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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勾搭老板的小日子-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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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勾搭老板的小日子'穿书'
作者:郎二宝
文案:
主动、热情、勾搭自家老板的帅受vs冷漠、痴情、又纯情的大老板
杜林轩穿书了,还是穿到了男神家中。天时地利,那接下来干什么?
追。猛追。努力追。使劲追。
————————————
“叶总,你不会接吻吗?都咬到我了,好痛。”小杜蹙蹙眉。
绅士的大叶总抿唇,神情不自在地瞄向别处,“我……我是第一次。”
1。本文是现代穿现代文,属于半架空,莫要较真
2。本文是偏轻松文,结局完美。
3。嗯嗯嗯,标注的是主受文,实际是全视角的哦,因为没有别的选项可选。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天作之合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杜爅,叶严之 ┃ 配角:陆风,白洁,叶宇 ┃ 其它:
第1章 遇见帅哥
“杜林轩,我们分手吧。”
喧闹的大街上路灯昏黄,寂静的街道随着话落,只见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子在路灯下转身而去。
杜林轩嘲笑地勾起薄厚适中的唇,大步跨前,一把拽住了女子的手腕,语气中压着满满的怒火:“把话说清楚,你他妈到底什么意思?”
“呵!”女子仰头直视杜林轩,“当初跟你在一起,我是相中了你的脸,虽说你没钱,但你的温柔让我很幸福。却没想到啊,杜林轩,你居然喜欢男人,难怪你从来不碰我,你他妈让我恶心。”
深藏的秘密被揭穿,杜林轩瞳孔紧缩,松开了女子的手,咬牙切齿:“谁跟你说的?”
在这个排斥同性恋的国家,他害怕,他甚至用别人来隐藏自己,哪怕知道那是错的他也不敢对任何人说出口。
“谁说的有用吗?我真是眼瞎了才会相中你这个变态。滚开!变、态。”最后两字,女子加重口气。
“啪”一声,脆响的巴掌声似乎震破了寂静的夜,女子不敢置信眼前的男人会打她,她捂着脸还没反应过来,杜林轩冷冽的语气便砸了过来。
“我杜林轩宠你时你是宝,不想宠你,你连屁都不是。是,我是同性恋,我是骗了你。那好,我还在想该如何跟你提分手,现在正合我意。”
他转身离去,颀长挺拔的背影一点点消失在女子眼中,她愤愤地咬牙,“一个厨师有什么可拽的。”
杜林轩握紧拳头,直奔他工作的酒店走去。白雪会知道他的性取向,无非是他那个好兄弟告诉的,那个他唯一相信的兄弟。
他才是眼瘸了和那样的人交朋友,处同事。
五星级的酒店在市中心富丽繁华,杜林轩从酒店后门穿进,愤怒地朝厨房走去。
“季言,你他妈滚出来!”杜林轩怒不可遏地推开厨房的门,他的怒吼换来的不是厨房人的好奇与疑惑,而是鄙视,讽刺,厌恶。
杜林轩扫着每个人眼中的烦厌,似乎想到什么。这时,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男人,一副温雅君子的模样,他温和地笑,“林轩,有事吗?”
“衣冠禽兽。”杜林轩觉得这个词特别适合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季言,他阔步上前,一把揪起季言的衣领,强硬地拽出厨房。
季言没杜林轩高,几乎是被扯走的,看没人再注视,他推开杜林轩,“有话说吧。”
“白雪知道我喜欢男人是你说的?还有刚才在厨房,那群人是不是也知道了?”杜林轩瞪着双眼,似乎要把眼前的人吃了。
季言唇单边一勾,讥笑,“是我说的,估计你在这干不了,厨师长的位置是我的了。”
“就因为一个厨师长?你就要背叛我们多年的兄弟之情?”杜林轩很为这份兄弟情感到悲哀。
“厨师长再加白雪就够了。她昨晚跟我睡了,就是你所谓的那个温柔体贴的女朋友。”季言冷下脸,多年来的兄弟情被这句话一分为二。
杜林轩一拳冲向季言,却没打他,而是他背后的墙,“你够狠。”
“狠?我认为值。我们一起学厨师五年,我比你努力刻苦,凭什么你可以做厨师长?还不是因为你有张能言会道的嘴和利用白雪的感情。你爱她吗?你一个喜欢男人的人有什么资格在她身边。”季言怒瞪杜林轩,目光却泛着难以察觉的哀恸,“面对现实吧,这个世界永远都不会接受喜欢男人的怪物。”
杜林轩一个勾拳砸向季言,紧接着一顿暴打,直到酒店的保安来拉住他。在这之后,酒店经理,也就是白雪的哥哥,结束了杜林轩在这个酒店努力付出的一切。
“我们酒店不会用你这样的人,赶紧滚!”
