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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月鬼谈-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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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风吹皱一池水,卷起片片落叶。
  一晃,已经入秋了。
  院子里种得枫树,一片红叶似火,几只黑乌鸦停在上面,叫得嘶哑。
  南烛皱了皱眉,抛了几颗石子将那几只扰人的鸟赶得远远地。
  俗话说,乌鸦落房头,开口就是祸,大早上的,真不吉利。
  好的不灵坏的灵。
  晚间,秦歌教书回来,神色恍恍惚惚,屡屡出错,差点撞到门上,口中喃喃道:“他……他要……要……到底是痴心妄想、白日做梦。。。。。。”
  不明所以,只是他眼中的清明散去,如同呆滞了般。南烛掐指一算,目光渐冷,似有痛色,原来是那殷萼三日后要娶亲以作冲喜,而要娶的自然是一个女子,是他的青梅竹马表妹。
  那女子素有佳名,温顺贤淑,有徳有貌,在闺阁中上敬双亲兄长,对下教导幼弟小妹,善待家仆,名声极好。
  好一对天造地设的璧人。
  看着秦歌为了一个快要成亲的男子这般颓然,心疼怒意骤然上涌,南烛恨铁不成钢道:“你这般模样 ,殷萼又瞧不见,何苦如此作践自己?我……我的心意,你是知道的,对吧?”
  他咽了咽口水,顿了顿,对上对方尚不清明的双目,道:“秦歌,你看看我,看看我,他有什么好,如今还要娶别人,你忘了他,好不好?”
  秦歌没有丝毫反应,半晌沉默不语,南烛努力地深吸了一口气,踱到窗户边上透透气。那三日,秦歌就这样呆呆的坐着,而城灵大人也守了他三日。
  殷府的锣鼓声声,响彻了整座陵游城,鞭炮噼里啪啦惊起树叶间的秋鸟。
  人人都道,少城主的新娘子的嫁衣可真好看,那颜色,那金线,那布料 。
  人人都道,新娘子长得可真美,天仙一般,配的上咱少城主。
  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穿过大道,十里的红妆,那昂首高高坐在白马上的新郎官,当真是鲜衣怒马。
  欢声顺着小巷子一路传到了居于最后地小院里。
  秦歌先开始怔了怔,一滴泪冷不丁地落下,甚为冰寒凉透。
  胸腔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脑子里反反复复地都是自己第一次见到殷萼时他说的话。
  像是烙印一般烙在了心里,自此之后,再也挥之不去 。
  尽管殷萼俨然不记得一个字。
  没关系,都结束了。
  他看了看守在一旁的南烛,心里莫名其妙蓦地一软,出声道:“我饿了。”
  谢天谢地,他终于知道饿了。南烛去了厨房亲自给他做了爱吃的东西。
  死心眼的凡人,总归是要开窍了。
  呆子书生,以后我会对你很好的,第一眼我就看上你了,一身青衫如竹。南烛边亲手煮粥边想。
  当时南烛初到陵游城,逛街市时,遇见一书画摊子,摊子上贩卖各式书画,山水画,花鸟虫鱼,还有人物画,仕女图,可卖的最紧俏的却是俊俏的世家公子图。
  南烛瞥了一眼,买了最受欢迎的一张画像,行至无人处,使了个幻形术,变作那画中人的模样,继续大摇大摆走街穿巷,不少大姑娘朝他扔花手绢、花骨朵儿,实在新鲜。
  后来不知从哪蹦出来个母夜叉,竟然追着朝他扔瓜果,个个足足有拳头大小。
  南烛只能拔腿以避之,然后,就在那湖边绿柳之下见到了那抹背影。
  一身青衫,苍翠如竹。
  那人就是秦歌。
  自此,彻底沉沦,陷之弥深。
  那日,南烛有心相交,便上前叹了几句,谁知这傻书生当即脸色大变,青了又白,白了又青,似乎是生气了。
  后来呢?
