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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暖还寒-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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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晚上阿胜还是很佩服刺头强的,非得弄断了三根手指,才他妈愿意把几块金条摆桌面上。
  看来钱真的很有用,让人的痛阈提高,耐力增强。
  阿胜把金条装好,又清点了几小叠钞票。大概凑够刺头强的数了,才再把闸门打开,让外头的新鲜空气透进麻将室里。
  他打了个电话给任哥,跟任哥汇报了一下,并让任哥不要出来,他这就把钱送过去,以免等会刺头强喊人了,把任哥一围,误伤了就不好了。
  任哥却说,哦,不用,我就在家里。你送来吧,洪爷也在。
  阿胜心里咯噔一下。
  “那……我还方便过去吗?”阿胜问。
  “来吧,洪爷说没事,”任哥回答,“正好也把洪爷的那一份给了。”
  洪爷不在乎这点小钱,所以来也不是为着收数的。他能亲自去到任哥的家里,无非是昨晚不够尽兴,今天想继续接上。
  挂断电话,阿胜狠狠地抓着方向盘。
  过了好一会深吸一口气,连连骂几句操你妈逼的,才猛地踩下油门,向着任哥的家飞驰而去。


第5章 
  任哥的屋子亮着灯,小小的别墅区,只有他那一栋的灯最亮。
  阿胜有任哥家的钥匙,这是一年前给他的。
  那时候阿胜第二次帮任哥挡了一刀,只不过这一刀不在正面,在反面。
  那一天阿胜去接任哥从警察局出来,晚上还要去开个帮派内部的会议,所以只能就近在一家泰国餐馆随便吃点。
  岂料刚从餐馆出来,也就是九点多的光景,街上人都没走完,一辆面包车就猛地停在他们面前。
  几个兄弟还在停车场取车,面包车上便下来了几个拿着或长或短管制刀具的家伙,戴着大口罩和鸭舌帽,对着任哥和阿胜冲来。
  阿胜马上把任哥推开,后背就这么挨了一刀。
  在街上他不方便使用手枪,只能喊任哥快往停车场跑,扭头就和对方干起来。
  对方人多势众,虽然去取车的手下来得很快,也马上从车上操了家伙冲下来解围,但阿胜还是多了几道疤。
  最大的一条无非是第一刀,血把牛仔衣就染红了。
  那天晚上会也不开了,任哥带着他就往医院跑。
  阿胜迷迷糊糊记得自己在医院躺了好一阵子,可再醒来时已经回到任哥的别墅里。
  醒来的那一天,任哥就把家里的钥匙给了他。
  他说阿胜,能为别人死一次的人很多,但死两次,我大概难遇到第二个。
  这就像上战场一样,第一次毫无畏惧地冲上前容易,因为不知者无畏,可要第二次还那么大着胆子往枪口上堵就很难,而阿胜做到了。
  钥匙有三把,任哥说不要弄丢了,否则别墅三个大门都得换新的,麻烦。
  所以阿胜就像爱护自己的手枪一样爱护它,当然也鲜少用到。毕竟他很少在没事的时候主动拜访任哥,而平日里接送任哥也不需要用他的钥匙。
  现在钥匙钻进了锁孔里,开了铁大门,开了防盗门,开了木门。
  客厅敞亮,但没有人。
  其实阿胜猜得到,客厅的灯亮着,意味着让他在楼下等。
  任哥还在卧室里忙活,所以声音是从卧室的木门传出来。
  隐隐约约,又十分刺耳。
  阿胜站在门口杵了一会,才想起应该把大门锁好。
  他坐在宽敞舒服的沙发上,拉过那一只超级大的烟灰缸。他注意到桌面还有洪爷的一块钻表,看来这一场盛宴是从客厅开始,一路烧进卧室里。
  阿胜点了根烟,静静地等。
  他想起了洪爷和任哥示意的那一天晚上,也是戴着这样的一块大钻表。
  洪爷好色,众所周知。所以各个帮派喜欢进贡一些美女,也是理所当然。
  记得那一天洪爷过寿,各个帮派的领导带人带财,礼物堆得山那么高。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而等到正式宴席结束,只剩下几个头目留下时,任哥带着阿胜和另外几人又随同洪爷转进了小包厢,这时第二批寿礼才迟迟送到。
  那早就准备好的绝色天香鱼贯而入,就穿着一点点布料一字排开。
  洪爷说,转一圈。
  她们便转一圈。
  洪爷说,展示一下。
  几块布便解下放在台面上。
  洪爷细细打量,又起身探查。这揉揉,那捏捏,然后点点头,喝得脸红脖子粗,当场就开了一荤。
  那钻表晃啊晃,晃到瓶子起开,香槟喷薄流泻。
  阿胜记得第一荤开的就是任哥送来的人,不过不是以任哥的名义,而是以阿胜的名义。
  洪爷说好啊,这个年轻人好。
  阿胜说,谢谢洪爷。
  洪爷又说,其他先下去吧,他尝点小菜就行,酒还要继续喝的。他把钻表往上捋了捋,又转向任哥,说这年轻人跟你几年了?
