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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文豪-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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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英听着,嘴角抽了抽,这样的大学就是个无底洞……魏亭这是来跟他要钱来了?
  算了,看在傅蕴安的面上,他给个几万块也是可以的。
  “办大学不错,魏先生好志气。”霍英道。
  魏亭道:“我是想为国内的教育事业略尽绵薄之力。”
  “这样的事,大家都该尽点力……这是?”霍英正打算花点钱把魏亭打发掉,突然看到了站在霍英身后的穆琼。
  “这是我的朋友穆琼。”魏亭介绍道。
  穆琼虽然写了两部书,有点名气,但他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是楼玉宇,这就只有一个中学老师的身份了。
  魏亭自己跟霍英都不熟,自然不好把穆琼这么一个小老师介绍给霍英,之前也就没有介绍,没想到霍英竟然会问起。
  “穆琼……美玉的那个琼?”霍英问。
  “是的。”穆琼点头。
  霍英打量了一下穆琼。十六七岁的少年英姿勃发,看着就精神……霍英的笑容里,顿时多了几分真心:“好名字。”
  “多谢二少夸奖。”穆琼道。他本以为跟传说中的人接触,他会有点不自在,可事实上……他还挺自在的。
  “你是老师,教什么的?”霍英又问。
  “现在在教英文。”穆琼道,然后就听到霍英说起了英文。
  穆琼当即用英文回答起来。
  霍英是用英文问穆琼是哪所大学毕业的,又说穆琼这么年轻就能当老师很了不得。
  穆琼就将自己的经历半真半假地说了。
  不论男女,青春期刚发育的时候,长身高都是长在腿上的。
  也是因为这样,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往往腿都显得长,占身高的比例也大。
  穆琼现在还在长身体,腿也就挺长的,这年纪的人又不可能胖……现在西装一穿,他就显得腰细腿长。
  霍英对穆琼这样的长相,非常满意。
  而穆琼的谈吐和学识也不差……霍英看向魏亭:“教育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家想要强大,必须要有好的教育,我是很愿意支持教育事业的,魏先生的人品也值得相信。魏先生,我愿意支持十万银元给你办大学。”
  魏亭虽然来了这里找霍英,但其实不指望是霍英给钱,毕竟他跟霍英不熟。
  没想到……霍英竟然一张口就给了十万!
  有了这十万,这大学就能建起来了!甚至马上可以开始筹备招生的事情!
  魏亭的心情很激动。
  穆琼也有些动容。
  一个大洋相当于四百块,十万大洋,就相当于四千万了!
  霍二少只听了他们几句话,就愿意拿出这多钱来支持教育事业……虽然霍二少的性格跟他记忆里的霍爷爷不一样,但这支持教育的态度,却是一样的。
  穆琼的心里,冒出一个想法来。
  不过,他没空细想。
  霍英在跟魏亭说过之后,就又问穆琼:“你没上过大学,打不打算去读?”
  “我不打算再读大学。”穆琼道:“我对理科不太在行,其他方面的知识的话,可以自学。”
  这会儿弃文学理,以他的本事也学不出什么来,既如此,还不如专心写书。
  “挺好。”霍英道。
  霍英和穆琼说了一会儿话,就不说了。
  他是想跟穆琼多接触一下的,但也不好在这样的场合表现地太明显。
  霍英身边跟他聊天的人换成了别人,魏亭和穆琼又来到了旁边。
  “没想到霍二少这么大方。”魏亭有些感慨:“我一定不能辜负他的信任!”