一时间,同性恋如一把刀斩断了杜林轩的事业,兄弟,爱情。
夜色笼罩着大街上的人群,对于没有家人来说的杜林轩失去兄弟,事业,爱情等于孤单寂寞。
他一边灌酒,一边茫然若失的晃悠在人群中,时不时的碰撞让路人发出不满的声音。
遽然,一辆黑色轿车在路边缓缓行驶。杜林轩看去,白雪在车中冷笑地对他竖起中指,开车的是季言,只是应该嘲笑的季言却是紧蹙眉头。
这就是你季言想要夺到的?白雪,厨师长,一个有钱人家的靠山。
杜林轩笑了出来,发小也不过如此,利益永远比任何人和事都重要。
那能怪谁呢?谁让他喜欢男人,可喜欢男人有错吗?有错吗?
他不干违法乱纪的事,他不害人,只是喜欢男人而已。对待白雪他也是认真的,他知道在这个社会他不可能和自己喜欢的男人结婚,那就找个合心的女人好好过日子。
最后还是事与愿违。
杜林轩喝的实在走不动,坐在了人行道的椅子上,掏出了兜里的手机,点开了一本他最喜欢的网络小说。
这本小说的背景是架空的,在那个世界同性恋是被人认可的,甚至可以结婚,尤其这本书的男主角叶严之,是他最喜欢的成熟类型。每次只要描写他的身体与外貌,他都会看上好几遍,在脑海中拼凑那个无形男人。
那个外表冷酷疏远,内心温柔体贴的攻是他痴迷的人,哪怕被|操也求之不得。他非常羡慕里面的受,在高中时就被叶严之护宠,只是那个受却是个非常直的直男,从高中到留学到回国都未曾接受叶严之。
那份暧昧且又带着疏远感的感情会是完美的结局吗?
杜林轩迷迷糊糊的点开最新一章节看,大概就是攻受喝醉了,受接受了叶严之的爱,叶严之欣喜若狂,抱着这个爱恋了十一年的白洁狠狠地蹂|躏。
正文《深爱》——完——
“书也完结了,叶严之也如愿以偿的得到幸福了。”杜林轩扔掉酒瓶,把手机揣回兜里,摇摇晃晃地往家走。
想到这本书,从高中时的背景开始写两人的牵绊感情,然后受出国了,一走八年,叶严之一直在等白洁回来,终于幸福了。
白洁很美丽,他却更喜欢叶严之的高大。他要是那个受,一定不会让叶严之伤心,好好的享受叶严之的宠爱,叶严之的深情,叶严之的忠诚……
一道刺眼的灯光直射过来,愰醒了杜林轩的幻想,站在马路中间的他,用手遮眼,朝刺眼的白灯看去。隐约见一辆大货车飞冲而来,他恐惧的瞪大双眼,还没来得及躲开,他就感觉自己被撞飞起来。
杜林轩在闭眼的最后时刻想,如果人真的有来世,他不想活在这个排挤同性的世界里,他也想……像书中一样,有家人的陪伴,有爱人的宠爱……
没有任何亲属的杜林轩在医院太平间孤孤零零的躺着。他的一生,他遗憾。
太平间的门突然被人推开,季言抱着杜林轩喜欢的玫瑰花缓缓地走了进来,直到看见躺在那的人,他趴在他身上嚎啕大哭。
林轩……
————
窗外的阳光暖和,铺洒在干净明亮的卧室中,以及柔软的大床上,暖意舒服。
床上的人被晒的如着火般热,他揉揉零碎的头发,爬起床打个哈欠。
“嘭嘭嘭”屋外传来一个妇人的声音,“小杜啊,该做午饭了,一会叶先生该回来了。”
小杜?谁是小杜?叫他呢吗?杜林轩清醒过来还在吃惊,站地上看自己居然能走,而不是像电视演的那样飘着来回来去。
“我居然能走?”
他四处环顾着卧室,虽然不是特别大,却比他之前住的房子华丽许多。推开窗户,后院的玫瑰花田美的无法言说,随风吹进屋子,香气迷人。
“天啊,天堂也太好了。”杜林轩吸吸鼻子,“好香啊。”
这人死了居然还能享受这等待遇,太爽了,难道这死人都集体住别墅吗?
