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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订制的总裁-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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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殊还高一些。许多人都知道,金兰殊是舒默克一手带起来的。不是舒默克的话,既没有家世、也没有情商的金兰殊亦很难走得那么顺利。
  之前,夔龙集团收购百年奢侈品牌“吕氏”成功。
  舒默克向夔龙大老总力荐让金兰殊当吕氏的行政总裁。老大亲自面见了金兰殊,商谈了一个小时。结束之后,老大表示更倾向于起用一个资历更深的职业经理人。
  舒默克半夜去拦住老大的车,问他:“为什么不选择金兰殊?那个职业经理人只会墨守成规,没有办法将垂死的吕氏做起来的!”
  老大回答:“这么说吧,他确实挺年轻也很有想法。可是他也太祂妈讨人厌了。我一想到要给这家伙开千万美元的年薪,我就过不了自己那一关。”
  舒默克心想:你以为我自己那关就很容易过吗?
  可是,舒默克仍认真说道:“你看,金兰殊高傲又世俗、美丽又可恶,这还不适合做奢侈品吗?”
  老大竟无言以对。
  舒默克扶着车缘,说:“老板,我今天脑袋就放这儿了!人头担保!他做不成,我就去死!”
  老大笑了:“那你祂妈去死吧!”
  说完,老大油门一踩,车就飞驰出去了,扶着车边的舒默克摔了个狗吃屎。
  可是,第二天,老大还是宣布让金兰殊去吕氏当行政总裁。金兰殊表现不俗,将吕氏的销量带了起来。于是,当夔龙收购宝梵琉时,老大又让金兰殊去了宝梵琉。而好不容易做了起来的吕氏则交给了老大的亲儿子打理,真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不过,老大也安抚了金兰殊,应承了只要把宝梵琉做起来,夔龙旗下所有亚洲品牌都归金兰殊。
  金兰殊对老大的决定心怀不满,也写在脸上,只说:“别说这些没用的,我不相信承诺。先讲好我去宝梵琉之后的薪资和期权怎么算吧。”
  老大被他噎住了,心想:妈呀,老早说舒默克人脾气好,我还不信。现在看来是真的,不然怎么和这人相处了那么多年呢!
  金兰殊的性格,真是非常讨人厌呢。
  宋风时甚至怀疑自己是全世界唯一一个那么迷恋金兰殊的人吧!
  难道还会有和他一样的自虐狂吗?
  不过也很难说,为了美好的东西而自虐、而卑微,仿佛也是某类人的本性。
  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面包都吃不上还勒紧裤头去买手提包的人了。
  这也许就是奢侈品的魅力。
  稀有、珍贵、美丽、爱答不理。
  宋风时叹了口气,心里又心心念念地惦记着金兰殊。
  金兰殊最近也不知在忙什么呢。
  宋风时极为想念他,便想找个借口见见他也好。
  恋爱中的人是很擅长去想出约见对方的借口的。
  因此,宋风时很快就想到了一个。
  “他不是请我去了夜游罗浮宫嘛。”宋风时将手指交握,看着镜中的自己,自言自语,“那我也得回敬个什么才行……嗯,要是说等价的那肯定办不到……”
  既然买贵价的回礼是肯定办不到的,不如就做手工的。
  宋风时上网搜索了一下什么手工回礼比较合适。
  围巾?不,太亲密了。而且,我也不会织围巾,弄出来不好看,肯定被他这种穿惯好的嘲笑。
  弄个吃的吧,反正他的舌头也不灵,以前给他随便做点啥他都爱吃的。
  宋风时便找了一个口碑不错的手工蛋糕店,预约了一节做小蛋糕的课。那个手工烘焙坊在露天市场附近,宋风时便大早起来,租了辆巴黎街头常见的公共自行车,一路穿街过巷的骑到了露天市场。
  露天市场里早已开满了摊铺,大大小小的菜篮子上堆满了颜色饱满的水果蔬菜,看着就让人心情愉悦。
  宋风时放下了自行车,在市场里一边步行,一边哼着歌,根据手机地图的指示去寻找那家隐藏着小巷的店铺。
  他在小巷子里左拐右拐的,忽然听见了熟悉的声音从转角传来——好像是金兰殊的声音?
  宋风时的心一下就提起来,像是做贼一般的下意识躲进了巷子里。
  他探头看着,发现自己并没有听错。
  金兰殊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与一个戴着意大利式礼帽的男子并肩走着。
  “好眼熟……这个人是……”宋风时仔细一看,心中一紧,“就是舒默克?”