  任哥说,两年了。
  洪爷又说,好,好,有前途,以后能好好助你。
  那包厢的灯晃眼睛,照在洪爷的钻表面,再从钻表反射进阿胜的瞳孔。
  阿胜不敢抬头,只敢敬酒。
  眼睛盯着那钻表,直到钻表从胸脯上挪开,从屁股上挪开,从酒杯旁挪开,挪着挪着,盖到了任哥的手背上。
  阿胜抬起头来,见着几个大哥都聊得很热络。
  刺头强还带着老婆红姐,一样笑得花枝乱颤。
  而洪爷的手又拍了拍,从任哥的手背,换到了桌子底下的大腿。
  洪爷说,这个生日过得很开心,我就像年轻了十岁一样,真想和你们一样年轻,真想再开心一点。
  任哥明白洪爷的意思,所以在第二场撤了之后,第二天,他便让洪爷实现了生日的愿望。
  也就是从那一天起,阿胜会站在门口抽烟。
  八根烟,任哥穿着整齐地出来。
  有时候醉醺醺,有时候又很清醒。
  阿胜熄灭第六根烟时,房间的门开了。
  洪爷先从里面走了出来,阿胜看到他立马站起。
  洪爷也穿得很整齐,身上还透着酒气。他说阿胜,是吧,没叫错吧?
  阿胜点头。
  洪爷拾起桌上的腕表,指了指阿胜,扭头对接着走出来的任哥,道——“这个年轻人可以的,那么晚了还来汇报工作。”
  阿胜掏出属于洪爷的那一份纸包,双手递过去。
  洪爷打开大纸包,打量了一眼,拿出一条递还给阿胜,“好好干,你任哥是个好大哥。”
  洪爷说过很多次这句话,但想必人老了他妈就不记得。
  阿胜一边连声道谢,一边把洪爷送出门外。直到洪爷坐上轿车,开到看不见的地方时,阿胜才转过头来。
  “辛苦你了,那么晚还送过来。”任哥拍拍阿胜的肩膀,让阿胜坐下。见着阿胜把金条掏出来上交,又摆摆手,“洪爷赏的就收着吧,给自己买点东西。”
  阿胜没吱声,只是把金条放在桌面。
  任哥的笑容已经收了起来,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盯着那几块金条出神。
  过了好一会,他才仿若惊醒一样问道——“我想洪爷死,你想洪爷死吗?”
  这话一出,阿胜愣了。他不知道是不是任哥在试探自己,所以微微皱起眉头,狐疑地望着任哥。
  任哥的眼中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他也如此地和阿胜对看,眼角的鱼尾纹因为疲倦而更加明显。
  片刻之后,任哥突然笑开。
  他笑着摇摇头,没把话接下去。
  而阿胜也是为任哥点了根烟,假装什么也没有听见。


第6章 
  任哥有野心,他的野心是这几年逐渐成长起来的。只不过他藏得深,不靠近都发现不了。
  他有职业,有地位,有靠山,每天过得还算可以,别人动不了他,他也不会轻易找事。
  帮派兴起也就是这二十年的事,任哥说得上话也就七八年时间。
  他不算看着帮派起来的,毕竟帮派刚起时,他还没调到蝴蝶城。但他还是有一定的辈分,到底也只有他,还算愿意顶着丢掉乌纱帽的风险为弟兄们谋口饭吃。
  但阿胜看得到他的野心。
  听别人说,任哥刚来时是被流放的。
  他原本是省府临城做事,后来出了错,多抓了一个不该抓的人,那人背景大,一不留神惹着了,就把他流放了。
  流放老远,直接流放到边境的蝴蝶城。
  蝴蝶城是全国最难管辖的城市之一,一是因为地理环境问题,战争年代就特别难打。到处都是山,山上都他妈是树。一支部队进来,农民用自制的土枪打个麻雀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让正规部队都没辙。
  二是人文问题。地理环境就导致这里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圈,依山傍水,靠本国首都远,出海却又比较容易。一股风吹过来,率先登陆的也是这里。导致这里的人不好战,但也不好管理。
  国家下达一个政策,三五年都没法执行到蝴蝶城。国家三五次试着改造,但钱一砸下来就像砸进了蝴蝶城到处都是的鱼塘,鱼聚过来一群,散去了连影都找不着。
