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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明-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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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有数千人,属下查看过一些尸首,发现只有少数穿着我军铠甲,很多着装与身份皆不明,或是北平贼。”
    “只有少数?那我军现于何处,为何迟迟不见回报。”沐晟更加糊涂了,按理说,打了胜仗应该回报才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算是什么事?难道,那些人投降了?
    沐晟一想到这,眉头皱得更高了,他可是知道的,手下这五万人马中,只有一万火器营是他的铁杆部队,其他都是山西和山东等地临时拼凑起来的杂牌军,忠诚度是很值得推敲的。
    而沐晟还听说,北平贼特别能收拢人心,攻打保定和河间两府时,那一带的驻军几乎就是望风而降,就连有数万人固守的保定府也被他们用连哄带拉的手段骗开的,总之让人防不胜防。
    “侯爷,此时天时已晚,不亦再行军,依属下看,还是就地扎营,待明日探听得北平贼之所在,再定行止也不迟。”一个幕僚低声劝道。
    “传令下去,就地扎营,再派些人去那战场瞧瞧,另外,夜间多安排些人巡哨,不可让贼军有机可乘。”沐晟下令道,他也知道,带着大军在黑灯瞎火的夜里乱走,很可能会被人摸黑干掉,安全起见,还是就地扎营为妥。
    沐晟手下还有近四万步兵,这么多人一起动手,很快就立起了一个巨大且坚固的营寨,军营的四周不但安有数排高高的栅栏,还树起了十几个哨塔,上面安有很多强弩和火器。晚上有谁想来偷营,只怕还没靠近就会被射成筛子。
    当然,明军不知道自己的思维中有一个严重的误区:谁说偷营就一定要靠近的?
    立好军营,吃过晚饭,明军分出部分士兵巡夜,剩下的都窝在军营不肯出来,毕竟在这种寒风刺骨的鬼天气中,人在外面呆一个晚上,非冻病不可。而明军不论是装备还是衣被,都是明显不足的。
    要知道,明朝地方军户可不像北平军一样,有军饷可拿。除了禁卫军之外,地方军户平时不但要屯田,还要给朝廷上交屯田仔粒,甚至还要自备衣甲兵器,简直与农奴无异,平时还会受到上级军官的盘剥,所以中下层官兵大多穷得响当当。
    当兵的不但穷,而且地位还非常低下,一入军户,世代从军,而军籍与民籍有严格的区分,军籍子弟不得参加科举考试,想改变身份,门都没有。而且要命的是,就算是你断子绝孙,也要从同族人中拉人来把空额补上,怎一个悲惨了得。
    当兵的不受人待见,很多军户以摆脱军籍为幸,实在摆脱不了的,要么当兵油子混吃等死,要么逃到荒山野岭去当流民,就算是被强行拉到战场上,他们也不会真心为朝廷卖命,要靠这些人来打胜仗,那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对方把明军还烂。
    虽说大部分明军的战斗力不值得依赖,不过沐晟对自己带来的那一万火器营还是很有信心的,这支军队一直跟着他的父兄在云南剿蛮,多年的征战历练,这支军队堪称是明朝最一流的军队。
    与明朝内地不同,云南那边的少数民族时常叛乱,而且有象兵这一特产,对付结阵冲锋的象群,靠战马是不行的,所以镇守云南的军队大多配备有火器。作为云南的镇守者,沐家就是靠火器营取得连连胜利的。
    除了大量装备火器之外,“沐家军”的战法也比较先进,火器营出战,一般分成三队,前队射击,中队准备,后队上弹药,这种战法也叫“三段击”,目的就是保持火力的持续性输出,以连续不断的火力来压制敌人的冲锋之势。
    装备先进,战法也先进,沐晟自然自信无比,如若不然,他也不会当前军带头进攻北平军了。
    “各位,常将军派人来传讯,主力现于二十里外扎营,而我军现离保定府城还有三十余里,明天一早起营,力争天黑之前攻到保定府城下。”沐晟把部将召来,简单地通报军情。
    其实,真定府方向的明军总有十六万人,平西侯沐晟所领的前军有五万多人马,中军有近八万人马,由开国公常升亲领,后军有三万,由驸马都尉郭镇率领。
    至于常升,是常遇春的后代,也算是名门之后,至于是将门虎子还是将门犬子,那很难说。而驸马都尉郭镇是武定候郭英之子,来头也不小,至于是不是纨绔,那也很难说,毕竟这些人都生在和平年代,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战争,比起镇守云南的沐晟来,显得非常稚嫩,沐晟也打心底里看不起这两个同辈。
