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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为小女人-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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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看上我。当然,我并不讨厌他,甚至渐渐有了好感,但这完全是两码事。他应该与凡凡或唐路兰这类型的女性匹配才对。——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怎么“爱情”完全不是我想像的那样?
  大哥与王掌珍?凡凡与程春野?爱情,真令人捉摸不定。
  (或是我大没经验,想像的与现实偏差太远?)
  路华是能干的,路华是精明的,路华是有主见的,路华是可靠的。路华是坏脾气的,路华是厌恶家事的(但不乱丢东西),路华是有点霸道的。
  他明显的优点和缺点,我全清楚——或是他刻意让我看明白——我不排斥他,却也说不上特别喜欢(应该说没有想到要喜欢吧)。啊,我的脑子乱烘烘,不能再想了。
  怀著一颗志怎不安的心回家,立刻将自己锁在房里。我真害怕明天,我要给路华什么样的答案?
  今天换了是陆星座,我可以置之一笑,立刻拒绝。但路华就不行了,他不是会开这种玩笑的人,他是认真的。
  我害怕受伤害。也不愿伤害人。
  我是一个胆小鬼,换了凡凡,她可以很快做下决定吧!
  在床上一翻个身,我触及一个最切身的问题!我拒绝路华之后,他说过不会勉强我替他做事了,那就是说从今以后不必再去徵信社上班,也不再见他的面了,果真如此,我会乐意吗?
  路华,路华,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表现得明白点,我不至于迟钝到一无所觉啊!
  我拚命回想过去四个月来有任何蛛丝马迹可寻?好像有,又好像没有,当时既不曾特别留意,现在叫我怎么想得起来?(难道我对于爱情真的特别迟钝吗?)也许以后我会慢慢回忆起来吧!
  、
  明天要上班,明天就给他答案吧!(来得及!!或许!!我慢慢想吗?怎么办?我愈想愈乱,愈乱愈不知从何想起,四个月彷佛太短,四年,长得我不知该从那回忆起,路华的转变又是从何时开始?
  陡然闪,找灵光一闪,我怎么忘了“旁观者清”这句话呢:
  我去敲二哥房门,他说“进来”,我推门进去。他正在收拾衣物。
  “哦,爱丽丝。”他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哥,要不要我帮份?”
  “不必了,一点小事我自己会做。”
  “哥,你真的要住在公司宿舍?”
  “没办法,通勤太累了。”
  信良哥退役回来的第二个月,便去应徵食协公司物化验部门,地点在南没县的埔里,颇有名气的。
  我坐在他床上,看他把需要的衣物放人大旅行装,拉好拉链,搁在墙边,然后好整以暇的看著我,说道:
  “这么舍不得哥哥啊?”
  “不是啦,”我扯著他的被子。“哥,我想问你一件事。”
  “好啊,我给你问。”他很快活的说。
  “如果……有一位女孩子跟你说她喜欢你,你怎么处理?”
  “这算什么问题?”信良哥大笑。“我会高兴死了,然后跟她交往看看,反正目前我也没有固定的女朋友。”
  “可是你对她并没有那种感觉呢?”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
  “哦。”我还是没有得到启示。
  二哥拉把椅子靠近我,审视的打量我。
  “你今天怎么问我这个?”
  “没有啊!”我随便说的。
  “才怪。是不是那个男生冒昧的跟你说他喜欢你?”
  我望著他,震惊。
  。
  “我猜中了?”他直率的说,“愿不愿意告诉我,也许我可以给你一点意见。”
  好诱人的提议。我开口正要说出来时,猛想起路华曾经很在意的一件事。
  “不行啦,他以前说过我有,恋兄情绪,我否认了,现在他要是知道我自己拿不定主意,反来求助你,一定又要生气了。”
  二哥若有所恩的点了点头,一下、二下、三下,停。
  “你怕他生气?”
  “有一点,他脾气不太好。”
  !
  “那表示你在乎他罗,要不然何必担心他脾气不好。”
  我在乎他吗?我要想一想。
  二哥问:“他会乱发脾气吗?”
  “不会。但不是不会发脾气的人。”
  “大你多少?”
  “八、九岁,所以我才吓一跳。”
  。
  “相差不到十岁,不算什么嘛。记不记得小时候玩新郎新娘游戏,你每次都说要嫁给大哥,因为他比较大。大哥大你几岁?八岁吧!”
