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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墓兽-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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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辽地宫,白俄美人歌罢,小郡王帖木儿不甘寂寞,饿着肚子高歌一曲——
北方有佳人
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
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古汉语的慷慨悲歌,让秦北洋拍案叫绝。这首歌来自两千多年前,宫廷阉人歌手李延年唱给汉武帝听,赞美妹妹李夫人。汉武帝因此将李夫人纳入宫中。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们的兄长李广利成为贰师将军,率领汉军远征西域大宛国,便是今日的费尔干纳盆地——距离伊塞克湖很近。
小郡王爬到秦北洋身边,贴着耳朵说:“北洋,我用脚后跟都看出来了,俄国美妇人对你有意思呢。在这塞外绝险之地,我等性命朝不保夕,不如成全人家的相思意。良宵苦短,别到阴曹地府里追悔莫及。记得我在京城八大胡同带你听的《金缕衣》吗?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滚!”
秦北洋一把将小郡王推开,劈头盖脸痛骂他一顿,还要比试摔跤。虽说帖木儿是博克好手,但饥肠辘辘也无心过招,被摔了个狗啃屎。躺着看热闹的老金,当场呵呵笑起来。
小郡王把头埋在金子里哼哼唧唧:“真是好心当作驴肝肺。”
他有意撮合秦北洋与卡佳,是考虑到安娜既已嫁给齐远山,木已成舟,生米煮成熟饭,结果怎可更改?如果秦北洋也有新欢,就不会对安娜恋恋不忘。按照小郡王的性情,普天下的男人,生来就是四个字:喜新厌旧,只要搭上新欢,转头就会忘了旧情人。
“别打了。”沃尔夫娜搀扶起小郡王,又把秦北洋省给她的水,重新还到他手中,“如果一群人陷入绝境,应该让女人先去牺牲,这样还会有人活下来的希望。”
“不必了,我的生命本应在1919年的秋天结束。”
“秦,你想听我的故事吗?”沃尔夫娜靠在他的肩头,吹气如兰,“我的祖先世代都是工匠,制造各种捕兽工具。小时候,住在拉加多湖畔的森林里,我常跟爸爸和哥哥出去打猎……”
“等一等!你结婚前是不是叫卡捷琳娜·安德烈耶夫?”
“有什么问题吗?”
“你的父亲叫亚历山大·安德烈耶夫?”
秦北洋脑中闪过冰天雪地的俄国,乌拉尔山区的小村庄,擅长制造捕兽夹的老工匠亚历山大,也是工匠联盟的会员。
“你怎么会知道?”
“而你的哥哥叫瓦洛佳?”
沃尔夫娜瞪大双眼:“你认识他们?不,我哥哥早就死了,十年前制造一种神秘机器时遇害。”
“我认识你父亲,在俄国的时候。”秦北洋掏出背后的十字弓,“这就是他送给我的!”
“独眼金字塔?”她看着十字弓的钢弩上的标记,“我记起来了,小时候,我就认得这个标志。他现在怎么样?自从哥哥死后,爸爸一个人去了乌拉尔山。”
“很抱歉,他去世了。”
“上帝啊!”沃尔夫娜捂住嘴巴:“布尔什维克杀了他?”
