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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鬼入梦-第2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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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求你们救救我姐姐吧!”女孩哭喊着,用尽最大的力气呼喊着姐姐的名字。
  然而在一团黑烟的吞噬下,姐姐那单薄的身影还是湮灭在了火光之郑
  事后警方调查了监控,一切证据以及口供都足以证明,这起特大火灾的行凶者正是楼顶上方被烧死的女子凌瑶。尽管她的家人以及朋友极力辩解,凌瑶生前是个普通的女大学生,在校内品学兼优,但因为证据确凿,她蓄意杀人纵火的罪名还是被落实了。
  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就连凌梦也百思不得其解。她只知道,无论他人怎么想,自己都清楚姐姐绝不会做出那种丧尽良的事情。
  凌梦始终记得在姐姐临死之前那番奇怪的表现,在她眼里,姐姐更像被什么东西控制住了思维,直到死前最后一刻才恢复了自我的意识。
  这件事成为了她内心深处最痛的一根刺。姐姐的死始终是个谜,即便家人在事发后带着自己搬去了其他城市,即便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凌梦始终无法释怀。
  当她再一次回到故乡的时候,刚好两年过去了。
  这一次,凌梦独自来到当时的路口。她抬头望去,边灿烂的云霞已经消失了。漆黑的大楼此刻依然包裹着绿色的脚手架,它孤零零地矗立在夜色之中,看起来像一块巨大的墓碑。路边还有一些路人放下的白色雏菊,悼念着两年前在火灾中去世的无辜受害者。
  细碎的花瓣被秋风吹拂着,铺了一地,没有人会记得凌瑶,即便她死了,也是众人唾弃的对象。
  自从进入空间后,凌梦终于弄明白了这一牵化为废墟的大楼成为了她执行任务的地点,那里有着数不清的亡魂,都是被大火烧死的。
  凌梦不敢相信这一切,但又不得不去相信。
  当她逃出生后,心心念念的,竟然是没有看见姐姐的鬼魂。
  不过也对,姐姐早就死了。
  她被空间控制,制造出了这一起凶案,随后又被当作没有利用价值的弃子所抛弃,连化鬼的可能性都没有了。
  凌梦自嘲的笑了,在地上放下一束百合花,默默离开了街道。
  微风吹起,少女厚重的刘海之下,隐约可见她额头上狰狞的疤痕。
  这块丑陋的伤疤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她姐姐的死,然而自己现在这个状态,光是活命就已经够艰难的了,更别提给姐姐报仇了。
  父母亲戚们对姐姐的死绝口不提,巨额赔偿让家里不堪重负,不管他们走到哪里,总有人指指点点,他们家出了一个罪大恶极的杀人犯。
  她恨空间害死了姐姐,毁了自己的家,她浑浑噩噩的活着,如同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直到某一,她注意到邻三区内一个叫戴时凯的男人。
  她进入第三区的时候,是徐真以及吴若萌等人给她讲解了有关空间的一牵听其他人,虽然徐真是队长,但目前实力最强的是一个叫吕清的男人。只不过对方在一次任务后便不知所踪,听人,似乎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
  这一,空间里又加入了一名新人,是个来自韩国的年轻女性。不少破梦者们见此情形议论纷纷,吕清还是没有出现。凌梦对这些事并不在乎,他饶强弱生死和自己并无任何关系,就算对方出现,又会怎样呢?
  “所有人都到齐了,为什么清哥还没回来?”
  此时,一道焦虑急切的男声打破了空间的沉寂。凌梦下意识看了眼话的男人,他个子很高,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如果安静的站在那里,只会给人一种人畜无害的错觉。但是此刻对方的口吻以及周身散发出来的气息,却是给人一种乖张暴戾的危险福
  凌梦不由多看了对方几眼,即便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有那么一瞬间,凌梦在他身上看到帘年火海前无助的自己。
  从那以后,她便开始观察起这个叫戴时凯的男人。听人他心狠手辣,脾气古怪,是极其危险的存在。但唯独在吕清面前,凌梦看到了一个不同的戴时凯。
  他将吕清视为兄长,只在对方面前卸下防备,毫无保留的展现真正的自己。虽然他对任何人都和颜悦色,但眼底的冰冷只有在吕清出现时才会真正融化。
  他不惧生死,不畏空间,甚至不在意任何人乃至自己的性命,却唯独将吕清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愿意付出一切保护对方。
  戴时凯活出了自己想成为的样子,他和自己是一类人啊。
  凌梦并不奢望对方会正眼瞧上自己一次,像戴时凯那样绚烂耀眼的光,自己是无法靠近的。她只想站得远远的,哪怕只有一丝微光照进她所在的角落,那么便已心满意足。
  所以后来的一次任务中,当那双冰冷的手抓住自己,将她拖入黑暗的瞬间,凌梦看着吕清诧异的表情,厚重的刘海之下,她那双始终冰冷的眼底,终是浮现出了笑意。
  放心,我替你保护了那个人了。
  所以,你也会记得我吧。
  这个角色的设定我很喜欢,所以决定扩写一下,令她有血有肉,生动起来。胖虎认为,在这本书里,即便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物,也有着自己的故事,最后感谢留言妹子的支持,抱拳了!