  我笑了起来。
  “二哥,你还记得啊?”
  “当然,因为我当伴郎当得好烦哦!”
  他这么一起哄,奇怪地,我渐渐轻松起来。
  “因为我觉得你不像新郎嘛。”我勾起有趣的回忆。“那时候我念小学,头发很长,姨妈常常忙著早餐,都由你替我绑头发,当然没想到要嫁给你啊。”
  “哦,你当我是妈妈的化身。”他哈哈大笑。
  笑声中,我在他脸上亲一下。
  “谢谢二哥,我现在好多了,自己会拿定主意。”
  当我走出门口入他突然说了一句:
  “爱丽丝,条件好的男人其实比估计中的少。”
  “你不用担心我,说不定我会比你早结婚哦,你们三兄弟该加油加油了吧!”我朝他扮个鬼脸,跑下楼去。有个人可商量事情真好。
  安安稳稳睡了个美容觉,第二天是微带寒意的星期三,忙了一上午,中午时问,花点工夫略施脂粉(平常大都只抹些防晒霜,涂点口红),换上浅紫衬衫,深紫色百花宽裙,配咖啡色饰金腰带,自觉娇俏又不失端庄。
  天气渐冷,带了外套御寒,拿了皮包下楼,姨妈在看重播的连续剧,正目不暇给,我匆匆道声“拜拜”便走出家门。
  到达公司时,已逾一点半,路华瞧见我来便站了起来,用一种奇怪的口吻说:
  “我以为你不来了。”
  我想说“‘那你是不是又要打电话跟我吼:爱丽丝,你又在搞哈飞机?’”但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我默默走向自己座位,放好衣物,慢慢的,我走到他面前。
  “金钥匙、”我伸出手掌。
  “什么?”
  “今天不是礼拜三吗?”
  他笑了,眼睛也在笑,好像天上的星星,闪烁出一种光芒——看见他也有这一面,我更安心了。
  “这就是你的答案?”
  “是。”我点一下头,选是不自然的红了脸。
  他把钥匙递到我手上时还乘机将我拉过去,在我额眉之间印上他的记号。或许他是一时冲动,我却吓了一跳,原来他不是个木头人啊,我心湖泛起甜蜜的涟漪。
  “谢谢。”他低低的说。
  “你的动作真快。”我挣脱他,措起钥匙,脸红红的走出去。还好,没有别的人看见。
  事情的进展极为顺利,只要两个人(一男一女)有心维持一段恋情,热情能使两块冰渐渐溶为一条爱的小溪。
  哲学家爱问:爱情这玩意儿我懂,但永恒是什么?
  有一次周日约会,我便拿出来问他,他说:
  “爱情的永恒是互相容忍、体谅和了解,自古以来的美好婚姻莫不如此。”他替哲学家解答了对爱的困惑。
  “我很担心一件事。你是不是工作狂啊?”
  “你那来的怪念头?”
  “因为我突然想起程春野设计图失窃那晚,你晚上刚赶回台中,立刻就问明我的存在,打电话给我不是吗?”
  他最近很爱玩我的手指,说话时也不放手。
  “小姐,那是为了你啊。星座同我说他认出了你,我想由简小姐身上牵出有关你的事,比较容易引你上门,”他笑了笑。“当时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好啊,这一次你可跑不掉了吧!”
  我抽回手,他立刻又枪过去。
  “好啊你,知不知道差点吓得我魂飞魄散?”
  “你胆子这么小,天生不是做坏事的料。”他还取笑我。我却只有赞同的分。
  “我还是不明白,樊小姐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退婚?”
  他放弃研究我的手指。我们沿著公园划船的湖缘漫步,年开己近,今天是较暖和的日子,紧接著来的便是大哥与王掌珍的婚期。
  一阵沈默,路华终于回答我:
  。
  “樊明珠大概想做名人的妻子吧,若由她开口退婚,朱家也不会要她,但退婚的因素在我的话,情况又不同了。这是我的猜测。在调查俞震亚的风流史时,我发现樊明珠在跟我订婚期间便和他有所交往。”
  “她真是奇怪。”我不懂,一个风流鬼有何可取的?
