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猎凶记2册全-第3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没有,路上没有其他人,那条路很偏僻的。”
“你把孩子扔在了甘蔗地的什么方位?”
杨金良想一下,摇头说:“具体方位不记得了,当时我发现自己将孩子捂死了,心里很慌张,只想快点儿把孩子扔掉,正好看见路边有一块甘蔗地,就跑进去把孩子的尸体扔在了里面,具体扔在甘蔗地哪一块地方,完全不记得了。”
龙毅拧着眉头,紧闭嘴唇没有再说话,似乎是在心里梳理着杨金良交代的每一条线索。
大约过了五分钟,他才眉头一挑,从沉思中恍过神来,对杨金良说:“今天的审讯就到这里,你自己再好好想想,看有没有遗漏什么情况没有向警方交代。而你已经交代的情况,我们会一一调查核实。就像你说的,警察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第十一章 神秘脚印
从羁押室走出来,方可奇快步跟上队长,有点儿兴奋地说:“龙队,犯罪嫌疑人已经彻底交代了,这个案子我们是不是算是破了?”
龙毅回头看他一眼,说:“不,杨金良虽然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但说的是不是真话,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而且我觉得他的口供里面,有一个很大的漏洞。”
方可奇一怔,问:“什么漏洞?”
龙毅说:“他刚才交代说自己偷走孩子,逃跑时走的是公园后面那条碎石路。”
“对啊,他就是这么说的,这个有什么不对劲吗?”欧阳若问。
“当然有不对劲的地方。”龙毅看了他们俩一眼,说,“我问你,那两个绑匪周虎和嗝屁,以为自己绑架孩子得手了,从公园后门逃走时,走的是哪条路线?”
“也是走的那条碎石路啊,只不过他们俩是开车,开的一辆面包车。”欧阳若回答。
“这两人开车上路的时间,大约落后杨金良多久?”龙毅问。
欧阳若想了一下说:“据周虎他们交代,他们先是看见杨金良站在婴儿车旁边逗孩子,然后缩头缩脑地在假山后面躲了两三分钟,再伸出头来窥视时,杨金良就不见了。根据杨金良的口供,我们可以理解为,这个时候他已经抱走孩子。周虎他们并不知道这时婴儿车里没有孩子,把婴儿车搬上面包车后,沿着碎石路一路逃窜。如果算时间差,他们跟杨金良走出公园后门的时间,应该只相差几分钟而已。”
龙毅眉头一挑,说:“这就对了,杨金良抱着孩子在碎石路上步行,几分钟后周虎他们也把面包车开上了同一条路。按常理推测,周虎他们数分钟之内就能追上杨金良。除非杨金良会隐身术,否则周虎他们就一定能在那条路上见到他。”
欧阳若与方可奇对望一眼,想了一下,同时点头说:“那倒也对。周虎他们已经在假山后面见过杨金良一次,如果这时遇上,应该能认出他来。”
龙毅说:“可是我们并没有听周虎他们说在这条碎石路上又见过那个高瘦老头儿。”
方可奇说:“也许是周虎他们慌乱之间,没有注意到路上这个行人呢?”
“这个情况,必须问过他们才知道。”龙毅问,“周虎他们两个现在在哪里?”
方可奇说:“还拘留在我们这里,正准备转看守所呢。”
龙毅说:“先别急着把他们送去看守所,我还有事情要问他们。”
来到关押周虎和嗝屁的小屋子前,龙毅隔着铁栅栏窗户向二人问话:“你们在那条碎石路上开车逃跑途中,有没有遇见过什么人?”
“有啊,”嗝屁点头说,“遇见过一个人。”
龙毅问:“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还有印象吗?”
周虎说:“是一个女人,当时我刚把车拐上碎石路,路上有一个坑,车子颠簸一下,差点儿撞到那个女人。后来我从倒车镜里看了一眼,那是一个中年妇女,三四十岁—”
龙毅打断他的话问:“除此之外,还遇见过别的人吗?”
周虎看看嗝屁,用不太肯定的语气说:“好像没有了吧。”
嗝屁点头确认,说:“对,没有了,当时那条路上根本就看不到人影,这也是我们在踩点儿时选定那条路作逃走路线的原因,对吧老大?”
周虎瞪他一眼,没有理他。
龙毅见他俩总是说不到点子上,只好点明话题:“一路上你们有没有看见在公园假山后面见到的那个高瘦老头儿?”
