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短篇部-第1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欺负你,你不高兴?”
  “高兴。”
  白颉扑在苏念身上像只撒娇的猫。苏念一直忍着,忍到最后忍无可忍,就会把人抓起来,回到卧室好好“谈心” 。


第31章 
  第一次见到白颉,他只有十七岁。
  夕阳如血,他站在废墟里,手里掐着男人已经断气的脖子。身边围着很多穿着黑色衣服的人,他们的手里拿着古怪的枪,枪口对着他。他知道,这些人是来抓他的。
  或许,死了比较省事。
  但是他不想死,不知道为什么活下去,却也不想死。
  有个个头很高的男人对他叫嚷,让他放开手里的尸体,让他趴在地上……他不是没听见,而是不想那么做。然后,男人对同伴说:“特一级预警行动,劝说无效,准备强行抓捕。”
  他们要干什么?他歪歪头,看到古怪的枪里发射出古怪的子弹,奔着他来了。然后,他想:停下……
  子弹停在半空中,和那些男人一样,一动不动。他觉得这样很无聊,扔掉手里的尸体。尸体已经没有任何价值,他需要在这些活人身上找点东西,才能继续生活下去。
  来抓他的人,看着他慢慢走过来。然后,挨个地,从他们身上搜刮钱包。是的,钱包。那些价值连城的仪器、武器被弃如敝履,他要的只有钱。
  没多一会儿,他已经搜到几千块。他看了看手里被揉搓成一团的钞票,转身走了。想着街口大妈做的面。
  “几千块就够了吗?”在他身后,语气含笑。他不知道这个人什么时候走过来的,更不明白,这个人怎么会在他的控制下还能活动自如。
  他对男人很好奇,转了身抬起头,看着对方。
  男人很白,很好看。那时候,他只能用这两个词来描述自己的想法。他不讨厌男人,因为男人的笑很好看,抚摸在他头上的手很温暖。
  “我们一起吃点东西吧,你喜欢什么?”男人笑着问他。
  他毫不犹豫地回答:“面。”
  “好,那就去吃面。”然后,男人拉起了他的手……
  他忍不住问道:“你也来抓我吗?”
  男人笑着点点头:“被你凝固的那些人是我的下属,但是我不打算对你开枪。”“为什么?”他不明白。
  “我们先去吃面吧。”男人说,“其实我也饿了。”
  所以吃面才是大事,这一点倒是跟他的想法非常一致。
  一大一小,手拉着手走过三条街,到了街口的面摊。面摊很小,只有两张用到老旧的桌子和几个塑料凳子。他掏出钱递给老板娘,老板娘给了他两碗面——加了鸡蛋的两碗面。他习惯性地端着面走到角落里,坐在地上。属于男人的面放在脚边,男人也跟着他坐在地上,膝盖碰着膝盖。一样的蓝边大碗,一样的烫面儿老汤,在寒冷的冬日傍晚,暖了他们的心。
  你叫什么?
  白颉。
  我没有名字。
  我知道。
  你怎么叫我?
  “小一”吧,你是第一个请我在街边吃面的人。
  从回忆中回到现实,小一掰着手指头算,从那碗面到今天过了十年零七个月。他从十七岁变成了二十七岁。
  小一不怪白颉。从爱上白颉那一天,他就知道,白颉心里有个人,一个谁都无法代替的人。后来,他知道了那个人的名字——苏念。
  最近好像总是梦到过去,梦到跟白颉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到底能不能放下白颉,小一不知道,但是他跟以往一样愿意为白颉做任何事,包括为他去死。所以,他选择留在总部,代替白颉,让白颉能够跟苏念在一起过无忧无虑的生活。
  总部的老大说小一是傻子,是白痴。小一从不解释,白颉的苦和难,只有他看得清清楚楚。如果幸福是一张轮盘,轮也该轮到白颉了。
  十七岁被白颉领回总部,他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多跟自己一样的人。
  你跟他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是不同的——这是白颉教给他的第一个道理。
  你教会我所有的道理,却没教会我如何放弃你。
  “小一,老大找你。”有人打断了小一的回忆,叫他去楼顶见总部的老大。小一不喜欢那个人,或者说,除了白颉,他谁都不喜欢。
  但是,总部老大是个很特殊的人。十年前小一见到他,他就三十几岁的样子,过了十年,他还是三十几岁的样子。没人知道他为什么不老,也没人知道他有什么喜好,就连他的名字,都没人知道。白颉说,老大不像是个人,他没有任何欲望。所以,白颉总是开老大的玩笑——“姓”无能!