    “沐将军,我军骑兵队不见有讯息传回,恐有不测。以属下之见,应当缓一缓,等主力到来之时再合兵进击,可保万无一失。”一个小御使站起来,劝道。
    这位御使姓杨名寓,字士奇,不是进士出身,不过蒙帝师方孝孺看中,所以也被任命为御使,这一次还被派来监军。不过,勋贵武将一方受文官势力排挤,所以各级将领都不待见这些监军御使。
    虽然不受人待见,杨士奇还是尽职尽责,该说的话还得说。他以前就被派往永平府监军,当时永平军就跟北平军交过手,最后吃了暗亏。经历过此事,杨士奇深知北平军诡异莫测,不可以常理来度量之,不然肯定要吃暗亏。
    “杨大人不必多言,前军有四万军力,又有神机火器,还怕小小的北平贼?”一个偏将白了杨士奇一眼,很是鄙夷。
    “高将军所言差矣,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军行进一日,未遇到北平贼,更不知贼军虚实,若孤军深入,恐有不测。”杨士奇还道。
    “哼,我军之所以未遇北平贼,是因贼军见我军势大,早就逃之夭夭,我军若不乘势勇进,战机尽失矣。”那偏将不服气地争辩道。
    “高将军。。。”杨士奇还想再说,这时突然听到轰隆隆的一阵惊雷声,震得他的耳膜砰砰作响,而在场的人都被吓了一跳。
    “不好,火炮,火炮打来了!”杨士奇反应倒也快,不过他的语音未落,就被呼呼的风声给淹没,紧接着地面就是一阵战抖,他一个立足不稳,直接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撞飞,整个人差点没晕过去。而就在他身边不远处,一个直径数米的大坑出现,乱石和泥土四处乱飞,整个中军大帐被掀飞,四周横七竖八尽是伤兵。
    “不好,敌军偷营了!”一声惊呼声响起,警锣声就响遍整个军营,很多小兵从营帐中冲出来,除了发现有十数个大坑凭空出现之外,哪里看到敌人的踪迹。
    而就在明军在四处寻找敌军之所在时,东北方又是一阵火光闪现,紧接着又是一阵轰隆隆的巨响,无数小铅珠呼啸着,如雨点般落到了明军营中,很多明军还来不及反应,就不幸被击中,惨叫声顿时不绝于耳。
    “东北面,敌军出现在东北面。”沐晟从地上爬起来,顾不得弄干净身上的泥土,就对身边的亲信将领下令道:“快,快把火器营集中起来,去把贼军的炮阵打下来。”
    “将军,贼军火力这么猛,咱们只怕不敌,还是撤退吧。”姓高的偏将也从地上爬起来,刚才还不把北平军放在眼里,现在被火炮连轰,立马就蔫了。
    “不可退,快让主力分散开来,避开贼军的炮击,再派人去抢夺贼军火炮。”杨士奇强忍着腰部传来的巨痛,也站起来大叫道。
    “传令下去,全军马上分成两部,一部一万人与火器营前去破坏贼军炮阵,余部分成两部分,缓缓前行,作为火器营侧应。”沐晟倒也冷静,接连下达了几道命令。
    而就在这时,东北方又传来一阵轰隆隆的炮火声,营中的明军小兵们不待长官下令,早就四散跑开了,整个军营变得一片狼藉,很多伤兵无助地哀嚎着。沐晟也不敢在营区中多呆,与一干亲信部将一道连滚带爬地出了营寨。
    明军虽然乱了,不过火器营很有组织性和纪律性,并没有一哄而散,而那些打算一哄而散的小兵也相继被拉了回来。军队被拉回来后,沐晟就下令火器营带一万步兵前去攻打北平贼的火炮阵地,而他本人则带着近两万步兵后续跟进充为后备,至于营区内那数以千计的伤兵,哪里还有功夫去理会。
    夜战,对于没有营帐作为倚仗的明军步兵来说,是处于绝对劣势的,特别是遇到精于骑射的精骑兵。这不,火器营刚前进了几百米,就遭到了一阵乱箭齐射,他们连忙用放枪还击,却发现敌人早就如鬼魅一般地跑开了。
    火器营刚放完一枪,另一个方向又飞来一片箭雨,他们手忙脚乱地填装火药弹丸,正要发射,却再次发现敌人已经跑没影了。他们正想继续前行,突然后面又传来马蹄声,接着又是了阵箭雨落下,敌人还是如鬼魅一般消失。
    被人前后左右围着打,火器营这下终于意识到自己麻烦大了。不过,这支火器营倒也勇猛,虽然伤亡过千,他们还是没有乱,依旧列成方阵向前推进,一边前进还一边警惕地看着四周,一听到响动就放枪。如此小心谨慎,却忘了注意脚下。
    火器营前行了约两百米,眼看就要攻到北平军的炮阵前了,而就在这时,天空上飞来数以千计的火箭,如繁星一般。火器营倒也早有准入,忙把盾牌立在头顶,护住全身。
    然而,盾牌虽然能护住要害,却挡不住这如箭雨一般的火箭,火箭刚落下,只听到“呼”地一声,火苗就猛然窜起,而火器营兵这时才猛然发现,自己脚下踩着的软绵绵的东西不是野草,而是麦秆,被堆起来的麦秆,而这些麦秆似乎是加了油,遇火就燎原。
    “不好,中埋伏了!快,快退!”