“没有,”周虎和嗝屁一齐摇头,说,“如果遇见他,哪怕只看到背影,我们也肯定能认出他来,绝对没有在路上见过他。”
“看来杨金良并没有真的老实交代啊!”离开关押两名绑匪的地方,龙毅在走廊里边走边说。
欧阳若说出自己的疑虑,道:“会不会是杨金良看到后面有辆面包车驶来,心里害怕,所以事先找地方躲了起来?”
“这个不可能,”到过命案现场的方可奇说,“碎石路两边都是菜地,没有遮蔽物,视野很开阔,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找到藏身之处。”
“不是还有一片甘蔗地吗?”欧阳若继续反驳队长的观点,“有可能是周虎他们的面包车经过时,杨金良正好走进甘蔗地抛尸去了。”
“甘蔗地距离公园后门有两公里远,杨金良从公园后门出来走到甘蔗地,步行至少要半个小时,就算是跑步,也需要十几到二十分钟,而且他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速度肯定快不了。从公园后门出来后,杨金良只不过领先周虎他们数分钟路程,以面包车的速度,三五分钟之内,肯定能追上他。据此推测,杨金良只在碎石路上步行十分钟左右,就会被面包车追上。这时他最多走出一公里,绝不可能走到两公里外的甘蔗地。”
面对队长精确的计算,欧阳若再也提不出任何异议。
方可奇搔搔后脑勺说:“其中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周虎他们并没有在碎石路上看见杨金良呢?”
龙毅最后下结论说:“那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杨金良在说谎!”
中午的时候,毕成功回到办公室向龙毅报告,说他对昨天现场勘查采集回来的数据还有一些疑问,所以今天上午又带着几个人去了现场,想不到竟然发现了一条此前警方没有掌握的新线索。
龙毅问他:“老毕你又发现了什么新线索?”
老毕搓着手有点儿兴奋地说:“我们对现场进行了第二次勘查,而且把勘查范围也扩大了一些,结果发现孩子最初被丢弃的地方,并不是甘蔗地,而是甘蔗地旁边的一个小粪池。”
今天上午,重新勘查现场时,老毕在离甘蔗地不远的一个小粪池边,发现了一些线索,经过痕检员实地勘查,最后确定这里才是凶手最初抛尸的地方。
凶手把孩子尸体抛弃在粪池里,因为已经多日没有下雨,粪池已干,所以孩子并没有沉入池底,而是落在了一层干粪上。后来孩子的尸体被野狗发现,两条野狗先是将尸体拖进甘蔗地,经过一番撕咬,在甘蔗地里留下许多血迹,这也是当初甘蔗地被警方当成第一抛尸现场的原因。后来孩子的尸体又被野狗从甘蔗地里拖出来,一直拖到最后发现尸体的小沟渠边。
龙毅听完,两条眉毛就拧到了一起,在办公室里来回踱了几步,忽然抬头问:“真的可以确定抛尸地点不是甘蔗地?”
老毕点头,十分肯定地说:“可以确定。尸体最初是被野狗从粪池里拖出来的,而且我们在粪池边提取到了一枚新鲜脚印,应该是昨天才踩上去的,是一个37码的女人平跟皮鞋印。”
龙毅提出假设:“会不会是菜农留下的?”
老毕说:“我已经问过,因为没有下雨,粪池都已经干了,那个菜农至少有一个星期没有到过粪池边,而且菜农是个男的,不可能留下女人的脚印。从孩子被丢落粪池的痕迹和那个脚印的方位来看,我可以肯定,这个脚印是抛弃孩子的人留下的,而且这个人一定是个女人。”
“这么说来,难道偷走并害死孩子的,竟然是个女人?”
老毕说:“完全有这个可能。”
“可是这跟我们手里掌握的情况有很大出入啊。”龙毅把今天上午对犯罪嫌疑人杨金良的审讯结果说了。
老毕大声道:“这家伙肯定在撒谎,第一抛尸现场根本就不是甘蔗地,而是那个粪池。”
“是啊,”龙毅点头说,“根据你重新勘查现场后得到的最新线索,凶手应该是个女人,抛尸地点是那个粪池。可是杨金良他为什么要—”
说到这里,龙毅忽然眼前一亮:“女人?老毕你说凶手是个女人?”看到老毕点头,他一拍桌子,“我好像有了一些新发现!”
