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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年代白眼狼-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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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儿默默坐在大哥身边,给他递上一杯菊花茶清清火。小乔拿出一盒自家晒的枸杞,默默数了五六颗放到哥的杯子里。
曹富贵老怀大慰,摸摸两个乖巧的弟妹,幸好还有两个省心的陪在身边。
转念一想,哎呦!苗儿都十七八了,也该是防火防盗防臭小子的年纪了。
他转弯又抹角,千叮又万嘱地跟苗儿绕了半天圈,苗儿翻翻黑白分明的大眼,抿嘴一笑:“哥,你放心,我才不会这么年轻就嫁人。我还想念书,考大学,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呢!”
“哎!真乖。”
曹富贵笑眯眯地摸摸苗儿的脑袋,转眼对上小乔沉静含笑的眼,他微微一笑,也出言安抚落寞的阿哥:“哥,我也要好好念书,考上大学,赚大钱,让你花个痛快。”
“哎!小乔也乖。”
曹富贵眉花眼笑,只觉得人生相当圆满,当然,要是能找个伴,那人生就更圆满了。
秋日骚动的心还没个安放处,曹富贵又听到了一个“噩耗”——
“富贵哥,我,我要娶媳妇了!”
二傻满面红光地带着个一脸晕红的女人站在富贵哥跟前,就这憨货,居然也找到了愿意嫁他的人!
这些年,二傻吃着炼庐里各种增强体质的特效美食,脑筋似乎也清醒了点,虽然仍是憨实,起码偶尔能说上两句整话了。
曹富贵让二傻帮着种了这么些年的地,自己也没闲着,精神力也是越炼越强,如今炼庐里玉石堆满,又不愁吃喝,他已经很少再让二傻和小乔再进炼庐的宝地种田。横竖那几块地,他自己的精神力已经足够收拾,只不过慢些而已。
如今小乔长大了,二傻也要成家过自己的小日子,虽然各自圆满,但也再回不去无忧无虑也没有隔阂的日子了。
“恭——喜!”
曹富贵从牙缝里挤出个笑,恭喜二傻这老光棍开新花,特娘的还娶到个三十不到,能干又精明的小寡妇,真是——老天疼憨人啊!
这一晚曹富贵闷酒浇愁,长吁又短叹,想来想去,怎么着也不能让二傻给比下去吧?
想他富贵哥一世英明,长得又英俊帅气,哪家小娘媳妇不见了他脸红心跳?虽说如今觉着似乎可能也许更喜欢男人一些,说不定娶个媳妇,他又喜欢女的了呢?
小乔默默地陪在他身边,悄悄把酒瓶子收了起来,就他哥那二两猫尿的量,再喝要伤身了。
“唉!小乔,侬讲讲看,凭什么我就混不到个好老婆?二十四五的人被窝都没人热,夜里孤苦伶仃,一个人只能抱枕头,这叫什么日子啊!”
小乔怜惜地轻轻揽过富贵的肩膀,看着他微红的眼角,忍不住在他耳畔低声道:“哥,你有我呢!我会好好陪你一辈子的。”
曹富贵呵呵傻笑,拍拍小乔的脑袋,酒入愁肠化作豪气万丈,站起身吼道:“不行,我得再试试,说不定娶上个媳妇我就真喜欢女,女的了……呼呼呼!”
