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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订制的总裁-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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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风时心中也是烟雾袅绕的,自己也拿不准这话是真的假的,便拨开了金兰殊的手,说道:“你也不用勉强自己说违心的话。”
  金兰殊实在料不到宋风时是这样的反应。
  宋风时又淡淡说:“其实我真心喜欢你、爱你。所以我希望你对我也是一样的心情。就算你给我金山银山,如果你不是真心爱我的话,我也不想要。”
  这明明是告白的言语,听着却又是告别的言语。
  金兰殊的心似被锥了一样,胸口一疼,半天说不出来。
  见金兰殊竟无话可说,宋风时便再次回到计程车里,摇下车窗,对金兰殊说:“这次你不必追了,追不上的。”说着,宋风时咬牙摇上了车窗,计程车便疾驰而去了。
  宋风时确实住进了X酒店。但他没有给金兰殊发信息暗示自己住在此处。
  他甚至一鼓作气地将自己的社交账户上的恋爱状态改为“等待爱情”。
  然而,第二天,社交状态可以一键修改,但工作状态却不能。
  他给金兰殊发了一条信息:“希望我们能够公私分明,如果不能的话,我会主动辞职,不会让你难堪。”
  过了几分钟,金兰殊回复:“你是铁了心要分手了,对吗?”
  宋风时看着“分手”两个字,只觉双眼刺痛,可仍然僵硬着回复:“是的。”
  金兰殊回复:“如果你真的决定了,那我不会勉强。”
  这句话出现在屏幕上时,简直像刀子一样锥心。
  宋风时深呼吸了好几个轮回,才终于从溺水般的窒息感中挣脱。
  这一天之内,宋风时已经讲了不下一次的“分手”,却都毫无实感。直到金兰殊回了这句话,宋风时才终于明白:真的完了。
  翌日,宋风时回到了办公室,看到了的金兰殊是比以往更高傲的。
  如果说,昨天他见识了一个狼狈、愚蠢又无力的金兰殊,那么今天这个,就是那个他最熟悉又陌生的金兰殊了。非常高傲,又美丽,对人爱答不理,叫人高攀不起。
  宋风时拿着方案书到了金兰殊的办公室。
  金兰殊接过来,圈了几个地方,便丢回去:“希望你用用脑子。”
  宋风时一愣。
  在工作以来,宋风时从未受过金兰殊这样的脸色。
  宋风时心想:他是小心眼么?
  可当宋风时在总裁办公室附近徘徊几圈,却发现,金兰殊并没有小心眼。
  无论是谁,只要给的方案不让人满意,金兰殊都是这个态度的。
  “你有脑子还不用?是准备保持完整捐给慈善机构吧?”这是金兰殊对曹大头说的。
  “这个方案是不是你喝醉了写的?”这是金兰殊对赵妮可说的——因为赵妮可是女生,所以金兰殊说得还比较客气呢。
  总之,金兰殊一贯对方案要求严格,从来对下属讲话刻薄。
  现在,既然宋风时要求“公私分明”,那金兰殊也对他“一视同仁”。
  办公室里的大家也感觉到了二人空气间的冰冷,但是也没有人胆敢询问。
  到了会议的时候,宋风时竟然不敢像以往那样畅所欲言了。看着大家七嘴八舌地争论着首先开哪个门店,他也不敢发表议论。
  曹大头说:“还用说吗?当然去巴黎!巴黎是时尚之都!”
  “巴黎竞争激烈,而且人生地不熟的。”瑞克摇头。
  “对啊,我们这个是国风品牌,当然是先在东亚文化区站稳脚跟。我建议先去东南亚开店。成本也低。”
  “那可不一定,做品牌不去巴黎开店吗?巴黎对时尚的包容力其实很强。”
  “我觉得要去消费力比较强的地方开店,毕竟我们品牌的定价不低。”
  “那你就是觉得应该去巴黎?”
  “不是的,和我们有文化认同感的发达地区不是有很多吗?日本啊新加坡都可以考虑。”
  “你知道日本的市场多么排外吗?”
  大家激烈地讨论着,金兰殊一如既往地沉默。
  而宋风时却一反常态地没有发表意见。
  倒是金兰殊提了一句:“小宋,你的意见呢?”
