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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热了他的冷血-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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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是脏乱而可怖的地狱之所。
  战争就象猛兽嘴里那根带着倒刺的舌头,光是轻轻一舔,就能使其肆虐的地方皮开肉绽。
  卢卡斯披着铁甲,手执利剑盾牌,与军队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街上。实际上,他们奔波万里,来到这里时已经累得肌肉酸痛,汗水粘腻了一身,口干舌燥的感觉让士兵们很不舒服。
  百夫长给了他们每人一壶烈酒,鼓舞士兵们拿出所有的力气去杀敌。
  他们脚步沉重地行进着,扬起一阵尘土。汗味、血腥味愈发浓重了,裹挟着风沙吹过来。视野愈发模糊了。
  他们越来越接近犹太人奉为至高的圣殿。
  圣殿由大石块整齐地堆起来。尘黄色的围墙象坟墓一样紧实包裹后面的景致,围墙之后是细长的圣塔,上面密密布着拱形的小黑窗,象幽邃恐怖的黑眼睛嵌在黄皮肤的脸上,活象犹太人黄皮黑瞳的面相。
  在这破败死寂的犹太城中,只有这座塔还算完整,犹如撑天之柱。
  犹太人戴着简陋的红头巾,挤在围墙上,拉引弓弩,以战车推拉巨石,流火已经点燃,热油已经烧得沸腾。
  起义的多是农民和奴隶,他们没有强大的武器和紧密的防御。
  罗马军队骚动起来,士兵们抬起头盔,大笑讥讽着。他们的疲劳被敌人的弱小驱除很多。
  “快看那些戴着巾帽的犹太人!”
  “老天!他们真象一群该死的红头苍蝇!哈哈……”
  “他们瘦弱矮小的体格只适合给贵妇们当阉人男宠!”
  “有怪癖的男人也会买来玩弄他们的,这群狗娘养的畜生……”
  大风席卷沙子吹来,打得脸皮生疼,漫天遍野都是尘黄色与火红的烈焰。
  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战役。
  百夫长扬起手,一剑刺破皮革制的酒袋,酒水洒了一地。
  “削了他们的脑袋!以犹太鲜血作酒!你们的生命将被载入史册!罗马城的广场镌刻你们永垂不朽的名字!神明佑我罗马!”
  他大声疾呼,面对黑压压的士兵,他的力量全部通过喉咙挤压出来,轰向远处本性凶悍的罗马男人。
  犹太人的弓箭如雨点般扑过来,带着流火和倒刺,仿佛一个黑色怪禽张开羽翼,投射下巨大深重的阴翳。流火如附骨的幽魂般紧追不舍,不少人中箭倒下,更多人踩着尸体前进。
  士兵们呼喝着疾奔。高处看来,罗马军象源源不断的、烧得沸腾的黑水,所到之处尽被吞噬,风卷残云。
  卢卡斯耳边尽是战友的呼喊。他将盾牌挡在头顶,弓箭犹如雷霆之势撞在铁盾上,发出致人耳鸣的声响。
  这种群体性的斗战,宛如战神马尔斯的大手,伸入他被爱浸淫已久的安宁灵魂,一把扯出他灵魂深处的嗜血狂躁一面。
