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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日1-3-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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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斯猛地一拍桌子:“曾警官,你要怎么炮制我都行,请不要拉上我的朋友!”
“好吧,不提他,不提他。”曾炜宽容地一笑,“还是说说你吧。我刚才的话,你都听明白了吧?”
“你怎么证明你有能力左右这次对我的处理?”冯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慢慢地发问。
“我怎么能左右对你的处理呢?一切都要靠事实来说话、以法律为准绳嘛。”曾炜依然滴水不漏,“不过有一点我可以告诉你,这个派出所的所长,当年是我在警校的老同学,我在实习任务里救过他的命。”
“难怪不得在川东你不动手,非要等到了这里……我明白了,也就是说,我现在就是你手心里的蚂蚱。能不能容我考虑一晚上?”冯斯说,“我希望你能让我的朋友来见我一面。也许那样能帮助我下定决心。”
“可以让你考虑一晚上,但你不能见你的朋友,”曾炜说,“她是美国公民,比较麻烦,我不想多生变故。打电话也不行”
“那好吧。”冯斯勉强说。他知道,这已经算是曾炜最大的让步了。
于是这一天晚上,冯斯被迫留在在派出所过夜,法律词汇叫做“留置”,最长时限是24小时。至于留置之后是释放还是转到拘留所正式拘留,就看他这一夜的抉择了。
曾炜倒是挺照顾他,给了他一个单间把他锁在里面,还发给他一张床单和一张毯子。里面除了几张垫着棕垫的空床什么都没有,上厕所也得求值班警察开门。冯斯知道夜间值班的警察火气比较大,为了不自讨没趣,进房间后索性连水都不喝。
他把警察发给他的床单铺在棕垫上,然后裹上毯子躺在床上。曾炜把钱包还给了他,但为防他和姜米联系,手机被暂时收缴,他也没有东西可以打发时间,只好躺着发呆了。
四川盆地气候潮湿,这个房间只有一扇很小的带铁栏杆的窗户,还锁得死死的,所以房间里充满了呛人的霉味。床单和毯子看得出来洗过,但洗得并不干净,上面还残留着一些可疑的污渍。但冯斯也顾不得这些了。他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那道看起来有点像皮卡丘的裂纹,脑子里思考着应对之策。
该怎么办?真的把一切都告诉曾炜吗?
曾炜可不是姜米。这个人老谋深算,十分精明,从第一见面就让冯斯对他心生警惕。冯斯无法想象,假如让曾炜洞悉了这个人类社会之外的全新世界,他会产生怎样的野心,又会干出怎样可怕的事情。万一曾炜也想办法移植一个附脑……那岂不是又要诞生一样范量宇那样的大怪物?
但是火烧眉毛,且顾眼下。现在不向曾炜低头的话,冯斯,这个堂堂名牌大学的学生,网络时代的小个体户,传说中有可能拯救世界虽然具体怎么拯救还不得而知的天选者,就有可能沦为铁窗里捡肥皂的阶下囚。冯斯虽然不爱看电视剧,小说电影还是偶尔会沾染一二,那些对监狱、尤其是我国监狱的惊悚描述,他一闭上眼睛就能随便想起一打来。总而言之,对于广大良民而言,监狱就约等于地狱,是一个进去了就会菊花残满腚伤的恐怖所在。
他忽然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主意:要不然……编一套谎话糊弄曾炜一下,先保住自己的良民身份和学生生涯再说?这似乎是当前唯一可行的方法了。只是曾炜这样有头脑的人,想要蒙骗他着实有点难,尤其是詹莹和杨谨的诡异死状都被曾炜收入眼底,这两起死亡事件如果不能解释清楚,是绝对无法取信于他的。
编一个谎言……没有破绽……天衣无缝……冯斯拼命开动着脑筋,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作家,在脑海里试图罗织出一个逻辑完美的故事线。他这才发现,平时读书或者看电影的时候,老是觉得那些作家或者编剧都是猪脑子,编一个故事出来全身都是漏洞,简直好似一张张渔网,但真到了自己上阵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比渔网还渔网。他需要把父亲冯琦州的死、詹莹的死、杨谨的死、宁章闻在国图的遇刺、自己在川东的种种经历以及这一次到成都的理由统一规划到一起,设计一套能解释以上全部事件的说辞,还不能让精明的、不知道和多少狡猾罪犯打过交道的曾炜看出破绽。
