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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盗到少林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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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盗到少林寺》
作者:纯洁的牲口
正文
第一章 偷窥
    “山抹微云,天连衰草,画角声断谯门,暂停征棹,聊共引离樽。多少蓬莱旧事,空回首、烟霭纷纷。斜阳外,寒鸦万点,流水绕孤村。
    销魂,当此际,香囊暗解,罗带轻分,谩赢得、青楼薄幸名存。此去何时见也,襟袖上、空惹啼痕。伤情处,高城望断,灯火已黄昏。”
    这首《满庭芳》是北宋词人秦观秦少游前期最重要的代表作,作为苏门四学士之一的秦观,情感纤细幽微的他一生创作了许多忧伤哀怨、缠绵悱恻的词,成为了婉约派集大成的词人,被喻为“婉约之宗”。这首词写了他与他所眷恋的一个女子的离别情景,充满了低沉婉转的感伤情调。
    此时正是南宋末年,地处江南松阳县。
    天色已近黄昏,又到了叶云一日一度的“观景”时间了。
    当然,这种“观景”,并不是江南水乡,湖光山色,要说美景,世界上有什么美景比的上美女的芳华绝代?
    现在的叶云正藏身在一处地道中,正努力把身子凑到一个手指大小的小洞边,透过小孔往外望去,右手不时去“整理”一下裆部,似乎那个部位感觉很不舒服。
    这个地道并没有出口,在本该是出口的地方,却只有一个小孔,从叶云这个角度看进去,正是在一间砖石小屋房内,中间摆放着一个一米多高的大木桶,一个紫衣侍女正在往木桶中倒热水,水面上飘着数十片玫瑰花瓣,热气腾腾,淡淡的香味飘进了叶云的鼻子里。
    小门发出了咯吱一声轻响,叶云顿时精神一振,好家伙,重头戏总算来了,也不枉费我辛辛苦苦加班加点把事情做完,早早就来这里等待的心思。
    “小姐来了?”那侍女放下了小桶。
    “嗯!”一声若有若无的娇柔声音响了起来,叶云瞪大了眼睛,凑到小孔前,眼珠子竭力向左边看去——不得不承认,这种技术相当的高明,倘若是普通人,看不了几分钟,就会眼珠子抽筋,而叶云可以保持这种姿势长达半个小时之久。
    只见一个身穿淡黄色纱衫的少女款款走来,身形苗条,长发披向背心,用一根银色丝带轻轻挽住。叶云望着她的背影,只觉这女郎身旁似有烟霞轻笼,当真是美不胜收,尽管已经看了不下七八次,每一次看到,心中却只有赞叹。
    “我来伺候小姐宽衣!”那侍女果然知趣,叶云立刻暗暗对那个侍女竖起了大拇指,好个紫娥啊,还真是善解人衣,本大爷正是急得没奈何处,这小妮子倒是乖觉的很,有前途。
    随着侍女灵活的手指轻动,那绝色少女的绸缎罩衣很快被解了下来,接着是粉白色的外衣,露出了银色的肚兜。
    “当此际,香囊暗解,罗带轻分。”正在欣赏美景的叶云心中突然蹦出了这么一句流传千古的词句,心中不由得暗自赞叹,这秦观秦少游不愧是超级色狼本色,瞧瞧人家写的这句子,人家对美女大脱衣的华丽解释,仅仅是一句“罗带轻分”,便可以让人想象得到那令任何正常男人血脉蕢张的超级大美女,站在你面前,缓缓解开束腰丝带的场景。
    记得当年自己那位老师在赏析时讲述的,简直就是牵强附会,非说是委婉细腻地表现了恋人惜别的情景,试问天底下有哪对恋人依依惜别的时候,还脱人家裤子的道理?
    在叶云的偷窥下,那位少女微微转动了一下身子,露出了粉妆玉琢的后背,很快,亵裤也被轻轻褪了下来,叶云只觉得鼻子一热,两条蚯蚓一般的东西顺着鼻孔流了出来,伸手一摸,滑腻腻的,竟然流了鼻血。
    “够劲!”美色当前,叶云哪里还去考虑自己会不会贫血而死,一手捂着鼻子,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那少女的背后风光,一双玉腿又直又长,肌肤莹白如玉,仿佛吹弹可破,腰肢如风抚杨柳一般,臀部更是浑圆挺翘,乌云般的秀发长长垂了下来,盖住了乳白色的窄窄香肩。
    有些东西,无论看过多少次,始终都能给人以惊艳,比如叶云眼前的这个少女。
    那少女现在全身上下只剩下一个肚兜,那美妙的胴体弧线甚至让叶云的呼吸都已经停顿。
    “怎么不转过来?”叶云有些发急,虽然那少女生性爱洁,每天必来沐浴半个时辰,但是真正能够一饱眼福的也就是下水之前和起来宽衣这短短的三五分钟,老是这么背对着自己,关键的风光可什么都看不到了。
    “小姐,水可以了。”那侍女紫娥极为可恶,竟然莲步轻移,走到了那少女背后,解开了肚兜的束带,那观景的小孔本来就不大,这样一来,叶云的视线全部被遮挡的严严实实,虽然这个叫碧儿的侍女身材也是凹凸有致,但是全身裹得严严实实,怎么能和人类最伟大的艺术相提并论呢?
