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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警察-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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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黎雅并肩走在这个城市的街头,走在来来往往的人流和车灯之中,这样的感觉让我觉得熟悉而又亲切。而再次见到她的时候,我真的有种就别重逢的感觉。人的情感这种东西,似乎是不太好把握地。
黎雅一路上没有怎么说话。我跟她扯些什么。她也只是淡淡地答应一声作为回应。所以到后来我也不说了。我心里悲哀地想。她要是想跟我划清界限那就划吧。除了承受。我又能怎样呢。
可是。直到最后。黎雅也没有跟我说什么划清界限地话。也许是我太可笑了。其实我和她根本都没有什么。又何来划清呢?
这种默默地并肩走在城市街头感觉就很好。真地很好。
过了几天。肖又找到了一份工作。她跳来跳去地。最后还是跳回了她地本行。这一次。她跳进地是一家杂志社。不过我想这一次她不会再去搞什么社会热点百姓关注之类地采访了。那些事一定要有人做。但是不一定是她。
她这次应聘地杂志社是一家纯文学杂志。而且是以散文诗为主打。市文联地下属机构。暂时没有编制。不过。尽管她自己不愿承认。在现在这样就业形势相当严峻地情况下。她还是能比别人轻松地找到工作。很大程度上还是沾了她地脸蛋地光。
但是我肯定她这一次也干不长久。她不可能耐下性子来。编辑那些小花小草。星星月亮地。她给我说让她通过面试地是三个老头。老头子看中地就不会是她地姿色。她有文笔。这一点我承认。对她来说写点那些小感动地文章那是小菜一碟。如果再配上她自己地照片。那些所谓地美女作家跟她比起来全都像FUNBIAN一样。但是要我相信那三个老头看中地不是她地姿色而是她地文笔。那我是绝对不相信地。
那些自以为搞文学的老鬼,比年轻人还要色。尽管他们上面有想法,下面没办法。
肖一旦明白了这一点。她肯定就干不下去了。杂志社的工作对她来说很轻松。生活也很规律,她可以利用下班以后的时间整理那些资料。也可以尝试着在网上码字混点小钱。这些都是她自己给我说地,而且她还拿着我老爹给她写地菜谱学做菜。只是在这上面,她实在没有什么天份。
用肖自己的话说,“我现在找到一个好工作,决定安安份份地做一个小女人,不再给你惹麻烦。你呢,好好的做好警察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能挣钱买房呢当然好,实在不行其实我也不在乎那些东西。”
这话很让我感动。但是,我不大相信一个人的性格在短时间内能发生蜕变。
以我自己为例。
生活会这样平平淡淡的过下去,直到有一天,我和肖都会觉得倦怠,都会觉得疲劳,然后我们争吵,然后我们冲突,直到最后她认清了现实,伸出她那迷人的美腿,一脚把我蹬开吗?天知道。
但我知道,我现在的生活是不可能平平淡淡的过下去的。我是警察。
也就是肖开始在杂志社上班没有几天,小强给我打了一个电话。他已经把他窝里的内鬼揪出来了,是新龙组的浩二派的人。说起这个浩二,我要是有能力,第一个要铲平的就是他。
现在这个社会,阴暗面那是人们都心照不宣的,道上混的人有组织有帮派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这个城市里原来就有所谓的四大帮派,杨平的华天派算一个,他是完全凭个人威信组织的一帮人,也没有正式的组织名称,因为他是在华天电脑城起家打下的江山,道上的人就叫他们华天派,或者就是华天的人。被我们铲除了根基的猛虎帮组织就比较严密,他们的性质也是最恶劣的。他们被铲除,连带的人很多,杨平的华天也受到不少牵连。现在小强的人马势头正旺,隐隐有跻身四大帮派那个空缺的架势。他们也因为小强的起家之地被称为火鸟。
另外两个帮派,一个是把持火车站(包括南北两站)一带的洪兴帮(很明显是受《古惑仔》的影响),现在实力也很强大,另一个就是那个狗屁浩二的新龙组了。
我要说,大家都在道上混,这也是讨生活,但是混得要有品。像浩二这种,就是最没品的。他显然学的是日本黑帮的那一套,自称组长,一代目。在他下面分了若干个组,还设立了执行部,装备部,情报部等部门,组织非常的严密。而且,像猛虎帮一样,他们也有公开的合法的身份,而且肯定也有一些官员包括我们警队内部的人和他们有染。最让我鄙视的是,这鸟人除了仿照日本黑帮的那一套,还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浩二这样一个日本味道很浓的名字。更可耻的是,除了仿照之外,他和日本的黑帮还有很深的往来。