“还真难呢……”冯斯烦躁地搔搔头皮,“我当初要是选择当一个网络写手就好了……”
他正在头疼,鼻端忽然闻到一阵异味,仔细抽了抽鼻子闻闻,像是有什么东西烧焦了。正在疑惑,门外开始响起一阵阵的叫喊声。冯斯掀开毯子,从床上一跃而起,来到铁门前,听清楚了外面的人在喊叫些什么。
“着火了!着火了!”一片片慌乱的声音喊道。
的确是着火了,冯斯的眼里已经可以看到火光,而且呛人的浓烟也顺着门缝灌了进来。他一时间也有些惊慌,毕竟自己被锁在这么一间小小的囚室里,万一没人放他出去,那就得变成烤猪了。不过他遇事一向冷静,赶忙从床单上狠命撕下一块布条,然后用为了怕上厕所而省着没喝的矿泉水淋湿了这块布条,捂住口鼻。
运气不错,派出所的民警很快开门把他放了出去。他这才发现,这一夜派出所里似乎临时关押了不少人,他猜测是之前发生了群殴事件。现在这些临时留置人员被警察们用警棍驱赶着撤离出派出所,其中一名警察手里还拿着手枪,作明白无误的威胁状。
“枪里真有子弹,”曾炜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而且我也有枪,会专门盯着你,别耍花招。说起来,这把火烧得好厉害,不会是你的美国女朋友放的吧?”
这把火确实烧得很旺,不像是普通的失火,而且冯斯能闻到一点汽油味,有人蓄意纵火的可能性十分之大。但他相信,这不应该是姜米做的。倒不是因为姜米不敢,而是这个神经大条的姑娘即便想到了纵火救自己,也很难保证整个过程不出错。
这会是谁干的呢?
派出所的另一头,火势正在迅速蔓延,呛人的浓烟很快逼了过来,已经不可能再留在派出所里面了。不容冯斯多想,曾炜扭住他的胳膊,先把他拉出了派出所,带到外面的院子里,其他嫌犯也一块儿被带了出去。看起来,这间派出所似乎是保不住了,但人员都没有伤亡,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现在的普通民警也都训练有素,懂得怎么应对突发事件,”曾炜在他耳边说,“想法很好,可惜还是没法成功……”
刚说到这里,曾炜忽然住口不说,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冯斯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不觉也是一愣。
——那些先前还老老实实跟着警察们逃离火场、一直遵守秩序没有制造混乱的嫌犯们,突然发生了骚动。他们开始对着身边的警察推推搡搡,并且动作越来越大。一名警察见势不妙,把动作最大的闹事者按倒在地,铐上手铐,却并没能对其他人起到警告作用。他们反而更加骚动,开始用拳脚攻击。警察们被迫用警棍自卫,但那些人似乎并不知道疼痛,还是拼命地向前涌。
这不应该啊?冯斯一阵纳闷。这些人看架势充其量也就是聚众斗殴被一起带了回来,不会有什么大碍的,何况先前在火场里的紧张氛围里都没有趁乱闹事,怎么会现在到了安全的地方,却反而一个个不安分起来了?这种情况下,警察是可以开枪的啊。
他突然反应过来一点什么,抬头看向夜空。果然,在冲天的火光中,他还是隐隐约约地分辨出了一圈淡淡的光华。
那是蠹痕!有人在使用蠹痕!
冯斯明白过来。看来是有一个拥有附脑的人——虽然还不知道属于守卫人还是属于黑暗家族——再利用蠹痕笼罩住这一片区域,然后干扰嫌犯们的神智。虽然这样的蠹痕冯斯过去并没有见到过,但也可以想象得出来,这个人操控了那些人的神智,或者最低限度也是极大激发了他们非理性的情绪,所以他们才会那么不要命地开始和警察产生对抗。
现场只有两把枪,其中一把属于一直握枪的那个民警。但他看来并没有太多开枪的经验,眼前局势虽然混乱,他还是不敢对着人开枪,只是冲着天上鸣枪示警。但这群骚乱者在蠹痕的干扰下早已经丧失理智,别说开枪示警,子弹真打在身上也不会畏惧。
曾炜毕竟经验丰富,看出情势不对,果断地掏出手枪,枪口瞄向当先的几个骚乱者的小腿。但他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就有另外两个人猛扑上来,一个架住他的胳膊,一个扭住他的手腕,让他无法开枪。
冯斯一下子失去了束缚。他呆了几秒钟,随即反应过来,开始拔腿就跑。身后的曾炜被人牢牢缠住,无法挣脱,只能大声喊叫:“冯斯!别跑!你别跑!你听我说……”
听个屁!冯斯一路狂奔而逃,边跑边想:是谁这么仗义救了我呢?
