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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骨夜宴-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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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叶景印赞道,“这逆旅的名字起得倒是雅致。”
  “不知饭菜味道如何。”白谨嘉摇着折扇说,“我腹中如擂鼓,定要叫上各种好酒好菜,吃个饱。”她一马当先,大步走进门去,忽然兵器声响,五把长剑指向她的咽喉。
  那些人穿着袍子,梳双辫,额前留有刘海,相貌粗犷。
  叶景印大惊,是金人!他拉住芸奴,按住腰间长剑,眉宇间迸出一丝凛冽的杀气。
  “尔等是何人?”一个金人道。
  白谨嘉神色未变,坦然笑对:“自然是过客,前来歇脚。”
  “快滚,这间逆旅今天有贵客。”那人大喝,白谨嘉朝里面看了看,有个身穿戎装的女真人坐在桌旁,身边立了个小厮,背上背了一把大弓和一筒箭羽,看来这些人是来打猎的。
  白谨嘉轻笑一声:“若我走了,恐怕后悔的是你们主人。”说罢,转身便走,那个正在喝酒的金人微微侧了侧脸,朝身边的小厮点头,小厮走过来大声道:“站住,我家主人要见你们。”
  “要见我可以。”白谨嘉抬起下巴,“得让你家主人亲自来请。”
  小厮脸色大变:“放肆!”
  白谨嘉挑了挑眉毛:“对于一个能治好你家主人怪病的人,他是不是该亲自来请啊?”
  小厮一惊:“胡说八道!我家主人身体很健康!我看你们衣着光鲜,还以为你们是贵族子弟,没想到竟然是些江湖术士。”
  白谨嘉也不生气,摇着折扇,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你家主人是不是近日酷爱油脂,每日要吃上几斤牛油,若是不吃就浑身没有一点儿力气,连那话儿也提不起,是不是?”
  芸奴的脸“腾”地一下红了,白公子明明是个女孩,怎么说起话来这么不知羞呢。
  “无,无礼之徒!”小厮脸涨得通红,“来人!”
  “洛蛮,让他们进来。”屋内传出沉闷的男声,就像喉咙中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般。洛蛮只得挥手让众人让开一条路,白谨嘉得意地将扇子一合,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叶景印担心她,自然也跟了进去,二人在那穿锦袍的人面前坐下,芸奴自然是侍立在侧。
  逆旅的店主一脸谄媚地过来,笑嘻嘻地说:“二位要些什么啊?”
  “赶了一天的路,嗓子又干又哑,来一碗好酒。”叶景印道,白谨嘉说:“光有酒多无趣,如今正是樱桃成熟的季节,来一盘糖酪浇樱桃来。”
  “糖酪浇樱桃?”店家有些茫然,“抱歉,小店没这道菜啊。”
  “怎么,你们这里连樱桃和乳酪都没有?”
  “有是有,可是没有人会做您说的那道菜啊。”店家有些为难,芸奴轻声说:“我会做,让我去做吧。”说罢便随店家去了。锦袍人三十多岁,颔下有须,面容有棱有角,典型的女真人长相。看身份应该是贵族,但他却不像汉人那样风雅,端着一只粗瓷碗,大口喝酒:“听两位的口音,似乎不是蒙城人?”
  “我们是开封人。”白谨嘉朝叶景印一指,“这位是开封有名的大夫,天下的疑难杂症,没有他不能治的。”
  叶景印被吓了一跳,只得应付道:“哪里,哪里,白兄过奖了,我不过是略懂一点儿医术罢了。”
  “原来是名医,在下怠慢了。”女真男人抬起头,将叶景印上下打量,“大夫请看看,我这是什么病?”