    “嗯!”那少女答应一声,只听一声水响,等到侍女紫娥走开几步,那少女却已经全身都投入了大木桶中,只能看到一头漆黑如丝秀发散在桶边。
    “真倒霉!”叶云无力的坐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道中,不由得从心底哀叹起来。
    叶云是个天才,他从来都不怀疑自己的能力,而以一己之力,仅仅耗费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挖通了这样一条地道,虽然不敢说是绝后,叶云却也敢说是空前的伟大工程。
    谁叫我是天才的天才呢?平时叶云每次这么想的时候,他就会充满了自信,但是这一次的受挫,尽管叶云自己在心里说了无数次自己是天才,却也难以让自己高兴起来。
    其实他的真实身份,是一个盗墓贼,尽管是一个天才的盗墓贼。
    而且更惊人的是,他其实是从数百年之后的2009年穿越来的,这是个很难解释,又很奇妙的现象,偏偏却又发生了。
    在现代化的社会里,几乎稍微有一点名气的古墓都会被考古学家原封不动的翻出来,即使一些侥幸没有被发现的古墓也会被摸金前辈们提前光顾,搜刮得一干二净。
    因此百无聊赖的叶云,很是有一种屠龙刀法无用武之地的感觉。
    在无数次的心理抗争中,叶云终于做下了一个决定,一个让他后悔不已的决定。
    在盗墓业中,有一个称为禁地的地方,那就是被誉为第一险地的秦皇陵,而叶云选择要冒险的,就是这个地方。
    尽管叶云对自己的手艺十分自信,而且他也毫无困难的挖穿了深达近二十米的陵宫,但是很不幸的是,在那个遍布毒气,处处陷阱,机关暗道层出不穷的地方,尽管过了两千多年,依然保存完好的陷阱毫无征兆的发动了,一根淬毒的弩箭,闪烁着妖异的蓝色光芒,激射而出,射穿了叶云的咽喉。
    “如果再来一次的话……”在弥留之际,叶云的嘴角艰难的蠕动着,拼命想说出最后的遗言,但是神经毒素很快麻痹了他的脸部肌肉,这个动作对他来说简直成了无法完成的任务。
    “为什么我不能活在几百年前……”叶云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无边无际的黑色笼罩了他的意识。
    这也是叶云留在2009年的最后一句话。
    当他终于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南宋景定五年;也就是1264甲子年,宋度宗赵孟启继位,而自己的身份,则是松阳县一个张姓大户的家丁,这里的家丁并没有正式的名字,而是以代号“张十六”为名。
    活在几百年前的梦想实现了,叶云起先是兴奋,但是很快他就陷入了一片茫然之中,他曾经设想过无数次倘若身在古代,大显身手,盗尽天下名墓,该是何等的畅快惬意,但是现在真的来到了宋朝,他却很有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
    作为一个优秀的摸金校尉,他不可能不知道南宋是华夏历史中一个很悲剧的年代,再过几年,蒙古精锐南下,最后一批忠臣跳海自杀,崖山之后无中华,虽然这个理论他并没有多少直观的印象,但是并不代表他就会混吃等死。
    他当然可以选择偷偷离开这个偏安于一方的张府,但是他却留了下来,对这个年代一无所知的他,更需要好好的适应一下,才能去闯荡更大的世界。
    ——新书上传了,牲口蛰伏多日,今天也算是重新以一个全新的面貌回归,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我,感激不尽!推荐票统统丢上来砸死我吧!
