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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警察-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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袄锶ァ
因为下雨。公园里树木又多。光线就显得有些阴暗。游人都已经被清场了。整个公园静悄悄地。我不得不说。这里面地空气实在很好。比市区好多了。在里面不断地深呼吸。完全具有洗肺地功效。
我有点紧张。但还不算太紧张。说不清楚是为什么。我地直觉告诉我。那个害死人地东西早就已经不在公园里了。再说。对付这种东西。有枪也没用。所以我地表现在林森看来似乎还比较满意。可我又有点后悔。我干嘛要让他满意呢?
公园里有一条小溪,叫香溪,这种名字到处都有。由于受到政府的大力保护,溪水非常的清澈,有的地方,水底的石头和游鱼清晰可见。我们沿着溪边一直走,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现。一直走到了公园的后门,再过去就是一条两旁长着高大的梧桐树的沥青大道。下着雨的沥青路面黑黝黝的,上面还洒着一些落叶,看上去特别的漂亮。
我突然在想,要是这个时候和我走在一起的不是林森这个颓废男,而是肖濛或者李莎该多好呢?
林森抱着手站在溪边往远处看了看,似乎在想什么。这时候头顶上传过一阵马达声,一架直升机从我们头顶上飞过,朝那条沥青路尽头的山后面飞去。
林森说:“那边有个中兴集团的生物研究所,我在想,那条蛇会不会是从那里面跑出来的。”
我说:“那太有可能了。也许就是他们制造出来的基因变异蛇,咱们进去搜搜就知道了。”
林森看了我一眼,说:“你是装白痴呢还是真白痴?我们现在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蛇是从中兴的生物研究所里跑出来的,更没有搜查令,凭什么去搜啊?中兴集团是我们市的龙头企业,他们的业务涵盖全市的方方面面,中兴的老总还是市政协副主席。我给你十个胆子,你也不敢去搜他们。”
我认真的说:“你说错了。你就是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去搜。看来没事了,没事我们就收队吧。”
林森就有点郁闷的看着我,好像摊到我这样的下属实在也是一件不幸的事情。最好他就此觉得我朽木不可雕,就此把我放回档案股。但是林森丝毫没有考虑把我送走的意思,回去的路上,他突然问我:“听说你前段时间有麻烦?”
我赶紧摇头,说:“我是被连累的,根本就不关我的事。”
林森鄙视了我一下,说:“做男人不能像你这样的老弟。你的事情我听说了,你知道为什么四组的王一波就问了你一次,以后都没有再找你麻烦吗?”
我看着他,说:“你不会告诉我,是你出面保的我吧?”
林森说:“那时候我还没看过你的资料,压根不知道我们局里还有你这号废人。对不起,我说话有点直,你不会介意吧?事实上,是因为这个案子已经结案了。”
我有些奇怪,这么快王一波就找到了凶手?不,林森的话里似乎还有别的话。
林森说:“你觉得很奇怪吗?我也有点觉得。但或许真的就是王一波能力十分突出,很轻松的就抓到了凶手呢。”
我说:“这个,虽然我也是个警员,但是在这方面我是个外行。外行归外行,我还是觉得他不可能这么快破案。我当时就在现场,虽然我没有看到凶手,但是我在第一时间看了现场。我可以肯定,作案的是一个职业杀手,他的装备精良,而且手段相当的高明。宋旭东老先生家的窗玻璃贴着报纸,从外面是很难看清里面的情况的。玻璃上虽然有他的剪影,但是剪影和真实的人肯定有差距。结果呢?杀手非常准确的一枪致命,如果我们不是碰巧出现的话,可能过了好几天,都没有人会发现宋老先生被人杀死了。活儿干得这么出色,王一波能力再突出,也不会这么容易就抓到凶手吧?”
林森笑了笑,说:“头脑很清楚嘛,看来你也不完全是个废人。恭喜你,你已经正式被我录用了。”
我叹了一口气,说:“得了,我也就是毫无靠山,被你抓了壮丁,你就别说这些好听的了。下班时间已到,不介意的话,请你直接送我回家。我住在光大旁边的学府路。”
林森说:“地方不错,一定经常能看见大学的美女吧。”
我想起李莎,说:“看到也没用。分局的那哥们说得不错,我很挫。像我这样的人是找不到女朋友的。”
林森看着我笑了一下,似乎也懒得跟我废话了。他把我送到了小区门外,我问:“配枪不用交回去吗?”
