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龙境秘踪(老七)-第21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费舍因等人急忙跟了上去,龙天远苦笑一声,冲我打了个手势,我们两个人也急跟了上去。除了椰枣树,还有几大丛柳树科的灌木,中间是几幢平房,房屋都是一种赭色的砖,砖块很大,露出一些细细的草,地面上散落着一层薄薄的黄沙,这黄沙比外面的金沙要粗大许多。
肌肉宋等人速度很快,我拼尽全力也只能勉强跟上,拐了两个弯,几个人已经没了影子,前面是一个小院子,院墙已经塌了一半,几个人正站在院子门口。
在院子里面有一颗椰枣树,树上绑着一具骸骨,我首先注意到这具骸骨也缺少一个胳膊,在椰枣树不远处,却有另一具骸骨,却是少了一条腿,这两具骸骨都没有硅化,散乱的衣服碎片,还有制式军靴,在旁边散落着枪的零件。
加米拉脸上凝重,两手扣在胸前,喃喃地说着什么,费舍因等人已经跪了下来,嘴里喃喃地开始诵经,费萨尔犹豫了一下,也跪了下去。
我环视四周,不管墙壁还是房屋上,都没有明显的搏斗的痕迹,也没有弹孔和子弹壳。这两个人的骨头上也没有其它伤痕。我的心渐渐收缩起来,这个地方不能久留,这小小的村庄里隐藏着巨大的危险。
此时,太阳已经西沉,整个天空如火一般在燃烧,我可不想在这里过夜,宁愿趁还有光亮时往前再走一段距离。我冲龙天远打了个手势,示意通知大家离开这里,龙天远大声命令,可费舍因等人只管吟唱,根本不理会他的命令。
龙天远英俊的脸涨得通红,恶狠狠地骂了一句脏话,一把拉起费萨尔大声地让他翻译给费舍因,费舍因看着加米拉,坚决地摇了摇头。
赫思远一把拉着龙天远:“龙少爷,这是他们的仪式,在这时候谁也无法命令他们。”我有些奇怪,我对穆斯林的礼拜有一些了解,什么一日五礼,晨礼、晌礼、昏礼等,他们对死者好象没有什么跪拜礼,也许这是不同的流派不同的规矩。
我也没有办法,这是一个混乱的杂牌队伍,各自为战,别说团结互助,不互相打起来就不错了。
我拉了一下肌肉宋:“老宋,这里有些不安全,你劝劝他们,我们赶快离开这里。”肌肉宋白了我一眼:“老七啊,离开外勤组你小子的胆子越来越小了,你的勇气哪里去了,这里难道比海底古城不定期可怕吗?有我们两个,还有小白龙兄弟两人,这么多人有什么可怕的。”
第二十七章 惊魂
我被噎的说不出话来,这小子对我还记仇,可是现在不是呕气的时候,我只好硬着头皮接着劝说:“老宋,这三个人死的很诡异,现场没有弹孔和子弹壳,这两个人根本就没还击,每人少了一块肢体,并没有其它伤口。”
肌肉宋拉扯了我一把:“你小子到底想说什么?”我强忍着怒火:“老宋,如你所说,我们经验丰富,所以我们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我们是来寻找活着的人,而不是为了死人哀悼,你是个聪明人,怎么会不明白里面的得失利害。”
我把高帽子一个个送上去,并晓以利害,果真有了效果。肌肉宋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低声在加米拉耳边说着什么,加米拉扭转身看着他,似乎在认真倾听,我有些奇怪,难道加米拉能听懂肌肉宋说的话。
费萨尔和父亲久在东亚,懂得中文很正常,但加米拉似乎并没有听到他说过一句中文,他和肌肉宋说话时也不是中文,我真是不明白,两个人怎么互相听明白对方说的话,或者这真的就是先知的力量。
加米拉的神色凝重,进到沙漠后,加米拉明显沉默了许多,不再象在绿洲缠着肌肉宋不放,是旅途的劳累,还是有什么心事,我不知道。
加米拉的话还真灵验,费舍因等人纷纷站了起来,我松了一口气,冲龙天远呶了呶嘴,让他带领大家先撤出这个村庄。
就在这时,我的耳边突然传来了一声惨叫,我扭过头,却见一名费舍因的手下,抱着胳膊大跳大叫,仿佛疼不可耐,我吃了一惊,怎么了?