第二章 失策
    叶云现在是一个普通的家丁,寄身在一个张姓官宦人家的府邸中,家大业大,他现在的工作是一个伺弄花圃的家丁,种种花,养养草,轻松愉快的很,这个工作也不会和其他的下人交织,偌大一个花圃,只有他和另外一个老头子搭理,因此也算是偷得浮生半日闲。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叶云发现伺候张家大小姐的侍女霜娥和紫娥常常在黄昏时分在一间小房门前守候,好奇心起,探听后才得知,这间小屋正是大小姐专用的沐浴间,难怪紧靠庭院最里,四周再无房屋。
    这个张家大小姐他也曾经远远的见到过几次,她是张府家主的掌上明珠,独生爱女,生得花容月貌,平素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闲来也只是在闺房中看书,有时候兴致来了,也会在花园中赏花吟诗,平时实在难得见到几次,幸好叶云是负责养花种草的家丁,总算得到机会瞧了几眼,只觉得这个少女生得实在美貌,可比自己所来的那个世界中的什么玉女明星还要来得漂亮许多。
    其实叶云是个很纯洁的人,在空前的诱惑下,在艰难的思想挣扎之后,叶云决定听天由命,他在自己的小房中放了一张桌子,然后向房顶上丢铜钱,如果铜钱掉在地上,那么就偷偷看一眼,如果铜钱掉在桌上,就偷偷看两眼,如果是铜钱没有掉下来……
    我靠,如果老天爷真的让铜钱不肯掉下来,正所谓天作孽犹可为,那自然是想看多久就看多久了!
    于是叶云就恭恭敬敬的跪了下来,向耶稣老爷子很是虔诚的祈祷了一番,然后对湿婆大神赌咒发誓,然后——站在了桌子上,把铜钱庄重的放在了小屋的房梁上。
    一盏茶的时间过去了,那铜钱依然没有掉下来,这一刻,连老天爷都感动的哭了,于是叶云就很华丽的取下那枚铜钱,从花圃中偷了锄地的小铲,开始了长期偷窥的大计。
    墙高壁厚,任凭旁人有登天的本事,也决计难以偷窥,偏偏碰上了叶云这个怪胎,竟然从他居住的小房开始,生生挖了一条十几米的地道,而地道并没有出口,只是在沐浴小房那不引人注目的墙角处挖开了一个手指大小的偷窥孔,用心之巧妙,手艺之娴熟,实在是令人击节赞叹不已,不愧是摸金门的嫡系传人。
    尽管叶云的这项壮举堪称鬼斧神工,只是此中道理,实在难以向他人言状,幸好叶云是一个很低调的人,这样的好事,岂能容他人分享?
    叶云来到这个年代已经有一个月时间了,天才的他自然已经熟门熟路的摸清了这个生性爱洁的大小姐沐浴规律,因此他每次都能够恰到好处的做完手头的事情,又几乎是掐着秒表来到地道中偷窥。
    其实叶云真的是一个很低调的人,拿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来说吧,虽然他来到这个世界,附身在这个小家丁身上也有一个月的时间了,但是直到现在,他也没弄清楚这个张家到底是做什么的,这位美若天仙的大小姐又是何方神圣,不过这并不影响叶云向往美丽景色的心情,每天放工吃饭之后,他就会准时通过地道,溜达到那间沐浴房的地下,开始每天的观景工作。
    “差不多了吧?”根据经验,叶云估算着那位张大小姐的沐浴时间差不多结束了,虽然入水之前那段没有偷窥到,不过人家总是要出水的吧?不是有位叫柳下惠的先哲曾经说过:出水芙蓉,比清洁溜溜的美女要更加的……那个啥。
    叶云一边想着,一边再度把眼睛凑了过去,只是一看之下,他不禁顿时手足冰凉,今天真是出鬼了,这位张大小姐洗澡从来都没有低于半个小时的,这次明明才二十分钟,怎么这位大小姐已经穿好了衣服,准备推门出去?
    难道是自己的生物钟出了问题?自己在地道里发呆已经超过了半个小时?叶云心中刚刚起了一点怀疑的念头,就听到了外面的说话声音,急忙侧耳听去。
    “小姐,今天是什么日子?”那个叫紫娥的侍女一边伺候着小姐整理衣物,一边轻笑道,“莫不是初八……”
    “你这鬼丫头,”张大小姐微微低着螓首,俏脸飞红,轻轻拧了紫娥一把,“明知故问。”
    紫娥格格笑了起来,神秘的笑道:“沈公子今日过来,不知道带了什么礼物给小姐呢?”
