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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警察-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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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在日本或者韩国出现过。”
我看他的样子,好像是要和我说拜拜了。可是,他往哪跑?这周围都是我的兄弟。从桥上跳下去?他现在身上中了三枪,流了很多血。他是很牛逼,但是牛逼也总有个限度。但是,我还是低估了他这样的人,他可以无视别人的生死,冷漠到不管男人女人小孩都可以看着对方在自己的眼前挣扎抽搐。他也可以不把自己的性命当一回事。
就在我们所有人的注视中,他手握着大桥的栏杆,一个很漂亮的后空翻,像一个体操运动员那样,从大桥上跳了下去。
我跟上去,对着光影交错的水面开了几枪。
他其实早就可以跳下去了,只是故意的,给我留了一点线索。这个意图不难理解,通过警方,他又可以多一条找到拉菲的渠道。至于到时候怎么获取信息,我相信他也一定会有办法。嗯,二更,但是不一定有三更,晚上可能去斗地主,哈哈
正文 第一九七章 纸鹤(三更求票啊)
更新时间:2009…7…15 23:30:51 本章字数:3618
电光之狼只留给了我一个很不靠谱的提示,跑了,李莎依然杳无音讯。这让我很沮丧。
我甚至都没有宣布收队,一个人走了。
这时候我很想念李莎,想念她的美丽,也想念那种悸动的心情。
对于很多人来说,一辈子,浑浑噩噩,没有大喜大悲的就过去了。这曾经就是我追求的人生状态。我一直认为这是一种幸福。现在也还这样认为。可是,那种整颗心揪起来痛得喘不过气的感觉,那种灵魂出窍的心悸,更是人生的一笔财富。而这笔财富,装逼一点地说,花再多的钱也买不来。
我一个人在街上走着,走着,丝毫没有留意到天空又下雨了。这个城市太他妈的爱下雨,就像肖爱哭一样。所以我坚信,肖真真正正是这个城市养育出来的。李莎不是,雪冰魂也不是。她们是这个城市的局外人。
和肖在一起,我感觉到的是一种如水的柔情和温馨。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不枯燥,她是爱哭,可是更爱笑。她好奇心旺盛,爱惹祸,充满理想主义,但是并不傻。我爱她。我清楚的知道我爱她。她存在于我的生活,并且,镶嵌在我的生命力。我一直抱着有一天她会离开我的隐忧,我总是对自己说,肯定会有那一天的,公主会和王子幸福的生活下去,而我不是王子。但是我也知道,真有那么一天的话。我的人活着,但是精神将失去所有的水份,变成干尸。
而李莎对于我来说,似乎更多的是一个梦幻。从一开始知道她的身份,我就觉得这个人不真实。她的美对我来说非常的可疑,她总是在我毫无防备的时候出现,然后在我最无力抓住她的时候离开。这总会让我觉得,也许这一秒她还在我怀里,但是下一秒。睁开眼,她已经变成空气飘走了。她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惨烈地,绝望的影子,我根本不敢指望和她在一起的生活能够正常的维持。如果我说我也爱她,那么这种爱只能是一个童话。
黎雅。黎雅应该是我最理想的妻子。不管我遇到什么事。她都会默默的站在我地身边,她可以为我分担一切的烦恼和苦闷,我如果想结婚,那一定是和黎雅。可我大概是没有这个机会了。黎雅告诫我说,我已经有了女朋友,不要太贪心。黎雅是很温柔的一个女孩子,让人完全感觉不到她是一个警察,而且不是文职,普通的刑警也绝不是她的对手。可这些东西都掩藏在她温柔的本质,而不是外表的下面。但我同时也知道,她又是个很执拗的人。她如果打定了主意,别人绝对难以改变。
而兰若淅呢?