不远处,救火车的鸣叫声已经清晰可闻。火光照亮了半边天空。
第九章、原来是你
一、
人虽然跑掉了,但手机却遗落在火场里无法找回,冯斯临时买了个便宜新手机,用身份证补办了一张卡。
“你就不怕刷身份证留下痕迹被曾炜发现?”姜米担心地问。
“我就是个打架斗殴,而且那个人并没有受伤,别人不至于为了这点小事儿还给我发个全球通缉令。”冯斯一笑,“至于曾炜,他也肯定不愿意这件事闹大,因为闹大之后,我就会变成整个警察系统追缉的对象,无法保证落入他手里了。所以他只会打落牙齿肚里吞,然后继续以私人身份找我麻烦。这一次他制造事端把我抓进派出所,也只是因为派出所所长是他的哥们,方便操作而已。明面上,他的胆子还是没有守卫人那么大。”
“但是下次你再落到他手里,他就会更加小心啦。”姜米眉头微蹙。
“这也是没办法的,走一步算一步吧。”冯斯叹了口气。
前方的路牌已经开始指示“距离都江堰两公里”。
都江堰并不大,两人很容易就找到了阮猴子后人的住处。此人名叫阮帆,现年四十二岁,并没有像他的祖先那样继承捏面人的手艺。按照宁章闻查找到的记录,阮帆曾经在本地某家事业单位工作,后来辞职了,目前状况不详。
阮帆家所住的小区看来环境不错,他住在其中一栋的二楼。两人走上二楼,敲了半天门,家里都没人出来开门。冯斯说:“他大概是上班去了,我们找地方休息一下,晚上再过来吧。”
两人正准备下楼,一个提着菜篮子的胖老太太正从楼下上来,看见两人,有些诧异:“你们找谁?”
“我们找住在这里的阮帆先生。”冯斯说。
“阮帆?他早就不住在这儿了。”胖老太太说。
“他搬家了么?搬到哪儿去了?”姜米忙问。
老太太有些警惕地看了两人一眼:“你们是什么人?”
姜米正想回答,冯斯冲她摆了摆手,向老太太换出一张神秘脸,压低声音说:“我们是警校的实习生,正在帮市公安局查案,希望您能配合我们,给我们介绍一下嫌疑人阮帆的情况。”
老太太的嘴都张圆了,立即进入一种兴奋状态,连连点头。她带着一种为国效命的神圣感与使命感,同样学着冯斯的样子低声说:“那个阮帆啊,本来有份不错的工作,但是后来沉迷于赌博,不只是和别人打牌,还到网上赌球,把家产都输干净了。他的房子就是为了还赌债而抵押给别人的。”
“那他现在住在哪儿?”冯斯问。
“住哪儿我可就不知道了……不过你到沿街的那几家麻将铺子里找找,他白天一般都在那儿打牌。”胖老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太谢谢您了!我代表国家感谢您的支持!”冯斯严肃地握住胖老太的手,用力摇晃。后者一脸幸福,看样子三天内不打算洗手了。
四川人民喜好麻将,大白天地坐在沿街铺面里喝茶打麻将是很多上了年纪的人的生活常态,而即便没有上年纪的人,有点空闲也喜欢往牌桌旁钻。两人顺着沿街的麻将铺子挨个儿问过去,终于在第四家铺子里找到了他。阮帆身材高瘦,脸色腊黄,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花衬衫,嘴里叼着劣质香烟,正在犹豫着手里的一张二条该不该放出去,完全符合标准赌鬼的形象。
“老阮,有人找你!”老板叫他。阮帆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目光仍然聚焦在那张二条上,最后他咬了咬牙,把牌打了出去。
“糊了!”他的对家立即把牌推倒,“清一色对子胡!还带根!”
