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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墓兽-第1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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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天王洪秀全的陵墓门口,钻入镇墓兽大角斗场,来到秦始皇陵墓地宫。鲛人火光再起,直达地宫中心的黄肠题凑,却裹着一具唐朝棺椁。
  唐高宗李治与女皇武则天的小孙子,唐睿宗李旦第六子,终南郡王李隆麒。
  今夜的新郎官,不敢再钻入棺椁,免得带入外面的空气与湿气。身处无数黄心柏木组成的迷宫,秦北洋就地躺下,背靠一千两百年前的棺材板,才安心地闭上双眼。
  天上地宫,唐朝棺椁,或许长眠,或许小憩,这是秦北洋的洞房之夜……


第366章 孟婆汤(一)
  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朱庆馀《近试上张籍水部》
  新婚次日。
  阿幽醒来,天已大亮,她从未起得那么晚!莞儿一笑,唇边似还残留他的味道。她抚摸自己的身体,又抚摸婚床的枕头,却只摸到了秦北洋的体温……刺客联盟的宾客们都已告别太白山。“天使”迈克尔也启程回美国,他与秦北洋相拥告别:“兄弟,这辈子,若是有需要我的时候,别忘了迈克尔!”
  迈克尔开玩笑说,还要把九色打扮成南美洲神兽“猊马”变魔术,吓得小镇墓兽连连后退呲牙咧嘴。
  太白山归于寂静,阿幽依然独守空房。每一夜,秦北洋都躲在地宫,睡在唐朝小皇子棺椁旁。惟其如此,才能确保癌细胞不复发。九色回到新旧两个主人身边,也是乐不思蜀,仿佛回到白鹿原魔方大墓。
  秦北洋禁止九色离开地宫,尤其禁止它靠近阿幽。卡佳之死的前车之鉴,他不想因为这头小镇墓兽体内几块灵石的威力,再害死另一个深爱自己的女子。
  这一夜,他正在黄肠题凑巨棺上打坐,背后徐徐传来老婆婆的声音:“北洋!你为何不理不睬你的新娘?”
  秦北洋惊慌地站起来,见到不知多少年纪的老婆婆,穿着寿衣似的左衽衣襟,犹如从古代走来的神像,或在奈何桥头熬汤呢。
  面对这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女人,任何谎话或借口都是徒劳,秦北洋不如直说:“婆婆,我只怕我会害死阿幽!”
  “不,你有前缘未了!”
  “这……”
  秦北洋心中盘算,难道还是欧阳安娜?
  “我也有前缘未了。”孟婆露出一脸死皮与褶子,“我总是给‘天国学堂’的学童们灌一碗孟婆汤,让他们忘记前世的一切,好好把握在天国的来世,做个优秀的刺客或‘镇墓兽猎人’。我也时常想喝下自己熬的汤,可每喝一次,往事反而历历在目,如血如泣……”
  听此一言,秦北洋不知所措,仿佛面对活着的历史:“我也喝过,却忘不了。婆婆,你让孩子们喝下这碗汤,不也是为了在天国学堂专心学习吗?”
  “如果人活着形如蝼蚁,麻木不仁,浑浑噩噩,那便是死了!满清统治的天下,四万万中国人,莫不如此,能有几人睁开过眼睛?”
  “天王算一个吗?”
  “天王……”孟婆是太白山上唯一见过天王洪秀全真容之人,“不是他。”
  “太平天国,英雄辈出,风起云涌,撼动了满清暴政,是为革命党人的先声。但这场大变乱,也造就了惨烈的破坏。是非成败,功过各半,留待后人评说吧。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婆婆,请受北洋一拜。”
  孟婆立即将他扶起:“你才是太白山的主人,刺客们的首领,我这老太婆可承受不起。”
  “对了,婆婆,我有个疑问,为何您的衣裳,以及太白山上的妇女,包括阿幽的结婚礼服,都像死后的寿衣?”
  “太平天国的服饰衣冠制度,历法、文字、避讳等等,皆不同于历朝历代,我们期望开创一个新天地,彻底改变这个国家……六十年一甲子,我都快九十岁了。再回首,天国是注定要失败的啊。”
  “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守在太白山上?”
  “一口气!”
  “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秦北洋若有所思,“天国与满清,你死我活,总有人不承认失败,就像古往今来的亡国之士,宁愿逃亡海外孤岛,也不愿做新朝臣子。”
  “我发过誓,我要亲眼看到清朝灭亡,我要让天国活的比满清更久。”
  “孟婆,你已经做到了,如今是中华民国。”
  别人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孟婆却是越老越明白:“北洋,还记得吗?我给你和阿幽做了一张‘合挥’,就是你们的结婚证,写有‘西王议政司’五个字。”
  “西王——太平天国的西王萧朝贵?”
