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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来临那一夜-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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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梓嗤笑:“人家都送上信物了,还能有什么意思。”
许曾谙瞬间面无血色:“你误会了。”他想解释,可唇抖得厉害,话说不出来。那样子在林西梓眼里像极了心虚,直接坐实了他那些猜忌。
“我、我应该送白玛火机前就和你说的,是我自做主张了,你真的误会了。”许曾谙语无伦次,“我们真的只是朋友。”
“白玛是你最好的朋友,你难道不信他吗,”许曾谙走到他面前,仰头看他;”你不信我吗。”
林西梓看着他,心不可能不一软:“要我信你,把那颗牙扔了,火机也一起。”
许曾谙一愣,这个时刻他居然唐突的说:“可那是我收到的第一个礼物。”
林西梓觉得受到了欺骗,许曾谙不仅犹豫,而且给了这样一个毫无说服力的理由。
“我没送过你东西吗,你在海洲,在以前转学的城市,怎么可能没收过礼物?”
“你送的,不一样,”许曾谙着急地,“不一样,你是男朋友,那颗牙是……”
“是什么?”
不再有愤怒,林西梓只有冷漠。
许曾谙想说,那颗牙是一个朋友的礼物。
他第一个来自朋友的礼物。
许曾谙没有说,他有更需要挽回的人。他从那个小铁盒拿起那颗牙,连带着桌上的火机跑到公寓楼外,他在一楼,林西梓能通过窗看到他把东西扔到草坪旁的垃圾桶里。
许曾谙跑回来了,给林西梓看空空的双手:“你信我啊。”
林西梓目光阴沉,突然粗暴地将许曾谙抵在墙边,将他整个人控住不能挣脱,许曾谙挣扎,林西梓一手钳住他的下巴,强迫他抬头。林西梓说:“有什么矛盾,操一顿就好了。”
许曾谙软下了身子,任由林西梓在他身上留下痕迹,他知道林西梓还有理智不会进入,可他也控制不住的对身体接接触产生了恐惧,他开始怕,可又想到林西梓的话。
他气消了就好了。许曾谙闭上眼安慰自己。没有人是完美的,林西梓已经做得够好了,没有人像林西梓对自己这么好。
他就是,就是疑心太重了。
许曾谙转过五次学,从小学就开始。因为转学他多读了一年初一,所以到了高中,比同届都要大上一岁。
他从小就长得好看,和奶奶生活在海洲,山和海滋养着他,所以哪怕他不爱说话碰到生人就怯,他那时候还是有朋友。
可是奶奶去世了。
很快,小学二年级的小曾谙就要做出选择,他的父亲职位特殊,在部队里三五年就是一调令,而那是他唯一的亲人,他是要和陌生的父亲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还是留在海洲,留在他生长的地方。
换到新学校以后许曾谙长期的不适应,这里的老师讲课夹杂着他完全听不懂的方言,这里的学生对他好奇,说着悄悄话谈论他,却从来不主动找他。
所有的一切都在提醒他,你是一个异乡客。
许曾谙并不知道,那就叫孤立。他的童年过于匮乏,没人教过他,孩子之间的友谊其实简单到用一颗糖一个微笑开始,可他总是沉默不言,除了上课回答问题,说不出一句话。
在本应该最快乐的总角之年,许曾谙活得像个哑巴。他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唯一的支撑便是他还和父亲在一起。他可以忍受一个人的孤独,只要他还和父亲靠近。
可他的父亲更爱他的战斗机和教员,每到一个新的学校就都给他办住校,哪怕许曾谙能照顾好自己住在校外,他一个人在周末等到天明,他的父亲也很少回来。
他终于接受现实,那父子间从未说出口但彼此心知肚明的隔阂。
他的父亲不喜欢他。
一个以母亲生命为代价而来的孩子是不被祝福的。
所以许曾谙从未奢望过,有一天他能遇到林西梓一样的人。如果说连云骁曾经的帮助只是出于正义感,那这个在云端的少年给了他从未想象过的好,让他久违感受到,被爱是什么滋味。
所以许曾谙从不和林西梓讲他的家庭和辗转城市的孤独,少年的敏感和自尊不允许他在心爱的人面前露出如此脆弱的一面。他希望林西梓眼里的自己也是那么美好,他希望自己配得上这份爱,就像他们站在金兰河桥上,桥下是波涛汹涌的母亲河,他们会明目张胆地十指相扣,他的林西梓说金城和海洲是绝配。
