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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替身-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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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的温度低,他身上只穿着睡觉时穿的单薄衬衫,脸都冻白了,还笑得很开心。
  殷靖南皱着把人拉回去冲了个热水澡,穿戴整齐后带小言去别墅区附近的早茶店吃了早餐,驱车去了警察局。
  小言似乎来过这个地方,分明不识字,见到明晃晃的‘警察局’三个大字满脸的惶恐,目光乞求地望着殷靖南,发出‘啊啊’声都有点哽咽了,像是在求他别送他进去。
  仿佛里面有什么会吃人的怪物。
  殷靖南耐心地哄了许久,保证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会保护他,小言才肯下车。
  进入警局的时候双手紧紧抓住他的衣角,怎么都不肯放。
  帮他找家人这事儿首先得报案做笔录,小言不能说话,肯定得殷靖南帮他。
  没想到的是负责接待的老警员真的认识小言,听殷靖南说明来意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讲了出来。
  “两个月前,这男孩子被城北一家包子铺的老板送来报案过,说他买包子不给钱,拿了就跑。”
  “我想联系他的家人,但他不会说话,身上又没有身份证这类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我们警局就采集了他的DNA对比数据库,可到现在都没有结果。”
  “当时关了他两个小时就放了。”
  小言这个人就像凭空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一样。
  连警察都查不到他的身世,看来只能从长计议了。
  作者有话说
  下一章小温和渣清就出场啦!


第136章 很爱很爱很爱
  从警局出来的时候,男孩默然地跟在殷靖南身后,眼角通红,上车之后就低着头坐在副座,偶尔抬头看殷靖南一眼,似乎想说什么,可他不能说话。
  几次之后,投过去的目光被殷靖南抓了个正着,“我知道,你是因为肚子饿,才那样做的,对不对?”
  男孩身形一僵,轻点了点头,喉咙里发出短促的悲鸣,垂头不看他了。
  他知道拿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
  那段时间连续下了几天的大雪,他很久都没从垃圾桶里找到过食物了。
  偶尔有路人拿着香喷喷的煎饼果子边吃边走,从他身边路过,男孩想,那可能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了。
  不过大概是因为太好吃了,所以没人愿意把这样的食物扔到垃圾桶里。
  整整两天没有吃东西,走在路上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点飘。
  他会死吗。
  为什么他没有家人呢。
  如果他死了,会有人难过吗。
  香味从路边的包子铺里飘出来,他大着胆子走进去,想问老板讨一个包子,他可以帮他做任何事,用来抵债。
  可他不会说话,着急的时候只能啊啊啊地比划,老板的态度变得很不耐烦,要把已经递给他的包子拿回来。
  男孩本能地往后退,想要跑,可还没出店门就被抓住了,白软软的包子滚落在地上,沾上了灰尘。
  就像他一样。
  也许他是有家人的,只是因为他不是个完整的人,所以他们不愿意要他。
  过去的事情男孩想不起来了,他的人生一片空白,从在路边醒来的那刻起,他的生活就只有流浪。
  饥寒交迫是他的宿命吗。
  或许不是吧。
  否则,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人愿意拯救他呢。
  “没关系的,以后都不会再有那样的事情发生了。”
  “在没有找到你的家人之前,你就跟着我吧。”
  “我不会再让你饿肚子了。”
  殷靖南伸出手臂揉了揉小言的发。
  他温柔的笑意被男孩收入眼底。从此珍藏在心。
  …
  程冉的病情恶化得很快,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人就憔悴了许多。