  杀人其实是他最擅长的事。
  他嘶吼着,蓝眼眸外围满了红血丝,健美的肌肉绷紧到极限,黏黏的汗将沙尘沾在皮肤上。他的五官有点狰狞,杀意铺天盖地地袭来,控制了他的大脑和心脏。
  他抵住殿门,犹太人往墙下倾倒沸腾的热油,他的盾牌挡去很多,裸露的手肘却被油烫伤,但他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了。
  很快,殿门就被铁剑铁矛攻破了。罗马的铁骑踏入圣殿,最终还是占领了犹太人最珍视的地方。
  卢卡斯好象被修罗附体,只要见到活动的红巾帽就挥剑去砍。开膛破肚、削头劈腰,他杀红了眼;他很久没有杀人了,一旦杀起人来,就象本能作用一样无法控制,凶残至极的招式都会使用。敌人受伤倒下抱住他的腿,他就剖开他的腹部,搅乱他的五脏六腑,逼他放手。
  他的金发早已被鲜血糊住了,看不出原有的金色,浑身象是在血池里泡过一样,有种即使是恶鬼也不敢靠近的恐怖气质。
  ……
  不知道杀了多久,卢卡斯意识到周围已无敌人可以杀,才气喘吁吁地停了手。
  他觉得口渴,舔了一下嘴唇,尝到了非常浓烈的腥咸的味道。
  他摸了一下脸,惊觉脸上全部是血。
  他抬起头,才发现自己孤身一人杀到了圣殿的最深处,地上全是尸体。
  圣殿的穹顶射下一束阳光,金黄色的圆锥似的坐落在空旷的厅殿里。铁盆里的圣火在这束阳光里,还在燃烧,有木炭炸裂的声音。
  这时,厅殿外响起了召集士兵的号角声,士兵们已经开始庆祝胜利,喧闹无比。
  但卢卡斯没有理会。
  他看到了圣火盆后面一个女子的背影,她看起来非常害怕,浑身都在发抖。
  他相当熟悉这个背影。
  “弗利缇娜?!”他迟疑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又名:卢卡斯和他的小伙伴们推塔


第62章 终曲
  赫伦茶饭不思已经有一个多月了。
  他经常赤着脚就走出卧室,直到脚底被中庭的石渣子刺痛才意识到没穿鞋;有时他甚至忘了春天已至,还觉得自己身处与卢卡斯相识的那个夏天。
  他错觉自己处于一种灵魂出窍的状态,抑或是脑际里所有的神经都被捻断,使他时常思维中断,象个老头子一样健忘。过分的担忧象不断涨大的海绵,逐渐膨胀在他的思维里,挤掉了他本有的正常智力,使他仿佛衰老了五十岁。
  加图索觉得他陷入了一种类似“魔怔”的情绪里。
  赫伦恍惚地坐着,眼神涣散无光,眼瞳象放久了、多年没有抛光的黑玉石。他僵硬地拿着蜡板,手里的刻笔钉在蜡层上,却迟迟没有动笔。
  “蜡板已经被你的笔尖戳透了,赫伦。”加图索坐他对面,一只手托着腮,拖长了尾音提醒道。
  赫伦醒了过来,撤回刻笔,发现蜡板上豁然一个洞。
  这一层用于刻字的蜡已经失去了价值。
  加图索早已看出他的异常,“罗马军在犹太奋战一个月了……”
  赫伦的手猛烈地抖了一下,面如菜色。紧张的情绪如同坚硬的铁手,将他的本就高悬的心脏狠狠一攥,如撼动了他的命脉。他迫切地张口想问,而性格里那色厉内荏的一面,还是让他在关键时刻选择逃避。
  “别说……加图索……别说。就让我一直这样等着就好……”他哆嗦着打断道。
  加图索斜眼瞧他,“你真的不想知道嘛?罗马军的战况?”