林森说:“不用,反正出了什么事,也是你自己背黑锅。随时开机,等我电话。”
林森走了,我站在那里有些发愣。我的生活啊,我的理想生活啊,看样子,我要实现我的人生理想,需要费很大一番力气了。老天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呢?难道是嫌我还不够低调?我已经够衰够挫了,要是这样还不能安安心心的过我理想的生活,那我可不管了。老天你不会是想用这样的方式逼我出山吧?虽然我是根骨奇佳,万中无一的高手高手高高手,可是我也不做高手好多年了。
“嗨。”
就在我悲愤的质问苍天的时候,一个天籁般的声音在我耳边响了起来。
正文 第三十四章 美妙的晚餐
更新时间:2009…6…14 23:44:13 本章字数:2659
这是一个我熟悉的声音。我经常在梦里听到它,我也经常跑到快餐店去装模作样的点菜,为的也就是听一听这个声音。当我看见那些跑车不厌其烦的天天等候在快餐店外面的时候,我以为我大概很快就会听不到这个声音了。直到现在,那个OPPO的MP4还在我的电脑桌上,我从来没有打开过它。那是我暗恋的证据。
我回过头,看见李莎打着一把伞站在我身后。她穿着一件米色的薄风衣,里面搭配了一件很素净的衬衫,背上还背着一个现在已经不流行了的双肩背。看上去又乖巧又清纯。头发,依然是一条辫子。她的穿着打扮当然没有肖濛时尚,衣服的质地看上去也很一般,可这又怎么样呢?她依然很美。
美啊,美得冒泡啊。像她这样的人,不要说什么流行不流行,随便什么衣服穿在身上都是绝顶漂亮的。不穿更漂亮?靠,我很正经的,不要想歪了。
我简直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我只是想擦口水。“放学了?”我终于很蹩脚的,故作自然的问了一句。
李莎微笑着说:“是啊。才开学没多久,课程比较多。”虽然是九月末了,不过成高开学一般也要晚一些的。她走上前一步,用伞遮住我的头,说:“你干嘛站着发呆呢?雨下这么大,你都快要被淋湿了。”
我说:“我在思考宇宙与人生的奥秘,一时间走神了。”
“神经。”
李莎笑了一下,我要死了,她那个笑容,绚美得我险些透不过气来。而且她离我这么近,近到我都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她的呼吸了。她的呼吸,充满了一种香甜的气息。
李莎接着又说:“好像有一阵子没见到你了,最近很忙吗?”
我叹了口气,说:“别提了,我最近很低潮。我倒也难得见到你,你们快餐店门口的那些跑车呢?”我往快餐店那边看了看,好像没有什么车,或许时候未到?
李莎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说:“不想理他们。难得遇上,到你家吃你做的饭吧。先问一下,没有别的女孩吧?”