  “她有她的梦想,我只能这么解释,因为我不想再和她有所瓜葛,自然不会去问她。在退婚的那个月里,我便把她的东西全部销毁,退回来的首饰也变卖掉,总而言之,她在我心中已经消失了。”
  我握紧他的手。
  “她来徵信社的那天,你故意支开我吧?”
  “我怕你尴尬。怎么样,我很不错吧!”
  我甜蜜一笑,指著脸颊:
  “你真好,让你亲一个。”
  他照办,有过之而无不及。
  第九章
  姨妈的心愿达成,她的长子终于将在今日完成人生大事。以后她再也不必跟人解释她的儿子为什么还不结婚。
  喜宴设在一位姑表亲戚所开的大餐厅,取名“御缮馆”。关于这点,王掌珍表示了一点意见,她认为“全国”较好。但姨丈说“我们这边的亲戚都知道御膳馆的菜精致好吃,你们女方亲人就在全国请好了。”
  另外,住的问题也是争论的焦点。姨丈、姨妈当然希望长子守住这个家,可是新嫂子似乎不愿意。不过她没亲口说,只是由大哥表达“维持现状”的意思。
  不管怎样,婚还是结了,姨丈、姨妈还是欢欢喜喜的准备了这一切。信实正好放寒假,回来当伴郎;信良表哥除了作伴郎外,顺便把他新交的女朋友方小姐带回来炫耀一下,听说是同一公司会计部门之花。
  我的男朋友自然在座,西装革履,真有男性魅力。他来得早,看见我穿著他帮忙挑选的淡紫色冬季洋装,说一句:“也只有你穿起紫色衣服特别好看。”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只蓝色绒盒,打开来,是一条式样简单大方的紫水晶项链,短短的,中间有一颗较大的坠子,呈心形。
  “我母亲留下来的。你戴戴看。”
  是他母亲的遗物,那一定是真品。
  “不要、那么贵的,万一弄丢了怎么办?”
  “不会的。扣子很牢。”他霸道的为我戴上,在我耳后吹气、“帮你选这袭洋装时,我就想到这条项链。”
  “好吧,就借我漂亮一天。”
  “送你。放在银行保险箱也没用。”
  “不要,保管起来好麻烦。”
  我不是贪心的人,也不敢在没有婚约前接受贵重的礼物。
  “爱丽丝,你真奇怪。”
  “我说真的一我没有理由要这么贵重的首饰。”
  他没有再坚持,后来凡凡和程春野一身引人侧目的打扮出现,我便忘了这回事,上前招呼,笑问她穿的是什么啊?她开口便数落我“老土,不多看看杂志”。我那里老土了,实在是他们打扮得太鲜艳,又是什么毛又是什么皮。
  我注意到路华和程春野只是点头之交,显然不愿和房客套交情,或者该说道不同不相为谋也?的确叫我唯一看出他俩相同之处,只是“男人”这一点。
  婚礼进行得很顺利,新嫂子很漂亮,一连换了四套礼服,有宫廷式的、流线型的、晚澧服、旗袍。
  一天下来,新人累了,家属也迸发“狂喜后疲倦症”。大哥、大嫂到订好的饭店休息一晚,明起四天将南下度蜜月。一这又是一个问题,大嫂的心愿是出国度蜜月,可是大哥说要存钱买房子!既然她不愿跟公婆住在一起的话。(路华说信介哥结婚后对妻子的要求会严格一点,大嫂不太可能再像婚前一样不做家事、常常晚归。)
  既然没有住一起,新婚夫妇之间如何沟通,或因此吵嘴,我们难以深究,睁只眼闭只眼,随他们去吧,总有一天他们会找到两人之间的平衡点。——我曾听姨丈、姨妈私下在讨论大哥会不会有幸福的婚姻。
  不管如何,我总是有了一位大嫂,彼此没有深厚的感情,也能维持普通的礼貌。亲戚之间大都如此,不是吗?
  以后,大哥不会再模我的头,疼宠的唤我“小妹妹”,他要以他的新家庭为重了。——我有了这样的感触。
  从餐厅回家的车程中,我向路华阐述我的心情。
  “还离不开哥哥吗?”
  “不是,只是突然觉得好寂寞。”
  “这是难免的,很快就会过去,哥哥还是哥哥,其实并没有改变什么。突然多了一位新嫂子,你难以接受吧?”