  久而久之,也就让蝴蝶城变成了一个尴尬而难有人接手的盘。就像一个特立独行的妓女,就算有心让她从良,她也难改变自身的三观。
  所以这里也有着全国最难以治理的帮派。
  无论是人蛇活动,还是毒品交易,抑或是黄业发展,到处都是,就像夏天里多到钻进内裤里叮蛋蛋的蚊子。
  警察局当然也设立,但人手就那么多,又得不到武力支持,要办起来实在太难,至少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大部分职员都不希望自己成为那个一朝一夕。
  任哥刚来时只想混个好职位,所以只知道来了肯定要和黑帮接触,明白什么时候能管,什么时候不能管。了解法律走到什么地步,规矩又定到什么程度。
  在蝴蝶城里,有时候帮派的行动力比警察要强。因为帮派有群众基础,但警察没有。所以和帮派打交道、做生意,几乎人人都要经历。
  任哥也就是这么开始的。但或许是他适应性强,也估计是他脑子转得快,还有可能是他不甘心,毕竟他那么年轻就被流放了,不做点业绩出来打打流放自己的人的脸,他就一股怨气出不去。
  所以来了五年,熟悉了环境甚至结识了不少人后,任哥便想做蓝莲帮话事人。
  蓝莲帮原来是他一个上司管辖,那上司老了,身体又不好,无论是警局的事还是帮派的事,基本都是任哥代劳。
  任哥勤快,肯做肯吃苦,学习能力又好,所以到了后两年,大家也都面熟了任哥。
  面熟真的很重要,它可以大大提升一个人的可信度。
  但这还不够,因为任哥还没有机会正式结识四大帮派的老大。
  所以任哥想尽办法牵线搭桥,终于掐准一个时机,借着老上司犯错的空当,和管理新区的火炮搭上了线。
  这火炮也是个外来户口,很多年前甚至还是偷渡跑来的。
  他比其他三个本地帮更容易接纳任哥,听闻也最重义气。任哥帮了他几次之后,他就找了个机会,约出洪爷吃吃饭,打打球,唱唱卡拉OK,再喝喝酒,拉拢拉拢感情。
  任哥会看人眼色,所以缺的就是一个机会,火炮给了他这机会,他便顺利地和洪爷熟络起来,并适当地投其所好,总能送点称心合意的东西,哄得洪爷开开心心。
  之后的选举有了洪爷和火炮的支持,要上位蓝莲帮就容易多了。
  但在位蓝莲帮之后,任哥又觉着不够了。


第7章 
  蓝莲毕竟不在四大帮派之列,要说话投票也轮不上任哥的份,任哥不满意,他要话语权,至少当油水不够的时候,他有为兄弟们争个“合理分配”的能力。
  于是,他瞄准了鬣狗帮。
  当时四大帮派中有一个鬣狗帮,是人数最少的,而任哥便打算从鬣狗帮突入,取代他们的位置。
  所以那两年他在单位里一概递上鬣狗帮犯案的罪证,在帮派里又不停地让人找鬣狗帮的麻烦,就打算什么时候抓住痛脚,把他们一锅端了。
  鬣狗帮的头子叫辣油,这名字听着就挺狠。辣油也是个特别狠毒的人,所以鬣狗帮也在他的领导下臭名昭著。
  那时候最典型的一件事,就是鬣狗帮组织的砍手行动。
  那两年蝴蝶城的经济特别不好,闹瘟疫,所以夜场和鸡店的生意一落千丈,人人自危,没人在这时候凑热闹。
  唯一能支撑的就是走私药品,可走私药品就这么一点油水,早就被洪爷和当时管渡口的分完了,即便再剩一点,也一定会给火炮,绝对轮不到鬣狗帮头上。
  大哥养不活小弟,也就只能任由小弟找饭吃,所以那段日子,以鬣狗帮为主导的抢劫和偷窃尤为猖狂。
  这么说还算保守的,因为他们没有耐心偷窃,一般以抢为主。
  这抢还不是普通的飞车党的抢,不是扯着对方的包能拽走就拽走,不能拽走就换一家的模式,而是拽不走时一刀砍人手上,无论如何要把包给拿了。
  这一刀劈下来到底是伤了皮肉还是牵筋带骨,那就得看路人的造化了。
  任哥也就是抓住了这个时机,一再上书要求全员带枪执勤。
  上头顶不住压力,也见着民众受苦厉害,不得已也同意了。
  只要一同意,在任哥领导下的蓝莲帮只要在上班时间内,人手一把枪。