我赶紧说:“没有。就是一只母地苍蝇都没有。”
额滴神啊。让我怎么对你好呢?你总是给我一个希望。又把我踩下去。再给我一个希望。再把我踩下去。这样玩我你很高兴吗?不过我不管神高不高兴。至少这一刻我相当地高兴。那怕过后老天再狠狠地踩我一脚。我也认了。我想起我冰箱里没有什么存货了。就拿出钥匙给李莎。说我去买菜。让她先上去。
李莎笑着说:“还是我去买菜。你先回去把你那些儿童不宜地东西都收拾一下吧。”她说得很有道理。我地屋子里确实有许多儿童不宜。像她这样地清纯美女也不宜地东西需要收拾。我拿钱给她买菜。她说不用。但是在我地坚持下。她也没有反复地推辞。她地性格很随和。在我看来。她几乎没有什么缺点。
我几乎是一口气跑上九楼地。我跟林森说我跑800米就会晕倒会吐。那绝对是假话。跑完九楼我有点气喘。但并不是很严重。然后我冲进屋子。开始收拾。我地动作很快。前所未有地快。并且一切被我整理得井井有条。我顺便收拾了一下我自己。换了一套干净地衣服。把那支破枪扔进柜子里。刮了一下胡子。不管怎么弄我都不帅。但是至少干净整洁得多。
我开始想一个问题。也许。我并不是一个废物呢。既然生活已经不能按照我地理想去过。那么我地心态是不是也要调整一下了?这个问题很复杂。我暂时没有答案。
然后我打开窗透气。并且手脚麻利地煮上了饭。冰箱里还有一条冻鱿鱼。我拿出来用温水泡了。准备待会来一个爆炒鱿鱼丝。
外面的天空划过一道闪电,紧接着就是震耳欲聋的雷声,雨没有立刻变大,但是光线更暗了。我有些担心李莎,正准备下楼到菜场去接她的时候,楼道里传来了她的脚步声。李莎一只手拿着伞,一只手提着菜,正一步步不紧不慢的走上来。那时候我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我们是一对夫妻,她刚好下班的买菜回家。
我走上去,很自然的从她手里接过菜,在厨房里忙活开了。吃完饭,李莎又很自然的收拾餐具,到厨房洗碗。我把桌子整理了一下,一边打开电视,一边削她买来的水果。我平时很不爱吃水果。我听着李莎在厨房里洗碗的声音,那种过日子的感觉又油然而生。这让我有一种感动,我真希望这就是我的家庭生活。说真的,要真能每天回家面对这样一幕温馨而安静的场景,不管我在外面需要面对什么,不管再苦再累,我都愿意。我突然在想,会不会老天就是觉得我的生活态度有问题,才让我这么挫呢?有一句很老的歌词叫做“爱拼才会赢”,我什么都不肯付出,又能得到什么?
李莎洗完碗出来,我已经削好了水果,用一个盘子装着。在水果上面插了牙签。
李莎就笑了,说:“你还挺细心的啊。”她在我旁边坐了下来,用牙签挑了一瓣苹果吃。她似乎对苹果情有独钟,而对别的水果没多少兴趣。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了一阵之后,李莎说她要走了。我赶紧说,等等,我有礼物要送你。
李莎看着我,笑着摇了摇头说:“可能要说不好意思了,我一向不收别人送我的东西。”
我说:“只是一个MP4而已,那一次在火车上,我看见你的MP3很旧了。我就打算买一个新的送你。”我自嘲的笑了笑,又说:“不过我在快餐店外面看到那么多等着送你东西的,突然觉得我买的东西很不值钱,就一直没有送给你。我买了很久了。”
李莎静静的看着我,眼睛里有些发亮。
我走进卧室里把那个OPPO的袋子拿出来,说:“真的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反正买都买了,就别让它一直摆着了。”
李莎浅浅一笑,伸手接过了那个袋子。我简直高兴疯了,虽然她接受了我的礼物一点也不能说明问题,但至少这是个很好的开始。她说了声谢谢,然后又说:“我还一直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你好像也没问过我。这是不是有些奇怪。”
我说:“我叫古裂,至于你嘛,呵呵,我也不用直接找你问,常去快餐店吃东西的人,又有谁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李莎说:“那我先回去了。对了,下次还是你去买菜吧。那些卖菜的大妈就像跟我有仇一样的。而那些猪肉王子的眼睛好像恨不得把我的衣服看透。”
我呵呵一笑,还有下次?这太美妙了。不过,想要把你的衣服看穿的,应该也不止那些猪肉王子吧。搞得我都不好意思往她身上看了,只能看她的脸,就是这张脸,看起来也是完美的。
正文 第三十五章 原来我不是万中无一
更新时间:2009…6…14 23:44:28 本章字数:2509
我以为我有什么万中无一的天赋异禀,所以林森特意的把我挑了出来,让我去担任保卫地球,维护世界和平的重任,但是很快,一系列的事实证明我没有这种本领。
就在我和李莎吃了一顿温馨而美妙的晚餐的第二天,天还没亮,林森就把我从睡梦中叫了起来。我正在做梦,这对我来说不是常有的事情,我梦到了肖濛和李莎,万幸的是,我做的不是春梦。要不然我把林森杀了的心都有。
我下楼去,林森的美式军吉普就停在外面,这时候天都还没亮,结果这个天杀的竟然叫我跟在他车屁股后面跑五公里。我靠,这太过份了。真的太过份了。自从进入警队时那三个月的训练之外,两年了,我从来就没有做过什么大运动量的活动,他突然就让我跑五公里,我跑得肺都差点炸了。
林森坐在车上用跑表给我记成绩,结果他不断的摇头。这样跑了一个月,他得出了结论,我的身体素质还是相当不错的。可是,根本谈不上什么万中无一。照他的说法,最多也就是“A-”级,勉强称得上优秀,仅此而已。
但是对于我来说,这却有点让我意外。我竟然也能达到“A-”级的?
