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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华圈子3-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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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打开手机通讯录。
    忽然,他觉得有点讽刺。自己用来打发时间的对象,竟然也有长长的一列。
    看,这就是现实。
    他们都不是什么纯情的人。即使想装一下,也很有难度。
    他们所处的世界选择太多。以至于,做选择的时候几乎可以不带感情,随手捡一个。又至于,若自己付出半分真感情,就会苛求对方给予十分回报,如果不这样,就对不起其他被放弃的选择,就对不起拒绝这些诱惑的自己。
    说到底,他们都是一群高傲并且自私自恋的家伙。
    再爱一个人,也不可能比爱自己多。
    因此,他们才那么怕痛。宁愿最终是别人受苦受折磨,自己也要全身而退。
    凌尚苦笑,看来,真要世界只剩两人,也只有在这么一个风雨交加的台风天里了。
    他从通讯录里挑了一个号码,拨过去。
    一会儿,他已换好体面的衣服,带上葡萄酒,坐进布加迪跑车。
    引擎声隆隆。
    夜色中,车后两道闪亮的红痕定格在湿润的空气里。
    ——
    一道紫电闪过,结束了凌尚的回忆。
    真没想到,原来这么久以前,自己已经想得这么通透。
    
    第30章 
    
    凌尚收回思绪,转身回到书桌前。
    刚坐下,书房门就被敲响。
    “进来。”
    推门而入的是何修童。
    “凌,消、消夜做、做好了,您现、现在、在、在忙吗?”何修童站在门边,问到。
    凌尚挑眉,“新口味?”
    何修童点点头,“嗯,希、希望您能给、给点意见……”
    这只河童对点心制作向来热衷,最近还一个劲地尝试做新口味新款式。
    “……也好。”凌尚看了看他卷起的衣袖和围着的围裙,站起来。
    “这、这次我加、加了一点杏、杏仁粉,还、还有一点炼、炼奶,味、味道应该比上、上次的更好……”最近凌尚不厌其烦地当试吃者,何修童心里很感激,也希望凌尚能吃得开心。
    饭厅里。
    “嗯,味道不错。”吃完,凌尚放下筷子,抬头称赞。
    凌尚虽然不是专业的美食家,但是这么多年的珍馐百味不是白吃的,加上他从事酒店行业,对食物的挑剔程度不亚于内行人。
    “真、真的?”何修童高兴地咧嘴笑,“这、这就好。”
    之后女佣过来清理厨房,何修童在一旁帮忙。收拾好后,他拉下衣袖,脱下围裙,走到客厅,准备和凌尚说一声就离开。
    凌尚正坐在沙发上喝着淡茶,闻言,他先转头看看窗外——往时的璀璨灯光在茫茫雨幕中显得黯淡无比,雷电不时闪现。
    “台风天,时间也不早了,今晚在这里住下来吧。”凌尚放下茶杯,看向何修童。
    “这……”何修童一愣,忙摇头,“我、我有带、带伞,可、可以搭、搭地铁。”
    “大风大雨,有伞也没用;再说,地铁离你家那边还有很远一段路吧。”
    “……”何修童也往窗外瞄了一眼,“我住、住下来……会、会不会打、打扰您?而且,我没、没有带换、换洗的衣服……”
    凌尚笑了,“不会。至于衣物……”他转向管家,“小曾,到一楼的品牌店拿些适合的衣服上来,记在我的账上。”
    “是。”
    “不、不用了……这、这不好……”何修童有些手忙脚乱地阻止。
    凌尚也不管他的反对,只是淡笑,“这里客房很多,你任选一个吧。”
    ——
    深夜。
    何修童在大床上辗转反侧。
    或许是因为身穿昂贵的绸缎睡衣,或许是床太陌生,又或者是房间过于宽阔的空间让他局促,总之,他失眠了。
    他悄悄打开房门,本想到客厅坐一坐;但贵宾房的管家就是不一样,马上察觉到他的问题,贴心地送上牛奶,还有一盒用来打发时间的小拼图。
    何修童回到房间,坐在地毯上,喝着牛奶,拼着拼图。
    他真的很笨,对着那些不规则的小块图片,一点头绪也没有。
    外面的雨声风声时大时小,衬得室内异常安静。
    拼着拼着,何修童的视线就模糊了。
    其实,最近一段时间,他过得很糟糕。
    上次在西餐厅和凌尚骆梓辛道别后,他被楚赫拉到没人的工作室里接受盘问。
    “哼!亏你上次还这么理直气壮地责备我为了有钱人和江峻森分手,你自己还不是为了同样的理由瞒着我?”