    “啊,火药,火药被引着了。”一个小兵不停地扑打着身上的火苗,而他的话音未落,就听到砰地一声巨响,那人化成巨大的火团爆发开来,火苗又飞溅到同伴的身上。
    “快,快把火药扔掉,快把棉衣脱掉,快逃。”面对熊熊的烈火,火器营再有纪律,也还是乱成了一团,而很多火器营兵身上都带有很多火药,这些火药沾上一点火花,就能演变成火药桶,很多人变成了火人,一时间爆炸声,惨叫声响个不停。
    一把火,只是一把火,明军最精锐的部队火器营就此崩溃了!那一万多小兵死的死,跑的跑,很多跑得慢的还是被困于火海之中,直接化身为火人,葬身于火海之中。
    前面一片火光冲天而起,紧随在火器营后面的沐晟见状,顿觉大事不妙,正想派兵去救,只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他隐隐察觉到有无数如幽灵一般的骑兵出现在前后左右四个方向,透过火把的光,他可以看到那幽蓝色铠甲,好像是正散发着死神之光。。。
    “放下武器,投降不杀!”
    “放下武器,投降不杀!”
    随着马蹄声的靠近,一声声齐声吼叫声从四面八方传来,这声音如群狼野嗥,又如龙吟海啸,直接把明军小兵给震颤住了,很多小兵的双手一松,噼里啪啦,长矛,弓箭,大刀,突火枪,被扔了一地都是。(,..,“  ”,) 
第243章拉锯战四
第243章拉锯战四
    夜战,如一场暴风雨,来得突然,去得也快,在午夜之前,整个战场就恢复了平静,无数身着幽蓝色锁子甲的军士正在打扫战场,毕竟这里是保定府境内,只管杀不管埋不但会引来恶臭,甚至会引发瘟疫的。
    战场的另一边,数以万计的俘虏排成一排,被绳子拉着,跌跌撞撞地往走在黑夜之中,这些俘虏几乎都是一脸颓丧,还有一些身上受了伤,不过大多都已经上了药,伤口止住了血。负责押运的骑兵用大棒驱赶他们,让他们走快一点。
    至于这些俘虏怎么处置,北平军也是工多手熟了,先把人拉回去,查清身份,如果有公民愿意出面为保人,就暂时恢复自由,成为居民。如果没有公民出面担保,那就没得说了,直接拉去当奴工,挖井开矿修路造河堤,干满五年之后才有可能恢复自由之身。
    作为北平行省第一公民,万磊也是有很高的担保权限的,不过能让他出面担保的人很少,最起码要是他看得上的可用之材。
    “报,战场清理完毕,敌军被歼一万七千有余,重伤不治者七千有余,俘虏一万两千,并缴获突火枪九千把,军械及铠甲数万,还有几千石军粮。”一名参谋把一份军报呈给赵全节。
    赵全节只是扫了一眼,就问道:“我军伤亡如何?”