  “魏先生,你要办学校,为什么不办小学,要办大学?”穆琼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其实按照穆琼的想法,他是倾向于办小学的。
  办小学花费要少很多,魏亭用来办大学的钱,足够他办很多所小学,普及基础教育。
  “小学见效太慢了……我觉得当务之急,是培养出一些顶尖人才来。”魏亭道。
  魏亭的想法是有道理的,但穆琼还是更想办小学,以及……孤儿院。
  生活在这个社会,他不可能拯救所有人,但他希望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多救一些孩子。
  这个宴会一直办到了晚上十点多。
  魏亭和穆琼之前多给了钱,让黄包车车夫在外面等着他们,因而倒也不用担心回不了家,就是这一路上,实在有些冻人。
  穆琼决定以后若无必要,还是不在大冬天穿西装了。
  在现代的时候,家里有空调,出门坐汽车,他一年四季穿西装都没问题,但这个年代可没有这样的条件。
  当然,他已经过得比很多人要好了。
  “大叔,天这么冷,你们的日子过得怎么样?”穆琼问。
  “还不就是这样?我能吃饱,不错了。”拉车的大叔道。
  “我之前在路上看到了饿死的孩子……”
  “这种啊……这种不少见,有些孩子命不好,没了爹娘,还能怎么样呢?”那大叔道。
  这位黄包车车夫,性格跟赵婶子的丈夫完全不一样,他还挺健谈的。
  又或者是因为夜晚的路上只有他们,怪冷清的,他就想说话了——魏亭要回平安中学,他们已经分开了。
  在穆琼的询问下,这个拉车的车夫说了好些跟流浪的孩子有关的事情。
  穆琼将这些一一记下。
  回家之后,穆琼早早地睡了。
  平安中学要到初七才正式开始上课,第二天一大早起来,穆琼也不出门,而是摊开稿纸写了起来。
  他写的不是自己的新书《流浪记》,而是一封信,一封给霍二少的信。
  穆琼上辈子没学化学物理,但他喜欢历史,又看了许多杂书,倒也知道不少事情。
  他没办法让自己的国家造出远超别的国家的枪支弹药来,也没办法弄出什么新发明,但他有不少赚钱的点子。
  比如说,他知道开珐琅厂,生产搪瓷杯子搪瓷脸盆之类,肯定能赚。
  但他自己是做不了的。
  这个时代,根本就不让没后台的人好好做实业。
  国内某个人把工厂做起来了,不仅那些外国商人为了多赚钱,会想法设法把他的工厂挤垮,就连国内的官员,为了利益也可能出手。
  在这个时期,其实很多商人都没好下场,比如云南白药的创始人,就因为不愿意献出配方被害。
  穆琼知道自己本事有限,又没有背景,肯定做不好,既如此……不如就给别人做。
  而这个人选,他觉得霍二少最合适。
  如果霍二少愿意帮忙,他甚至还能做一些别的事情。
  穆琼的这封信写得很长,他在信里写了一个赚钱的法子,然后又表示,自己知道一种神奇的药品的制作方法,而那种药品,可以救很多很多人。
  穆琼说的药品是抗生素。
  之前跟傅蕴安一起去义诊的时候,他就无数次想到抗生素了。
  如果这时候有抗生素,很多人就能摆脱病痛的折磨了,在战争中,也能少死很多很多人。
  要知道,在原来的历史上,抗生素虽然在十年后出现了,又在四十年代被大量生产,但国内很难买到。
  当时,它完全被控制在洋人的手中,只有外资医院才有,价格更是昂贵地不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抗生素挽救了很多欧洲士兵的生命,但在这个国家,拼死驱赶侵略者的士兵的伤口感染后,常常只能等死。
  如果他们自己可以生产抗生素……
  穆琼深吸了一口气。
  这件事,其实一直压在他的心里,他之前考虑过告诉傅蕴安,让傅蕴安去研究抗生素,但想到这时候混乱的官场,还有虎视眈眈的洋人,却又迟疑了,怕自己这么做,反而连累了傅蕴安。
  不过,霍二少应该不怕这些。
  至少,在他的父亲还活跃着的接下来的十年里,他是不用怕的。
  当然了,抗生素也是有缺点的,但相比于优点,那缺点实在微不足道。
  而且……滥用抗生素的危害,他以后自然会提醒这个时代的人。
  担心这封信落到别人手里,穆琼并没有详细说这药品是什么,只说霍二少若是感兴趣,可以在希望月刊上登一则小通告。
  穆琼写完了信,在信的末尾落款“天幸”。
  而跟这封信一起寄出去的,还有《我在百年后》的第三份稿子。
  在这份稿子里,抗生素首次登场,主角张幸,也将见识到这种神奇的药物。


第67章 工具书
  世界上最先被发现的抗生素; 是青霉素。