    “我、我不是……”
    “放屁!”楚赫粗暴地打断他的话,“你就老老实实承认自己内心的虚荣好了,还装什么无知,看着就让人讨厌!我还真没想到你会骗我,现在有凌家公子撑腰就不把我这个所谓的弟弟放在眼里了是不是?!
    “我以为你对江峻森有多死心塌地,也不过是嘴上说说一转眼就搭上大老板,还要扮成无辜可怜的笨蛋模样,给谁看啊?!”
    “啪!”清脆一声。
    何修童不敢相信,自己居然打了楚赫一巴掌。
    他说不过楚赫,但是他真的生气了,所以,他动手了。
    对面的楚赫也是一脸愕然,他捂着被打的半边脸,瞪大了眼睛。
    良久,楚赫扯了扯嘴角,露出鄙夷的笑容,“何修童,你这回算是完形毕露了。别以为打我一巴掌就显得你和我不一样,说到底,我们在做同样的事情!你打我,更应该打你自己!
    “现在你有凌尚这个后台,我不能把你怎么样,也不敢;但是,从此以后,我们算是断绝了关系!”
    何修童还没从那一巴掌中回过神,就被楚赫赶出了工作室,大门“砰”地在他面前狠狠甩上。
    呆滞了很久,盯着手掌看了很久,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做了什么!
    他浑浑噩噩地回到家里。第二天,当他强打起精神去上班时,开门就看到多日不见的江峻森正站在门口。
    后者放下按门铃的手,有点不自然地笑了笑,说,“我想和你说一声,我辞了酒店的工作了。”
    “我有个朋友开了个小旅馆,需要人手,所以我过去帮忙了。”
    “……谢谢你之前为了我的工作做了这么多。不过……要我若无其事地再在酒店做下去,我觉得……很难。”他只要一想到何修童跑到大老板面前为他求升职,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或许,这也是一个契机,让他重新开始,不再碌碌无为。
    “无论怎样,谢谢你。有空再请你吃饭吧。”说完,江峻森转身,开门,进去,关门。
    一瞬间,何修童觉得心里空荡荡。好像自己失去了所有的东西。以前,他还能说自己有亲人,有好朋友。怎么,突然间,全都不见了。
    他想找人聊一聊,但当他见到凌尚时,又什么都说不出了。
    他给后者带来太多麻烦,而且……凌尚虽然看起来和平时无异,但就是有那么一两个瞬间,让何修童感到,他的心情也处于低潮期。
    凌尚的笑容里,有种“落寞”的味道。
    就像和自己的心情起了共鸣一样,何修童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很投入、很高兴,仿佛这样,他的烦恼、凌尚的烦恼就都会消失似的。
    可是有时候,想要遗忘,真的很难。
    记忆总会从某个角落里蹦出来,以超高的分辨率无障碍地在眼前重播。
    何修童双臂抱膝,紧紧地将自己圈起来,默默流泪。
    凌尚推开何修童的房门,见到的一幕就是何修童蜷着身子,微微颤抖的模样。
    ——
    风雨扰人心。凌尚才睡了一会儿就醒了过来。
    打开房门,就看见不远的客房还有光透出。
    他走过去,发现门只是虚掩着。
    ——
    “……怎么了?”凌尚轻声问。
    何修童身体一震,他抬头看向门口,连忙擦了擦眼泪,“没、没事……我、我刚刚还、还在玩拼、拼图来着……”
    他双手胡乱地拨了拨面前一团糟的小块。
    凌尚走过去,也在地毯上坐下,“……发生了什么事?”
    何修童发现,每每在自己最狼狈的时候,出现在眼前的总是凌尚。
    “对、对不起……”刚说完,他又哭了。
    他断断续续地对凌尚说出原由。
    “我、我也不、不知道为、为什么会动、动手打、打他,我从、从来都没、没有这、这样的想、想法……只、只是当、当时……不、不知怎、怎么的,就打了……”
    凌尚静静听着。
    过了一阵,何修童平静一点了,又说道,“我、我想,我可、可能是不、不愿意……听、听到他对、对我对峻森这、这份感、感情的评、评价……”
    他暗恋了江峻森这么久,所有甜的、酸的、苦的点点滴滴都是他自己一人品尝,他的告白最终以失败收场,末了还要让峻森真正喜欢的人给自己的感情贴上一个“嘴上说说”的标签。
    甚至于,江峻森本身也对他的感情避而远之。
    他把一颗心送出去,换来一盆一盆冰水。
    “对、对不起……又、又给您添、添麻烦了……”凌尚心情不好,自己还哭哭啼啼的,真的很让人讨厌吧!