    且不提主婢在房中笑闹,叶云却在地道中暗暗骂道:“这两个骚蹄子,一说到什么沈公子,什么都忘记了,连澡都洗的这么快,呸,那姓沈的小子大概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泡妞手段这么低劣,看来也不是什么好鸟。”
    看来今天的偷窥行动彻底失败了啊,叶云一边暗中叹气,一边手足并用,如同一只大穿山甲一般,飞快的从地道另一头钻了出来。
    专业人士毕竟是专业人士,地道的入口也是设定得极为巧妙,从床底钻出来的时候,叶云身上已经沾满了尘土,幸好他本来就是伺候花圃的园丁,身上哪怕是涂满了泥巴,也不会有人怀疑。
    整理了一下衣物,尽量让自己恢复当年的儒雅风采,当年有人评价叶云就是一个斯文败类,但是这一套在这个文人骚客横行的年代,还是很有市场的——尽管叶云现在的身体只是一个身材瘦弱的家丁而已,那种风流倜傥的姿态和他的一身粗布衣衫显得极不相衬。
    “没关系,今天虽然失败了,不过还有机会不是?”叶云心中给自己鼓劲,抬头望了房顶一眼,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口中念念有词道:“三清在上,这可不是小弟不努力,实在是敌人太狡猾,此天亡我,非战之罪也,请大神多多谅解,阿弥陀佛!”
    正在叶云给自己加油打气的时候,外面却有一个苍老的声音叫道:“小十六,小十六!”脚步声也由远及近。
第三章 春意
    “运气还是不错的嘛!”叶云总算找到了一点心理平衡,每天他偷窥的行动一直没有人发觉,并不是他运气好得离谱,而是每次晚饭后,普通的下人都会去茶棚里喝茶闲聊,而叶云一般也在这个时候抱怨工作太累,堂而皇之的回到小屋里休息,这个秘密一直保持了大半个月,幸好今天偷窥失败,提前回来,不然在房里找不到自己,肯定会有人起疑心。
    “二叔,什么事?”叶云打开了小门,见到一个裤管上沾满了泥土的年老仆人颤巍巍的走了过来,手中捧着一盆还没开放的花,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快来瞧瞧,这可是上好的金丝银带啊。”
    这个叶云称呼为二叔的老仆人是张府的元老了,他十六岁就在张府养花种草,兢兢业业,经历三代家主,声望极高,即使是张府总管也得给几分面子,恭恭敬敬的叫一声“二叔”,叶云在他手下,倒是乐得清闲。
    叶云多少懂一点花卉知识,见那株花平平无奇,不禁好奇的问道:“二叔,你从哪里弄来的?金丝银带好像是一种茶花啊,茶花不是产在大理么?”
    “咳,你倒是有几分见识,”张二叔点头道,满脸的皱纹都笑开了花,呵呵笑道,“这可是沈公子托人从云南带回来的,茶花喜阴凉,咱们可得好好伺候才是。”
    “沈公子?”叶云揣着明白装糊涂,这位沈公子刚刚已经在偷窥的时候听过一次,但是叶云总不能说自己是怎么听到的吧?
    “嗯,沈公子是大小姐的表兄,模样俊俏得紧,又是状元之才,他家可是书香门第。”张二叔顺口回答道,只顾摆弄着那株茶花,拉着叶云来到花圃,选了一处荫凉的地方放置,还不放心的叮嘱道,“小十六,你平时可得看好了,这茶花可不比旁的,在江南成活不易,我不在的时候,你得时时照料着些,茶花喜阴凉,不要让它晒着太阳,傍晚多浇水……”
    “状元之才?”叶云倒没注意张二叔的话,只是低头去看那茶花,轻笑道,“这年头状元可真是不少……”
    叶云只是一时调侃之言,张二叔却不乐意了,点着叶云的脑袋,开口道:“你知道什么?沈家少爷是徽宗状元沈晦的第七代孙,其祖父沈眩在宝祐四年举进士,先任浙江龙游县宰,后任江西吉安知府,沈少爷自己也是博学众家,博古通今,文采飞扬,才华横溢,你这小娃娃胡吹大气,哪里知道这些?”
    “等等,”叶云听那几句话甚是耳熟,拍拍脑袋,却也实在想不起来南宋历史中有这么一个大人物,愣了半晌,忽然想起一事来,自语道,“宝祐四年?我怎么记得文天祥也是宝祐四年中的榜?”