  十多年后,也就是1928年; 英国的一个细菌学家率先发现了青霉素; 又过了十多年,青霉素终于被提取出来,开始进行临床应用。
  穆琼上辈子; 曾写过一部名为《超级细菌》的小说,当时这部小说,写的就是滥用抗生素的后果。也因此,他查过很多跟抗生素有关的资料,甚至找了个实验室; 试着培养了一下青霉素。
  他做的只是最基本的培养,具体要怎么提取; 怎么制成药物; 他其实并不清楚,但他相信,只要有人愿意投入人力物力,一定能研究出来。
  这个国家; 是一个充满奇迹的国家。
  不说别的,就说青霉素这种药物,一开始国外并不供给他们国家,但当后来他们引进了……只过去一年多; 他们国家就能自己生产青霉素了。
  穆琼现在就怕霍二少不相信。
  而想要让霍二少相信,只能寄希望于他写的那部《我在百年后》了。
  说起来; 他当初写这部小说,初衷就是想要通过这部小说,普及现代的医学知识和现代的观念,以及……告诉别人,这世上有抗生素这样神奇的药物。
  这部小说是一个钩子,他希望有人在看了这部小说之后,能去研究抗生素。
  他甚至打算,把他知道的抗生素的培育方法,写到小说里去。
  不过如果霍二少愿意跟他合作,那他就不用这么做了,完全可以直接交给霍二少去研究。
  穆琼把信和稿子寄出之后,就回了家。
  已经初五了,很多店铺都开了门,上海周边的农民又开始把自家地里的菜蔬拿到城里来卖……朱婉婉买了一条好几斤的草鱼回家,做红烧鱼给穆琼和穆昌玉吃。
  在现代,去超市买淡水鱼,大家都买活的,不过这时候想要买到活鱼不容易,也就只有个头小的鲫鱼,才可能会被养在桶里卖活的。
  而死鱼,清蒸总归没那么好吃,红烧就没事了。
  朱婉婉烧鱼很有一手,红烧的鱼里放了糖和醋,那浓稠的鱼汤,用来拌饭格外好吃。
  穆琼吃饱喝足,然后就拿着自己写完又全部注释过的英文短文去了商业印书馆。
  今天是商业印书馆年后第一天上班的日子,大家还懒洋洋的,穆琼进去的时候,就瞧见很多人都在聊天。
  他熟门熟路地去了章澈那里。
  “穆先生怎么有空过来?是《求医》要完结了?”章澈的目光落在穆琼捧着的一叠稿纸上,眼里露出期待来。
  《求医》这本书,一些订报纸打发时间的人不喜欢看,但文人,想来都是愿意买一本回家仔细品读的。
  他相信这本书真要出版了,销量不会比《留学》差。
  “没有,求医还要再过半个月才能完结。”穆琼道:“章总编,我找你,是有另外一本书想要出版。”
  “什么书?”章澈道:“如果是报纸上没有发过的小说,我版税可以给你提高。”
  “这不是小说,是学英文的工具书。”穆琼将自己写了许久的稿子放在章澈面前。
  章澈是不懂英文的,接过穆琼的稿子一看,发现上面全是英文,就觉得有点头大,不过再仔细一看,他就看到了后面的注释。
  章澈虽不懂英文,但他的孩子在教会学校读书,有学英文。
  但孩子学得并不好,他也不知道要怎么学好。
  这年头可供学英文的书太少了!
  章澈对手上的稿子多了几分重视,认真地看起来。
  他看不懂英文,但看得懂后面的中文解释,他一篇篇看过去,发现前面那些文章,写的都是生活日常,后面的文章,写的却是一些很有意思的小故事。
  这样的文章,总共有数十篇。
  “你来找我找对了,我们商业印书馆,是上海唯一一个能印刷洋文书的印书馆。”章澈道:“不过这书不是小说,我不能随便出版,要先找别人看看。”
  “这是应该的。”穆琼道。
  这些英文短篇,穆琼年前就已经写的差不多了,也都找魏亭看过,确定是没有错误的。
  但只有两个人看过,在穆琼看来还是太少了,多几个人看看挺好,有错误也能尽早改正。
  “不如我们现在就去找人看看?”章澈提议。
  这次穆琼拒绝了:“我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我是楼玉宇,而且我最近比较忙,这事就麻烦章总编了。”找人看这本书,绝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看完的,怕是要耽搁好久。
  “不麻烦,这书真要出版了,对你我,对我们出版社,都是好事。”章澈道:“你若是愿意,类似的书可以多写一些。”
  “我会的。”穆琼笑道。
  从章澈这里离开,穆琼直接就回家了。
  他继续写《流浪记》的开头。
  而这个时候,章澈却是拿着他写的英文短文,来到震旦大学,找到了自己认识的一个精通英文的教授。
  “学英文的工具书?”这个教授接过章澈给他的稿子,就看了起来。
  他看了几篇,当即一拍大腿道:“这书好!这书一定要出版!它可以直接拿来当学英文的教材了!”
