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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我能救这个世界[末世]-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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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这次是什么情况?”院长颤颤巍巍的要给几人倒水,叶诗琬站起身帮忙倒水。
让这么大年纪的老太太给自己倒水,叶诗琬喝了怕折寿。
两个民警把事情说清楚,老院长叹了口气,却也没有拒绝:“我年纪大了,也不知道还能活几年,能带几年就算几年吧!”
因为是自己发现的孩子,叶诗琬休息的时候就常常会跑去孤儿院里看看他们。
接触的越多,叶诗琬的心里就越是难过。
那么多的孩子,大部分都是女孩子,即便有男生,很多也是有严重的疾病或者缺陷才会丢弃不要。
因为自己的工作在市区,叶诗琬常常能接触到不少家庭条件不错的人,扔掉不要的衣服。开始的时候脸皮薄,叶诗琬都是趁天黑了以后去翻的旧衣服,再拿去孤儿院,脏了的洗一洗,大了的改一改就能穿。
院里人多,虽然有些身有缺陷,但是这不妨碍他们学习手艺。
叶诗琬见过一个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女子,只看一下人就能把衣服改的八九不离十。
院里的孩子都叫她丹丹姐。
叶诗琬去的次数多了,还常常带了东西,那些孩子也开始期盼着她来,每次见面都会高兴的喊叶子姐。
丹丹的手很巧,叶诗琬带来的很多衣服很多都是她带着其他人一起改的,只是丹丹的左脚膝盖以下是空的,脸上还有一大块青色的胎记。
因为这个,丹丹不喜欢出孤儿院。
叶诗琬在院里的时间越来越久,对于家里的催婚也毫不在意。
等到家里拆迁,父母彻底不缺钱了以后,她干脆辞了工作,厚着脸皮去市区里找以前的同事要他们不要的衣服,书本。
只是家里的钱,叶诗琬没有支配的权利,为了让院里的生活宽裕一些,她跟丹丹商量着,接一些衣服改大小、缝补的活,不用丹丹出面,叶诗琬去把活拿回来,等到丹丹修补完,再由叶诗琬送回去。
丹丹的手很巧,叶诗琬能接到的活越来越多。
老院长却开始带着叶诗琬去熟悉民政部门的人,教她怎么跟他们打交道,怎么申请费用,又怎么把这些钱用到刀刃上。
老院长走之前,把同心孤儿院交到了叶诗琬的手里,走的时候,看着叶诗琬有些愧疚。
她是听说叶诗琬家里有钱了,加上她年轻,就让院里的孩子跟她打好关系,让她心里放不下去,算计着让她接手了孤儿院。
她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对不对,可是自己真的老了,院里的孩子,健康一点的或是被人领养了,或是长大后出去工作,很少会有人愿意守着孤儿院过日子。
剩下的,或多或少都有些缺陷,他们可以在孤儿院里大声说话,却不敢当着外人的面吭声,这样的人,不能来管理孤儿院。
叶诗琬刚刚好,她高中毕业,有文化;家里刚刚拆迁,有钱;可以为了捡到的孩子时时来孤儿院帮忙,有爱心。
为了院里那些没法自立的孩子,哪怕有报应,也请报应在我身上吧!
老院长临死前,双手死死攥着叶诗琬,等到她流泪应下,这才撒手离开。
在那个重男轻女成风的年代里,能送自己女儿读高中的家庭都不会太死板。知晓自己女儿成了孤儿院院长,叶家的父母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在回迁房建好之后,他们又拿钱在村里建了一栋房子。
同心孤儿院搬到了横龙村。
······
叶诗琬看着笑得开朗的金琼琪,忍不住想到她刚被送来时不过那么小的一只,一眨眼就要去上大学了。
这三十年里,自己送走一波又一波的孩子,又迎来了一波又一波的孩子。
时间过的可真快啊。
金琼琪出门的时候,孟子言已经跟一群孩子在孤儿院的大院子里玩起了健身的器材。这是前几年有人捐赠的,跟外面村子里的器材一模一样。
孟子言身材高大,出生半年被确诊为脑瘫,父母只坚持了三个月就把他放到了路边,被人送来了同心孤儿院。
按照送来的那一年算起,孟子言已经27岁了,但是心智却跟5、6岁的孩子差不多,因此在一群孩子堆里玩得很开心。
这些年,大家已经虽然有重男轻女的思想,更多的是不孕不育,孤儿院里年幼的、身体健康的孩子变得抢手,甚至有些轻微缺陷,可以通过做手术治愈的孩子都会有人来领养。
金琼琪是院里为数不多的,身体健康,却一直无人认领的孩子。
从小到大,她看着房间里的孩子来来去去,走的都是那些身体健康的,留下的,比如乐宁,因为她父母的疏忽,一只小腿的神经坏死,治疗要花很多钱,‘治好了也是一个残疾,还不如再生一个’,这是乐宁父母把她扔到孤儿院门口时说得话,当时看到的人没能抓住俩人,之后谁都没有再见过他们。
院里现在的孩子大概30多个,女孩子占了2/3的数量。除了金琼琪已经高三毕业,准备去大学,剩下的孩子年纪都不大。
现在大家都乐于献爱心,加上现在是暑假,院里每天都有志愿者来给孩子们补课,比不上外面那些几百块一天的补习班,但是总好过每天放羊似的。
叶诗琬对大家的学习抓的很严,对于志愿者愿意来给孩子们补课很是欢迎。金琼琪因为高考结束,大学的学费院里没有办法全部给,加上申请的补助也不多,只能自己努力打工赚钱。院长常说:你学习了,才有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如果不学习,你连机会都没有。
会不会心里有怨言?
当然会有!