  几年前,小一好奇地问白颉:“老大到底多大年纪?”白颉说反正比你我都大。
  “那老大究竟有没有名字?”
  白颉揉着他的头发,说:“只有一个人知道老大的名字。很可惜,那个人忘了。”
  老大有没有名字这件事,很快就被小一抛之脑后。
  老大坐在露天阳台上,看上去安静优雅。但小一知道,这个人眨眼间就能让自己死亡。
  “站着干什么?过来。”老大端着咖啡杯,轻声命令。
  走到老大身边,小一坐下来,看着远处的云卷云舒。老大继续喝他的咖啡,也看着衬托着白云的蓝天。他们经常这样,安安静静地坐着,谁都不说话。
  今日,老大准备多说一些,在享受过安静后,多说一些关于小一的话。
  “总部里,找不到第二个比你还闷的人。”老大放下了咖啡杯,似笑非笑地说,“以前,你不是这样的。白颉走了之后你统计过吗,一天里能说几句?”
  小一默然。
  “总部不适合你。但是,你自己做的选择,留下代替白颉。后悔吗?”
  小一淡淡地笑了,不予置否。
  “既然决定了,一辈子都要留在这里。你什么时候觉得杀人杀腻了,就到我身边做个文职吧。在那之前,你还需要为组织卖命。讨厌吗?”
  自始至终,小一都没说过话。
  老大的动作很轻,轻轻拉起小一的手:“知道美杜莎吗?传说中的女魔,看到她的眼睛都会变成石头。有个女孩儿,很可爱,眼睛很美。调查科的陈探员迷上了她的眼睛,很可惜,陈探员变成了一堆液体,我把他存放在容器里,不知道该埋在哪里。”
  小一冷冷地看着老大:“资料给我。”
  “嗯,已经传到你的信息终端。”老大不放开小一,却也不看他,“我们认识多久了?”
  你明知故问。小一这样想着。
  “十年了……白颉离开多久了?”
  小一沉默了片刻:“他一直都在,没离开过。”
  闻言,老大放开了小一:“去吧,早去早回。”
  “你确定这时候要我走?”小一持怀疑态度,看着老大。难道老大不知道,就算整日不出房间,他也嗅到总部里弥漫着不同寻常的味道?不管他愿意还是不愿意,保护老大,是白颉临走前交代他的。尽管他觉得,这个人根本不需要保护。
  对于小一的怀疑态度,老大就像没看到一样。
  小一走得悄无声息。老大为自己又倒了一杯咖啡,闻了闻,手腕一抖,香浓的咖啡尽数洒在了地上。
  再次回到这个城市,小一想起很多事。当年吃面的街口已经变了,大妈的摊子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挨着一家的商铺。小一讨厌晃眼的霓虹灯,更讨厌唱个不停的口水歌。
  资料里的女孩儿看似很普通,当然,这要忽略那双漂亮的眼睛。她的眼睛真的很美,只可惜,小一不懂得欣赏。
  “你好,我想给女朋友买一套护肤品,能给我推荐一些吗?”小一不是不会说话,而是不喜欢。需要说话的时候,还是很得体的。女孩儿对着小一笑了,问小一,女朋友什么皮肤?油性的?干性的?还是敏感性的?小一什么都不懂,挠挠头,说随便来一套吧。
  女孩打包好一套护肤品,小一却说:“再给我包一套,一样的。”
  两套护肤品分别装了两个袋子,小一不急着走,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女孩儿将其中一套包上漂亮的包装纸。他一直在跟女孩儿聊天,很快就把女孩儿逗得笑颜如花。最后,小一说:“我想请你吃饭。”
  女孩愣了愣,羞涩地低下头,只笑不语。小一凑过去,隔着柜台,低声说:“给我个机会?”