我想到兰若淅的时候,猛然惊醒。我发现我全身已经被雨淋湿了。霎那间,那些纷乱飘渺地思绪支离破碎然后灰飞烟灭。兰若淅,这是一个我此时此刻有些不敢面对,又不得不面对的名字。我知道今天早上我做了什么。我更知道,不管是我对于她,还是她对于我,都只是处在刚刚熟悉。刚刚开始亲近的阶段。我们之间甚至没有太多地接触,一两次的暧昧之后,我跳过了所有必须的暧昧的进程,就直接的把她变成了女人。
今天早上发生的事情,无异于**。我无意再为自己开脱,我知道不管怎么样,我都必须对面对。我猛然记起,她叫我回去的时候带一盒事后避孕药。而当我开始寻找药店的时候,我才发现药店都已经关门了。我找了很多条街。最后在一个小巷子里找到了一家关门关了一半的小药店。
药店地老板是个年纪比我还小地**。当我强力地阻止她关门地时候。她几乎吓坏了。想象得出来。一个全身湿淋淋地男人突然在深夜里出现。堵在她地门前。不要说是个**。就是个大妈也得吓着。而当她得知我要买地药以后。很愤恨。也很鄙视地把药扔给我。连钱都没有要。只是说:“管不住那条恶心地蚯蚓就射到墙上去。凭什么去伤害女人!”
我在她面前无地自容。丢下一百块钱落荒而逃。
回到家里。我不知道我第一句话该对兰若淅说什么。也许。我该为她弄点吃地。这是我唯一会用。而且也略有信心地招数了。反正每次肖生气。都会被我做出来地香喷喷地食物勾引出肚子里地馋虫。然后不知不觉地就被我和平演变了地。
但是兰若淅吃不吃这一套。我不清楚。
屋子里静悄悄地。似乎感觉不到有人在地气息。我迟疑了一下。径直往书房跑去。
这有点出乎我地预料。书房里没人。兰若淅也不在这套房子里。难道她跟她姐姐一块走了。可是我没有接到什么电话。就算兰若淅自己不想给我打电话。兰若冰总会说句话吧?
我又回到书房,那张小床上地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床单已经被拿走了,可是,在床垫上,隐隐还能看到一些血迹,这是在提醒我自己到底干了些什么。
兰若淅走了,但是一开始她还叫我给她带药回来地。我在电脑桌上发现了一只纸鹤,那上面有字,是兰若淅留给我的信。
“老骨头,我还是决定这样叫你。
我发现写信是一种很古老的方式,也是一种很有意思的交流方式。好吧,你走了以后,我一直在装睡。后来姐姐醒来了看我,我装作睡得很熟的样子,动也不敢动。她还给我理被子,姐姐已经很久没有给我理过被子了,那时候我只想哭。后来姐姐走了,我就坐起来想,拼命的想使劲的想,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现在想明白了。其实,我不想怪你。虽然说,发生这样的事情,使我对你很失望。不过你至少教会了我一件事,那就是…………不要对人心抱有不切实际的过于美好的想法。短短的两天内,发生了在我之前21年的生命里都没有发生过的事情。这很偶然,以我的人生经验,根本就无法预判。
我真的不想怪你。两天前,就是你把我从一个恶魔的手里救了出来。但是今天早上,你却变成了一个恶魔。其实,是我自己把你当作是英雄的。好人坏人,英雄恶魔,这些词都好孩子气。今天,我突然明白了,原来事情不是这样的。一个人,你不能给他贴上好人坏人的标签,然后把他放到大街上,大家都能一目了然。有的人,本来不坏,但是某个时候,他就是会做坏事,比如你。虽然我很失望,但是我还是承认,你本质上还是个好人。
那一次,在医院里。我看到你为了肖,宁愿放干自己的血的时候。我觉得我好像看到了一个童话。那时候我真是很羡慕肖,不是因为她漂亮,而是因为她有你这样一个男朋友。我跟秋叶说,看到没,找男朋友要找这样的才行,光长得帅,能当饭吃啊。我得承认,我对你有好感,但也只是有好感而已。然后你救了我,让我觉得,你是个可以信任的人。你叫我不要挑衅你的欲望,你说你不是什么圣人。我以为,这只不过是你吓唬我的。
这样看来,你其实还是一个很诚实的人,因为你真的没有骗过我。如果不是我自己说要和你睡在一起,一切都不会发生。事情已经发生,我再恨你,咬你,其实也都已经没有什么用。可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我想,你也是吧。我知道你不是蓄意的,这一点,我相信,也稍稍让我释然。既然大家都无法面对,那我想我还是离开吧。我准备出去散散心,去找我爸妈,当灯泡和他们一起旅行。
