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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村野尸-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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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惹你生气了吗?”
“没有。”
“那是为什么?”
“不为什么。”
……
破晓时分,我看见黛在不远处,靠着一棵槐树,身体蜷缩一团,双手抱着膝盖沉沉睡去了。
独身一人在山谷待了百年,她应该很寂寞。可是我无论如何不能忍受,在昨天那种情况下,她仍然选择屈从忍受!
软弱善良也该有个限度,照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要出事的。我需要了解这个空间的情况,找到戴月明,陆离,还有与我们一同前来的宾玛。
时间有规则,空间同样有规则,在这个空间里,戴天晴是已经存在的事物,即使穿梭入空间内,也只能保持原本形态。
我不属于这个空间,所以穿梭进来后,能保持原本的记忆。那么陆离和戴月明,应该也保存着原本的记忆才是。
想了解事情原本面貌,首先要找到这两人。所以我并没有吵醒沉睡的黛,而是将兽皮搭在她的身上,向着出口进发。
衔接出口与外界的甬道,由青石板铺成,且墙壁镶嵌月光石,左右靠墙壁的地方,有供地下水流通过的沟渠,走起来并不费事。
半个钟头过后,在山洞的另一端,是一条荫蔽的小径,我顺着小径往前走,希望能向路过村民打听戴月明和陆离的下落。
可是,在几千年前,达祖村的规模要大很多,大概是有一千多户人家,严格说并不能叫村,而是一个大型的寨子。
路旁灌木丛生,有苍蝇蚊子,和我不认识的毒虫飞过,我手臂上被灼烧的伤口被咬了几口,发麻发痒,我忙找个小溪,把开始溃脓的伤口清洗,撕下一截衬衫,将伤口缠上。
可恶!又走上一会儿,我脑袋开始发昏,摸摸额头滚烫吓人,糟糕,是伤口感染了!
南疆是热带雨林气候,容易滋生蚊虫,虽然烫伤并不严重,但隔一个小时我再取下包扎布条,发现被烫到的地方,已经红肿。
该死,在有太岁精魄时,我从来没有因为身体的健康状况而担心过,反正怎么折腾也死不了。
现在如果因为烫伤感染而死,可就乐子大了。该死的蚊虫无处不在,我这时恍然发现,似乎黛居住的山谷,一只蚊虫都没有。
难道要现在回去求小丫头片子?不行,都放过狠话要自己解决,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能丢……
当我觉得头晕恶心,快撑不住时,才明白面子这东西,貌似没那么重要。
再走下去,在没有找到民宿之前,我恐怕要先完犊子。算了,丢面就丢面,先让自己活下来再说。
待我转身要走时,前方草丛忽然钻出一女孩子,女孩子背着竹篓,手里拿着小镰刀,精致的鹅蛋小脸上,杏仁眸子正疑惑望着我。
我惊讶的打量眼前的女孩子,“宾玛!你……你是宾玛?”
眼前女孩五官端正漂亮,碎花布上衣微微隆起,缠着绑带的小腿紧绷,大概十五六岁的年纪,绝对是宾玛没有错。
宾玛歪歪脑袋,“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看模样,宾玛并不认识我。我大概也该猜到了,在这个世界里,宾玛也是原本存在的,且只是个小姑娘。
这么一耽搁,我头晕的更厉害,晃晃悠悠的差点栽倒。不能再耽搁下去,必须尽快找到黛医治伤口。
宾玛看着我红肿的伤口,纤细眉头微微皱起,“你受伤了。烧伤?伤口是多长时间以前造成的,现在身体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头晕恶心,或者……头疼?”
“头疼到不至于,倒是有些眩晕恶心。”
“那还好,如果到头疼的程度就麻烦了。”宾玛从小背篓你拿出一株红色的小花,俏脸肃穆的道,“嚼碎不要吞,现在快跟我走!”
嚼了几口花朵,顿时一股辛辣味道涌入嗓子里,头昏恶心的感觉好了许多,有点像是藿香正气水。
“你是医生?”
“我还不算是,不过我父亲是寨子最有名的巫医,你现在的状况很危险,需要他开刀才行。”
“啥,烫伤还要开刀!!!”
……
跟着宾玛走了大概二十分钟,终于看见一个漂亮的木屋。
我有些疑惑的问道,“你们不住吊脚楼!如果下雨地面积水怎么办?”