  “你不是有女朋友吗?”女孩谨慎地问。
  小一继续笑道:“结婚前,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我喜欢你的眼睛,真美。””说着,小一拿出一支笔,拉住她的手。在女孩惊讶的注视下,他在她的手心写了一串数字,“我叫袁一,你可以叫我小一。洗手前记得给我打电话。”
  小一走了,走得很干脆。
  凌晨三点,小一坐在窗户上,双脚垂在楼外,十五层的楼外。他看着满天星斗,看着一扇扇亮着灯的窗渐渐黑暗。手里的信息终端器不停地发出滴滴声,提醒他有人要跟他通话。小一全然不理,继续呆呆地看着夜幕下的一切。一阵风吹来,身后多了一个人。那人走到他身边,一瓶冰过的啤酒带着麦芽香,被放在手边。
  “来了怎么不通知我?”黄天翔貌似埋怨地说。
  小一笑了,拿起啤酒喝了一口:“不用陪鬼帅?”
  “他不在家。”黄天翔站在小一身后,陪着他喝酒闲聊,“你怎么来了?执行任务还是过来玩的?”
  “我来抢白颉。”
  闻声,黄天翔一口啤酒差点喷出来。小一笑着回头,说逗你玩呢,我不会那么做。黄天翔叹息连连,不知道该不该劝慰小一。他想,该说的都说了,小一自己也明白跟白颉是不可能的,就算没有苏念,白颉也不会选择他。白颉把他当成儿子,跟御安一样,都是儿子。但显然小一没把白颉当爹。
  “我说哥们……”黄天翔难得婆妈一回,“找个伴儿吧,是男是女无所谓。给自己一次机会,也给别人一次机会。”
  小一笑得腼腆,低声说:“今天,我去泡妞了。”
  噗!这一回到底是喷了嘴里的酒。黄天翔瞪大了眼睛:“你去干什么了?”
  “逗你。任务目标,我去接触而已。”
  “大哥,别开这种玩笑!”黄天翔气恼地推了一把小一。但是,或者真的可以。他说:“试试吧,找一个。”
  找一个试试?试什么?小一懒得去想。
  第二天一早,黄天翔才离开小一的房间。走到酒店大厅,看到一个斯文儒雅的男子。男子坐在咖啡座里,翘着二郎腿,双手交叠在腹前,对着他淡淡微笑。黄天翔确定不认识这个人,却从这人身上感到强大而又深不可知的能力。
  黄天翔快步走出酒店,上了车犹豫半天还是没有联系白颉。他想,如果小一有危险,自己和苏家兄弟足够照顾他,没必要再让小一接触白颉。至于那个神秘男子,或许不是针对小一的。
  对于黄天翔遇到的事,小一还一无所知。上午九点,他接到了女孩儿的电话,约好吃中饭,看电影。小一说,吃晚饭吧,我晚上才有时间,女孩儿爽快地答应下来。言语间,透着羞涩和开心。
  小一在房间里发呆了一整天,晚上七点才洗脸刷牙。今晚,他穿得很帅气,与平时的自己截然不同。女孩见到他,着实吃了一惊。
  带着女孩儿去了一家西餐厅,烛光、美食、红酒,一束漂亮的玫瑰花。小一从书上学到的约会知识,都用在这里了。女孩儿接到一个又一个惊喜,含羞带笑地说自己叫“王欢”,熟悉的人都叫她“欢欢”。
  女孩的小名,让小一想起白颉曾经养的一条狗。
  “你从事什么工作?”席间,王欢问道。
  小一举了举酒杯,说:“家族生意。”言下之意,就是个富二代。
  女孩儿的眼睛亮了起来。
  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过后,小一叫来侍者,说想听一段小提琴曲。侍者很快找来琴师,小一指了指隔间:“进去演奏,我不喜欢看到第三个人。”他的态度很傲慢,却折服了王欢。
  那么,有幸请你跳舞吗?小一没有开口邀请,只是走到王欢身边,拉起她的手,慢慢地拉到面前。王欢情不自禁地看着小一的眼睛,似乎已经陷了进去。小一很自然地将她的手握在掌心,随着动听的小提琴曲,缓缓摇摆。
  “我见过很多特殊的人。”小一轻声说,“你比那些人都要特别。”
  “乱讲。”王欢半依偎在小一的怀里,已经完全沉醉了。
  小一轻声笑了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你心里有很多秘密。就像我一样。”
  王欢恍惚地抬起头来,仰视着小一。小一笑得很温柔,凑上去紧贴在女儿耳边,轻声低语:“我喜欢有秘密的人。”言罢,搂得更紧。他甚至能感觉到,王欢怦怦的心跳。


第32章 
  夜晚,微风徐徐,昏黄的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纤长。虽然小一不怎么说话,王欢仍然能体会到他的温柔和爱慕。她问他:“我们就这样走,走到哪里?走到什么时候?”
