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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战歌-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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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舞战歌》
作者:牛恋
正文
第一章 初识
她看着他的同时在算计着他;他看着她的同时,也在算计着她。
他笑了,转过头不看她,从酒楼上望向远处来来往往的人群。但他的视线并没有焦点,这多少暴露了他心中的不安。
她拿起酒杯倒了杯酒,眯笑着顺着他的眼光望向那繁忙的街道。
这天是广连城一个月一次的大型交易日,街上的人一个挤着另一个,让她想起前不久看到的猪贩子在运输猪的时候托运的那量八只马拉的马车,当时,上百头猪就是这样挤在里头的。
广连城是邦什国最大的边境贸易城市,自从十年前和契沙国签定了贸易往来协议后,城市便不断扩大和繁荣,如今俨然成为邦什国西部最大的城市,并号称邦什的西部经济中心。
也因此广连城人流量大、外来人口众多、边境贸易发达等诸多特点,都决定了它必定是一个高犯罪的地方!
她用筷子夹起一片牛肉,细嚼慢咽,却始终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他。于是她又发现了,他的眼角余光也一直在打量着她。
犯罪有很多种,偷、抢、杀、伤,或者奸淫……
那么他该是哪种?
鸿运酒楼的生意随着太阳的上升,越来越好,坐无虚席。于是她很自然地把牛肉和酒抬过去他的桌上,对他一笑,“哥们,不介意一起坐吧?”
“当然不介意。”他回以一个微笑。
她在心里暗暗计量着,以他的坐姿,吃姿,应该有着很好的教养,再看他身着的华袍,白净的手,一定是大户人家的出身的公子哥。
“哥们要出境?”她整整身上显得有些破旧的衣服,粗着嗓门说道。
装了半年的男人,她已经把世俗的男人模样完全学了去,再加上从小就是一绝的模仿别人发音的天赋,更是比少年还像少年。“有这打算。”他装做漫不经心的样子,问道,“你呢?”
“咱明人不说暗话,”她低下头,把脑袋凑过去,四下张望过后,说,“我想出境,但是我没有官印。”
听到她的话,他的眼睛亮了一下,但一瞬间又恢复平静,故做无意地点点,倒了点酒。
“我叫钟宁夏。”她也倒上酒,举起酒杯示礼,仰头喝下。
“肖凌。”他学着她的样子喝完酒,自此当做认识了。钟宁夏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我要出境赚钱,这年头没钱连老婆都娶不到啊。”
“哦?你打算做什么?”肖凌半真半假虚情假意地问道。
“打杂而已,去和官兵打交道我最擅长了。”她说这话时候,还挤眉弄眼,以从外表上显示她的八面玲珑。
他放下筷子,半挑衅半认真地问,“只要能赚钱的你都干?”
她略微迟疑了一秒,又拉开笑脸,低声说,“赚得越多当然风险越大,这个道理我懂。”说这话的时候她在心里咒骂,你小子不是早看上我了还在这里装哪棵蒜!
“我正好需要找个仆从,要不你来帮我?”他拿起筷子,那可有可无的样子让宁夏想打人。
“仆从……什么条件?”她尽量保持礼貌地问道。
“我会付你工钱,以一年为期限,你帮我做事。”说这话的时候,他盯住她的眼睛,仿佛要把她的魂一起勾了去,他补充了一句,“我是个马商。”作为战争工具,国家之间,马匹是不允许随意买卖的。同矿石,兵器一样。所以遇到马商,就如同遇到了军火商。他们的共称,是“战争贩子”。
若是要做马匹的买卖,有两种途径。一是得到兵部的的印,二是走私。
前者,需要有权,比如兵部统领;后者,除了权,还需要暗中的势力,要有能力打通八方才可以做到。但是无论肖凌是属于哪种,都说明了,她钟宁夏沾上了一个比她想象中更不能惹的人。
她以喝酒来缓冲心中的焦虑,她不知道该为中这种头彩高兴还是悲哀。
既然肖凌那么直接地告诉她,他是马商,那就说明,他已经不打算放她走了。
与肖凌在一起,离境比她想象的还要容易。
只是有一点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肖凌要找她。当初他所表现出来的不安应该是真实的,如果他是马商,无论如何也不需要她的帮助!除非……
除非他有别的企图,或遇到意外时,可以找她当替死鬼!
