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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订制的总裁-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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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风时推门而入的时候,看到一直互相回避的室友大剌剌地坐在客厅沙发上,顿感意外。
  “嗯?”宋风时愣了两秒,立即堆上笑容,“你在呀?”
  金兰殊答:“这是我住的地方。为什么不在?”一边说着的时候,金兰殊一边瞄着宋风时的脖子,那一截雪白的脖子上并没有系上碍眼的丝巾,这让金兰殊的心情稍微没那么烦躁。
  宋风时总害怕尴尬,便换了个话题问道:“今天看到你和一个绅士在逛店?他是谁啊?”
  在金兰殊用余光观察宋风时的时候,宋风时当时也在默默在意金兰殊。他也察觉到舒默克提出要给金兰殊送东西了,只是金兰殊拒绝了而已。
  金兰殊答:“他是我的上司。”
  宋风时心想:难道是潜规则?
  舒默克当然是没有“潜规则”金兰殊的。
  以他所言:“我想跟谁上床还要给人好处?我有没有那么惨?”


第六章 
  在那次事件之后,金兰殊显出了宋风时的更多的关心。
  他甚至想送一条丝巾给宋风时,然而却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
  但是,他想:“像我这样一个全A的天才,居然想不到一个送礼的理由?这岂不是奇耻大辱?”
  他不服输的个性致使他产生了极好的创意。
  他富有创造力地将宋风时晾在窗边的丝巾扯烂,并一脸理所当然地说:“噢,我弄坏了你的丝巾。”
  宋风时原本还挺心疼的,看着金兰殊那满不在乎的样子也有些气,却保持笑容:“算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金兰殊便启用“是的,但是”句式说:“是的,确实没什么大不了,但是,我还是给你赔一条吧。“
  这个“是的,但是”句式显然没有让金兰殊显得更讨喜一些,反而像让宋风时跳起来打他狗头。
  宋风时难免脸露不悦之色。
  金兰殊便问道:“怎么?这条丝巾很重要?”
  宋风时答道:“不是,只是挺贵的,我也失业了,挺不舍得。”
  “失业了?”金兰殊极为好奇,“为什么?你不是在那个门店做得好好的?”
  宋风时苦笑着摇摇头,便搪塞道:“没,我最近忙着别的事情,就先停止了兼职。”
  金兰殊虽然情商很低,但又不是傻子,相反,他在一些方面颇为敏锐。他便问道:“怎么了?难道是和上次送你丝巾的先生有关吗?”
  “唔……”宋风时有些尴尬了。
  金兰殊说道:“你告诉我也没关系,你知道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这倒是真的。
  宋风时颇为感念金兰殊难得的关心,便说:“不是什么烦恼,我只是觉得收了对方的礼物非常为难,他后来又在手机上约我出去。我没有答应,他便来到店里问我什么时候下班,我回答‘这个说不定的’,店长却立即告诉了他我下班的时间。我感到很困扰,店长的态度也有些奇怪,让我不太舒服,就辞职了而已。”
  “那确实不是你的错。真是可悲的人——我是指那个客人,”金兰殊说,“魅力如此低下,非要做这种手段。”
  宋风时原本有些郁闷,听到金兰殊的话反而笑了:“这算哪门子的安慰?”
  金兰殊有些惊讶:“我并没有安慰你。是什么让你得到了这样的错觉?”
  宋风时瞬间,对金兰殊有些既爱又恨的。
  他又怪自己,金兰殊稍微对自己和颜悦色,他便要卑微的高兴。他真的要将金兰殊刚刚那句“是什么让你得到了这样的错觉”录起来,一天听三遍,好好镇定,敛去妄想!
