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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兰斯-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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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克,不要无理,我们有求于兰斯大人,你这个态度是等着大人轰你出门吗?”费尔喝止道。
  兰斯喝了一口茶,静静地看他们表演。
  杰奎琳见红脸白脸都唱了,毫无效果,有些心急,直接起身做到了兰斯的椅子上,把兰斯挤下去一半。
  她修长的手臂环住兰斯,胸直接贴到兰斯身上。
  “巫师大人,您是不知道,那些狼崽子有多难管。凭我们三个人,根本压不住。”说着她嘟起了嘴。明明是一个妖艳性感的熟女形象,这样一来,却显出了些少女般的可爱。
  然而兰斯看都不想看。
  “我给您解释一下,”费尔接话,“我们族里没有别的规则,只要在决斗中战胜领主,就可以成为新的领主,统领全族近千号狼人,直至被新的挑战者打败,才会退位或直接死在决斗中。
  “卢卡斯在一百五十年前就在与前任领主的决斗中胜利,那时候他还是一个不过二十岁的小狼。对我们这些不到百岁的狼人来说,卢卡斯是整整一代人的领袖”
  “至今为止,还没有一个挑战者能在卢卡斯手下讨到便宜。而且领主大人仁慈,绝不杀死任何一个挑战者,给他们无数次机会向自己发起挑战。所以他,每个人都发自内心的尊重他。
  “但却有不少善妒之人,对一直压在头上的卢卡斯心怀恨意。
  “他们现在趁着卢卡斯无法战斗,居然厚颜无耻地跑到帐前,要求向卢卡斯决斗。”
  “呸,我去他奶奶的小杂种!老子早晚敲掉他们的牙,去插他们老母的□□!”麦克听到这,忍不住骂起了娘。
  兰斯有点理解这位叫麦克的狼人的心情,对他的脏话没做出什么不好的反应。
  “可是您知道的,卢卡斯现在整天连动都不动。我们听说仙子法比恩来过了,相信他已经和您描述了卢卡斯的状况。”
  嗯,来过了,还说你们老大现在只会吐泡泡。
  “只是,我们族里的规矩确实是说了只要战胜领主就可以,没有说是在什么情况下。”费尔苦笑道。
  “对啊!他们这些卑鄙小人,知道正常状态的卢卡斯一掌就能把他们头打飞,才在这里趁火打劫!”杰奎琳的凤眼中露出怒火。
  “不仅是这些小人,在族里的其他族人之中也传出了些流言蜚语,不少人开始质疑,卢卡斯还能否统治狼人族。”费尔无奈地摇头,“我们尽全力安抚,却收效甚微。”
  看来以忠心著称的狼人族,也不完全像传言中那么好统治。
  兰斯听完他们的话,点了点头。
  三人见巫师终于有了反应,眼中露出希望的光芒。
  “你们三个为了狼人族尽心尽力,只做副手,恐怕是屈才了吧?”兰斯狭长的双眼一挑,意味不言自明。
  费尔被兰斯这个眼神震得顿了顿,目光竟有些闪烁。
  “你这个巫师,说话最好注意一些!我们对领主的忠心明月可鉴,若有半点不忠,自剜心肝!”麦克猛然站起,义愤填膺。
  兰斯挑了挑眉看他。
  杰奎琳赶快出来打破尴尬:“巫师大人,您这说的是什么话,我们就算有这心,也没这胆、没这能力啊!先不说我们战斗力远不及卢卡斯,就算我们做了领主,卢卡斯带领族人创造出的繁荣,也是我们不可复制的。”
  “是……是的啊,兰斯大人,我们可万万不敢有半点逾越的心思。还是恳请您,解除卢卡斯的诅咒,让族里回归平静吧。”费尔终于反应了过来,赶忙接话,“作为对您的补偿和感谢,我们愿每个月向您无偿提供我们可以取得的怪物身上的炼金原材。”
  杰奎琳显然是刚想起己方还有利诱这一手段,显得有点兴奋,“没错,巫师大人!您养的吸血鬼是离开了吧?他是您的一把好枪,但是我们狼人的捕猎能力可绝不逊色于吸血鬼。”
  兰斯心里冷笑一声。这鼻子果然是灵。
  对这几个人,兰斯可是完全看明白了。他起身,看着三位狼人,郑重说道:
  “你们三位的诚意我感受到了,但是我不会解除卢卡斯的诅咒。那是他应付出的代价。至于你们族里的事端——恕我直言,实在是与我无关吧?”