她在心里冷笑,互相利用罢了,看最后谁把谁玩死了!
她在马车上回头最后看了一眼广连城,看了一眼邦什,这个生她养她的国家……
下次回来,该是什么时候,该以怎样的面目……
一阵风刮来,把城墙上贴着的告示吹了下来。
曾几何时,这里布满了这样的通缉令,画像已经因为长久的风吹日晒褪了色,却还可以模糊地看清上面那张巧笑嫣然的脸,旁边却写了这样一排字:
邦什国公主夏宁,为扶持胞弟三王子宁川登上皇位,弑杀皇帝,其罪不容恕!特此通缉!凡有收留着,或知情不报者,以逆党同伙处置!============================================================================
落柏城,位于契沙境内,于广连城遥遥相望,相距大约200里。十年前的落柏只是一个人口不到一百的小村庄,自打边境贸易协议签定后,短短时间内竟然发展成为了一个与广连城号称双子城的契沙边境上最大的城市!这也可见契沙的管理者有着多么非凡的领导能力!
进入契沙后,宁夏一直在东张西望。她从小的印象中,契沙都是一个穷困的地方,穷得,连乌鸦都懒得飞过来。还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契沙人啃过的骨头,狗不吃。于此可见一斑。
可现在看来,似乎也没那么穷……
就一路上经过的村庄和现在的落柏城而言,感觉上与广连城并没有多少出入——除了建筑更新,城市布局更整齐以外。
边境城市的共同特点,就是人口混杂。而契沙是一个多民族混杂的国家,即便现在全国上下统一了,也依然存在着几十个民族部落,这些人的外表是与邦什人不同的,他们的发色大多是浅色,眼眸也有蓝和绿的。在邦什,这样的人被称做“异族”。这样外貌的人在广连城中宁夏见多不怪了,然而来之前她毕竟还是担心她明显与众不同的外貌会在这里过于引人注目。
但是显然她的担心多余了。
契沙边境上的居民许多都混杂了血统,长成她那样的也是许多,至少她走在街道上,根本没人会回头看她。
肖凌名义上是个布商,进入契沙的时候象征性地带了一车绢丝。而落柏的交易日与广连相隔15天,所以这几日,肖凌一点都不急于寻找买家,而是拉着宁夏东逛西晃看美女。
“宁夏小兄弟,找老婆一定要找漂亮的,你看上哪个姑娘没有?”坐在路边吃小馄饨的时候,肖凌这样问宁夏。
“我看上人家,人家也看不上我啊。”宁夏瞥了他一眼。
契沙人都人高马大的,契沙的美女也都身材高佻的。在邦什的时候宁夏作为女子算是高的了,可到这里,以男人身份混迹的她,瘦小得像跟胡萝卜。
吃光了碗里的馄饨,肖凌借口说她太瘦,又给她叫了一碗。
宁夏用眼角瞥他。忽然意识到,他在等人。
一个真的想吃馄饨的人,是不会用勺子一下一下把馄饨蹂躏成糊状的。
约半柱香的时间,一个大约30来岁的男子在肖凌旁边坐下,同样叫了碗馄饨,但是同样醉瓮之意不在酒。接着他们开始有意无意攀谈起来,声音很轻,宁夏只能从他们的嘴型和些许词中判断出那个男子叫肖凌“公子”,并且神情敬畏。
他们谈话的时候肖凌只是偶尔恩了几句,间或问了几个问题,宁夏注意去听,却还是听不见。
之后肖凌给了宁夏一个眼神,起身离开,宁夏赶紧跟了上去。
一路上未有交谈,一直进入客栈,关上房门,肖凌才对宁夏露出一个笑容,这笑,让宁夏打了个寒颤……
“你要干什么!”宁夏像被一只被针刺痛了的猫,猛地后退一步,紧张地注视着他。
肖凌丝毫不介意她的模样,而是倒了杯茶,轻轻品了一口,缓缓地说,“我看上了一匹马。”
“马?”宁夏稍微放松了戒备,走过去坐下,眼睛却盯住他的每一个表情。
肖凌为她倒上一杯茶,说,“那可是匹好马啊,我盯了很久了,却一直不能到手。如今,此马竟然再次出现了。”
“什么马?”宁夏对马并没有多少研究,只是见他说那么好,不免被勾起了好奇心。
“那匹马,叫做天诺。名字是我爷爷取的,原本,这马是属于我们肖家的,但是那畜生却背叛了肖家,易主了。”说这话的时候,肖凌虽面带微笑,却让宁夏觉得,神情凝重。
以宁夏对马的了解,只知道有种神驹通体血红,出的汗水也是红色的,像淌下的鲜血。那种马,叫做汗血宝马。可是再神的马,那也是马,又不是人,如何叫做背叛?最多是给别家夺了去!难道还想马也有贞洁情操?宁夏再无知也还是懂这个理的。
唬谁呀这是!宁夏心里嘀咕,却没敢说出来。“这马的主人,可不一般,所以,我需要你的帮助。”肖凌再一次抬起头,眼里明显写着两个字,“算计”。
宁夏开始悔恨,当初为什么要坐下来。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她坐如针垫,努力扯出一抹笑,声音发颤,“要,要我帮你什么?”
