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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OL-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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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书上看到这个阵法的时候,书中对这个圆形车阵优劣两方面的点评。
“人并不多啊,为什么昨晚自己这面会输的那么惨?三千骑兵,还没有怎么反映过来,就损失了将近一千人。”骑兵首领吐了一口唾沫,心里狠狠地骂道:这些个狡猾的漠国人,就会在黑暗中使用阴谋诡计,不敢和我们明刀明枪的干一场。这次你们既然都乖乖地待在这里等老子,那就让老子给你们点颜色看看吧。这个骑兵首领却没想到,他可是率领队伍,偷偷摸摸地到别人的土地上来打劫。居然还怪人家不够光明正大。
“马旅帅,我看那些突厥人个个都东倒西歪,看来夜里你们给了他们很大的打击啊。要不现在趁着他们立足未稳,我们先派人冲上去,杀他个措手不及?”押运官站在马大雷旁边,满心希望让这些漠鹰兵去把那些个突厥人赶的越远越好,这么近的距离,对自己来说实在太危险了。在自己眼皮底下的厮杀,伤到自己的可能性总是更大一些。
“不可以,我们需要拖延时间,可是他们却没有多少时间可供拖延。突厥人也知道,萧将军的大军随时都可能过来救援,他们一定比我们更急。”秦风在旁边冷冷地说道。随后秦风跳上大车,目光扫过车队的每一个人,然后喊道:“兄弟们,现在是我们唯一的机会,只要牢牢守住这里,萧将军的大军随时会来。如果你们想冲出去逃命,那你们就是去送死!告诉你们,想活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杀光所有的敌人,永远别后退一步!”秦风杀气腾腾的目光扫过那些士兵和杂役,所有人心里都是一凛,不由自主振奋起精神来。
突厥人很快发起了冲锋,可惜经过大半夜的厮杀,再加上要先冲上一个斜坡才能接近粮饷车队,那些骑兵的冲锋速度和力量大大的减弱了。当他们刚冲到一半斜坡的时候,车队那里箭如雨下,虽然有铠甲盾牌护身,但是居高临下的长箭还是很轻易就穿透了他们的铠甲,没有射中人的,也大多射到了马身上。一时间人仰马翻,斜坡上突厥人无法再向前一步。
突厥人的射手也开始了反击,只是从下往上射,箭的力度和准头减弱了许多。另外一队突厥骑兵见正面攻击没有成效,开始往后迂回,想绕到车队的后面,看看有没有冲击上来的机会。奈何整个车队成一个圆阵,竟然是无懈可击。突厥人的第一次冲锋被击退了。车阵里面发出一阵欢呼,众人都是士气大振。
可是突厥兵仗着人多,第二次冲锋的时候,分成了六队,从六个方向开始突进,骑射手跟在冲锋骑兵的后面,通过不断的射箭来压制车阵那里的射手。短短三百步的距离,突厥兵硬是用自己的血肉开出了一条路,跟在骑射手后面的突厥兵终于和车阵前的漠鹰军正面碰撞了……
第十一章 勇者生
       漠鹰军的两排人阵此时显出了威力,前方拿刀和盾牌的士兵一边用盾牌抵挡突厥人的刀枪砍劈,一边矮下身子挥刀砍杀,躲在大车下面的役工则用钩镰去绊马腿,锋利的钩镰把马腿割成两截,马匹躺在地上惨嘶,而骑兵则从马背上滚落到地上,转瞬被盾牌后面伸出的大刀长枪砍翻扎死。盾牌后面的弓箭弩手放下弓弩,拔起插在地上的长枪站在刀盾手的后面,用长枪挑刺还在马上的突厥人。
顿时,那些冲近来的突厥人遭到了更严重的杀戮,秦风的大刀一直就没闲着,那些躲过了长枪挑刺的突厥人,却无法躲过秦风那如同狂风暴雨一般的刀光。在狼群中长大的秦风,深深明白,在战场上短兵相接的时候,只有最勇敢,最不怕死的人才能活下来。要想自己不被敌人杀死,那就先把敌人斩杀在自己的刀下!