那个人的左手仿佛在往下掉着红色的血水,费舍因也吃了一惊,伸手去抓他,我脑子里灵光一现,一把拉着他,用力地往后拉,同时大声喊道:“大家后退,大家快后退。”
为什么这样喊,我不知道,但我有一种本能,野兽般的本能,感觉到那不仅是个小伤口,而是一个陷阱。
我能清楚地看到那个人的左臂,从手指开始,一点点地在腐烂,化为脓水,一滴滴的滴到地面,滴到那浅浅的一层黄沙上面。龙天远猛地跃过去,手中刀光闪现,把那人的左臂砍了下来,那人一声惨叫,晕倒在地上。
那人的左臂掉到地上,迅速化为脓水,费舍因挣扎了两下,想去帮他包扎,但我却听到了细微的声音,细细的沙沙的声音,脓水所到之处,黄沙竟然变成了赭色,铁锈一般的颜色。
“快走,快走,所有的离开这里。”我不顾一切的高喊,但费舍因还是挣脱了我的手,冲了过去,抓着他的同胞,设法帮他止血。
我不停地大喊,可是有的人在迟疑,有的人在观望,根本没有人听从我的指挥,费舍因刚冲到伤员身边,也发出一声惨叫。那些变了颜色的沙竟然在蠕动,人群中传来惊恐的叫声,不但地面,从那些破旧的房屋里面,从倒塌的墙壁里面,从那些椰枣树上面,一层层密密麻麻的,赭色的沙粒象潮水一般涌了出来。
仅仅几秒钟的时间,受伤的那一位身上便爬满了这些赭色的沙粒,他发出最凄惨的叫声,不再用我喊叫,所有的人发出狂叫向村庄外涌去,肌肉宋一把扛起加米拉,象一头受惊的野牛冲了出去。
费舍因也发出一声惨叫,他的右臂也开始化为脓水,而他身边的那位用右手用力地撕扯着自己,他每一把都连皮带肉撕下来一大块,鲜血淋漓,露出白森森的骨头,而这些一瞬间便被赭色的沙粒又填满。
而更多的沙粒也开始出现在费舍因身上,费舍因大喊大叫,摇摇晃晃地向我走来,我不想充英雄好汉,我胆战心惊,再不敢多留一秒钟,扭转身,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地狂奔。
这东西让我想起在海底世界的经历,在那所谓的龙宫里,在那堆满珍宝的地宫里,那隐藏在火山岩里如灰尘一般的东西,这两者是如此的相似,有什么关联吗?
这大概是我一生中所跑的最快的一次,耳后边传来的惨叫让人心惊胆战,似乎随时都会被追上,随时都被那些如沙粒一般的东西追上,然后血肉模糊的撕扯自己身上的肉。
脚下的沙软软的,每一步都是那样的费力,我一头栽倒在地上,筋疲力尽的我扭转头,在我身后不远处,一个高大的汉子,已经白骨森森,那些赭色的沙子吸饱了血肉,如黄金一般,闪着魅惑的光芒,从他身上坠落下来。
说也奇怪,那些赭色的沙子变色后附落到地下就再一动也不动了,但费舍因已经变成了一具白骨,慢慢地倒下,只是倒下后还保存着完整的骨架。
还没见到贾米特等人的影子,只不过在那个村庄停了一会,便损失了两个人,而费舍因更是那群阿拉伯人的首领,地位尊崇,费萨尔已经哭出声来,其它的人也都情绪低沉。
这是一个不听号令,没有纪律,各自为战的队伍,龙天远武功虽高,但他似乎经验并不丰富,心胸似乎也欠宽广,而肌肉宋心里只有加米拉,何笑似乎并无意伸关,这样走下去,所有的人都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亡。我必须改变这种局面,要让这只队伍成为一个有纪律,听指挥的队伍。
我们一敢在这村庄附近停留,似乎那些沙子般的东西追上我们,还好月光明亮,我们又都携带有夜视仪,并不影响我们的行军速度,又走了两个多小时,所有的人筋疲力尽时我们才停下来休息。
我把大家召集在一起,把我的想法给大家说出来,这沙漠里危险四伏,有些危险很有可能超过我们的想像,如果大家不能团结,听从指挥,而是依旧各自为战,那么我们一如及早撤出为好。
出乎我的意料,没等我说完,大家纷纷表达了相同的看法,认为要选出一人,所有的人都要服从指挥。赫思远推荐施运兴,费萨尔推荐加米拉,倒是何笑提出我经验丰富,又有沙漠探险的经历,我是最合适的人选择。
龙氏兄弟也认为很合适,最出乎我的意料的是,加米拉也认为我很合适,这种情况下,赫思远等人也改变了主意,我竟然成了这一只杂牌军的队长。
第二十八章 沙柳林