这还不是什么国破家亡的时候,这狗日的已经是一个汉奸了,要是再遇到上世纪30年代那样的战争,这家伙还不卖国卖到裤裆里去了。要是他是日本人派来的卧底那我也服了,可是所有的资料都显示,他的祖上八代都和日本人没有一丁点的血缘关系,而且他小时候还在本市最具红色传统的红星路小学当过少先队大队长。我真不明白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我问小强准备怎么办,小强呵呵一笑说:“裂哥,我又卖个人情给你吧。”
根据小强提供的线索,猛虎帮被清剿以后,老大雷虎和两大护法梁朝伟张国荣都外逃了,但是四大天王里面的黎明留了下来。现在就潜伏在新龙组里面。浩二很器重他,甚至力排众议提拔他当了一个下属的组长。因为黎明手里还有猛虎帮隐藏在另外一个仓库的货,能值不少钱。而且他的几个手下心狠手辣,比新龙组的一些老成员更卖力。
小强玩这一手,明显的是借刀杀人,不过我不介意。我们也是各取所需。而且,不管我这个人多么的胸无大志,能够有机会去搞汉奸,不要说现在,就算是当初我还在档案股把脑袋夹在屁股里做人的时候,我都愿意跳出来。王靖比我还激动,他说,只要他能打死几个日本人,那这辈子就算不白活了。
我把这件事报告给了林森,林森也觉得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机会。新龙组做事一向很谨慎也很严密,很多案子明知道是他们干得,就是查不出线索来。市局里主抓反黑工作的几任副局都很想拿下新龙组,但是最终都无疾而终。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新龙组的势力不是那么好对付的。现在楚局作为市局的一把手,亲自抓反黑工作,黑名单上的首要目标是暴力程度最高的猛虎帮,第二就是新龙组了。
黎明这里,应该是搞掉新龙组一个很好的突破口。求票,嗯,还有大大们的留言也要多一些哦。
正文 第一三六章 不速之客(三更求票)
更新时间:2009…6…18 23:46:05 本章字数:3566
我现在居然为即将面对一个组织严密,根系庞杂的黑帮而感到兴奋,我变了,我真的变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接下来要面对的一切。
在得到上面的许可对付新龙组之前,我最感兴趣的就是我从那两个死老外车上带回来的那一小包“极乐净土”。黎雅已经拿到化验的结果了。
结果很惊人。这包“极乐净土”实际上是一种高纯度,麻醉作用极高的提炼物。这个高纯度怎么理解呢?就是说一份“极乐净土”相当于4倍的4号海洛因。而众所周知4号又还有很大的稀释加工的余地的。由此可见,“极乐”的利润将是多么的大。
马大叔在《资本论》里面说,只要有300%的利润,资本主义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我觉得,如果有更高的利润的话,人心几乎很容易就会被扭曲异化。其实人心可怕,还是毒品可怕,这是一个很哲学的命题。
不过这不是我考虑的问题。
根据猛虎帮“四大天王”之一的郭富城的招供,黎明手里的货,就有60%的“极乐一号”,也就是用“极乐净土”稀释加工以后的毒品,纯度还是比4号要高,黎明手上的货价值连成。所以新龙组的浩二那么看重黎明,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利益。赤裸裸的利益。猛虎帮的“极乐净土”是从哪来的,这个问题,估计只有他们的老大雷虎自己才知道。
小强给的情报实在太空洞,仅仅有黎明现在在新龙组这一条,连黎明长什么样子,是男是女都不知道。理论上说,黎明应该是男的,但是另外几个“天王”的口供拼在一起,我们得出的结论就是那完全是三个人。如果不是他们刻意撒谎,就是这个黎明平时行事十分诡秘。连他们自己人都搞不清楚他的真实身份。这两种可能都有,因为他们说的话都不能完全相信。
从小强那里刚刚得到情报的那种狂喜已经过去了。事情很具体,不是有一腔热情就够地。我决定再去找小强好好谈谈,林森也是这个意思。我估计上层那里还有点举棋不定,除非我们已经得到足够的证据可以直接动新龙组了,否则。现在不可能再有一次像对付猛虎帮那样的行动。而且,对猛虎帮的行动之后所取得的战果现在都还没有消化完,市局的人事调整,也还刚刚起步。
我给小强打了个电话,不过他一直是关机地。我只好给小倩打了个电话,让她转告小强,我急着见他。小倩的声音有点沙哑,问她,她只是说没事。我就火了。我说小倩你跟我这么见外了是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火。其实我对小倩来说算什么,小倩对我来说又算什么呢?还是因为我知道大家什么都不算,所以会火呢?