    “由于有数千敌军负隅顽抗,又持有火器,我军在围攻时有上千人不幸中枪,好在铠甲坚固,只有六十七人不幸战死,过千人不同程度受伤,已经安排人送他们回北平城休养了。”
    “近七十人战死,过千人受伤!”赵全节脸色有些铁青,他手下的官兵都是他亲自训练出来的,亲如手足兄弟,战死或重伤一个,就意味着他要亲自到烈士之家去慰问。这一次居然伤亡过千人,他怎能不怒。
    “敌军有火器,我军若不是选择夜袭并安排火攻陷阱,直怕会伤亡更多。”那参谋低声道。
    “好了,尽快把阵亡者的名录统计好交给我,并派人把他们的尸骨妥善保管好,待战后运回北平城安葬。”赵全节知道发怒也是没用,战争就是这么残酷,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这一次合计歼敌过两万,俘虏一万多,己方才损失这一点人,算得上是大胜了。
    这一次大胜的取得,主要在于计略得当,全军配合得法,又有火炮作为杀手锏,如若不然,这一场战还真的很难打,毕竟明军中装备有大量火器,如果正面硬碰硬,就算能打赢,恐怕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得不偿失。
    当然,火器也不是无敌的,由于制造枪枝制造工艺落后,现阶段最常见的火器就是突火枪,与其说它是枪,倒不如说它是小型化的火炮,因为它的构造和使用原理跟前装炮是一样的,填装弹药过程复杂,靠明火点燃发射,总之糙点很多,根本就不适于装备到骑兵中。
    而这种火器还有两个致命的软肋,一是怕潮,二是怕火。遇到雨雾天气,这种突火枪就是一条废铁,还不如一把狼牙棒来得就手;而火药要严防火星,就拿这一次来说,中了火计,火药就成了火药桶,未能伤人就先伤己。
    不过话又说回来,以后世界还是热武器当道的世界,冷兵器战争迟早都要退出历史舞台,但是现在热兵器还相对落后,未能显现其狰狞的面目,所以北平军除了发展火炮之外,陆军还是以骑射为主。
    以后如果搞出了更加方便实用的燧发枪,再装备到军中也不迟。另外,不管是冷兵器时代还是热兵器时代,军队的机动性越强,战斗力才越强,在没有装甲车的年代,骑兵依旧还是王牌战队,要大力发展。
    “司令,我们在敌营中发现一些特殊之物。”这时,一个营长带着一个小铁球匆匆来报。
    “特殊之物?”赵全节接过来,掂量了一下,这小铁球重约十斤,中空,外有尖角,构造比较奇特,总之他没见过,不禁向身边的参谋问道:“这是什么?你见过没有?”
    参谋接过铁球,也是细看了一会,才摇头道:“没见过,不知是何物。我军俘获了多名明将,属下这就是拷问他们。”
    “不用拷问了,这是地雷,也叫火药炮。”参谋还没走,就听到万磊的声音传来。
    “地雷,有什么用?”赵雪儿好奇地说道,她一直跟在万磊的身边充当侍卫,身上还穿着一套厚重的盔甲,还戴着头盔,跟一般的将士无异。若不是开口说话,别人还真看不出她是个女的。
    “地雷是埋在地下,等敌人经过附近时才引爆的火器。从构造上来看,这种火药炮还比较原始,靠火绳引燃。若是改良一下,换上更猛烈的炸药,再装上点火装置,改为踏式或者拉火式,那威力就更大了。”
    “哦,原来此物还有如此用途,万先生见多识广,属下佩服。”参谋道。
    “这种玩意儿很是阴险,造价也低,早在宋朝就运用于战争之中,是我军必须小心的东西,如果一不小心进了地雷阵,那伤亡就惨重了。明军居然带有这种玩意儿,可见朝廷亡我北平军之心不死。”万磊一声冷哼,地雷在后世那可是禁用武器,不过这时可没有什么国际公约,明军用这种阴罪的武器也不奇怪。
    不过,发现明军使用地雷这一点,也让万磊看到了北平军一个不小的缺陷——没有工兵,以后还真得弄出工兵营,负责排险和开路。
    要知道,不是所有地方都是平原,要在各种地形环境中作战,单靠骑兵这一单一兵种是不行的,要有多兵种相互配合才能发挥更强战力,特别要培养一批能马上作战,下马也能作战的高素质特种兵。
    “先生,那这些地雷怎么处置?”赵全节见万磊沉吟不语,就低声提醒道。
    “销毁,全部销毁。”
    “销毁?那岂不是太可惜了,我军可以。。。”参谋有些不甘心。
    “怎么?你还想在咱们自己的地界上埋这种东西?”万磊微微一笑,又道:“这种玩意儿看起来阴险,不过还比较简陋,很不实用,以后咱们搞出威力更大的埋到边界上,敌人来一批死一批。”