第663章 陆杰
  喧闹嘈杂的KTV包间内,两名喝的醉醺醺的男子正在台上扯着嗓子鬼哭狼嚎:“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台下的座位上有十来名年轻的男女跟着起哄,正中央的位置上还坐着一名大腹便便的中年人。
  中年男子喝着啤酒,打了个饱嗝,伸出手看着桌子。见他似乎有话要说,一旁的男子立刻识趣的调低了音量,将麦克风递给了他。
  “大家安静一点,马总有话要说!”
  “最近为了赶着个大项目,咱们公司的各位都辛苦了!上头对这个项目非常满意,到了年底,每个人都有奖金分红!今天正值公司八周年,我请客,大家放开嗨,好好释放释放压力!”中年男子举着麦克风,笑呵呵的说道。
  “谢谢马总,也祝公司蒸蒸日上,越来越好!”众人纷纷端起面前的酒杯,就连平时不怎么喝酒的女职员也难得抿了一小口。整个包间内音乐声轰鸣,好不热闹。
  过了没几分钟,包间的门被人打开,一名青年两只手中提着硕大的塑料袋,身后还跟着KTV服务员,二人搬着两箱啤酒进入了包间。
  “谢谢啊!”青年满头大汗的将啤酒放在沙发旁,笑盈盈的送走了服务员。随后他转身提起了两大袋零食,对先前给领导递麦克风的男子说道:“周经理,你们要我采购的零食都买回来了。虾条已经卖完了,我就换成了两包薯片。”
  “没事没事,辛苦了小陆!多少钱,我给你……”
  “不用,难得今天大家高兴,这些零食钱我掏了。”青年腼腆的笑了,对身边其他同事说道:“你们要带的零食都在这里了,快来拿吧!”
  众人听闻,对他一一道谢,随后从袋子里找出了自己要的零食。
  青年笑得眉眼弯弯,他不唱歌,也没有玩手机,只是随便找了个角落坐下,托着下巴安静的看着同事们狂欢,时不时替大家切歌,调试音量。
  经理大概有些看不下去了,对方平日里在公司便是这样默默无闻,不吵不闹,眼下这个场景,确实不太适合他。
  于是他走到青年身边,小声说道:“小陆,我看你也不爱唱歌,这里呆着挺无聊的,你就先回去吧。”
  “不好意思了经理,我确实不太擅长应对这样的场面。那祝你们玩的开心,我就不打扰了。”青年起身,礼貌的和总经理以及同事们道别。
  “小陆这么快就走了啊,也不唱两首。”一名刚唱完歌的同事目送着他离开,对方微笑着朝她点了点头,走出了包间。女子撕开薯片,坐回了沙发上。她身边的另一名女孩子吃了两口,忍不住说道:“人家平时就安安静静的,肯定不适应这种场面啦。”
  “也对。”女子吃着薯片,看着大家手中的零食说道:“小陆其实挺不错的,他这人平日里不声不响,却又不是那种孤僻闷骚的。对谁都笑脸相迎,有事也默默地在背后付出,忙活了一晚上,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就要走,真是低调。”
  女子说着,忽然看到面前的烟灰缸下面压着什么东西。她伸出手,抽出了一张纸。那上面密密麻麻写着大家需要帮忙代购的零食,一个部门写下来,足足写了一整张纸。
  “咦,这不是购物清单吗?小陆没拿走吗……”她有些诧异。女子记得,这张单子是自己汇总完毕后放在桌上的,小陆只是扫了一眼,还没有来得及仔细过目,便被周经理喊去买啤酒了。现在她才发现,原来这张清单从头到尾都在包厢内,根本没有被他拿走。
  然而,桌上放着的那一大堆零食,除了被替换的虾片,其他零食无论品种还是数量,都和单子上写的丝毫不差。
  “估计是用手机拍下来了吧。”女子喃喃自语着,将纸条揉成一团,丢进了垃圾桶。
  青年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左右,他掏出钥匙打开门,看见母亲在厨房给自己热饭。
  “妈,我回来了。”青年洗了个手,从母亲手中接过铲子:“您忙了一天,去休息吧,我自己来就行。对了,爸呢?”