  医院每隔一周会来电话跟简清报告他的情况,怕程温担心,多数时候他都瞒着小傻子不告诉他。
  程温只知道白血病很难治,还不知道如果找不到配合的骨髓进行移植,是会死的。
  直到最近,不知道他听谁说了这件事,在前天晚上等简清下班回来跟他商量,说想给弟弟捐献骨髓。
  直系亲属之间匹配成功的机率绝对比常人要高,只是那会儿程温怀着孕,简清不愿意让他去受那样的苦。
  虽然说健康的人被抽掉几毫升的骨髓对身体并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但关乎程温身体的事情,他是一点点风险都不愿意去冒了。
  小傻子生孩子大出血的时候,他害怕得差点就把魂给丢了。
  碰巧的是,就在昨晚,医院传来消息,通过骨髓库数据对比,找到了跟程冉配型成功的人。
  这个人就是简清。
  十八岁那年,简清跟同学一起外出旅游的时候,曾作为志愿者向杭州当地的红十字会捐献过造血干细胞。
  说来好笑,当时是看上了同行的一个男孩子,想在他面前表现一番,就学着他到护士跟前被抽了一管血。
  没想到兜兜转转了一圈,他成了可以救程冉命的人。
  这回听医生解释了才知道,从七八年前开始,骨髓捐献就已经不是从人的身体里抽取骨髓了,而是从捐献者的静脉中采血,并通过机器富集,将血液回输人体,只需50毫升的干细胞,由于进出的总量平衡,采集后供者不会产生循环系统的紊乱,对人体很安全。
  简清没有不救他的道理,即便是为了程温。
  三天后两人就要在国内举行婚礼了,婚礼过后准备去瑞典蜜月领证。
  寒冷的冬季,在童话般的瑞典王国拥抱他的小傻子,已经成为简清近期迫不及待想要实现的愿望。
  瑞典之后简清还准备带程温去别的国家转一转,一时半会儿是不回来了,最起码要三四十天。
  程冉的事,就得尽快落实了。
  正好这天是周六,午饭过后,简清取出最近新买的加绒机车服给程温穿上,然后围上一条彩虹色围巾,再戴上长着小熊耳朵的黑色毛线帽,确保小傻子全身上下被自己裹得密不透风了,才带着他出门。
  主要是程温的身子太差了,上周带他去小吃街逛了一圈回来当晚就开始发烧,吓得简清没敢合眼,一直守到后半夜程温烧退了,才能睡会儿。
  两人去了程冉主治医生的办公室,在他的带领下把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程序走完了。
  简清现在对程冉已经没有什么多余的好感了,从发现他跟自己想象中的善良的程冉完全不一样的时候,从发现他竟然意图伤害程温的时候。
  本来是打算结束就走的,并不准备去看他。
  可是耐不过程温的乞求。
  等两人婚礼过后就要出国,也就意味着程冉手术的时候,不会有亲人会在他身边守着他。
  不管对方曾对他做过什么,血脉这种东西是无法改变的,他终究是他的弟弟,程温没办法狠下心。
  青年安静地坐在床上,望着窗外的天发呆,他的脸颊瘦得有点凹陷了进去,眼下带着淡淡的乌青,脸色苍白如纸,一副病入膏肓的模样。
  始终在床边陪他的男子会时不时开口跟他说说话,努力逗他开心,只是程冉不怎么爱搭理他,情绪上来的时候,还会用最恶意的态度给对方难堪。
  李秉安多数时候都一笑而过,偶尔绷不住了,眼角会控制不住有点红,任凭他怎么闹都不会跟他计较。
  有些人在身边怎么赶都赶不走,可等他真的离开了的时候,就永远不会回来了。
  永远有多遥远,谁都不知道。
  从简清和程温进来起,程冉的目光就紧紧黏在简清身上,撑着床坐直身体,没什么血色的唇弯起一抹笑,“清……”
  “你来看我了……”
  简清没显露什么表情,“我是陪程温来的。”
  李秉安知道自己在这里待着不合适,起身跟两人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自觉地出去了。
  门被轻轻合上。
  程冉笑容惨淡,“你真的就一点都不关心我了吗……”
  “我们那么多年的同学了……”
  “我跟程温三天后就结婚了。”简清直视他。
  程冉的双眼逐渐漫起水雾,通红如血,“我知道……我在网上看到你们的婚讯了。”
  “如果你当初没有逃婚,现在我们已经是夫……”
  简清不想再继续这个毫无意义的话题,“刚才我已经去捐献了造血干细胞,医生说一周后就可以给你安排手术进行骨髓移植。”
  “你别想太多。”
  顿了顿,还是决定补充一句。
  “我们早就结束了。”
  程冉面露讽刺,将视线收回来,“是啊……早就结束了,我对你来说,就只是未婚夫的弟弟而已。”
  “多可笑。”