  哪里还有什么后来?
  “砰!”
  一地的白瓷碎片。
  白瓷碗落在房间栏槛上,发出尖锐的破碎声音。
  房梁之上,吊着位青衫长身的书生。
  南烛瞬时失了神,心烈烈地颤抖着,嘴唇上下一开一合,竟发不出一个音节。
  长袖一挥,吊着的男子稳稳地落入他的怀中,眉目舒展,似已经解脱一般。
  他最后说了一句话。
  他说,他曾说我着青衫,苍翠如竹,养眼的很。
  一道灵光乍然劈过天灵盖。
  这句话,是殷萼对秦歌说的。
  不,不是的。
  这句话明明就是南烛对秦歌说的,在柳条摇曳碧波漾漾的树下湖边。
  南烛揉了揉眼睛,眼泪却止不住地向外涌出,世人都说,妖无心,无情无义,无殇无泪,可这眼泪,与凡人的无异。
  秦歌,南烛,在一开始就已经错过了,纵使日日相见,也不会……
  这笔该死的阴差阳错,这笔剪不清理还乱的烂账,究竟要找何人算,又是谁的错?
  “这身青衫,穿在公子身上,苍翠如竹,好看的紧。”
  “哎,你叫什么名字,我们交个朋友,好不好?”
  “哎,别走啊!”
  无人应,湖边依旧杨柳飘絮。
  再一春。
  秦歌死后,南烛向判官撂了挑子,独自回了修行的枫遗山,山上竹林成海,青翠苍郁,此后,再不复出,立誓永生永世守着一座坟。坟头立着一块墓碑,上面写着:
  吾妻…秦歌之墓。

  ☆、姜瑛

  “大哥,你平日里如何胡闹,我也不愿再说,只是这次确实太过火,父亲怕是气得不轻。”座上一白衣男子收眉敛目,声音沉沉,美玉般的脸上早已是苍白无一丝血色,身姿孱弱,纤细的骨节紧攥得咯咯直响。
  “那是你的父亲,与我何关”
  堂间笔直站着另一男子,高冠鲜衣,穿得花里胡哨,花孔雀一般,只见他先怒冲一声,片刻之后慌慌忙忙,连声不迭地陪笑道:“二弟,大哥这次知道错了,真的,不过出云已经有了我们姜家的骨肉,日后孩子出生还得唤你一声小叔父,断断不能再流落于烟尘之乡的,说出去还不是丢咱们姜家人的脸面,你说,是吧?”
  边说边缓慢挪到了座上人的身边,右手想伸出去覆住自己二弟的指尖,斟酌再三还是黯然缩了回来。
  只耷拉着眼皮,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的脚尖,肩膀下垂,当真是一派要死不活的混样。
  这正是姜府无权无势的大公子——姜鹤,而那堂上掌势的白衣痨病鬼,却是他名义上的二弟,姜家的二少爷——姜瑛。
  “你还知道丢姜家人的脸,那戏子有什么好,如今还让她有。。。。。。”姜瑛脸色愈发难看,苍白似鬼,口中的话再说不下去,将将卡在这里,重重叹了一口气,遂欲拂袖而去。
  姜鹤见此状,呼吸一窒,一口白牙紧咬,忙欲迎上去问个明白,终究被姜瑛一句“既然那女子得你青睐,我自当去求父亲成了你的美事”生生堵在了门口,双手双脚全似僵硬不得动弹,脚下一不留心,一个踉跄瘫坐在地,脸上青了又白,白了又紫,只双眼呆滞目然,宛似死人。
  下人们只道自家不顶事的浪荡大少爷又惹了什么孽障,留下一堆烂摊子容二少爷收拾,不过主子始终是主子,下人最要紧的是安守本分,不该看的,不该听的,都要避着,于是一应地噤若寒蝉,不敢妄自探测。
  只是可怜了姜二公子,明明是天生的富贵子弟,天份极高,头脑灵活,精明能干,无论是读书还是经商,皆是一把好手,若是照此下去,跃入龙门指日可待。
  只可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好生生的一个七窍玲珑剔透的人物,偏偏身患顽疾,不治之症,怕是没几年活头。
  外人只道,这姜家老爷已是末年,幸亏出了个姜二,撑起了一片天地,只消那位去了,就剩下酒囊饭袋的姜大少爷,这姜府指不定多鸡飞狗跳闹出多大的乱子,只等着看吧,唉,都是讨债鬼啊!