“小杜啊,还没起来那,一会叶先生回来该生气了。”门外的陈姨敲门。
杜林轩不解地挠挠头,“这叫他的魂魄是谁啊?难道上天堂也要开会?”
他打开门,屋外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体型微胖,眉眼都透着忠实。
“请问,你是谁啊?那个叶先生是咱们这的头吗?我出去是要开会吗?”杜林轩疑惑地问。
陈姨嘴张的都快塞下一个鸡蛋了,伸手摸了一下杜林轩的头,“没发烧啊,孩子,你没事吧?”
“哇靠,魂魄还能触碰出肉体的感觉。”杜林轩大大的吃惊,“这天堂也未免太好了。”
“天啊!孩子啊,你等着,陈姨去打电话叫120。”说着,陈姨就急忙的往客厅走,“这孩子,神经怎么还出问题了。”
“这还有120?”杜林轩越想越不对劲,使劲的跺脚,有感觉,跟人的感觉一样。
他探头张望客厅,不免震惊,“这太酷了,跟人一样的别墅。”
老天一定可怜他,所以给他分配在了天堂,真没想到,人死后真的有感觉。
没一会,陈姨回来了,“小杜啊,陈姨打完电话了,一会就来。等会叶先生回来我帮你请假。”
几句不离叶先生,杜林轩好奇地问:“叶先生是谁啊?”
“天啊,连叶先生都不知道了。是给你开工资的叶总,叶严之。”夏季本来就热,陈姨急的满头大汗。
“叶严之?!”杜林轩猛地吼出,彻底懵了,他转转眼珠,试探再问出他所知道的小说内容,“那这里是叶家别墅?叶氏集团懂事长的家?叶宇的家?”
不会那么神奇吧?
“是啊,你想起来了。不过二少爷的名字还是不要直呼出口。”陈姨说。
陈姨?小说中的叶家保姆。杜林轩呆呆的说:“陈姨,我还有点记不清楚,我先回屋想想。”
杜林轩把自己关进屋,从上想到下,从左想到右,从里想到外,得出一个猜测。
难道他穿书了?而且还是他最爱的那本书?那个叶先生是他最喜欢的那个人物?
不会吧,老天也太眷顾他了。
那他穿成了谁?姓杜,那本小说哪里有姓杜的人啊?
“杜?谁呢?还在叶家别墅工作?叶家司机姓杜,不过这身体应该是年轻人的。”杜林轩忽然想起一个人设,“靠!不会吧?”
叶家的那个杜厨师?一本书中连十句台词都没有的厨师?
杜林轩那叫一个上火啊,能穿到自己喜欢的背景中,人物中,他没有恐慌和迷茫,反而很喜欢,可给他的身体是什么鬼?
人家小说写穿书都是穿成主角或配角,他怎么都穿到配角的配角的配角还要配角。
上辈子是个炒菜的,这辈子又是炒菜的。这苦逼的生活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啊?简直生无可恋!
不久。
“小杜啊,救护车来了。”陈姨推开门,医护人员就抬着担架进来了。医护人员一看强壮的杜林轩,说:“他这不是好好的吗。”
“他脑袋有点问题,想不起来事情。”陈姨担忧的说:“小杜上医院好好检查。”
“我没事,我没事,都想起来了。”杜林轩连忙摆手。
陈姨不放心地问:“那你能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吗?”
“呃……”这个问题把杜林轩问住了,那本小说中从头到尾都把这个人叫做杜厨师,哪里知道叫什么名字?
“医生你看,不知道啊。”陈姨叹气,揪着围裙,“好好的孩子上午还正常,下午怎么变这样啊。”
之后不管杜林轩说什么,医护人员都不信,愣是把他按在担架上捆绑住,像是抬着精神病患者一样抬出了别墅。
被五花大绑的杜林轩心想,苦逼啊~
出了别墅,还没上救护车,他眸光看见刚停下的一辆轿车中下来一个人,先入眼的是一条笔直而结实的长腿,锃亮的皮鞋在阳光下反光。
当车内的人完全出现在杜林轩视线中,他呆住了,那绅士而又成熟的男性让他兴奋地脸红了。
难道这个就是叶严之?貌似还是有幸福的。好帅好有男人味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嗷嗷嗷……喜欢的大人们请戳戳收藏嗷h?乛?乛?