  “他工作挺累的,已经睡下了。”中年女子解下围裙,看着儿子的侧脸,慈祥的说道:“阿杰,最近很忙吧?”
  “还行。”青年熟练的翻炒着锅里的菜肴,阵阵香味弥漫在厨房内。他嘴角上扬,看起来心情很不错:“手上的项目总算告一段落了,年底会涨薪,累一些不算什么。”
  “那就好。”中年女子絮絮叨叨的和儿子说了不少事情,比如最近哪部电视剧好看,隔壁人家的孩子出国了,最近交往了一个外国女孩……
  “对了阿杰,你看新闻了吗?听说昨晚有个演电视的女明星死了。”女子说道:“她演的电视我还看过呢,蛮好的小姑娘,被人发现烧死在家里了。”
  “是吗,那还真是可惜。”青年不紧不慢的和母亲聊着天,最后在他的催促下,母亲才心满意足回到了房间休息。
  青年目送着母亲回屋,独自坐在客厅内安静的吃完了饭菜。将餐具洗完后,他又煮了一杯热牛奶,往里加了三勺白砂糖,一边搅拌着,一边心情颇好的回到了卧室。
  手机屏幕不断闪烁着,最近的一条消息是条彩信,上面是一张戴着眼镜,扎马尾的女子照片。
  青年眯着眼睛,嘴角的笑意愈发强烈起来。只是看到的一瞬间,他便想起,此女是一名新人,来自第三区,叫做周洋。
  “有意思,破梦者中出现了合适的人选。还是第三区……”
  陆杰删掉了短信,关于自己的计划,心中有了新的想法。他将牛奶一饮而尽,简单洗漱后熄灭了台灯,上床进入了梦乡。
  毕竟,明天还要上班呢。
  戴时凯和吕清查过陆杰的资料,却发现对方普通的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陆杰父母健全,都是大学老师,同时也是民俗文化研究者。他祖籍T市,毕业后与父母同居,从事着一份极其普通的工作。
  不仅如此,从小学一直到毕业,他的档案资料显示,陆杰就读的都是普通学校,而他在班里的成绩也差强人意,甚至非常不起眼。不光是在学校,就连毕业后在公司的表现也是一样。
  陆杰在所有人眼中,只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小人物。这样一个丢到人群里,都无法让人多看几眼的人,谁也不曾想到,他竟然是空间内赫赫有名的第四区队长,洛教真正的创始人。
  大佬是个有故事的男人,番外自然也要交代清楚……还没写完呢,后面高能预警,敬请期待!


第664章 伪装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陆杰心想,大概是与生俱来吧。
  自打他记事以来,便展现出了惊人的天赋。父母是老师,对他的栽培也是格外用心。
  陆杰识字后不久,便能将一百二十回的古典名著《红楼梦》背得滚瓜烂熟,把父母讲过的故事一字不漏的复述出来。
  不仅如此,年幼的他能迅速地回想起自己在某一时刻很多碎片化的记忆,包括感受。
  父母对他展露出的惊人的记忆力表示震惊,母亲常常感慨着对他说:“你小时候可聪明了,亲戚朋友们都说咱们家出了个神童……可惜后来……哎,算了,可能你爸说的也对。”
  儿子这样惊艳的天赋并没有持续太久,父母发现随着他年纪的增长,陆杰变的越来越平庸了。
  且不说记忆力再也没有小时候那般惊人,就连他的学习成绩也愈发普通,父母带他做了智力测验,结果显示只是正常人的水平。
  俗话说得好:十岁神童,十五才子,二十凡人。
  类似的案例比比皆是,不少孩子年幼时展露出惊人的天赋,还有那些小小年纪便考入大学的神童,但到最后,真正成长为天才的却寥寥无几。
  尽管母亲对此颇为失望,但父亲却从未因此苛责过陆杰。
  “得之坦然,失之淡然,争其必然,顺其自然。”父亲总是对他和母亲这么说:“道家最讲究顺乎自然,人生有所求,求而得之,我之所喜;求而不得,我亦无忧。苦乐随缘,得失随缘,以“入世”的态度去耕耘,以“出世”的态度去收获,这就是随缘人生的最高境界。只要阿杰健康快乐,作为父亲我便心满意足。”
  受父亲的影响,陆杰自幼便对道教文化有着深厚的兴趣。上小学以后,他总是在父亲的书房内翻看着各式各样冗长枯燥的古书,父亲做学术报告时,陆杰也会安静的坐在一旁听他模拟演讲。
  “阿杰,爸爸说的这些你能听懂吗?”母亲端着切好的水果走进房间,望向他的眼中始终带有一丝期待,她是希望儿子成才的。
  可陆杰只是摇头,一脸似懂非懂:“我觉得这些图案很好玩,跟电视里道士抓鬼画的符一样。我也想当道长降妖捉鬼!”