许曾谙坚信,林西梓只是疑心太重了。他可以承受。和林西梓给他的好和爱比起来,那些占有欲和怀疑不值一提。因为林西梓,金城于他而言不再是又一个途径之地,留得住风景留不住心,金城成了他又一个故乡,一个城市都因为一个人有了意义。
他可以扔掉白玛的礼物,他可以和连云骁绝交,他可以茕茕孑立一人,只要还有一个林西梓。
可是许曾谙还是怕,他还是撒了谎。
那时候自主招生是在高考前,两个江大宣讲会上留了联系方式的学长一直帮许曾谙找试题和模拟面试,谁都没想到,寡言的许曾谙不仅过了面试,还拿了六十分的加分。
许曾谙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林西梓,他们的未来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明朗。途中的困难一个个被克服,一切都在好起来。
他只说了一个很小很小的谎,为了不让林西梓疑心,他一直说,帮他做自招准备的是江大的一个老教授。
他并不擅长说谎,但这只是个无伤大雅的插曲,林西梓也一直没有生疑。
直到有一天,两个学长来海洲玩,许曾谙心存感谢,就请他们在学校旁吃了个便饭。
吃到一半的时候林西梓打来电话,闲聊了几句问他:“现在在哪儿呢。”
许曾谙说:“吃饭啊。”
“和谁。”
许曾谙看着眼前的两人,他准备说实话的,可心漏跳一拍的那一刻,他说:“一个人。”
两三秒后林西梓说:“那我不打扰了。”
挂完电话后许曾谙盯着漆黑的屏幕久久不动筷子,直到一个学长提醒他,该回学校了。
饭点已过,餐馆外穿着校服的人开始往校门赶,许曾谙也踱着步子顺着人群走,也越往前,他越觉得不对劲。
他重新拨通了林西梓的电话,对方少有的,在“暂时无法接听”的声音即将出现的那一刻才接通,那声音波澜不惊,有些沙哑:“和你的学长吃完饭了?”
那一刻许曾谙头脑一片空白,如同晴天霹雳,他往后退,差点摔倒然后转身往前跑,他拦了一辆出租车,机场的名字脱口而出。
他用手机支付里所有的钱买了最近一张去金城的机票,登记的时候他才想起来,他还没和老师请假。
可等他下飞机了,也没有一个电话一条信息问他,许曾谙你去哪儿了。
坐在机场大巴上时,许曾谙额头贴着窗往外看,离他上一次因为连云骁飞过来,也只隔了一个月不到,从荒凉的黄土高坡起伏的郊外到繁华的市中心,金城还是老样子。许曾谙看着路边的棵棵银杏,觉得自己真的疯了。
林西梓说过的,有什么矛盾,操一顿也就好了。这是句玩笑话,可确实有用。面对面见到林西梓,讲清楚,然后毫无保留地臣服于他,满足他的占有欲。
真贱啊,许曾谙想,哪怕对方是林西梓,这种送上门来的事,他也觉得自己不要脸。
可这是他能想到唯一的方法,穿越三千公里,从海洲到金城,见到他。
他的头很疼,遇到林西梓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吃过止痛药,可今天他受不了了,医生的叮嘱他不是没听到,可他没有时间了,没有时间慢慢缓解疼痛,没有时间叙旧和温存,没有时间说一句“好久不见”,连拥抱都是那么仓促。
“林西梓,”许曾谙说,“操我。”
第13章
林西梓要带许曾谙去医院,许曾谙执拗地往反方向走,满脑子只有那一句如同救命稻草的“操一顿”。林西梓顾不得放学的人流,一手扣住许曾谙的肩膀将他整个人推倒墙边,另一只手护住他的后脑勺避免碰撞。
“你发烧了。”林西梓重复,“先去医院。”
“那你能信我吗,”许曾谙举起手,想触碰林西梓的脸又收回,“我可以解释的。”
“我就是,就是怕你误会,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和别人有接触,你疑心重,所以我才没告诉你,”许曾谙摸着心脏的位置,揪起衣服,“这里只有你。你为什么就不能相信,我只喜欢你一个。”
“那你还一开始就骗我。”
许曾谙哑口无言,他撒谎,不撒谎,都是怕这一刻,而他到底没躲过。
林西梓拿出手机翻开信息:“你自己看吧。”
许曾谙接过,是一个没有备注的陌生号码发来的一张照片,清清楚楚拍到他和那两个学长,末了是一段文字——gay圈真乱。
“他们不是,”许曾谙紧紧握着手机,吐字艰难,“他们是江大的学长,自招其实是他们两帮我一直做准备,不是什么老教授。”
“噢,”林西梓若有所思地一点头,“我知道了,先去医院吧。”
许曾谙不动。
问题还没有解决,但林西梓在避重就轻,他也在克制自己的情绪,跟他去医院吧,慢慢聊,彼此都冷静下来,能解释清楚的。
可是真的能用语言解释清楚吗。
能吗?