突厥人第二次的冲锋被击退,日影已经微微西斜。马大雷有些着急的看着远方,为什么萧将军的大军还没有过来接应?虽然打退了突厥人的冲锋,但是车阵这面也已经有了不小的伤亡。近身相搏,好汉也架不住人多啊。
突厥人那里似乎被车阵坚固的防守能力给震撼住了,他们没有再次冲锋,他们的头领和几个副手正在军旗下面商量着什么。秦风远远地看着突厥人,一股压力从心底升起。尽管经过了这么多的挫败,突厥仍然还有一千五百人左右的精兵,而自己这方,还能保持战斗力的也不超过三百人了。
过了良久,突厥人忽然整顿起队形,要发起第三次冲锋了。看着突厥人缓缓变换队伍,马大雷和秦风同时心里暗暗叫苦:不好,这突厥人看来已经发现了圆形车阵的弱点了。只见突厥人把所有人马都收缩为一个尖锥形状,直指车阵。
秦风布置的车阵,就如一个圆形的鸡蛋。把这个鸡蛋放在手上,用尽全力去捏,因为鸡蛋的每一处都能把力量均匀传递开,所以鸡蛋并不容易被挤破,但是如果只是针对鸡蛋的一点去用力,那么这一点就非常容易被突破,随后整个鸡蛋就会溃烂。圆阵的道理同鸡蛋的道理一样。此时突厥人显然看到了圆阵的这个弱点,他们将队伍变成了尖锥状,向车阵的一点开始发起猛烈的攻击。
沿着前两次冲锋的突厥骑兵用血肉组成的道路,冒着箭雨,拧成了一股的突厥骑兵冲到了车阵前。突厥人的首领挥舞着手里的大斧,一斧下去,前面士兵高举的盾牌被劈开,斧头去势未减,将那士兵的半边脑袋砍了下去。顿时一股鲜血从那士兵的颈子里面喷起了一丈多高,洒的周围士兵满头满身的血点。
车阵的一个缺口被打开了,后面蜂拥而上的突厥骑兵纷纷往这缺口里冲进来。“他妈的,狗日的秦风,快给老子拦住他们。”马大雷嘶哑着嗓子大吼道,他拖着自己受伤的身体,正往车阵的缺口处踉跄着扑过去。秦风就象疯了一样,刀光舞成一片光幕,硬生生从突厥人里杀了出来,冲向那涌入缺口处的突厥人。已经冲进车阵的骑兵首领的大斧正劈向一个手持长枪的年轻士兵,那士兵似乎被这样的的惨烈吓呆了,站在那里茫然地看着砍向自己的斧头。
秦风的大刀冲着那首领的后脑砍过去,逼的那首领回斧隔开秦风的大刀。那士兵此时才反映过来,自己的小命保住了。他急忙拿那长枪去绊那突厥首领跨下的马腿。
“嗨!杀!”一声怒喝,刀斧交鸣声响起,一溜火花溅出来。突厥人首领回身用手里的斧头格住了秦风的长刀。秦风手里的长刀断成了两截。突厥人首领一声狞笑,抡起斧头向秦风的头上劈过去。秦风身体从马背上跃起,躲开斧头的攻击,那斧头去势未减,把秦风身上的马匹半个脑袋劈了下来,血从马断裂的脖子里面喷了出来。那马来不及嘶鸣一声就倒地而亡。
秦风身在半空中,已经看准了一个突厥人,他把那个突厥人扑过去,十指一插一扭,突厥人的脑袋咔嚓离脖子而去,他顺手拔出突厥人腰边挂着的长刀,随后就势一甩,把突厥人的尸体扔了出去,自己已经稳稳坐在了马背上,冷酷的眼光瞬也不瞬地盯着那个突厥人首领。
秦风身后有两个突厥人悄悄地围了过来,手里的大刀向他背上砍过去。看的正清楚的马大雷大叫起来,奈何一片人喊马嘶声中,他的声音就像一滴水落到瀑布中,压根就传不出声来。
只是彷佛没有知觉的秦风,却在千钧一发之际,突然反手一刀,他右后方的那个突厥兵的右臂连着握着的刀一起飞离开他的身体。此时随着惨叫声,另外那个偷袭的突厥人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秦风的长刀已经把他拦腰砍成两截,滚落在地上的上半身还没来得及发出惨叫声,已经被马蹄踏成了肉泥。剩下的半截身子挂在马背上,血象泉水一样涌出。这一切就在电光火石间发生,秦风的目光瞬间又转向了突厥人首领的脸上。
那突厥人首领虽然也是常年在死人堆里打滚,可是这般快捷残酷的杀戮,却还是第一次,他的目光中透漏出一丝胆怯和恐惧,这个满身血污的少年,简直就是一个魔鬼!