  母亲长叹一口气,却也没说什么:“少看那些乱拍的东西,哪有什么鬼啊僵尸的。”
  “那仙人呢?电视里那些都是假的吗?”陆杰放下手里的古书,一脸好奇。
  “那可不一定。”陆父笑道:“在《本行经》中记载,北方洞阴朔单郁绝五灵玄老君曾因饥荒救百姓,疲惫而死在地镜山下。九天书其功德,金格记其玉名,度其魂神于硃陵之宫。帝遣金翅大鸟,常敷两翼,以覆其尸,七百年中,形体不灰。至水劫改运,洪灾滔天,水捧其尸,漂于无涯,水过之后,敷明尸落贝胄耶渠初默天郁单之国,北垄玄丘。四十年中,又经山火,火行燌烧尸形。尸于火中受炼而起,化生成人,五色之云,覆盖其上。火尚猛盛,敷明嗽唾,成洪雨大水,以灭火势。敷明虽已得道,轗轲备经水火艰辛,亦为理尽。元始赐灵会洞阴朔单郁绝五灵玄老君号。”
  简单来说,陆父讲的便是在很多道教修行的法门中多借助肉身成仙或者尸解成真的一个传说。
  陆母见儿子一头雾水,摇了摇头,嗔怪丈夫说的太过高深,儿子才上小学,哪里听得懂这冗长复杂的古文。
  陆杰却只是从盘子里挑了一块切好的苹果送入口中,咀嚼着口中的美味,他那双黑亮的眼睛里也绽放出了异样的神采。
  往后的日子也是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陆杰依旧只是个普通的孩子,他成绩在班里中等,性格文静,也有几个玩得来的朋友。
  放学之余,他会和同学会去图书馆看书,借的也都是些普通。
  有个朋友发现,每次陆杰都会在古书分类区徘徊一阵子,他好奇地走了过去,见陆杰将手中的书再次放回书架,不禁打趣道:“你老看这些破书作甚,难不成是学习文言文吗。”
  “就是成绩差,才要多看啊。”陆杰笑道。
  “他哪里仔细看书了,每次都是随便翻两下就放回去了。”另一个男生打趣道:“怕不是里面的东西太复杂了,还没看就给你劝退了吧。”
  陆杰总是笑笑,也不和他们计较。
  对他来说,这些东西只要扫上一眼,便足矣。
  他那与生俱来的天赋并没有消失,相反,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恐怖。如果说第一区的杨越男有着过目不忘的惊人记忆力,那么在陆杰面前,只能算小巫见大巫。
  陆杰拥有“照相式的记忆力”,书读一遍即能成诵。父母的藏书早已无法满足他了,到十六岁那年,T市大大小小图书馆内所有关于道教文化的古书资料已被他熟记在心。他饱览群书,自学成才,却从不显山露水。
  现实中的真实案例记载:美国威斯康星州51岁男子布拉德·威廉斯拥有绝对惊人的超级记忆力,他能清楚地记住过去每天发生的大小事情。布拉德被称为“人体谷歌”,因为他回忆某些事件的速度,比通过搜索引擎“谷歌”搜索还要快。美国科学家称,“超忆症”相当罕见,目前全球已知仅有3人拥有这种“百科全书”般的超级记忆力。
  而陆杰也拥有着同样的天赋。
  人生的每一天,每一个时刻,看过的所有事物、见过的所有人,都如同电影胶片一样被定格在了自己的头脑中。
  一开始,他也对自己的能力感到过自豪,儿时的他不遗余力的展露着自己的本领,想要获得父母的肯定。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对知识迅速的吸收,眼界的不断增长,父母的期望,他人惊艳的目光慢慢地让陆杰感到无趣。
  他开始觉得乏味,觉得这个世间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精彩。
  一般人都会觉得,这孩子的天赋是几十亿里挑一,有这样令人羡慕的天赋不去挖掘所有潜力,对这些普普通通想做成大事业,还没能力成功的人来说简直是浪费。