  “是,他是我的夫君,我是西王娘。”
  “难道说——婆婆,您就是大名鼎鼎的洪宣娇?”
  秦北洋双目一瞪,九色也从黄肠题凑里爬出来了。
  “亏你读书多!”
  “请受北洋一拜!”
  为了解阿幽以及太白山上这伙人的心理、性格以及行为逻辑,秦北洋已把天国历史补了一遍。洪宣娇,太平天国第一奇女子,艳绝一世,勇冠三军,常率女兵百名,所向披靡。每次大战,她先拜上帝,再化淡妆,乘绛马,舞双刀,长身白皙,衣裙间青皓色,如皎月落白雪,清兵望之如神女下凡——“解衣纵马,内服裹杏黄绸,刀术妙速,衣色隐幻,一军骇目。”
  孟婆将秦北洋拉起,别看这么老,手上颇有力道,几十年真功夫的修为。
  “我本不姓洪,原名杨云娇,但与天王生于同村——广东花县的福源水村。我还是小姑娘时,就跟随天王去了广西紫荆山,一场梦后自称天父之女。天王是天父之子,自然与我结为兄妹。我改姓为洪,客家话里云与宣的发音接近,才有了洪宣娇这名字。金田起义,永安建制,东王杨秀清,西王萧朝贵,南王冯云山,北王韦昌辉,翼王石达开。我嫁给了西王萧朝贵,新婚不到一年,他战死于长沙南门外妙高峰,我成了小寡妇。”
  “太平天国到了天京以后呢?”
  “我任女馆监察,东王倾心于我,他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而我正青春守寡,难耐寂寞,竟有了儿女私情。”孟婆放声大笑,“到了这把年纪,便也无所忌讳。天国前期由东王统管大事,天王并无实权。古往今来,功高震主都会惹来杀身之祸。东王几次搞降童术的把戏,谎称天父下凡附体,让天王尤为窝火。让我窝火的是,东王又迷恋上新科女状元傅善祥。”
  “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状元。”
  “我恨她。”
  一个甲子过去,孟婆——不,洪宣娇的怨恨仍未消除。
  “婆婆,是您亲手策划了天京事变?”
  “我只是个小女子,哪能有那么大能耐?当我是武则天吗?我只是这场大屠杀的可怜的工具罢了。我劝东王为北王韦昌辉办庆功宴,韦昌辉趁机谋害了东王,血洗东王府,男女老幼前后被杀两万人!”
  “您很内疚?”
  “我对不起东王,也对不起天国,这是我们由盛转衰的转折点……北王叛乱被诛,翼王又负气出走,虽有忠王、英王、干王的忠勇才干,清廷亦有曾妖、李妖、左妖等等名臣良将,终于打破了天京。”
  “有传说,您跟随洋教士逃亡美国,远渡旧金山开业行医。”
  “冇……”


第367章 孟婆汤(二)
  孟婆干脆地说了广东话。
  “天京陷落,我保护幼天王杀出重围。逃到江西地界,幼天王的替身被清军俘虏。我化装潜入南昌城,躲在围观凌迟的人群中。那位少年侍从,至始至终,坚称自己是幼天王洪天贵福,还向清妖摇尾乞怜,声称效忠清朝皇帝,愿读孔孟书考取秀才功名,甚至还想再讨老婆——可笑的是,天王当初就是在广州考秀才失败,才走上天国道路的。”
  “我明白了,他并非真的乞降,而是为迷惑清廷,显得自己真是幼天王,真正的忠臣!”
  “少年被绑在牛车上,四根长钉将他钉在木桩上。刽子手每割十刀,便一吆喝,先割双乳,然后是命根子,从早割到晚,中午还给他喂食稀粥,免得他中途死了。他被割了一千多刀,开膛后的内脏与肠子都被百姓高价买走。少年在受刑柱上惨叫,整个南昌多能听到哀嚎声……”
  孟婆已老泪纵横,秦北洋掏出一方阿幽赠送的手绢,替老去的洪宣娇擦去泪水。
  “还是孟婆汤好!喝了就能忘记所有苦难。”
  “最后,血肉模糊的少年,在刽子手的刀割中高声祈祷:天父救我!”孟婆发出少年般尖利的嗓音,“我冒险在人群中施展暗器,三根银针飞刺入少年心脏,助他当场毙命,解脱痛苦,升天去了。幸好刽子手没有发现。他们将所谓‘幼天王’的骨架抛尸荒野,任由野狗撕咬分食……”
  秦北洋长叹:“中国历代帝王死于非命者不少,但被凌迟处死的只有一位,就是太平天国的幼天王洪天贵福——这位少年替身,创造了这个记录。”
  “我保护真正的幼天王,千里迢迢,逃上太白山避难地。从此以后,每年都要举办‘升天祭’,纪念这位少年英雄。”
  孟婆又啜泣了好久,秦北洋将她扶起:“往事若能如烟?明日亦能如烟!”
