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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先生的奇闻异事-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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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尔来伺候我,他叹了口气说:“何苦呢?留在这儿多好啊,有吃有喝的,跑出去干嘛?”
  将心里想要出去的想法隐藏,表面装作一副屈服的样子,在绿洲所有的人都不可相信,因为他们在这里长大,从没见过外面的世界,一切的对于外界的了解都是由族长转述。
  族长在他们的眼里是最聪明的人,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不可怀疑的真理,所以,整座沙漠像是一个无形的监狱,不单单禁锢了他们的脚步,更有那种想要走出去的心。
  “不跑了,没有骆驼没有水,就算想走也走不了。”我叹了口气。
  “你快点养病,外面好多人等着你救命呢,对了,我这几天跟你睡在一起,有什么事儿你可以吩咐我。”吉尔说完了便躺在了椅子上打起了呼噜。表面上我没有表露出什么不满,可内心却已经心急如焚了,当那次黑风过后,所有的人生死不知,让我一个人始终困在这里,那每一秒都是煎熬啊!
  第一夜是在疼痛中度过的,漫漫长夜,我知道丝毫没有放弃想要出去的信念,面对素儿,下定决心的一吻没有亲上,面对老鹤,他侄子的事情一无所知,面对胖子和老雷,曾答应他们去摸了不死国的祖坟也没有做到。
  爷爷还在等着我,还有救过我性命的张家老爷子,只要救了他们二老,我和素儿的才可以安安心心的结为夫妻。望着窗外的繁星,我整夜未睡,直到等到天亮以后来人送了吃的,恢复期的时候,天天躺在床上,每天吉尔会为涂抹药膏,端屎端尿,时不时还会有一些来看病的人。
  而且我这人就是心肠太好,但凡有人受伤,心里的第一个念头便是救人,时间一点点的推移,转眼又过了七天,被烫伤的地方已经彻底恢复,身体状态也调节到了最佳,当务之急,那就是逃亡了!
  首先是必须要找到地图,再牵走两头骆驼,以及装满水袋和食物,再我给自己制定了个计划,第一条肯定要获取信任,于是我开始四处给人瞧病,挨家挨户的走访,尽职尽责的为全村的人服务。
  计划的第二天,发生了点意外,在当地的一户居民家里,遇见了一名穿着士兵服装的青年,越看越觉得眼熟,这不是在遗迹士兵穿的衣服么。
  一种老乡见老乡的感情浮上心头,激动的问他:“是不是在遗迹看守的小伙子?真没想到在这儿也能遇上熟人!”
  青年摇摇头:“我不认识你啊,你是谁啊?”
  瞧他淡定的样子,难道认错人了?
  我说:“你不是马振国的兵么?”
  “不知道,我什么也不记得了,你认识我么,我是谁?”青年听我说完也很激动。
  叫什么名字我是不知道,可看他的样子确实像是失忆了,等我要耐心解释一下,突然进来一个小麦色皮肤的当地女人,她推了我一下:“你走开,不许你对我丈夫说那些他没听过的事情!”
  丈夫?不知道的事情?我被她连续的话语搞的有些发懵,为什么不让我说出他不知道的事情?士兵口中的个不知道,显然指的是外界的事情,然而村庄的人,明明对外界的理解是一片荒漠,他们只是守着自己的绿洲生怕被旁人所抢夺,但又有什么不让我说的?
  的确太令我意外了,难不成这里还隐藏了别的秘密?