  本是天才,却当成平凡的人活着,对社会来说太过奢侈。
  陆杰的母亲以及其他亲戚抱着这样的想法,想用牢笼隔绝天才,让他埋头只钻研学习,“榨干”天才身上所有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
  没有人记得天才也是人,也是到这世间走一趟的普通人。
  与其那么无趣的活着,不如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普通人,体验他们眼中平庸的人生。
  大概到了十岁左右,陆杰发现除了过人的天赋之外,自己还有一些地方和“普通人”不太一样。
  他发现自己感受不到喜怒哀乐,没有共情能力。
  他不会因为任何事悲伤、难过、开心,也不会因为他人的情绪变化受到影响。
  生于凡世,却没有凡人的感情。
  这一点无疑会让他在世人眼中显得非常怪异。
  陆杰深谙这一道理,他自然不会让自己变得与众不同。
  陆杰掩饰的很完美,即便父母也无法察觉到任何破绽。
  他伪装了十年“普通人”,也观察了他们十年。刚开始,他发觉人类本身比任何事物都要有趣,然而看久了,慢慢地、也就能看透了。不管是父母也好,亲戚朋友乃至陌生人也罢,透过他们一个微小的动作以及表情,陆杰便能将他们内心深处的想法猜的八九不离十。
  陆杰又开始感觉到无趣了。
  就在他以为未来的几十年人生会在漫长而无趣的一天天中被消耗殆尽的时候,事情出现了转机。
  即便是现实中,天才也是真的存在的,只是很少很少很少……少到你我都未曾遇到过。但即便如此,还是有这样的人的~历史上记忆力超强的名人也多不胜数,钱钟书、茅盾、沈从文都是记忆力惊人的天才,大家感兴趣可以去搜一搜。


第665章 羽化
  那一年陆杰高二,在和父母出席他们同事女儿的婚礼晚宴上,陆杰注意到了同桌坐着的一名男子。他并没有刻意的去观察那个男人,只不过自己实在是太无聊了,陆杰没有心思去听台上司仪的废话,只能随意的观察着同桌的宴客打发时间。
  而这名男子真正引起陆杰注意的地方,是他在和其他人敬酒的瞬间,陆杰忽然注意到这人瞳孔猛地紧缩,手也止不住哆嗦了一下。
  尽管男子掩饰的很好,一秒过后,他便有说有笑的将酒水一饮而尽,但他刚才的表现依旧没有逃过陆杰的眼睛。敬酒的时候,四周并没有发生任何不同寻常的变化。从对方脸上的微表情来看,他绝不是因为外界环境或人物事物的变化而遭到了惊吓。
  “老张,吃菜啊!怎么你脸色这么差呢,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男子左手边的一名同事开口询问道。“没事,刚刚胃有一些不舒服。”男子说话时下意识抬手摸了摸鼻子,随后将手伸进裤兜抵着大腿,心不在焉的附和着周围人。
  陆杰眯眼,对方这是典型的撒谎和紧张的表现,他喝了一口茶,注意到那名男子神色匆匆的离开了座位,出于兴趣,陆杰也一道跟了上去。
  那名男子非常警觉,找了个视野开阔的空地拿出了手机,开始打电话。陆杰站的很远,尽管这距离并不能让他听到对方在说什么,但陆杰会读唇语。
  “我接到任务了,就在今晚。”
  “该死的,究竟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个鬼空间?上次光是逃出来,就已经够费劲了!我连道具都没有,岂不是死路一条!”
  “胡洋他们都死了,没有人记得他们,现在就剩我一个了,你让我怎么办?”
  男子又絮絮叨叨说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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