  舒默克对金兰殊说:“这次的项目做好了,我用人头担保……”
  金兰殊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你的人头都担保了多少次了?”
  舒默克笑着熟稔地把手搭在了金兰殊的肩上,亲昵地说:“为了你,多少次都无问题。”
  宋风时看着二人消失在拐角处,脑子里却一直回荡着刚刚舒默克的话。
  只是宋风时没看到,金兰殊很快就将舒默克的手拨开,露出了嫌弃的表情。
  舒默克也是无所谓的。这些“花言巧语”都是信手拈来,不用思考就直接说出来了,怎么都无所谓。
  金兰殊习惯了舒默克这种性子,也不把这个当“职场骚扰”,亦无所谓。
  只有云里雾里的宋风时有所谓。
  很有所谓。
  宋风时僵在当场,脸像是被打了一样,火辣辣的。
  手里握着的手机屏幕忽然一闪,亮出一条短信息:“刘易斯:小宋,今日的茶会,希望能见到你。”


第二十四章 
  宋风时在原地像是石像一样杵了许久,回过神来,腿都软了,便蹲在地上缓缓。
  这个时候,金兰殊给他发了条信息:“你不在酒店?”
  宋风时说:“不在,怎么了?”但其实他心里是有了预测的:金兰殊应该是想过来酒店找自己做那档事吧。
  金兰殊回复:“你在哪?”
  宋风时确实不喜欢金兰殊这样高高在上的语气,但又咽下不满,说:“我刚刚在露天市场,好像看到你和舒默克了。”
  “你还认识舒默克?”金兰殊说。
  “集团高管嘛,大概知道。”宋风时想了想,又输入了一行试探性的话语,“主要是我有认识的朋友想追他哦。他是单身吗?”
  金兰殊说:“叫你朋友省点力气吧。他有伴侣,都七八年了。”
  宋风时心里隐隐有些怪异的念头:金兰殊和舒默克那么好,却找我来开房。原来是因为舒默克有伴侣了吗?
  可是,这也太狗血、悲情了吧?简直不符合金兰殊的性格啊!
  然而,金兰殊的性格是怎样的呢?宋风时也说不清楚。就凭他莫名和自己开始了一段不清不楚的关系这一点来说,就已经十分不像宋风时所认识的金兰殊会做的事了。
  宋风时径自纠结,无暇自顾。
  怀着复杂的心情,他取消了去烘焙坊做手工蛋糕的预约,而转而和海蕾商量一起去上苑春茶会的事情了。
  午间的时候,海蕾还特意和宋风时一起去了上苑春的门店置办行头。
  “既然要去人家的茶会,肯定要穿他们家的东西啊!”海蕾状似很上道地说,“不然也太不给面子了。”
  宋风时微笑着说:“是……”对于女性朋友五花八门的购物理由,他倒是保持微笑称是的态度。
  海蕾与宋风时去了上苑春的门店,立即被里头古色古香的中国风布置而吸引了。门店的墙壁和柜子都是用天然的木料和石材搭配做成的,配合古朴雅致的饰品,显得相当有意趣。
  海蕾频频点头,又对宋风时低声说:“说起来,我都没有买过他们家的东西。”
  “哦?”宋风时问,“为什么呢?”
  “这个价格,买博柏利、圣罗兰比较实际啦。”海蕾说。
  宋风时不觉点头,毕竟对于他们这些比较“穷”的消费者而言,带出去的牌子要够出名、logo要够显眼,才会觉得那个钱花得值。
  宋风时又低声说:“那你怎么还花钱买这个?”
  “买个屁呀,哪有钱呢?”海蕾答,“等今晚茶会过了,我就退掉。”
  宋风时只得苦笑了:“唉……撑场面真累!”
  怀着“穿一次就退掉”的想法,海蕾像是个大财主一样,爱啥买啥,选了一堆东西,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就刷卡了。看着殷勤服侍的导购,宋风时不觉叹气:这个店员是空欢喜啦!