我们出发时二十三人,四人在山外面看守车辆,费舍因两人死于非命,我把剩余的十七人打乱,重新做了分组,三人一组,共五个组,有两组四个人,龙天远率领两名伊拉克人做尖兵,肌肉宋和另一名伊拉克人保护加米拉,施运兴师徒三人一组,赫思远、我、费萨尔和一名叫巴达板的伊拉克人一组,何笑,小白龙和两名伊拉克人一组。
所有人都没有异议,我提议大家休息一段时间,有每组轮流守夜,在找到合适的居民点之前,我们行军时间主要集中在早晨和傍晚,行走时每组之间间隔三十米左右,这样既便于互相支援,又不至于中了埋伏一网打尽。
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在昨天夜里,我似乎听到了女子尖细的呜咽,而今天在村庄外,我似乎又听到了类似的声音,可冲进村庄,却没有见到任何相关的场景。
决不可能是错觉,但这沙丘之地附近并没有发现人的踪影,有龙氏兄弟,何笑、肌肉宋等高手压阵,只要不遇到什么奇怪的力量,我自然并不但心,更何况那个叫施运兴和他的一对美国学生也不是普通人,估计什么学者的身份也是假的。
探险最大的魅力就是事件的不可预知性,平静我水面下,绿色的山林里,幽暗的山洞里,都有可能有未知的生物,未知的世界存在,这也吸引了无数的勇士勇敢地走上探险之路,人类的每一步前进,都是在探险,正因为这样,才有了地理大发现,才有了人类走出地球,飞出太阳系。
我也相信,这金色的沙漠里绝不会只有这个小村庄里隐藏着危险,我也相信贾夫特等人生还的希望极其渺茫,但此时,他们已经不重要,继续走下去才重要。
夜里我又呼到了那个声音,尖细,凄婉的女子的声音,还有那狼鸣,如猿啼的长啸,这一次更清晰,更明亮。
我手持长枪窜了出去,我的动作够快,可是有人已经抢在了的前面,白衣长发,身体纤弱,我不用看就知道是加米拉,这个被族人奉为先知的女孩子正站在帐蓬外,静静地望向远方。
月光如水,远处的沙丘如一个个隐藏在黑暗中的怪兽,仿佛随时要扑过来吞噬我们这些人,大家纷纷钻了出来,虽然肉眼什么都看不见,但远处的沙丘顶上,用红外线夜视仪能清楚地看到一个淡淡的红点,只是看不清,是人还是动物。
代蒙举起枪,瞄了两下,却没有射击。我一把抓着费萨尔:“这是什么声音?”
月光下,费萨尔的脸白的吓人:“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只是这声音听起来这么吓人,莫非是在沙漠中梭行的恶魔。”
龙天远冷哼一声:“哪有那么多的恶魔。”他抬起头,从喉咙间发出长啸,这声音如虎啸山林,狂风穿谷,我离他较近,被震得耳膜发疼,气血翻涌。我暗自心惊,我曾经有过类似的经历,被别人的啸声引起自己内心潜藏在心底里的欲望,变得象野兽一样疯狂。
我用龙随云教我的吐纳之法,抱元守一,心里渐渐平静下来,那啸声虽然刺耳,却已经能逐步适应了。我看着四周,何笑依然在微笑,小白龙懒洋洋地在环视四周,肌肉宋屹立不动,充耳不闻,他的眼中只有加米拉。
而加米拉白衣如雪,仿佛什么都没听见。回头望着身边的费萨尔双手捂着耳朵,很痛苦地一步步地往后退,仿佛每一步都有千钧重担;赫思运脸色苍白,也捂着耳朵,似乎十分痛苦;而施运兴却在呵呵冷笑,代蒙和史密斯脸色涨红,也在往后退。
龙天远这是示威,也是在挑战,他似乎在告诉远方的生灵,我们并不是好惹的。远处的沙丘上的叫声突然停歇,但从红外线夜视仪里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个红点并没有远去,但似乎还在窥探着我们的情况,又过了几分钟,红点便突然消失。
经此一折腾,大家都豪无倦意,我和龙天远他们商量,天蒙蒙亮就出发,继续向北走。
五个小组呈梅花状,互为犄角,行走的速度相当快,地面的沙渐渐粗了起来,前面可以影影绰绰地看到山的暗影,我心里松了一口气,这个沙漠并不大,大约从我们出来的山洞到北面的群山,直线距离不会超过七十公里。
这是一个小沙漠,小的可怜的沙漠,在这茫茫的大沙海里,小的足可以让人忽略不计,难怪就算相距不远的阿卜杜拉手下也没不知道这个地方,我心里有些释然,也许他们也偶然经过这里,只不过没有时间停下来驻足。