  “不早了,我要休息,请三位好走。”
  兰斯手指一弹,屋门自开,无声送客。
  麦克欲发作,费尔拦下他:“兰斯大人,我们今日冒昧到访,怕是没能好好地展现我们的诚意。不过我们有耐心,也有信心,兰斯大人心怀仁慈,有朝一日一定能答应我们的请求。今日我们就先离去了,还请大人,好好休息。”
  杰奎琳强忍着面上不悦,起身离开。
  三人出了门,化成三道狼影,瞬间消失在了夜色里。
  兰斯照常熄灯睡觉,心里已有了打算。
  一夜好眠,天未亮,兰斯自动醒来。
  他走到院中,植物和动物都还在熟睡。
  兰斯抬手在周身晕出光环,口中默念咒语。
  没多久,四周的一切像一幅画卷一样,缓缓地以兰斯为中心收起,消失在兰斯的双手之间。
  等兰斯手中光晕消失,周围至于一片野草地,在微风的吹拂下泛起波浪。巨大面积的花草树木、围栏棚架,甚至兰斯精致的小木屋,都没了影子。
  兰斯满意地拍拍手,闭上眼睛,排空脑海中的意念。渐渐地,他的双脚离开地面,漂浮在空中,眨眼间,消失了。
  我是相信你们的耐心和信心,但是不好意思,你们的巫师大人不伺候了,再见。
  兰斯对自己的新家很是满意。
  一片尚未有文明侵犯的黑森林,中间竟形成了一片只有些野草的小空地。东边是山,西边是溪,前后包围着无人胆敢踏足的黑森林。有山便有珍稀草药,有溪便不用费力打井,而黑森林更是形成了天然的屏障,让兰斯独享安宁。
  至于森林里的妖怪与猛兽,自然不会傻到其打扰一个巫师的清净。
  兰斯觉得差一点就完美了。
  至于是哪一点……
  “啪”烛火自然,兰斯有点烦躁地翻身下床。


第12章 来龙去脉
  这是第几个晚上了?外面的动静能不能停了?
  先是篱笆倒塌,又是小棚掀翻,今夜兰斯出去一看,是鸡鸭的窝被打散,茅草飞了满天。
  这不些倒是次要。重要的是,先是田里的果子,再是牛羊的饲料,全都跟着夜里的响动一起消失了。今天更是夸张,兰斯眼睛一扫,就知道自己少了一只鸡。
  真是狂啊,敢在巫师兰斯的眼皮底下都偷吃的。这几天没办你,还蹬鼻子上脸偷鸡了。
  这下兰斯睡不着了。但是他又没有吸血鬼、狼人那般良好的夜视能力,也没有仙子随时随地发光的功能,现在让他去追小偷是难上加难。
  但这不代表兰斯没有办法。他连夜制作魔药,终于在日升时完成。
  兰斯导出药液,却没有急着喝下,而是揪起了一旁睡得正香的大白狗,趁它迷糊着一口气给它灌了下去。
  “呕!兰斯!你好粗鲁!我差一点呛到!”白狗吐着舌头喘气。
  “既然没呛到就不要说了。”
  “但是差一点!差一点是什么概念!就是……咦?”
  白狗终于感觉到哪里不对了。
  “等等,兰斯,我这是在说人话吗?”
  “这叫‘通用语’。”
  “哦,通用语……不要避开重点!我为什么能说话了!”
  “副作用。”
  “哦……什么!副!副作用?!”白狗大呼小叫,“那主……主作用呢!?”
  “主作用是给我干活。”兰斯朝着白狗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
  白狗抖了抖。
  这时,它却发现自己的视线产生了一些变化,嗅觉和听觉也似乎变得比以前更强了。
  “兰斯!我感觉自己进化了!”
  “一百倍。”
  “啥?!”