  简清知道程温有话跟弟弟说,轻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可以开口了。
  程温跟简清对视两秒,鼓起勇气往前走了几步,望着青年清减的侧容,小声道。
  “冉冉……你要照顾好自己。”
  “妈、妈妈也一定希望你好好活下去的。”
  程冉神色冷然,没搭理他,坐在床上连动都没动一下,完全忽视了他。
  程温不觉得难堪,只是觉得沉重,心脏被什么东西压得有点喘不过气。
  这样的亲情对于他来说更像一道枷锁,除了带给他痛苦,其余的什么都没有。
  可要挣脱,又不容易。
  “之前发生过的事情,我不怪你……你也别放在心上了。”程温道。
  “不管发生什么……你都是我弟弟。”
  等了一会儿,程冉还是不愿意理他,程温难免有点沮丧,“我走了……要很久以后才能再来看你……”
  “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简清揽住程温的肩膀,转身将他带离病房。
  在两人即将出去的时候,程冉突然开口叫他,“简清。”
  简清下意识挺住脚步,没回头。
  “你爱过我吗?”程冉望着那抹挺拔的背影,沙哑道。
  简清沉默片刻,“没有。”
  “我曾经以为那是爱,现在想起,其实只是年少时延续下来的执念罢了。”
  倘若当初就得到程冉,也许他很快就厌倦了也说不定。
  “……那你爱我哥哥吗?”程冉在笑,眼泪顺着脸颊流下。
  这个问题之前青年问过了,简清怕刺激他,没回答。
  现在看来,如果不给他一个确切的答案,程冉是不会善罢甘休了。
  正要开口回他,突然感到自己的外套被怀里的男人轻轻扯了扯。
  程温的目光含着忧虑。
  简清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本到嘴边的话收了回去,“安心治疗吧。”
  一出门,简清就低下头凑到小傻子额角亲了亲,“为什么不让我说?”
  “冉冉他已经很难过了……我不想他再难过了。”程温低声道。
  简清疼惜地将人搂紧一分,凑到他耳边说悄悄话,“那你要记住,我爱你,可爱可爱了,只要你知道就行了。”
  作者有话说
  简介的剧情要来啦!!!


第137章 结婚
  程温脸上泛起红晕,轻而郑重地回道,“嗯……我记住了。”
  婚礼开始的前一天,简清带小傻子去见了一个人。
  对方是京城有名的企业家,也是简业明的至交好友,六十多岁还没有成家,无子无女。
  程温没有父母,婚礼开始的时候得一个人走完漫长的红毯,他胆子小,到时候一定会很害怕,简清觉得心疼。
  思虑过后,决定请这位长辈收程温做义子,在婚礼上以父亲的身份牵着小傻子的手把他交到自己手上,也算是一个见证。
  他会永远爱他,不再辜负他。
  在程温的意识里,像简业明那样的成功人士都是很严肃且不好相处的,去的时候很紧张,见了面才知道,李叔叔是个很和善的人,戴一副无框眼镜,温和儒雅,身上毫无商场上的势力气息。
  而且对方也不嫌弃他傻傻笨笨的,程温很开心能在这个世界上多一个亲人,虽然是毫无血缘关系的。
  按照中国的婚嫁习俗,小两口结婚的前一晚是不能待在一起的。
  程温现在有了娘家,那么自然是在娘家睡。
  李维当即就命保姆收拾出家里的次卧,用过晚餐后,三人一起聊了会儿天,简清就带程温上楼去了房间。
  这里的环境不比简宅差,可毕竟是陌生的地方,简清担心小傻子不习惯,样样事情都给他安排周到了。
  睡衣是从家里带来的,还带了一个粉色的小猪抱枕。
  上周逛街的时候买的,当时路过一家商店,程温盯着展示在橱窗里的玩具猪多看了两秒,简清就明白了他的心思。
  小傻子从来不会主动问他讨要什么,就算再喜欢也憋在心里不说,明明脑子笨,却懂事到近乎乖巧。
  可能是觉得这么大的人了,还喜欢这样的东西有点奇怪,当时被戳穿了心思程温还不承认,说自己没有想要,只是觉得末末可能会喜欢。
  女儿才两个月大,哪里知道这些。
  简清哭笑不得,心想自己老婆怎么这么可爱,硬是拉着小傻子进去把小猪给买下来了。
  不过后来的几天他有点后悔,程温晚上抱着这只猪睡觉,都不抱他了。
  倒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这只跟他争宠的猪可以陪程温渡过今晚,让他不至于那么害怕。
  安顿好一切后,简清将小傻子揉进怀里抱了抱,“我走了。”
  “明天来接你。”
  等他真的要走的时候,程温反而舍不得了,双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角,眼角有点红,“能……能不能不走啊……”
  简清放开他,挑了挑眉,“不想跟我分开?”