林森说,作为一个警务人员,一定要有一技之长。我说我有啊,我打字的速度差不多也赶得上资料室和情报科的那些MM了,而且她们用电脑比较白痴,除了会打字,基本上就只能上网打泡泡龙。我至少会下载儿童不宜的好片。
这一个月来林森除了拖着我跑步,似乎也没有正经的办过什么案子。除了那一次南山公园蛇咬死人的事件之外,我们真的就是帮人家修修水管啊,找一找丢失猫猫狗狗的事情。就这些破事,用得着专门成立一个办公室来处理吗?还“非常事务”呢。当然这不是说我不满意,其实这样也蛮好,比原来在档案股轻松多了。跟着林森虽然说不上吃香喝辣,但是有时候跑到酒吧迪厅桑拿放松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免单的。当然我们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我们是有纪律的。
这天林森没有来叫我,但是我已经习惯了天不亮就起床,然后自己跑了一个五公里回来。回来的时候遇到李莎也起来跑步,我就陪着她又跑了两公里,看起来她也是经常锻炼的,我决定以后每天自己跑五公里,然后再来陪她跑,至于林森,他已经可以休息了。
就在我和李莎跑回小区的时候,我看见林森的车已经停在了楼下。我和李莎挥手告别之后就上了林森的车。
“不错啊。”林森看着李莎的背影说了一句,嘴角边有一溜口水。
我伸手挡住他的视线,说:“我今天跑了七公里了,你怎么现在才来?其实我自己能跑,要不你以后也不用来监督我了。”
林森笑了笑说:“我看你是嫌我碍眼了。不过这样地美女。凭你现在地本事还是泡不到地。我今天教你打手枪。”
靠。那还需要你教?
林森说地打手枪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地那个打手枪。他把我拖到了一个靶场。在我面前地桌子上摆上了五四式、六。四式、七九式、八零式和九二式五种手枪。他先教我拆枪。他说我不比阿甘笨。拆枪装枪应该也不错。
我做得确实也不错。短短几天地时间。拆、装、射击做到一气呵成。所用地时间也一天比一天短。并最终停留在一个稳定地水平线上。但是用林森地话来说。也不过如此。
最兴奋地是。这天林森把我拖到了几十公里外驻军地训练基地里。在我面前摆放了一支八五式狙击步枪。更兴奋地是。我会为了这个而兴奋。我在这个训练基地里一趴就是几个月。早出晚归。有时候和基地里地特种兵一起训练。有时候他们出去野外训练。我就一个人练。至于林森。他搬了一仗沙滩椅躺在一边睡觉。
400米。我做到了在400米距离上打中一个手掌大小地目标。我知道狙击手地最好成绩是在这个距离打中一个硬币。甚至那种天赋极高地神枪手能在500米外打中硬币。甚至还有更好地……但是对于我来说。这似乎已经是极限。
林森还是摇了摇头,对我说:“这依然不是你的特长。”
看来他对我已经下了定论了,他说,行了,你现在已经是一个优秀的警察了,好好干,总会有前途的。他这个话说得不是那么的肯定。使我对前途信心严重不足。我不知道他想找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看来我不是。除了体力,射击,他还对我进行了搏击,推理,伪装等多项训练,但是结论都差不多的。在他看来,我还不是一个有特长的人。
我就只能说,我本来就不是一个有什么突出特长的人。我觉得我能做到这一步已经相当不错了。我有自知之明,我也不喜欢装逼。
林森就笑了,说:“或许,这就是你的特长。”然后他又说:“你知道我挑中你,除了你有还算比较有潜力之外,还有什么原因吗?”
