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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他的时代-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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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这个人与这个小胖子之间的关系,也不清楚这个男人的身份,当这个男人偶尔表现出的亲昵,即使身为独子而无法知道兄弟之间是怎么样的我也在猜想一个事情。
这个男人绝对与我的肉身不存在亲人关系甚至是亲戚,他的行为举止让我永远都误会不了。
我的这个揣测并不是空穴来风。
他有时候会对我这个宝贝的肉身实施暴行,将胖子的供氧罩扯掉,直到我喘得不行。好几次,我差点就要窒息而从床上跳起来。而在床侧冷眼旁观的人默默地按了一旁的铃,让护士赶来救助我。
假装陷入昏迷的这些天,我悄悄地观察了男人很久,但始终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我只从这段暧昧的关系中勉强看出,这个男人绝对与小胖子有说不清的关系。
乘着男人离开的时间里,我会暗地里爬起来在房间里小走几步路,始终保持着身体的功能能正常运转。
两个月后,我拔掉身上的针,扯掉氧气瓶,换下了一身的病服,穿上入院前身上原有的小胖子的衣服。
其实我不该叫这个肉身的主人为小胖子。事实上,胖子跟我一样高,看起来是一样的年纪。唯一不同的是,胖子是横着发展而已。
在浴室里,我默默地望着镜子里的脸。
打自从这个身体里醒来之后,我并没有照过镜子了。每次照镜子,总会让我有深深的恐惧感。
镜子里的面孔看起来是那么的陌生。
鼻子,眼睛,嘴巴,身体,这些,通通都不是我的。
住院的这段时间里,我陷入了一段自我怀疑的梦魇阶段。那个时候,我始终认为自己现在在做梦,眼前这些情况都是梦里才会发生的。
我还是那个我,一个叫苏斐的男人。
然而,在经历了无数次睁眼,无数次的美梦破碎,我还是给残酷的现实狠狠地打了一巴掌。
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有点难以接受现在的这个自己。
我的手带着颤抖,缓慢地摸上了镜子里照出的脸。
是谁说过,每个胖子瘦下来都是帅哥。
仔细看肉身的脸。
除去脸上多余的脂肪,其实这个身体的脸蛋长得很不错。五官端正,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嘴唇的弧度都长得不错,如果不是脂肪在碍事,这个鼻子应该会显得更立体挺直。
我伸手摸摸腰间的赘肉。
足足有两的游泳圈,估计一时之间是很难减下来的。
将脉搏上针头遗留下来的点点血迹擦去,在浴室冲了战斗澡就溜出医院,依照脑海中的记忆寻到这个身体原先的居所。
胖子所住的地方是与富人区仅一墙之隔的贫民窟。
屋子破烂地可以用家徒四壁四个字来形容,合适而恰当。
翻遍屋子,搜出有关这副身体的证明材料,看了一会儿,我这才对身体的身份有所了解。
我占据的这个身体姓安名为志宗,寓意很好的一个名字,父母健在,可笑的是,他却是个孤儿。
在七岁的时候,父母离婚,双方都抛弃了他。双方约定,每个月会固定给他生活费,至于他生活地怎么样,一概不理,这种情况一直到四个月前,抛弃了他的父母突然没再给他钱了。
按道理,在这种情况下的人应该会因为窘迫的境地而努力挣扎,拼了命也要活下去的。
偏偏,安志宗好吃懒做。逍遥的日子过不了多久,因为没钱租房而被房东赶了出来后,他便跑到这个贫民窟来生活。
原本快要饿死了,结果因为一个好心人而有了一份在商场做销售的工作。然而,这个可怜又可恨的家伙竟然迷上明星。
在这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原本就没赚多少钱,却把工资都拿去买门票听演唱会。
但是,这还不是最可怜的地方。
安志宗这个该死的家伙还喜欢赌博。
一个人的生活过得孤单,性子孤僻,外表也长得不怎么样,没有一个正经的朋友,赌了一次钱,从那次之后,下班后最喜欢的消遣就是跑去附近的赌场玩到,玩到发困才回家睡觉。
由于长时间睡眠不足,平日上班不仅迟到,忘性也大,遇见事情更是手忙脚乱。
事实上,在吞安眠药的上个月,他已经被商场解雇了。
现在安志宗的全部身家就在我手中牢牢抓着。
十张红艳的大头纸币。
仅仅一千块,这便是我赖以生存的全部财产了。
我哭笑不得地攥紧着这几张钱。
习惯了拿卡在手上,要什么便是“滴”地一下,便从机子上过了。
习惯放几张现钞在钱包里,不是用来当零花的,却是用来当小费的。
习惯了睁开眼,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事事不用我操心,连工作都可以随心去找去上班的大少爷日子。
以上这些,到今天为止,我便要面临安志宗那种饿得快要死的窘境了。
一想到未来的可怕日子,我特想就现在一觉不醒。
我头痛得很,随手便往身后的大床躺去。
“嘎查”一声,床板断了。
胖子的可怕体重竟然把床给压坏了。
满眼都是砸在脸上硬邦邦的被子,我的脸甚至还被被子的被角刮伤了。鼻尖嗅到的满是酸臭的奇怪味道。
……
这究竟是多久没洗了?