  程温诚实地点头,“嗯……”
  简清心情大好,伸手去摸他的脸,“我还以为你有那只小猪就够了呢。”
  程温急了,摇头道,“没有……我最喜欢阿清了。”
  这回答简直让简清心花怒放,“那你答应我,以后晚上睡觉的时候只能抱着我,不能抱那只猪。”
  “不然我都以为你不爱我了。”
  程温低头去拉简清的手,小声道,“我……我爱的。”
  “我爱阿清……”
  下一秒就被对方重新抱住了,简清的吻落在他耳侧,伴随着发烫的呼吸,“你真让我稀罕。”
  “不走了。”
  程温惊喜道,“真、真的吗?”
  “真的。”简清将下巴抵在他肩上,“我也舍不得你。”
  程温犹豫片刻,“那……那明天怎么办……”
  “明天我早点起来回去,然后跟车队一起来接你。”简清道。
  “嗯……”程温点头,安了心。
  深爱对方的时候就是这样吧,分开一夜都觉得长久。
  这晚小猪被闲置在一边,小傻子窝在简清怀里,乖乖地抱着他的腰睡得安稳。
  第二天一早,四点钟不到简清就起来了,轻手轻脚地从程温身边挪开,然而后者还是被吵醒了。
  两人抱在一起依依不舍地腻歪了一会儿,简清就放开了程温,让他再睡两个小时,六点钟的时候会有造型师到家里来。
  至于简清,还有不少事情需要亲自安排,不得不赶紧回去准备。
  婚姻大事,其实不是没有经历过,虽然说中途停止了,但也算是体会过那样的感觉。
  简清原本觉得自己不会紧张的,可实际上他从昨晚开始就没怎么睡。
  只要一想到明天以后,怀里的男人就会彻底属于自己,心情过于亢奋,根本无法平复。
  于是一整夜都盯着程温看,偶尔伸手帮他缕缕额角的发,这种感觉很好。
  十年,二十年,甚至是五十年以后,他都希望这个男人待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让他一辈子爱护,珍视。
  相较之下,小傻子的神经粗略些,但他心思敏感,紧张和激动的心情不亚于简清分毫。
  醒来之后就睡不着了,抱着小猪躺在床上发呆,时不时就把脸埋进抱枕里,喘不过气了才换个姿势。
  眼下即将发生的事情就像做梦一样。
  阿清真的要跟他结婚了。
  以前一直都觉得,像他这样的人,是不配得到爱情,不配得到别人的喜欢。
  可现在,他拥有了可爱的女儿,拥有了愿意爱自己的人。
  他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
  八点整,由三十多辆豪车组成的车队在别墅外停下,把整条路几乎都占满了。
  程温的朋友很少,除了殷靖南之外,简清所知道的另外的人就只有苏朗生和陆戈。
  早在几天前,简清就联系了他们夫夫俩,给他们发了参加婚礼的请帖,除此之外,还恳请他们帮自己一个忙。
  现在的婚礼花样多得很,新郎去接亲的时候,新娘的闺蜜团会使出百般花样阻挠新郎和伴郎团入门,各种捉弄玩耍嗨翻天。
  有的人得经历三七二十一关,才能顺利接到老婆。
  简清倒是想早早就接了老婆走,反正带回家就是自己的了,不怎么喜欢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但他希望程温开心。
  结婚这样的大事,一生只有一次,没有亲人来参加婚礼他心里一定会很失落,而有朋友在身边跟着热闹热闹,他至少会好过一点。
  两人都是男的,也就不存在伴娘团了。
  不过双方都有伴郎团。
  简清这边由白严,容竭,何碌安等等等十多个弟兄们组成,而程温那边则由陆戈操持,叫了十来个要好的朋友帮他撑场子。
  苏朗生是安静的性子,可陆戈就不一样了,从学生时代那会儿就爱闹腾,怎么折腾他怎么来,能想出来的整人的点子一套一套的。
  李叔叔家里足足有三道门关,要想进院子的大铁门就得拿出真本事。
  伴郎团被逼着生吃柠檬,个个啃第一口五官就直接扭曲了,简清最惨,足足吃了三个才被陆戈开门放进来。