“吊脚楼!是你们当地的建筑吗?”宾玛稍有愣神,旋即自信满满的道,“我们摩梭族居住的地方,有旱魃神的庇佑,住宅不会受到水灾侵袭。”
这种低洼地不会被水侵袭?开玩笑的吧!脑袋越来越晕,已经开始有点疼,见我身上而有些不对,宾玛忙将我扶进屋里。
进屋躺在一张铺着白色床单的竹床上,我稍稍有些缓和,只是脑袋还是发晕。
宾玛焦急喊道,“阿爸,这里有个病人快撑不住了,你快过来看!”
隔壁房间传来熟悉的男人声音,“是谁家的病人?”
宾玛看着我身上奇怪的服饰,眉头皱了皱方才道,“不认识,应该是流落到这里的外乡人。”
“那人身上带着值钱的东西没?”
宾玛有些为难的看着我,我歉意的摇摇头,旋即宾玛又喊道,“阿爸,他身上没带钱。”
“没钱带来干什么,扔出去!”
我:“……”
还没等宾玛反驳,就见一个穿着长衫的男人从房间走出,那人手里拿着一把被火烧红的匕首,还有一堆纱布,以及一些花花绿绿的药罐。
当看到这个人的面容,我登时怔住了,陆……陆离!?
虽然有陆离的端倪,却是更年轻,剑眉朗目,穿着长衫,发丝披散脑后,不折不扣的汉人打扮,年纪不过三十,英俊挺拔。
“年轻人,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陆离坐在床边,用皮带扎住我的手腕和胳膊肘,我能明显感觉到,被阻隔的伤口处血液鼓胀的厉害。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八章 疗伤
第二百六十八章疗伤
我尴尬道,“听闻摩梭族有个医术高明的人,叫陆离,我猜就是您了。”
咋回事,陆离怎么也是这个世界的人!而且,他还是宾玛的父亲,有名巫医?如果这样说来,戴天晴和陆离,在几千年前就认识。
“马屁拍的不错。如果你认为我这样就会免收你的医药费,就大错特错了。”
丫的,陆离在几千年前是这么抠门的人么,我都快死了好不好……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陆离用那高温消毒的刀子,在我的伤口处迅速划出长长一道缺口,我惨叫一声,差点从床上弹起来。
“别嚎,能不能有点男子气概!”陆离一只脚踩着我的胸口,眼睛全神贯注的盯着伤口,旋即低声对旁边的宾玛吩咐道,“银针消毒,酒准备。”
宾玛熟练打开柜子,拿出一个布包,又取了大碗,倒入墙壁烈酒,点燃。
陆离熟练的将银针放入酒精中加热消毒,后迅速插在伤口几个穴位,顿时有黑血和浓水从刀口位置缓缓流出。
我疼的龇牙咧嘴,却没有动弹,大概过去三分钟左右,伤口有鲜红血液流出时,陆离迅速取下勒着伤口的皮带,又用黑色药膏敷在伤口上,才用绷带包扎好。
包扎过后,我才发现整个人几乎要虚脱了,朝着陆离勉强一笑,“谢谢。”
“要谢就谢我女儿,像你这样没钱的人,我通常都是直接活埋的。”
陆离咧嘴一笑,旋即意味深长的拍拍我的肩膀,“我要要去族长家出诊,晚上不回来,你把握住机会哦。”
我顿时满脸黑线,“把握什么机会……”
宾玛俏脸通红的收拾药箱,旋即拿出一盒雪花膏模样的瓶子,脸色阴郁道,“阿爸,你去族长家出诊我了解,但是你带着我的麝香膏干什么?”
“送给族长新娶的第七房老婆,不然你以为今晚不回来,真的只是给族长治痨病?”
宾玛顿时愠怒,“可是你说过,要将麝香膏送给我的。”
“那是麝类动物在发情期,从生殖器排出的一种液体,你确定要把这种东西涂在脸上?”
“我不要了还不行么,拜托你别说的这么恶心……”
如果现在有相机,能把这一幕拍下来,等回到原本世界让那像老僧入定般淡然的陆离好好观赏一番,我想他的表情一定很丰富。
临走时,陆离不忘朝着我挥挥手,“小子,刚才是和你开玩笑。宾玛这丫头厉害着呢,千万别尝试强行推倒,她力气很大,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还用问么,如果我能打得过,她现在还会叫我阿爸?”