山越来越清晰,山并不高大,但连绵起伏,仿佛横跨在整个北部,从卫星定位仪上看,我们已经接近东北的库尔德山区。
脚下的沙也从黄色变成了,沙粒也变成了砂砾,但我的心却忽喜忽忧,喜的是这砂砾中已经可以看到零星的沙柳等耐干旱植物,忧的是沙柳和碎石间的白骨越来越多。
温度又开始急剧地上升,前面出现了一个非常大的沙柳林,这种沙柳和国内西部地区的沙林有所一同,在中国西部的干旱地区,沙柳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植物,沙柳不但耐干旱,而且耐盐碱,所以在西北得到了很好的推广。
但国内的沙柳树是灌木,一丛丛,一簇簇,高最多也就三四米,而这里的沙柳有高有矮,高的可达十米左右,形成非常壮观的沙柳林,一般来说,在水漠中有这么大的树林,要么是有泉水,要么就是位于古河道上面。
一群西亚单峰野骆驼从我们沙柳林里露出庞大的身躯,警惕地注视着我们,脚下有两只肥硕的沙蜥蜴快速地跑过,留下一连串细小的脚印,甚至可以看到两只沙鸡正在林中追逐,这里一片安静详和。
大家都已经筋疲力尽,此时的地面砂石滚热,即使穿上厚厚的沙地靴,也烫的脚疼,能到沙柳树下乘凉,简直可以算是最美好的享受,大家都注视着我,等待着我这名义上首领的命令。
第二十九章 龙天远的假象
我还在犹豫,我总感觉这种安静详和之中隐藏着某种巨大的危险,可我却不知道这种危险来自何处,我用望远镜观察着四周,除了这一大片柳树林,最少在十公里以内,没有任何可以遮阳的地方。
人群中开始出现不满的声音,龙天远走了过来:“七哥,怎么样,这有什么不劲的地方?”
我摇了摇头,我真的是不知道,只是一种感觉,但我不能用感觉去说服大家,让大家在烈日下曝晒。动物有一种本能,对危险的本能,它们如此悠闲,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还是我有点太过于紧张了。
我笑了笑,掩饰自己的行为:“没什么,我只是想在什么地方宿营最好。前面有几棵较大的树,树下凉荫多,又透风应该是个比较好的宿营地。”
龙天远点了点头:“是不错,这里还有野骆驼,沙鸡,等会还可以弄一点野味给大家解解馋。”施运兴立即响应起来。
我皱了皱眉头,单峰驼只生长在西亚和北非,单峰驼因有一个驼峰而得名。它比双峰驼略高,躯体也较双峰驼细瘦,腿更细长。
和许多人的认为不同的是,被称为沙漠之舟的是单峰驼,单峰驼只要能吃足够的植物,不喝水也能坚持活几个月。它排尿不多,只有体温超过40℃时才出汗,这样可以大大节省水。在干旱时期,如果不吃东西、不喝水,单峰驼还可以维持一周。这时它就消耗驼峰里的养分。
而双峰驼虽然也能耐干旱,但他主要能生活在寒冷的生活在戈壁沙漠,它身上长着厚厚的毛,可使它御寒。但和双峰驼还有很大的野生数量不同,单峰驼早已经不存在野生种群了。如果这群单峰驼真是野生种群,而不是跑散的家养骆驼,其对单峰驼和种群培养,基因多无化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只是为了口腹之欲就把它们杀了,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我们在那几棵柳树下扎下了帐蓬,这些柳树非常粗壮,要一人合抱才能抱得过来,树干上疙疙瘩瘩,长满了树节,叶子非常狭小,甚至看上去有些象松针,这是沙漠植物的特征,为了减少水分的蒸发,只有尽量缩小叶面面积。
只是让我感到不舒服的是,在树下的砾石中有着散乱的骸骨,有人的,但更多的是动物的,这些骸骨还是让我感到隐隐的不安,可那几只单峰驼在悠闲地挑选柳树的嫩叶,说明这些柳树并没有毒,那些危险又来看哪里。
我不由自主地看向加米拉,这个柔弱的女孩子正呆呆地望着远处的群山,丝毫没有注意眼前的情景,我不禁苦笑一声,世界上哪有什么先知,如果一个人处处都知道以后发生的事,那世界还有什么意思。