  当我还想多说几句,他媳妇连推带拽的逼出了房间,这是第一家的意外,起初遇见熟人我还没当回事,但后来发生的事情却令我大感震惊。
  天黑时,吉尔告诉我,族长要设宴,请部落里的官员去吃饭,我也是在邀请的中的人。
  对于那个小心眼的大胡子,我必须要竭尽所能的去讨好他,获取他的信任,以及对他任何的要求都不会去做出反抗。换好了衣服,披星戴月的跟着吉尔一同去了族长的家。
  大胡子的家也是全村最大的木制房屋,周围打在沙漠中的栅栏围墙算是院墙了,院子里面一共三间房,还有养牲口用的棚子,院中有水井,周围被茂密的胡杨围绕,他的房屋也是临近最干净的水源。
  被门外的看守指引进了左边的房屋,一进门,屋内摆了十几小型的方桌,每个人坐在自己的桌前,由于吉尔没有进入就餐的资格,所以自从进屋后便站在了我的旁边。
  坐在桌前的十几人,他们见到我纷纷主动起身打招呼,我能认得出,他们当中至少有一半都找我瞧过病。
  有人主动说:“近日来,听说先生四处看病,实在是我们绿洲的福气。”
  左前方的中年人叹了口气:“那是自然,自从上一位先生去世,再也没有人懂医术,可苦了我们族人,要是先生能早点来,可能我那小儿子就不会死。”
  听着众人的一言一语,我得知了几个细节,这次聚餐是为了食物分配,还有优质水源的分配,全村有苦井和甜井,只有官员才有资格享用甜井。
  还有,我又听一个年轻人谈到,族长居然有十位妻子!这简直就是土皇帝啊,心想他怪不得不愿意离开,在沙漠有吃有喝,上千人对他唯命是从,就算他知道外面有什么,恐怕也不愿意出去。
  不一会儿,大胡子进了房间,他对我们挥挥手,众人随之起身还礼。
  大胡子学着古人说话的范儿:“诸位爱卿,今日找大家来,我有两件事儿要交代,第一、我前几日打探到了地龙下蛋了,大家各自回去抽调强壮的勇士,明日前去一起去偷蛋。第二、我打算让我三女儿嫁给新来的一贫先生。”
  众人一下子炸了锅,纷纷都说大胡子的三女儿是个绝色美女,又为全族的小伙子惋惜。
  可我心里却很奇怪,地龙?地龙是什么?既然族长提到了结婚,我赶忙说:“族长大人,我是汉族人,成家立业得有父母之命,不如您给我地图,我去接我家中老娘来绿洲怎么样?”
  “不行!”大胡子严肃的拒绝。
  “为什么?”
  “万一你出去以后泄露了我们的位置可怎么办?整个世界,只有维克拉托才是最大的绿洲,如果被抢了,我们的族人可怎么办?”
  他说的非常认真,我忽然觉得自己待久了会不会得精神病?崩溃的拍了下脑门,我说:“族长,我的家乡要比您这里的绿洲还要大,您放心吧,绝对不会有人惦记您的王国,而且我的家乡盛产酒,如果你可以带人跟我一起回去,我赠你们喝不完的酒!”
  周围人纷纷议论,显然这个酒可是好东西!
  趁热打铁,我又说:“族长,您是最强大的勇士,难道还惧怕我这样的弱小么?跟我一起离开,酒,喝不完的酒啊。”
  然而大胡子却摇摇头:“你回去的事儿不用想了,除非你与我女儿生下了孩子,再教授其他人懂得医术,只有这样,我才会放你离开,要不然,你就永远留在这里。”
  内心不停的劝自己一定要冷静,一言不发,重新坐好,他实在太固执了,这招是真行不通了,必须得换个套路。大胡子又说:“对了,一起救回来的三十二名勇士怎么样了?”
  “族长,这几个小伙子真不错,身体素质特别好,近两年我就没见过比他们身体好的,瞧他们都穿着一样的衣服,真不知道是哪个部落的。”


第二百六十一章 天坑
  开始我真没当回事,毕竟他们整个部落能够延续千年之久,必然少不了像我这样迷路至此的人来提供新鲜的血液,突然,饭桌前的一位卷毛拿起出了一把手枪拍在了桌子上。
  “族长,这些东西就是那些人身上发现的,从前制造那次暴动的人,他所使用的东西好像叫做枪吧?以前我们吃过这个东西的亏,当见到后,所以在第一时间就将那些人的枪收起来,您看看,这个东西怎么用?”
  枪?对了,我见过那位士兵,他们在黑风刮来失踪后必然是携带家伙的,所以,枪很有可能是他丢的,不过,对方所说的话的确令我内心震颤,那是不是说有三十二个士兵到了绿洲?
  有枪就好办了,如果把枪给我,逼急了他们绝不敢囚禁我,所以,我赶忙起身说:“这个暗器我会用,不如你将他交给我,我教你们。”
  在我心里觉得,这几日以来我很屈服,没日没夜的帮给村里人治病,万一他能给我呢,抱着幻想我伸出了手,结果大胡子说:“你会用也不行,现在你还在考察期,安安心心的待着,像枪这样的武器需要严格看管,绝不可以落在任何人的手中。”
  “等等,我问一下,那三十二个人是不是年纪都不大,穿着迷彩衣?”
