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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村野尸-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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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俏脸满怀关切的望着我,“抱歉,小白,因为神女的身体是被旱魃大人严格控制的,如果和人发生关系,男方爆体而死,所以我用幻境,让你做了一个梦。”
“只是一个梦么。”我揉揉疼痛的脑袋,从地上爬起身子,忽然发现从裤脚往外流淌浑浊的液体,我跳入溪水,任凭水流冲刷身体,驱散疲惫。
黛蹲在石头上,好奇的眨巴着眼睛问,“刚才你都梦见了什么?”
我有些懵了,“那梦不是你带给我的么?”
“虽然是我给你带来梦境,但是梦境的内容,完全取决于你自己。我只是想着在梦境中能与你发生关系,但至于如何做,做什么,都取决于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
听到这里,我顿时感觉脊背发寒,慌忙从溪水里坐起来。如此说并非是黛变得邪恶,而是从我心里,一直没有把她当成好人。
又或者说,在我的眼睛里,黛原本就是个恐怖而诡异的存在,哪怕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多的时间,我也从来没有相信过她。
抹去脸上水渍,我虚弱的扶着腰站起来,惨然笑着说,“我还有事情,就先回去了。”
我刚转过身去,就听见背后传来黛阴森森的声音,“刚才消耗了这么多,回去还有心思背着我和别人乱来吗?”
猛然转过后,我发现黛面上带着无比纯真的笑容,疑惑的问,“怎么了?”
“你……你到底知不知道我做了什么梦?”
黛醺暖一笑,旋即俏皮的道,“你猜呢?”
我蒙了,随之而来的是深深的惊恐!黛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为什么要折磨我到这种程度!还有……刚才发生的一切,究竟是不是真的。
又或者说,现在我看到的,才是幻觉?
不对!这个世界,原本就是个幻境,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凭空臆想出来的!
我疯了,逃也似的向着出口跑,身后传来黛癫狂的笑声,“张小白,我能杀你一次,就能杀你第二次,你以为不死之身,真的就能不死吗!!”
即使身体疲惫不堪,头昏脑涨,我也像是疯子一样逃跑。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才踉踉跄跄跑到陆离家。
宾玛还穿着睡衣,朦胧着顺眼将倒在地上喘息的我搀扶起,关切声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被一个小姑娘抱着,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委屈。撇撇嘴后,我像是孩子一样大哭了起来,丢脸成这个样子,还是人生中头一遭,可是如果再不适当发泄,我就真的成了疯子!
宾玛似乎能感受到我心中的痛苦,她并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拍打我的脊背。
等痛哭过后,我渐渐的睡着了。我不知道宾玛是怎么把我背回房间,只是躺在床上的时候,模糊感觉有人在替我按摩。
按摩之后,我浑身都轻松了不少,睡得更加香甜……
模模糊糊中,觉得肚子咕咕噜噜直叫唤,有香喷喷的米粥正由远及近向我飘过里,当我伸手想把粥碗抓住时,猛的落空,旋即惊醒。
正文 第三百零二章 米粥和水果
第三百零二章米粥和水果
我刚好看见,宾玛端着一碗米粥,还有一碟子腊肉进来,笑盈盈的道,“你的鼻子还挺灵的,本想让你多睡会呢。”
从床上爬起,我发现身体轻松很多,应该是在昏睡中,宾玛替我做了按摩。
我也管不得许多,狼吞虎咽的将粥饭吃干净,满意的拍拍肚皮后,勉强让自己笑出来,“味道很好,你有心了。”
“如果心情实在不好的话,就不要说这么多客套话,甚至对我发发脾气也是可以的。”
宾玛笑着对我说道,“虽然你一直强撑着,但是能看出来是很累的一个人。我想你是因为在原来的地方没有朋友,才流落到这个地方的吧。”
宾玛这话,说的我一点防备也没有。没有朋友……的确,不算苏凝香这几个因为极端事件认识的人之外,我一个朋友也没有。
我好像一直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孤儿院的时候,我是第一个发现梨花,和小翠存在问题的人,也许是同样性格的人,天性互相吸引。
想想,我小的时候,也和小翠一样,却并没有遇见愿意保护我的人,所以才一直多疑,警惕,做事情千丝万虑!