  当晚,海蕾便穿上了一件香奈儿的小黑裙,配上上苑春新款的珐琅手镯、碧玉项链、刺绣皮包,颇为明艳地登场了。宋风时则是穿着他万年不变的那套宝梵琉西装——员工内购打折买的经典款,经济实惠,去正式场合也不算失礼。
  二人相携到了茶会现场。
  上苑春作为标榜“中国元素”的奢侈品牌,也不把自己的活动定在什么大酒店之类的地方,而是设巴黎郊区的一座苏式园林里。
  园林里飞檐画壁、亭台楼阁,无所不有,夜色中亭台的勾檐挂着红灯笼,在游廊上走着看着,还以为自己在中国呢。
  “这好像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建筑师在法国建的吧。”海蕾打量着这个园林,说道,“还真漂亮。”
  宋风时笑道:“都不够你一半漂亮。”
  海蕾笑道:“嘴真甜。不知道还以为你想泡我。”
  宋风时和海蕾说笑间,已到了展厅内。
  展厅里人并不多,大概只有十一二个宾客。
  海蕾和宋风时便变得有些拘谨了,总觉得别人都是少爷少奶奶,而他们是悄悄混进来的小厮。
  刘易斯穿着一身碧青色的缎面西装,见二人来了,便柔然一笑,说:“你们来了?”
  宋风时和海蕾微微一笑,此时,他们看到凯特也走了过来。
  凯特朝二人点头,说:“展厅里的所有东西都是义卖的商品,所得的会捐献给慈善机构。”
  “所有东西都是?”海蕾环顾四周,却没发现什么“商品”,只见展厅看起来和一般园林的厅子没有什么区别。宋风时有些累了,便在一张椅子上坐下。
  凯特笑道:“你可真识货。这张紫竹椅子可是大家之作,这自然包浆的光泽和手感,真是非同凡响的。我本来想买的,你要喜欢,你也可以带走。”
  宋风时愣了愣:“这个就是商品吗?”
  “没错。”刘易斯笑道,指着屋内的屏风、折扇、桌子、摆件,“这些都是我们上苑春在好些年前卖出的典藏,因为有这个义卖活动,不少热心的老顾客把它们捐赠,放在这儿供我们义卖。”
  “所以这些都是二手的?”海蕾特别惊讶。
  “什么二手?”凯特的脸上露出了不悦的神色,仿佛被冒犯了一般,“那我拍卖回来的铂金包,也叫二手吗?”
  海蕾心想:对啊,不然呢?
  然而,海蕾不想得罪人,便笑道:“我说错了,我想说的是vintage。”
  凯特的脸色才好了一些:“嗯,是的,就是vintage的义卖。”
  宋风时不觉端详了一下自己屁股下坐着的那张椅子。这椅子可以算得上“朴实无华”,当然,也就是“平平无奇”的意思了,一张普通的圈椅罢了,紫竹也不是什么珍贵的木料,在他们宋家村1000块钱能买到一把了。宋风时便问:“这个椅子可要多少钱?”
  凯特笑道:“不贵的,按人民币算的话,10万就可以。”
  宋风时简直要立即从椅子上跳起来了,可是他被凯特那嘲弄的眼神看着,便明白凯特是故意要看他出丑的,他便索性稳稳坐着了。
  凯特见宋风时不接话,便又笑笑,说:“怎么样?你喜欢?那就带走呗?”
  宋风时的脸也有些僵了,正不知要说什么,刘易斯截口,仍是那样微笑:“人家是来法国旅游的,背着个椅子回中国也不方便。”说着,刘易斯伸出手来,将宋风时扶起来,走到另一边,一边说:“你要是喜欢紫竹,我这倒是有更好的推荐。”说着,刘易斯递了宋风时一个长条的红色锦盒。锦盒打开,里头放着一双色泽柔和的紫竹筷子。
  宋风时便买下了这双筷子。
  不知为何,宋风时很相信刘易斯,便没有问价格,到刷卡的时候,才知道这双筷子才卖70欧元。
  换在平时,宋风时连70块钱的筷子都嫌贵、不会买的。可在这当下,他却觉得被解围了。70欧元顾全了他一点薄薄的颜面。
  凯特仿佛不想放过宋风时和海蕾,却被刘易斯用眼神制止了。
  刘易斯长着一双笑眼,但严肃起来的时候,却有些让人害怕。
  凯特只得放过了捉弄他人的念头。
  但宋风时和海蕾都感到没趣了,略略逛了一圈,便与刘易斯告辞了。刘易斯倒没怎么挽留,微笑说:“我送你们。”他将宋风时和海蕾送到了游廊尽头,才略带抱歉地微笑:“我的妹妹是个高中生,非常不成熟。”
  “高中生?”海蕾大惊,“她看起来倒挺成熟的。”
  刘易斯微笑:“任何女生化上那样的妆、穿上那样的衣服,都会显得像二十多岁。”
  “我可不一样。我那样打扮就像三十多。”海蕾自嘲一笑,“你妹妹天生是个美女,家世又好,无论是怎样的性格都是理所当然的。”
  “不,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刘易斯认真地说,“我很抱歉。”
  海蕾和宋风时被如此道歉,心中的怏怏不乐也消退大半,反而为自己的提早退场而感到亏欠。
  二人打了车回到了市区,见时间尚早,便去塞纳河左岸吃点小吃。吃过东西后,两人无聊,便开始在塞纳河边给对方拍照,好发发主页上什么的。
  二人拍了一轮,便开始挑选照片。有一张宋风时的照片是在河边,宋风时倚栏眺望,光线正好,粼粼波光映照在宋风时的半张脸上,显得特别文艺。二人都觉得这照片好看。宋风时点头,说:“这张真的是我拍得最好看的一张了!可是啊,这河水的颜色不行啊。”
  “加个滤镜就行了!”海蕾特别热心,还帮宋风时P图,“你看,姐这么P,行不?”