  “我试过了,我和她之间培养感情很困难。”
  “既不住在一起,你也不用伤脑筋了。”他不愿再讨论别人。“下个礼拜就过年了,我们想想到那玩好。”
  我提起精神。“就找附近的好了,免得塞车太辛苦。我提议一个,去新天地滑草、划船。”
  “听起来挺不错的。”
  “那里有好大一片草地,可以放风筝。”
  “你要玩那个啊?好,我去买。”
  “我们玩,难得有一个地方可以放风筝。”
  他嘻嘻笑。我发现他比较爱笑了。
  “风筝要买那一种?”他问。
  “简单的,颜色要鲜艳,红色好不好?”
  “听起来根捧。”他下结论。
  有时候我会想,我与路华之间将进展到什么地步?
  爱情谈到最后,只有两个结局,一是结婚,一是失恋。
  路华的表现不像有分手的打算,他给予我很强烈的安全感,虽然他没有刻意做什么,却让我觉得面面俱到,真可以把自己放心的交托给这个大男生。那么他是打算和我结婚吗?我嗅不出来,自己也不肯定敢这么年轻就为人妻。
  我们走得很平稳,也许偶尔该爬爬上坡路,试验彼此的真情己到某种程度。!我以这样的心情迎接新年到来。
  大年初一,路华很早便来拜年,九点半,我们往“新天地”出发。路上没有可欣赏的风景,倒谈了不少。
  “你把风筝带来了吗?”
  “在后面。”
  他还告诉我一个消息,前二天郝瑶菁向他辞职,他准备物色一位男性管理员,比较不饶舌。
  “郝小姐为什么要辞职?”
  “另有高就,她跟我说,赵从德先生已聘她当秘书。”
  赵从德与郝瑶菁?两个怪人,想必合得来。
  “管理员到底要做什么?”
  “清洁大楼、注意维修、给客户没欣的对象、随时留意有没有奇怪的人进进出出。”
  “我看里面本来就住了不少奇怪的人。”
  他轻笑。“我不愿直接和房客有太多接触,以免破坏印象,像赵先生这类房客就太烦了。有事先找管理员,订契约我便这么告诉他们。”
  “当管理员这么辛苦啊,我以为只是替你收房租而已。”
  他哈哈大笑。“没有的事,我在邮局办了割拨帐号,房客自动地把钱存进去就行了。”
  “你做房东可真清松。”
  “方便,而且安全,我很讨厌去催微房钱,我爸留下的房子分散中部,一个个去收也太票了。一
  我很惊讶。“你要那么多房子干什么?”
  “做办公大楼、住家,现代人最需要的就是这个。我订的租金比别人便宜,因为我以前在台北念书时尝过租不起房子的滋味。”
  新年不该叹气,但我还是忍不住叹了一下。
  “没想到你这么有钱。”
  “听你的口气好像不大喜欢?”他望我一下。
  “没有人喜欢贫穷,我也是,但我想不出有那么多钱要做什么。我没有大欲望,只想过安定的生活。”
  车停在红灯前,他突然横越过来,吃我的口红。“我就喜欢你这点。”在后面的车子要鸣喇叭之前,他及时发动车子。
  “我老爸生前盖过多少房子,恐怕他自己也数不清,他有一个特点,如果所盖的房子的外型和内部构造有特别之处,他习惯目留一户。他的用意我明白,他怕万一事业走下坡时,可以卖房子周转,也算是一种储蓄。”
  “你爸在你多大时过去的?”
  “快五年了,我妈在我大二时去的。”
  “同病相怜,都没父母。”我第一次向人诉说这种感情。“我爸妈去世时,我才四岁,所以我根本不记得当时我是不是很伤心,甚至对父母的记忆也很模糊,好像姨丈、姨妈才是我的亲生父母似的。”
  “感情是培养出来的,生育不如养育之恩大。”
  “过年期间好像不该说这些。”我们招视而笑。
  “新天地”有很大的停车场,当我们到时,车子己占满一半的空间。人多热闹,正符合过年的气氛。
  购票人内,我们避过餐厅不进去。徜徉于大片草地之中,呼吸市区难得的新鲜空气,两人擒手喂语相伴,比去挤百货公司、挤排馆有意思多了。
  我们没有滑草,也没有划船,找了个地方放风筝,互相照了好多相片,又请人帮我们合照。我问他怎么记得带照相机,他居然回答我,
  “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忘记。”
  中餐在附设的饮食部解决,发现后面就有一个木造的迷宫。我和他兴致勃勃的去探险,走了半天走不出来,我嚷嚷。
  “我不管了,我好累,我希望长翅膀飞出去。
  最后还是他硬拉了我走出迷宫,不玩这累人的游戏。
  “你平常很少运动吧?”