  叶景印有些心虚,为他诊脉,摸着他的脉门,抬起眼睑朝白谨嘉使眼色,白谨嘉用扇子指了指自己的喉咙,又将扇子打开,将题了诗的一面向着他,轻轻扇动。
  那首诗是唐代诗人李贺的《昌谷读书示巴童》:
  虫响灯光薄,宵寒药气浓。君怜垂翅客,辛苦尚相从。
  叶景印何等聪明,自然明白她的意思,煞有介事地看了看金人的面色:“这位员外,您这脉象奇特,如果我没有料错,应该是喉咙里长了一条虫。”
  那女真贵人大惊:“真乃神医也。那,我这病能治吗?”
  “员外勿慌,先将来龙去脉说与在下听,在下定会尽力。”
  女真人皱起眉头:“半月之前是我母亲寿宴,赏赐了鹿肉羹,我喝下之后才发觉羹里有一根头发,可惜已经吞下去了,本来也没在意,但自那之后,我竟然变得嗜吃牛油,每日必吃五六斤方可解馋,若哪日不吃,浑身便没有一丝力气。某日我家婢女端了牛油来,我张嘴正打算吃,那婢女忽然惊叫起来,说我喉咙里有一条虫。我看遍了蒙城的所有大夫,可惜都没治好。”
  “原来如此。”叶景印微微点头,又看了看白谨嘉,白谨嘉没有出声,正好芸奴端了一只瓷盘出来,盘中是满满一盘子的樱桃,红艳娇嫩,每一枚都小心切开,挖去了核,上面淋了一层蔗糖浆和甜酪,卖相极佳。白谨嘉和叶景印都有些吃惊:“芸娘子,你竟然有这等本事,是从何处学来的?”
  芸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都是在家里时看人做的,也不知合不合各位的口味。”
  白谨嘉招呼金人:“员外,且尝尝我家小娘子所做的糖酪浇樱桃,在这种天气里吃,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金人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于是拿起桌上的勺子,舀了一勺,洛蛮忙警惕地说:“员外,这樱桃……”
  叶景印瞥了他一眼:“莫非你认为我们在里面下毒?”他拿起勺子,吃了一勺,水果的酸甜和蔗糖浆、甜酪的甜味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可谓人间美味。
  金人呵斥道:“你这奴才,还不快退下,大夫会害我吗?”说罢,也吃了一勺,由衷地赞道:“果然是美食。我常听说汉人极擅长烹调,只是家里的汉人厨师做得并不怎么样,倒以为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原来竟是我家的厨师不好,洛蛮,待会儿回了家,便换了那厨师。”
  “是。”洛蛮毕恭毕敬地应承着。
  “既然员外喜欢,便请多吃一些。”白谨嘉一边吃一边招呼,金人又舀了一勺,刚张开嘴,坐在他对面的叶景印便惊道:“虫!”
  金人大惊,白谨嘉忙道:“员外莫慌,且让那虫出来。”
  叶景印顿时明了,这盘糖酪浇樱桃,其实是引那虫出来的饵。自靖康之后,金宋两国多有交战,他自然不喜金人,便坐着不动。白谨嘉对洛蛮说:“去取鱼钩来。”
  “要鱼钩做什么?”
  “快去!”
  洛蛮也不敢多说什么,忙从店家处取了鱼钩,白谨嘉让金人将嘴张开,看见喉咙里爬出一条白色的虫,足有食指粗细。她将鱼钩一弹,锋利的鱼钩刺进他的口中,准确无误地将虫子钩住,然后用力一拉,竟生生将虫拉了出来。
  金人只觉得胃中一阵恶心,转身大呕,洛蛮忙取了盆子接住,不停地帮他拍背,并命随从们取止吐的药来。叶景印见他痛苦不堪,心中竟有几分快意,高声说:“千万不能吃止吐药,将胃里的脏物全部吐出,病才能好!”
  金人觉得有道理,就让随从将药拿走,足足吐了一炷香的工夫,恐怕连隔夜饭都吐出来了,才罢休。他脸色苍白,看上去有些虚弱:“请问大夫,这虫究竟是何种妖怪?”