  八十多岁的老婆婆,从怀中取出一个铁匣,打开锁头,有包黄绸缎,裹着一截乌黑头发。
  “这是……”
  “天王的头发。”孟婆颤抖着捻起一根粗粗的发丝,“天京事变前夕,天王召我入宫,求我拯救天国,断发相赠。”
  “古人云,断发如断头,天王这是把身家性命都交给您了啊。”
  “这截头发已保留了六十多年,也是我活着最后的念想。”
  孟婆将头发贴着自己脸颊,似乎还能闻到天王活着的气味……秦北洋心底寻思,洪宣娇与天王洪秀全,只是名义上的兄妹关系。据说天王府中穷奢极侈,美女遍地,也许他们有过某种私情?毕竟她年轻时,可是天国第一美人。
  “活到这把年纪,有没有念想也不重要了。”孟婆把头靠在秦北洋的肩上,声音忽然温柔,“谁都有前缘难舍,无论二十岁,还是八十岁?但眼前之人,可得好好珍惜!”
  “婆婆,我明白了,你此番来找我,告诉我那么多秘密,都是为了阿幽!让我放下过去,好好地跟她过日子……”秦北洋站起来,对着秦始皇地宫赝品的黄肠题凑深呼吸,“好,我这就去找阿幽!”
  他当即告别孟婆,命令九色继续陪伴唐朝小皇子的棺椁,独自钻出墓道。
  回到山崖洞窟的新房,阿幽正在梳妆打扮,女为悦己者容,镜子里多出一个男子。
  “哥哥!”她放下画眉的笔,牵住他的手,“你果然回来了。”
  镜子里的秦北洋满面愧疚:“对不起,阿幽妹妹。”
  “我真怕自己会变成深闺疑云。我们已是夫妻,哥哥,你该怎么叫我呢?”
  “阿幽妹妹!”他吐出一口地宫里的气息,“我们是在光绪帝陵的地宫旁相遇的,没有那一夜,也不会有今天,我还是叫你妹妹吧!”
  “嗯……”阿幽微微有些失望,她本期待得到“夫人”、“媳妇”、“老婆”甚至“婆娘”的称呼,“妹妹也好!哥哥妹妹,我们过一辈子!将来我若是死了,请你将我的尸首抛入地狱谷,任由我粉身碎骨,来于自然,又还于自然去吧。”
  “新婚燕尔,尽说这些不吉利的话?”
  “只要跟哥哥在一起哪怕片刻,阿幽都是那么开心,哪怕下一刻死了,也无所遗憾!”阿幽咬着他的耳朵,吹气如兰,“你好久没有抱我了。”
  秦北洋心头一热,便将她拦腰横身抱起。
  这一夜,她特别疯狂,他也是……
  天还没亮,秦北洋却倍感孤寂,翻身起床,披上那件工匠衣衫。阿幽从背后环抱他的腰,下巴抵住他后脖子上的鹿角胎记:“哥哥,我不许你走。”
  “我怎会舍你而去?”
  “阿幽还有一件礼物给你。”
  她从梳妆台下搬出个沉重的箱子,竟然装满黄澄澄的金条……几乎被闪瞎了眼,秦北洋发现每根金条都刻着俄语字母。这一箱约有十公斤的份量,价值十几万块银元呢。
  “沙俄帝国的黄金?”
  伊塞克湖畔耶侓大石陵墓内,每箱一百公斤×五千个箱子——五百吨黄金。
  “不错,为这五百吨的黄金宝藏,阿海铤而走险,在太白山发动叛乱,身败名裂。”
  “等一等……阿幽妹妹,你千万别告诉我黄金藏在哪里。”
  “黄金藏在一个绝对安全的所在,我不会轻易告诉任何人的。”
  “这笔宝藏不属于我们,早晚还是还给人家吧。”
  “还给谁?俄国人?不……”阿幽抓起一块金条,“如果这笔钱到了哥哥手中,就能实现你的抱负。”
  “五百吨黄金,富可敌国,确实可以用来干大事儿。”
  秦北洋无意间流露了心里话,阿幽顺着往下说:“哥哥,我俩是夫妻,我的就是你的。”
  “我的八字之中,据说有财运,但我只要一座古墓,能让我栖身呼吸,活下去就够了!就算金山银海,又能如何?”