  “有这么好?”章澈有些惊讶。
  “有!”这个教授道:“英文里的常用语,这本书基本都涉及了,将它全部学完,英文也就已经学了个大概了。”
  章澈闻言一喜,这书若真这么好,那肯定不愁销路。
  “这书的作者是谁?我想见见他。”这个教授又问:“他注释特别准确,一个单词还给好几个国文意思,英文造诣很深,也很有想法……最好的是,这些故事都很有趣!”
  “这书的作者是楼玉宇。”章澈道:“他不大愿意见人。”
  “楼玉宇?写《留学》和《求医》的那个?”这个教授道:“是他就不奇怪了,他毕竟留过洋,还特别会写故事。”
  章澈:“……”楼玉宇根本就没有留过洋!
  “不过要出版的话,还是要严谨一点,这样吧,你把稿子放在我这里,我先仔细看一遍,然后再找个洋人来看看。”这个教授又道:“我们学校里,有个专门研究汉学的洋人,他兴许能给出一些意见建议。”
  章澈答应下来。
  同一时间,一直翻译不出什么来的傅怀安趁着霍英不在家,找到傅蕴安问问题。
  “你真打算好好读书了?”傅蕴安看了看自己弟弟写的乱七八糟的翻译,问道。
  “当然了!”傅怀安道:“我要好好学英文,以后去留学!”
  傅蕴安看了他一眼:“行,我明天就找个老师来教你。”
  在清末,很多华人被带到国外去做劳工。
  华人劳工吃苦耐劳好管理,很受欧洲各国还有美国的欢迎,当时很多国家的铁路什么的,都是华人劳工建起来的,而干完活后,很多华人劳工,也就留在了国外生活。
  傅蕴安当初在国外讨生活,是得了一些华人劳工的帮忙的,而后来,他们兄弟三个也投桃报李,不仅带着这些人一起做生意,还开始培养这些人的子女。
  希望月报的总编周念乡就是其中之一。
  他们回国的时候,像周念乡这样的劳工的子女,有一部分也跟着他们回国了,这些人别的不说,英文都还可以,完全可以从中找一个,每天晚上来教傅怀安。
  “找老师来教我?”傅怀安懵了。
  傅蕴安又道:“你以后放了学早点回家,跟着老师好好学英文!”
  晚上要学英文?这样自己哪还有玩乐的时间?傅怀安不想答应,但一抬头,就对上了傅蕴安沉静的双眼。
  他没敢拒绝。
  算了,学就学吧!他也不是没学过!
  傅怀安捧着那本《安徒生童话》,郁闷地回房间了。
  上海这边的邮政发展地已经很不错了。
  穆琼的稿子和信寄出不过一天,就被送到了希望月报的编辑部还有霍英的宅子。
  霍英自从在上海露面,就没办法再待在傅蕴安那里了。
  他要处理的事情实在太多。
  就说初五这天,他一大早出门参加各种活动,最后硬是到了晚上才回家。
  初六也是,他上午要去见一个洋人,中午有个饭局,下午还有人约他去妓院喝酒,至于晚上……他有个生意要谈。
  他忙得不可开交,以至于很多事情,依旧是傅蕴安在处理。
  比如说,寄到霍英的宅子的各种信件,就全都被送到了傅蕴安这里。
  傅蕴安这天从公济医院下班,回到家里的时候,给傅怀安带回来一个教他英文的老师。
  他让那人去盯着傅怀安读书,自己却是通过暗门,来到另一边的小洋楼里处理各种事务。
  霍英来了上海,他这边要见的人也就少了很多,他先把紧要的几个人见了,然后就把希望月报的周念乡叫了进来。
  周念乡整个人看着神采奕奕的,明显心情很好,而他一进来,就对穆琼道:“三少,我们的希望月报已经加印了两次,一共卖掉了两万份!”