  白谨嘉将虫举到他面前,这哪里是虫,不过是一条牛油聚成的长条,她让店家将长条挂在门外,风吹日晒,牛油缓缓溶化,到最后仅余下一根青丝。
  金人大惑不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头发也能作祟?”
  “这其实是一种古老的巫蛊之术。”白谨嘉神秘地说,“员外,你是否有仇家?”
  金人皱眉,似乎陷入了沉思,良久,他猛然站起,狠狠一拍桌子,木桌应声而断:“定是他所为!”说罢,朝叶白二人拱了拱手:“二位大夫妙手回春,在下定铭记二位之恩。洛蛮,取些金子来,赠予二位,以作诊疗之资。”
  洛蛮取了几根金条来,每条足足有一斤重,白谨嘉自然乐得收下。那金人又说:“在下家中还有急事,就此别过。二位以后若是再来蒙城,定要来我家中一叙,让我略尽地主之谊。在下名叫完颜术贤,蒙城城东,最大的府第便是我家。”
  完颜?叶景印按住腰中的剑,眉目间弥漫起一丝杀意。
  完颜术贤说罢,又拱了拱手,出门上马,策马而去。
  “此人乃女真皇族。”叶景印低声道,“你为何要替他治病?”
  “你很恨女真人吗?”白谨嘉问。
  “金人夺我土地,掳我皇帝,难道不可恨?”
  “既然如此,你为何不杀了他呢?那些喽啰怎么看都不是你的对手。”
  叶景印愣住,沉默了片刻道:“要杀,也要在战场上堂堂正正地杀,乘人之危下手,算不得英雄。”
  白谨嘉大笑起来,拍了拍他的肩:“幸好你没有杀,否则就没人去杀那头孽畜了。走,咱们去看场好戏吧。”
  三人隐在暗处,随完颜术贤一路往蒙城方向走,绕过一片枫林,一个随从指着一块大石,高声叫道:“有大虫!保护大人!”
  大石后蹿出一头花斑老虎,正是昨晚在元通真君庙内见到的那只。它虽然被毁去了灵骨,但似乎还残存了一点儿意识,知道劫数已到,转身就跑。完颜术贤一时兴奋起来:“别让它跑了!洛蛮,把我的弓拿来!”
  随从们纵马从三面围过去,将老虎驱赶到角落,完颜术贤打马追过去,将大弓拉满,一箭射出,老虎纵身一跃,竟然躲开了这一箭。似乎知道自己在劫难逃,那大虫打定了鱼死网破的主意,竟怒吼一声,朝完颜术贤扑了过来。完颜术贤躲闪不及,胯下的白马人立而起,他身子不稳,滚落下来。随从们脸色大变,一边叫着:“保护主人!”一边放箭,数十支长箭刺进老虎的身体,它痛得嘶吼一声,扑到完颜术贤面前,一掌按住他的头,又有数十支箭射过来,洛蛮更是奋不顾身,拔出砍刀跳过来,对着它的头一阵乱砍。身中数十箭,它依然勇猛非常,挥掌将洛蛮拍飞,这一掌正好打在洛蛮的脸上,半张脸顿时没了。
  老虎对着完颜术贤张开大嘴,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它忽然将头转了过去,望向芸奴三人所隐藏的地方,怒吼一声,转身猛扑过来。芸奴心想此事因我而起,自然也应该因我而终结,便一个箭步跳出去,拔下头上的桃花金钗。随从们的箭又齐齐追来,眼看连芸奴也要遭受鱼池之殃,叶、白二人也跟着跳了出去,挡去乱箭。芸奴从老虎头顶上跳过去,就在掠过它头顶的那一刻,芸奴将金钗刺进了老虎额头上的王字,老虎高声哀号,跌落在地,挣扎了一阵,再无声息。
  “芸奴,你疯了吗?”叶景印怒气冲冲地对她吼,“你知不知道这样做有多危险?”