    “……你现在,还喜欢江峻森吗?”一会儿,凌尚问。
    何修童一愣。而后,他低头,“……我、我不、不知道……”
    那乱糟糟的拼图块像极了他现在的状况。
    “……”凌尚也低头看着拼图,不说话。
    何修童那根不太灵的天线不知道接收到了什么,他忽然开口问凌尚,“……您、您也在为、为感情……烦、烦恼吗?”
    凌尚抬头,“……为什么这么问?”
    “您最、最近……好像不、不太开心。只、只是突、突然间……我、我觉得该这、这样问……”
    凌尚苦笑。
    也许外面的大风大雨比较适合苦情戏上演,此情此景,对着泪痕还没干的何修童,凌尚觉得自己比任何时候都坦诚,“……我一直不相信爱情。……可是,我不得不承认,我确实在为它烦恼,还烦了很久。”
    两人面对面坐着,有一刻无话。
    何修童开口,“……您的心、心上人……不、不喜、喜欢您吗?”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可能在内心深处,我也并不是那么喜欢他吧。”那晚,在停车场分别后,凌尚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动。他想哭,可是哭不出,最多眼睛刺痛,却没有眼泪可以流。
    “……至少,他不比我自己来得重要。”
    “……可、可是,您快、快乐吗?”何修童呆呆地问。
    凌尚看着何修童,笑了笑,“……你这只河童有时候问的问题够尖锐的。”
    “……对、对不起……”
    “你不必道歉。……总有其他办法,可以让自己快乐起来。”
    “……您要放、放弃那、那个人了吗?”
    对这个问题,凌尚久久没有回答。
    
    第31章 
    
    暴雨过后,又是一片晴空。
    骆梓辛坐在软椅里,抬头,透过特殊钢化玻璃盖成的屋顶,望向闪着光的水晶蓝。
    这里是盛煜之的家。
    那一晚后,两人相约的地点从酒吧转到了这儿。
    客厅的墙一半是大幅大幅的玻璃。由于在山顶,每逢晴朗的夜晚,稍稍仰头便能看到灼灼银河从天边一路蜿蜒至无尽的时空中,景色甚为壮观。
    “有时静静待在这里,总觉得被浩瀚宇宙漫漫星光包围,很奇妙。”盛煜之带骆梓辛参观屋子时,微笑道。说着,他关了客厅的灯。
    满室都是来自遥远星系的淡光。
    隐隐就营造出一种微妙的浪漫氛围。
    “怎么样?”盛煜之带着笑意,转头看向骆梓辛。
    骆梓辛看了一阵,表情平静,“开灯吧。”
    盛煜之一愣。他以为骆梓辛会喜欢。骆梓辛表面冷淡,或许内心百分之九十九也是冷淡;可是,总有那么百分之一,或者百分之零点五,藏着无可救药的浪漫。
    莫非自己看错了?盛煜之不着痕迹地苦笑一下,乖乖开灯。
    然而,之后,骆梓辛经常到访这里。
    盛煜之重新调整了家里的警报系统,让骆梓辛能自由出入。
    有时,推开客厅的门,就会看到骆梓辛的身影。或站着,或坐着,安静的,专注的。
    盛煜之在心里庆幸——他没有看错。
    他暗暗给自己打气,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他相信自己可以成为骆梓辛心里最重要的人。
    因为,他能够理解,并且了解这个男人。
    ——
    骆梓辛出神地盯着蓝天。
    盛煜之家里的客厅,微微触动了他的内心。
    他记起小时候看的一个童话故事。
    某个遥远的星球上,只住着一个人。他是那里的国王、大臣、兵卒和仆役,日子过得无风无浪,悠闲自在。
    当骆梓辛沉浸在回忆中时,脚边异样的感觉拉回他的思绪。
    他低头,一只像朵棉花一样的小狗正茸在脚边,察觉到骆梓辛的视线,它抬头,用一双湿漉漉的眼睛看他,摇着尾巴,然后脆脆地“汪”了一声。
    骆梓辛皱了皱眉。