  “五感增强一百倍,是普通狼人的标准。”
  “哇……”白狗完全惊了。
  “不用谢我,现在到院子里,好好干活。”
  “……”白狗想。请让我吐出药水,我不想干活。‘
  不过兰斯说的话从来都不是普通话,那是命令!白狗乖乖地走出屋门。
  只看了一眼,白狗就知道兰斯想让他做什么了。
  鼻头微动,一丝不寻常的气味在白狗的感官里变得极易捕捉。
  兰斯见状,手向伸手一摸,一只“扫把”便握在了手中。只是这扫把通体由金属制成,尾端虽也是展开的形状,却被做成了一个尾灯。
  这便是兰斯的交通工具了,兰斯给它取名叫“飞天3。0”。
  传说中的巫师都骑扫把,其实不尽然。只要是形状利于飞行的物体,巫师们通通都可以用来做坐骑。只不过巫师骑扫把这个说法过于深入人心,导致许多年轻巫师选择的第一个坐骑就自然而然的是扫把了。
  兰斯也没能免俗。其实比起其他东西来说,扫把真的是最优选择了。
  最初他骑的就是普通的木质扫把,但是因为质量不佳,乘坐体验极差,骑了两次就彻底坏掉。兰斯根本懒得修,直接丢掉了事。
  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怎么需要交通工具。不过月夜之战那一晚,他冥想瞬移到仙子部落求援,之后却只能用两条腿跑着回来,这样的经历给不善运动的兰斯留下了极深的心理阴影。之后兰斯就开始吸取教训,开始研究扫把坐骑,以备不时之需。
  一旦打定决心,兰斯便是精益求精。在普通扫把的基础上,兰斯尝试改变材料以改变质量和形状,经历了两次变革,最终造出了“飞天3。0”。
  正好今天正式试运行一下,看看效果如何。
  兰斯跨坐在上,跟上了快速奔跑中的白狗。
  白狗循着气味与草木被破坏的痕迹,很快带着兰斯进入了深山中。
  到了一处山脚,白狗停了下来,看着上面汪汪叫。
  其实路程到一半,兰斯就不用白狗带路了。一些或斜或倒的草木上已经有了醒目的血迹,一路延伸到这里,还在沿着悬崖向上。
  看来我们的小偷先生被鸡伤得不轻啊。
  兰斯在心里讲了一个自己都觉得不好笑的笑话。
  兰斯拍了拍狗狗的头,让它回家去,自己则骑着扫把,顺山而上。
  边上山,兰斯边集中地观察着四周。以山下被毁掉的草木看来,这位小偷的体型不会太小。
  上升了一会,兰斯听到了一阵刺耳的呼吸声。兰斯朝声源方向靠近了点,这声音,毫不夸张地说,大的像打鼓一样,足以证明其主人在进行呼吸时候的吃力。
  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血腥味,以及一股腐肉的恶臭。
  怎么感觉这场景似曾相识……不过自己捡到艾德里安的时候,他身上可没有臭味。
  想着想着,兰斯已经飞到了一个山腰上的洞口前。
  这山洞很显然是天然形成,小偷先生很聪明也很幸运地找到了一个藏身之地。
  兰斯收起“飞天3。0”,放轻步伐走进山洞。
  随着四周景色慢慢变暗,血腥味越来越浓,兰斯的脚步也越来越慢。
  兰斯停下,他不必走了,山洞很浅,已经到头。洞壁凹凸不平、错落有致,兰斯的小身板隐在沟沟壑壑里,没有引起小偷先生的注意。
  眼前是一个不算大的空间,中央竟是一头黑金色的龙。分明是黑色的皮肤,却长着金色的鳞,时密时疏的金鳞在它身上形成天然的斑纹,若没有溃烂的伤口,一定十分壮观。这头龙尚不知自己被打量了,还在舔舐伤口,狭小的山洞让他伸展不开身体,十分局促。
  它翼下有一处已经腐烂变质的上口,还在汩汩地留着红得发黑的血迹。伤口非常严重,若再不治而流血过多,足以成为致命伤。除此之外,它身上还有不少的小伤口,有的已经结痂,有的也已经感染,开始发黑发臭。
  地上是一些动物骸骨,还有兰斯熟悉的:自己养的鸡的羽毛。
  龙显然非常痛苦,他费劲地喘着气,舔着伤口流出的血污。尽管龙的嗅觉也十分了得,但是自己身上的血臭味掩盖了洞里的一切,它没有发现兰斯。
  兰斯蹑手蹑脚撤出山洞,朝着悬崖下纵身一跃,空中放出“飞天3。0”,骑着绝尘而去。
  传说中,龙族已经灭绝。但偶尔会传出有人目击龙族活动,但没有证据,全被归于谣言。