  话说这姜家也是有趣,十里之内难碰上这般的。但凡是有点根基的家族莫不是以长为尊,以嫡为贵,三纲五常中也道从父从兄从子,兄长之话比之如父,偏就这姜府也是个异数。
  姜老爷子偏惯爱幼子姜瑛,自小作后承祖宗基业的人物育养,雷厉风行手段厉害。而姜家大少爷,自小是个没权没势的,挨了打也是和血吞,无处诉,无人哭,亲娘早去,爹不疼,没娘爱。
  天行有常,世道轮回不堪人定,这姜家二少爷百人宠,千人哄,也逃不过满身缠疾,身子骨江河日下,不过弱冠之年,脾气秉性断无半分活气,府中之人见之如夜遇白无常般,仿若只消冷风一吹,顷刻间就能魂归黄泉撒手人寰。
  而姜大少爷眠花卧柳流连花楼,活脱脱一个花间浪子纨绔子弟,却不见平常浪子的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虚弱之态,反倒是得了一副好皮囊,相貌堂堂,英气十足。
  这老天爷还真是公平啊!
  姜府主堂内,座上还是那位白衣二少爷,端起青花瓷的茶杯,低头抿了一口姿态甚是雅致。
  堂下规规矩矩站着一位女子,那女子低眉敛目,双手小心翼翼地绞着帕子。
  “你就是我大哥口中的出云”姜瑛撩起眼皮,随口问道。
  那女子福了福身,怯生生小心应道:“回……回二少爷,是,奴儿出身青楼,幸蒙大少爷有心垂怜,处处照料,能侍候他,是奴三生修来的福分,望二少爷成全。”
  再一抬头,梨花带雨,引人怜惜。
  一字一句无不透着拳拳情意,好个三生修来的福分啊!
  姜瑛抬眼瞥了一眼堂下女子,桃红上袖湖绿裳,眉目倒也算是清秀,细眉杏目,乖巧娇柔,连声音都是软软的,原来他大哥喜欢的是这般模样的女子,只是做得温柔乡,不知可否做得了美人灯下红袖添香?
  他心中略略郁结,似有一口气憋在胸口不得挥去,遂挥了挥手示意仆下妥当安置那唤做“出云”的女子,自己倚在紫檀木美人靠的背板处,垂目深呼吸了几口,又想到自己大哥此刻恐怕还在外面厮混作乐喝酒,心口一痛,止不住咳嗽声声,一股锈铁味霎时涌上喉咙。
  他原非姜家老爷之亲子,他娘本是姜家老爷故人,身死之后留下丁点骨肉,姜家老爷怜他一幼儿孤苦伶仃,恐日后颠沛流离无枝可依,遂将他捡了回来,入了姜氏族谱,此后衣食住行,无不经手,从小悉心教导,诗书字花画,商经手段,无一不通。
  后来竟欲将姜家基业尽数交与他,只道姜鹤是个没头脑的,只知游戏花丛,如何能守家财使之不外流,保祖宗基业长存。
  许是这般不得父亲青眼,大哥自后愈发混账,留连秦楼楚馆红绡帐暖,狐朋狗友戏作一团。
  这一出乱七八糟的戏,竟不知是孽,还是祸?