  宋风时失去了报酬丰厚的兼职工作,却又难得地闲下来了。
  学校课程不重,他又尚未找到下一份兼职,便先为平伏自己的心情培养个打发时间的爱好,去园艺店买了一盆花,每天勤洒水、修剪枝叶,静待花开。
  月末的那一天,宋风时从床上起来,走到客厅里,便见那花盆上的绿枝上袅袅娜娜地绽放了嫩红的、饱满的花,犹如舞女红裳一样明艳可爱。但让宋风时更感意外的,是花苞的枝上系了一条水绿的丝巾,打着一个蝴蝶结。蝴蝶结轻柔无比,在风中微颤,如同即将振翅的蝶儿,而这个结也打得极为对称——对称得让人怀疑打结的人应该有严重的强迫症。
  盆栽下压着一张便条,上面写着字,看自己就知道是金兰殊的亲笔:“赔你的丝巾。不用谢。”
  宋风时又是苦笑不得的,用手小心翼翼地摘下了丝巾——动作放得很轻,不知是怕伤害了刚绽放的花、还是怕伤害了名贵的丝巾——无论是哪一样,都很叫人心疼。
  他将丝巾攒在手心,又重复在心里播放了金兰殊那句“是什么让你得到了这样的错觉”,好稀释自己内心不合时宜的喜悦。
  可不能有那样子的错觉啊。
  虽然如此,宋风时又很想再去尝试接近金兰殊。
  金兰殊就像是蔷薇带刺了,美丽而可恨的。
  他想去接近,被扎了一下,但又仍为之倾倒。
  可惜,当他决计再次欣赏这朵蔷薇时,蔷薇却要飘远了。
  舒默克有个项目要带去法国做,问金兰殊要不要跟去。作为实习生能有这样机会,金兰殊当然非常高兴。他回到宿舍,也跟宋风时分享了这个消息。
  宋风时一时错愕,半晌便缩回了想要靠近的手了。
  之后,他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
  毕业典礼上,宋风时还戴上了那条水绿色的丝巾,可惜仍在做项目的金兰殊没有出现在典礼上。宋风时踩熄了自己心里最后的那点焰火,径自坐上了回国的班机,自此也断了与金兰殊的联系。
  金兰殊就成了他心里的玫瑰花蕾。
  宋风时回国后,得到了一个不错的时尚集团的offer,职位是助理。助理薪水微薄,不足以支撑他在大城市的生活,而且,既然去了时尚集团坐办公室,吃穿都要“得体”起来,花的就不少了。更别说,他还欠着他亲爸的“学费”要还呢!
  为此,他不得不放弃这个似乎有更好前程的工作机会,在学姐的介绍下去了宝梵琉的门店当导购。
  导购的薪水算上提成的话,确实会比坐办公室的助理要高。
  现在宋风时也做到店长的职位了,可是他仍然抱有遗憾,觉得如果自己当初去了做助理的话,说不定现在就是一个更好的人了。
  但想这些都没有意义了。
  他很多时候都不好意思联系老同学,直到最近被学姐拉近了校友群,才重新看到了老同学的SNS号,尽管如此,他还是不会主动加谁的好友的。
  他觉得,应该任何一个人都混得比他好吧!
  因为他被拉入了校友群,便又随之被拉入了班级群。班级群里的人还开玩笑说:“本来除了你和金兰殊,都齐了。现在就差金总了。不知道你这个‘前室友’能不能联系上他!”
  听到“这个班级群原本就差宋风时和金兰殊”这个消息时,宋风时就感叹:“怪不得大家都说‘只有混得很好和混得很差的人不愿意联系老同学’。”
  旁人又叫他联系金兰殊的时候,他又不得不更为窘迫地回应:“我好久没见过他了。”
  其实大家也都是随便说说,谁能认为宋风时这个不起眼的穷小子能够联系得上现在闪闪发光的金兰殊呢?
  连宋风时自己都不敢想了。
  下班后,他郁郁然地独自坐在吧台旁独酌,想起以前的事,感慨万千。
  宋风时上班的时候总是笑脸迎人,对待下属也是和煦温暖——但那都不是他,都是服务业里的一个合格的从业者而已。只有下班的时候,坐在这个角落的时候,他才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时间,可以不将笑容挂在嘴角。
  这儿的酒保也认得宋风时,每次他来,都给他倒一杯加冰的金汤力。
  宋风时一边独酌、一边感慨。
  过了一会儿,酒保递来了三角杯装载的马天尼,清澈的酒液里还搁着一串青橄榄,看着就生津止渴。
  这不是宋风时点的,但是看着这个架势,宋风时也明白是怎么回事——果不其然,酒保脸带微笑地说:“那边那位先生请您喝一杯。”
  这倒不是不常发生的事情。
  宋风时长得清秀,又是一个人来的,偶尔有人送酒搭讪,都很正常的。
  宋风时一般不爱喝别人的酒,况且他酒量也不好,平常喝一杯就停了,不会再喝。但那串青橄榄看起来不错,他便用手指捻起它,启唇叼起了一颗圆润的橄榄,咽进嘴里,同时顺着酒保的眼神看向赠酒的人——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就祂妈紧——坐在吧台另外一个角落的,穿着利落西装的男人——那明眸善睐、瑰姿艳逸——正是宋风时心头尘埃尽落处的玫瑰花蕾啊——
  金兰殊!