第五章
怪物如我
我在安志宗的屋里一待就是好几天。
不是因为这个地方有多舒服,相反的,这个地方简直可以用狗窝两字形容。
常年无人打扫,又处于光线最微弱阴暗的地段,还是在一楼的位置,潮湿地不行,屋里一股子霉味,人待久了,都会得病了。
在这个屋子里,我始终埋头沉思一件事情。
没有熟悉的家,也没有了一直在身旁嘘寒问暖的父母,更没有那一群狐朋狗友,日子过得是格外地清闲而寂寞。没了苏斐本身所附带的东西,我似乎什么都不是了。
我叹了口气,百无聊赖地侧躺在床上。
这个屋子里,满满的,都是安志宗的执念以及,他的气息。
未来的日子,我究竟该何去何从呢?
短短的几天内,我已经花掉了几百块了,薄薄的一层现钞比我预想得还要快速减少。
打自出生以来,我还从来没有试过动手下厨过。一日三餐,没了父母,没有厨师,便开始习惯了叫外卖。从最开始的一顿五十块慢慢地,减少到了一餐十三块,这是本区内最便宜的一顿饭了。
然而,不管我如何节俭,钱该少的还是一点一点地少下去了。再这样下去,我会在钱用完的时候饿死了。
面对现实的压迫,我不得不出门找养活自己的活干啊。
就算是不学无术的富家子弟,我也算是到了国外镀了一层金回来,我的学历毫无可挑剔的地方。因此,我自认为,在这个地方找一个养活自己的工作是一件唾手可得的事情。
然而,我又一次遭到现实的残酷打击。
在上网投了几份简历,在简历上花了挺多时间的,将自己吹捧得是无可挑剔的杰出人才。这一招,在往年当我还是苏斐的时候简直是百试不爽,屡屡得逞。
很快地,我没有等待多长的时间,第二天便陆续有公司打电话来找我了。
我笑着拎着简历去面试了。
然而,连续四家公司的面试,让我的脸色越变越阴沉。从一开始的踌躇满志到最后的垂头丧气,我灰溜溜又绝望地从这些应聘的公司大门口走出来。
每一家用人单位面试官的眼神里,毫不掩饰对安志宗这个身体的轻视与嘲讽。当他们看到我所谓的简历,夸我夸得天花乱坠。但是,在得知我并没有任何证明可以来辅助这个简历的时候,他们眼底的鄙视更是加深了。
最后,我是被人从里面赶出来的,像一条狗一样。
我对安志宗这个身体太高估了,把苏斐的一切东西都完美地复制到了安志宗的身上。但是,安志宗终究不是苏斐,现在的我永远都不可能拥有苏斐的人生了。
我掩面,身体靠在墙壁上,苦笑着。
没了苏斐,我什么都不是。
平生第一次这么认真地干好一件事,为了这个所谓的工作忙碌了一整天,结果却是一场空。这个结果,怎么想,都觉得好不甘心啊。
离开了最后面试的一家公司,我茫然地在街上走着,完全没有目的地前行着。对于未来,总觉得目前是两眼一黑,完全看不清方向在哪里啊。
不知道在街上游荡了多久,等我抬头的时候,街上的路灯都亮了。
夜晚的大街上,比白天看起来还繁华热闹。
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三五个人成群结队,彼此勾肩搭背,有的是下班后到酒吧豪饮几杯酒,有的是与恋人抓紧机会约会,有的是家庭几口聚会。各个看起来又说不出的繁忙又充实。
而我呢?