  “我不在乎战况怎么样。”赫伦哽住,“我只在乎我的卢卡斯能不能回来……”
  加图索愣了一下,转而轻微地摇摇头,发出怜悯的喟叹。他拍了拍赫伦的手,嘴唇动了几下,脸上有尴尬的神色。
  “我亲爱的表弟……你想哭就哭出来吧。”他不忍地说,“你的眉头都在打颤……”
  ……
  赫伦到底还是派人询问了犹太的战况。
  犹太的起义者多为身份卑微的平民和奴隶。他们身无长物,仅拥有的不过是狂热的灵魂,也将灵魂投入到对神明的尊奉中。圣殿是犹太人不可侵犯的底线,信仰带来的狂热胜过他们对于生命的珍惜。
  罗马军的行程绝不算势如破竹。暴民为了守护一个信念完全不顾疼痛与生死。
  士兵们有胜有败,固然牺牲了很多人。但整体来看,战神还是站在了罗马人的一边。
  暴乱预计会在半个月后平息。
  赫伦端着蜡烛,走到卢卡斯的卧室。
  由于他经常留在这里的床上过夜,被褥早已被换成名贵的丝绸了。
  银色的月辉穿过玻璃,洒在这一隅的床褥上。丝绸反射出莹亮的银色光芒,很象波光粼粼的河面,或是晃荡的半融化的乳酪。
  于是清冷的卧室就显得神圣而浪漫,完全没有了尘俗的喧嚣;好象传说中的珍珠精灵出世,打开扇贝的一刻就银辉遍洒之时。
  自从卢卡斯走后,赫伦一直都在担惊受怕。此刻他也被这月光感染,暂时远离那些不良情绪了。
  他抱起枕头,将头埋在丝绸里磨蹭几下,无缘无故地微笑起来。实际上,除了冰凉的丝缎面,他什么都没有感受到。
  他从墙上取下卢卡斯的角斗服和短剑,凑近鼻尖闻了闻。
  皮甲和利剑上散发出淡淡的铁锈味,类似于被冲洗得淡了的血腥气,或者正是其本身。这味道太淡,象一绺轻飘飘的烟雾一样,一闪即逝。
  赫伦其实闻过卢卡斯散发的很多气味。他重伤时浓烈的血气,被自己的斗篷染上的豆蔻香,以及最常见的、清凉淡薄的皂角味。
  他不知道该用哪种气味给卢卡斯打上标签。卢卡斯对他而言的魅力,已经超过了他的所想所表达。某种程度上,他又太熟悉卢卡斯了,以至于无论用什么味道去形容他,都觉得不合心意,总是少了什么。
  他吻了吻皮甲和剑,将它们抱进怀里,闭着眼睛哼唱歌谣。他脚步轻晃,跟着歌谣的节奏慢慢晃动,偶尔也转个圈,象是在模仿什么拟剧舞蹈。
  他完全沉浸在一种美好的臆想里,灵魄似乎去了所唱的歌谣世界,与做梦无异,肉体不过宛如梦境中的讫语那样自然而无意。他整个人都活在一种莫须有的快意中。
  站在门口的奴隶看着主人如此投入,忍着等了很长时间,才小心地开口:“主人……”
  赫伦猛然顿足,好象从深度的梦境里惊醒过来。他被吓了一跳,脸色由白转红,“干什么?!”
  “……弗利缇娜回来了。”奴隶说。
  “弗利缇娜?!”赫伦惊讶道。
  这是个熟悉而显得老旧的名字。
  ……
  来到中庭,弗利缇娜正跪在地上。她的穿着和样貌变化很大,赫伦险些认不出来。
  她披一身脏兮兮的白丝布,缎面上还绣着典雅的宗教符号,已经被泥污浸染得颜色难辨了;头上戴一只歪斜了的红巾帽,帽尖镶一颗半掉不掉的玉珠。
  “如果我不认得你,我会将你当成来投奔波利奥的穷亲戚。”赫伦瞥了她一眼,“你流亡犹太,境遇似乎不太好。”