    “哦。”那参谋也不再多言,马上派人去销毁这些地雷。当然,销毁归销毁,地雷中装有的那些火药是要回收的,毕竟北平军也缺火药啊,虽说这些劣制的火药不能用在火炮上,不过用来当引火药也是很有效的。
    近三万人清扫战场,效率还是非常高的,后半夜时分,整个战场清理完毕,北平军开始全线转移,这一次非但没有乘胜前进,而是后退出了近十里,在一个叫李家集的地方扎营休整
    这一次只是打败了明军前军而已,明军的主力还在,真正的大战还在后面,要养足精神,才能应对接下来的苦战。
    刚刚经过一天一夜的苦战,将士们大多疲倦不已,好在北平军平时加强训练,若是换做是明军,恐怕早就累垮。与明军不同,北平军一向不搞营寨,后军把睡袋和帐篷发下去,将士们把帐篷一搭,钻进睡袋里就可就地休息。
    当然,大军休息归休息,巡逻警戒的侦察兵是不会闲着的,这些侦察兵在大军周边数十里的范围内拉起警戒线,但凡是有敌军靠近,就会发出警报,大军马上就能集中起来迎战。
    大军休息了,万磊也没有闲着,十几个俘将降官被拉到他的面前,他要亲自接见。
    “平西侯沐晟,都督佥事柳升,指挥使高敬。。。”万磊看着名单上的名字,又看了一眼对应的人,最后眼睛定格在一个叫焦玉的中年人身上。
    “焦玉,兵部职方司主事。”万磊又看了那中年人一眼,就见对方留着两撇八字胡,瘦猴脸,怎么看都像是当师爷的面相。
    不过这也难怪,兵部主事六品官,在高官云集的京师,六品官都不能称之为官。特别是兵部职方司,一没权力,二没油水,打了败仗还要背黑锅,被派任到那去的,都是在朝廷中混得很差劲的人。
    “给他松绑。”被明朝廷排挤的人,万磊当然要拉拢,统战工作需要啊。
    “不必假仁假义,我等落入你手,岂会苟活,更不会屈身事贼。”不过,那家伙却很不识抬举,双眼直瞪瞪地看着万磊。
    “是杀是剐请自便,我等身为败军之将,唯求一死尔。”又一年轻男子叫道,不过他的叫声没有得到同僚们的响应,特别是那几位降将一听到要杀要剐,更是吓得全身筛糠,就差没哭喊求饶了。
    “杀你们?那岂不是脏了我北平军的刀?!”万磊冷笑一声,“你们别以为一死就能解脱,落到咱们北平军手中,只有两个结果,一是老实合作,留你们一条生路;二是不识好歹,我们不杀你,却可以让你们个个身败名裂,永世不得翻身。至于怎么选择,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不要低估我们北平军的能力,我们有能力捉住你们,照样有能力让你们身败名裂,你们合不合作,都逃不出二臣之名。”万磊看了那几个不甘心就降的人一眼,补充道。
    “圣上英明,不会受尔等奸贼诬陷蒙蔽,定会给我等正名。”那年轻男子大叫道。
    “圣上英明?!哈哈。。。”万磊一阵大笑,看向自己身边的精忠卫,笑问道:“他居然说圣上英明,你们怎么看?”
    “哈哈哈。。。”众精忠卫一阵狂笑,一年轻的精忠卫还大笑道:“有功不赏,无过受罚,这种皇帝小儿也能称为英明,真是天大的笑话!”
    “就是,我们何尝不想当忠臣义子,可是皇帝小儿偏偏不让我们活命,我们只能反他娘的,这叫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又一精忠卫怒骂道。
    “你们。。。”那年轻男子被群嘲,顿时气结。
    万磊没理会那气得直瞪眼的年轻男子,而是对焦主事道:“焦大人,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我们北平军最重人才,但凡是有识之士,都可受重用。”
    焦玉眉头一皱,似乎是动心了,不过还是闭口不答。
    “我从来不喜欢强迫人,愿意还是不愿意全看你自己选择。”万磊一摆手,“来人啊,送焦大人回牢房,给他送上一瓶毒酒,喝还是不喝,由他自愿。”
    万磊话音刚落,不等焦玉回复,两个精忠卫就一拥而上,直接把他拉了下去。万磊又扫了在场的十来个人一眼,问道:“还有谁想自尽的,站出来,我们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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