  小一说:“走到地狱吧。”
  “开玩笑的。”看到王欢的紧张,小一握紧了她的手,“送你回家。”
  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王欢忽然放慢了脚步,扯着小一,说:“你是有女朋友的。但是,你不像那种朝三暮四的人。”
  小一跟她面对面站着,说:“我还没有结婚,我和别人都有选择的权利,你也有。所以,加把劲儿,让我觉得你比任何人都强。这样,才能勾起我的兴趣。”
  王欢脸红了:“我其实很普通的。她,我是说,你的女朋友什么样子?”
  “什么样子?”小一笑着说,“很瘦,性格不好,有点孩子气,做起事来不管不顾的,嗯……偶尔会任性。他总是说我……”
  “说你什么?”王欢见小一不再说了,便问了一句。
  小一摇摇头:“下次再跟你讲。”
  下次是什么时间?王欢不想就此结束,问小一我们什么时候还能见面?小一说这个周末怎么样?我带你去爬山,看日出日落,钓鱼野炊,搭帐篷露营。就我们俩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
  看着王欢挥手道别,他知道,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半。剩下的就是在没人注意到的地方,结束她的生命。虽然很麻烦,却也没办法。既然组织让他出面,就说明,王欢没有活下去的机会了。
  但是谁又能决定另一个人的死活呢?组织还是他?小一不愿意深究这个问题,烦!
  “她还杀了谁?”回到房间后,小一终于想起联系终端的事,打开后给老大回信,“两年里你很少让我出任务。一个女孩儿值得吗?”
  老大的声音从耳机里传来,还是一样的不冷不热:“一个陈探员当然不值得你出面。”
  闻言,小一愣了。
  “如果你想知道真相,何不当面问我?”
  话音落地,人也到了。
  老大就站在房间里,面对他的床,小一蹙蹙眉:“你怎么来了?”
  “出来办事,路过。”说着,老大走到床边,坐在那里。似笑非笑地看着小一,“刚洗完澡?”
  嗯了一声,小一避开他的视线,将终端器扔到了一边。
  老大重拾话题:“说吧,都想知道什么。”
  “为什么是我?”小一看向别处,口气漠然。
  老大整了整衣服,短叹一声,“因为你不会对女人有感觉。我之前安排的两个人都对她动了情,最后变成液体。组织里,只有你不会对女人动情。”说着,老大笑了笑,“所以,我知道你讨厌这次任务,跟女人接触,会让你觉得恶心?”
  “没感觉。”小一实话实说。
  “是吗?那为什么回来就洗澡?我记得,你习惯在睡觉前洗澡的。”说着,伸手摸到小一的头发,“头发不干就睡觉,臭毛病什么时候能改?”
  啪一声!小一打掉了老大的手:“不早了,你该走了。”
  老大的手滞留在半空中,被一束月光衬着,显得修长而又苍白。小一自顾自地钻进被窝,蒙上头,做起了缩进壳里的蜗牛。看着不肯出来自我封闭的蜗牛,老大苦笑着摇摇头。
  我等了你十年,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旭日东升,小一终于从被窝里爬出来。老大什么时候走的他不知道,没了旁人的房间,才让他觉得安心,只是这安心之余,倍感寂寞。为什么会这样呢?以前,没有白颉在身边也不会觉得寂寞。
  是年纪大了,还是过够了这样的生活?
  傍晚,小一站在树林深处,释放一部分能力穿透遥不可及的院墙,穿透几扇房门,感受属于白颉的气息——他很快乐,不同于在总部时的强颜欢笑,现在的白颉很平静,也很,幸福。
  白颉曾经跟他说过:你的幸福我是能给,但是我的幸福,只有苏念能给。
  他想让白颉幸福,但他给的,不是白颉想要的。多么可笑的现实!曾几何时他以为,他们是彼此的唯一。到头来,白颉还是回到了苏念身边。
  默默来,默默走。回忆着每一次见到白颉时自己装出来的快乐,回忆每一次跟白颉在一起,温馨的幸福。真真假假,快要分辨不清。
  他是不是该恨白颉?既然你不能给我幸福,当初为什么要跟我发生关系?为什么要用那样的方式救我?救了我,却又要抹掉我的记忆。
  如果不是那一次缠绵,我不会爱上你!更不会因为你为我耗尽了能力而愧疚这么久。
  白颉,你可知道我早就恢复了记忆?
