始……不,在第一版大纲敲定之时,结构,调性,风格,材质,全部都已经定下了,不容更改——因为我们要配合游戏。这个英雄做成了人格分裂,游戏上如何表现?大招变身?他根本没有这个玩法,你给他强加了,制作组怎么用你的文本?”
  任明卿突然意识过来了:“那你把主角改成高渐离,也不是为了增加历史厚重感,只是你早就算准了要卖给《英雄荣耀》?”
  庄墨坦然道:“没错。”
  任明卿心里太乱了。他跟庄墨这么久,一直相信庄墨会帮他写出更优秀的文章,但他现在意识到,庄墨的立场其实不是为了什么更优秀的文章,而是为了钱。庄墨今天能为了钱枪毙掉了这么优秀的中篇,幸而他发现了,那么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庄墨假借着为他好的名义,在文中动了多少手脚?
  任明卿冲进了花园,想要一个人静静。
  谭思完全不明白庄墨和任明卿为何这么迟才爆发关于改文修文的争吵,更加不明白他们竟然对写文赚钱这个初衷会存在分歧。
  “我们当初那可是玩命地挣钱。”他望着任明卿的背影感慨。
  为了让人继续买书,他可是什么剧情都扯得出来。
  “那是你,不是我。”庄墨道。
  《夜航船》就是圈钱之作,他没有给过,谭思为了这个可没少跟他吵。
  庄墨作为编辑,会在作家太过商业的时候,帮他们拨乱反正;又会在作家太过纯粹的时候,努力周旋,不至于让他们饿死。
  只是两者都恨他。
  庄墨把任明卿的稿纸珍惜地放在桌上:“跟他相比,我确实……心脏得很。”
  任明卿一出门,就遇到了李让。李让在柳树底下抽烟,对他冷眼相待。
  任明卿愣了一下,他没有料到这里会有他人。
  大概是他的肢体语言实在太尴尬,李让主动跟他讲话了:“刚才你和你的编辑在屋子里吵架。”
  “对不起,吵到你了吗?”
  李让没有回答,顾自插着裤兜抽烟,他觉得这个问题很蠢。他们俩在底下吵个没完,导致他吃完饭只能到外面来散心。谭思嘴巴一张就要全部推倒重来,他的压力很大。
  “你被删了7万字?”李让说这话的时候有点幸灾乐祸。他刚被删了全部,没想到这位“大神”也有这种时候。
  任明卿从来没跟李让聊过天,李让浑身散发着对他的强烈敌意。可是既然他问了,他便也如实作答:“说是不符合甲方的需求。”
  李让冷笑了一声:“为了这种事情埋在编辑怀里哭?”
  纵使任明卿晓得他对自己怀抱敌意,但如此尖锐的问话还是超出了他的意料之外,他诧异地望着李让。
  李让看着天色,淡定地抽着烟:“L4给了你多少稿酬?一千万,还是两千万?他们还给了你名字。你会出现在《英雄荣耀》的首页,谁都会知道你……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更何况他们给的远在钱财之外。你却依旧把自己的创作欲望凌驾于甲方的现实需求之上,呵呵。老天给你如此之多,如此之幸运,把你变成了一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小王子。”
  “创作本来就应该是自由的。”任明卿无意与他争执自己到底是不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小王子。他可以为了商业化收敛自己的灵气,可是这并不代表他认为这就是对的。放开手脚才能创作出最好的作品,我手写我心,这才应该是作者存在的意义 。
  “自由创作,就好比是在一张白纸上画画。而商业创作,就像是在一张已经涂抹了几笔的纸上画画,这里有一棵树,那里有一朵花。因为这张纸上已经有树、有花,就说,我在上头画不出美丽的画,这只是在为自己的无能找借口。”李让说完,把烟嘴丢在地上,用鞋底拈了拈,便阴着一张脸离开了。
  任明卿不知道李让为什么要对自己说这番话,但他并没有觉得被冒犯,他反而有一种醍醐灌顶之感,跟在他身后,缓缓走进了工作室。
  庄墨正在电脑前改那篇被他毙掉的稿子。他抹掉了所有《英雄荣耀》和《转生轮》相关,赋予了他们全新的名字,作为独立短篇推给合适的人。任明卿不一定会稀罕,可这就是他的工作。
  任明卿看着庄墨认真工作的模样,心里越发动摇。庄墨的黑眼圈很重,显然没有睡好。他赶紧收回了目光,怕自己再看,就会连创作的初衷和原则都弃之不顾,当作什么都不晓得地跟庄墨走下去。他现在要确定一件事。
  任明卿走到一边,把自己从《转生轮》以来的所有稿子全部打印了出来。然后坐在沙发上,忘掉一切,重新开始。
  他花了一天,以普通读者的身份,把他自己半年里的作品看完。
  窗外夕阳西下时,他翻拢了最后一页。
  他意识到,不管庄墨是出于什么意图改他的文,庄墨都做到了编辑的本分:辅助自己把文章改得更优秀。
  他珍惜今天的7万字,觉得这是灵气之作,贬低自己之前写的很滞涩,不流畅,其实两者的最终呈现是差不多的。
  他也没有觉得庄墨让他改的地方,拉低平均水准,至多不过是增加了些许难度。就像李让说的,商稿增加了难度,难道写不出来好的了吗?写得出来的。
  庄墨在他一无所知的时候,已经为他将市场和个人才华做到了完美的平衡。
  他挪到了庄墨边上:“你不仅仅是为了钱,对吗?”
  庄墨翘着腿坐在椅子上,淡然道:“我就是为了钱。”说罢将显示器对准任明卿,让他自己看。
  左屏幕是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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