  这句话,语气很淡,就像是因为他一直没有发言,所以才问的一样。
  宋风时干咳两声,说:“我觉得可以考虑迪拜。迪拜的市场包容力很强,而且消费水平也高。再说了,那儿游客消费为主,我们也可以收集销售数据,看看各个国家消费者的偏好,为我们以后做各国的品牌推广策略奠定数据基础。”
  金兰殊点头,说:“这个可以。那么项目就交给你了。”
  宋风时一怔,没想到上午还骂自己不动脑子的老板下午就对他委以重任。
  可是,当他回过神来想,这儿每个员工不都是过着这样的日子吗?
  会议上的每一个总监都经常是上午因为一个工作纰漏被金兰殊骂了一通,下午就因为KPI而被加工资。
  金兰殊确实像宋风时要求的那样,做到了“公私分明”。倒是宋风时,自认为心中有所偏颇,患得患失了。
  “这样可不行啊。”宋风时觉得自己亟需调整心态,把自己放回到普通员工的位置上。实话说,如果老板不是金兰殊的话,宋风时肯定不会因为被骂了一句就如临大敌,话都不敢说了。
  “是我自己公私不分了。”宋风时一边自省,一边在公司加班,算作补偿。
  金兰殊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分明看到了宋风时仍在加班,但也没说什么,径自离开了。宋风时则自顾自地修改方案,争取下次去总裁办“面圣”的时候不会被骂。
  宋风时工作到了十点,准备离开的时候,看到屏幕上一闪,出现了一条信息:“刘易斯:我刚刚经过你公司楼下,看到还亮着灯,是你还在工作吧?”
  宋风时有些惊讶,回复:“你怎么知道是我?”
  刘易斯回复:“因为失恋的人比较爱加班。”
  宋风时非常惊讶,刘易斯怎么知道我失恋?
  可是,宋风时转念一想,自己把社交圈上的状态改成了“等待爱情”,可能是这个给了刘易斯想法吧。
  刘易斯确实是因为这个状态的变化而知道宋风时恢复单身了的。他想着,之前知道宋风时有对象,自然不会横插一脚。现在宋风时是单身汉了,他再去追求也是无可厚非的。因此,他今天恰好路过“云想”,怀着碰运气的心态,把车子停在了楼下,发了这条短信。
  无独有偶的是,金兰殊看到宋风时加班,也蹲在楼下等着。等着等着,金兰殊没看到宋风时,却看到了刘易斯,立即气成河豚。
  五分钟之后,刘易斯就遭到了工坊保安的驱逐。
  “我在等朋友。”刘易斯尝试解释。
  保安是奉命而来的,只得强硬地说:“这儿没朋友!你走!”
  “他是我朋友。”宋风时刚从电梯里下来,就看到这一幕,连忙走来解释。
  保安也不好说什么:“嗯,行了,那你们快走吧。”
  金兰殊在柱子后看着,气得咬牙切齿:玛德,为什么我的“欲擒故纵”都没效果?说好的装酷能让对方欲罢不能呢?


第九十一章 
  金兰殊开着汽车,跟在刘易斯的车屁股后面。
  这一回,他总算体味到了宋风时开车跟踪他的心理了。
  可惜,金兰殊和宋风时不一样。
  宋风时的车子是黑色的商务风汽车,在街上不显眼。金兰殊的那辆百万豪车开在刘易斯背后,刘易斯要这都留意不了,那真的是眼睛有病了。
  刘易斯皱了皱眉,忽然一打方向盘,故意急转弯,兜入一条狭窄的单行道。
  后面的车子没来得及跟,便错过了。
  跟丢了目标的金兰殊捶着方向盘骂脏话。
  而刘易斯则安心地继续驾驶着。
  宋风时感到有些不安,只说:“算了,你载我回家……”可说到“家”字的时候,他觉得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家”。
  在这个城市,他长期以来独居。现在,属于他的小居室租借给了同样孤身打拼的宋媚钗。他也曾经把和金兰殊一起住的屋子当成“家”。
  但一旦分手,那个“家”也不是自己的了,是金兰殊母子的家了,和他已经没有关系。
  他现在住在酒店里,像无根的浮萍。
  “你刚刚说什么?”刘易斯侧过耳朵,“我没听清楚。”
  宋风时有些庆幸刘易斯没听清楚,不然,他要是说了“回家”却又说不出“家在何方”,那就真的尴尬了。
  宋风时笑笑,说:“我问你,为什么有空带我去酒吧喝酒?”