你放心…………你肯定会关心我的,这不是我自作多情,对吧?你放心。我现在懂得了人心是怎么一回事,就一定不会去做什么傻事的。休息一下,看看姐姐能不能给我找个学校读书,如果不行,我会另外找个医院工作。我们的城市这么大,没理由我那么衰还会遇到那个坏人吧?噢,我又用这种儿童方式来评介别人了。
我也终于想明白,为什么你和姐姐都很小心很谨慎的来对待这个人。
也许我给你带来了一个很大的麻烦,可是你也占了我这么大的便宜,我也可以心安理得的等着你去解决这个问题了。
到最后我又发现,道理很好明白,心情很难释怀。我不想刻意的去做什么,也许我们还会见面的吧,希望我们见面的时候,能够学会面对对方。最后,我希望你和肖幸福,你毁坏了我对你的英雄幻想,不要再毁坏你们带给我的童话了。”
我反复的看了兰若淅留给我的这封信,发现人要顿悟真的很难。她的字写得不错,书法谈不上,但是整整齐齐的,很秀气。但是字里行间,既有痛定思痛的醒悟,但又脱力不了矛盾和迷茫。她在信里说,她不想怪我,但终究是怪的。她说对我很失望,我也理解。
现在她走了,对我来说,可是帮了一个很大的忙。至少,暂时不用去想到底怎么面对了。我知道这样想很自私,但是我已经猥琐了无耻了,多一点自私,不会让我变得更坏。反过来,我悔恨,痛苦,自责,拼命的去找她,像言情剧里的男猪一样,也不会让我变好。
我是不是好人?人家小护士都想明白了,不能用这样儿童化的方式来评论一个人。我要做的,是想办法去解决那个最大的难题。
我要去解决很多的难题。
正文 第一九八章 打猎(一更,求票)
更新时间:2009…7…16 17:43:53 本章字数:3689
现在,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星期天和大力哥约会。和一个男人约会,想想还有些暧昧的。
当然,大力哥和我都不是男同。至少我绝对不是。
星期天一大早,我就在大力哥中华路的房子外面等他,他说过他现在还是一个人住,没有找女朋友。但是,关于本市的太子爷的婚事,坊间也有很多传闻。
最靠谱的,是传言他将要和中央一位要员的孙女订婚了。那位领导就是从这个城市上去的,他的子孙都迁去了首都,唯独他最喜爱的孙女喜欢上了这个城市,大学毕业以后自己找到这里来创业了。当然,本地的父母官一查到那位小姐,或者说公主的背景,自然也会在暗地里给她很多的方便。
这样的传言之所以靠谱,是因为大力哥他爹,也就是本市的父母官王书记不可能在这里干一辈子,早晚有下去的时候。大力哥现在虽然是太子爷,但是如果他自己没有自己的势力的话,以后的路也不好走。要是攀上这么一个有背景的亲家,对他的前途来说,肯定是很有帮助的。还有的传言说是本市市长的千金,但是这不但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而且对以后来说也不见得就好。
大力哥的烦恼,我是无法拥有的。我们各自有各自的活法。
但是也都有烦恼。
我以为我会等很久,但是大力哥也很快就出来了。他穿得很休闲,依然阳光帅气,见到我,很亲热的锤了我一个老拳。不过大力哥的拳头对我来说力量太轻了。我只是呵呵一笑。
“不介意给我当一天司机吧?”大力哥把车钥匙扔给我,我当然是不介意的,其实他就是叫我真给他当专职的司机,我也不介意,因为这比我现在的工作更有前途,而且没有危险。
大力哥的座驾是一辆猎豹CS6四驱。市价也就17万左右。以他现在城建局科长的身份略显超标,不过在众人看来,这已经比较低调了。因为除了他老爹是本市的父母官之外,他老舅还是有名的企业家,资产主要在邻市,但是知情人都明白。那份资产实际上是他们老王家地。基本上,他就是开一辆奥迪Q7也很合理。
当然了,低调一点好。不过我一上车,就知道大力哥的这辆猎豹是改装过的,加装的材料,恐怕花的钱不比原价差多少。
“我们去打猎。不过先去接一个人。”大力哥坐上了后座。顺手给我散了一支烟。