假若说再换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让他经历和我一样的事情,肯定没办法活到现在。
宾玛将碗筷收拾了,坐在床边,轻轻抚摸这我的脑袋,温柔声说道,“我能感受得到,你很痛苦,想要找一个人去相信,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你能够完全的信任我,就像我信任你一样。”
这句话,正撞在我心里柔软的地方。我鼻头一酸,忍不住热泪盈眶。
接下来,我像是倒豆子一样,把最近遇到的事情全部告诉了宾玛,比如看到了村志,以及和黛之间生死的关系。
如果换做以前,我打死也不会和人说这么掏心窝子的话,因为会害怕,害怕被对方之后后,会用什么样的眼神来看待我。
可是,当我真正放心的,把一件事情不留余地的告诉一个人,却发现感觉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坏。
宾玛除偶尔露出吃惊的表情以外,并没有做别的表情。当我说完之后,她也只是笑吟吟的看着我。
我惊愕问,“你就没有别的想法?”
“其实你想太多了哦。”宾玛笑着拍拍我的脸蛋,旋即说道,“阿爸用先天胎气帮我洗礼过身子,现在属于蛇人的血脉已经淡化,不会变成蛇人了。”
我瞠目结舌,“什……什么!!!”
“你看,如果你早点相信我的话,事情会不会就没那么麻烦。”
宾玛笑盈盈的说道,“所以啊,以后尝试着去相信别人,比如我,比如阿爸,我们都是值得你信任的人。有时候把自己困扰不堪的心事说出来,将矛盾瘫在桌面上,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这一刻,我像是抽空了所有的力气,颓然的躺在了床上。啊……这种相信别的感觉,真是好,没有任何心事的感觉,真是好。
只是我还有一件事不明白,陆离说过要让这个村子毁掉,让宾玛变成蛇人,可他为什么后放弃了呢?
这一次,我决定不再小心翼翼的观察,下判断,而是直截了当的去询问!
下午,陆离盯着俩黑眼圈出诊回来的时候,我直接冲上去道,“陆先生,我有件事情一直想不通,你原本要将宾玛变成蛇人,可她却告诉我,身体已经恢复了正常,你为什么放弃了!?”
陆离苦笑一声,“还能因为什么,因为她是我的女儿,就这么简单,是不是想说我很幼稚。不过……我真的是下不去手。”
“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以后再说吧,我现在累了,要睡觉。”朝我摆摆手,转身离去。
我站在原地发愣,良久才反应过来。第一次,我哭着哭着笑了,原来坦白一切的真相,是那么简单……
原来,陆离将婴儿剪碎杀死,目的只是为了让宾玛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并非是为了毁灭村子而不择手段。
他似乎本就不是一个坏人,至于黛……
现在,我心理已经有了阴影,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我想等缓一段时间,冷静一下思绪后,好好找她谈谈,用宾玛的方法,一针见血的指出问题!
不知是因为自己胆小,但是对宾玛心存愧意。总之……
今天是大年初一,离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两个半年头了。可是间隔的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去找黛,她都以各种理由躲着。
因为黛是村寨的神女,我不敢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赶往山谷,否则会被愤怒的村人拿去天葬喂秃鹰……
摩梭族人也要过年的,因为过年也就代表着要封山,给野兽蛰伏休养生息的时间,禁止出去打猎。
至于寨子里的人,则早就准备好了过冬的腊肉和粮食,至于多出来的存货,会在大年初一的这一天,会将食物摆在门口,然后离开家。