  刘易斯说:“我推测你的心情不会好,就带你去酒吧放松。”
  宋风时却道:“我心情怎么就不好了?就因为变成单身了吗?”
  “不,不是。”刘易斯笑着摇摇头,“我是觉得你加班到这么晚,心情不会很好。”
  宋风时倒是无言以对了。
  “其实也还好……”宋风时一手托着下巴,“比起来,我还宁愿早点回去洗洗睡。”
  刘易斯却笑道:“放松一些吧!明天是周末呢。工作是做不完的,人生却是有限的。”
  宋风时伸了个懒腰,看了一眼手机屏幕,发现了一条来自金兰殊的短信。
  “金兰殊:明天交方案!”
  宋风时真的是眼前一黑,只叹息说:“不是每个老板都和你一样,知道员工是需要周末的!我这下真的要回去继续加班了。”
  “噢,那太可惜了。”刘易斯顿感惋惜,又说,“那你想去哪儿加班?回家吗?还是回公司?”
  “资料很多在公司,而且很多机密文件不能带走,我还是回公司搞吧!”
  于是,刘易斯将宋风时送回了公司。
  蹲在柱子背后的金兰殊看到宋风时回来了,便感叹自己的机智无双。
  金兰殊瞅着刘易斯开车走了,便又给宋风时发了条短信:“算了,我忘了明天周末,你还是回家休息吧!”
  刚回到公司准备打开电脑的宋风时对着空无一人的总裁办公室激情辱骂了总裁超过半分钟。
  宋风时回到了X酒店,倒头便睡。
  他醒来后,看着空无一人的枕边,忽被一阵剧烈的空虚侵袭得狼狈不堪,伪装的冷静土崩瓦解,他仿佛怕冷一样蜷缩起来,如同哭泣的虾米。
  说起来,他还是爱着金兰殊啊。
  这个认知让他无比挫败。
  他呆坐在梳妆柜面前,随手打开了抽屉,便看到一瓶淡黄色的香水。
  是金风。
  金兰殊送给他的AI订制香水。
  思君明月夜,火落金风高。
  想你的夜晚,秋天的风很冷。
  宋风时木无表情地拿起了那瓶香水,机械地喷了两下。他并不是故意为之,只是他习惯了每天起来喷一喷这瓶香水,即使是离开了金兰殊以后。
  这就和拿起了牙刷刷牙一样,是早晨盥洗的一个步骤,他已经忘记了这个动作的含义了。
  但是当兰花的幽香席卷而来时,宋风时才终于意识到什么一样,眼睛被浸湿了。
  失恋,就是这么可怕的一件事。
  身边的每一件小东西,手上做的每一件琐事,都能让你立即想起不该想起的人、事、物。
  天罗地网,无处可逃。
  宋风时披上了围巾和厚毛衣,试图遮掩喷上身上的香味,但因为身体变得温暖,气味反而更明确了。
  “也许我应该去洗个澡。”可是宋风时又有些眷恋这股味道。
  他知道,洗过这个味道之后,他下次会记得不再喷这个香水。
  这就意味着,他会有很久的一段时间,无法闻见这个香味。
  宋风时漫步目的地走在街头,看到单身的人,想到自己单身,看到成双的人,想到自己落单……
  真是可怕。
  失恋这件事情。
  宋风时叹了口气,心想:还是别让自己闲着了,闲着就爱胡思乱想,赶紧回去加班吧。
  加班还能挣点加班费。
  宋风时在X酒店的餐厅里吃过了早午餐之后,便回到了“云想”加班。
  在宋风时打卡之后,金兰殊也在同步到手机的考勤系统上看到了宋风时的头像亮起。
  “周六还加班呢。”金兰殊盯着手机屏幕。
  系统上,宋风时的头像是宋风时的职业装照片。
  事实上,公司的着装规范很宽松,宋风时平时倒是穿得比较随意。照片上的宋风时则穿着黑白西装,还梳了个油头,脸白似傅粉。当时,金兰殊还取笑,说:“你这是正宗的‘油头粉面’。”
  宋风时还没好气地说:“是了,我油头粉面,您呢,天生丽质。您拍照的时候千万别梳洗,就粗服乱头,亦不掩国色。”
  金兰殊还真的“粗服乱头”了,穿着平常的衣服,头发有点凌乱的,上了照片竟然也很好看。
  宋风时还真的怒了,专门跑到了人力资源部确认金兰殊有没有作弊P图。
  “没有啊。”人力资源的人说,“金总的帅气是真的。没办法。”
  也没有人规定了嘴臭的人脸不能美,是吧?