宾玛俏脸通红,抄起床边扫帚,朝着门外狠狠砸了去,“你给我滚!”
陆离走后,宾玛给我熬药,还煮了一点稀饭,吃喝过后,我总算恢复了稍许力气。
尴尬气氛缓和一些,宾玛才无奈的道,“刚才让你见笑了。阿爸虽然平时没正行,但的确是个很好的人,不仅免费给寨子穷人看病,还收养了我和哥哥。”
“所以他就这么明目张胆的调戏你?”
“他也就是随便说说而已,阿爸不是那种人。”宾玛温婉笑道,“你安心在这里住着,阿爸不会向你收钱的。”
“咳咳,但愿吧……”
喝过一点粥,我就模模糊糊的有了困意。伤口虽然已经好了,但还是一阵阵的肿痛,我半睡半醒,脑子里满是昨天杀人的场景。
被杀的少年叫那恒,是摩梭族人,却不知道是哪家的人,等有机会向宾玛打听一下……
晚上吃饭,我已经能从床上爬起来。因为地方习俗,晚餐格外丰盛,有手抓肉,烤肉,肉汤,还有难以名状的黑乎乎熏肉。
只有我和宾玛两个人,桌子上却放着三双碗筷,我以为还有人,所以一直没有动筷。
大概过去十分钟左右,宾玛叹了口气道,“我们吃吧,不等了。”
“家里还有客人?”
“是我哥哥。”宾玛叹了口气道,“他从昨天下午出去,到现在都没有回来。不过也很常见了,总是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估计被阿爸打了一顿后,躲在什么地方怄气。”
昨天下午?我心里突然咯噔一下,旋即不动声色的询问道,“你弟弟叫什么名字?”
“他叫那恒。怎么了,你见过他?”
“没……没有。”我强做镇定,夹起一块黑乎乎的肉吞下去,骨头脆脆的,肉质有点像羊肉,但膻味更淡一些。
我忙转移话题道,“这是什么肉类,感觉味道不错的样子。”
“哦?你竟然吃得下这个东西,这是老鼠肉,一般外地人不怎么不接受,不过味道真不错,而且有营养哦。”
我强忍着头皮发麻,掰开一块肉,“那……这里面黄色的东西是什么?”
“可能是老鼠屎吧。”
“……”
见我脸色铁青的样子,宾玛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捂着肚子道,“骗你的,老鼠的内脏早被掏出来,这是脑浆,吃下去很有营养的。”
呕——
吃饭过程中,我再也没有碰那个黑乎乎的肉块,却旁敲侧击的问了一些关于那恒的事情。
还好,宾玛似乎不怎么待见那个叫那恒的少年,似乎还有些……厌恶。
虽然她已经很刻意的在描述那恒时,没有说过激的话语,但眼神中的鄙视与厌恶却无法掩盖。
陈述后,我了解到,因为走婚的习俗,两个男人同时看中一个女人,要与其结阿夏婚,女人在两男间摇摆不定,最终通过决斗的方式,选择一个健壮的男人。
两个脑残的男人,为了一个举棋不定的女子,进行生死决斗,一个死了,一个残废。
女子看不起残废的男人,抛弃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恨着汉族的货郎私奔出村子,只有几岁的两个孩子,就被陆离收养,悉心照料,教授医术。
宾玛知道,陆离的医术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所以一直努力学习,反倒是那恒仗着陆离的威望,从小就好吃懒做,好偷鸡摸狗的勾当,到现在没有女孩子愿意理会他。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 僵尸
第二百六十九章僵尸
几次这么做,陆离也对他很是失望。就在昨天,那恒成人礼上,陆离预言如果那恒不收敛性格,不会活过十八岁成人礼,那恒离家出走。
这陆离的预言……真的准!看来即使在几千年前,我也不能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医生!
不过那恒离开,宾玛反而松了口气。以前在家洗澡睡觉时,都要门锁死。听她的语气,如果不是跟着陆离学了几手防身的功夫,就要被那恒给欺负了。
听到这里,我更确信,将那恒杀死并非是一件坏事,就算没有我的出现,以这小子的性格,早晚要出事!