他披上外套,大步走出办公室。老毕知道有戏,朝欧阳若和方可奇招招手,三人跟着队长走出来。
方可奇快步跟上队长,忍不住问:“龙队,我们去哪里?”
龙毅紧抿双唇,没有理会他,在走廊里拐个弯儿,穿过几排房子,往羁押室方向走去,最后在关押周虎和嗝屁的那间小屋前停住脚步。
欧阳若大概明白了他的意思,急忙打开铁窗户,周虎二人正在屋里打盹儿。
第十二章 再审疑凶
龙毅敲敲窗户上的铁栅栏,周虎二人惊醒过来。
龙毅说:“起来,我有话要问你们。”
嗝屁跳起来笑嘻嘻地说:“警官,您还有什么要问的?我保证知无不言。”
这两人知道自己这次摊上了大事,为了减轻罪行,抱定戴罪立功之心,所以对警方的调查倒是十分配合。
龙毅凑近窗前,说:“你们上午说,昨天在那条碎石路上,曾经见到过一个女人,对吧?”
周虎点头说:“对啊,当时我们的车还差点儿撞上她。”
龙毅问:“你们大概在哪个路段遇见她的?”
周虎说:“我们的车刚拐上碎石路不远,就看见她了。”
“能判断出她也是从公园后门出来的吗?”
“这个可不敢肯定。”周虎说,“公园后门口还有其他两条路,从哪条路都可以拐上碎石路。”
“好的,下面我有一个问题,你们要认真听着,想好了再回答,你们的回答对警方非常重要。”龙毅的脸色忽然变得郑重起来,盯着二人问,“当时你们有没有看到那个女人怀里抱着孩子,或者是其他包裹之类的东西?”
嗝屁抢着道:“没有,她是空着手的。”
周虎也确认:“是的,她手里没有拿东西。”
龙毅有点儿意外,问:“为什么这么肯定?”
周虎说:“我记得当时我们的面包车溅了一些泥土在她身上,我在倒车镜里看见她用两只手在身上拍打着,所以可以肯定她手里没有拿东西,要不然就没法空出手来拍打身上的泥土。”
龙毅点点头,脸上现出失望的表情。嗝屁想了一下,忽然说:“不过我看见她背上背了一个双肩包。”
龙毅问:“是一个什么样的包?”
嗝屁一边回想着,一边说:“是一个黑色背包,不是很大,但好像也不是很小的那种。”
“大约有多大?”龙毅进一步确认。
“大概有这么大吧。”嗝屁用戴着手铐的手在空中比画了一下。
龙毅看了,大约有一尺半高,一尺宽。
“你们看清她的脸了吗?”他又问。
嗝屁摇头说:“没有。当时我们也是心惊胆战的,根本没有仔细看,只记得好像是一个中年妇女。”
“对,应该是一个中年女人,”周虎说,“她身上穿着一件蓝色长外套。”
“她穿的什么鞋?”龙毅突然问。
周虎和嗝屁都愣住了,过了半天,嗝屁才歪着头说:“好像是一双皮鞋吧,应该是平跟的那种。”
“为什么这么说?”
“走那样的路,谁也不敢穿高跟鞋啊,随时有可能崴到脚。”嗝屁说,“当时那女人走得挺快的,好像很匆忙的样子,我们的车溅了她一身泥尘,她也不吭声,换了别的女人,早就问候我们祖宗十八代了。她走得那么快、那么急,而且又是走的坑洼不平的碎石路,所以我猜她穿的肯定是平跟鞋。”
龙毅目光如电,盯着他道:“也就是说,你并没有亲眼看见,只是臆测而已。”
“臆测是什么意思?”
嗝屁挠挠头,不好意思地问。
“就是凭想象推测的意思。”欧阳若告诉他。
“对对对,我就是猜的,”嗝屁笑笑说,“你说我连她长什么样都没记住,哪能记住人家穿的什么鞋。”
龙毅点点头,没有再问任何问题,转身就走。欧阳若、老毕和方可奇三人只好快步跟在他身后。
“你们觉得,那个穿蓝色外套的中年妇女背上的背包,有可能装下一个六个月大的婴儿吗?”
龙毅沉默几分钟后,忽然问三个属下。
欧阳若已经明白队长的意思,说:“如果背包真有嗝屁比画的那么大,装下一个婴儿肯定没有问题。”
方可奇也明白过来,问:“龙队,你怀疑那个中年女人,才是害死孩子的凶手?”