  “公子息怒。”芸奴有些惶惑,“它已经被毁掉了灵骨,只是一只普通的野兽,伤不了我的。”
  叶景印抬头看了完颜术贤一眼,拉起芸奴的手腕:“走,跟我回去!”
  完颜术贤在众随从的簇拥下站起身来,一脸的窘困,叹息道:“没想到我打了一辈子的猎,今日竟然在阴沟里翻了船。三位,且慢。”
  白谨嘉转过头来,脸带笑意:“不必谢我们了,不过是举手之劳。”
  完颜术贤脸色一沉:“三位似乎在跟踪我?”
  “没有这样的事。”白谨嘉哈哈干笑两声,“不过是顺路,顺路罢了。”
  “三位身手了得,还是跟我回去说清楚的好。”完颜术贤一挥手,“得罪了。”众随从手拿大刀,一拥而上,白谨嘉将手中折扇用力一扇,忽然风起,卷起沙土,挡住了众人:“完颜大人,我等急着回家,实在不便打扰,若是有缘,来日再见吧。”
  风沙过后,山林寂静无声,芸奴等人早已不见踪影,一个随从低声说:“主人,莫不是遇到了妖怪?”
  完颜术贤皱起眉头,沉默一阵:“派个人去官府,就说是我的命令,让他们下海捕公文,搜拿这三个妖人。”
  “真是太可惜了。”回到临安的时候,叶景印愤愤道,“原本可以一箭双雕。”
  白谨嘉笑道:“那完颜术贤只不过是个宗室,他死不死对金国国祚没有丝毫影响。”叶景印看了她一眼:“这个道理我又如何不知,只是一想到两位官家和娘娘们在北边所受的耻辱,我更咽不下这口气。”
  “我只是个小小的方士,立志修仙,不谈政事。”白谨嘉收起折扇,看了看天色,“已经三更了,这一趟生意真是累得我这把骨头像散了架似的,得回去好好将息一阵。”说罢,看了看发呆的芸奴道:“芸娘子,不如你随我回去,我俩好好庆功如何?”
  “庆功?”芸奴的脑子一下子没转过弯儿来,“好啊,我给白公子做一大桌子好吃的。”
  叶景印按住她的肩膀:“我看他想吃了你还差不多。”
  “哎呀,叶二公子生气了。”白谨嘉哈哈笑道,“罢了罢了,等以后有机会再‘庆功’吧。在那之前,叶兄,你可不能‘吃’了芸娘子啊。”
  “芸奴是我叶府的丫鬟,这个不劳你费心。”叶景印额头上暴起十字青筋,“本公子也累了,芸奴,随我回府!”
  回到清泠轩的时候,芸奴的脸还是红的。她摸了摸自己发烫的双颊,白公子怎么老是喜欢逗她?明明是个女子,说话真不知羞。想到这里,她的脸颊更红了,她还以为自己发烧了,便跑到井边打了一盆冷水,用帕子沾了,敷在额头上,刚舒服了一些,便听到身后传来低沉的脚步声。
  “大公子?”她吓了一跳,连忙将湿帕子揭了,心想大公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神出鬼没了,大半夜的老在园子里逛什么呢?赏月吗?
  叶景淮今天穿了一件月白色的醒骨纱袍子,面色如水,静静地看着她,她被看得浑身发麻,有些紧张地说:“大公子,这几日……这几日我随二公子去郊外赏枫叶去了。”这是之前三人约好的说辞,原本她以为自己会挨一顿骂,谁知叶景淮忽然走过来,将她搂进怀里,那一刻芸奴觉得自己的脑中一片空白,几乎无法思考。
  发生了什么事?大公子……竟然抱她?大公子不是一直很厌恶她吗?