  金兰殊看着和以前很相似,因此宋风时能一眼将他认出,但又看着和以前很不相似,让宋风时陷入彷徨错乱。
  从前金兰殊尽管卓尔不凡,但还是有些稚气未脱、又为世事所困,锋芒也掩藏不了落魄。如今的他,正是意气风发,又历经不少世事,更添许多的风流骄贵,若说以往是玫瑰花蕾,那现在就是玫瑰怒放了。
  灿烂得让宋风时移不开眼睛。
  “唔……”宋风时喉咙一哽,竟然将嘴里的整颗橄榄吞进去了,“唔——”
  宋风时捂住喉咙,脸色发白。
  “啊。他呛到了!”酒保大叫,“救命啊!”
  金兰殊立即冲上前,从背后用力箍住宋风时的腹部,狠狠一顶,一个利落的海姆里克腹部冲击法——宋风时白眼一翻,终于将噎在呼吸道的橄榄给吐了出来。
  ——这就是他们第一次用力拥抱。
  真是令人窒息的浪漫邂逅啊。


第七章 
  原本,云泥之别的昔日同学相见,应该是有些尴尬和疏离的。
  可却因为被噎住了这个闹剧,将尴尬提升到了极致,反而就“否极泰来”,彼此都不尴尬了,索性相视大笑起来。
  他俩笑了一阵子,便相携在卡座坐下。
  “你是怎么回事啊?”金兰殊说,“这都能噎着。”
  宋风时拿出应对客人那套,笑道:“是我福薄,消受不了金总的赐酒啊!”
  金兰殊摆摆手,说:“别喊我‘金总’。”
  宋风时正想说金兰殊真是“平易近人”,金兰殊又道:“好土。”
  宋风时便想敲自己脑袋,说自己傻,金兰殊怎么可能“平易近人”?
  以前还是个落魄学生的时候就脾气难顶,现在当了总,肯定要拽上天了。
  金兰殊与宋风时说起话来。金兰殊又叫来了酒保,吩咐道:“再来一杯吧,这次什么都别放了。小宋消受不得。”
  宋风时捂着鼻子,不好意思地笑笑。
  酒保也跟着笑笑。
  金兰殊和宋风时便聊了起来。
  酒吧的灯光暧昧又柔和,让金兰殊如《美女与野兽》中蒙在玻璃罩里的艳丽玫瑰,有种梦幻的美丽。尤其是宋风时多喝了几杯的时候,更是看他自带滤镜,只觉如同神仙下凡。金兰殊无论说些什么,都让宋风时如聆梵音,更好像被熏风吹过,暖暖又绵绵的。
  他不觉多喝许多。
  他向来是酒里不佳的,喝着喝着,也不是酒醉了人,还是人醉了人,他便酩酊无所知了。
  酩酊无所知了。
  酩酊。
  无所知了。
  真的一无所知了。
  他的眼前是黑色的,记忆也是如此。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看到的却是白色的。
  白色的天花板。
  “唔?”宋风时有些头痛,揉了揉额角,“怎么了?”
  昨晚——昨晚喝酒——遇见了金兰殊?
  想到金兰殊,宋风时立即清醒不少,睁大了眼睛,看着身边的陈设,便发现自己应该是睡在酒店了。
  他转过脸,心就提到了嗓子眼了——眼前是黑乌乌的——金兰殊的后脑勺。
  金兰殊裹在了被子里,露出了半截结实的肩膀,底下也露出了两条健壮的大长腿。
  “唔?”宋风时惊愕,“他为什么裸睡?”
  宋风时低头看看自己,更是非常震惊:“怎么我也在裸睡?”
  这不对!
  这不对啊!
  宋风时掀了掀被子,发现自己未着寸缕——啊,伤风败俗!
  我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
  惊愕褪去后,宋风时心中又涌起隐秘的窃喜——我对兰殊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
  该不会是我干了他吧?
  宋风时坐了起来,却发现腰肢酸软、双腿之间有可疑的痕迹——不对啊?