小倩沉默了一下。问我,想喝酒吗?
我说行。当了小队长之后,有了一丁点的特权,队里现在是9个人,3台车。王靖把那辆套牌帕萨特从交警那里领回来之后还是拿着当宝贝,这家伙痴迷开车,给弟兄们当司机从无怨言。另外一辆两厢夏利几个兄弟轮着开,林森新搞来一辆没收的走私拼装车现在归我。开出去,不识货的人还以为是真的沃尔沃S90。
开着这样地车就有点装逼地资本了。不过我谨记装逼遭雷劈这句格言。时时刻刻都在提醒自己不要干出些脑残地事情来。
时间还早。小倩地酒吧都还没有进入营业时间。里面空空荡荡地。只有两个服务生在打扫卫生。小倩在门口等着我。我到了就把我带进了她地办公室。她地眼睛红红地。明显是哭过。而她地情绪明显地很低落。
那一刻。我很卑劣地想她是不是得什么病了。我觉得自己卑劣不是因为我担心她。事实上我是担心我因此也染上什么病了。我承认这种心理很阴暗。但是那一刻我真地很担心。可是我还要很虚伪地装作很关心她地样子。问:“怎么?病了?”
小倩摇了摇头。给我倒了一杯正宗地苏格兰威士忌。问我加不加冰。我说随便。洋酒对我来说没什么概念。就算电视里常常冒充极品地所谓82年地法国红酒对我来说还不如超市里卖地长城干红。
没病就好。我在心里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小倩把酒递给我。自己也倒了一杯。喝了一口。说:“老家来电话。奶奶过世了。”她顿了一下。又说:“我和小强从小就没有爹娘。是奶奶一首把我们带大地。带大了我们。一个在城里当古惑仔。另一个则在做鸡。可是奶奶一直以为他地孙子孙女在大城市念大学。上班。人前人后地很光彩。”
小倩说到这里的时候情绪很差,一口气就喝下了满满的一杯不加水不加冰地威士忌,跟着又倒了一杯。然后她又说:“有时候我在想,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现在奶奶过世了,我和小强,没有谁敢回去给她老人家送终,不敢。人一下去了,就什么也骗不了她了。”
小倩的样子让我觉得很揪心,她不哭。准确的说,不放声哭。她就是拼命的忍着,灌自己酒。那种感觉真的让人觉得像用一把生锈的钝钝的锯子在锯自己的心脏一样。见不到血,那种痛已经散布到全身的神经去了,每一个地方都是痛地,痛得又有点麻木。
我夺过小倩手里地酒瓶,都没有倒进杯子里,直接就往脖子里灌了。灌得喉咙里火辣辣的,我说:“小倩对不起,我他妈地太不是人了,我刚才,我刚才真怕是你染上了什么病,怕你传给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跟你比,常常都觉得我很不是东西。”
小倩很淡然的笑了一下,真的很淡然,她说:“你跟我比什么,我就是一个鸡。你怎么都比我强。你怕,那也没什么好奇怪,谁他妈的不会害怕啊。”
小倩好像很看得开,可是,我却觉得无地自容。
这是一个酒吧的经理办公室,一个密封的狭小的幽暗空间。外面又是什么呢?外面是都市的万丈红尘。白天,人们都匆匆忙忙,斯斯文文的去上班,都很像人。到了晚上,灯光代替了阳光,灯光是暧昧的,人们流到了各个更加暧昧的角落,白天的伪装剥掉了,取下面具,不再是人,群魔乱舞了。
小倩一直强调她是个鸡,但是我觉得跟我比起来,她更像是一个人。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鸡”都会有她这样清楚的认识,但是我知道很多“人”都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人”。
小倩一直都没有哭,可是我在她面前却哭了起来。这很丢脸,但是我无法抑制。我一直以为跟小倩相处是最轻松的,不像和肖,和黎雅相处那样需要小心翼翼,需要随时注意她们的情绪。我可以不经营,不维护,完事给钱就行。可是在小倩面前,我才发现我做不到那么洒脱,每次我以为我可以从她身上爬起来,什么都不用负担的离开的时候,我却总觉得自己很心虚。
不说小倩,就算我换一个小姐,一个从不认识,以后也不会再见面的小姐,我就真的能做到给钱完事,心里什么屁事都没有吗?我觉得我应该可以。可是每次我这么想的时候,我又会觉得自己可怜和可悲。
人心,人心太说不清楚了。
小倩看着我哭,就笑了,说:“我还没哭呢,你哭什么呀。你给我奶奶当孝子呀?”