  “什么迷彩衣?”有人问。
  我想了想,做出一番描述,对方恍然道:“原来这就是迷彩衣啊,懂了懂了,那些人绝大多数确实都穿着这样的衣服,不过也有几个没穿的,没穿你说迷彩服的人,年纪都比较偏大一点。”
  “他们失忆了?”我又问。
  大胡子平静的说:“没错,为了能更好融入这里,我让他们已经吃了失忆果,从此抹掉了所有的记忆,至于你是唯一的例外,因为你是医生,咱们维克拉托需要你脑子里的东西。”
  长呼了口气,照这么看,我能到现在还保持着清醒完全是因为知识的缘故!兴奋的火焰被浇灭了,如果有三十多名士兵帮助,或许有机会逃离,可他们既然都失忆了,这个最难办了。
  我懊恼的重新坐下,心里想着办法,听着他们议论着明天的行程,甚至我的婚约也给定在了他们寻找到了地龙蛋之后立刻举行,一顿饭食之无味的结束。
  回小木屋的路上,吉尔还一个劲儿的羡慕我,说什么他从来就没见过那么好吃的东西,又说桌子上摆着的酒,闻一闻都要流口水了。
  我赶忙说:“吉尔,咱俩商量商量,你想办法送我回家,到了我家,不管好酒好肉让你随便吃,再也不啃那蜘蛛腿。”
  “别,别开玩笑了,族长说了,外面都是沙漠,我们的绿洲才是最好的。”吉尔说。
  瞬间没了继续解释下去的心情,没错,沙漠中的人被完全囚禁了,他们对外界有着戒备心,好比明朝时候朱棣囚禁了朱建文的二儿子朱文圭整整五十五年,他后来被放出来,朱文圭连人与动物都分不清。现在的吉尔等人,与历史上的朱文圭又是何其相似。
  由于第二天全族要抽调勇士去偷地龙蛋,一大早我醒来以后出门打算去找那三十二位家乡人,就见到了带队的是昨晚的卷毛,大清早就见到许许多多年轻人集中到了水边。
  吉尔跟在我近前,我问他,难道现在正在点将?
  他说:“当然,像是偷蛋与猎龙,都是全族人最重要的事情,危险很大,去的勇士都是以老带新,你看看那里面有五个是新来,估计以后你们家乡那三十二个小伙子应该会成为咱们维克拉托的中坚力量。”
  “什么龙?还有龙?”我很吃惊。
  “你没见过么?四个脚的地龙,他们很厉害,跑的也非常快,如果不是出色的猎人,对地龙绝对无可奈何。”吉尔感叹了几句,又吹嘘自己年轻的时候怎么怎么厉害。
  我在打量那五个外面来的青年时,吉尔忽然碰了我一下:“一贫,真搞不懂,你们是不是真的一个地方来的?”
  “怎么了?这还有假么?”我说。
  吉尔上下打量我,又说:“你看看你,身体素质那么弱,再看看那些青年,他们强壮的比沙漠中的野兽还要厉害,前几天因为争夺女人,有一个小伙子居然可以一打三,你却昏迷了三天,如果不会医术,来维克拉托都不会找到婆娘。”
  没错,就像马振国说的,来沙漠的人都是士兵中的佼佼者,也是军队中的尖刀,我一个阴阳先生和士兵比武力,那可真是闲着没事儿撑得。
  我说:“职业不同,他们本来就是因为战斗而生的。”
  “要不是族长说外面很可怕,我都认为你说的是真的了,毕竟,贫瘠的土地怎么可以养育出如此强大的战士,不过,是真的一点也看不出你们是一个家乡的人。”吉尔显得非常羡慕。
  其实,他们当地人也很强壮,只不过没有经过训练的战士强大而已,而吉尔显然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大力士。
  我说:“对了,你是在哪里救得我们?”
  “你们?不不,我倒是想多救几个强大的勇士,救了勇士族长一定会给奖励的,可是太遗憾了,那天居然只有你一个人。”吉尔摆手。
  我奇怪的问:“我自己?那他们呢?”
  对方又说:“他们来的比你早啊,有的早一天,有的早两天,哎,没想到第三天居然是你,好在你是医生,族长已经给了我最丰厚的奖励,要不然我可亏大了。”
  分别来的?两天的时间来了三十二人?他的话让我心里掀起了滔天巨浪,这个数字令我想起了在遗迹的沙坑内,第一天,在沙漠里丢了十个人,他们有士兵有工人,第二天丢了二十二人,加在一起正好是三十二人!