他一头栽到桌上,流着口水睡着了。
小乔的笑意凝在嘴角,脸色铁青,咬牙切齿地坐了片刻,终于还是一把扶起这混账阿哥,扶着他到屋里去睡了。
第73章 忍
乔应年扶着富贵哥上床; 铺好被褥; 扒了他的衣服,把人塞进被窝里。好不容易把个醉猫给整睡下,自己也被折腾出一身的汗。
他在床头坐下; 忍俊不禁地伸指戳破了富贵哥的鼻涕泡。打来热水; 绞了把毛巾给富贵哥擦干净; 乔应年抿着薄唇静静地看着微张着嘴已经打起小鼾的阿哥; 眼眸深沉。
他缓缓俯下身,握着富贵的手; 唇齿在哥的耳边轻启:“哥,我只给你这一次机会,让你看清自己的心意。哥,哥……”
乔应年低声喊着; 满是压抑与痛苦。
他知道,他不该死死缠着富贵哥。这么好的阿哥,理当有一个温馨的家; 几个可爱又调皮的孩子; 浪荡潇洒、富贵圆满一生。
可是他不甘心,不甘心就这样慢慢长大; 走出阿哥的生活; 不再是他最亲的人。只剩偶尔相聚时; 偷来片刻时光; 看着阿哥眉花眼笑地说自己家的那位; 说他有着种种小烦恼的美好日子。
乔应年知道; 自己就是个冷心冷肺的混蛋,孙光宗说的没错,他就是个白眼狼。阿哥把他从孙家的烂泥坑里拉出来,精心教养,拉拔他长大,他欠富贵哥的何止一条命!可他却喜欢上了自家的阿哥,觊觎着富贵的身体,更贪心想要他所有的爱,整个的心。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陆陆续续地做一个梦。
他记不清那些太过真实却又支离破碎的梦境,可在黑夜的噩梦里,他仿佛就是那个活在地狱里的乔应年,坠入无尽的痛苦与黑暗中,他在心底隐隐约约知道,这是梦,这只是个梦!梦里他却像是经历了那孤苦伤痛、孑然一身的一辈子。
噩梦惊醒的时分,他冷汗淋漓,浑身虚软,一颗心像是沉在河底的淤泥之下,阴郁又痛苦,压得他仿佛要爆裂开来,满腔不知从何而来的愤恨与刻毒,却又茫然记不得为什么。
只有当他看到富贵哥痞懒的笑容时,忽地就像是被戳破脓包,敷上了一剂清凉的好药,疼痛中却有着生机勃勃,充满希望的欢愉。恍恍惚惚地从梦中彻底醒来,体味这平淡生活的美好。
日子久了,噩梦渐渐淡去,即便是在梦中,他也能清楚明白地知道,那不是他的生活,更不是他的地狱,他是阿哥的小乔。
阿哥是救赎,更是他无法戒除的瘾。
富贵哥当年无意中丢给他的那本龙阳春宫,已经被他翻得快烂了。
十四岁时,他第一次做了个香艳的美梦,梦里是富贵哥贼笑兮兮的脸庞,却抱着他做着书里的姿势……
他热血激涌地从梦中惊醒,从那一刻起,乔应年就知道,他这一辈子,心里只装得下阿哥一个人。
他就是个白眼狼,恨不得将阿哥吞下肚去,永不分离的饿狼。
乔应年伸出手,用手背轻轻蹭过富贵脸颊的肌肤,滑过他柔软又泛着潮红的唇。
富贵哥自小长得俊,他又爱体面,学着城里的学生,将脸刮得干干净净。明明二十四五的人了,却得天独厚,时光仿佛在他身上停滞,看上去就像个十七八的嫩学生。
“哥,哥……”
乔应年痛楚地低呼着,极轻地在阿哥的唇角亲了下,就像是一只蝴蝶,偶尔扇过它的翅膀,轻触娇柔的花蕊。
看着富贵哥梦里还在咧嘴傻笑,喊着娶媳妇,乔应年只觉得心里就像是被利刃一刀一刀地戳下,痛得鲜血淋漓。只能咬牙吞下自己的血,忍着噬骨的痛,帮着阿哥拭去迷障,拂去干扰,静静等阿哥想清楚,他自己终究想要的是什么。
他苦笑一声,缓缓直起身,帮富贵盖好又被蹬开的被子,终究不舍得伤他的阿哥一丝一毫。
他不肯信,阿哥心里一点没有自己,也不敢想,如果等不到一个天明,他将会是怎样……
曹富贵一觉好眠,睡到大天亮,隐隐约约记得自己醉得稀里糊涂,好像对着小乔乱说一通,呃……这个,他不会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吧?