好,既然你怕了,那就是我最好的机会!秦风的大刀在空中划出一道绚丽的光芒,随后秦风身体一跃,跳离自己的马鞍,身体随着长刀一起压向那突厥人首领。
突厥人首领下意识地举斧去挡从天而降的刀光。奈何那长刀的压力加上秦风本身的重量,让突厥人首领的手臂只觉得一阵酸麻,虎口崩裂,嘭的一声,斧子和长刀都脱手飞出去,砸死了远处混战中的两个突厥人和一个士兵。而秦风的十个手指已经直直插向突厥人首领的后颈。
突厥人首领心慌之下,头往旁边一偏,秦风的手指一下插进他的肩头,随后双臂一环,把他硬生生的压在了马背上。秦风踢马往车阵中间跑去,边跑边吼道:“还不给我停手!否则我立刻扭下他的头!”
突厥人看到自己的首领被抓,一时都乱了阵脚。那突厥人首领兀自撑好汉,大声喊:“给我杀,杀,杀光这些漠国杂种……”他还没叫完,秦风一拳打到他太阳穴上,顿时晕了过去。一些突厥人犹豫着要不要停手,另外一些突厥人则纷纷向秦风扑过来,想要枪夺首领。只听见突厥人中一个身子瘦高如竹竿的人哇哇大叫:“那小子杀了头领,我们把这些人都砍成肉泥,为老大报仇!”本来乱成一团的突厥人听到这人的声音,又见那瘦高个人开始发布命令,已经取代首领指挥起众人来,就纷纷重新打斗起来。
秦风把手里的突厥人首领往马大雷那里一丢,随即向那高瘦突厥人扑过去。只是那个人见机极快,他躲在突厥人中间,只是嘴里不停喝呼发令,不和秦风正面相接。
正在此时,忽然听得那突厥人首领一声大叫,原来马大雷一接到突厥人首领,就用手里的匕首一刀割下了他的耳朵,突厥人痛醒过来,大声叫骂:“你奶奶的,老子的耳朵,啊,你敢隔老子的耳朵!”
马大雷拿着匕首在他的脖子上晃来晃去,沉声道:“你要不听我的话,我立刻把你的脑袋也割下来!”说完匕首在他脖子上轻轻一划,血已经涌了出来。那突厥人首领死里逃生,此时哪里还有斗志,只管叫道:“饶命、饶命!”
马大雷喝道:“快命令你的手下停手,否则我就杀了你。”突厥人首领苦着脸:“大人,这些人中只有五百多个人是我的手下,其余人其余人都是,都是幽燕的人,我,我哪里命令的动啊!”
“果然是幽燕人掺合进来,嘿嘿,我就说嘛,一群土匪怎么敢和我们漠鹰军对着来。这些幽燕的正规军是怎么和你们突厥人弄到一块去的?”