  我被自己的猜想所震惊了,如果是真的,那维克拉托到底在哪?黑风的吹打,昏迷前,我记得自己是掉进了坑里避过风沙,越想越觉得吃惊!
  卷毛正在调动士兵出去头龙蛋,我激动的抓住吉尔,拼命的摇晃他说:“带我去你救我的地方,快点,就是曾经救过你的位置到底在哪?到底在哪!”
  他有些不适应我的态度:“你先不要激动,没问题,我带你去,这就带你去。”
  头部嗡嗡作响,我本以为自己失踪在了荒漠,可若是掉进了深坑,那代表什么?岂不是说我永远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复杂的情绪袭上心头,我不想放弃,绝不可能的,如果真的是沙坑,既然能进的来,那就一定出的去!
  被吉尔带着一同离开了绿洲,奔着太阳下落的方向我们行进了足足大半天的时间,天地茫茫,荒凉的沙漠被死亡的的气息笼罩,沙硕中夹杂的白骨无数,除了身后的生机勃勃,再也看不到丝毫生命的迹象!
  渐渐的登上丘陵,吉尔指着远处说:“那里,那里就是天坑,每半年都会有一部分的流浪者到了这里,偶尔还会有一些走散的,族长说了,如果谁能救回女人,赏酒肉十斤,如果是强壮的男人,则奖励五斤,你是大夫,族长奖励了十五斤。”
  所谓的天坑更像是一座火山中间的火山口,四周沙漠聚集的很高,当中塌陷出了一个足有百米直径的大沙坑,金色茫茫,风沙飘动,高温的天气促使沙硕形成了许许多多的气浪,在远处看,真的如同是一滩金色的湖水。
  “现在来也没用,又不会有人来。”他说。
  我疯跑下了大坡,不可能,一定是幻觉,怎么可能我会到了这里?吉尔喊:“你慢点,要是出了事儿,族长会扒了我皮的,慢点,慢点啊。”
  我现在什么也听不进去,一门心思只想着看看到底是哪?在我的印象里黑风绝不可能带我走出太过遥远的距离,为什么?一切真的是真的么?
  连滚带爬的到了大坑内,我在沙硕中拼命的奔跑,松软的沙地可以没过膝盖,夯实坚硬的位置却可以健步如飞,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于是,我问吉尔,这里是哪?是不是黑色的狂风带我们的!
  他茫然的说:“没错,每次黑风过后,这里都会有人啊,还有啊,你不是知道么我们是维克拉托吗,咱们也叫最后的神圣的绿洲。”
  该死的沙漠,该死的维克拉托,我跪在地上失声痛哭,我只要回家,爷爷还在等我,还有素儿,我只想回去,不想留在维克拉托去做那该死的医生!
  一时间刺激的有点大,头脑眩晕,身体不受控制的,一头栽倒在沙子中,失去意识之前,我除了觉得很烫以外什么也记不得了。
  后来,等再次苏醒的时候还是吉尔照顾我,他骂我,说那么远的距离他扛着我回到的绿洲,差一点没死在路上。醒来以后,就觉得浑身无力,甚至抬起手臂都没有力气,之前的急火攻心,令我很不幸的病倒了。
  吉尔喂了我水,他说:“还好你醒了,要不然族长一定饶不了我的。”
  “我昏了多久?”我问。
  “一个星期,偷龙蛋的勇士们都回来了,这次大丰收,一共偷了三十多枚,族长还特意让人给你送来一个补身子,太大了,被我放在院子里了。”


第二百六十二章 传承
  太大了?放在院子里?越听越觉得不可思议,难不成还真是龙蛋?我想要起身,结果一个不慎的摔倒在床下。平躺在木质的地面,它有着隔热的效果,但屋内好似蒸笼般的燥热却在不断蹂躏我的精神。
  “我的活祖宗喂,您老人家是真的要玩死我啊,咱老实儿点,有啥事您就对我说,只要我能做的,肯定替您去做,咱们村就你一个大夫,你要是出事儿,我吉尔可就是千古罪人了。”
  我非常虚弱的说:“扶我,扶我去看看。”
  “早说啊,别动别动。”吉尔跟过来搀着我起身,还说龙蛋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个蛋么,在外面晒熟了以后再切成一块块的腌制,平日里可以用来补身子用。
  我的每一步都是非常非常艰难,感受着屋外扑面而来的热量时,硕大的蛋呈现在了我的眼前,我彻底被震住了,这也太大了!仅仅一个蛋居然快赶上我的所住下的小屋了,它颜色的漆黑,炎炎烈日下居然有着一丝丝的香味儿。
  开,开什么玩笑?难不成真有龙?