“妈的!就知道要放炮!”阮帆扔下手里的香烟,懊恼不已地捶捶头。他数出一叠扑克牌——扑克牌是用来方便计数以及避免桌上摆放钞票的——递给对方,然后很不耐烦地转头望向冯斯:“你谁啊?找我干什么?”
“找你打听点儿事儿。”冯斯手里捏着两张百元大钞,朝着阮帆晃动着。只是第一次见面,他已经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个人了。
果然,阮帆的目光中露出贪婪之色。看上去,冯斯和姜米到底是什么人已经一点也不重要了。
几分钟之后,三个人一起坐在了车里。冯斯开门见山:“你的先祖里,有一个民间艺人,叫做阮嵩,外号阮猴子,对么?”
“没错,是有这么一个,”阮帆点点头,“怎么,你们是记者,想要写他的报道?没问题啊,只要给红包,现在我就可以开始说。我的这位祖先生于公元……”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并不关心他的生卒年月和生平事迹。”冯斯打断了他,“我只是想要打听一件和他有关的事情。”
“和他有关的事?”阮帆愣了愣,忽然作恍然大悟状,“啊!我知道了!你是想知道阮猴子给张献忠带路寻找灵穴的事情!”
给张献忠带路?寻找灵穴?冯斯先是微微一怔,但突然之间,脑海里就像有一道闪电劈过,想起了那个他从道观影像中生抢出来的木盒——木盒里除了黑色花朵和阮猴子所捏的面猴之外,还有一枚大顺通宝。
根据他在网上搜索得到的资料,大顺通宝正是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所铸造的货币。张献忠于1644年攻克成都,在成都称帝,建立了大西政权,其后发行了大顺通宝作为货币。这之后不过短短十多年或者几十年,玄化道院神秘地“升仙”了。
之前他一直在苦苦思索,阮猴子和那枚大顺通宝之间,到底会有什么联系,现在看来,事情一点一点清晰起来。阮猴子曾经给张献忠带路,去寻找所谓的“灵穴”,这是一条全新的、振奋人心的线索。
灵穴是什么?黑色的花朵会不会就是出自于灵穴?灵穴里会藏有揭穿魔王身份的关键证据吗?
现在容不得他细想,他看着阮帆:“没错,我就是想打听这件事。”
“这件事可就不是两百块钱能打发的了,”阮帆脸上露出令人厌恶的猥琐笑容,“这些年来,可没少有人跟我打听这件事,都是冲着张献忠的宝藏来的吧?”
怎么又牵扯到宝藏了?冯斯眉头一皱。张献忠的宝藏?那是什么玩意儿?和他先前所说的灵穴又是什么关系?但他不愿意在阮帆面前露怯,只能含含糊糊地哼了一声。阮帆把手一伸:“先拿钱来,两万。”
“你他妈穷疯了吧?”冯斯差点忍不住站起来,想到这是在车里,站起来难免碰头,又忍住了。
“其他人呢,我一般只收五千,”阮帆嘿嘿笑着,“但你既然开得起四十万的车,恐怕比那些人都要有钱一点儿。两万,不算多,你要是真能找到张献忠的宝藏,那可是价值连城的玩意儿,说不定能赚回上万倍呢。”
冯斯心里犹豫不决。按说以他的身家而言,提出两万块钱倒也不算什么,但想到要把钱给这样的无赖,实在让人不太愉快——何少衡虽然也不招人喜欢,虽然更是要出了百万天价,但他毕竟是个生意人,收了钱就一定会算数。当初哈德利教授付了钱,的确得到了重要资料;后来自己从何少衡的情人张梓濛那里得到的文本,也补上了一些关键的缺失环节。
但眼下这个阮帆,只是一个滥赌鬼,一个连房子都输掉了的无赖,鬼知道他会不会只是信口胡编一些民间文学式的谎言来骗自己。
“你稍等一会儿,我去取钱。”姜米忽然说。说完,她真的拉开车门走了出去,冯斯连忙跟出去,小声说:“你真的打算给这个无赖钱?万一他骗我们呢?”
“就当是赌一把啰。”姜米说,“我们一路都来到这里了,距离谜底已经很近了,到了这里为了一点小钱就放弃?你可是敢从警察手里逃跑的人才,这不大像你的作风嘛。”
她接着说:“你知道你最大的毛病是什么吗?”
冯斯呆了一呆:“长得太帅?智商太高?”