我很认真的说:“要是你觉得我这个人还可以,我觉得行。”
小倩还是笑,只是笑得很古怪,说:“得了吧,知道为什么每次完事了我都要拿钱吗?我就是一个鸡,这辈子翻不了案了。我没想过要嫁人,这没意思。尤其是不想嫁给你。”
这就有点打击我了,我忍不住问:“为什么?”
小倩说:“因为你还算是一个好人。因为你至少敢承认自己在想什么。”
这一刻,小倩不像做小姐的,她像个哲学家。怎样区分一个人是好是坏,这也是个很哲学的命题。
小倩到底是喝醉了。一个人在内心非常苦闷非常悲伤的时候,也许只有喝醉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尽管醉了总也还要醒来。
但是我没醉。我不知道她究竟住在那里,也不想把她丢在这个酒吧里空气沉闷的办公室。我只能把她带回家呢。回去怎么跟肖解释呢?我一路都在想,可是我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解释来。也许我只能像以往为李莎和黎雅介绍一样,说了大家的名字了事。说到名字,我甚至又还不知道小倩的真名到底叫什么。
我抱着小倩回到家里。客厅里的灯是亮着的,我看到有个人坐在沙发上。我以为是肖,理所当然应该是肖。可是当我仔细一看的时候,我突然惊出一身冷汗来。客厅的沙发上坐着的不是肖,而是给我带来过无数美好的幻想的辫子女孩。
肖呢?这是我看清这个不速之客后最关心的事情。
我要票票,也要评论。最近几天评论区比价冷清,是不是嫌偶更新少了不想理偶,可是偶一向也很努力的。
正文 第一三七章 三人同住?(求票,各种票)
更新时间:2009…6…19 17:13:16 本章字数:4814
在看到家里这个不速之客之前,我一直都在想怎么跟肖蒙介绍小倩的事情。我在路上一直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甚至想过还是不要把她带回家比较好。至于为什么要把小倩带回家,这个问题其实我也没想好。应该说,在这个夜晚,我的思维是散乱的,我在想很多很多事情,但是没有一件事情是清晰的。用一种很文艺的强调说,这是一种深度的迷茫。
但是我发誓,我绝对没有故意把小倩带回去刺激肖蒙或者试探她的意思。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当时只是眼看着小倩把自己灌醉了,看着她沉没在无边无际的悲伤和一种生活无解的苦闷之中,我就觉得心里堵得非常的难受。我突然有一种想照顾一下她的念头,也许我不能照顾她一辈子,但是照顾她一个晚上总是可以的。
回到家门口的时候,我突然有了灵感,我准备对肖蒙说,这是一个伙计的妹妹。我还很快的编好了腹稿,说小倩的哥哥是个卧底,而她根本不知道。她以为自己的哥哥只是个小混混,于是伤心失望之下她自己跑去做了夜总会的陪酒小姐。而她的哥哥知道之后,托我一定要照顾她。这个谎言里面有一些真的内容,比如说小倩的身份,所以尽管漏洞百出,却也很容易以假乱真。再说我也没打算长期照顾她,所以我觉得肖蒙那里应该应付得过去。
但是,当我看到坐在客厅里的李莎的时候,之前想的那些事情全部不翼而飞。李莎总喜欢扎一条辫子,穿着也总是比较朴素。这很难让人想到她的真实身份。
李莎一眼就看穿了我看到她是那种瞬间爆发的紧张,她微微的偏了偏头,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见肖蒙正抱着手,站在她的房门前面,脸上带着一种非常值得玩味的表情。这些天我们已经住在了一起,现在她站在自己地门口。不知道是不是向我暗示什么。