  宋风时接过一看,简直惊艳:“姐,你也太牛了吧!”
  宋风时在图里好看多了,而且加了个比较蓝的滤镜,不仅是背景里的河水蓝得如海,连同宋风时脸上的波光都带了点温柔的蓝色,在他白皙的脸庞上,颇添了几分梦幻感。
  “好看吧!”海蕾还帮宋风时配文字了——“仿佛我也沾染了塞纳河的色彩”。
  “姐,这文字,会不会有点矫情?”宋风时皱起眉。
  “配你这么文艺的照片,刚刚好!”海蕾拍着心口说。
  于是,宋风时将这河水蓝蓝、脸上也映着淡蓝波光的照片PO到了个人主页上,并配上文字“仿佛我也沾染了塞纳河的色彩”。
  拍完照发完P好的图了,二人就各自回去。
  宋风时回到酒店房间,掏出手机一看,发现刚刚的自拍多了一些点赞和回复。
  出乎他的意料,刘易斯居然在他那条“仿佛我也沾染了塞纳河的色彩”的PO下留言了:“我更觉得是塞纳河沾染了你的色彩。”
  宋风时怔了怔,竟不知如何回复。
  当他拇指下滑,便也惊觉金兰殊也留言了,而且这个留言也不好回复。
  金兰殊:滤镜太重,P得有点多。
  宋风时觉得自己真的很爱金兰殊,这都没有忍心删金兰殊好友。
  作者有话说:是谁说金兰殊要是哑巴,他们就一早HE了?你们忘了金兰殊还能打字吗~【狗头


第二十五章 
  发布会的一切都已经完成了,宝梵琉的这场大秀也获得如潮的好评。
  金兰殊见过了老板,也得到了赞赏。
  那么说,他们也该回国了。
  这次欧文已经吸取经验教训,将订好的机票行程跟金兰殊汇报:“说起来,我们高管的航班和基层员工的航班不是同一班的……”
  听到这句话,金兰殊就立即皱起了眉,正想说欧文怎么还是这么不懂事,却见欧文继续缓缓说道:“但是呢,我在想嘛,之前小宋不是扭伤了吗?不如让他来我们的航班,您看怎么样?”
  “嗯,你不说我还忘了呢。”金兰殊便点头,“还是你想得周全。”
  “不,不敢当。”欧文又笑笑,“说起来,我和航空公司联系了,还有一个免费升头等舱的名额,不然就给小宋了吧?他是‘伤员’嘛,就该多照顾照顾。”
  “嗯,”金兰殊满意地点头,“你自己看着办吧。这种小事,不用问我的。”
  这慈眉善目的,都不知是谁前些天因为与宋风时分两个航班走而大发雷霆。
  欧文笑着点头,便下去干活了。
  行政那边也跟宋风时联络了,说了给他升头等舱这事儿,又说:“你看啊,老板多贴心,知道你是伤员,还特别优待呢。”
  宋风时也是只得笑着点头:“是啊、是啊,真是个好老板。”
  宋风时准备收拾行李的时候,又想自己既然要离开了,是否应该也跟刘易斯说一声。
  不为别的,就是为了礼貌。
  他想起当初,自己因为刘易斯送了条丝巾就那样落荒而逃,真是很上不得台面了。
  也让彼此都不好看,显得像刘易斯要胁迫他了,逼得他漏夜出逃一般。
  其实大可不必如此。
  宋风时当时也是脸嫩、人也比较新鲜,不太懂怎么处理。主要是当时的店长的态度也很暧昧,让还是学生的宋风时比较不知所措。
  如果是现在的宋风时,应该有更好的应对。
  而现在的宋风时也希望自己能做一个给店员更多安全感的上司。
  他出门去给店员们买手信,在闲逛的时候,便随手给刘易斯发了一条短信,告诉他自己要离开法国了。过会儿,刘易斯就回复了他。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两句,宋风时说自己正头痛不知该选什么伴手礼。刘易斯发了一条:“我知道一家手工烘焙店的马卡龙很好,适合送女孩子。”
  宋风时一听,心想,刘易斯推荐的手工烘焙店?我消费得起么?