  今日看来,龙族果然没有被人类屠尽。至少至少,还剩下洞里的小偷先生。
  一直以来,龙族并没有被专门分出一类,在很久以前,它们被归到动物里。
  龙的体型非常巨大,他们有双翼和尾巴,可以高速飞行、蓄力攻击,满身的鳞片使它们刀枪不入,加之龙之吼有非凡的破坏力,理论上,这大陆上没有什么生物能对他们造成毁灭性打击。
  但是后来人类发现龙类十分好把控——它们喜爱美貌的人类女性,偶尔也喜欢漂亮的男性,会为了爱人固执地留在人类群居地。它们也喜爱金银珠宝等一切会闪闪发光的东西,但它们不会偷窃或抢劫,只会用自己的鳞片与人类交换,然后用它们装点自己的洞穴。
  后来,人类的皇室贵族用珠宝和美女换取龙的效忠。龙尽职尽责地为他们保护家宅、领地,甚至是国家。
  因此当时,人类居住的地方总能出现人龙和谐相处的奇景。
  龙非常忠诚,它们终身一夫一妻,配偶死去,它们多半也会追随而去,哪怕自己的妻子或丈夫是人类。由于跨种族的不可生育性,龙族的数量越来越少。
  因此,龙族对人类突如其来的背叛毫无防备。
  一夕之间,强大的龙族,被看似最弱的人族屠杀殆尽。
  至于人类为何与龙族反目成仇,各界专家说法不一。兰斯看过的书中,至少有十种说法。
  不过这不重要了,龙族已经消失,人类继续称霸,历史继续向前,停都不停。
  兰斯直接飞进自家牛棚,把其中两头收进背包,然后骑着扫把原路返回。
  要是不解决这个小偷先生的问题,今后自己恐怕好一阵子不得安宁。
  哎,该牺牲的时候一定要牺牲,大丈夫能屈能伸,这才是男人的处世准则,兰斯想起了人类小说里多见的描述。
  回到了山洞,兰斯也没多犹豫,直接走了进去。
  这次龙想注意到兰斯都不行。见兰斯进入了自己的领地,它发出了警觉并带有威胁的叫声,企图将兰斯吓退。
  “省省吧,你虚弱的连大一点的家畜都抓不起来了,就别虚张声势了。”
  龙似乎很惊讶兰斯能与自己沟通,登时愣了。
  “所以你偷我的果子,撞坏了篱笆;吃牲畜的食物,掀翻了畜棚;昨天终于攒够了胆子抓走我一只鸡,还笨手笨脚地把鸡窝打散了。”
  龙被说中了光辉事迹,竟然低下头做不好意思状。
  “行了,鸡就算送你了,还有这两头牛,也送你了。”
  兰斯放出背包里的牛,打了一个响指,两头牛还在高速旅行的晕晕乎乎中,就直挺挺地倒下,死了。
  人道主义杀牛法,兰斯领先人类世界几千年。


第13章 不速之客
  龙看到两头牛,金色眼睛都快瞪出来了,一瞬间洞里都被这双金曈照得发亮。
  但是这些可都不是白送的。兰斯话锋一转。
  龙这才想起兰斯是自己领地的闯入者,一时间又警觉了起来。
  “我的‘飞天3。0’飞得太慢了,也飞不太高。”
  龙一歪头,它既不知道“飞天3。0”是什么,也不知道兰斯提到这个东西是什么意思。
  “所以你要是能活下来,就给我当坐骑吧。”
  湛蓝的天空,一道黑金色的身影在厚厚的云朵中传入传出,时而盘旋时而直上,带出一串金光。
  兰斯坐在柯恩背上,抱着它颈上鳞片最稀薄的一块地方。
  半月之前,这头龙满身带血,伤口腐烂,只吊着一口气;今天它回到天空,与云作伴,与风竞速,背上带着为它逆天改命,起死回生的恩人。
  恩人为它取名柯恩。从此它再不是从人类兵刃下逃亡的猎物,而是巫师兰斯的伙伴。它的余生只会信任和服从兰斯一人。
  而此时坐在龙背上肆意兜风的兰斯并没有想那么多。
  天知道其实一开始,他想给这头龙取名叫“飞天4。0”。
  不过他发现“飞天4。0”并不愿意被他收进背包,也不愿意会回己的山洞。兰斯只能在院子里给它建了一个……巢,当做大鸟来养。
  飞天4。0”看到新家非常开心,丝毫不认床地钻进去休息,还把脑袋伸进兰斯的木屋,直接顶翻了屋顶。
  ……兰斯想把这把“飞天4。0”报废。
  只是“飞天4。0”总是伸着脖子对他又蹭又舔,每天都准时无比的蹲在屋外,瞪着一双大大的金色眼睛等着兰斯爬上它的背,一起去兜风。
  比某只吸血鬼还会献殷勤。
  兰斯就让他留在这了,因为“飞天4。0”名字叫起来有点长,就给它取了个新名字叫柯恩。
  为了防止柯恩再次破坏自己的屋子,兰斯索性把柯恩的巢移到木屋边,还打通了巢与屋内的通道,这样每晚柯恩睡在巢里,头都能伸到兰斯的窗边。