    “嘿,原来你这娃娃也听过文大人的名头,”张二叔点头道,“你说的不错,沈公子的祖父正是与文天祥大人同榜登科,可见他沈家并非浪得虚名。”
    “那也是他的祖父,又不是他自己,”叶云心中很是不屑,对着陈二叔可没那么许多忌讳,当下笑道,“老子英雄儿混蛋,这种事也不是没有。”
    “嘿,不要乱说话!”张二叔轻轻敲打了一下叶云的脑袋,笑道,“咱们一个下人,谈论这些作甚?还是好好的把这些花卉调理好才是正理。”
    这一老一少正在闲聊谈笑,忽然有一个轻柔的声音浅浅低吟,遥遥传了过来,叶云仔细听去,却是一首《跫音》。
    “落木旧山寺,霜清叶扫风。已无鸡犬声,虚殿鸣秋跫。”
    紧接着便听到一个男子声音鼓掌大赞道:“好,若琼果然是好文采,单凭这首诗,便不逊于易安居士。”
    二人转头看去,却见一对璧人转过影壁,缓缓行来,那女的极为眼熟,自然是张家那位如花似玉的大小姐,而陪在身侧的那位青年文生,生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果然是一表人才,此时二人正眉开眼笑,气氛旖旎之极。
    “什么破烂诗?本大爷随便‘作’几首,也比这诗强吧!”叶云蹲在花圃边浇水,口中低声嘟哝,见到张二叔已经站了起来,当下也只能不情愿的慢慢站起身来。
    张二叔遥遥朝二人欠身施礼,张大小姐微笑道:“二叔不必多礼,我和沈公子只是随便走走,没有耽误到您吧?”
    “没有的事!”张二叔呵呵一笑,以目示意叶云,赶快退下,免得打搅了这一对才子佳人的郎情妾意。
    “好一对狗男女!”叶云见到平素端庄娴雅的张家大小姐此时一反常态,和平素端庄素雅的神情不同,不仅在俏脸上施了些脂粉,眉宇间春意外溢,一双美眸更是水汪汪的要滴出水来,不禁心中多少有些愤愤然,想到这位大小姐的身体被自己看了不下七八次,而这位兔儿相公一般的人物却只能过过干瘾,想到这里,叶云心中这才稍微平衡了一些,却没有见到张二叔给自己打的眼色。
    “表哥谬赞了,谅小妹微薄才学,哪里能和易安居士相比?”总算是那位张大小姐还没有被情欲冲昏了头脑,保存了一点点自知之明。
    “若琼妹子,你可不要妄自菲薄,照我看来,易安居士虽然才华横溢,却也不见得能强过我的妹子吧?”那青年文生呵呵笑道,引得张大小姐嗔笑娇憨,与平常娴雅知礼的模样比起来,宛然判若两人。
    好大的口气!叶云心中暗自腹诽,这小子讨好美女的手段也太恶心了点,一首破诗,竟然敢号称“不逊于”易安居士,那易安居士何许人也?那可是堂堂的一代才女李清照啊!就算张大小姐薄有文采,也不至于和李清照相提并论吧?
    “妹子,你这一首《跫音》,当真是端的清新脱俗,格调高雅,”那青年轻笑道,“有诗岂可无字?为兄不才,便来献丑一番。”
    “呵,表哥的字乃是当世一绝,小妹时时艳羡不已,今日竟然能一睹亲笔手书,当真是意外之幸了,”张大小姐媚眼含春,一张俏脸更是喜滋滋的模样,显得明艳照人,看得站在一旁的叶云不禁心中一荡,却又想起人家可不是为自己笑的,不由得有些沮丧,转身欲走。
第四章 进逼
    “那位小哥!”叶云刚要退下,却听到那位沈公子招呼道,“劳驾,请取笔墨纸砚来。”
    “叫我?”叶云见那沈公子分明是对自己说话,见那文生温颜微笑,虽然心中多少有些厌烦,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当下点头道,“好,却不知那笔墨纸砚放在何处?”
    “隔壁厢房便有一副,你去取来便是。”张大小姐瞥了叶云一眼,大约觉得有些眼生,疑惑的目光朝张二叔望来。
    张二叔人老成精,哪里不知道大小姐的意思?当下呵呵笑道:“小姐不必见疑,这小十六新入府没多久,我瞧他手脚利索,就让他来协助我老头子伺候伺候这些花草。”
    “原来如此!”张小姐点点头,也不再多问,只是转头去跟沈公子说话,眉目中喜色尽露无遗。
    不多时,叶云取了笔墨过来,那沈公子将宣纸铺在亭中石桌上,张小姐轻挽云袖,亲自替他磨墨,却见那沈公子执笔在手,沉吟半晌,忽然展颜笑道:“若琼,适才你那首《跫音》,请你再吟诵一遍,为兄不才,便以此诗手书其上,以彰其妙。”
    “好!”张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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