“不,是白卫军干的,我已经为他复仇了。”
“谢谢你,我爸爸是个固执的老头,一个痴迷于手艺的工匠,我想他一定很喜欢你。”
耶律大石的地宫之中,秦北洋慨叹命运:“世界好小,我在巴黎和哈尔滨,分别认识了他的女婿与女儿。”
“哥哥死后,我去读了护士学校。一次舞会上,我与弗兰茨·冯·沃尔夫男爵偶遇。我穿着黑衣裳,戴着银手镯,根本比不上那些盛装出席的贵族小姐。沃尔夫却疯狂地追求我,说我很像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
“我看过这本书,日语版,在京都第三高等学校的图书馆。”
“三个月后,我嫁给了沃尔夫。他给了我男爵夫人的头衔,但我不爱他。这个男人更喜欢物理和机械。有一次他喝醉了,才说第一眼看到我时,以为我不是人,而是一个漂亮的‘灵魂机械体’。”
“凡是醉心于‘灵魂机械体’的都是走火入魔的天才。”
秦北洋想起了霍尔施泰因博士、山本教授,还有自己失去的老爹。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沃尔夫娜闭着眼睛躺倒在秦北洋身边,这是《安娜·卡列尼娜》开篇的第一句。
“我不懂……”
他同样躺在装满黄金的铁皮箱上,转头看着她苍白如雪的容颜。
“在圣彼得堡,我不觉得那是个家庭,更像监狱,我一度想从沃尔夫身边逃跑。但我有了孩子,最亲爱的小康斯坦丁。我发誓哪里也不去了,女人的幸福根本不值一提。”
沃尔夫娜闭上眼睛,就像一具尸体,默默等待被埋葬,仿佛回到冰封的贝加尔湖上……
不知睡了多久,小镇墓兽九色将主人唤醒,拽着他来到墓室门后,将耳朵贴着门缝倾听。
秦北洋的眉毛一挑,好像是笛子?还有洞箫?某种说不上名字的乐器?小郡王也凑过来,听出那是蒙古人的马头琴。
人骨金字塔的地狱派对?
最后,秦北洋听出了一个女孩清脆的歌声——
青龙头,白龙尾,
小儿求雨天欢喜。
麦子麦子焦黄,
起动起动龙王。
大下小下,
初一下到十八。
摩诃萨
阿幽?
原本等死的秦北洋,悄然挪开顶门石。硕大的地宫中,亮着几盏幽幽的灯。竹笛、洞萧、蒙古马头琴,诡异地糅合成一团,配上河南灾民流浪祈雨的儿歌,十七岁少女的天籁之音,让人耳朵飘飘欲仙。
人骨金字塔,回到七百年前的原样,依然矗立在地宫,地上不再有任何骷髅头哪怕一片碎骨头。它们也跟秦北洋一样,安安静静地倾听音乐。
他看到了阿幽。
吹奏竹笛的乐手,是灰胡子的刺客老爹;悠扬吐纳洞箫的男子,看侧脸如飘飘然美男子,转头暴露另一侧脸颊,却爬着一道蜈蚣般的刀疤——他叫阿海,跟老爹都是秦北洋的杀父杀母之仇人;盘腿坐地,得劲地拉着马头琴的粗壮汉子,毋庸多言,自是刺客脱欢。
刺客乐队……
第297章 地狱派对(一)
半小时前,天高云淡的伊塞克湖畔,雪山环绕的普热瓦尔斯基墓前,来了五匹骏马。
其中四匹马上,分别是阿幽和她的刺客们。过去十天,他们从阿尔泰山的喀纳斯湖,一路尾随追踪到俄属中亚境内。
正要进入被炸开的墓道,冲出来一个俄国男子,衣衫褴褛,全身鲜血,乍看还以为是普热瓦尔斯基诈尸了。
他是白俄上校伊万诺夫,部下全被人骨金字塔撕成碎片。半年前,他雄赳赳气昂昂地率领一百多人的探险队,从哈尔滨出发跨越草原与戈壁,此刻仅以身免,成了光杆司令,不免徒自哀伤。
伊万诺夫看到刺客们,尤其阿海右脸上的刀疤,便知这伙人绝非善类,抬手射出两枪。阿幽及时下地匍匐,才躲过白俄的子弹。
上校趁机跨上一匹俄国马,猛抽鞭子而逃遁,消失在伊塞克湖边的荒野。
阿海早已拔出象牙柄匕首,对于没能抹断白俄人的脖子而耿耿于怀。
“后会有期。”刺客们的主人不以为意,决定立即进入墓道查看,“秦北洋当在此墓中,他必须进入地宫才能延续生命。”
刚到墓道口,便闻到一股血腥腐臭之气,体壮如牛的脱欢突然站住,声音颤抖:“老爹,我怎么感觉眼皮一直在跳呢?”