“那匹马三天后会出现在落柏城的龙临山庄,我们明天就住进去。”肖凌说完,还补充了一句,“以夫妻的身份。”
宁夏着实愣了几秒。
夫妻身份,他的意思是,叫她假装他老婆?
她挺起胸膛,义正严词道,“我堂堂大男人,怎么能扮女人!”
“哦?好吧,那我委屈下,我做你老婆好了。”肖凌一脸坦然,只是后面还加了一句,“如果别人相信的话。”
得!他这话说了跟没说没什么差别!
宁夏垂死挣扎,“为什么要扮夫妻?兄弟不行吗?”
“只有夫妻才是最不引人注目的。我说了,马主人势力太大,只能来暗的不能来明的。”
“你敢贩马,你敢惹官道兵道上的人,你就摆不平这马的主人?或许说明原因,人家把马还你也不一定!”宁夏继续说道。
肖凌低下头想了想,在宁夏正以为他被她说服的时候,肖凌忽然抬起头说,“我知道让你扮女人为难你了,要不这样,这事成功后,我放你自由。”肖凌这话有两层意思,一层是在跟她谈话面上的交易;另一层意思是在提醒她,她目前还是他的人。他可以把她带出境,也就有能力把她遣送回去!
宁夏咬住嘴唇,看着茶杯里的茶叶,思索。
要她扮女人,本不存在什么尊严上的问题,反正她本来就是女人。只是她担心穿了女装,一来会暴露她原本就是女人的事实,二来,可能连她的身份都会暴露出来!毕竟落柏城位于邦什边境,尽管这里没有到处贴通缉,却还是有这个危险。
关键是,肖凌可以信吗?
战争贩子,是信誉度最高,忠诚度最低的人,他们会利用官权,却不会效忠。
或许真的让他知道,也不是件坏事,毕竟他还有利用价值!
“好吧。”宁夏终于很用力地点了点头,“我做。但是,你记得,你欠我的人情!”
肖凌皱了皱眉。
这还叫欠人情?他名义上还是他的仆从,哪个仆人敢这样跟主人说话的?
但是肖凌什么也没说,只是点头,说:“好。”
第二章 命相
宁夏洗了个澡,换上肖凌给她的女装,摆弄起胭脂水粉。
宁夏端坐在镜子前,恍惚了下。她已经多久没有见过自己的模样了?
半年了。
她根本不敢照镜子。
她甚至不敢把脸上的污泥洗去。
肖凌坐在外面等得不耐烦刚想闯进门去的时候,宁夏提着裙子走了出来。
直到许多年以后,肖凌依然记得当时的场景。那个夏末的午后,心也随着风飘得很高,很远了……
沐浴过后,她的身上散发出了淡淡的香味,悄悄在空气中弥漫……
原本被污泥覆盖的脸上,抹上一层淡淡的脂粉,肤胜白雪,眉似远山,唇如水桃,眸若星辰,貌比牡丹,浅笑盈盈,风情万种。
肖凌脑中跃上一个词:“女人”!
男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有这样的妩媚!
午后的阳光从窗户透进来,照耀在她身上,刺目。
肖凌不禁眯起了眼。
鹅黄色的纱裙几乎在阳光里融化,逐渐透明起来。时间也仿佛停止了……
那一刻肖凌忘记了呼吸。
宁夏咳嗽了一声,把肖凌游离的魂拉了回来。他尴尬地摸摸鼻子,讪笑,“真漂亮。”
“是你的衣服和胭脂好。”宁夏拉了下自己显得略短的头发,问肖凌,“这头发怎么办?哪个姑娘有我这么短的头发啊!”