  “我最讨厌运动了,情愿练瑜珊术。”
  我拨弄飞乱了的刘海,检视辫子散了没有。
  “你的头发很漂亮,可以拍广告。”他偶尔也嘴甜。
  “是吗?知道我为什么留长头发?我不喜欢上美容院剪头发,结果拖啊拖的它就这么长了。”
  “这种理由我倒是第一次听说。”
  、
  我故意问他:其他女孩子告诉你她们留长发的原因是什么,他当场怔住。
  大笑声中,我们启程回家。
  这是难忘的一天。走出“新天地”,阳光好暖和的照在身上,这种天气真令人满意,每个人都应该微心愉快,没有想到要做坏事,不是?
  没想到当我们越过马路,要走进停车场时,猛然一个人自我右手运擦过,抢走我的皮包就跑。我叫丁起来,路华当时便要追过去,我瞧见歹徒一手亮著刀子,想也不想,死命拉住路华,尖声道:
  “不要,不要,他有刀子……”
  我和路华争执的当儿,歹徒己跳上一辆机车,由前面接应的人载走了。
  “好了,现在要追也追不上了,你冷静一点。”
  路华揽著我的肩走向车子,开了后座门。我们坐进去。一远离案发现场,我再忍不住害怕之情,伏在他肩上啜泣,埋怨他:
  “拜托,你不要做危险的事,我好害怕……”
  他拥著我,给予我安全的保证。
  “我不会有事的,你不要哭。”
  “那你为什么要去追他?万一受伤了怎么办?皮包丢了就算了,里面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算有,我也不喜欢你去拚命啊!”
  “爱丽丝!”
  “我从来没有像刚才那么害怕过,求求你,不要做危险的事。”
  “我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真的不会。”
  他捕获住我发白的唇,辗转缠绵,久久不放。我渐渐远离恐惧的情绪,听他在我的耳边轻送心声。
  “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从事、徵信社工作的最大原因。”他说:“我父亲是一个很成功的商人,他敏锐的渡过许多商场上的风险,他要我继承他的事业,他认为我可以做得跟他一样好。我照他的意思念了建筑系,课余和星座偷偷在台北某家徵信社打工,我们都相信自己较偏爱后者的工作。可是,等我大学毕业,我还是回来帮父亲的忙,母亲过世后,只剩我们父子相依为命,我不想伤老爸的心,反正我还年轻,多历练几年再出去自立也不晚。可是我没料到事情发生得这么快,两个歹徒合伙抢劫我爸的宾士轿车,司机重伤,我爸心脏病发作,虽没有当场过世,但这个打击使他大挫,在医院躺了二个月,还是去了。”
  我抱住他,给予他安慰。
  “办完父亲的丧事,我对人生也有所觉悟。这个社会变得太奇怪了,使你捉摸不定,不知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既然如此,我为什么不在自己有生之年做自己想做的事呢,我不是太傻了吗?”他紧紧搂著我,舒发他的情绪。“我不再眷恋父亲建立起来的事业,我把公司卖给原来在父亲身边效力多年的几位经理级人物,由八个人合伙买下,我相信他们会好好的干,父亲的公司一样存在。就这样,我和星座一起退出,开始我们的事业。你别看星座人花花的用情不专,那是他对女人的毛病,其实有一半也是女人宠出他这种性情!一他对男人可是很讲义气的,在现在这个社会上已经很难得见到了。”
  我点点头。
  “有没有危险?”
  “什么危险?”他松开我,我得以喘口气。
  “你们的工作。”
  “你自己也亲身体验了,应该知道的。”
  “那就好,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的。”我换一种心情来看今天的事。“今天这么幸运,今年一定有好事发生。”
  “幸运?”
  “是啊,我们全身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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