眼前的局面是非常复杂的,肖蒙,李莎,小倩,出去醉得不省人事的小倩之外,李莎和肖蒙的表情都很微妙。李莎和肖蒙见过两次面。第一次在我以前租的房子里,两个人还一起吃了一顿饭,第二次只是李莎见到了肖蒙,肖蒙地眼睛却一直是被绑匪蒙着的,想来李莎也不会多事的解开她的眼罩。
可是,再复杂的局面我都要面对。
在肖蒙看来,李莎就是一个莫名其妙闯进来的女孩。她之所以放她进来,显然是相等我给她一个交待。但是我想的东西跟她绝对不一样,李莎已经和我翻了脸。上次我为了救肖蒙帮她干掉了地狱食人魔,也只是谁也不欠谁的。我不知道她的突然出现,会不会意味着她这一次地目标就是我。虽然她一向喜欢在很远的地方打狙击。但是我相信她近战的身手也绝对不会差。
还是按照圣斗士地级别来划分,雪冰魂好像最接近神的沙迦,李莎至少也是黄金狮子小艾那个级别的,而我,也许差不多可以升级做白银了,但是白银和黄金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我猜肖蒙这个时候一定在想,这个臭流氓,家里还有一个不清不楚的女孩呢,竟然又带了一个回来。也好。反正都需要解释,解释小倩一个人和解释小倩和李莎两个人其实没有太大的区别。
我先把小倩放在了沙发上,然后走进房间拿了一床毛毯出来给她盖上。她的事先放一边吧,现在要解决的是李莎的问题。李莎现在坐在了餐桌旁边的一张椅子上,一言不发地看着我,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眼神明显的是想玩我。
我对肖蒙招了招手。强装镇定地说:“这个。小蒙。作为主人。你是不是应该给客人倒杯水什么地?”我得强调她是主人。这是必须地。事关她地名份问题。我想她应该懂我地意思。同时我也强调了李莎是客人。这个界限划分得够清楚了吧。
我以上帝地名义发誓。我绝对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我要坐享齐人之福地念头。我连是不是能和肖蒙走到最后都没有什么把握。我真地是这么想地。所以我才会把把小倩带回来。要是我存着别地心思。反而会考虑得更多一些。至少也得完全拿捏住了肖蒙。才有考虑带人来试探她地可能吧。齐人之福这种事。YY书里有地是。可人家那是什么样地主角啊。我。可能吗?
当然。其实我并不信上帝。
肖蒙笑了一下。说:“你觉得我会这么做吗?”很明显。她地笑容非常地不友善。
我问:“那给我倒杯水可以吗?”
肖蒙冷冷地看了我一眼。并没有什么表示。看她地这种态度。齐人之福那基本上也是不能想地了。我虽然不是有心试探。但是眼前地局面已经达到了试探地效果。
我只有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水,顺便也给李莎倒了一杯,然后问:“李莎同学,请问我该怎样向我女朋友介绍你的身份?”
李莎笑了一下,说:“子曾经曰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虽然我觉得看你的热闹很好玩,要是火上浇油更有意思。不过,干我这一行的,很少与人为善,偶尔做一件好事也不错。”她说着,从后腰的衣襟下拔出了一把很帅气的捷克产CZ100来,取出弹夹放在了餐桌上,说:“第一点,我没有恶意。”
肖蒙看到枪的时候眼睛明显的睁大了一下,这太出乎她的预料了。这很正常,换作是我,看到一个穿着朴素得像个家境条件不怎么理想的大学生,长得又不比她差的女孩子突然拿出一把枪来,而且货真价实可以杀人的,第一句话就说,我没有恶意。那我也会相当的意外和吃惊的。也几乎就在这个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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