  说实话,谁他妈知道这枪到底是警员发的,还是从黑市买的,都一个型号,一个口径。蓝莲帮那会还统一着装,穿得和不戴帽子的警察差不多,掏出抢来开两发,路人也只会四散,而不会起疑。
  辣油是大白天被干掉的,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把西瓜刀。
  但知情的人都知道,砍手党怎么可能让自己的老大亲自出马,这分明是栽赃嫁祸。
  但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栽赃嫁祸也做成了。
  所以蓝莲顺利上位,成为了蝴蝶城四大帮派之一。而任哥也用这几年时间培养了一些亲信,立马退到幕后,只朝九晚五上班,大部分时候谢绝一切帮派活动。
  所以任哥找上阿胜是有原因的,一个人够忠,够诚,比聪明重要太多了。
  至少从这五年的观察来看,即便任哥在阿胜面前杀了一个警察,阿胜也绝对是把行凶的匕首拿过来自己握着,再帮任哥挖坑把尸体埋了的角色。
  也正因如此,当任哥说出想要洪爷死时,阿胜相信,任哥是真的打算让洪爷死。
  他的能力越来越强,势力越来越大,野心也越来越膨胀,而让洪爷随叫随到——不,任哥不想这样。
  他要爬到洪爷的位置上。


第8章 
  把账结清,也确定任哥没事之后,阿胜起身告辞。
  他说不早了,我让外面的兄弟守着,不知道刺头强会不会带人过来找麻烦,今晚任哥要多小心点。
  任哥却没让他走,他抬起头,冷不丁地来了一句——怎么,我刚说要洪爷死,你就要走,你是想和谁通风报信啊?
  这一下让阿胜无言以对。
  刚刚站起来,这回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气氛僵持了一会,任哥又笑了,他说开个玩笑而已,不要那么紧张。
  他让阿胜坐下来,还给阿胜倒了杯酒,话题一转,又问他——“怎么,最近要陪小宁多些?和小宁怎么样了?”
  任哥就是这样,大部分时候都是亲和的,偶尔来一两句石破天惊的,让不熟悉他的手下十足尴尬又胆战心惊。
  阿胜说还行,前段日子让她出去找点活干,每天待在家里,她也心烦。
  “如果你不喜欢,那就换了算了,不要觉着是我给的,你就一定要留住她。”任哥抬抬手,让阿胜也喝。
  阿胜稍微喝了一点,用的还是洪爷的杯子。
  其实不是想换,只是阿胜没法真正接受小宁。
  小宁过来了没有出过场子,一下子就让她成了阿嫂,她摆不正自己的身份,也融不进阿胜的生活圈。跟了阿胜之后,不愁吃不愁钱,所以只能每天和女伴喝得烂醉,有时候还夜不归宿。
  这些阿胜都不介意,毕竟偶尔出去玩也是必须的。他在外面来不得那么干手净脚,小宁要找点乐子也未尝不可。
  但到底得让兄弟跟着。
  没有兄弟保护,谁知道转个弯是不是就被人劫走了。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事情就变得很难堪了。
  阿胜不能不救,既然大家叫一声阿嫂,他不救就让别人抹了他的面。可要他救也不容易,不割块肉,别人还真不放人。
  之前有一回小宁就是被人带走了,阿胜硬是花了大价钱才把她赎回来。就算之后他知道是刺头强搞的鬼,可钱人家已经拿了,证据又抓不到,只能认了这茬。
  回头他也不敢骂小宁,只能多叮嘱几句。
  但那之后他就不怎么碰小宁了,或许也是心里有点防备,总觉得不知道哪天就分开了,到时候让女孩子产生了感情,他也不好交代。
  小宁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这样的女孩做不了阿嫂。
  但或许也是任哥说的,大哥送的,他不能不要,不能不好好保护。
  虽然任哥的话放在了这里,可若是真想和小宁分开,也得先想出个妥善安置的办法。
  或许也是见着阿胜的尴尬,任哥便不再提了。
  喝了几杯,任哥也有点醉意。