  “怎么样,你们家乡有没有这么大的蛋?告诉你啊,地龙的蛋可是非常难搞的,就这一次,我们损失了两名勇士,不过还好,一共偷出来了四十多枚,足够咱们老百姓家家户户都分上一些。”
  我打断了吉尔的喋喋不休,让他带我上前面摸摸。我还是无法相信,如此贫瘠的沙漠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大的蛋?
  被吉尔搀着摸了一下,为了能更好的吸热所用,整个大蛋涂满了碳灰,毕竟这么大的蛋,除了太阳晒熟以外,根本没有能煮的了锅。身体不稳摔倒了之后又被吉尔抬到了床上,当即,连续打了自己俩耳光,不是梦,怎么可能不是梦啊!
  强烈的刺激使我陷入养病的期间,我没有给任何人治病,甚至连大胡子都带着他的女儿来看我,至于他口中所说全族中最漂亮的女人令我非常诧异,如果说最漂亮,我倒觉得不如说最强壮。
  粗壮的四只,丰硕的乳房,胳膊上是二头肌比我都要大,与她比起来,倒是觉得她更加汉子一些。
  人家那位族长家的千金确实没看上我,她抱怨,说我就算是大夫也不行,身体太弱了,怎么可能会生的出强壮的孩子?连连抗拒与我皆为夫妇,这样我也算是因祸得福了,婚事算是取消了。
  在维克拉托,美丽等于强壮,因为纤细柔弱的女孩子不足以应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倘若是怀了孕,自然需要全村的营养供给,可最后生了孩子难产死亡,或者孩子不健康,对于维克拉托会是很大的损失。
  没了婚约,我觉得气色好了很多,接下来又开始面对接二连三的病人,每天吃着恐龙蛋,味道上也没什么特殊的,感觉就是特别的发腥,不过,与吃蜘蛛与老死的骆驼肉、蛇肉比起来,龙蛋还算是不错的了。而塔里木兔,那是只有族长亲自选配的食物,老百姓不可以随意去吃,有时候大功臣,勇士,才会得到赏赐。
  日复一日的生活,但却始终没有使我放弃逃出去的勇气,既然法显能出去,相信自己也一定可以的,不断拒绝着来提亲的女子,我也开始暗中观察了村落,以及找一找法显曾经留下的痕迹。
  连续被困了足足有两三个月的时间,有一次大胡子的老婆生病,他去请我过去,到了那儿简单看看,属于吃坏了东西,没有抗生素,而且多数的消炎草药用的特别快,尤其这种因热所致的疟疾,主药黄连也用没了。
  最后没辙了,翻箱倒柜的在上一位医生大夫所留下的药品中翻到了西药,喂了他老婆吃完,很幸运的居然救了回来。她那是大胡子新娶的老婆,还处在蜜月期的阶段非常得他的欢心,见人活了,大胡子兴奋的差点没亲我两口,于是,特意设宴款待。
  正好我也可以多打探打探情况,吃饭的时候,我问大胡子:“在维克拉托,有没有什么信仰?”
  “没有,所有的人只信我一个!”大胡子说。
  的确,信仰确确实实会令老百姓开智,这对于有的当权者来说,不是一件事儿好事儿。为此,我又问:“我看部落有两座石碑,其中一个叫做法显的和尚所立下,只是碑文看不清楚了,另外还有一位叫做张骞的人。”
  大胡子搂着女人心情好,说话也不像是那么冷冰冰的。
  “我听我爷爷讲过,古时候我们的族人被抓逃难,全族的人进入到了大沙漠,眼看就要死了的,就是那个和尚将族人救了下来,领着我们穿过了一个地洞,后来就到了这里,族谱上写到过,我们刚刚到了绿洲的时候一共有两百名族人。”
  “对对,后来怎么了?法显呢?”我压抑住内心的激动。
  “和尚将我们安顿好了以后,还告诉我们可以安安全全的留在这儿,哪里也不要出去,如果遇到遭受困难的人就顺手救走,愿意留下的就留下,不愿意留下的就放走。”他喝了口酒。
  放走?你们倒是放我走啊?干嘛要一直困在这儿,还有大坑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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