枪声响了,野骆驼群四处奔逃,我拿起望远镜,龙天远、代蒙几人很快就打死了一只小骆驼,代蒙还顺手找了两只沙鸡,一只沙兔,满栽而归,他们几个并没有受到丝毫的伤害,看来我的担心真的是多余的,只可惜在这处柳林里并没有找到水源。
我有些奇怪,有这么大片的植物,有这么多的动物,怎么可能没有水源,哪些动物又去哪里饮水。
由于沙柳的柳树枝条很密,树下的荫影比外面的温度要低上三四度,而沙石要冰凉的多,真是林里林外两重天。龙天远、代蒙等人的兴致很高,确了一些柳树枝,架起来烤起肉来,只是燃烧后的柳树枝有一股焦臭味,十分刺鼻。
沙柳树性辛,味道有点苦寒,燃烧起来虽然没有香味,还有一股辛辣苦涩的味道,但不应该有这种焦臭的味道。我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
烤好的骆驼肉也有种怪味,吃起来酸酸的,就连沙鸡肉也是如此,但几名伊拉克人从背包里拿出一种黑乎乎的酱,伊拉克人似乎出门就要带着某种秘制的酱。配上酱,骆驼肉、沙鸡的肉味道也似乎好了许多。
龙天远很兴奋啃着骆驼肉,和施运兴他们聊着天,我们的食物还有很多,在这种艰苦的行动中,这次捕猎行动毫无必要。龙天远做为龙家实际的掌权者,年纪轻轻便逼走了龙家原来掌权的龙氏三兄弟,应该是个阴险深沉的主,怎么会如此没有头脑,龙老爷子又如何放心把山西龙家的产业交付给他。
难道这是假象,那他这些假象是做给谁看的,伊拉克人自然要排除,小白龙也要排除,何笑和施运兴他们虽然并不是铁板一团,但也算着自己人,外人只有我的肌肉宋,这小子难道是要做给我们两个看。
我只能算是个流浪汉,肌肉宋的心只在加米拉上,他希望我们两个看到什么,如果不是我们,又会是谁?
下午天气稍微凉快一些,我就催促大家快走,这里离群山还有一段距离,希望能在天完全暗下来之前,找到下一个宿营地。
我对苏美尔人的遗迹已经没有了兴趣,也没有什么信心找到贾夫特兄弟,让阿卜杜拉的故事见鬼去吧。我只想活着离开这里,找到四姑娘等人,如果有机会离开什么狗屁天下第一家,找个地方安居下来,做一对普通人。
虽然有些不情愿,但大家还是明白,我们来这里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打猎宿营,众人还是用最快地速度收拾了行李,熄灭了火堆,那只野骆驼我们只吃了一只后腿,多余的无法携带,就都扔在了沙柳林地里。
看山跑死马,远处的群山虽然影影绰绰,看似就在眼前,但却是怎么跑还是这么远。只到太阳快要落山,才能看清楚它们的真面貌,这些山在远处看并不高大,但走近,这山却很高大,很险峻,峰峦叠嶂,只是山上看样子光秃秃的,没有什么树木。
但走在最前面的龙天远组却突然停了下来,我吃了一惊,对讲机里传来龙天远急迫的声音:“前面三点钟方向出现狼群。”狼群,这个地方怎么会出现狼群?但以我们的装备,狼群实在算不了什么,这龙天远也算是高手,值得如此大惊小怪吗。
我把望眼镜转向了三点钟方向,眼前出现的镜像却让我大吃一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第三十章 庞大的狼群
在远处的乱石滩上,一群狼正在向我们这里窥探,不是灰狼,也不是青狼,而是金黄色的狼,这些狼比家狗稍大一些,相对粗短的头颅,让我惊叹的不是它们的颜色,也不是它们的个头,而是它们的数量,这群狼仅仅出现在望远镜的视野中的就有数十头。
狼遍布于世界各地,体重因纬度的增高而增大,最大的是分布在阿拉斯加的野狼,最小的就是阿拉伯狼。狼在500万年前就已经出现,和剑齿虎、恐鸟并称为三大肉食哺乳动物进化完美者。但现在剑齿虎和恐鸟都已经灭绝,只有狼还广泛分布。
狼是一种完美的,群居性肉食动物,一般以7至20头为一群,但这群狼目光所及之处,也有四五十只,估计还有更多的隐藏在暗处。
狼的毛色棕灰,有灰、黄、白、红等色。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分布的应该是阿拉伯狼,但从体型上要比这些狼小的多,更何况这些狼的颜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