于是许曾谙,眼睁睁地看到自己问:“噢是什么意思。”
他看到林西梓注视着自己,带着无处宣泄的压抑的痛苦,那双眼在说,是你要听的。
“我之前也纳闷了,一个老教授怎么帮能帮来六十分,原来找得年轻人,我听江大自招回来的朋友说,这次阅卷和面试,用得都是学生。”
许曾谙眼前一黑,那一刻恶心感再次袭来,如果不是背贴着墙,他根本站不住。
他又一次,不留余地也不加思考地问:“你这话又是什么意思。”
林西梓没有马上回答,他的胸膛起伏,托着许曾谙后脑勺的手缩回,背到身后握紧,指甲盖触碰到血肉带来痛楚。
身体机能都在告诉林西梓,冷静,不要说。
林西梓说:“你能上赶着送来给我操,你为了六十分,能吃顿饭,也能和他们玩暧昧,和他们……”还没说完,林西梓听到“啪”的一声,随后右边脸颊传来从未有过的疼痛。
他第一反应居然是笑,干巴巴地咧开嘴角,他林西梓活了十八年,这是第一次吃巴掌。
不是没有人驻足,饶有兴趣地旁观,可一见是两个男的,不一会儿都兴致缺缺地离开,所以那个巴掌只疼在林西梓脸上,没有人看见。
许曾谙举着的手在发抖,他疼在心里,眼里噙着泪忍着不掉下来:“我在你眼里,就是这样?”
那双常含水色的眼红着,睫毛根颤抖着,眸里是无尽绝望,他问:“一直都是这样?”
“林西梓,你信一条不知道谁发给你的短信,一张照片,你不信我。”
林西梓侧过头,眼里是说不清的情愫:“我信过你。”
“信你是和一个老教授,信你和连云骁只是普通朋友,信你收白玛的礼物时一点都不心动。”林西梓说,“我信过你。”
“可是你呢,我最怕的就是这个,我命都可以给你,你还一次又一次摸准了那片逆鳞。”
林西梓后退了一步,他抬头,金城四月的阳光确实毒,刺地他眼发涨,鼻头泛酸。一切都乱了,撕裂了,回不去也不复存在。
他听到许曾谙说,是啊,你最怕的就是这个。
“那天也是在这儿吧,麦积山路十字路口,你给我指路,你和我说,金城到了。”
金城话的“金城到了”是“锦城倒撂”,从一个萍水相逢的少年口里说出,如梦如醉的江湖气。
“你最怕那天,在这里,我遇到的不是你,我会和别人一见倾心。你怕过去和未来发生这种可能,你对朋友的敌意也是出于这种顾虑,你怕近水楼台先得月。”
你怕千万人中的任何一个对视,也会像你当初的一回头,在我心里滋长出情和爱。
你怕所谓的缘分不过是寻常的相遇,怕我会在下一刻下一瞬相视时的悸动喜欢上别人。
如同我因为那一瞬的相视喜欢上你。
或许漫漫一生足够让你在时间的尽头相信我最爱你,可你至始至终都不信我只对你一人忠贞不渝。
“不操了,”林西梓说,“回去吧。”
许曾谙问:“我们这算分手了吗?”