我也早考虑,要不要抽个机会,把杀死那恒的事情,告诉宾玛和陆离。
可是想到两人毕竟是兄妹,有些话还是不要说透,毕竟只要我不说,黛自己是不可能说的。而且以那恒现在的生活状态,哪怕在某个地方被人打死,也是很正常的。
吃罢饭,宾玛把陆离的房间收拾给我住。吃过饭,伤口的疼痛似乎也减轻了,我由于失血过多,身子还处于酸软状态,沾着床就沉沉睡着了……
大概晚上十二点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浑身发冷,有一股若有若无的阴气,在周围徘徊。我揉揉惺忪的眼睛坐起身子,却听见隔壁房间有东西被踢倒的声音。
我将耳朵贴在墙壁,听见宾玛发出呜呜的声音,还有踢打挣扎声。
不好!我赶忙冲到宾玛的房间门口,砰的一脚把门踹开,正看见宾玛身上压着一个黑乎乎的身影,我愤怒掐着那个人的脖子,想将其拎起来。
可我惊愕的发现,无论我用多大的力气,那人都纹丝不动。僵持一会儿后,黑影缓缓转动头颅,我看见一张铁青的脸上,长着褐色斑点。
这斑点我再熟悉不过,是尸斑!而且黑影不是别人,正是被我砸烂脑袋的那恒!
在看了我一眼后,那恒并没有对我发动攻击,而是趴在宾玛的脖子上,一双獠牙刺破皮肤,插入血管!
眼神呆滞,表情僵硬,力大无穷,现在的那恒已经变成僵尸了!该死的是,这家伙即使变成了僵尸,一双手也胡乱的摸索着。
“救……救命!”宾玛吓得俏脸惨白,泪水滚滚的眸子,求助的看着我。
别说我身体虚弱,就是全盛状态的我,也没办法鼓捣一个僵尸啊!对了,虽然没有了太岁精魄护体,说不定那一招还有用!
我取了一块纱布,咬破食指迅速用血勾画地藏王菩萨本愿经的驱魔咒,这过程大概需要三分钟,而那恒并没有立即吸血,主要是在占便宜。
终于最后一个笔画勾勒完成,我将染血的纱布缠在桌旁称量药材的尖头秤杆上,并将秤杆朝着那恒最脆弱的太阳穴插下!
这一插用我十成的力气,却之插进一半。其上符文顿时围绕那恒流转,僵尸是没有致命弱点的,在被插烂脑袋后,痛苦的从床上滚下,在地上惨嚎着。
宾玛立即从床上跳起来,躲在我身后,柔荑死死攥着我的胳膊,用惊恐的眼神看着那恒。还别说,她手劲真的挺大!
该死的是,在叫了一户会儿后,纱布上符文逐渐消失,那恒将脑袋上的秤杆抽出,伤口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
该死!没有了太岁精魄之后,我的血液并没有太大的效果,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我只能拽着宾玛的胳膊,“快跑!”
我们两个冲出房门,朝着左边一条小径直直的冲了去!刚开始是我拽着宾玛,可到后来,是宾玛拖着我在跑。
在后面不远处,那恒穷追不舍,速度快的飞起。
上次受伤流失太多的血液,我跑了一会儿就觉得气喘吁吁,宾玛安慰道,“在坚持一会儿,等找到阿爸就好了!”
原本,人死后刚变成的僵尸应该是行动迟缓,而且呆头呆脑才是,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恒昨晚刚死,今天就可以跑起来,而且有人的情欲。
难道是那潭水的原因!?我记得昨日将那恒沉入的潭水,是直通外界河道的暗流,其内水流格外的冰冷,我猜想是不是这水有什么问题。
我越发的喘不过气,如果这么拖着我跑,宾玛也会被僵尸给追上!而且我注意到,宾玛脖子刚才被咬的地方,已经开始发黑。
被僵尸抓咬过的人,如果在最快速度下得不到医治,将会感染尸毒,变成只知道吸血吃人的僵尸。
我不能再拖累宾玛了,等前面分出两条小路时候,我挣脱宾玛拉着我的手,气喘吁吁的说道,“你现在尽快去找陆先生,如果再不把尸毒驱散,就来不及了!”
“尸毒?那是什么!”
“丫的别管这么多,快跑吧!我们兵分两路,这样至少能活下一个人,你左我右,就这么定了!”