突厥人首领犹豫了一下,马大雷一刀下去,他的另一个耳朵应声而落,突厥人首领杀猪一般的叫了起来:“我说,我说,是你们漠北……”他刚说到这里,一支长箭如流星般射了过来,正中他的眉心,顿时一命呜呼。
马大雷又惊又怒,放眼看去,却只见到一派混战场面,哪里能找到射箭杀死首领的人!
马大雷心念电转:这一切莫非是圈套?幽燕人劫持供品,难道只是想引漠鹰军出来?难道是想对漠鹰军不利,哎呀,马大雷不禁叫出声来,看来这次一百多个漠鹰军兄弟今日要毙命于此了……
车阵里,漠鹰军的神射手挽起弓箭,正把那些冲到车阵里面来的突厥兵一个一个的射下马来,而秦风,则指挥着集合起来的刀矛手从两翼合围过来,将那个缺口死死堵住,不让突厥骑兵再有机会冲进来。可是突厥骑兵在那瘦高个子人的指挥下依然源源不断地冲进来,双方都使出了最惨烈的手段,那小小的缺口,就如绞肉机一般,吞噬着双方士兵的血肉。
所有车阵内的士兵都看到了秦风大刀的神威,他骑在马背上,长刀斜指!耀眼的阳光在他身后,他如挟着光芒的死神,不断地收割着生命。顿时,秦风激起了士兵们无穷无尽的勇气,他们同数量远远多于他们的突厥骑兵死磕到底,绝不后退,因为后退就是死!
如果你们想在战场上活下去,那就杀光你们的敌人!
看着秦风挥舞着大刀,一路向自己杀来,冷酷野性的目光始终不曾离开过自己。而他身后,血流成河,突厥人的尸体堆积成死亡之路。瘦高个的突厥人忽然脑门上渗出了冷汗,眼前的这个如魔鬼附体的年轻人,居然朝自己咧嘴笑了一笑,那笑容,既不是嘲弄,也不是轻蔑,他,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嘭嘭嘭“三声炮响,是萧将军的大军,萧将军的大军到了……
第十二章 黑崖绝顶观飞瀑
       萧翰海带着大军直冲入突厥人的队伍中,把突厥人切割成左右两块。随后大军如一柄利刃,在突厥人群中翻腾截杀,一时间突厥人士气尽失,象一群没头的苍蝇,四下乱撞,埋头逃命。
秦风的视线一直追踪着那个瘦高个男人。这个瘦高个男人一定知道冒充突厥土匪的这些人的来历。而且这个突厥男人是指挥混杂在土匪中的正规军队的。只要抓到他,就能解开这次行动的重重疑团。
可是在大军的包围中,突厥人一片混乱,投降的投降,逃窜的逃窜,负隅顽抗的负隅顽抗。那瘦高个男人甚是狡猾,趁着大军还没合围的时候,已经在十几个亲兵的护卫下冲杀了出去,失去了踪影。
这一役,秦风一战成名。大军打扫完战场,萧翰海另行派人护送供品车队上路,随后领军回营,大摆庆功宴。萧翰海在众人面前,亲自解下自己身上的佩刀,交给秦风:“此刀名为驭风,乃是我漠北第一铸造高手耗费十年心血,用天降下来的神铁铸造而成,先国王赏赐给我,你这次作战勇猛,保全了漠鹰军的性命,这把刀就给你了。希望你能用此刀保护我漠北百姓,维护我漠北一方安宁。”
秦风看着萧翰海眼中的殷殷希望,心情复杂地接过“驭风”。刀一入手,秦风就发现此刀果然不同,黑沉沉的刀刃,乌丝缠就的刀柄上刻着驭风两个字。他把刀插入腰间,只看见周围将士们艳羡的神色,就知道这把刀在萧翰海心目中肯定是珍贵无比。
萧翰海看着他收好刀,随后哈哈大笑,用力拍着秦风的肩膀:“我就知道你小子是不会让我失望的!”