第2章 穿成厨师也不怕
叶严之是个成熟的绅士男人,坐拥叶氏集团的总裁。他喜欢男人在圈内已经不是新鲜事,哪怕没有叶氏集团,他冷酷俊朗的外表也是很多年轻男生的暗恋对象。
阳光下的叶严之西装革履,面容线条冷硬,英气的黑眉,高挺的鼻梁,薄唇优美,雕刻般的五官塑造了一张绝美的脸庞。
“严之,小杜他有病了。”陈姨道。
杜林轩确信了这人是谁,便深深地被这样的叶严之吸引着。书中说的没错,叶严之的外表气息都是冷酷的,他甚至无法想象就这样的外表之下却是一颗忠诚,深情,渴望火热的心。
毕竟是杜司机的儿子,叶严之停在了担架旁,瞄了眼犯花痴的杜林轩,口吻冷漠地问医护人员,“怎么回事?”
“神经错乱不记得事了。”说罢,医护人员抬走了杜林轩,而杜林轩还回头望着某人的背影,饥渴般的舔唇。
太帅了,怎么可以这样迷人。
直到被抬进救护车,杜林轩才慌乱起来。啊!他怎么能这副模样出现在叶严之面前,太窘了。
哎,既然是穿书,那就会有那个美丽的小受白洁,那他还能有戏吗?在书外是一回事,可当活生生的人出现在他眼前,他很不甘心看叶严之和别人谈恋爱。
生活真衰啊,穿书前他就处在尴尬绝望的生活,穿书后他又处在这种生活,让他看喜欢的人对别人好吗?
那可不行!以前是那个世界不容他,现在他要翻身把歌唱,他不要再向以前活的那么无味,他要找到他喜欢的人,然后和他xxoo。
那叶严之……那么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是他该征服的。
“对!就这么办!”杜林轩遽然来了一嗓子,吓了那两个医护人员一跳。
两人对视个眼神,心照不宣,这人果然有病!
到医院一趟,从头到尾检查了遍,被告知杜林轩没病,而且非常健康。
“我就说我没事。”杜林轩整整衣领就大摇大摆的走了。
他现在心急啊,特别想回别墅看叶严之。可出了医院才知道,这个城市他什么都不清楚,甚至不清楚叶家别墅在哪。
最后,他索性打车回去,果然以叶家的名声在这个城市谁都知道。
他在车上观赏着这个陌生又繁华的城市,心里有点小幸福,终于他不用担忧自己的性取向了。
出租车到了叶家别墅,杜林轩付了钱就下车了,他走在通往别墅的前路上,感叹叶家真有钱啊。
陈姨看他回来,连忙问:“怎么样?没事吧?”
“没事。”杜林轩下意识地扫了一圈客厅,没见到叶严之人,“那个,叶先生呢?”
“叶先生在楼上书房,已经用过饭了。”陈姨拍拍杜林轩,“你回屋再休息一会,晚饭一定要做。”
“好。”杜林轩回了屋就去照镜子。穿书前他爱美,对自己的外表挺满意,也不知道他穿的这个人长什么样。
刚站在镜子前,里面微胖的男人,杜林轩吓的弹了起来,口齿都不清晰了,“这这这……是我?”
我天!怎么这副鬼样子!
他顿时觉得能征服叶严之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书中的白洁可是非常好看的,他这是什么鬼?
杜林轩在屋内四处翻,想了解下本人,翻出钱包,一分钱没有。
拿出一张身份证,杜林轩觉得前路茫茫,谁能告诉他一下,为什么这个人的名字都那么搞笑难听,居然叫——杜子。
肚子,犊子。
那本书的作者是不是把这个人物写的也太炮灰了,他是用来搞笑的吗?
杜林轩索然无味的撇掉钱包,“生活太黑暗了,他居然叫杜子,好像苦逼的犊子。”
那这个时间,白洁是在国外还是出现了呢?
在屋里翻了一顿,他觉得杜子这个人太邋遢了,衣服不好看,居然还有没洗的内|裤。这对于爱干净爱美的他是受不了的。
一下午,他就把脏衣服和内|裤全洗了。陈姨看他在晾衣服,笑着问:“小杜啊,都记清了吗?”
“嗯,差不多。”杜林轩想了想说,“陈姨,你认识白洁吗?”