“盘起来。”肖凌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他见过的美女又何其多,所以很快恢复了正常,把宁夏拉到椅子里坐下,站在她身后帮她摆弄起头发来,“你是肖夫人,又不是钟姑娘,头发当然该盘起来了。”
宁夏愣了愣,确实,她很习惯地梳了姑娘的头。
头发盘起来,倒是不显得短了。
她意外地发现肖凌盘发的技术很好。龙临山庄,位于落柏城西郊,是落柏城最高档最豪华最奢侈的客栈。这里的客人,非富即贵!住一晚的价格,可以够普通百姓用上一年!
与他们同来的还有两个人,扮做仆从。一个是在馄饨摊上见过的男子,另一个是大约十六、七岁的少年。
当宁夏挽着肖凌的手臂踏入山庄的时候,她不禁惊叹。
山庄是依山畔水而建,说风景如画一点不夸张。作为客栈,这确实过于奢侈了。这地方,简直就像宫殿!
而且穿过前厅进入回廊,里面竟然五步一楼,十步一阁,所有客人住的都是独立的小楼,楼与楼之间以回廊相连,之间繁花尽放,亭台楼榭无一或缺。
他们住的那楼,叫做“凝香楼”,位于山庄最南边,肖凌挑的时候就是看中是这里的静谧。龙临山庄的侍从也受过格外的培训,每一栋楼都有专门的侍从服侍客人,为了给客人绝对的满意。可是这让肖凌作为理由,要求和宁夏睡一间房,理由眼线众多,不让别人怀疑他们夫妻的身份。
宁夏皱了皱眉,不就是盗匹马?搞得跟做间谍似的!如果这马的主人真惹不起,那不要马便罢了!
尽管肖凌一直都面带微笑,波澜不惊的样子,但是宁夏可以从他带的两个手下的神情中辨认出事态的严重性,这次,可绝非为了马而来啊!
宁夏不明白肖凌是真没看出她是女人,还是假装不知道。
用肖凌的话来说,让宁夏扮女装实在是失策。本想以夫妻的名义入住比较不会引人注意,但是自打宁夏一进入山庄,所有的目光都围绕在她身上。
不只是美丽的容貌,更为了她换上女装后体现出来的尊贵气质,和眼神中仿佛男人般的坚定和强硬。
肖凌悲哀地发现,从她进入山庄开始,全山庄的人都知道他们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们的计划,就得更详细和周密了,而且绝不能暴露出一点破绽。月上中天,肖凌睁开眼睛,向旁边看去。
宁夏睡得很熟,全无防备。醒着的她就像个刺猬,那时根本无法想象睡着的她竟然可以这样安静,安静得像朵海棠。
肖凌莞尔,悄悄起身,换上黑夜装,走到窗边,轻吹一口哨,两道影子闪过,他打了个暗号,跃窗而出。
月下世界安静而甜蜜,知了在夏末吟唱着最后的歌,夜色中悄悄弥散着花朵的芬芳,然而这个地方,三天后,必会有腥风血雨。
=========================================================================================自打出逃后,宁夏第一次睡那么好的觉,而且在那么舒服的床上。她睁开眼睛的时候,阳光已经穿过窗户晒进了房里,臃懒而惬意。
她每次醒来的时候,都奢侈地希望这可以是一个梦,一切都只是梦,她还是邦什国的夏宁公主,她还是邦什国王手心里最骄傲的长公主……
可是每次都失望地醒来面对现实。宁夏伸了个懒腰,手抬起处,忽然意识到身边还躺着一个人。
肖凌,她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又那么仔细地打量他。如果他们不是在那种情形下相遇,她一定会以为他只是个贵公子。面如冠玉,温柔如风,气宇轩昂,风流倜傥。
但他不只是这样,他还是个马商,他有着一双深不可测的眸子……她只知道他是个马商,可或许,连马商的身份都只是个幌子。她看不见他的底牌。
宁夏意外地发现他的睫毛很长。确实,他有着一双很好看,又很可怕的眼睛。猛地,他睁开了双眼,宁夏吓了一大跳,惊坐起来。
他略带嘲讽,戏谑地看着她,“看够了没有?”