  时间转眼就过去了,周六一大早,小一开着昂贵的跑车如约见到了王欢。王欢站在一片晨曦中,长长的黑发编了两个麻花辫,垂在胸前。美好得就像一幅画。
  不得不说,王欢的眼睛,很美。
  上了路,王欢拿出亲手做的三明治、水果沙拉和咖啡,亲手喂小一。她说:“手艺不好,可能不是你喜欢的味道。”
  “我喜欢吃面。”小一淡淡笑着,“普通的炸锅面,放一个鸡蛋,一些辣椒油。很好吃。”
  王欢说:“这个我会做,回家我做给你吃呀。”
  就这样,他们一路上有说有笑的,到了山脚下。
  爬山小一很有经验,他背上了一大半的东西,只让王欢负责一个小背包。王欢执意要分担多一些,小一笑着揉揉她的头发:“别跟我争,照顾你是应该的。”
  王欢愣了愣,在小一转身的时候,她咬住了嘴唇。目光在小一结实的背脊上流连不去。
  经过两个小时的跋涉,他们到了一条小溪边。翠林葱郁、溪流清澈,鱼儿在水中欢快地游动,偶尔有一两条跃出水面,荡起层层涟漪。
  王欢兴奋起来,跑到河边去逗弄小鱼。小一任劳任怨地搭起一顶双人帐篷,王欢看见了,偷偷脸红。
  “饿不饿?要不要先吃点东西?”小一收拾好东西,脱掉外衣,将T恤的袖子挽到手肘上。王欢看到他小臂上有一道很深的疤痕,眨着眼,小心翼翼地说:“一定很疼,是吗?”
  “这个?”小一抬起手臂,“当时很疼,早就好了。”
  “怎么搞的?”
  “车祸。”他随口扯谎,“我喜欢赛车,现在不行了。家里人不让,我也不想再玩那些刺激的。”
  小一喜欢看书,书可以告诉他如何取得一个女孩儿的欢心,如何吸引她的注意力。他按照书本上的说,说得很离奇,连他自己都不信。
  没关系,重要的是:王欢信了。
  山中钓鱼对王欢而言很新奇,对小一来说是家常便饭。他经常一个人跑到无人区或者是深山老林里过上几天,打猎钓鱼,惬意非常。所以,小一可以安静下来,静等鱼儿上钩。王欢就不行了,好半天也没钓起一条鱼,她沮丧地放下钓竿,嘟着嘴巴,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空无一物的水桶。
  小一笑着起身,走到她身后坐下,将她搂在怀里,不紧也不松。
  “要静下心来。”小一在王欢耳边轻语,“就像这样,放慢呼吸,看着水面。不要想你是在钓鱼,你是在享受安静,大都市里没有的安静。这里不会有烦恼,不会有纠纷。只有你和我。”
  渐渐的,王欢放松了身体,完全依偎在小一怀中。她的心竟也平静了下来,再没有浮躁和焦急。看着清透的溪水,看着里面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鱼儿,王欢忘了手里还有一柄钓竿,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她和他。
  一条大鱼摆着肥肥的身子游了过来,在鱼饵旁来回打转。试探了几番,一口咬住。
  王欢双眼一亮,紧忙握住钓竿。小一忽然捂住了她的嘴,在她诧异的时候,嘴唇贴在她的耳朵上,轻声说:“不到时候。钓鱼,要有耐性。”
  他握着她的手,她握着鱼竿,来来回回溜了几趟咬住鱼饵的大鱼。突然,小一单手用力,鱼竿被扯了起来,鱼线在阳光下划出一道银白的光,溅起水花的大鱼在半空中扭摆着身子,随着银白光线高高抛起,如一块亮丽的宝石,跌落在草地上。
  “抓到了!”王欢兴奋不已,跑过去抱住不停打挺的大鱼,坐在地上对着小一笑着。
  小一稳稳地坐在折叠凳上,扭着头看欢乐的王欢。
  再危险的人,也有单纯的时候,小一想。
  小一把七八条鱼都收拾干净,让王欢洒上腌料。随后,他拿了一把军刀,去远处找柴火,准备烤鱼。
  露营地只剩下王欢一个人,她腌完了鱼,回到帐篷里,打开了小一的背包。
  这姑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