  她用纤纤手指堵住他的嘴唇:“感谢哥哥成就了阿幽的心愿。哥哥命中注定是要干大事儿的人。阿幽不过是个弱女子,惟愿哥哥成就心愿。”
  “你可知我的心愿为何?”
  “当年,天王在金田起义,不就是为了扫除天下的妖魔,驱逐西洋列强,创造一个新中国吗?清朝虽亡,但中华民国不过换汤不换药。老实说,军阀混战,民不聊生,还不如各省督抚割据的清朝呢。”
  “阿幽,你果然是天王之女,看待时局之透彻,远胜于许多迂腐的读书人。”
  十八岁的阿幽将黄金放回箱子,牵着他的手说:“哥哥,你出生于地宫之中,成长于乱世之秋,身负墓匠族之技艺,又是‘天国学堂’第一名毕业生,掌握经邦济世之才学,必将龙飞于天下。”
  秦北洋闭上双眼,眼前幻化出一条澎湃的江河……“好吧,我已经想好了,这笔黄金的真正用途。”


第368章 再别康桥(一)
  1921年,英格兰的秋天。
  古老的不列颠岛,在大西洋与北海间沉浮无数世纪,经历过凯撒军团的征服,维京海盗的蹂躏,诺曼人威廉的加冕,狮心王理查的野望,以及查理二世的断头台,迎来威廉与玛丽的光荣革命。欧洲文明的异类,四大洋的主宰者,工业革命后迎来大不列颠的世纪。威尔士的硬煤将蒸汽船运送到女王的印度帝国,兰开夏的工厂将棉布倾销到留辫子的中国人身上,阿姆斯特朗大炮源源不断地轰击地球所有角落。这头貌似战无不胜的狮子,尽管几年前战胜了日耳曼雄鹰,却正在渐渐丧失头顶的王冠。
  英格兰东部温暖的平原深处,有条康河缓缓流淌,绕了个弧形大圈,横跨无数桥梁,从而命名了一座叫Cambridge的城市。
  水面上总是荡漾几艘平底小船,需要撑着细长的船蒿,就像中国南方的渔夫,划过多雨而氤氲的英格兰。此刻,撑船的正是一位中国人,约在三十岁左右,穿一件皮马夹,头戴福尔摩斯式的贝雷帽,个头并不逊色于欧洲人。成群结队的白天鹅,昂着修长的脖颈,只为一看这位美男子的姿容。
  一位姑娘直视着他。那一年,她十七岁,穿着中国斜襟小碎花袍子,剪着乌黑的童花头,双手托腮,正被夕阳泼洒出一片片金光。
  船上还有两个男子,一个很年轻,不过二十出头,嘴上没毛,身着蒙古袍子,赫然是鄂尔多斯多罗小郡王,孛儿只斤·帖木儿。作为中华民国最年轻的国会议员,他正在代表北洋政府出访大英帝国,顺道从伦敦坐火车赶来,会一会剑桥大学理论物理学实验室的老朋友。
  另一位,二十四五岁年纪,穿西装,架金丝边眼镜,斯斯文文,中风头发一丝不苟,手上还有本罗素的哲学书。
  女孩仰头看着撑船的男子说:“隆盛大哥,你为何独独喜欢物理学?”
  李隆盛收起长蒿,盘腿坐在船头:“除了物理学,我还酷爱历史。半年前,我作为瑞典大探险家斯文·赫定先生的助手,穿越大半个丝绸之路,游历了新疆的沙漠,甚至深入罗布泊与楼兰古城。”
  “你可到了敦煌莫高窟?”
  “这是自然!”小郡王插了一嘴,美人在侧,自然要多出风头,“我可以作证!本王也一路同行,其间历险,足够写十本书了!”
  女孩并不在乎年轻的国会议员,继续盯着李隆盛迷人的双瞳:“洞窟与建筑可好?”
  “妙不可言!唯独可惜的是,藏经洞中的宝藏,已有许多流散到了海外。”李隆盛笑起来的样子很迷人,将手伸到康河的水中,白天鹅啊,绿头鸭啊,纷纷游过来了,“徽因小妹,你也喜爱文物与古建筑?”
  徽因小妹嘻嘻一笑:“我想学习建筑学。”
  “有志气!可你是个女生啊,为何不学文科?”
  她有些嗔怪地撅起小嘴儿:“女生怎么了?隐藏在深山或民居中间的古建筑,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宝藏,若不好好珍惜,自会慢慢破败,慢慢归于尘埃。”
  “自尘埃中来,也自尘埃中去吧!”