单独一人在街上,还不知道该去哪里。
人群越是热闹,越是称得我的可悲又可怜。自小是天之骄子的我,还从未尝过这么挫败的滋味。这滋味尝起来苦涩无比。
在我对着商场百货的落地窗倒影自我哀怨的时候,我的五脏六腑再也受不了了,在此刻发出了好几声叫声。
我从早上出门前吃了一个盒饭之后,便再也没有吃任何东西了,在这个时候饿了也是正常的。
我揣着兜里剩余不多的现金,眉头紧皱。
这个区域在身为苏斐的时候,我曾经来过几次。这里的餐馆价格普遍不是很贵,然而对目前穷得全身上下只有几百块的我来说,已经是贵得难以下嘴了。
从街头走到街尾,反复几遍来回地在这条街上走着,所有的西餐馆的服务生都对着我笑得极其和蔼可亲,但是我却始终找不到价位便宜点的快餐店。
几经波折,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平日里绝对不会进入的西点店。
十分钟之后,我坐在广场正中央的喷水池边上,就着一瓶冰凉凉的矿泉水,啃着手上花了几块钱的三明治,干巴巴地咬着。
面包这种食物,早在国外那几年,我已经从最初的好奇慢慢地发展到腻味了。
就算外表表现得如何像国外的绅士,但骨子里始终还是脱离不了中国人的习惯。习惯了三餐一定要有一餐是米饭下肚的。面包这种东西,最开始吃的时候觉得很美好,但是吃多了就味如嚼蜡,口感肯定是比不上香喷喷的米饭面条那些来得好吃的。
就在我有一下没一下地啃咬着三明治,广场的大屏幕上已经进入了每晚的音乐点播时间了。
当属于那人特有的沙哑低沉的声音在广场的四周骤然响起的时候,彼时坐在广场正中央的我的身体,已经僵硬了下。拿着面包的手停顿住了。
广场上的人很多,散落在喷水池边上像我一样坐着的人也有,站在露天广场上嬉皮笑脸,不谙世事地玩闹的人也有。但此刻的他们也跟我一样,双目紧紧地盯着大屏幕上看。
我秉着呼吸,带着一丝小心翼翼,望着屏幕上方的人。
在主持人的邀请下,那人缓缓地出现在了大屏幕上方。
带着属于他的笑容,温文尔雅的笑容之下带着一丝丝的孩子气,阴柔的五官精致地展现在明亮的灯光下。
苗岫修长的双腿随意地放着,单手撑着下巴,靠在沙发上,慵懒地望着主持人。对于主持人的提问,他看似随意实则认真地想了下,才缓缓回答。
“那么,苗岫,你写这首歌的含义是什么呢?总感觉为了特定的人而发表的。”
主持人带着笑容,朝苗岫眨了眨眼睛。
苗岫笑了笑,手撑着下巴,想了下。
“恩……对,为了一个很特别的人而写的。感谢这么多年了,他仍在我的身边。”
主持人想再问下去的时候,却被苗岫含含糊糊地带过了。
我的的手因为紧张而交叉相握着。
这首歌,从很久以前,我便听过了。
不是在苗岫成名的时候,却是在几年前他还是一个普通的公子哥的时候。
苏斐,我唱一首歌送给你吧。
为什么要唱给我啊?我又不喜欢听。
没事啊,你听着就好。
一些话语,不知不觉中,猛地窜入我的耳中。
是什么情况下,什么时候,苗岫说出那些话呢?