“左眼还是右眼?”
脱欢有轻微的左右不分,只能把手按在右眼皮上:“这只眼!”
“左眼跳财,右眼跳灾。”阿海幸灾乐祸地开玩笑,“你要倒霉了!”
老爹面孔一板:“你俩休得胡言!”
“安全起见,大家都背上随身包袱。”阿幽中止了刺客们的争吵,“别忘了地宫道有言:入玄宫者,必先善其器。”
穿过墓道,四名刺客来到普热瓦尔斯基的地宫。他们发现几具尸体,进入形同深井的棺椁,下降到第二层地宫。
遍地残肢不全的死人,穿着蓝色的中国军服,从裤子、靴子以及配枪看出都是骑兵,粗略数数竟有二三百人。
刺客老爹判断:“尸体没有枪伤,全被折断脖子或撕开肚肠而死,典型的镇墓兽所为。”
脱欢猛烈地摇头:“我的右眼皮还在跳,我不想再进去了!”
“你想违抗主人的命令?”
老爹干脆地抽了他一个耳光。
“想当年,我们可都是修行过地宫道,最终才能毕业的。脱欢,你平常不是胆大包天,杀人如麻,何时变得像个小姑娘似的胆小?”阿海才察觉到阿幽瞪了他一眼,“我失言了,主人。”
“业精于勤荒于嬉。当你们长年累月忙于刺杀,地宫道自会慢慢退步——除了秦北洋,三天两头下到古墓,隔三差五杀个镇墓兽,他才是地宫道的大师。”
阿幽命令大伙儿格外小心,进入第三道地宫,他们看到了从未见过的奇观。
人骨金字塔……
脱欢的大块头不小心撞到墓室门,金字塔基座微微晃动,几块骨骸从塔顶坠落,在他面前摔成碎片。越来越多的人骨掉下,一开始残缺不全,接着是整个的骷髅武士,顶着盔甲,手执兵刃,将这伙刺客当作侵扰陵墓的盗墓贼。
“人骨镇墓兽!”
还是刺客老爹见多识广,准确地看出了这座人骨金字塔,便是利用成千上万的人骨,作为原料制作的一尊镇墓兽。就在这座人骨金字塔的心脏,应当有一颗硕大的灵石心脏!
就算使出“刺客道”与“地宫道”的全部功夫,他们四个人也无法抵挡成千上万的骨骸。因为活人会被刺客们的杀气吓倒,而死人无所畏惧。
“抄家伙!”
阿幽一声令下,老爹从包袱里掏出一支竹笛,阿海抽出一支洞箫,脱欢则是蒙古人的马头琴。
“地宫道”有言——镇墓兽,传诸商周先秦,性喜宫商音律,风雅丝竹。
老爹横笛,阿海吹箫,脱欢马头琴,阿幽无需乐器,她的嗓子就是天籁。
刺客乐队演奏出了超高水平,犹如三重奏的管弦乐,只为阿幽的儿歌伴奏,犹如《论语》所说“郑声之乱雅乐”。
奇迹发生了,原本暴怒的人骨镇墓兽,竟然整个安静。已冲到眼门前的骷髅武士,巴瞪着深深的眼窝,沉醉在乐器与阿幽的歌声中。
阿幽也不知下一步该如何是好?一旦停下,恐怕会被人骨金字塔吞没。她用眼色示意老爹等人继续演奏,让笛萧之声飘荡在地宫深处……