我朝着左边的路口推了宾玛一把,旋即自顾的朝着右边跑了过去。宾玛在稍有愣神后,只得是沿着那条路开始跑。
做完这一切后,我就知道自己已经跑不掉了,因为僵尸追人并不是靠眼睛,而是靠鼻子,人呼吸会散发出生气,也就是人气。
那恒追赶我们,正是凭借着呼吸所产生的气味,才能追赶过来。
首先我是男人,肺活量比宾玛要强,而且喘息剧烈,其次我离那恒比较近,所以那恒必定是要追我的!
现在我只能企盼着,找个地方悄悄躲起来,但愿不要被那恒这么快给解决掉。如果能成功拖延到宾玛带着陆离赶到,就能捡回来一条命!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这荆棘丛生的森林里,我跑起来都绊手绊脚,又怎么可能赢得了僵尸这种怪物!
没办法,只能先找个地方躲起来!这时我注意到,这是一片橡树林,树木高大,而且生出无数气根,从下面看没有什么,但是上面树枝的部分则是纵横交错。
僵尸力气大,是因为将阴气融入全身各处,导致身体的密度增加,几乎是四五个人的体重!如果上了树,它不一定能追上我。
正文 第二百七十章 化身
第二百七十章化身
身后渐渐有草响声传来,我迅速爬上一棵橡树,南疆这地方土壤肥沃程度怕人,这树应该是有几十米,我爬到树杈的地方往下看,脑袋有些发晕。
大概过去不到但分钟,我看见那恒迈动僵硬的步子,速度诡异的快,像是牵线木偶般,走到我藏身的树下,脖子夸张的扭断一百八十度,四下张望着。
如果被发现就死定了!我捂着鼻子,尽量不发出呼吸声音,就在这时,我听见前方草丛传来哗哗的声响,那恒顿时脸色狰狞,膝盖不见弯曲,朝着前面猛的一蹦!
这一蹦有接近十米远,旋即从树丛中拎出一头吱吱叫的灌注,捧在怀里朝着血管咬下去,过了没一会儿,灌注就只剩下一张皮。
在吸血之后,那恒的身体似乎不那么僵硬了,一双原本泛白的眼珠,渐渐的浮现出猩红色,它抬头看着树上,我看到他满是血浆的狰狞面孔,顿时惊的抽了一口冷气!
糟糕!在我呼吸的瞬间,那恒抱着树干蹭蹭的往上爬,一双灰败的指甲插入树干,一个纵身就是几米远!
以我现在的状态,被抓到就是一个死!难道今儿就注定躲不过此劫!?
正当我蹲在树枝上不知所措的时候,那恒却在拽着树枝往上爬的过程中,一不留神折断树干,摔了下去!
太好了,他的身体比我要重很多,只要我再网上爬一点,找比较脆弱的树枝待着,被捉住的几率就要小一点。
我开始继续小心翼翼的往上爬,下头的那恒也开始攀爬。这次那恒学聪明了,一只绕着主干爬行,等到了我所在的枝干旁边时,才停下来。
闷热的天气里,那股及其强烈的尸臭味让我喘不过气。我不由得往后退几米,当我退到几乎边缘位置,树枝发出了不堪重度的呻吟声。
看了一眼下面十几米的高度,如果摔下去也只有死路一条了吧。而这个时候,那恒正在顺着树干,一点点的朝着我所在的方向爬!
该死的,这样下去俩人都得掉下去,得想个办法才行!这时我注意到,我现在离旁边的树的枝干,只有一米多的距离,如果不顾一切的跳下去,应该能抓的住。
可是如果跳起来的话,脚下的树枝很有可能承受不住重量,而我也会直直的掉下去!
随着那恒向着此处攀爬,树枝发出的呻吟声更重了!僵尸被摔一下倒是没什么,如果我被摔死,可就真的没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那恒猛的朝着我飞扑,似乎要拉着我一起下去!现在已经没得选,我只好踩着树枝往前一窜,总算拽着旁边的树枝,没有掉下去!
那恒扑了个空,一个倒栽葱摔在地面的青石板上,溅起一摊鲜血,骨头都错位了。不过我知道,这种程度伤势,它是不会死的!
果然,过了一会儿之后,那恒从地上勉强站起,弯曲这段的胳膊,脖颈,渐渐的开始恢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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