我皱着眉头,努力地回想着。
很久以前的一些事,从我回国以后便慢慢地淡忘了,如今想起,只觉得似乎已经过了很多年了。
实际上,成为天之骄子的我,生活并非像别人所看到的,表面那么样一帆风顺。正如我父母对我的严厉要求,从小的时候便开始插手我的人生。在那样压抑的教育下长大,不知何时,我长了一颗叛逆的心,时时刻刻在准备着反抗我的父母。
终于,在十八岁成年的那一天,在我的生日上,我终于撕破了原先乖乖孩子的面皮。
父母为我准备的生日宴,我并没有去参加。相反的,我去参加了地下车手的比赛,不要命地狂飚车。然后在酒吧里喝得烂醉如泥,怀里还左拥右抱,带着不认识的女人回家。
当着父母的面,对于他们的质问,问一句我顶一句。
从那天起,对于我父母的决定,我总是习惯性地反抗着,时时刻刻像一只刺猬一样,狠狠地扎伤别人。
直到有一天,我的父亲受不了我了,心灰意冷地命令我出国去进行改造。
我的父亲断绝了任何我可能夜夜笙箫的机会,严格控制我的财产。在国外最初那几年,我过得极为艰苦。
人生地不熟,被父亲断了资金,被迫从公寓里搬出,租了一个比较便宜的屋子,却遇上小偷。小偷过后,老鼠又猖狂地席卷了我的屋子,将里面可以咬的东西全都咬掉了。
在学校,总会有挑起事端的人。而我似乎总能成为事端的中心。每次从学校出来总是顶着一张青肿的脸。
这种困境一直持续到了苗岫的到来。
苗岫与我家是世交,家境厚实,在当地也是有名望的一族。他与我不同,是在全家人的宠溺下长大的。
但即便如此,他仍是长成一副谦谦君子的好模样。行为举止,没有令人挑错的地方,俨然是天生的贵公子。
“苏斐,我来了。”
那个时候的他如天神降临般,出现在我面前。带着一贯的微笑,将狼狈不堪的我带回了他的公寓。
苗岫的到来,极大地方便了我。
苗岫有一个极佳的厨艺,有他在的地方,我根本就不需要再啃咬那些生硬的面包,每天只管睁眼就吃饭,饿了吃饭。
国外那几年,在苗岫的陪伴下,简直过得像做梦般。
我摸着脸,扯着自己僵硬的脸皮,苦笑着。
我简直像个没有感情的怪物。
以往的那些经历,竟然简简单单便被我忘记了。我甚至猪狗不如地对苗岫做出那些事情。
我难道不该对苗岫感动地流眼泪吗?
第六章
吐了
一个星期后,在钱包扁得不能再扁之后,在我目前这个身体瘦了三斤之后,我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
我放弃了在写字楼那些看起来轻松一点的工作,靠出卖廉价的劳动力得到了一份工作。
这份工作在附近最有名的商圈里,是一家连锁的运动鞋专卖店里,当仓库的管理员,当然,实际上就是搬运工,任何跟体力活有关的事,都是与我有关的。
我之所以能五个人竞争一份岗位中脱颖而出,不过是靠我傲人的体型以及我良好的行为举止,也许真相就是这样吧。
也许,这家店的店长以为我体型这么庞大,估计力气应该很大,加上我又表现出那么勤劳的样子。而我私底下也以为胖子的力气应该比一般人来的大,这是一般人的想法。
然而,事实上,我又错了。
我一只手连一大箱子的鞋子都提不起来,差点被箱子给绊倒。连我身旁站着的人都傻眼了。
我在他们的注目下,看向了一旁正跟我干同样活的同事。
那是个瘦得跟竹竿一样的男孩子。脸上戴着黑框的眼睛,看模样斯斯斯文文的,结果一手轻松地提起了两大箱的鞋子。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我确实太高估了安志宗这个身体了。
面试我进来的店长为了弥补自己看错人的错误,对我的身体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训练。搬货的重量与日俱增,安志宗嫩生生的手掌磨破了几层皮,止血贴贴了好几个,掌心长了不少的茧。
每晚回家,我整个人都已经虚脱了,饥肠辘辘,却连想吃的想法都没有,只能匆匆啃了一个面包,赶紧跑去洗澡,然后便躺床上,一觉到天亮了。