  月色正浓,欲沉清湖,鸟叫蝉鸣,夹杂着声声蛐蛐叫唤。
  姜瑛素有夏夜开窗入睡的习惯,此时只见一道模糊黑影跃过窗子,放慢脚步,轻声试探着向床前挪动,身体摇摇晃晃,一股浓烈的酒气袭面而来,约莫三尺距离的时候,陡然停下脚步,再不做前去。
  姜瑛本来就疾病缠身,夜里难睡得沉,这般酒气,这般动静,如何醒不来,只静静地闭着眼睛,详装不知。
  那身影挺拔宽阔,定定地盯着床上之人瞅了半晌,目光痴痴迷离,指尖停留在那张苍白脸面上方半晌,终究还是收了回去。
  趁着月色朦胧,那道黑影顺着原路翻出窗棂,只听窗外“咚”的一声,声音沉闷,夹着一声闷哼。
  黑夜中,姜瑛睁开了眼睛,盯着黑漆漆的房梁,轻轻叹了一口气,心道,这个傻子莫不是滚下了窗户思及此,竟不自觉嘴角噙了一丝青涩笑容,不过片刻恢复满目怆容,喜色不过片刻云间,划归无形。
  他二人自小一起长大,虽其间牵扯无数,父亲偏爱于他,兄长心中定然是有怨懑的,可到底尚有几分情意在。
  只是年岁越长,隔阂越多,纵使心中有绮念,也是扭曲的、不能存于青天白日之下的、罔顾人伦的,如今大哥已成家立室,日后断然不复从前那番,尽管他自己知晓大哥以前待他也是面上笑心里恶,或许也有真心,可这些真心,早已经被搅得复杂绝伦难以辨认,不过是求个称心如意罢了,就这么难么?
  有些时候,欲与情彼此纠缠,实在难以辨析。而情与利却是分庭抗礼,相爱相杀,落了个七零八碎混成一锅大杂烩的下场。
  相爱吗?
  没有一个人想承认。
  没有一个人会承认。
  自出云入了姜府后,姜家大少爷果真收了不少脾性,成日与自家妾室对面画眉,琴瑟和鸣,倒也给姜府少添了些糟心事,那以前常常找上门来的老鸨也不再来。
  姜瑛见他夫妻相与和睦,妻贤夫顺,心间泛起阵阵悲凉,却也稍加安慰,一时之间竟不知于他而言究竟是乐事还是哀事。
  那个人,以前说过喜欢他,现在却总是让他难过。
  当真是可恨,可更恨自己,如今这般局面不正是自己所一手造成的吗?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姜瑛之母曾与姜家老爷相识相知,可无奈襄王有意,神女无情,这神女心中所慕亦有他人,一朝嫁作他人妇后,生下一之有名瑛,不料天妒红颜,一朝香消玉殒,留一子存于世,后被姜府老爷养做亲子,改姓姜。
  此子相貌甚肖其母,细眉杏目,挺梁薄唇,肤色雪白,身姿纤长,雌雄莫辩。
  那姜府老爷原是想将他做儿子养的,时不时见之缅怀故人一番,未存什么龌蹉不堪的心思。
  谁知这被含在嘴里养的心肝有朝一日竟与自己的儿子姜鹤一来二去渐生情意,被撞破后,自家养的孽障竟玩了一手离家出走,带着心肝私奔了事。
  气得姜老爷一口心头血溅在帘子上,以前心爱的女人被抢走,如今一手养大的宝贝也要跟人跑,还是跟自己的儿子跑,如何能忍?
  什么人伦,什么礼义廉耻,什么纲常?想要的只能自己去拿,若是这都拿不到,还要什么人伦?