刺客乐队与骷髅音乐会。
然后,秦北洋走出了最后一道墓室门。
小郡王、沃尔夫娜、老金,还有小镇墓兽九色,依次走到人骨金字塔面前。
看到秦北洋的双眼,阿幽愣住了,歌声戛然而止。老爹也放下笛子,阿海撤下洞箫,脱欢的马头琴摔在地上,琴箱发出刺耳的共鸣。
骷髅武士们面面相觑,这才明白曲终人散——是活人该散了。
老爹用笛子插入一个头颅骨的眼窝,阿海将洞箫扔出去打到一片骨骸,脱欢的马头琴已被骷髅们踩断。
九色刚要吐出琉璃火球,秦北洋却让它不要动。一个骷髅武士的钢刀砍到眼前,他撅起嘴唇吹响口哨,竟是贝多芬的《欢乐颂》。
那把刀停留在秦北洋的头顶,硬生生地凝固了。仿佛他那悠扬的口哨声,就是《天鹅湖》中让人变成石头的魔王诅咒。
但乐器都完蛋了,干吹口哨难以为继。沃尔夫娜顺着他的口哨声,唱起了俄语版的《欢乐颂》。骷髅们呆呆地注视着俄国美妇人,瞬间成了地狱女神。
活人与死人之间,这样用口哨与唱歌维系的平衡,如同危险的走钢丝。
果然,幽暗的地宫让秦北洋后背心发凉,鼻头微微一冲,熬不住打了个喷嚏。
口哨突然中止,顺带打断了沃尔夫娜的《欢乐颂》。
这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大喷嚏,正好惊醒了所有陷入贝多芬迷醉的人骨镇墓兽。
整座金字塔再次崩塌,成千上万的骨头坠落,组成浩浩荡荡的大军,山呼海啸地向不速之客们扑来。
脱欢抽出匕首,无奈兵器太短,还没够得上骷髅,手指骨就扎进了他的胳膊。就算刺中对方,死人骨头并不存在咽喉,顶多割断颈椎骨。数只骷髅抓住他,就要把他的皮肉撕破。
突然间,小郡王举起快枪,打爆几个头颅骨,顺便将脱欢拽回来。
脱欢已受重伤,身上布满锋利的骨头扎的洞眼,如同被戳漏了的水瓶子,不断往外喷溅鲜血。何况他的体重超过两百斤,腹中空空的小郡王,没两下就拽不动了。
阿海与老爹上来帮忙,左手匕首,右手快枪,镰刀般割倒一大片。九色吐出琉璃火球,烧掉后头源源不断的骷髅武士。秦北洋的三尺唐刀,剁下好些骨骸,保护阿幽与沃尔夫娜两个女人。老金的一把铁镐舞得风生水起,一看就是练家子的独门武器,绝非普通的矿工镐。
“脱欢!”
小郡王竟然叫出刺客的名字。在人骨金字塔的杀戮战场,失血过多的脱欢面如金纸,握紧他的胳膊,气若游丝:“帖木儿!我就知道,右眼皮跳,不是啥好事儿。”
他说的是鄂尔多斯地方的蒙语,小郡王将脱欢抱在怀中,声嘶力竭地用蒙语说:“别死!”
“我才是鄂尔多斯的王!”