  没想到,过了几秒,刘易斯又补充了一句:“也不贵。”
  宋风时忍不住乐了,答:“谢谢你体恤我这样的平民!”
  原本,宋风时还觉得要掂量掂量刘易斯这种有钱少爷说的“不贵”,是不是大众意义上的“不贵”。可宋风时想起当时刘易斯给他推荐的紫竹筷子,便也觉得刘易斯是个相当体贴且有分寸的人,恐怕也不会叫他为难的。
  刘易斯带宋风时去了一家手工烘焙店。
  没想到,这就是宋风时本来想去给金兰殊做蛋糕的那一家。
  当然,宋风时没有说什么,只是想道:“原来刘易斯这样的人也会来这种网红小甜品店吗?”
  事实上,刘易斯根本不知道这家店。
  他只是看到宋风时说在头痛送礼的问题,便咨询了女秘书。女秘书给了这个答案罢了。
  宋风时想着是给下属送的伴手礼,便也没打算做手工的了,选了几盒现成的马卡龙就提走了。
  “其实这家还不错。”宋风时说,“我一直都觉得马卡龙太甜腻了,但这家的倒是还好。”
  “大概你以前吃的马卡龙都不是巴黎的。”刘易斯像是在捍卫法式甜点的尊严一样,“马卡龙怎么会不好呢?”
  宋风时对马卡龙确实提不起什么兴趣,但也顺着刘易斯的话,说道:“是的,不是说‘做得好的马卡龙,就像是少女的酥胸’嘛?”
  “哦?我可没听过这个比喻。”刘易斯有些惊讶,“听起来也不是什么高明的比喻。马卡龙可比这个高尚的多了。”
  宋风时点点头,微笑:“是呀。可能是什么营销商家想出来的广告词吧。还是能吸引一些人的。”
  “那恐怕吸引不了我。”刘易斯笑道,“我对少女或者酥胸都没有兴趣。”
  宋风时没有接这个话,笑笑摇摇头:“那希望我店里的员工会喜欢就好。”
  刘易斯沉默了半晌,说:“你还在店里做么?”
  “嗯。”宋风时揣测了一下刘易斯这句话的意思:他是觉得我没出息么?
  岂止是刘易斯呢,宋风时自己都觉得自己没出息。
  这么想着,宋风时的神色也变得有些颓丧了。
  刘易斯只道:“我觉得你是非常优秀的人,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到我们这儿来。我觉得上苑春很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宋风时怔了怔。
  说到底,宋风时还是想把自己的专业知识学以致用,更希望职业发展能上一个台阶。
  但他觉得此刻接受刘易斯这没头没脑的“offer”,反而是有失体面的事情。
  宋风时摇摇头,笑道:“哎呀,我这个一线员工肯定是在你们这些大总裁眼里很不起眼吧!但我还是挺喜欢自己的工作的。”
  “我当然知道一线很好,我本人也尊敬每一个门店的工作者。”刘易斯回答,“那可是很好的职业,只是每天站着8个小时不好受吧?”
  宋风时没想到刘易斯是从这个角度来说的,也愣住了。
  刘易斯又笑了笑,说:“不怕累着?”
  宋风时惊讶于这样细意的发问,却又开玩笑去婉拒:“难道你们上苑春的导购不站8个小时?你怎么不关心关心自己的员工。”
  刘易斯歪着头,笑了笑,说:“是啊,为什么呢?”
  宋风时不言语了。
  “也许我偏心了吧。”刘易斯这么说。
  宋风时眼看着气氛走向一个暧昧的地方,便抬手看了看腕表,说:“我也差不都该回去了。”
  刘易斯的脸上露出懊恼的表情:“哦,是我又冒犯了,是不是?”
  宋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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