  欲,情,人伦,义理,子,父,求不得,舍不得。
  魔怔了。
  抛下一切私奔的终究还是被逮了回来,家法伺候,祠堂之内,姜府的大少爷被打得血肉模糊,半死不活,差点一命呜呼。
  虎毒尚不食子,要不是只这一道亲生血脉,这姜府老爷,怕是真要打杀了这孽障。
  而姜瑛被压在一具躯体之下,那覆在他身上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姜老爷,他喊了十载的爹,那双曾教他写字作画的手,此刻正毫不留情地抚摸着他身上的每一处肌肤,含着赤果果的欲望,一寸一寸的往下,滚烫滚烫,撕咬,掠夺,不复温柔,尽是疯狂的占有与侵略。
  衣裳被撕扯地干干净净,与身上之人紧紧贴合在一起,泪水毫不顾忌地滑落,沾湿了一方枕巾,纤长笔直的双腿被高高地抬起,下半身完完全全地□□出来,身子像是被一把灼热的利刃活活劈成了两半,而后一次次激烈的撞动与律动,越来越深,越来越快,数百道或急或缓、或轻或重的进出,喘息声与水声不绝于耳,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麝香气息。
  姜瑛像是五感尽失,不想听,不想去想,一切都是假的,都是噩梦,可是,疼痛确是实实在在的,他想成个死人,好可惜,他不是。
  这还不是最绝望的,当房门大破的时候,他看见了姜鹤眼中的惊愕、悲愤、自我厌弃与血红。
  十数载的养育之恩,他姜瑛却是个狼心狗肺忘恩负义之辈,要搅得人家父子相残斗得你死我活吗?
  他闭上了眼,纤长的双腿自发缠上了身上的疯子的腰,渐渐地箍紧,下身紧紧相联,手臂主动绕上去,放开紧咬的牙关,□□求欢声一泻而出。
  自愿的总比被强迫的结局要好,他害怕,害怕自己的大哥会心性泯灭,亲手要了斩杀其父,犯下天诛地灭永世不可超生的罪孽,往后沉入世人谴责的深潭,陷入自我厌弃的沼泽不可自拔。
  脏,真脏!
  看罢这等丑陋之态,这样,他就会心如死灰了吧。
  日后,他依旧还是姜府的大少爷,还是他的大哥。
  这等的腌臜事情与他再也五关。
  入秋了,天气渐凉,姜瑛披了一件外衫立在荷花池前,塘里的荷花荷叶早已枯萎,一片残色。
  都过去三年了,还有人记得当初吗?
  秋风入喉,姜瑛止不住大咳起来,帕子上染上一层颜色寡淡的血,是大限将至的征兆。
  然而他对着帕子释然地笑了笑,如今,死也可以瞑目了。
  他亲眼见着姜鹤自我放逐、自我堕落了三年,而今,总算守得云开见月明,那以前的情种,做了三年的花间浪子,如今总算是可以幸福了。
  那女子,叫出云,细眉杏目,生得好,命更好。
  大哥,下辈子,你不许再娶别人了。
  转身回房,清癯的背影甚萧索,远处阁楼上有人一直目送他回去。
  数月后,姜府二少爷病重,举城皆摆手道无力回天。
  当夜,姜府之中窜起了冲天火焰,惊醒了一众家丁,着火处不是别处,却是姜二少爷的院子。
  院子偏僻,待众人皆手忙脚乱惶惶赶去时,烈火大起,浓烟阵阵,而里间禁闭,院门紧锁,手忙脚乱抢救一番,到底是火势如龙甚是逼人,待至天色微明,徒眼只见一片残垣灰烬。
  只余两具焦尸,紧紧相拥,分也分不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姜家老爷见此情景,老泪纵横,当场晕厥过去,不省人事。
  那其中一具焦尸正是病入膏肓的姜府二少爷,而另一具已烧得面目全非,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但其手指上有一枚玉扳指,经出云辨认,正是大少爷之物。
  一夜之间痛丧二子,姜老爷醒转过来时,老眼昏浊,遭受刺激太大,一夜头发竟乎全白,喃喃道:“吾儿,吾儿……”
  白发人送黑发人,老年丧子,三大悲事之一。
  因两具焦尸无法分离,姜府老爷便特地重金请棺材铺老板做了一口合棺,将两个儿子葬在了一起。
  石碑上刻有【姜氏长子姜鹤/姜氏次子姜瑛】之墓,墓旁刻有一排小字,尽云此兄弟二人如何恭敬友爱,有情有义,生同生,死同死,兄弟之情,可表于天地,感人肺腑。
  生不能同枕,娶卿为妻,死后能同穴而葬,得此殊荣,再无所求。

  ☆、戏莺

  书上记载,花虫鸟兽之中,莺甚痴心不改。所失钟情后,从此春花风秋霜,只为一人候。
  说不上是褒是贬,世人总喜欢将自己的一些臆想强加在一些所谓的存在之上,是谓意象。
  当真是可笑!