  叶景淮轻轻放开她,面无表情地说:“回来了就好,回去休息吧。”说罢,头也不回地走了,芸奴一时如坠雾中,刚才所发生的一切就好像一场梦,月色凄迷,树影婆娑,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她并没有发现,此时此刻,有一个人隐在暗处,恨恨地望着她,咬牙切齿。
  一对喜鹊在树枝上唧唧喳喳叫个不停,晨光缓缓地爬上东屋的房瓦,屋内的黄铜莲花香炉已经早早地添上了沉香,穿青色衫子的丫鬟来到烛灯旁,将纱笼内的残烛熄灭。
  大夫人已经起床了,正坐在镜前梳妆,一个丫鬟进来说:“霜落来了。”随即穿一身绣花褙子的霜落便走了进来,手中拿着一只青色的琉璃瓶,笑道:“大夫人,这是大公子在外面得的蔷薇水,据说是从大食贩来的呢。大公子知道您喜欢蔷薇香,便让奴婢给您送过来了,只用一两滴,和了水喷在衣服上,就香得了不得了。”
  大夫人满脸带笑:“这孩子就是细心,燕儿,把这蔷薇水拿去,洒在我今日要穿的红绡衫子上。”
  那穿青色衫子的小丫鬟答应了一声,将琉璃瓶接了过去,霜落看了看四周,朝伺候梳妆的丫鬟使了个眼色,将她支开,自己上前来给大夫人理妆:“大夫人,芸奴昨个儿回来了。”
  大夫人一愣:“什么回来不回来的,难不成她这几日都不在家?”
  “大夫人不知道吗?”霜落道,“二公子带她去城外看枫叶去了,一去就是三五日,昨个儿才回来。”
  大夫人皱了眉头:“印哥儿竟这么喜欢她?”
  “是啊,二公子很宠她,跟大公子要了好几次,大公子都不肯给。”霜落将大夫人的青丝绾成了一个时兴的发髻,大夫人脸色一沉:“竟有这样的事?兄弟俩竟然争起一个小丫头来,成何体统?传出去不是让人笑掉大牙?”
  霜落眼珠子一转:“依奴婢看,不如将芸奴拨给二公子,我看那丫头整天跟在二公子身边,想来是很愿意的。”
  “这就是昏话!”大夫人怒道,“若我强行将芸奴给印哥儿,淮哥儿能不怀恨在心?到时候他和印哥儿就真的要兄弟阋墙了!”
  霜落忙道:“大夫人息怒,奴婢知错了。”
  “看来,这个芸奴留不得。”大夫人轻轻敲了敲梳妆台说:“去把管事的婆子叫来,将芸奴带出去,或卖或配人,绝了这兄弟俩的心思。”
  “万万不可啊。”霜落将攒金丝凤钗插进她的发髻中,“听说上次给事中大人家的乌娘子遇袭时,是芸奴扮成乌娘子的模样,救了乌娘子一命。渤海郡王因此很是欣赏芸奴,还赏了一匹上好的缎子给芸奴呢。而且,那缎子可不是普通的物件,是官家赏赐的珍品,可见郡王对芸奴青睐有加,若是将芸奴随便配人,怕是会得罪贵人啊。”
  大夫人颦眉道:“那小丫头竟有这等造化。那你说当如何?”
  霜落将最后一缕青丝缠绕上去,嘴角露出一道美艳的笑:“依奴婢看,不如将芸奴送到渤海郡王府去,就说芸奴能为郡王效力,是她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若蒙郡王不弃,便将她收在府里伺候。如此,一来可以讨郡王欢心,二来也绝了两位公子的心思。”
  “若是郡王不肯收怎么办?”
  “若是郡王不肯收,说明郡王并没把这个丫头放在心上,到时候或卖或配人,不是都随大夫人吗?”
  大夫人点了点头:“倒是个好主意,不过此事千万不能叫印哥儿和淮哥儿知道,你的嘴要严密些。”
  “大夫人放心,奴婢保证不透露半个字。”霜落低下头去,一脸得意。大夫人说:“你去吧,这件事我会让人尽快办妥。”
  “是。”霜落福了一福,退出门去,不由得轻笑起来,芸奴啊芸奴,你一个又笨又丑的丫头,也想跟我争。那郡王府里美女如云,就算郡王对你一时新鲜,但凭你的容貌才智,能在那府里风光几天?不迟早得是土下的一堆臭皮囊吗?