宁夏的脸一下子烧了起来,她不用摸已经感觉到灼热的温度了,更不敢想象会红到什么程度。
她又羞又恼,用枕头捂住肖凌的脸,却依然掩盖不住他可恶的笑声。
肖凌一个翻身,把她压在身下,忽然之间,他和她,隔了一个枕头。
笑容褪去,他的眼对上她的眼,有些东西在暗暗流动,世界安静了,只剩下彼此的呼吸,和心跳。
宁夏的背被汗水浸湿了,就在他的唇要触碰到她的时,她忽然别开了脸。
他的唇从她脸庞擦过,温润柔软,宁夏的心被拉扯了一下。她抬起眼,正好对上他的,那里,已经没有刚才的深邃迷离,不知什么时候爬上了一层玩味。
宁夏忽然很恼怒,她用力推开了他,拢了拢头发,站起身,对他用力哼了一声,走出门去。
肖凌轻笑,趴在床上看着她离开的背影,直到消失在门口,他才把头埋进被子里。
看来这趟契沙之行,出了个意外。
世事难料,不是吗?
吃了午饭,宁夏百无聊赖地在庭院闲逛,凝香楼的侍女小葱见她如此,便提议她去逛集市,今天正逢半年一次的庙会。
宁夏是个喜欢热闹的人,跑去问了肖凌意见,肖凌不置可否。只是对她上下打量了一番,说:“换男装。”
在侍女小葱惊讶的目光下,宁夏重新换上她那件破烂的衣服,带上她破烂的帽子,并且用黑灰色的药粉涂抹脸,掩盖住了原本水嫩的装容。
肖凌见怪不怪地捏了把宁夏的脸,溺爱地说:“玩得开心我等你回来。”
肖凌下手很重,宁夏知道他是在外人面前刻意装亲密,在他捏住她脸的时候只能用目光狠狠瞪他。
更让小葱吃惊的是,宁夏模仿男人的声音惟妙惟肖,要不是事先知道,也会把她当成俊俏的小哥。这时小葱才恍然大悟,她感慨地说,难怪肖大人放心夫人出来,夫人打扮成这样,谁都不会注意你呢。
宁夏心里暗笑,他当然放心了,我又不是他老婆。他只在乎我会不会逃跑,不在乎我会不会被别的男人看!
这本是个逃跑的好机会,但是宁夏犹豫了。
肖凌是张好牌,她现在虽然逃出了邦什,但要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要培养自己的党羽,又谈何容易!可肖凌不同,他有钱有权,虽然目前还不清楚他的底细,但若是可以利用,对她会非常有帮助。
只是,要如何让他心甘情愿地帮忙,这才是最需要动脑筋的地方。
宁夏和小葱坐着龙临山庄的豪华马车到达集市的时候,已经是快要日落了,于是找了落柏城最赋盛名的酒楼“听风楼”点了一桌子的菜豪吃起来。反正肖凌掏的钱,宁夏就多吃点当是对落柏城的贡献了。
小葱做为一个称职的地陪,一路上不停地给宁夏介绍落柏城的情况,后来知道宁夏是来自邦什的商人后,更是恨不得把契沙民族,文化,地理,历史全部讲与她知道。
二十年前的契沙还没有现在的统一,按民族分成的部落对内各自管理,对外联合起来共同抗敌。但是这样的国家形式并不稳定。
当时因为抗敌意见的不同意,部落之间产生了严重的分歧,甚至发生了内部战争,当时北沙部落的首领达曼,凭借着强大的铁骑和人心,统一了全契沙大大小小二十七个部落,成为了其契沙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君主。而当时的汉统国尚未平定内乱,皇帝莫君心为了提防威胁到其北部防线的契沙,把爱女心诺公主嫁给达曼,以示期望和平之心。
国家之间总在战于不战之间徘徊,心诺公主并未给两国带来多久的和平。
在心诺公主的儿子阿木图王子三岁的时候,莫君心平定了内乱,疆域向南扩展吞并了当时的南蛮国后,意图拔掉契沙这颗眼中钉,甚至不管自己心爱的女儿。
契沙与汉统的战争,以当时两国兵力来看至少可以持续五年以上。然而就在两国交战后的第二年冬天,达曼忽然死了,契沙军溃败投降。关于达曼的死因,至今仍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也无人考证,只能成为历史的一个谜了。
达曼是个至情之人,一生就只有心诺公主一个女人,而心诺公主也在达曼死后随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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