第298章 地狱派对(二)
刺客脱欢说完最后一句,颇有王者气概,死不瞑目地看着孛儿只斤·帖木儿,溘然离世。
小郡王的肩膀在颤抖,却不敢覆盖死者的眼皮。还是阿幽擦着地面翻滚过来,为脱欢合上双眼。
秦北洋砍倒两具身着锁子甲手握长矛的骷髅,杀开一条血路。阿幽被迫抛下脱欢,要是纤纤少年还好说,这个二百来斤绝对带不走,必成为人骨金字塔的一部分。
突然,两只死人的手骨抓住阿幽的小腿,她只娇吒一声,匕首将其轻松切断。二十九岁的沃尔夫娜一路尖叫,由十七岁的中国小姑娘保护。
幸好有九色的琉璃火球与张牙舞爪的鹿角,暂时抵挡住人骨金字塔,幸存者们依次逃出地宫,穿过布满士兵尸体的地宫。
爬上普热瓦尔斯基的棺椁,沃尔夫娜、阿幽、秦北洋、老金、小郡王、阿海、老爹等人爬上软梯,回到第一层地宫。
最后,九色爆发出强大的力量,想必是吃过阿尔斯兰镇墓兽灵石的缘故,一跃冲上数米之高,艰难地回到主人身边。
深渊之下,到处是人骨金字塔的喧哗声,这些让人闻所未闻的镇墓兽,正在撕碎士兵们的尸体,将之当做午餐大快朵颐……
“耶律大石的地宫之中,竟有两尊镇墓兽,一尊是阿尔斯兰狮子,另一尊则是人骨金字塔。”
秦北洋与老金搬来一块大石板,盖在普热瓦尔斯基的棺材上,以免骨骸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地再爬上来。
来不及喘息,秦北洋拍了拍九色,小镇墓兽当即领会主人意图,正要吐出琉璃火球,烧死刺客老爹与阿海——没有比这更好的复仇机会了!
突然,一把匕首抵住了秦北洋的咽喉。
阿幽、老爹、阿海,三个刺客都远远地看着他,而这把象牙柄的匕首,镶嵌着“白虹贯日”的图案,正握在老金的手掌心里。
沃尔夫娜高声喊了俄语的不“Нет”!
九色心系主人安危,不再吐出琉璃火球,只是顶着雪白鹿角。老金的匕首顶着秦北洋的咽喉,与它保持距离,以免被鹿角戳个透心凉。
“老金,你果然是刺客们的同伙。”
“你说错了,我不是同伙,我就是刺客。”
老金的臂力有真功夫,平举匕首,纹丝不动,差之毫厘就能割破秦北洋的喉管。
“哥哥,对不起。”阿幽低声说,“当你和白俄人出现在库伦,就有眼线用电报告诉了我。我们立刻赶来蒙古保护你,却发现你和白俄人都已向西而去。”
“这就是你说的保护?”
秦北洋瞄着自己脖子上的匕首。
“是的,保护你。我们纵马狂追,踩着白俄人留下的痕迹,追踪到李陵墓前。我发现了你们的马,判断你最有可能在墓里,便让熟悉挖墓的老金,把你们救了出来,否则你早就饿死了。”
“谢谢你了,阿幽妹妹。”
话虽这么说,秦北洋却一点都不客气。
“北洋,我一辈子都在西北挖掘古墓,制服过许多镇墓兽。但我听说,你是在‘天国学堂’修行‘地宫道’的第一名优等生,打破了我在二十年前的记录,我很佩服你呢。”
“两年前,我还以为那只是个梦——原来你就是‘镇墓兽猎人’!”
“老金,你说的太多了。”
刺客老爹警告一句,老金却看向阿幽:“主人,恳求您放过秦北洋,他是个至情至性的好人。”
阿幽沉默片刻,瞪着乌幽幽的大眼睛说:“哥哥,你们走吧。”
秦北洋叹息一声,抱拳道:“阿幽妹妹,我要杀死刺客阿海与老爹的誓言,绝不更改。”
回到普热瓦尔斯基的墓碑前,天色大亮,原来已在地宫度过一昼夜,却有数百条性命葬送在地下世界。
湖边走过一匹乌黑的骏马。
不可思议,这马儿的形态美极了,通体如黑缎子油亮,唯独四个蹄子雪雪白,这不是四蹄踏雪的乌骓驹吗?项羽在垓下被围,高歌一曲“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这“骓不逝”的“骓”指的就是这种品相的马。但在它黑漆漆的肩部,隐隐有一团暗红色,似乎正从皮肤底下沁出。
“汗血马!”