打猎。真是贵族运动。在雨山区森林公园。有很大一片猎场。里面放养了一些飞禽走兽。只要猎场地会员才有资格享受进山打猎地乐趣。而这个会员地资格。绝不仅仅是花钱就能买到地。大家玩地东西档次不一样。我倒也没有特别地羡慕他。人嘛。要懂得满足现在地生活。你要攀比。永远都有比不了地东西。
我没问大力哥要去接什么人。傻瓜才问这些问题。我只是说。大力哥。有点发福了哦。
大力哥悲伤地叹了一口气。说:“我有什么办法。我就希望留在警队。哪怕还在《警务之窗》那个栏目。至少我可以穿制服。局里有什么活动地时候我也可以参加。你别说。那一次市局和几个分局搞了一次足球赛。我还带领市局打进了决赛。进了5个球。虽然说我们最后输给了明秀区分局。但我拿地是金靴啊。”
大力哥说地这个比赛我知道。不过那时候我大概在特训。或者在干别地什么吧。大学时代我也踢球。不过也没进过校队。就算是文学院地院队。也不是绝对主力。
我只能笑着说:“大力哥。你还真喜欢那身制服啊。其实真地干刑警。那也是很危险地。你看我们市近年来除了几次大事了。受伤地牺牲地都有。”
大力哥说:“真男人,就应该为自己的人民流血牺牲。”
我忍不住靠了一声,说:“大力哥的境界,真是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对大力哥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犹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大力哥也靠了一声,笑着说:“你他妈的怎么不去给星爷配音啊。学得这么像。简直都以假乱真了。”
真地吗?没发现我还有这么一个本事。其实不知道为什么,我虽然知道大力哥是本市的太子爷,但是我还真没有什么压力。我觉得我和他处得很自然,马屁也拍,但是并不肉麻。其实这跟我和林森啊,王靖啊他们相处的时候那种感觉也差求不多。我觉得这样不行啊,我是准备巴结大力哥的,我得尊卑分明才行啊。可是,我又该怎么做呢?我不知道了。
很快我们接到了大力哥要接的人。是个年龄和我们相仿的女人,长得并不漂亮,身材也只是平平,不过皮肤还不错,短发,有种干练爽朗的气质。这女人上了车,和大力哥坐在后座,大力哥也没给我们介绍。我当然也不会多嘴,知道现在真的就只是个司机了。其实我大概猜得出来,这个女人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那为中央要员地孙女了,因为她和坊间传闻中的那个形象比较像。她的名字应该是叫周梅君,一个很老土的名字。很快我听到大力哥叫了她一声梅梅,那就不会错了。而且叫得这么亲热,可见坊间的传言也不是纯粹的捕风捉影。
我就老实的开我的车,他们在后座闲聊。不过聊的东西不像谈恋爱地人聊地,谈恋爱谈成这样子,真是够郁闷的。但是我觉得他们对彼此地认识也非常的清醒,也就是说,他们都清楚对他们而言,婚姻和爱情,那是可以分开来对待的。大力哥一心就想当英雄,倒是也很少听到他对女人有什么要求。反正这个周梅君也不丑,就算丑他都得接收呢。
虽然说他们都是本市的重要人物,但是还不至于有狗仔队跟踪,也不需要带保镖什么的。毕竟他们的家世再怎么牛逼。他们本身目前也还只是刚起步的公务员和品牌代理商。
到了雨山区森林公园的猎场,停好了车,大力哥叫我和他去取枪,他拿了两把带瞄准镜地猎枪出来,扔了一把给我,我就说。大力哥,我就不跟你们去了吧?大力哥说,得了吧,不去你怎么知道打猎的乐趣?我又不介意。
我嘿嘿一笑说,我在中间很多余啊。
大力哥说,“没事,大家一起玩,别当回事。再说了,你一向脸皮就很厚。这时候装什么装呢?”
好吧,你这么说那我就不客气了。说实在我对打猎也没多大兴趣,人我都杀过了。杀几只圈养的野兽有什么意思呢?
我以为周梅君也就是跟着玩的,没想到她到更衣室换了一身衣服出来,竟然也扛了一支猎枪。而且一看就是欧洲进口的那种工艺几位精致的名牌猎枪。
这是猎场地经理走过来,说:“王科,今天我得叫几个弟兄陪着你们去。”
大力哥就有些不满的说:“你每次都这么说,可是什么时候遇见过猛兽了?人一多,那还叫打猎吗?”