    “看来它挺喜欢你的。”身后传来盛煜之的声音。
    骆梓辛转头,盛煜之嘴角带笑,一手搭着西装外套,另一手提着一个竹篮。
    “少爷,那我先把您的行李放到衣帽间去吧。”尾随盛煜之的佣人请示道。
    盛煜之点点头。
    “出差几天,没想到回来的时候这里正刮着台风,飞机停飞,所以在当地转了转。”盛煜之放下竹篮。
    在一家宠物店前,这团白乎乎的小东西隔着玻璃,巴巴地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的。
    “我想我和它都对彼此一见钟情,所以就把它带回来了。”说着,盛煜之弯下腰抱起小狗。
    小狗欢快地“汪汪”了两声,盛煜之稍稍眯眼,用下巴轻轻蹭了蹭小狗头顶柔软的毛。
    “……你喜欢狗?”骆梓辛看着他的动作,问到。
    “不止。猫啊、鸟啊、金鱼啊,凡是能当宠物的我都喜欢。”盛煜之说着,怀里的小狗蠕动着转了个身,两只肉爪按在他胸前的玫红领带上。“以前在美国,我养过很多宠物。”
    “你呢?”盛煜之在旁边的沙发坐下,看向骆梓辛。
    “……小时候养过哈士奇。”
    “哈士奇?我也养过。我养的那只性格非常活泼,也很淘气。”盛煜之笑着说。小狗又转了个身,低头嗅着他衬衣袖子上闪闪发亮的袖扣。“……那是我最后养的宠物。”小狗张嘴就想咬住袖扣,盛煜之赶紧制止。“因为我外公说了句‘玩物丧志’,我妈妈就禁止我再碰猫猫狗狗。”
    小狗跳下沙发,自个儿在客厅里跑来跑去。
    “可是,对于我来说,它们是最好的伙伴。”盛煜之的目光追着小狗,“它们值得我全心投入的喜爱。”
    小狗又跑回来,挪着身子钻进玻璃茶几底下。
    “我养的哈士奇……对谁都爱理不理,唯独对我,殷勤十足。”骆梓辛开口,“我们在一起五年。之后,它得了病,我陪它走到最后;它看着我,慢慢地闭上了眼。”
    “……你肯定不好受吧。”盛煜之看着他。
    “还好。生老病死,谁也逃不过。得知它患病的那一刻起,我就做好了心理准备。”骆梓辛记得,它离开的时候,他的心情很平静。
    不过是人生中的一次告别。
    正如往后他看着白之菡跳楼,正如再往后他在手术室里一次次宣告抢救无效。
    茶几底下太窄,小狗辛苦了好一阵才钻出来,它趴在地上,像在喘气,两只耳朵颤颤地垂下。
    “……每次看着它们死去,我都会伤心很长一段时间。”盛煜之低下手,逗着小狗过来。“但伤心过后,只要有合适机会,我还是会养宠物。”小狗禁不起逗,颠颠地挨了过去,盛煜之将小狗放在膝上。
    “不是因为‘好了伤疤忘了痛’,而是……我总认为,人的心与生俱来就有一层与外界隔绝的壳,因怜爱而生的悲伤会令那层壳软化剥落,而内心某个地方会因此变得柔软。一次次,慢慢地柔软起来,为的是让最适合的那一个狠狠撞入心里而不使双方受伤。所有因爱而起的伤心和柔软,都是为了能让心房安全地住下一个独一无二。”
    盛煜之看着骆梓辛,“你的‘做好了心理准备’……只是因为怕痛而已。”
    骆梓辛静静回视盛煜之,没有说话。
    盛煜之收回视线,摸了摸小狗的毛,“不过,话说回来,要是自己一个人养宠物,它离开了的话,肯定会很寂寞。……两个人养的话,即使它走了,也还有对方。……这样,就不会那么怕痛了吧。”盛煜之觉得自己十成十股票市场上饥渴的投机分子,见空就钻。
    小狗恢复了元气,它挣开盛煜之的抚摸,利索地从沙发扶手跳到骆梓辛坐的软椅里。它爬到骆梓辛怀里,蹭着要攀到他的肩膀上。骆梓辛伸手托住它,让它轻松地像条毛巾一样整个身子搭在了肩上。
    见状,盛煜之笑笑,“这么顽皮,不知道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好。”
    “……叫Davis吧。”骆梓辛扶着舒服得不想下来的小狗,说到。
    “嗯?”盛煜之挑眉,“为什么?”