  任哥一直在搓着腰,阿胜问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早点休息。
  任哥说不用,就是心累,想再多喝一点,“阿胜你陪着我吧,反正我这里房间多,等会你自己挑一间睡。”
  阿胜没有多问,伸手过去帮着任哥摁揉胯骨的一边。
  他知道一定又是洪爷玩过了火,在任哥身上留下了伤。有时候他真的会幻想洪爷死在床上的模样,而他认为这是那老头最好的结局。
  揉了好一会,任哥又突然扭过头来,前言不搭后语地道了句——“胜,你不要背叛我。”
  “我不会,你是我大哥,我绝对不会背叛你。”阿胜回答。
  这话他答了无数次,几乎每次任哥喝多都会问。
  任哥没有安全感,这是阿胜在他身边五年,除了日渐膨胀的野心之外,感受到的另一种强烈的情绪。
  而问完这样的话后,下一句一定是——“你要是背叛我,你知道会怎么样的。”
  阿胜说知道,笑了笑,“留屌不留人,留人不留屌。”
  任哥跟着笑起来。
  这是兄弟俩之间的玩笑,但实际上并不完全只是个调侃。
  阿胜刚跟任哥时,任哥的其中一个副手小鱼就被这么处理了一下。
  小鱼也跟了任哥有一段时间了,从警察局里就是他的下属,在警局做了一年,干脆出来直接混进帮派。
  那时候任哥很信任他,也像对阿胜一样对他好。
  但他却恃宠而骄,借着任哥的信任,有一次偷偷拍了任哥侍奉别人的照片,交给别的帮派作为对付任哥的把柄,换来一笔十分丰厚的酬金。
  任哥给了那笔钱,但也查到了是小鱼所为。
  那天他给了小鱼选择,小鱼选择保命,所以留了二两肉。
  自那一天之后,小鱼销声匿迹。
  有人说他死了,切了之后没弄好,感染了就一命呜呼。也有人说他离开了蝴蝶城,回了老家,再也不想和任何熟识的人相见。
  还有人说他顶不住别人的议论,打算搞一票大的就走,岂料运货的那天被水警拦下,为了不坐牢不被体检,一股脑扎河里,再也没浮上来。
  但无论是哪一种,小鱼确实人间蒸发。
  任哥也没有赶尽杀绝,就随他了。
  自那之后,阿胜便知道“留屌不留人,留人不留屌”是任哥做得出来的,而他也相信在任哥侍奉洪爷的时候,一定无数次地想一口咬下那二两肉,再把它吐出来丢出去喂狗。


第9章 
  那天晚上阿胜住在任哥的隔壁。
  他本来想尽快睡着,毕竟今天一整天他都没有休息好。
  可似乎是酒精作用,加上回忆起先前在厅室等待时听到的声音,任哥的影像则一直在他的脑海里前晃。
  他硬了,每次只要细细想任哥的面容和身上的味道,他就不可自控地勃起。
  他把手伸进了裤子里,再伸进内裤里,他紧紧地闭起眼睛,上下套弄着自己。
  他知道这样做是错的,任哥是他的老大,而看似任哥只是屈居于现实,心底里根本不喜欢男性。
  可阿胜却无法停止自己的幻想。
  他幻想任哥像侍奉别人一样侍奉他,幻想任哥跪在他的脚边,抬头试探地看着他的表情,幻想任哥被压在床上或桌面,一记一记的捅戳撞出喉管的呻吟,还想着任哥抱着他,亲吻他,说感觉怎么样,我是不是还可以。
  阿胜射在自己的掌心,然后飞快地抽过纸巾擦干净。
  手淫之前幻想的一切瞬间因高潮的过去变得神圣,任哥又变回那个不可进犯的存在,一个无论别人议论什么,在阿胜心中都高大而不可亵玩的人。
  他蹑手蹑脚地出来,偷偷地把纸巾丢进马桶里冲掉。
  折回来时看到任哥的房门虚掩着,忍不住向里头看了一眼——还好,任哥没有动静。
  这样的宣泄过后,阿胜很快进入了梦乡。
  但他不知道,实际上任哥并没有睡着。
  任哥喝多了,天旋地转。
  可他却睁着眼睛,面对窗户的一边侧身躺着,任由身体飘飘荡荡。
  任哥玩过一两回那种东西,只是进入鼻粘膜,而没有进入静脉。
  那时候他就像这样漂浮着,但没有反胃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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