  弗利缇娜有些激动。她抱住他的脚踝,声泪俱下,“我的主人……是卢卡斯救了我,他让我回来找您……”
  赫伦猛地抽一口气,脑门象是被撞击一样轰轰作响,视野里的画面也模糊起来。他必须扶着身边的奴隶,才保证自己不会因为腿脚绵软而趔趄一下。
  “他还活着吗?”他欣喜地问。
  “我在一个月前见到了他。”弗利缇娜颤抖地说,“我在犹太是守护圣火的圣女……犹太出了暴乱,我本来应该同暴民一起被杀死,但卢卡斯偷偷放走了我……他给了我一些钱币和水……”
  “一个月前……”赫伦有些恍然。
  弗利缇娜颤巍巍地缩回手,神经质似的在身上摸起来。她过于激动了,眼眶里憋涨出泪水,喉咙不自主的振动,唇齿都在打颤,发出象呜咽一样的声音。
  她找了半天,终于从衣袍里掏出一只布包,布包由细绳一圈圈捆起来,十分紧实,看得出她非常重视这个包裹。
  赫伦接过来打开,里面是许多张泛黄的羊皮纸,厚厚一沓。纸的质感已经很坚硬,摸起来坑坑洼洼,有的地方甚至干燥开裂。
  很明显,这些纸张已经放置许久了。所幸上面的文字是用金属墨水书写,即使纸质干裂,字迹都十分清晰。
  赫伦抽出一张纸,纸张的末端还盖有印章。
  他愣住了。
  这是安敦尼的印章。当初他被达荷胁迫,签署转让玫瑰园的合同时,看见的就是这个印记。
  “您还记得安敦尼吗?”弗利缇娜说,“早在三个月前,他就和暴乱的头领通信了。这是他们这几个月来的所有信件。卢卡斯说您当上了护民官,我想,这对于您的仕途来说会很有用。”
  “你为什么会有这些信件?”赫伦疑惑道。
  “我负责守护圣火,而策反的头领就在圣火前处理信件。他生长在落后的穷乡僻壤,不认识拉丁文,就让我来代笔和念信。”
  她停顿一下,“所以,也只有我知道这些信件放在哪里。”
  赫伦扫一眼信的内容,用指甲刮一下印章,“达荷这个家伙,对于权力的嘴脸,比化身为老鹰掳走美女的朱庇特还要贪婪而卑劣!”
  “头领接待过他很多次,就在圣火前。他当然不会认得我这个卑贱的女奴;但托我故去的主人的福,我认得他,也知道他的名字叫达荷。”弗利缇娜继续道,“两个月前,他担任新的犹太总督,却和头领谋划暴乱!他简直是祸乱罗马的罪人!”
  赫伦将信件一一过目,样子十分认真,直到读完最后一个字。他把信纸捋顺,重新叠起布料,用绳索包裹好。
  “弗利缇娜,我决定为你准备丰厚的嫁妆,丝绸、黄金或是珍珠,你尽管提出要求,我都会应允的。因为你帮了我很大的忙!”他把布包揽入臂弯,郑重地说。
  弗利缇娜连忙道谢,额头都贴紧了地面。
  赫伦的眼前浮现起达荷奸诈的笑脸。
  受重伤被绑在十字架上的卢卡斯,转让玫瑰园的合同,降为骑士的律令……这些都好象刚刚结出痂皮的伤口,揭开之时就会带来比当初更大的痛苦。
  那是他和卢卡斯最无助、被人胁迫的时候。即使他被平顺的生活圈养得懒了、不爱计较了,这些经历都仿佛海底珊瑚一样沉淀在记忆的洪流中,永远都是鲜明的。
  剩下的,不过是他选择是否去记恨罢了。
  他当然选择记恨。
  “你刚才问我记不记得达荷。我现在回答你,我当然记得他!而且对他的印象可以说是非常深刻!”