族人会三五成群的,在寨子里闲逛,随便拿走一部分各家的食物,也算是平日居住较远的人们,交流的一种方式。
因为封山的缘故,猎户没人受伤,陆离乐得清闲,原本早上宾玛要拽着他一起出门,陆离却蒙头大睡,说啥也不愿意起来,今儿要睡一整天。
话说回来,陆离也够不容易。这些猎户们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经常大半夜有人敲门,陆离趟风冒雪的也就去了。
长而久之,我也有点弄不清楚,陆离究竟是喜欢这个村寨,还是讨厌这个村寨。
其实,我也想在这寒冷的天气里睡个好觉,却被宾玛强行拽起来,去村寨的各个角落里闲逛,大概和二十一世纪女性喜欢逛街是一个道理。
只不过,宾玛一年就能逛一次,算是挺可怜的,我就勉为其难的陪着她这一次。
不得不说,今天出门还是听赚的。村寨中有和外来商户沟通的,甚至在门口摆放了只有北方才有的苹果,还有部分柑橘。
吃了两年多的烤肉,快要吃腻了,弄点水果换换口味,哎,这就很舒服。
正文 第三百零三章 发丘中朗
第三百零三章发丘中朗
过年的天,要前日大雪纷纷后,留下白而净的雪地,衬映天空蔚蓝和镶金边的白云。
南疆的年初一,没有雪,没有凛冽刺骨寒风,没有春联和爆竹,没有熙熙攘攘的人群。
偶尔露骨,淡淡的笑,轻描淡写的招呼,夜不闭户,是村寨的习惯。
在喜气洋洋的日子,像雪花般沉厚的气氛,压抑人心中躁动的血气与邪念,不留余地的将最好的一面,呈现给所有人。
前面小山坡上,一排竹舍的中央,瓦舍的建筑格外显眼。这是村寨唯一与外界沟通的商户住宅,宅前有七八个猎户在笑嘻嘻的哄抢食物,好有节日气氛。
“快走啊,说不定有好东西!”宾玛自然拽着我的手腕,小脸红扑扑的朝山坡奔跑。
山风从西北的坡地吹过,树叶飒飒,冷风咻的钻进衣领,我紧了紧领子,心里想,冬天,真的到了。
有一首诗说,冬天道了,春天还会远吗……
跑到人哄抢的宅子内,看到供桌上一竹篮诱人可喜的大山楂,我不自然的分泌唾液。北国的东西,在南国之难,应当是少见的吧。
猎户大都豁达,哪怕是妇女,也没有流露尖酸刻薄的模样。看似哄抢,每个人却只拿了几粒的样子,等排到我和宾玛,大概还有一小捧。
宾玛好奇的捡起一粒山楂仔细端详,兴奋的道,“呐,这是什么东西,你先尝给我看!”
“这是一种水果,叫做山楂,在北方很常见,大都串成冰糖葫芦,很招小孩子喜欢。”
说着,我随手折了一根竹篾,将仅剩的五只山楂穿在一起,笑道,“看吧,是不是很漂亮。”
宾玛没有回答,一个五六岁的小鬼拽拽我的裤脚,长长睫毛忽闪问我,“叫山楂的水果是什么味道的?和冰糖一样的甜吗?”
宾玛朝着我歉意一笑,取过穿成葫芦的山楂,递给可怜巴巴眼神看着我们的孩子,笑眯眯的说,“你亲自尝一尝啊,姐姐也没有试过。”
犹豫一下,小鬼摘了一颗放在嘴巴里,牙齿在鲜红瓤肉咬下去,酸得闭上眼睛直哆嗦,吐出粉嫩小舌头,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
咽了几次口水后,小鬼将山楂葫芦串递给宾玛,很有礼貌的说,“谢谢哥哥姐姐。”
说完,孩子蹦蹦跳跳的离开。我晃神良久,感叹说道,“这个女孩真有礼貌。”
“不是女孩子哦,是桑巴家的男孩子,虽然只有五岁,但已经是个小男子汉了呢。”
宾玛摘一颗糖葫芦塞进嘴里,酸的眯起了眼。“我们摩梭族,有不成文的规矩,不可以觊觎他的的猎物,除非他人赠与,这个道理,从小孩子开始就灌输,所以没有猎户之间矛盾的产生。”
我若是有所思的点点头,若放在普通地方,孩子看到喜欢的东西第一反应是苦恼索要,像刚才的小鬼头那般懂礼貌的,真是很少。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大概不适用于南疆吧……
忽然宾玛又没头没脑的补充一句,“我今年十六岁,按照族里的规矩,可以接受男人的走婚,你知道为什么没人来我家吗?”
“大概是你个子矮胸又平。”
宾玛狠狠在我腰间掐了一把,我疼的直哆嗦。她别过脸去,耳根通红,用强做镇定实际微微颤抖的声音说,“好的猎物,一定有猎手觊觎。但是我们摩梭族有规矩,不可觊觎他人的猎物,你能明白吗?”
“明白什么?”