  难道——
  宋风时目瞪口呆——是我被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
  宋风时不记得任何“伤风败俗”的细节,更过分的是,他也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逃离那个酒店的。
  明明是“被干了伤风败俗”的事情,他却如同一个罪犯小偷,蹑手蹑脚地捡衣服、穿衣服,灰头土脸地溜走,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来酒店偷情的奸夫。
  呜呼哀哉!
  这算什么事儿啊?
  然而,理智还是战胜一切的,毕竟都是成年人了。
  他也不可能像电视剧里的失足少女那样呼天抢地、大骂对方人渣。
  “说不定是我先动的手呢?”冷静下来的宋风时甚至这么推测,“毕竟金兰殊那么臭屁,从前就已经不大看得上我的样子,现在的他更是什么燕瘦环肥的没有,非要来坑我?岂不是脑子瓦特了?”
  这么想着,宋风时还觉得自己好像占了便宜了。
  “好可惜,”宋风时摇摇头,“居然忘了所有事情!”
  忘了,就约等于没有发生过啊。
  宋风时惋惜万分,这样的机会以后可能都没有了!
  宋风时冷静分析之后,甚至有余力在电梯里给店员组成的群发消息:“今天起来有些感冒,晚点来上班,你们要好好工作。”
  店员们都关心地问宋风时怎么了。
  宋风时也回答不上来,毕竟“偶遇了可望不可即的男神并与之春风一度然而重要细节全部忘光”这种事和谁都不好说、和谁说都不好使。
  只得烂在肚子里。
  希望有天能够运,做春梦时能够忆起细节。
  宋风时在家里歇了半天,还是不放心店里的生意,便换上衣服上班去了。
  春梦了无痕,都是云烟,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每个月的卡债该来就要来。
  宋风时强迫自己将这次偶遇抛之脑后,再次将专注力用在工作当中。
  宝梵琉的生意越来越差了。
  宋风时也开始考虑要不要跳槽去别的店。
  但要跳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毕竟现在普遍生意都不好做。他没有别的工作经验,只会这个。更何况,他从毕业起就在这儿工作,和这个店、这个品牌以及这些店员都有了感情,说走就走的话,还是不太放得下。
  当然,比起跳槽,说不定被裁员来来得更快。
  当大区经理要求集合所有门店店长开会的时候,气氛更加高压。
  大家都想着,是不是要裁员了?还是逼我们辞职?
  又有相熟的店长笑问宋风时:“你业绩那么好,应该不怕吧?说不定已经找好下家了呢?”
  对于这种几乎赤裸的“试探”,宋风时也是没什么好回应的,笑着打太极:“我的业绩哪够你们好,真的识得开玩笑!”
  另一个店长却笑说:“你才是开玩笑吧?唉,看来你这么淡定,是不怕被裁员的了!”
  宋风时依然笑答:“当然不怕啦,裁员有钱赔的嘛!”
  大家便笑笑过去了。
  不想会议一开,大区经理直接宣布,宝梵琉要被夔龙集团收购了。
  众人大惊失色。
  “真的假的?”
  其实也有听闻风声,商业杂志也天天在写,可是真的宣布发生的时候,大家还是惊讶得嘴都合不上。
  大区经理便严肃地说:“这个消息过几天就会正式宣布了,现在只是先通知你们,公司的政策会发生变化。”
  “什么变化啊?”店长们问道。
  经理便回答:“公司的CEO将会变更为业内出了名‘无情无义’的金兰殊。金先生已经说明了,觉得门店开太多,说在他出任CEO之后,每个季度都实行业绩考核,别的都不讲,单纯用销量说话,末位淘汰!”
  会议室内一片哗然。
  宋风时也是一脸震惊的。
  不是因为“末位淘汰制”——他根本就没听见这句话。
  在“金兰殊”这三个字出现之后,他就什么都听不见了。
  金兰殊这三个字就是一道雷,炸得他耳朵暂时性失聪,十分钟后才恢复正常听力。
  真可怕。
  这个男人。
  宋风时一脸忐忑地绞着手指。
  旁人笑道:“你紧张个什么?最不可能淘汰就是你啦!”


第八章 
  金兰殊做事向来雷厉风行。更何况挽救宝梵琉是他的重要任务。
  “总部那边讲好了,”舒默克通过越洋电话告知金兰殊,“只要你把宝梵琉做起来,夔龙集团亚太区的CEO就非你莫属!”