  弗利缇娜疑惑,抬头看向他。赫伦拍了拍手里的布包,神秘地冲她一笑。
  ……
  第二天,作为具有否决权的护民官,赫伦以否决提议为名义,越过元老院,将信件直接递交到皇宫。
  没过几天,皇帝拟下命令,将达荷重新封为罗马的大法官。凡是有官衔的贵族,都要去城中央的广场上,迎接新任法官的到来。
  达荷从犹太回罗马时,正逢中午,簇簇白云挤在天上,十分密集,将原本的蓝遮挡得不剩分毫。天气就显得憋闷起来,隐隐流动着不被言明的燥热。
  赫伦身穿官袍,坐在台下宽大的铜椅上。
  他的周围也坐着当官的贵族,花哨的丝衣在台下亮得晃眼。
  他们多半是正襟危坐,偶尔也与同僚交头接耳,习惯性翘起的唇角表露出不太明朗的情绪,或是羡慕或是不屑,比巫师写下的怪异符咒还玄乎。
  而他们的脸皮比神界里压制一切的冰层都厚实,无论冰层下有着怎样的波涛汹涌,在波澜不惊的脸皮之下,都能遭到死死的扼制。
  美艳的女奴在广场高处撒花瓣,乐者手拿笛子,排成排吹出喜庆的乐章。也有不够资格的平民在远处驻足。
  “他来了……”身旁的贵族小声嘟囔一句。
  赫伦往前看去,在漫天花瓣雨和金粉中,他看见了盛装出席的达荷。
  达荷坐在一个竖起的铁制半球中,半球外有艺术性的浮雕。他穿着黑丝袍,边缘的金色刺绣宛如烫金。他的头发上洒满金粉,描画墨线的眼睛满足地眯起来。奴隶们簇拥在他脚下,推着盛放铁球的轮车,波浪一般前赴后继。人们的目光象密集的雨点一样落到他身上。
  他托起手掌接住花瓣,陶醉般地洒在自己的头上,笑容很怪异,好象吸进了什么致人迷幻的香草。
  远远看去,他倒象一个活动在幼壳里的魔物。
  他享受极了。这是他一生中最得意的时候。
  奴隶推着车,使他正面对观众,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做演讲。
  他俯视脚下的所有人,摆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
  “我自流火热油纷飞的犹太而来,这双善察疾苦的耳朵已经饱受折磨了。怀藏祸乱之心的暴民如附骨之疽,罗马的心脏遭到摇撼!自奥古斯都流淌下来的血液遭到质疑!我憎恨策反之徒,正如同我憎恨无法使解脱人民于水火的自己一样!”
  他又开始大摆正义之词。
  “尊贵至上的皇帝选用我,作为掌握罗马公平正义的大法官。这意味着我的一生将在合理与合法的境界中渡过。我谨记神圣职位赋予我的职责,以追真求义的心灵保护罗马,在骨头上镌刻贫苦之人的名字,眼球里只装着理法。所有违背法律的言行将受到我的抨击,所有悖逆人伦的恶行将遭到我的唾弃!我想以正直博爱的心灵爱着罗马,如有违逆……”
  突然,一只箭矢破风而来,嗖地一声刺穿他的咽喉。
  台下的贵族哗然,沸腾一般炸开了锅。
  达荷不可置信地睁大双眼,涂有蔻丹的嘴巴象鱼一样一张一合。他疑惑地眨了眨眼,似乎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想继续说话,一张口却喷涌出大量的鲜血,喉咙里有咕噜咕噜的声响。他瘫软了身体,怔怔地低下头,下巴碰到了指头粗的箭矢。他呆愣着,伸手摸了摸脖子,看见手掌上的血,半天都没有反应。血流如狡猾凶悍的长条怪物,从他脖间成股成股钻出,带动身体一下下地摆动。
  很快,他就倒在半球里,眼睛大睁地断了气。他至死也没意识到自己会死的事实。
  贵族们吓得惊叫连连,很多人都抱着头四处逃窜,踩到了同僚长得及地的官袍,嘴里叫喊着神明的圣号。撒花瓣的女奴更是大声尖叫,从高处摔落下来。
  场面变得极其混乱。
  只有赫伦一人没有惊慌。
  这时,皇帝的近卫军披甲执剑而来,训练有素的他们象围墙一样将人群禁闭其中。人们冲撞几下,看到近卫军的独特铠甲,慌乱的场面一时得到控制。
  身穿骨磷紫的皇帝走上高处,他遗传自父亲的红头发在远处都象火焰一样明晰。
  浸染紫色的丝袍,是属于皇帝的衣服。浩瀚的罗马帝国里,只有他才能使用这一罕见的颜色。
  官员们纷纷收敛,朝那紫色的丝袍下跪。
  “安敦尼以于大难之时勇担困难为由,请愿去犹太。这不过是他亡我奥古斯都血脉的阴谋!我以终身大法官的头衔引他回来,希望你们永远记得此刻的他!”