  同船的年轻男子,沉默半晌,终于开腔。
  小郡王笑道:“志摩老弟,你又要吟诗了吗?”
  “不,我说的是哲学。我本欲师从罗素先生而不得,幸得狄更生先生推荐,来到剑桥大学做个特别生。闲来无事,便在大草坪上晒太阳,在三环桥上遥望教堂的哥特式尖顶……”
  船行至此,志摩老弟、徽因妹妹,还有李隆盛、小郡王,都看向1819建成的国王桥,右边隔着大草坪,乃是大教堂与方方正正的国王学院。哥特式尖顶上,飞来一个黑色的怪物。
  “这……是什么飞机啊?”
  志摩老弟惶恐地托了托眼镜架,大草坪上所有人都仰着脖子,惊叹空中飞过的四扇翅膀的恶魔,或者天使。
  “这不是飞机,而是镇墓兽。”
  李隆盛胸有成竹地仰望天空,举起手中长蒿挥舞。
  “镇墓兽?”徽因妹妹靠近他问,“可是中国古墓里的镇墓神兽?”
  “妹妹,你果然有从事文物与古建保护的天分!”
  徽因妹妹好奇地仰望驾临剑桥上空的飞行镇墓兽:“父亲说,两年前的巴黎和会期间,曾经有三只镇墓兽大战凡尔赛宫,险些刺杀了三巨头。”
  “令尊林长民先生,可是通过报纸发起了五四运动的大英雄呢。”小郡王又开始显摆炫耀了,“我也是凡尔赛的亲历者呢,当年那三头镇墓兽之一,正在我们的头顶!它叫四翼天使!”
  “四翼天使镇墓兽?”志摩老弟总算插上了一嘴,“这名字倒是有古基督教或古巴比伦的味道呢。”
  “不错,它的墓主人乃是唐朝的景教徒。”
  扑闪着两对翅膀,白日飞升的四翼天使镇墓兽上方,出现一艘硕大无朋的飞艇,纺锤形的气囊外壳上涂抹着天圆地方的铜钱纹。李隆盛已知道是谁在操控飞艇与镇墓兽了。
  片刻之后,镇墓兽在剑桥国王学院的大草坪上降落,四周围观了许多大学生,但谁都不敢靠近,因为这四翼天使的体内,发出轰隆隆的机械声,灼人的滚滚热量。
  同时,飞艇悬停在草坪上空,挂舱放出一截软梯,有人缓缓爬下,跳到草坪上栽了个跟头,拍拍屁股爬起来,向着康河上的小船招手。
  “隆盛大哥,这是个中国人啊,好像在向我们招手?”
  “不错,此人是我的好朋友,湖州钱科,是我把他约到剑桥来的!”
  飞艇下来几个欧洲技师,负责看管和维护四翼天使镇墓兽。钱科一身工作服,戴着啤酒瓶底般的眼镜片,快活地飞奔到康河边,向李隆盛敬了个礼:“李博士,我没有迟到吧?”
  “直接从德国飞过来的?”
  “不错,我们飞越了莱茵河,荷兰海底,穿过北海,直达英格兰东海岸。”
  “那可是世界大战中德国轰炸英国的路线!”
  李隆盛将钱科拉上小船,小郡王跟他原本就熟识,依次介绍船上的两位中国同胞:“Lady first,这位是林小姐,大名鼎鼎的林长民先生的千金,也是林觉民烈士的堂侄女。那一位是徐先生,也是你们浙江人,海宁的名门望族,他很擅长于写新诗呢。”
  “徐先生,我的叔父也是一位文学大家,便是国立北京大学教授钱玄同先生。”
  “久仰!久仰!”
  志摩老弟面对一舟之上的剑桥博士、国会议员、名门子弟,原来那份骄傲劲儿都烟消云散了。
  “大家坐稳了!”
  李隆盛再度撑起长蒿,驾舟穿过国王桥的桥洞,顺着康河的波澜与水草而下。
  夕阳西下,金光涟涟,倒映着田园风光。十七岁的徽因妹妹,纤纤细手划开水波,望着李隆盛撑船的英姿,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第369章 再别康桥(二)
  剑桥本无统一的校园,学院、研究所、图书馆和实验室都在康河两岸。志摩老弟刚来剑桥没几日,李隆盛却已在此攻读了十年:“诸位,请看左边的三一学院,此乃剑桥最著名的学员之一,也有剑桥最美的建筑和庭院,伊萨克·牛顿便毕业于此。”
  天色已黑,小舟路过数学桥,据说是牛顿的设计,未用过一颗钉子,全靠木头镶嵌所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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