  金兰殊还拿这个跟宋风时嘚瑟了好几天,一大早起来对着镜子说:“怎么办呢?我到底还要不要打扮呢?这样会不会让别的男人没有活路?”
  宋风时白他一眼:“你口那么臭,一张嘴就叫所有人没有活路了,还需要靠脸?”
  金兰殊认真严肃地说:“别胡说!我可没有口臭,医生都说没有!”
  宋风时还不知道金兰殊为了“口臭”这件事专门去看了医生了,做了检查一切正常。金兰殊不断质疑一声的专业性,医生最后忍无可忍,说:“你有没有考虑过,你的家人说你口臭,是指你说话难听、言语刻薄!”
  金兰殊立即明白过来,恍然大悟:“对啊,这个可能很大啊!医生,看来你还是有些本领的嘛。”
  现在,金兰殊看到系统上宋风时的照片,便是另一番心境了。
  宋风时在加班啊。
  金兰殊梳洗了一下,便准备出门。
  郑秋淑叫住了他:“你去哪儿?”
  金兰殊说:“我回公司。”
  郑秋淑不悦地说:“又加班?”
  “嗯。”金兰殊含糊地应答。
  “你还想着加班呢?”郑秋淑恨铁不成钢,“小宋呢?小宋你追回来了没有?”
  “那天你也看到了,我都跑出去一条街地追了!他实在要走,我有什么办法?”这件事说起来,金兰殊本人也相当焦躁。
  郑秋淑却疑惑:“我看小宋也没有忽然就与你恩断义绝的意思啊,你既然追上去了,再说两句好话,我看就没有不成的。是不是你没有说好话,反而说了歹话?把他气走了?”
  “怎么可能!”金兰殊断然否认,“我好话都说尽了!”
  “怎么可能!”郑秋淑却也持反对意见,“就你能说出什么好话?”
  “我说了,就是说了!”金兰殊完全不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什么问题,又道,“所以我现在已经转变策略了。”
  “就你还能想到什么好策略啊?”郑秋淑一脸狐疑的,“可别是什么馊主意吧。”
  “我可是商业奇才,想的策略都是黄金点子!你根本不懂!”金兰殊被郑秋淑这样看扁,实在生气,甩脸子就走人了。
  金兰殊气鼓鼓地开车回到公司,风风火火地上了顶层,却发现这儿空无一人。他没见到宋风时的身影,很有些失落,但见宋风时办公室的门是开着的,便也踏实了。
  他走到了茶水间,便发现宋风时正在冲咖啡。
  宋风时听到了有旁人的脚步声,便抬起头来,看到了金兰殊也是一怔:“是你……金总。”
  金兰殊听到“金总”两个字,细不可闻地叹了一声。
  想起来,他们也算花了些力气,才让彼此不再以“小宋”与“金总”互称,不想一下子又倒退回去了。
  “嗯,小宋,”金兰殊说,“怎么你也回来了?”
  宋风时说:“我想着快点出方案比较好。”
  “嗯。”金兰殊点点头,也不知该说什么。
  茶水间里飘满咖啡浓郁的香醇气味,掩盖了宋风时身上“金风”香水那淡淡的兰花气息。
  宋风时局促地紧了紧围巾,唯恐香水的气息泄露了自己的软弱。
  而金兰殊也是自顾自思考着,需要装酷的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显得比较酷。
  作者有话说:没有第91章 。因为之前发了重复的稿子,删掉了一章,所以序号有点不对。


第九十二章 
  装酷是一门学问。
  金兰殊拗了很久的造型,以至于宋风时甚至想送他一本《腰间盘突出的科学养护》。
  宋风时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里继续工作,甚至想着,既然金兰殊也在,那他索性不离开办公室了。
  金兰殊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也颇感无聊,又想去看看宋风时,却又按捺着这股冲动。
  要酷一点!
  金兰殊这么对自己说。
  你是空谷幽兰,应该待人攀登采摘!
  金兰殊陷入了一种奇异的纠结之中,这对他来说是从未有过的。
  他是那么的志在必得,在公司兵荒马乱的时候还可以指挥若定。
  现在却是急得团团转,却又竭力拉回自己最熟悉的状态。
  只是,无论何等努力,都徒劳无功。
  宋风时好像无法意会他的情迷了。
  “嘀铃铃”——
  金兰殊看着办公桌上响起的电话,还是愣了几分钟才回过神来。
  他接起电话:“谁?”