宾玛叹了口气,摇头苦笑道,“等你明白过来时,到手的肥羊就要被人捉走了。”
我挠挠头,有些不知所以的说,“是么……”
“算了,你情商太低,不和你说。”
宾玛撂下我,自顾的朝下一个房子走去。我自顾苦笑,情商真不是一个好东西,如果有些话听不懂的话,或许能在虚伪的关系中,平衡的保持着。
忽然,我听见前往竹林,传来宾玛短促的尖叫,我慌忙跑过去,却发现在小小竹林里,有百余人的队伍。
队伍看似散乱,实则有规律的前进。人统一穿黑布上衣,皮靴上有绑带,匕首插在靴子里,有人背帐篷等物资,有人拿铁铲镐头,特别是站在最前头的人,引起我强烈的警惕。
那是个三十多岁的小白脸,一米七左右的个头,脸阴柔煞白,身材看似弱不禁风,可是狭长的眼睛,却眯起来,像老鼠一样,贼溜溜扫视我和宾玛。
这是最顶尖盗墓贼才有的习惯,时刻眯着眼睛,让双眼适应黑暗,且十根指头纤细修长,前指节粗大,布满老茧,是为对付墓穴中机关,而专门培训出的。
最让我看出身份的,是男人腰间的一块六角形令牌,灰色类似龟甲的东西,上头写四个大字——天官赐福,若是我没猜错,令牌后头的四个字应该是“百无禁忌”。
我上中专的时候,的电视新闻采集编辑的老师,曾教授过我,古有一叫“不了”的道人,俗家姓柳,身材矮小擅长缩骨,全身筋骨关节柔软如棉花。
汉末三分魏蜀吴,天下大乱,道人偶见曹操,识得英,后派遣二弟子追随草丛,二人做了发丘摸金行当,被封为发丘将军,俗称发丘中郎将。
虽谈这个老师后来因为宣传封建迷信被枪毙了,但是他留下的知识,我受用至今。
男人咧嘴笑着,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小姐莫惊,我们只是路过的兵士,没有恶意的。”
宾玛把放在腰刀上的手挪下,仍警惕的盯着男人的脸,“士兵来我们村子做什么?”
男人乞求讨好说,“被打散了,游历至此。我等绝无恶意,希望两位行个方便,带我们入村讨口吃的,否则兄弟几个要饿死了。”
宾玛心善,正要指路,我却向前一步,面色沉静说,“大山养育生机,野草野菜可以充饥,是饿不死人的。”
男人神色一僵,再度笑吟吟的说,“兄弟们迷路,已经走了半月之久,想找个没有野兽出没的地方,好好休息。”
正文 第三百零四章 没有脚的人
第三百零四章没有脚的人
“从这往东走,全是竹林,最多有兔子和老鼠,你们可以尽情休息。”
“可是我们迷路了。”
“休息后,沿泸沽湖河道南下,不出三日可与外界沟通。”
“可……”
男人刚想再度诡辩,却忽然愣住了,阴测测的道,“这位兄弟怎么称呼?”
“张小白,白色的白。”
“既然姓张,就是我中原人,难不成知道我来这里的目的?”
“发丘中朗,天官赐福,我怎么会不知道。”我平静的说了一句,转身牵着宾玛的手离开,潇洒的给一百多号人留下个后脑勺。
“奉劝你们,如果想找旱魃墓,早早放弃吧。除了个满是积水的山洞,还有雕刻在山上的石像之外,没有半点值钱的东西,如果你们是在打墓葬的主意,还是早早放弃的好。”
说完这句话,我的手掌心都在出汗。宾玛似乎感受到我心中的恐惧,只是乖乖被我牵着手往前走,还好,这群人并没有跟上来。
大概五分钟过去,我回头看,背后空荡荡的。我大松了一口气,脊背被冷汗打湿,前额早汗涔涔的一片。
宾玛担忧的问,“你认识他们?”
我摇摇头,却又点点头,按着宾玛的肩膀,郑重说道,“立刻去通知大家,有盗墓贼作乱,让所有人集合!”
宾玛惊恐问,“有这么严重吗,他们只不过才百人而已。”
“这些人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盗墓贼,不是上一伙士兵可以比的!尤其是那个带头的男人,不,他根本不是人!”