  之所以能说出这样一番话,也不是全无由头。这几百年间,物转星移,沧海桑田,我流转于世间红尘,换了一副又一副的皮囊,到最后,连自己最初的名字也不曾记得,自以为见惯风月情浓逢场作戏,一夜笙歌过后,烟火渐凉,谁还记得昨夜醉后的痴话。
  如你所料,我是妖,本身是一只夜莺,这恐怕也是唯一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变化的印记。
  幻化成凡人总有个不好的弊端,凡人有生老病死之痛,一世太过匆匆,也因于此,每过二十年,我总得假死一次,后再重新以另一个身份沉溺其间。
  都说了,我是一只夜莺,得了一副好嗓子,走的也是优伶的行当。我又不是人,管他什么偏见。这世上的人本就奇怪的很,明明一掷千金只为戏子一笑,却又偏偏瞧不上这些不上道的下九流,岂不是自相矛盾
  “笙吟,小祖宗啊,可算是找到了,来来,赶紧装扮一番,咱妙音楼的贵人到了。”
  说话的是楼里的老妈妈,平素惯会算计逢迎,眼光老道毒辣,最是一只老狐狸,谄媚样,刻薄脸,瞬间转幻毫无压力。我瞧着,她倒是应该去演个变脸的把戏,准保赚他个钵盆瓢满。
  贵客
  来妙音楼的哪一个不是恩客也不见她如此大费周章,非得死乞白赖求了我去应承
  那老婆子也说不出那人的身份来历,只道华服贵饰,非富即贵。
  起妆描眉,束发留缨,挑了件樱草色的织锦深衣,不显寡淡即可。
  妙音楼里流光溢彩,脂粉气甚浓烈,新来的琴师是个人才,一曲已尽余音缭绕,只不过红尘情爱之中求得不过是个附庸风雅罢了,甚是可惜。
  我推开那扇一码三箭式样的木门,里面窗户大开着,清风吹拂镂花的丝幕,一轮明月洒在地上,还真有几分意境,只那两根红蜡烛实在煞风景得很。
  那对面的公子显然以前没来过这样的地方,一张苏绣帕子给他揉了又揉,都快绞出个洞来,涨红了脸好个天真!
  “不知公子想要听些什么”
  照着平素的流程,我踏着步子询问了一句。
  “我、我、我第一次来,不、不知道,随意就好,随意就好!”他结结巴巴断断续续总算是把一句话说齐整后,重重吁了一口气,而后抬起头来瞧了我一眼,怔了一会应该觉得盯着看不合适,重又低下了头。
  以往那些人见了我,一双眼中能放出半厢的光,妖物就是占了副皮囊的光,免不了有勾魂摄魄之力。如今碰上这么个含羞内敛的主,以往那些招数倒是不顶用的。
  我给他唱了一支竹枝词。
  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亦有情。
  一曲终了,那公子跟着呢喃一声:“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亦有情。”
  声音轻柔似羽,举手投足间尽是青涩。
  来妙音楼这种地方的,不外乎两类,一类寻得欢做得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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