他记得书中写的是,叶家所有人都知道白洁的存在,而且不反对叶严之和白洁在一起,不过叶家夫人好像不喜欢白洁。
“小点声,你才来半个月怎么知道白洁的?是你爸说的吗?”陈姨小心地四处瞅。
“嗯,是啊,有点好奇白洁什么时候来?”
“那小子一走就是七年半,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陈姨叹口气,“夫人说高中时叶先生对他可好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走。”
杜林轩沉思,那本小说就是从高中写的点点滴滴,七年半?书中说白洁八年才回来,也就是今年冬天,那就是还有半年时间。
书中也没写这半年时间里叶严之做了什么,那么他可以随意的和叶严之接触?
“陈姨,夫人和懂事长他们呢?”
他记得八年后,叶严之是和家人住在一起的,这也没看见啊。
“你不知道吗?懂事长和夫人,还有二少爷去国外旅游了。原本计划叶先生也去的,只是叶先生他性子冷,更没有情趣。”陈姨把晒干的衣服捡完,又说,“小杜啊,今晚做点好吃的。”
“必须的。”杜林轩有点迫不及待地想大显身手了,他对自己的厨艺是相当有自信的。
杜林轩换了身干净的运动服,把厨师帽潇洒一扣,开始大显身手。以前给别人做饭总是会烦,如今给自己欣赏的人做饭,心里有点小高兴。
在厨房忙了一个多小时,晚饭好了。陈姨走进来一看是简单的春饼,皱了皱眉,“小杜啊,这晚饭太简单了吧,每次你不都是好几个菜嘛。”
“叶先生有规定要做几个菜吗?”杜林轩问。
“那倒没有。”
杜林轩自信地笑,“那就去叫杜先生吃饭吧。”
以前,在美食界,杜林轩对做美食可有一手,他会来事,能说会道,曾经拜过数十位知名大师,这也是他为什么能在五年时间就能当上厨师长。他做的菜不能保证百分之百让人喜欢,但是他敢说,百分百之九十九的人是喜欢他的美食。
叶严之在家穿的很随便,下了楼就坐在餐桌前。一碟春饼,一碟土豆丝,一碗虾仁冬瓜汤,非常简单的晚饭。
“严之,小杜说春饼一定要用手吃,那样才有感觉。”陈姨笑着说,眼神瞄着叶严之怕他不高兴。虽说叶家人都很好相处,不过毕竟下人还是要做好每一件事,该注意就得注意。
“知道了,陈姨也去吃吧。”
待陈姨走后,叶严之用手拿过一张春饼,卷上土豆丝后就吃了起来,随后他又紧接着咬了一口。
杜林轩的卷饼是亲自烙的,松薄而香软,而且卷土豆丝嚼起来有一股清鲜味,这是叶严之从来没吃到过的。
一个卷饼怎么会有清鲜味,松软的饼在口中居然会唇齿留香。
他看虾仁冬瓜汤中的虾仁晶莹透亮,舀了一口,异常鲜美,在夏季喝上这汤非常清爽。
厨房门口趴着的杜林轩见叶严之快把春饼吃没了,红唇微微勾起。
陈姨去捡碗时,桌子上已经空了,不免对杜子刮目相看。
“今晚的饭是谁做的?”叶严之绅士地起身,朝沙发走去。
“还是小杜做的。”陈姨笑了,“今晚很对严之的口味?”
“嗯。”叶严之只是冷淡地吭了一声,拿起桌子上的书看。
以前小杜的饭他吃也就一般,今日也不知怎么做出来的,很香,而且都有点撑了。
陈姨一进厨房就说:“小杜,你今晚做的饭很合叶先生的口味。”
“那就好。”杜林轩刀功也是相当好,一盘果盘切的非常好看,他端着果盘来到客厅,一见到沙发上坐着的人就心花怒放,“叶先生,吃点水果吧。”
“嗯。”叶严之连头都没抬,从杜林轩的角度能清楚的看见他黑长的睫毛和高挺的鼻梁。
杜林轩真的很想揪起那脑袋好好看看他,问他为什么这么迷人,可却也只是想想,真要那么做,恐怕他这辈子都见不到叶严之了。
他刚要回厨房,门外急慌走进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一副憨厚老实的样子。
“孩子啊,上医院检查怎么样?”
杜林轩向后看看,确定男人是在和他说话,“没事,不过……你是谁啊?”
叶严之奇怪地抬起头来看他,男人更为夸张,扑过来就愰杜林轩的身子,“儿子,我是你爸爸啊,还说没事,连我都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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