  只要把宝梵琉做起来……
  什么事情,只要加上“只要”两个字,就好像很简单一样。
  金兰殊答:“哪用这么麻烦?只要你退下了,我自然就升上去了——只要……什么烂说辞。”
  舒默克噎住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舒默克还是每天都觉得精心培养金兰殊的自己是个受虐狂。
  金兰殊挂了电话,开始面对宝梵琉的一盘烂账。
  金兰殊看向助理欧文,说道:“这儿有500万用于‘灵感’?是什么意思?”
  欧文抬头回答:“我也注意到了,刚刚看了,是让设计师汤尼去旅游采风了。”
  “汤尼?”金兰殊说,“就是那个每款设计都滞销的设计师吗?”
  欧文点点头:“就是他。”
  金兰殊说:“他是怎么做到首席设计师的?”
  “他和宝总裁上床。”
  “真的?”金兰殊说,“可悲。”
  欧文又道:“汤尼最近似乎也想找您上床。”
  金兰殊摇头:“他可能对‘设计师’这个职业有所误解。”
  过了一遍资料之后,金兰殊决定解聘好几名设计师。他翻了一下产品目录,见了不少丑陋的作品,但他还是被一个颜色诡异、造型脱线的水桶包所震惊了:“这个,你看,真的丑。”
  欧文看了一眼,平淡地回答:“是的,我留意到了。上市几个月,好像全个M城才卖出了一个。”
  “真该给卖出它的导购发奖金。”金兰殊感叹。
  翌日开会,金兰殊宣布了新的营销方案。
  “数字化和年轻化将是我们品牌未来的发展方向。”金兰殊说道。
  几位资历颇深的高层纷纷表示不满地说:“这可是和我们百年以来的路线大相径庭!”
  金兰殊轻蔑一笑,说:“你们是谁?你们姓宝吗?”
  都是打工的,还操起百年家族的心了。
  明明真正姓宝的那个人已经退下,跑到欧洲去开游艇旅游散心了。
  末位淘汰制一出,各个门店都如履薄冰。
  被收购的消息放出,也让宝梵琉这个品牌处于舆论的中心,当然,好处是这个沉寂已久的品牌得到了一些些的关注。
  宋风时却按照平常一样工作。
  那一夜与金兰殊的偶遇好像蜻蜓的尾巴在他平静的生活里点了一下水,就这么泛了两圈涟漪,一切变又古井无波了。
  他日复一日地做着自己的工作。
  最近让他高兴了一点的事情,是新季度出的产品比以前的好看多了。
  看来总部真的换了一批靠谱的设计师了。
  既然难看的包包,宋风时都卖得出,那么好看的更是不在话下。
  一改以往靠低调维持格调的路线,数字化营销成了宝梵琉的重要市场策略,而且正在奏效。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宋风时却总是有些黯然。
  金兰殊越是意气风发,大概就越是叫宋风时相形见绌。
  “那一晚确实是我占便宜了。”宋风时神伤起来,“他也是喝醉了,等他清醒过来,说不定该后悔成什么样子,怎么就搭上我了?”
  要是没有那一晚,宋风时可能还没那么纠结。
  要是这样的话,他可以全然将金兰殊当成一个远在天边的人,他的成功是天上星星的光芒,闪烁而不刺眼。
  但现在,他尽管不记得床上的事情,但还是能记得在酒吧里的事情的。
  金兰殊离他那么近,还朝他笑了,摸着酒杯的春葱十指如银。
  一切都那么清晰、而接近。
  “唉。”宋风时又得在心里播报金兰殊当年那句冷漠的话——是什么给了你这样的错觉?
  金兰殊总是给了他许多错觉。
  又或者是他自己给了自己一些错觉吧?
  宋风时好些天没有往那个酒吧去,今天却往那儿去了。
  却不是为了去散心,是约了学姐。
  最近宝梵琉出了一款非常热门的挎包,学姐拜托宋风时帮忙留一个,同时,为表感谢,学姐还指名买了好几样旁的东西,让宋风时不至于“白费辛苦”。
  因此,宋风时便拎着大包小包出现在酒吧里。
  时隔多日再来,宋风时不自觉又记起当时在灯光下无比美丽的金兰殊。
  甚至乎,他还怀着侥幸的心情将这儿环顾了一圈。
  没有。
  金兰殊没有在这儿。
  当然了,金兰殊为什么要在呢?
  他大可以在更多更高级的地方。
  宋风时摇摇头,暗自叹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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