“对,”老毕替队长回答道,“那个女人是把孩子装在背包里偷走的,因为怀抱孩子在外面行走目标太大,很容易被人发现,如果把孩子装进背包,就不容易被人看见。”
“那杨金良呢?”龙毅回头瞧了他们三人一眼,问,“他为什么要承认孩子是他捂死的,而且抛尸人也是他?”
欧阳若说:“周虎并没有在碎石路上看见他,而且他供述的抛尸地点也与我们现场勘查的结果不相符,所以基本可以肯定他并没有抱着孩子在碎石路上行走,后面‘不小心捂死孩子忙乱中抛尸甘蔗地’这一段,很可能是假的。”
龙毅道:“可是他确曾在婴儿车旁出现,只有他才有机会抱走孩子。”
欧阳若思索着说:“这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抱走孩子的是他,而带走孩子并且抛弃尸体的,又是另一个中年妇女,难道两人……”
龙毅知道她往下要说什么,点头道:“对,你说得没错,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他们是合伙儿作案。杨金良负责将孩子从公园里偷出来,在后门口交给那个中年妇女,那个女人再迅速将孩子装进背包,沿着菜地中间那条无人的碎石路逃走。”
老毕问:“那孩子又是怎么死亡的呢?”
龙毅皱眉说:“目前还不清楚他们的目的到底是偷孩子,还是杀孩子。如果是为了偷走孩子,那孩子的死应该就是个意外,如果他们的本意就是杀死孩子,那这就是蓄意谋杀了。”
方可奇问:“现在杨金良为什么又承认孩子是他杀死的呢?”
龙毅说:“这个就简单了。他被抓之后,自知罪责难逃,为了掩护同伙,干脆一个人揽下所有的罪行。可是他那个同伙事后并没有把具体的抛尸地点告诉他,他听我们说孩子的尸体是在甘蔗地里发现的,所以就随口编造出自己把孩子抛弃在甘蔗地的谎言。”
方可奇恍然大悟地点头说:“原来他是在掩护自己的同伙,看来他和那个女人的关系不一般啊!”
“这个案子越来越精彩了。”老毕一副脑洞大开的表情,说,“杨金良的老婆是个保姆,负责照顾乔家的孩子,杨金良把老婆照顾的孩子偷出来交给另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把孩子弄死了,杨金良为保护她就干脆承认是自己杀死了孩子……这都不用编剧加工,直接可以拍电视剧了。”
杨金良很快被再次带进审讯室。
他一脸不耐烦的表情,说:“你们干吗来来回回折腾我老人家,该交代的我都已经交代了,孩子是我不小心捂死的,尸体丢在了甘蔗地里,你们赶紧判我死刑吧,我绝不喊冤。”
龙毅脸色一沉,猛地一拍桌子起身道:“杨金良,请你把态度放端正一点儿,警察办案岂容儿戏?”
杨金良吓了一跳,张开嘴巴望着他,竟再也不敢说话。
“那个孩子,真的是你捂死的吗?”龙毅坐下,盯着他问。
杨金良愣了半晌,才明白龙毅是在问自己,他仍旧张着嘴没有说话,只是怔怔地点头。
龙毅又问:“你真的把孩子的尸体,丢在了甘蔗地里?”
“是……是的,”杨金良想尽量表现出果决干脆的样子,但他的语气却有些犹豫,“是丢在了甘蔗地里。”
“你在撒谎!”龙毅一拍桌子,桌上的茶杯都震动起来,“抱着孩子在那条碎石路上奔走的人,根本不是你,而是另一个女人,丢弃孩子的人也不是你,也是这个中年女人。而且抛尸地点根本不是你说的甘蔗地,而是一个小粪池。”
“你……你说什么?”杨金良像被针刺了一下,他猛地一哆嗦,眼睛瞬间睁大,抬头看着他,“孩子真的是被另一个女人杀死的?”
“是的,经过我们调查,现在基本确定是一个穿着蓝色外套的中年女人,她用背包背着孩子沿着那条碎石路走到甘蔗地附近,将已经被她捂死的孩子扔在了一个粪池中。”
“哎哟,警官,你早点儿说嘛!”杨金良坐在审讯椅上,忽然呵呵直乐,“你早点儿说了,我就不用自己给自己安上杀人的罪名了嘛,你看这多危险,害得我差点儿就成了杀人犯。”
“这是在审讯室,请你严肃点儿!”欧阳若用手里的钢笔敲敲桌子,“现在我们怀疑是你把孩子从公园里偷出去交给那个女人,再由那个女人带走的。你跟那个女人是一伙的,对吧?”