  皇帝阴沉着脸,在高台上声色严厉,“他与暴民串通,企图利用信仰取得兵力,妄图犹太自立门户,而他就做那一弹丸之地的元首!此人即便死了,也当受剥皮割舌的刑罚!这是给已经或将要怀有异心的人的警示!此警示与台伯河同寿命,即使日月之光皆淡褪,此警示绝不减弱一分一毫……”
  皇帝其实还说了很多话,但赫伦都没听进去。他只是安静地望向达荷的尸体,那是他很久的仇敌了。
  前世时,达荷与布鲁图斯勾结,夺走了他的波利奥;而今生,他又以卑鄙的手段,以他的挚爱为筹码,夺走了他的元老身份。
  赫伦感到无比的快意。
  他的所有宿敌,在此时终于全部都付出了代价,没有一个得以逃脱。
  ……
  加图索收到消息,来到波利奥时,天空湛蓝如倒挂的海水,没有一丝云翳的瑕疵,就这么倾泻到人的眼睛里来。什么颜色如果纯正无瑕到极致,反而就有了震撼人心的效果。太阳的金光也盖不住这仿佛能净化灵魂的蓝。
  赫伦站在中庭中央,仰着脖子,静默地盯着蓝天,比他身后的石灰像还要显得静止。
  许久之后,他才对着天空伸出手,好象在抚摸这纯净至极的蓝天。
  他的官袍有所变化,从原本的金红色变成金紫色,紫色丝线细密地镶在衣摆,金紫变幻出熠熠闪亮。阳光之下,他象某种稀世的扇贝,可以反射斑斓的光彩。
  “看来你已知晓皇帝的新政令了。”加图索走过去,“他赏给你的紫袍,可只有幸运的埃及总督穿得了!”
  赫伦沉溺在蓝色里,被他的声响惊醒,“加图索,连冥神手下、负责抓取亡灵的冥使都不如你现身得突然!达荷的死亡,应该会让你开心很久吧!”
  “当然!但我更为你开心。”加图索笑了笑,“埃及是元首行省,属于皇帝的私人财产。他选择了你担任他私有财富的管理者。今后,你可以远离污浊的元老院,在那片富庶的地方安宁地生活。”
  “因为我忠心耿耿,他看到了这一点。”赫伦回道,“达荷以下地狱为代价帮助了我。倘若没有他那些信件,我不可能得到如此殊荣。”
  加图索扯了扯他紫色的袖摆,笑着说:“埃及总督只有骑士才能担任,也是达荷将你变成了骑士。”
  他有些感慨地轻叹:“他野心勃勃步步为营,最终惨死于大庭广众。而你——我单纯的表弟,论起政治头脑,绝对不敌达荷那个家伙,却得到了最令人羡慕的结果。”
  赫伦想了一会,说:“命运终会为所做的一切买单,无论是善还是恶。”
  “没错,但你无疑是幸运的,比我这个天天和那帮白毛猴子周旋的表哥幸运多了!”加图索说,“作为管家,你只要遵循皇帝的命令就好,不必花费太多心思去整治。”
  他扶着赫伦的肩膀,语气也有罕见的沉定:“你的一辈子都象活在童年。”
  赫伦愣了一下,眼神暗下来,“这句话也有人对我说过……”
  “谁说的?”
  “……卢卡斯。”他神色深沉。
  加图索会意,提醒他道:“犹太的暴乱,因为达荷的死亡而提前结束了。今晚军队就会回城,这个你应该知道吧?”
  赫伦叹了口气,“我知道。”
  ……
  月亮爬上树梢时,赫伦已经褪下了官袍,换回平常的轻便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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