我勉强镇定了语气,一字一顿的问,“你有没有注意到,那个人的靴子前面是瘪下去的。”
“靴子瘪下?”宾玛似乎并未听懂,稍有犹豫后却花容失色,“你……你是说,那个人没有脚!?”
眼下来不及解释,我焦急道,“你去通知陆先生,我跟踪这些家伙,看他们究竟想做什么!”
宾玛嘱咐我小心一点,一路狂奔着朝着住宅区跑了过去!而我则小心翼翼的沿着森林折回,到最初与这些人见面的地方。
兜了大圈子之后,等我到了地方,那伙盗墓贼估计也跑远了。可是这也是跟踪最安全的方式,掌握踪迹之后,一点点追随前行。
若只是追寻军队,我并不需要这么小心。但唯独那个小白脸男人,像老鼠一样的眼睛,还有怪异的走路姿势,让我念念不忘。
起初,我以为是盗墓贼特有的走路方式,可是看到瘪下去的靴子,以及轻飘飘的裤管,我可以断定,裤子里装着的东西,绝对不是脚!
难道他是厉鬼!?不对,无论再怎么厉害的鬼怪,也不能在血腥气如此重的百名士兵前行走,更何况现在是青天白日。
如果这些人直接前往旱魃墓穴,倒也好办,因为墓穴早已空空如也,但如果这些人选择进入村子的话……
其实我早注意到,村寨中,很多人的日用品,如装水的陶缸,饭碗,女人头上的簪子,打猎用的剑奴,弯刀,都是精美华贵的古文物。
南疆墓葬,不流行金银,这些看似普通的家具,反而要比金银还要贵重!
身为发丘中郎将,不会连这点眼力都没有!一旦发现古董,与村寨的居打起来,这些训练有素的家伙,不会输给猎人。
而村寨中虽然有一年多口人,除掉老人,孩子,和待产的女人,也就不到三百个青壮年劳动力,和习惯团队作战的士兵,根本没法比。
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我循着脚步往前走,赫然发现已经进入到村子内,这些嗅觉灵敏的家伙,果然察觉到村子的异样了么……
当我脸色阴沉着走进村子,却发现这些士兵们,三五成群的和村寨里的猎人交谈,有的甚至进入家中喝酒,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
估计这些士兵为了打入村子,说了些讨好的话。外加上摩梭族热情好客,借着节日喜气洋洋的气氛,很容易被邀请入加中做客。
可是这些士兵身上的土腥气,刀鞘上擦拭不掉的暗红色斑点,都证实了这些家伙并非什么善类。
哪怕我现在说什么,估计都不会有人相信。我想,作为巫医的陆离,应该能号召得动大家,对付这些士兵!
一路跑着到路离家,等赶到的时候,已经满头大汗。可是眼前的一幕,却让我惊愕了……
院落里,架着一只烤全羊。宾玛,陆离,还有那个发丘中朗的男人,围坐在一起,喝酒畅聊,火光映红的脸上,有喜悦的笑容。
我勃然惊怒,“你怎么在这里!”
男人挠挠头,有些歉意的说道,“是宾玛小姐邀请我来做客的,突然打搅,实在抱歉。”
“可是……”我刚想说什么,却见宾玛乖巧撕下羊腿递给男人,笑盈盈带着羞怯的道,“柳大哥,我们荒山野岭的,没有好东西招待你……”
“哪里,有宾玛妹妹坐在旁边,吃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可恶,恶心!现在的女人都喜欢小白脸的么……话说,宾玛是从什么地方学来的客套话,又是怎么和这男人走的这么近!?
妖术,一定是这个姓柳的男人,把宾玛的精神给控制住了!
我刚想说什么,却见陆离笑呵呵的起身道,“你们年轻人先聊着,我去准备点炒盐巴,沾着吃。”
“陆先生,这个人是……”
我着急的想要辩解,陆离却轻轻的朝着我肩上一拍,我只觉得喉咙轻飘飘的,着急想发出声音,却说不出半个字!
“小白,你和我去厨房帮忙。”说罢,陆离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我,又朝着我肩膀一拍。
手掌落下的瞬间,我又能发出声音。可我并没有声张,而是乖乖跟着陆离来到厨房。
等到了厨房,陆离拿出笔和砚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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