林西梓垂眼:“我不主动提分手。”
许曾谙抹了把脸,指腹带走眼里的水汽:“那我提吧。”
“我以为有一天我们分手,是因为琐碎的寻常生活磨平了曾经的喜欢,是因为至亲的反对,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天灾,是因为你遇到更好的意中人。我想过无数种可能,而在这无数种可能里,我每一天都比昨天更爱你。你的父母反对,我和你同进退。我早将你当最亲的人,你要真出了什么事,我一个人也无法苟活。而唯有,唯有你真遇上更合意的人,我舍不得,不甘心,可也一定会祝福。”
许曾谙闭上眼,轻轻地陈述:“我唯独没想到,我们有一天真的分手,是因为你不信我。”
“林西梓,因为那万分之一甚至不可能的可能,你将我整个人都判了死刑。”
将我付出的爱和为人,都判了死刑。
是林西梓送许曾谙去的机场,买好票,还有退烧药,送到安检入口。他一路一言未发,许曾谙进了安检口,一步没有回头。
他坐在候机的处的软椅上,整个人陷入靠椅,脖子却僵直,看着巨大落地窗外的黄土坡,太阳还未落山,肆无忌惮地将光芒挥洒在贫瘠没有植被的黄沙之中。
这才是真正的金城,荒凉,燥热,一点也不美。
他缓慢地扭过脖子,看到旁边的牛肉面馆,许曾谙想,最后吃碗面再走吧。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柜台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开口是“二细,辣子多点。”等面碗端到手里后他才恍然想起,是林西梓喜欢吃二细,是林西梓喜欢多放辣子。
许曾谙食之无味,可还是一口一口机械地往嘴里塞,眼泪都被混着辣子的面条呛出来了,他捂着刺辣的胃大口喝面汤。
他终于忍不住,冲到店里的垃圾桶旁吐了出来,吐完以后他手扶着墙,颤颤巍巍地直起身,这时看到有人扶着他的额,目光殷切而担忧:“没事吧。”
许曾谙痴痴地笑,一眨眼。
眼前空空,没有人。
也没有人会给他挑葱花,给他点一筷子油泼辣子。
从此金城只是一场梦,梦醒时又是孤身一人。
——————————
第14章
“你晚上住哪儿,一起吃个饭。”林西梓说。
“哥们不瞒你说,我那帮乐队兄弟个个草原上套马杆,一看到海就怂特么不谈了,等听完压轴的张唯就坐夜班客轮回陆地了。”
林西梓还想说什么,但看白玛那样,也不好戳穿。
“那我和宁歌就先走了。”
“别呀,”白玛直起身,“张唯你不听?咱们高中那会儿就爱听他的民谣了,他复出那一场演出你还和许……”白玛一啧,“票那么难搞你都去了,今天不听?”
林西梓不言,白玛一看时间也差不多,喊了一声宁歌,然后搭着林西梓的肩往场地走。
最后一场演出已经在换场景布置,副舞台的节目也都结束,许曾谙也准备离场。
这时候阿响从会场往摊位跑来,那速度堪比百米冲刺,扑倒许曾谙怀里后两人都是一踉跄,差点跌倒。
阿响的眸闪亮,像夜空里的星星。
——张唯让我上台。
阿响是一个小时前被老板叫去后台,事出突然,张唯的口琴和风琴手临场拒绝上台,无奈之际老板提到阿响,说那小子会吹弹张唯所有歌。
许曾谙也替他高兴:“那你快去啊,都要开始了。”
——你也来看啊。
“我就,就不看了。”许曾谙神色尴尬,“而且那么多观众,不差我一个。”
阿响把手机放回裤兜,急急忙忙三两步走到旁边的气球摊位,白天这里DIY过氢气球绘画,充气工具都还没收,阿响从手风琴包的夹层里掏出一个气球,充上气,系紧气球口,然后将线的另一端在许曾谙的手腕上打了一个蝴蝶结。
“这……”
——这样我就能看见你。
阿响轻轻将手搭在许曾谙肩上,微微倾身靠近,额头碰到许曾谙的碎发,他胸膛起伏喘着气,贲张的少年气息吐在许曾谙脸上。
阿响说,每个字的嘴型都定格片刻:
——我想看见你。
“阿响干什么呢,快上台啊!”是老板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催促,“来不及了!”