秦风心里忽然升起一股暖流,这种感觉,不同于他和师父,也不同于他和辛冥,那是另外一种感情,是英雄惺惺相惜的情义,是一种可以相托生死的磊落。
为什么会这样?
难道他要亲手杀了萧翰海?他能吗?江思影的脸庞在秦风的脑海中浮现,秦风心中瞬间一跳。他这是怎么了?秦风强压住心下翻滚的情绪,依然像往常一样冷静地谢了萧翰海,准备走回自己的席位,但是萧翰海一把拉住他,让他坐在自己身边。众将领纷纷上来敬酒,此时,秦风已经成为他们心目中最优秀的漠鹰军将士。
将士们的尊敬,让秦风的心很热。
欢宴结束后,已经是午夜时分。
半醉的萧翰海拉着秦风:“走走,今夜你我同卧,你这次以少敌多,用的圆形车阵,非常不错,只是其中尚有不足之处,这个却怪不得你,你没有多少战场经验,这样的表现,已经是极优秀的将士水准了。呵呵,我萧翰海有你这样一个年轻人,还担心漠北未来没有好将军吗?不出十年,你就是我漠北,不,是天下最好的将军!”
秦风半扶着萧翰海走向帐篷,他一只手紧紧地握着驭风的刀柄,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机会啊。只要他轻轻一刀,再趁着这夜色逃离漠北,那么要不了多久,他就能和思影远走高飞,像林中的松鼠一样过着逍遥的日子,再也不用参与到人世纠纷中来。
萧翰海忽然站住脚步,回头凝视着秦风:“孩子,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一定是个好将士,我当时就想啊,不管怎样,我也要把这个孩子带走,让他继承我的衣钵,在战场上磨练他,让他守护这方土地。唉,我没儿子,在我心目中,你就像我儿子一般。秦风,你如果不嫌弃,我就收你为义子吧。你就把漠北当成你的家,留下来!”
秦风只觉得心里一阵热潮涌动,他垂下双眼,不敢接触萧翰海的目光:“这个,我不敢高攀。”
萧翰海哦了一声,语气中略带失望,却也不再说什么,只是笑着:“你小子啥时也要绕着弯子说话啦?好,你不愿意,我也不来勉强你,走走,睡觉去,你小子天生就是个统帅之才,老子可不能放过你,哈哈,哈哈。”
秦风扶萧翰海在帐中躺下,听着萧翰海鼾声渐起,秦风却无法入睡。他忽然想道:“我何必又要靠这些卑鄙手段去换取思影的自由呢?不若我明天向萧将军辞行,然后去修罗场,找到辛冥,一起同他杀回幽燕得了思影自然是好,如果救不了思影,我就同她死在一起算了,也是光明磊落一场。萧将军和我无冤无仇,又对我如此好,这般偷偷摸摸下手杀萧将军,纵然得手,我这辈子也必然内疚在心,不会再快乐了。
秦风做出了决定,顿时觉得心里轻松了许多,这些日子来的阴霾之气一扫而空。他轻轻抚摸了一下驭风长刀,侧头看着萧将军消瘦的脸庞,满脸的胡须,心里想道:“萧将军,我,我真的很想有你这样一个父亲。”
第二天早上,秦风醒来,看见萧翰海收拾好包裹,正微笑看着他:“风儿,我要送你去一个地方,见一个老朋友。让你在他那里先磨炼一番。”
秦风心想,萧将军不知道我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可是他想让我去哪里?他顿时好奇心起,也不开口,只想听听萧翰海对他有什么安排。
萧翰海顿了顿,见秦风不做声,以为他默许了自己的主张,就继续说道:“我这个朋友极为隐秘,他外号叫做夜修罗,住在修罗场。我们这支大军叫“漠鹰军”,这漠鹰两字,其实就是来自于他……”
秦风听到“修罗场”三个字,顿时心中一震。萧翰海后面的话他竟然听而不闻。等他回过神来,只听到萧翰海说:“他中年退隐,隐居在修罗场。当年他以漠鹰之号纵横天下,是我漠北的第一高手,后来他发现即使武功练到天下第一,但是凭一己之力,也无法挽救一片土地,一方百姓的命运。所以退隐后,他发誓要建成一支天下最强的军队,用来扶危济困,保护漠北的百姓安居乐业。我是他当年最好的朋友,他遂委托我组建了这支军队。这支军队中校尉以上的将领都是他从修罗场里挑选出来的。当年五百漠国壮士进入修罗场,最后也不过出来了二十个人而已。那修罗场,就是人间地狱,从那里走出来的人,都有最坚强的意志,最冷酷的身手,最冷静的头脑,还有百折不挠的决心。在修罗场里,只有胜利者才有活着的资格。”
秦风听得惊心动魄,原来修罗场是为漠北军队培养高级将领的地方!