“啊?”
杨金良一愣。
“快说,那个女人是谁?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那个女人?哪个女人?”杨金良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有点儿急躁地说,“哦,原来你说的是害死孩子的那个女人,我不认识她啊,我跟她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更没有把孩子从公园里偷出来交给她。昨天我就跟你们说过了,当时我只是站在婴儿车旁边看看孩子,根本连碰都没有碰过她,更没有把她抱给别人。”
龙毅问:“那你为什么又要承认孩子是你不小心捂死的,还言之凿凿地说你把孩子的尸体丢弃在了甘蔗地里?”
杨金良“嘻嘻”笑着,一个劲地道歉说:“对不起警官,是我骗了你们。我之前承认自己是害死孩子的凶手,那也是无奈之举,我其实是在保护我老婆。”
第二卷 血色婴孩(下)
第一章 蓝衣女人
杨金良告诉警方说,其实昨天上午他真的只是在婴儿车旁边站了一小会儿。如果一定要将时间计算得更精确,估计前后时间不会超过三十秒。他只看了孩子一眼,就赶紧从公园后门溜走了,他根本没有碰过孩子。昨天他被抓之后,一直都是这样告诉警察的。他本来以为这只是一场误会,警方很快就会查明真相放他回去,所以他一点儿也不担心。
但是到了今天早上,孩子的母亲丁剑兰跑到羁押室来闹事,他听丁剑兰说孩子出事的前一晚,她曾跟管香菊吵过架,而且推倒过管香菊。他不由得心里一沉,忽然想起一个细节。
昨天上午在明珠公园,他看见管香菊上厕所,就溜到婴儿车边,隔着防风罩“咯咯咯”地逗一下孩子,可是当时孩子没有一点儿反应,似乎睡得正熟。甚至有一瞬间,他还产生了一种错觉,觉得这孩子是不是死了呢?当时他并没有细想。
后来听了丁剑兰的话,再想到这个细节,他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莫非那个时候孩子就已经死了?如此一来,害死孩子的人,就只能是他老婆管香菊。难道管香菊是因为跟女主人吵架而怀恨在心,捂死孩子以发泄自己心头之恨?
后来他又想到,警方曾告诉他,除了他接触过孩子,再没有别人。孩子不是他害死的,那么唯一可能的凶手,就只剩下他老婆管香菊了。想到这里,他自己也吓了一跳。
他是农民出身,考虑事情比较简单,一旦认定管香菊是害死孩子的凶手,他心里想的,就只有怎样在被警方发现之前,替老婆把这件事隐瞒下来。想来想去,他觉得要想保护老婆,最好的办法就是由他来顶罪。
所以他很快就向警方承认是自己偷走孩子并且不小心将其捂死的,因为他听警察说过孩子是在公园后面的甘蔗地里发现的,所以他就告诉警方,是他把孩子的尸体丢弃在甘蔗地里的。
他一心为老婆顶罪,本已抱定必死之心,这时忽然听说害死孩子的凶手并不是管香菊,而是另有其人,对他来说不啻喜从天降。他这心里头,一下就轻松了。
面对杨金良的突然翻供,龙毅和欧阳若等人都觉意外。
杨金良见他们脸上都露出将信将疑的表情,忙道:“几位警官,你们一定要相信我,我说的都是真话,我完全是为了保护我老婆才承认自己是凶手的,其实我根本没有碰过那孩子,更没有捂死她,要不然我怎么会连抛尸地点都搞错呢。”
见他一脸诚恳的表情,龙毅被他弄得彻底没了脾气,虎着脸说:“你知不知道提供虚假证词证言,误导警方办案,也是一种犯法行为?”
“知道知道,这个我知道,”杨金良低头认错,态度良好,“我知道我错了,我不该撒谎欺骗警察,我保证这一次我说的绝对是真话,我再也不会骗你们了。”
龙毅本以为那个神秘的中年妇女跟他是一伙的,只要对杨金良详加审问,肯定能找到那个女人的身份信息,想不到现在竟然是这样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