第7章 山中冥迹
  初秋,天气晴好。芸奴拿了一篮子鱼食,在园中的池子边喂鱼,颜色鲜艳的锦鲤簇拥在廊下,争先恐后地争抢鱼食,看着这些鱼儿,她不禁想起郡王府中那两条可以变成龙的鲤鱼。
  没想到那老虎精这么容易便除去了,真是如同梦境一般。元通真君说会向天帝禀报她的冤情,不知道天帝会不会免去她私逃无间地狱之罪。
  想到这里,她轻笑了一声,她不过是个小小的凡间女婢,竟然还要劳动神仙来给她申冤,她也算不亏了。
  “啪”,池中的鲤鱼一跃而起,跳出水面一尺来高,她有些诧异,仔细看那条鱼,鱼身竟有一尺来长,莫不是成精了?
  正在纳闷,那鱼儿猛然一起,在半空中化为一条通体红色的小龙,木桶般粗细,长达数丈。芸奴吓了一跳,后退一步,抓了一把鱼食在手中,它们随时可以化为伤人的利器。
  那条小龙似乎很温顺,浮到她面前,降低身子,似乎在等她坐上去。她看了看四周,原本园子里有不少丫鬟,浇花的浇花,喂鸟的喂鸟,如今却一个人都没有了,整座叶府安静得宛如一座死城。
  难道,她又离魂了吗?
  小龙还温顺地停在脚下,她犹豫了一阵,始终无法敌过心中的好奇,骑了上去。红龙仰起头,飞天而去,在半空中腾云驾雾。也不知道飞了多久,忽见山峦之中亭台楼阁无数,云霞掩映,宛如仙境。
  芸奴心下大骇,难道又是那老虎精的洞府?它不是已经死了吗?
  红龙徐徐降下去,云雾散开,下面是一座园林,其中怪石奇草无数,开满了各种各样的山茶花,花团锦簇之中,有一名仙姬,红龙落在仙姬面前,芸奴从龙身上下来,怔怔地看着她。她穿了一件鸾凤牡丹锦袍,梳着一个高高的发髻,是前朝式样,发髻正中装饰着一颗琥珀,足有婴儿拳头大小。
  她从未见过这么美的女人,乌娘子已经算是京城第一美女了,可是若和面前这位一比,那便是云泥之别。
  “怎么,才十几年没见,便不认得我了吗?”仙姬笑道,她的笑容,仿佛将这座仙阁都照亮了。
  芸奴依然怔怔地,轻声说:“奴婢肉眼凡胎,未曾有幸得睹仙颜。”
  那仙姬愣了一下,随即笑起来:“是了,我倒忘了,你是吃了忘忧丹的。罢了,忘了便忘了吧,有时候忘了比不忘好,越刻骨铭心越伤人。”
  芸奴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只看着她头上的琥珀出神,她抬手摸了摸那颗珠子说道:“你也发现了吧,这就是那个孽畜的灵骨,修行千年的虎精所凝成的琥珀可是少有的珍品。”
  芸奴暗暗吃惊,那虎精的灵骨竟然被她当成了珠宝,不知这位仙姬是何等尊贵的身份?
  “你的冤屈元通真君已禀报了天帝,天帝已经赦免了你的罪责。其实,也是你命中该有这一劫,只是放了那人出去,恐怕将来会成为一大祸患啊。”仙姬柳眉微蹙,略微有些担忧。芸奴越听越奇:“您究竟是……”
  “怎么,你穿了我的衣裳,还不知道我是谁吗?”仙姬站起身来,将手中翠袖一舞,“三日内你必有一劫,且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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