  “这么多?”傅蕴安有些惊讶。
  “就是这么多!不全是在上海卖掉的,有些是在杭州苏州卖掉的。”周念乡喜气洋洋的。
  “不错。”傅蕴安道:“以后上面刊登的稿子,除了天幸的,其他的你多把把关,把质量提高,这杂志以后一定能办好。”
  大众报可以借着《留学》销量倍增,他们的希望月报肯定也行。
  而希望月报的销量起来了,对他们是有利无害的。
  周念乡应下了,又拿出一叠稿纸来:“三少,天幸又寄了稿子过来!”
  傅蕴安惊讶地挑眉。
  他没想到隔了没多久,天幸竟然就又寄了稿子过来。
  接过周念乡手上的稿子,傅蕴安看了起来。
  主角张幸在得知自己原来待在精神病院之后,很是郁闷,却也毫无办法,而他一觉醒来,就又回到了民国。
  他在民国待了一个月,而就在这一个月里,他不慎感染了严重的肺炎,还开始发烧,不得不住进医院。
  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对他这情况都没有什么好办法,西医甚至表示,他也许活不了几天了。
  他很绝望,又觉得这很正常——他已经活到了四十多岁,在他的家族里虽不算长寿,却也不算短命。
  就是在这样的昏昏沉沉里,他第三次穿越到现代。
  然后,护士注意到他情况不对,给他验了血,挂了水。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从未用过抗生素的缘故,病竟好得非常快,早上才挂了水,下午就好得差不多了。
  他忍不住就询问护士,给他用的是什么药。
  护士告诉他,给他用的药,是一种能杀死细菌的药,叫做“西林”。
  张幸对西医很感兴趣,一直希望能推广西医,这时候听说还有这样的药,继续询问起来。
  护士就说,能杀死细菌的药不止“西林”,还有其他的,而他得的肺炎不算什么大病,只要及早就医,一定不会有事。
  护士懒得跟张幸一个精神病人说太多,简单说了几句就离开了。张幸很多都没听明白,只能去问他的病友。
  他的一个病友告诉他,不管是感冒还是发烧,不管是牙疼还是肚子疼,吃点“西林”都能好。
  这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神药?张幸被震惊了。
  可惜,另一个病友立刻就表示,“西林”这样的药都是不能用的,是有毒的,吃了对人类有害无益。
  然后,这两个病友就打了起来,还波及了张幸……
  张幸不慎被打晕,在民国医院的病房里醒来,而只过去了一夜,他的病竟然就好了!
  这一份稿子一共一万多字,详细描写了张幸的病,而其中,张幸以为自己就要死亡,悲从中来忍不住落泪,和护士轻描淡写的一句“不就是肺炎”,对比异常明显。
  一般人去看,怕是只会在看到张幸病愈后为张幸高兴,但傅蕴安不同。
  他是个医生。
  而且细菌这东西,国内虽然没什么人说起,但他知道,在国外有很多人研究这些肉眼看不到的东西。
  他也知道,很多死亡都是由细菌引起的。
  只是,他们一直找不到对付细菌的办法。
  在百年后,真的存在能轻易杀死细菌的药?
  傅蕴安有些出神,然后就注意到,天幸寄来的除了稿子,还有一张纸,告诉他们这一篇稿子,可以跟之前的那篇一起刊登。
  “他既然这么说了,那就一起刊登。”傅蕴安道。
  周念乡立刻就应下了。
  其实下一期要刊登什么,他们早就安排好了,还有很多文章等着刊登,但三少都这么说了,那肯定是要把版面给天幸留出来的。
  而且这绝不是什么坏事——天幸的文章,确实比别人的文章来的好!
  周念乡很快就离开了,周念乡离开后,傅蕴安就不需要见什么人了。
  他将《我在百年后》的原稿放在一边,开始看收到的各种信件。


第68章 《求医》完结
  从全国各地; 乃至国外送来上海,给傅蕴安或者霍英的信件有很多。
  这些信件已经分过类了; 要紧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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