“从修罗场活下来的人,再到我这里,我再培养他们军事谋略、行军打仗、布阵冲锋等能力,最后根据各人的资质,或任前锋、或任谋略、或任斥候。花费了十年的心血,终于造就出如今的漠鹰军。漠北的军力顿时在六国中一举跃为头筹。可是漠北人并不想用自己的武力去侵略别的国家,去争夺地盘和财物,去攻城略地,我们只想守护漠北的土地,守护漠北的百姓。风儿,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萧翰海注视着秦风的双眼。
“我知道,萧将军是想让我在修罗场里得到真正的锤炼,成为一个合格的漠北将士。”秦风的心里五味陈杂,他要去守护什么?为什么要去守护?他觉得自己还没找到内心真正能说服自己的答案。
“好,你今晚出发,去修罗场吧,希望你能早日归来。记住,漠鹰军就是你的家。”萧瀚海说完这句话,转身出了帐篷。
第二天早上起来,秦风同往常一样,和将士一起训练巡防。天黑以后,军营中一片寂静。秦风步出帐篷,只见漫天的繁星,夜空如洗,他牵马站在萧翰海帐外,只见萧翰海的身影映在帐篷上,他向那身影行了一礼,随即步出营地,辨明方向,径直往修罗场奔去。
黑崖如一柄利剑,直刺天空。秦风站在黑崖之下,这正是他数月前和辛冥分手的地方。他向黑崖的上方看去,只见半空中已经是云雾缭绕,看不到尽头。这黑崖何止百丈之高,不知道辛冥当时是怎么上去的。而这黑崖上面,又是什么样的呢?
秦风利用一天的时间查看了黑崖周围的地形,在黄昏的时候,他美美地睡了一个时辰。醒来后,只觉得精力充沛。他等到夕阳快落的时候,扎好衣服,一身精短打扮,开始准备爬山。秦风选择黑夜爬黑崖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借着月色,爬山时候的人感觉会更敏锐,当年秦风在狼窝里生活,也习惯了夜间活动。夜晚对于他来说,是更加安全的。
背着两根用藤条接成的五丈多长的绳索,秦风开始向黑崖上爬去。这黑崖虽然陡峭,可是怪石突出,可供落脚的地方并不少,比秦风预计的要好爬许多。饶是如此,两个时辰后,秦风还是一身的大汗,整个衣服都湿透了,夜风吹在身上,他不禁打了个寒颤。往下望去,借着明月,他看到自己距离崖底已经很远很远,崖下的大岩石此时和指甲盖差不多大小。往上望去,依然云雾缭绕,看不到头。秦风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抬头看到侧上方有一个突出的石台,于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往那石台上爬去,准备到石台上后歇息一会。
那个石台方圆不过一丈大小,一半突出在黑崖外面,另一半则陷在一个凹壁中,长满了野藤。秦风把那野藤拽下来,铺在地上,把湿透的衣衫脱下来,换上准备好的干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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