阿响没有回应老板的催促,他依旧面对着许曾谙,他们的距离那么近,以至于那张脸俊朗而又青葱的脸占据了许曾谙全部视野,在片刻宁静的夜里带来海洋的风和浪。
许曾谙进场内后没有往前,他站在最后面,能看到舞台上小小一个张唯,也能看到清晰的大屏幕,他也看到了阿响,站在张唯身侧,和手鼓手一起。
张唯说:“海洲的朋友晚上好。”
他拿着一把吉他开唱,与其他民谣歌手不同,他身后的乐队用的是沙棍,手风琴和手鼓,那些民族特色的乐器就像他一直歌唱的脚下土地,那带着泥土气息的歌唱得是他的金城。
张唯是金城人,西北是民谣的根,金城是民谣的魂。
除了那句晚上好,三十分钟的演奏张唯一气呵成,没有停顿,结束之后人群中一声高过一声地喊“牛逼”,张唯鞠躬感谢。
“结束了吗?”宁歌问。
“不,还有首《金城谣》,”白玛感慨,台上那人物让他望尘莫及,“我玩音乐不说玩成张唯那样,就是能唱出《金城谣》这种歌,死也值了。”
连宁歌都被这种独一无二的唱腔和韵律感染,林西梓却从始至终一言不发,好像他人在这,心早已跟随回忆去了别处。他没有注意到,许曾谙就在自己身后不远处,看着他和白玛站在一起,看着他和宁歌站在一起。
台上的张唯说:“这是我八年前复出演出后,第一次来海洲,我真的没想到,海洲的朋友这么热情。”
人群是一阵欢呼。
“八年前我在金城唱,有一条河从金城而来奔流到海,尽头是海洲。八年来我最骄傲的事是在世界各地唱《金兰谣》,现在我最骄傲的,就是在金兰河的尽头唱《金兰谣》。”
张唯将手背在身后,他的乐队也都放下乐器,所有人开始清唱:
“金兰河的水不停地淌,
淌过了家流过了金城,
远方的亲人啊,
听我唱一支金兰谣
……”
现场很多人会唱这首歌,白玛也在唱,林西梓张开了嘴,却只能呼出气,什么音节也发不出来。
他看到了八年前,金城的livehouse里,张唯在复出演出的结尾唱《金兰谣》。
歌者将手背在身后,他的乐队也都放下乐器,狭窄的livehouse所有人都跟着唱,他也在唱,低着头,温热的气体吐在许曾谙红红的耳尖上:
“每一次醒来的时候,
想起了家想起了金城,
想起路边银杏花香,
想起我的好谙谙。”
许曾谙贪婪地,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那个舞台,看那个时隔八年容貌未变的歌者,看那个台下俊挺的身影。
他听到所有人都在唱“想起路边银杏花香,想起我的好姑娘”,他的林西梓只给他一个人唱:
“想起路边银杏花香,想起我的好谙谙。”
和声时林西梓勾着他的食指轻轻触碰自己心脏的位置,林西梓说 :“这里是金城。”
为了看清舞台两人一直坐在楼梯上,脚踩在座位下一格地板上,所以腿弯曲着,膝盖侧碰到一起。他的指尖被指引着一点一点往下滑动,每一个停顿,林西梓就报出一个城市的名字。
一个金兰河流过的城市的名字。
他触碰到林西梓隔着衣衫的腹肌,一直往下到腰际,到两人触碰的膝盖,然后是他自己的大腿内侧,他的腰际,最后是他的一颗怦怦跳动的心脏。
林西梓松开手,侧过身亲那个位置:“这里是海洲。”
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小动作,没有人听见他们的悄悄话,只有许曾谙能听到看到,就像现在,只有他看到离自己十米,八米,或者更近的林西梓,和他重归于好的好兄弟,和他真正的好姑娘。
那个姑娘能和他谈连云骁,可以喜欢白玛,她让林西梓放下对万分之一可能的怀疑,他信那个姑娘,他爱她。
而不是我。
许曾谙感受到一股久违的沮丧感,全世界只剩下他粗重的呼吸声,如同濒死,每一次都像是最后一次,他转身离开走向出口,那里还没有观众涌入,只有工作人员还在做准备。
他离那扇门越来越近,再往前走,他就离开了。
他加快了脚步,险些撞上了一个安保人员。
那人一侧身给他让道,一手插兜,一手掏出火机点烟。
许曾谙停住了。
他还在喘气,身体不由控制地想继续往前走。
可他咬着牙,强迫自己转过头,盯着那个火机。
那个安保人员的同伴夺过来看:“哟,什么时候买的,挺贵的吧。”
“别提了,现在有钱人都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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