小郡王认出了这匹宝马。李陵墓里,他们也见识过汉朝的汗血马镇墓兽。汗血马的原产地,据此不过百余里。
它没有马鞍,也没有缰绳,就像一匹野马,这是老天爷的恩赐?让这稀世良驹送到眼门前,古人说千里空收骏骨,汉武帝为它打了一场大战,远征过一个国家,不知牺牲多少生命。
秦北洋慢慢靠近汗血马,闻到它体内热气滚滚的血液。所谓“汗血”,因为皮肤较薄,容易被人看到血管,加上马的肩部汗腺发达,容易产生鲜艳的错觉。
突然,汗血马抬起两条前腿,依靠后退支撑起全身,几乎直立在伊塞克湖盘,嘴里发出刺耳的嘶鸣,仿佛一头要飞身上天的黑龙。
秦北洋不能让它跑了,纵身跃上马背,牢牢坐于胯下,双手抓紧马鬃。这马胆大,忽而向后尥蹶子,忽而双腿直立,走在伊塞克湖的峭岸边,差点坠下去。秦北洋在俄国参加红军,作为骑兵从乌拉尔山杀到远东,成为驾驭顿河马的好骑手。而从蒙古到新疆的这趟旅行,他又成了蒙古马的好主人。他已换过好多匹马,每次熟悉新坐骑,都要克服这种困难。
汗血马驮着秦北洋,冲上一片高山草地。马蹄得得作响,风驰电掣,将雪山湖光远远甩在身后,天地恍如拉了一场洋片。他骑在没有马鞍的光背上,来回跑了几十里,屁股几乎颠烂了,终于让它安静下来。他把自己的耳朵贴着马耳朵,抚摸马的心脏,就像抚摸一个姑娘。
小郡王、沃尔夫娜骑着中国骑兵团的战马追上来,九色冲在最前头,警觉地围绕着这匹马,总觉得它好像要害主人,甚至有种嫉妒的目光。
“喂,北洋,乌骓不吉利呢,当年项羽就是骑着乌骓驹,自刎于乌江,坐骑也跳江而死。”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秦北洋拍拍胯下黑马,“我喜欢这样的英雄,这样的马。”
不过嘛,项羽的“乌骓驹”并非汗血马,只是代表马的颜色与品相,但与品种无关。
“哈哈,这是一匹母马,好马如好姑娘,愿你骑乘愉快。”
小郡王一语双关,给了他全套的鞍鞯、马镫、辔头等等马具。秦北洋给汗血马披挂得当,却发现在马鬃深处,被人用细绳子系着个小铃铛。
里面似有东西,他用唐刀剖开铃铛,才发觉一张小纸条——
哥哥,千里马配英雄,阿幽奉上。
原来是阿幽妹妹送给自己的礼物。
秦北洋皱起眉头,该不该收这份昂贵的大礼呢?他很想跳下马鞍,将汗血马送还草原。
但这匹马通人性,轻易不让人骑,可是一旦骑上,就舍不得让人下来。它主动用脖子蹭了蹭秦北洋,让他改变了主意。
第299章 精绝古城(一)
他们要回中国,但不走回头路,决定向南去喀什。
秦北洋骑着汗血马,翻越雪山与纳林河谷,攀登白雪皑皑的吐尔尕特山口。他在北极和西伯利亚都生活过,早已习惯冰天雪地。
他给汗血马起了个名字,既是阿幽相赠的礼物,便叫“幽神”——既和阿幽有关,又符合这匹乌骓驹的气质,一个“神”字,凸显这匹千里马的不凡。
三天后,他们艰难翻越海拔将近四千米的吐尔尕特山口。据说唐玄奘也曾路过此地,几乎为大雪吞没。古时丝绸之路上的人们,要克服大自然的障碍,不知要付出多少生命。
进入深切的河谷,他们露宿一宿。鄂尔多斯多罗小郡王点起篝火,看着清澈透明的星空。沃尔夫娜毕竟是个女子,在马背上劳顿虚弱,早早钻入帐篷睡去。
秦北洋有句话憋了好久,终于问道:“你怎认识那个刺客?”
“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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