其实人多打猎也有人多的打法,那叫围猎。不过那又还需要很大的排场,古代的那些王公贵族就是这么玩的。而大力哥。毕竟也不是真的太子爷。
经理说:“这次真不一样。雨山区近二三十年护林工作都做得比较好,森林里早就有猛兽出现的痕迹了。就在昨天,我们在猎场里发现一头被咬死的麋鹿,看周围地脚印,恐怕是大型猫科动物了。”
大力哥眼睛一亮,说:“那好啊。那说明我们的生态保护做得到位,已经把大型猛兽吸引来了。会不会是老虎啊?要是冒出一只野生华南虎来,那我们可是为国家做贡献了。”
我觉得不太可能,野生华南虎那是官方也基本承认绝迹了的。经理苦笑着说:“真要是华南虎。那倒是好事。可是王科,真是老虎,那是会伤人地。到时候吧,打它,谁下得了手?不大,咬伤人怎么办?”
大力哥竟然眼睛都有些湿润了,说:“要真是华南虎,我就是被它咬死了,也无怨无悔。”看来我们的大力哥不但有英雄情结。而且还是个环保人士。野生华南虎。或者说中国虎,那的确是一个让人提到就会眼睛湿润的名字。我虽然没有大力哥那样的境界。但是我也很希望有这样的机会遇见一只活的野生华南虎。
经理真是有点哭笑不得了。他说:“不管怎么说,安全第
这时候,又有几个人扛着猎枪过来。其中一个貌似有点面熟,我认真一看,原来是现任瑞香县县委书记,本市最大的企业中兴集团老板晋儒愚的三公子晋有健。跟在他身边地是一个不到20岁的女孩,不知道是谁,但是感觉不会是他的小蜜。我猜测可能是大公子晋有为的女儿,中兴第三代公主晋晓鸥,因为据说老大和老三走得比较近,老二和老四都明显有败家的迹象。还有两个,则是金发碧眼的洋鬼子。
和大力哥在一起,就总是能遇到些BOSS级人物。没办法,人家的社交圈子就是这样的,很多东西,我们这些小百姓根本无法比。说真的,大力哥不但记得我,而在还爽快地答应我和他见面的要求,带我出来玩,我真的是受宠若惊的。虽然,以前一起共事的时候,他也从来没有对我摆过架子。
在我心目中,大力哥简直就是一个偶像。我说真的。
正文 第一九九章 达到目的(二更,求票)
更新时间:2009…7…16 22:57:21 本章字数:4655
“大力,好久不见了啊。”大力哥和晋有健都在互相走近,不过,最先打招呼的还是晋有健,隔得还有一段距离,挥了挥手,充满了年轻有为的国家公仆的形象。他今年也就3多吧,前途非常的看好。我靠,要是我有那么一个家族做背景,我觉得不管我干什么,前途也都同样看好。
大力哥是和晋有健走到一起的时候才开口的:“晋书记,的确好久不见了。”不要小看这说话的先后,这里面是很有名堂的。虽然说晋有健有中兴的背景,而且他的职务比大力哥要高,但是在政界,他还是晋家的先行者。论人际脉络,他暂时还比不上王家的。
晋有健亲切的拉着大力哥的手说:“来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侄女晋晓鸥,你就叫晓鸥好了。是个语言天才,刚刚从北外毕业。这位是来我们这里搞投资开发的雷蒙…拉莫斯先生,这是他的太太苏菲亚女士。”
那两个老外很客气的和大力哥打了一下招呼。拉莫斯是西班牙一个大公司的东亚区的总裁,搞什么的我不知道,反正是牛逼人物一个。他老婆苏菲亚个头比他高,比他年轻十几二十岁,热辣辣的,不是我喜欢的长相,但是很性感。我估计拉莫斯光头上经常也会染一些绿油油的汁液晋有健又为他们介绍说:“这是我的一位世交,王大力先生。”他没有说大力哥是本市的太子爷,说了这些老外也不见得能理解是什么意思。
充当翻译的是晋晓鸥,一口西班牙语讲得非常的流利。论相貌,论年龄,她都比周梅君有优势,身家又好,要是和大力哥凑一对也是一个不错的组合。问题就在于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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