富贵哥心虚地问小乔,小乔看看他,反问,阿哥你有什么不能告诉我的事?
呵呵,这个,这个侬阿哥难道还能跟你讲,阿哥或许喜欢的是男人?
“咳!帮我跟阿奶讲一声,中午我不回屋吃饭了。”
曹富贵挥挥手,想起昨夜的打算,匆匆去寻宓采苓,怎么说也得再挣扎一下,看看自己到底还有没有得救吧?
他转头扬扬眉毛,暧昧地一笑:“你也不用等我,我去找采苓,再努力一把,说不定能给你娶个大嫂过年呢?!”
乔应年看着富贵脚步轻快地跑出院门,垂下眼帘,死死咬住自己的唇,一丝锈味的血腥难以下咽。
走到僻静处,富贵闪身进了炼庐,在自己捣鼓出的一堆古怪玩意里翻看,看看拿什么有趣点的东西当个敲门砖。找了会儿,找到个木头做的“华容道”游戏板,这小玩意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收起来的,哄哄小娘正好。
宓采苓如今是小学堂一到三年级的语文老师,手下管着三四十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有本乡本土的,也有干校家属,也跟着邹校长锻炼出了一身对付熊孩子的“好功夫”。
曹富贵悠哉悠哉走到小学堂时,正好赶上学堂中午放学。
邹校长亲自拿了根鼓棰,用力地敲着古樟树上挂着的一大块厚铁片——这玩意是当年大炼钢铁时烧出来的铁疙瘩,含杂质太多,做不了别的,挂着当钟敲,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当当——当!”
悠长的钟鸣声响起,孩子们一窝蜂地涌了出来,嬉闹着跑向食堂。
如今大队里条件好了,本队的孩子们上学吃午餐给补贴一部分,让学生们的家里减轻了好些负担,多半的孩子都在食堂吃午饭。学校本来的老师多半会和孩子们一道简单吃点,干校的老师们却都是回隔壁干校食堂打饭,毕竟干校食堂大,供应的种类和东西也多。
因为知青点就在学校附近,两个知青女老师常常会回知青点自己弄点吃的,调剂一下食堂里过于单调的吃食。
“哎?好久不见啊!富贵同志。”于胜男看到曹富贵有些惊讶。
“你好你好,胜男同志,喔哟!你这精神头,果然妇女能顶半边天,巾帼更胜男儿郎啊!”
曹富贵笑嘻嘻地打着招呼,眼光直往她身旁的宓采苓身上撩。宓采苓笑容沉静,不复刚来大队时的青涩稚嫩,淡淡的笑意中透着丝茫然的疲倦。
哎,好像是有好久没见她了。
曹富贵心虚地回想,宓采苓她们来了快两年,他开头是一见动心,开头热火朝天地追了一阵,没什么回应,后来也就淡了,自打陆咏楠闹的那一出让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喜好”之后,他是惊惶失措,东想西想,唯独没想起来要找这小娘。
他楞楞地看着宓采苓姣好而年轻的脸庞,心底问自己,当真喜欢她吗?真的想娶她回家,白头到老一辈子吗?
“你好,富贵同志你找我?有什么事吗?”宓采苓看着呆楞楞盯着自己发傻的富贵哥,微微颦眉。
一年多的相处,她也对曹富贵有了些深入的了解,他虽然不爱循规蹈矩,却又能干体贴,也没什么大男子主义,确实是个不错的好同志,也许……也会是个理想的对象。
但终究不会是她的。
她从来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回去,回到沪市去,那里才是自己真正的人生。
“呃……喔喔!我是想起来,前阵子好像收了个小东西,正好给孩子们当、当教具!”曹富贵突然像是从梦中恍然清醒过来,慌张地从怀里掏出个小小的木板盒。
“喏,里头是个动脑筋的小游戏,叫‘华容道’,给孩子们玩正好。给!”