姜米重重揪了一下他的耳朵:“还有脸皮太厚——你最大的毛病就是想得太多。”
“是么?”冯斯又是一呆。
姜米悠悠地说:“很奇怪的是,每次被逼到角落里的时候,你总会做出果断的抉择,就像在摩天轮上,你不顾性命地去抓那个木盒子。但是情势没有那么紧急的时候,你就总会权衡过来权衡过去,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着实想得有点太多。你才二十岁,又不是七八十岁的大爷。”
是这样的么?冯斯挠挠头皮,发现姜米似乎说得挺有道理的。大概是因为从小生活里就出现了太多的波折,让他总是习惯性地把自己放在一个毫无退路的位置,一切都只能依靠自己,不敢出错。他在人前开朗乐观喜笑颜开,总是满嘴不着边际的毒舌笑话,但在内心深处,其实总是缺乏安全感。
神秘的魔之世界的出现加剧了他的这种危机感。他是一个能和魔王的精神发生联系的所谓“天选者”,受到整个守卫人世界的关注,但直到现在,他的附脑从未觉醒过,他始终是一个普通人,完全无法和其他拥有附脑的“同族”相抗衡的普通人。这个在正常生活中一向自我感觉良好、时常还能揍揍人的年轻人,忽然就在无数的眼光里变成了一个没用的人。随便拉出什么玩意儿来,似乎都可以轻松地把他当成蚂蚁一样一脚踩死。
如此强烈的反差,让冯斯感到难受,感到失落,感到沮丧。再加上身边的几个朋友几乎是他生命中仅有的宝贵事物,他头脑里思虑得更多。
“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你,”姜米继续说,“你对网游钻研很深,很多游戏都能被你找到各种赚钱的窍门和bug。但是有没有哪一款游戏是你真正喜欢的、真正乐意去玩的?单机网游都算。”
冯斯被问得瞠目结舌。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真的没有特别爱玩的游戏,虽然他在同学当中算是游戏天赋很高的。同学们在宿舍里对战的格斗游戏和足球游戏,他稍微上手就能掌握诀窍,练上一星期就能称霸全楼。但这些都只是偶尔为之,绝大多数时候,游戏对他而言就是一堆冰冷的数据,能拆解开蕴藏在这些数据中的秘密,就能给他换来金钱——如此而已。要他真的为了娱乐,或者为了爱去沉迷于某一款游戏,好像真的做不到。
“照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是活得很无趣的样子呢。”冯斯喃喃地说,“有点浪费社会主义粮食的感觉。”
“你不是无趣,你就是心思太重,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一直相信这句话,”姜米轻抚着他的肩膀,“别想太多了,想太多长皱纹,心也会变老的。”
冯斯忽然笑了起来:“是啊,心老了就不好玩了。之前我一直觉得,这一路是我在照料你,帮助你,但其实……你带给我的,更加……”
“酸不拉几,这又不是拍言情片!”姜米拍拍他的面颊,“赶紧干正事,回头再告白!得有玫瑰花!”
“女王殿下圣明!”冯斯严肃地说,“咱们赶紧弄钱听故事吧!”
二、
清晨时分,石匠们来到了青峰山。
白色的雾霭之下,这座青城山的支脉显得轮廓模糊,带有几分不祥的神秘气息。或老或少的石匠们踩着雾气中湿漉漉的山道,被绳子牵成一串,愁眉苦脸地挪动着步子。在他们的身边,张献忠的士兵们手握利刃,虎视眈眈。
突然之间,一名石匠挣脱了绳索,一把推开身边的兵士,拼命向着远处跑去。然而刚刚跑出几步,嗖的一声,一支利箭从人丛中射出,准确地命中他的后背,箭头从胸口穿出。他甚至都来不及哼一声,就倒地身亡了。
“都不要动歪脑子,”一个充满威严的声音响起,“大西王的规矩你们知道,好好听话,自然能活命;有敢耍花招的……这就是榜样!”
他没有再多说,只是轻轻抽了一下腰刀,刺耳的金属摩擦声在寂静的山林间响起,令人心惊胆战。
阮嵩悄悄侧头看去,说话人是一个满面阴鸷的中年男人,一双上斜的吊眼里写满了精明与残忍,拿在手里的弓还没有放下。他认出来了,这是张献忠四个义子中的长子——张可旺,本名孙可望,素以勇悍奸诈而著称,为张献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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