我说:“我不知道,可总不会是因为我够挫吧?”
林森哈哈一笑,说:“差不多。你在局里面甚至这个城市都没有什么背景,而且绝大多数的人都不会拿正眼看你。不管你做到了那一步,别人也不会把你视为真正的威胁。用你的话说,就是因为你够挫,没有人会注意你。”
我很警觉的说:“你不会是想利用我来搞什么颠覆活动吧?咱们交情归交情,你要是害我,我一样会出卖你的。我这个人绝对不做英雄,严刑拷打威逼利诱任何一套对我都管用,当然最管用的是色诱。”
林森说:“那就要看你值不值得别人这么做了。”
半年多的训练并没有使我脱胎换骨,我还是我。我知道我没有天赋异禀,我也不是万中无一,我能达到“A-”这已经让我喜出望外了。这些天来,我收获最多的不是这些技能和体能,而是自信。我原来觉得我很挫,但是现在我觉得我只是有点挫。我能做到的事我没兴趣不想做,那只是我生活态度的问题,可是我想做的事而不能做到,那就真的是很挫了。想明白这一点就是进步,我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
我的人生理想依然是旱涝保收,混吃等死。这一点,并没有因为林森对我的训练而有所改变,当然,我现在认识到,想要实现这一理想,也还是需要付出汗水和努力的。
正文 第三十六章 雪中精灵
更新时间:2009…6…14 23:44:28 本章字数:3091
我现在学会了从多角度想问题。比如说,林森对我的训练,重要的部分包括打手枪,打狙击步枪,都是在军方的训练基地进行的。类似的基地和装备,市局也有。可他为什么不去那里?我看得出他和基地的一个少校比较熟,换作以往我就会想这大概只是他的私人关系,然后我就不再去想了。但是现在我会想,私人关系再好,顶多让他带我来打几次靶吧?还能让他一直在这里训练我?而且在我进行狙击训练的时候,担任我的教官的,还是部队里的一个特等射手。
他凭什么?林森他凭什么?就凭他仅仅比我高两级的警衔,还有那个可有可无的办公室?就算他的本事大,到军方基地训练不用花钱也不用欠人情,也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放着警队的训练基地不用,非要跑到军方这边来?原因只有一个,不想让别人知道。
为什么?
当然我没有问他。林森给我的第一诫不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鬼。而是不要问。
第二戒,不要说。
训练之外,我的一切生活如常。不过有一段时间没有碰到李莎,到快餐店也没看见她。我以为她搬走了,可是过一阵子她又出现了。然后我就发现,她会不规律的消失一段时间。当然,我可以理解为她要上课,或者要回家,或者有别的事情。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林森的训练给我留下了后遗症,很多事情我都会使劲的往深处远处去想。
当然我牢记林森给我的第一诫,我什么都不问。我所能做的就是观察。
这天,林森把我扔在军方基地就自己走了。天上下着大雪,气温很低,教官要我在雪地里潜伏,伏击一个可能出现的目标。我要说,这很不好玩。最不好玩的就是可能那两个字。我可能在雪地里趴一天,末了教官说,这只是考验你的耐心,下次再说吧。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练这个,我是警察,不是杀手,我干嘛要伏击别人呢。而且,被我算到了,我从早上趴到下午,整个人都快冻成冰雕了。教官从耳机里给我传来一个五雷轰顶的消息——对不起,我把你忘了……
苍天啊,神啊,为什么,为什么你们要这么玩我呢?
我冲进教官的房间,准备跟他干一架。他的专长就是做狙击手,而我好歹经过搏击训练,也许我比较有机会揍他一顿。但是当我推开门看见他屋子里一伙大冷天里不开空调照样光着膀子比手劲的特种兵,我立刻做出受益匪浅的样子说:“教官,我今天学到了好多东西,非常感谢你的特别训练。”
教官竟然也没有不好意思,就坦然接受了。
我看看表。下班时间到了。可是。林森把车开走了。我该怎么回城呢?基地在离城几十公里地荒郊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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