  柯恩痊愈之后,就不再吃兰斯养的动植物,而是去森林捕猎。只是柯恩每次觅食都一定要带着兰斯,如果兰斯不想去,它就缩头缩尾,一副胆怯的样子。
  从它的牙齿生长情况来看,确实还是一头尚未成年的龙,也就是说还未到50岁。人类屠龙之战已经过了一百多年,怎么会有这样一头落单的幼龙被自己遇到了呢?他的母亲会在附近吗?还是已经去世了,留下柯恩这一颗蛋自己慢慢孵化?这些问题恐怕柯恩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追究也没什么用处,若是哪天真的有母龙找上门来,自己把这小崽还了就是。
  没办法,一个个的都这么会撒娇。
  而柯恩想的只是:“我的主人好好看,我要天天和他在一起,就算找吃的也要带着他。就算他不愿意,只要我表现出害怕的样子他就妥协了,嘻嘻,主人真是单纯可爱。”
  上帝保佑兰斯不会读心。
  一个巫师,一头龙,一片植物,一群动物,一瞬间的时光飞逝。
  柯恩已经成年,体型是兰斯刚见到时候的两倍。它金色的磷片即使在月光最微弱的乌云之夜也可以反射出最耀眼的光芒;它飞行的速度已经能让它在一刻钟内飞遍黑森林的所有角落;它的龙吼威力已经大到只能在兰斯创造出的小空间里练习,不然这一片黑森林将会被他尽数摧毁。
  兰斯对柯恩的成长很欣慰,也不妄自己辛辛苦苦当奶爸一样奶孩子的时光。
  现在柯恩驮着兰斯,一不留神就会飞到黑森林的边缘。兰斯有点担心暴露踪迹,浅浅地责怪了柯恩两句,柯恩连续几天都垂头丧气的。
  兰斯只得安慰它:没关系,人类的城市离这里不算近,是自己担心过度了。
  柯恩还是很难过很愧疚,它不想让兰斯有半点不开心。
  小孩好难哄,兰斯就差把柯恩抱进怀里,揉着它的脖子说“爸爸不怪你哦”了。
  与此同时,黑森林东面几英里的地方,一个名为萨特达纳的王朝,已经流言四起。
  皇宫内,祭司步伐匆匆准备面见国王。
  “祭司,此番视察,有何结果?”老国王端坐在王座。
  “启禀国王陛下,自从一位猎人在森林中目击到恶龙身影,坊间传闻不断。臣暗访民间,发现已有人心惶惶之势。如若不尽快解决,必成大患。”
  “可再有第二人见到恶龙的踪迹?”
  “这……臣听闻,有一家农户的儿子半夜失踪,至今未规,传言是被巨龙抓了做食物。还有一加香料店的女主人进入森林采集花草,次日却发现惨死树下……”
  老国王的手止不住地颤抖。
  巨龙之翼,遮天蔽日;所至之处,业火四起。
  在萨特达纳王国里,连孩童传唱的歌谣,就要变成现实了……
  “陛下,万万不能因为传说无源可寻就忽视传说啊!臣怀疑,公主殿下近日的异举,也与恶龙来临的不祥之兆有关……”
  提到自己的宝贝女儿,国王的头又开始痛起来。
  贵为公主,竟然被一个丑恶的吸血鬼蛊惑,失心疯了一般要与对方私奔。
  伟大的萨特达纳国王怎么可能允许公主做这种愚蠢的事。他下令建造一座纯银的高塔,塔外装满了镜片,在阳光和月光的照射下都能反射出刺眼的光;塔内则紧密地布置着日夜燃烧的蜡烛。在公主被软禁的最高一层,国王甚至命人堆满了大蒜,就连仆人都必须用布盖住口鼻才敢上楼侍奉公主。
  不知公主每天在这种环境中生活,有没有想从塔里跳出去的冲动。不过就算有也没有用,她的房间里只有最高处有一盏小窗,仅有成年人的手掌大小。
  老国王揉了揉紧皱的眉头,他不能确定,恶龙之兆与公主的事情有没有关系。
  “陛下,不能再犹豫了!”祭司谏道。
  次日天未亮,十二人的骑士团骑马从城中出发,向未知的黑森林进发。
  他们的使命只有一个:屠恶龙,取首级,让受到恶龙诅咒的公主重见天日。
  森林深处,“恶龙”正在享受着主人为它“洗澡”的过程。
  柯恩的体型太大了,兰斯的清洁咒居然没法一次性让它变得香喷喷。这让兰斯平生第一次生出了些挫败感。一百年来,兰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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