我以为,我会坚持不了几天。那个店长也是如此想的。
想出用这种法子让我自动辞职,也只会那个脑子被门夹了,小气吧啦的老男人才干得出来。
这种下三滥的法子,我在很久前就不玩了,以前也曾对这种做法不屑一顾。结果,当用到我身上的时候,不得不承认,这个法子还真是有效。
人被逼到走投无路的时候总会被激出一些身体隐藏的潜能的,如果再丢了这份工作,我就真的快饿死了。
身上的钱所剩无几,前几天还被房东刚要去了几百的房租,交了水电费那些杂七杂八的。现在的我穷得只剩下安志宗这个身体了。
如果再没有钱,我实在无法保证我不会干出什么事了。
幸运的是,这家连锁店每天包午餐一顿。没轮到班次的时候,我还会蹭一顿饭吃。
对于我这种做法,那个小气的店长是很鄙视的,甚至看我的眼神跟看乞丐一样。然而,老板没说没上班的店员不准来吃饭,店长只能睁一只闭一只眼。
也因为这种拼了命想要活下去的想法,我竟然在这家店一干就是一个月了。
转眼之间,已经到了领工资的时候。
这一天,店里的员工都很兴奋,甚至各个在筹划着今晚要去干什么。唯独我,只是想着今晚能好好大吃一顿了,还有一点便是,我想知道这家的老板是谁。
自从我进店干活至今,一直都没有见到老板。这个老板神龙不见尾,一个月下来大家只能在发工资这一天会见到传说中的老板真人。
跟店里的女员工花痴的想法不同,我想见这个老板不是因为好奇他的长相,而是总觉得这家店有点熟悉。我似乎,在很久以前有来过这家店的样子。
一般能让我有印象的连锁店很少,除非我是这家店的vip,或者是认识的人介绍的。
“安志宗,你……把这箱东西搬进货仓里。”
原本快到午休的时候,我正准备洗手准备吃饭了。结果,一向见不得我闲下来的小气老男人又开始想指挥我了。
我瞅了店里的众人一眼。
店里的男同事不止我一个,男女比例各占一半,搬运工比比皆是,不愁没有人帮忙。如果放在平时,我一定会认命地按照这个老男人的指示去搬货的,但是今天的我,从早上九点上班一直到现在,我的手便没有停下。
店里的人聊天的聊天,没客人的时候闲下来的人很多。但唯独没有想要帮忙我的意思。
我的目光幽幽地从他们每张脸上瞟过。
站在店里招揽客人的店员都是这家店的脸面,店员各个有张出色的皮相,背地里跟老男人一样瞧不起说我坏话的人也多。我在这里除了同样是仓库管理员的另一个同事,几乎就没有说得上话的人。
自认倒霉,俯下了身,扛起那箱货物便往仓库里走去。
安志宗这个身体给我带来的不便比我预料得还多,我上辈子所经历的不如意的事加起来都没有这一个月多来在安志宗身上体验得来得多。
只要我一天是安志宗这副模样,我就别想遇见什么好事了。
仓库在店里的地下室。正当我掏出钥匙,打算开门的时候,手刚碰上门把,仓库的大门便被窝打开了。
我挑高眉,略带疑惑地瞅着那门把。
不知道是哪个同事出去的时候忘记锁门了。一旦仓库丢失了什么东西,老男人便会将这个事情记在我的头上了。
就在我刚抬起脚,迈出了一个小小的步子,里头的说话声已经瞬间夺走了我的全部注意力。
我的眼睛在瞅见屋里的状况猛地瞪大了。
这家店的老板不是个喜欢折腾员工的人,不仅店内装了空调,连地下室最闷热的仓库都配置了冷气,让我也有个可以好好喘气的地方。
仓库的冷气开得很足,我却冷得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在只有一盏节能灯的仓库内,光线黯淡,站在仓库的人身影绰约,隐隐约约地落在水泥地面上,身影被拉长了稍微。
仓库内,有两个人,一个人站着,一个弯着腰。倚靠在墙壁上的人半边侧脸隐匿在黑暗之中,露出冷冽的另一面。
他正眯着眼,嘴角微微上挑,看不清他的神情如何,只听得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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