    “……我以前的那只哈士奇,就是这个名字。”
    闻言,盛煜之眨了眨眼,反应过来后,控制不住嘴角上翘的弧度,“好,就叫Davis。”
    
    第32章 
    
    海上的夜空被嚣张盛放的烟花燃亮。漫天闪闪光雨徐徐落下,如巨大金钟罩网住众生,教人难以逃脱这一场伊比利亚海域上的极乐声色。
    玛格丽特皇后号,在今天迎来百年的首航。白天的庆祝活动极尽隆重,现在属于夜晚的狂欢才进行到一半。
    齐非站在最高的一层甲板上,松了松领结。
    再往上就是直升飞机停机坪,所以这一层相对安静一些。
    真是烦人。他撇了撇嘴。
    ——
    玛格丽特皇后号首张船票带来的尊贵服务自然一流,来接机的人都是王室成员。
    齐非提前一天到达,一个西班牙男子微笑上前自我介绍,“您好,齐先生,我是……公爵,我仅代表西班牙王室及……欢迎您的到来……”
    齐非时差没有倒过来,加上心情不太好,没听清他说什么,也不想问,只在脸上露出一笑,简单说了一句“你好”。
    上了车,那个XX公爵笑容加深,“您即将入住的酒店是……,苏菲夫人每一次来这里,肯定会去那儿住。”
    齐非挑挑眉,淡笑,“是吗?”
    “请别误会,我们无意打探客人的隐私,只是,您的家族名号在欧洲贵族这边太响亮了。”
    齐非点了点头。
    当年一位金头发蓝眼睛的贵族小姐不顾一切嫁给了一位黑头发黑眼睛的年轻富商,成就了一段当时被极力反对的跨国婚姻。
    公爵所说的“苏菲夫人”,就是齐非的太奶奶。
    “夫人她现在身体还好吗?”公爵热络地问。
    “太奶奶身体很好,谢谢关心。”齐非对公爵的态度心里有数。
    “说起来,我与苏菲夫人之前也有数面之缘……”公爵开始滔滔不绝。
    齐非表面上听着,时不时附和地点点头,但心里早已烦躁不已。他现在需要好好休息,没想到还得听这个鬼佬千山万水地与他太奶奶搭关系。
    好不容易下了车,在酒店大堂迎接齐非的还有路人乙丙丁。他们穿着得体,笑容可掬,说话慢条斯理,应该都是有身份的人。但齐非清楚,在他们眼里,“齐”这个姓氏,或者更确切来说,“苏菲夫人”才是他们真正逢迎的对象。
    齐非的太奶奶出生于荷兰一个贵族家庭里,年轻时的她聪明、美丽、优雅。
    如果这个贵族家庭不是掌握着鹿特丹港的管理权,如果她不是这个家族的第一继任人,那么“苏菲”只是贵族阶层芸芸淑女中的一位。
    但事实是,她成为了传奇——美貌、智慧、财富、权力集于一身。可她最终放弃一切,毅然嫁给了在舞会上一见钟情的异国男子,踏上了她只在书上读到过的他乡。
    从此,她学着当地的贵妇,在家相夫教子,闲时养养花、溜溜狗,做一手地道的中国菜,招呼随时上门的亲朋戚友、贵客稀客。
    但当齐氏有难时,她挺身而出,与丈夫一同共患难。丈夫最重视的,始终是事业,那么,她就爱这事业爱得比他还深还切。她不仅成为了他后方的支柱,还是他前方有力的搭档、战友。
    经此一役,这位异国媳妇在齐家、在当地的上流圈子里稳稳地站住了脚。
    很长一段日子后,当苏菲当了奶奶、丈夫因病抢救无效离世、四个儿子接管齐氏产业后,她再一次回到欧洲人的视线里。家族内讧,鹿特丹港管理混乱,她的弟弟和侄子又遇上车祸。危急之下,她回来掌起大权。
    危机化解,众人折服。她被尊称为“苏菲夫人”。“你们这样称呼我,我没问题,但我毕竟是有夫家的人……”她笑笑,手上戴着齐家的祖传戒指。喝一杯茶的时间,鹿特丹的四个码头由华商经营。
    再往后,苏菲当了太奶奶,从众人视线中退出,悠然在家照顾宝宝。但传言她手上仍握有鹿特丹港10%的股权,任何事情都要先向她报备一声;齐氏此时已成为跨国集团,但最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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