  这事情往深处想是有含义的,程温那么可爱迷人,难保婚后不会有人看上他,简清先吃点酸的,以后就产生抗体了,等事情真的发生的时候就不容易气坏身体。
  陆戈想得可周到了,就是不知道简清能不能琢磨透他的好意。
  今天这事儿没有最变态,只有更变态。
  进了别墅大门后,一行人闯到客厅就被拦下了,茶几上摆着十个高脚杯,里面装着神似于可乐的不明液体,说要全部喝完才能上去。
  简清尝的第一口脸色就开始变幻莫测,里面的东西跟饮料根本不沾边,是酱油醋还有芥末的混合物,又咸又酸又辣。
  他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可为了见到媳妇,也只能忍了,好在他有先见之明,带了那么多兄弟,多少能帮衬一点。
  第三关是随意选个人,让简清摸手,要是能猜出对方的身份,就放他进房间。
  简清欲哭无泪,这些都是狐朋狗友,又不是他老婆,他哪里能认得出来。
  只能蒙着眼罩上了。
  周围原本嘻嘻哈哈的声音忽然降低了些,简清感到有个人走到他面前停下。
  游戏规定除了手之外不能触碰对方其余的任何部位,简清摸索着伸手抓住对方。
  比他的手小很多,很软,手背的皮肤很光滑,但掌心有点粗糙。
  简清嘴角弯起的弧度越来越大,“这是……我媳妇儿。”
  周围传出一片叹息,说早知道就不让他这么容易得逞了。
  简清才不管这些,火急火燎地摘下眼罩。
  程温的手还被他抓着,在这么多人面前很不好意思,羞缅地与他对视,“阿、阿清……”
  好不容易见到老婆,简清眼睛都红了,不知道是刚才被芥末辣的,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你老公还行吧?”
  “没把你认错。”
  程温点头,“阿清最棒了……”
  小傻子跟平时很不一样。
  身上穿着跟简清同款式的黑色西装,领口打着规整的黑色领结,头发用发胶整理过,蓬松地梳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整个人更加秀气了。
  简清看得有些呆住。
  程温本来就不习惯这样的打扮,感到很别扭,还以为简清也觉得不好看,顿时有些不安。
  “是、是不是很难看呀。”
  “好看。”简清深深望着他。
  “你今天很特别。”
  “有、有嘛?”程温小声道。
  简清点头,“嗯,特别让我喜欢。”
  程温更加不好意思了,脸还红着呢,就被简清一把抱起来往楼下走。
  作者有话说
  明天就是火葬场的开端了,有点激动。


第138章 失踪
  婚礼的地点在市中心的皇庭酒店,路程不算远,只是京城车流密集,碰上堵车难免费些时候。
  程温是被简清抱上车的,即便之后他的手一直被简清牵着,可难免还是感到紧张,手心都出汗了。
  简清摊开小傻子的手掌帮他吹了吹,“别紧张。”
  “一切有我呢。”
  “嗯……”程温点头,稍微放松了些。
  大约九点半,车队到达酒店门口,简清先下了车,随后绕到另一边车门,把程温扶了下来。
  四面八方的媒体全部涌上来,被酒店的保安挡了回去。
  隐隐听到有记者问他,他跟程冉的哥哥结婚了,那么程冉怎么办,兄弟俩会不会因此反目。
  简清没当一回事,牵着程温的手进入了酒店。
  婚宴的时间定在晚上八点。
  在这之前,简清需要确定婚礼现场的布置是否妥当,并且和程温一起走一遍婚礼的流程。
  也就是彩排。
  酒店宴会厅的内饰本就是白色系欧式浮雕风格,全场用纯白和淡粉的花束进行点缀,灯光则是偏暗的暖色光系,整个场地显得温暖而浪漫,又不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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