他把小木盒丢在宓采苓手里,咧开嘴哈哈笑道:“宓老师,喔,还有胜男老师,学校里这帮小猴崽子多劳你们费心了!改天我打几只兔子请你们吃啊!想吃什么口味的?红烧还是辣炒?”
“要麻辣兔丁!”
一听有兔子犒劳,于胜男的口水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
没办法,曹富贵这小子的手艺那真是人间哪得几回吃啊!要不是他看上的是采苓,要不是她还记挂着回城,还剩点女孩子的矜持,光是冲着他这手无敌霸道的厨艺,她都想嫁给富贵哥了!
“行!下回让小乔给你们送来,保证又麻又辣!”曹富贵大笑着,挥挥手,潇洒远去。
于胜男摸摸下巴,觉着有点莫名其妙,转头问道:“哎,采苓,这小子……跑来就给你,送这么个玩意?他……什么意思啊?”
她指指采苓手上的小木盒。
“这是给孩子们的教具。”
宓采苓微微勾起嘴角,心里却有点空落落的,不知为什么,女人的直觉告诉她,曹富贵对她那点异样的微妙好感,也许从此结束了。
彻底明白自己就不是个娶媳妇的料,曹富贵走得那叫一个干净利落、潇洒自若,心酸是心酸,感伤也是感伤的,可心里头也彻底放下了一块石头,浑身轻松。娘的,总比真娶了个老婆,回过头来却发现自己更喜欢男人好吧?!那才叫一个害人又害己。
娶不得就娶不得,曹富贵还没哀怨上几分钟,脑袋里就开始盘算哪里有什么合口味的男人,素了这些年,特么看着大黄都觉着眉清又目秀。不过俗话说得好“兔子不吃窝边草”,乡里乡亲的,可不能祸害……说起来,顾青山顾大腿的儿子倒是长得好英挺,年纪轻轻、斯文又腼腆,啧啧!
想想顾大腿日后的威势,曹富贵咽了口唾沫,非常识相地把人家小帅哥的影子甩得干干净净。
第74章 出逃
或许是有什么心有灵犀; 曹富贵心里头正惦记着顾家的小哥; 前头正走来一个纤细瘦弱的身影,不是顾大腿的儿子顾日星又是谁?
虽说不敢招惹人家,但这么个眉目清秀的小哥站在跟前; 听他低声柔语地说话; 那也是乐事一件啊!何况; 人家可是顾家的公子啊!不在此时雪中送炭; 更待何时?
富贵哥乐颠颠地紧跑几步,追了上去; 提声招呼:“日星!”
顾日星脚步一顿,回头看到富贵哥,略显苍白的脸上绽开了一丝笑意,应声挥手。
“喔哟; 给你爸送午饭呢!”曹富贵看看他肩头斜挎背着的木箱子,乐了。
这个土八路式的保温箱也是他根据老祖宗的创意给弄出来的,里头絮着废旧的棉花和破布; 装上热饭盒子能保温。
干校战士们时不时要进行拉练; 几个另类“分子”更要从事许多重体力劳动,有时跑得离学校远了; 就很难吃上顿热的。那时候有几个胃不好的干部; 为了照顾他们; 曹富贵弄了个简易的保温箱子; 装上热的药膳粥给人送过去; 大冷天里让人喝上了热粥; 当真是从胃里暖到心头,更不要说富贵哥的土药方子,那向来都是立等见效,药到病消。
家属们感激不尽,不但学着富贵哥的方子熬粥,更是学会了这个保温的法子,只是不知怎么回事,就算是一样的方子,一样的法子,富贵哥手把手教的,熬出来的药粥,那滋味那效果,却总是要差上几筹。
“是啊!富贵哥,我学了你的薏米山药粥方子,给我爸和胡叔、殷爷爷他们捎点吃的。”
顾日星眼睛细细长长,笑起来弯弯的,他唇色也有点淡,一笑就露出颗小虎牙,显得格外青涩可人。