  “老板,您在哪儿呢?”欧文问道。
  金兰殊说:“我在公司加班,怎么了?”
  欧文便说:“那就好了,我正想跟您汇报工作的事情。”
  “什么事情?”金兰殊听着欧文的语气,就知道工作又出岔子了。这个公司之内,无论谁遇到困难都可能着急,但金兰殊从来不会。
  金兰殊只想,好像工作上任何的难题都比不上宋风时一人之力制造的谜题使他困扰。
  “是这样的,我们不是打算在迪拜开店么?”欧文说道,“但是迪拜购物中心那边好像对我们的品牌没什么兴趣。”
  “为什么?”金兰殊感到奇怪,“你认为是什么原因?”
  “我打听到,负责品牌进驻的那个经理好像被周翊翊接触到了。”欧文回答,“你也知道,周翊翊背靠夔龙,这个事情是比我们有优势的。我们打算进驻迪拜购物中心的事情是要办很多手续的,想瞒也瞒不住。大概周翊翊听到风声了,就立即行动。”
  金兰殊闻言气得咬牙冷笑:“就他周翊翊这样子,还想搞垮我们‘云想’呢?我们‘云想’要是倒了,他这条‘跟尾狗’岂不是都不懂得怎么做生意了?”
  欧文无奈说道:“可是怕他有财有势,可以截胡!”
  金兰殊却说道:“你是怎么知道他截胡的?”
  “我也是听朋友说的。我朋友是在棕榈酒店做接待的。昨天,‘霓裳’公关部的人打电话给他们,让他们准备好贵宾服务招待来自中东的来宾。我朋友负责接待,便知道对方是购物中心负责招品牌的负责人。”
  金兰殊一拍大腿:“既然你朋友负责接待,那不如让他搞得对方很不愉快,影响对周翊翊的印象,这不就行啦?”
  欧文心想:你有病吗?
  欧文笑笑,解释:“这可是贵宾啊,我朋友要是搞砸了,不是会丢饭碗吗?”
  “不就是一份酒店接待的工作吗?没了也没什么可惜的。”金兰殊的语气相当让人不快。
  欧文心想:操你妈啊……
  “虽然不是什么很厉害的工作,”欧文保持微笑解释道,“可他也是靠着这个养家糊口呢。”
  金兰殊问道:“我给他一百万,做不做?”
  欧文一听,道:“哎呀,您不早说嘛……”原来老板还是上道的,刚刚日错他的嬢了,稍感抱歉。
  听到这个数字,普通的工薪一族谁不动心呢?
  欧文直接找到了朋友,当面跟他说:“多谢你给我们这个信息,我们金总很高兴,决定给你一个红包。”说着,欧文给了对方一个厚厚的红包。
  “哎呀……这多不好意思啊……”那朋友一边推拒着一边掂量着红包的厚度,没推两下就赶紧把红包揣兜里了。
  欧文看着朋友这个态度,就放心了,因为对方显然是贪财的。
  “是这样的,我们老板还希望您再顺便帮一个忙……”欧文低声说,“就是触怒客户,搞砸他们的接待会……”
  “这可不好吧,”朋友面露难色,“我可是专业的,这么重要的场合我怎么可能搞砸?”
  欧文低声说:“五十万。”
  “我可是专业的。您想搞多砸,我就搞多砸!”
  欧文心想:我这个朋友真的很便宜啊……本来还想着价格开低一点,可以慢慢讲呢……
  欧文都想着要不要“中间商”挣点差价了。
  当然,欧文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并不打算挣这个差价。
  他干咳两声,说:“五十万只是头款,事成之后再给五十万。”
  “谢谢大哥!”朋友点头不迭,“您真是个大好人啊!”
  于是,得知了客户的宗教信仰后,朋友就在客户的餐食里放猪肉,床头柜里放圣经。
  客户看到这些东西,气得要死,跑去找招待算账。没想到却在转角听到那位朋友在对旁人说:“随便啦!周翊翊他们也说了,这群中东佬都是暴发户,什么都不懂的,不知道艺术没,只会认钱,他们‘霓裳’那么有钱,肯定能把合作拿下来……”
  朋友看到了客户之后,也不心慌,用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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