曹富贵跟他说笑几句,悄悄咽了口口水。
说起来这孩子也命苦,胎里带来的喘症,年纪轻轻的身体孱弱得当真是手无缚鸡之力。他是初夏时候来的,在山路上淋了场雷雨,引发了喘病,要不是当时有社员刚巧碰到,赶紧把他背着跑去大队部新开的医疗点,这条小命指不定就没了。
这还不是富贵瞎猜,要知道在他的“噩梦”里,只听说过顾大佬有个女儿,根本没听过他有儿子。
幸好他听了父亲的话,来到林坎投亲,遇到了曹富贵这位相当神奇的蒙古大夫。
一听医生诊断了小顾的病症后,富贵哥当时就翻出了好几样对症的方子和药膳,热心操劳地一通喂,里头偶尔又有奇妙的“特效”加成,这么半年下来,虽说没能彻底拔了顾日星天生的病根,但身体是调理改善许多,除了比同龄人略显瘦弱苍白之外,跟一般人也没什么两样了。
“你这本事可见涨啊!刚来时连件衣服都不会洗,现在都会熬粥了。喏!枇杷糖,我专门为你做的,滋阴生津,平喘消渴,没事吃两颗,味道也很好。”
顾日星惊喜地接过,塞了一颗小巧的硬糖放到嘴里,富贵哥做的糖味道极赞,含到嘴里清凉生津,甜而不腻,还有一丝脆生生的果鲜味,好吃得他都舍不得咬。
曹富贵笑眯眯地和顾小哥拉着家长里短,突地听着身后传来了一声熟悉的呼喊:“哥!”
他愕然一回头,有点惊喜:“你怎么来了?”
乔应年冲着顾日星微微点头打了个招呼,横了一眼春意盎然的富贵哥,道:“我来接你。”
听阿哥说要给他娶个大嫂回来,他虽然咬牙忍耐,又哪里能真的放心放手?
幸好富贵哥有贼心没贼胆,在小学堂门口,乔应年遥遥看着,富贵和宓采苓也不过是闲话几句就分开了,还没等他欣慰地放下点心来,转头又见着阿哥贼笑兮兮地贴上了顾家的小哥。
乔应年只觉胸口憋得要内伤淤血了,偏偏还得忍着,舍不得说他一句重话。
“哎呦,是哦!都忘记吃饭了。”曹富贵摸摸脑袋笑道。
和顾日星依依惜别,看他朝着沟渠工地那个方向走去,曹富贵摇头叹了声气。唉!只可远观不可亵渎啊!
小乔没说话,低头从怀里拿出个布包,里头是两节焦黑的竹子,他又拿出双筷子抬手递给富贵哥。
“竹筒饭?”
曹富贵接过竹节,打开来一看,一股淡淡的焦香夹着竹木的清香,似乎还有一丝腌肉和竹笋混和的鲜味扑面而来,让人馋涎欲滴。
自家事自家知道,自己的“厨艺”那都是宝炉的功夫,虽然这些年他对美食颇有兴趣爱好,又有条挑剔又灵敏的巧舌,还常常费心琢磨着弄点新花式练练手,可是要比起纯粹的厨艺,还真不如小乔天生的手巧。
“小乔的手艺也是越来越好了,你要是个妹妹,这么贤惠能干,我都舍不得把你嫁出去了。”
曹富贵哈哈一笑,找了块平地,拖着体贴的小乔一道坐下,开始狼吞虎咽。
米饭里放了淡黄的笋丁,淡红的腌肉,夹杂着青绿的甜椒,带着油汪汪酱色,还没入嘴就让人看着赏心悦目,一口放到嘴里,鲜香微辣还带点甜的各种滋味在舌尖上迸发交缠,吃得曹富贵连头都不愿意抬起。
乔应年看着富贵哥吃得眉开眼笑,嘴角也忍不住噙上一丝笑意,低头拿起筷子,将富贵悄悄剩在一角的甜椒又拨回他的饭里。
“哥,你自己讲的,营养要均衡,这么大的人总不会还挑食吧?甜椒可是好东西,莫浪费了。”
曹富贵瞅瞅冷脸冷眼的小乔,苦大仇深地把甜椒通通吞下,谁让这些年他教训家里几个小的,总是忆苦思甜,不许浪费。
咦?说起来,自家这小狼崽子,如今也是越管越宽了!
曹富贵啃着甜椒颇为不忿,这都快翻了天了!正想一振兄纲,眼角却扫到个人影鬼鬼祟祟地在远处晃荡。
曹富贵一楞,咬着筷头,皱眉仔细分辨。
如今他们这山窝窝里也铺开一堆事,大中午的,公社里社员们上工的上工,读书的读书,老人们都在家里帮着做后勤,个个忙得飞起,干校的学员们都拉出去修渠了,还有谁能和他这样的“闲杂人等”一样,到处晃荡?
看着这走路的架势,他富贵哥可太有经验了,瞻前顾后,缩头弓背,一看就显得心虚,不是什么好东西!
“小乔,你看,是孙光宗!”
曹富贵瞪大眼睛,咽下嘴里塞满的美食,惊讶地用肘子杵了杵忙着给他喂饭的小乔。
小乔抬起头,蹙着眉头一看,厌恶地说:“是他。”
这几年他和孙家,和他的亲生母亲几乎是断绝了往来,但同住一个村,多少也有些闲言碎语飘进耳朵里。
听说孙光宗越发的不像话,酗酒成性,连工都不上了。他老娘死后,家里没了把钱的人,一点老底子都拿来喝光了。到后来甚至带着他的瘸腿儿子四处偷鸡摸狗,也不敢偷贵重的东西,被村里人逮到了就躺地上装死狗。这些年弄得人憎狗厌的,要不是看他家大小两个女人实在可怜,死命磕头哀求,生产队长曹爱党都想把这混蛋捆到公社送去劳改。
孙光宗上前溪村干什么?总不会是不长眼的想上干校偷东西吧?人家虽说是“学校”,可实行的是半军事化管理,有枪有兵的!真要是有什么坏分子、特务敢往枪口上撞,那是真找死。
乔应年冷眼看着孙光宗蜷着背,在僻静的小道上左顾右盼地匆匆走着,哧声道:“还能干什么?总没好事。”
大概是感觉到了有人在注视他,孙光宗猛地一抬头,正对上乔应年冰冷的目光。他顿时慌张起来,脚下一乱,突地摔了个大马趴,撑在地上的手一甩,在阳光下,似乎有什么东西金晃晃的一闪而过。
“什么东西?”曹富贵眯起眼疑惑地问小乔,明明他和小乔一样,都吃过两次金字【视力 1】的特效好菜,可偏偏眼神就是比不上小乔。
“好像是……金色的什么小玩意?”乔应年也不太肯定。
没等两人再细看,孙光宗连滚带爬的早已跑远了。
看看孙光宗走来的方向,曹富贵拧着眉头想了想,说:“走,去大队部问问,看有没有什么事。我艹,看到姓孙的,我就觉着没什么好事。”
小乔虽然不想理会半分孙光宗的事,但阿哥既然这么说了,自然是点头应下,陪着他去了一遭大队部。
去大队部问了一圈,也没听说发生什么不寻常的事,富贵哥悻悻暗骂一声,无功而返,难道真是自己多想了?
然而,当天傍晚,干校就发生了一件大事——“坏分子”张晋玉毒倒了看守“牛鬼蛇神”的欧战士,偷抢了他的佩枪出逃了!欧战士当时虽然侥幸没死,却深度昏迷,被送进了医疗点抢救,还不知能不能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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