每一次院里有想收养的夫妇来的时候,金琼琪都会表现出自己的乖巧懂事。如果说2、3岁以前,自己不懂事,那么3岁以后,她就已经意识到了,跟着那些穿的很好的叔叔阿姨走,自己的生活也会变得很好,只是每一次,那些人都有意无意的略过了她,每一次!
每一次的希望带来的失望让金琼琪开始不再抱有期望,甚至上了小学以后,再有人来领养,她开始躲在房间里不出去。
不过,自己这样也不错,金琼琪蹦上公交车,听着刷卡器叫出‘学生卡’,跟一群上班族挤着去上班。
这些年,孤儿院里出去的人很多,院长总说,大家已经没有别的亲戚了,院里的人就是我们的家人。如果我们自己都不能互相帮助,外面的人就更不会来帮忙。
因为院长,很多人都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帮忙。
金琼琪还有院里很多孩子的兼职,都是他们帮忙介绍的。有些是直接去了他们开的小店里,有些是认识的人互相介绍。
还有每年过年的新衣服,丹姨会带着她店里的人来给他们量尺寸,量身定做衣服——有些孩子手或脚萎缩,需要不同长度的袖子。
听说丹姨以前也是同心孤儿院的,现在她开的服装店在市区每天根本就忙不过来。
金琼琪一直有个梦想,以后也开一家店,专门卖吃的,等到过年了,就请院长他们去自己的店里吃饭,牛肉、猪肉、羊肉,还有鱼、虾…
让他们吃到撑的那种!
作者有话要说: 晋江抽的我根本看不到你们的评论,这是要让我回归单机版吗?
PS:总感觉晋江在暗戳戳的酝酿什么阴谋!
第4章
金琼琪一手拉着拉环,一手拿着塑料袋装着绿豆汤,半眯着眼睛,丝毫不担心自己会摔倒——这个车上这么多人,她想摔倒也得有空间啊。
脑海里的菜已经到了上大龙虾的时候,公交上的广播响了,金琼琪到站了。
遗憾的下车朝着餐厅的方向走去,她决定晚上坐公交车的时候继续把这个梦做完。
象牙浩室——这是她在打工的西餐厅的名字。
金琼琪从后门进了店里,慧姐已经在了,厨房里的人因为要提前买好一天需要的新鲜蔬菜、瓜果还有鱼虾,他们到的是最早的。
金琼琪换衣服的时候,上早班的三个服务员也到了。
大家嬉笑着换好衣服,拿了晾晒好的抹布出去擦桌子。
昨天晚班的人虽然会收拾,但是时间太晚,总有人会煳弄过去,或者因为太累,没有办法收拾的很干净,早班服务员就是要在午餐营业时间前把所有的桌子、餐巾、餐具都检查一遍,保证客人来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干净如新。
没有客人,大家八卦一下熟客,气氛正好的时候,前台的预定电话响了起来。
慧姐放下手里的杯子,把抹布往椅子背上一挂,去前台接电话:“你好,象牙浩室,有什么可以帮您?”
“包厢是吗?请问几位?…那给您先预定了11点30分,1号包厢,可以吗?…请问您贵姓?…三横王,手机号码留一个,如果您超过20分钟没有到,包厢就不为您预留了…好的,到时候见!”
慧姐挂掉电话,站在前台宣布:“1号包厢被预定了,中午11点半,还是那个姓王的。”
在折餐巾的巧丽眼都不抬:“不会是那个中午包厢,晚上大堂的那个吧?”
“就是他啊,还能有谁。”慧姐不屑的撇撇嘴,转头看向金琼琪,“金子你去把包厢里的餐具撤两套,再把预约的牌子放上。”
“好。”金琼琪擦完手上的刀叉,把包厢里的餐具收了两套到柜子里,等翻桌的时候,就可以直接拿出来用。
11点,店铺开始营业。
陆陆续续开始有人进来,大家开始点单下单。
金琼琪站在门口迎客,11点20分左右,一个穿着灰色POLO衫,穿着皮鞋,手上戴着价值不菲的手表,成功人士样子的男士,手上牵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生走了进来。
“欢迎光临!请…”
“1号包厢。”男的用鼻孔看着金琼琪,“我打过电话的。”
金琼琪确认后,领着两人往包厢走去。
原本的餐具是一边一份,两人却坐到了桌子的同一边,金琼琪先把菜单递给两人,再把餐具的位置调整好。
POLO男一手搂着女生的腰,一手翻开了菜单:“梦梦,你看你喜欢吃什么?”
梦梦有些翻了几页,彷佛有些不好意思,看向站在一边的金琼琪:“你们这的招牌是什么?你帮我推荐一下吧。”
“今天的主打是法国蜗牛、香煎小羊排、果木牛排,”金琼琪一边介绍一边翻菜单给他们看图片,“早上还新到了一批三文鱼和红酒,您也可以尝一尝。”
“那就要一份三文鱼,羊排、蜗牛也都来一份,法式鹅肝来两份,甜点来两份冰淇淋,”Polo男财大气粗的点了一堆,“你刚才说的红酒,也要。”随后含情脉脉的看着梦梦,“你还有什么想吃的吗?”
梦梦大着胆子看了看菜单:“再来一份金枪鱼色拉,一份水果盘吧,我减肥。”
虽然客人点的多,自己拿的提成也多,但是出于职业道德,金琼琪还是摸着良心给出了建议:“您好,两个人的话,这些稍微有点多了。”
梦梦顿时有些忐忑的看了一眼POLO男:“何为,要不我的那两份就不要了?”
水灵灵的眼睛里好像受惊的小白兔,看的人心都化了,何为不悦对着金琼琪开口:“就这么几个菜,我又不是不付钱,就这样上!”
金琼琪心里骂了一句‘MMP’,脸上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露着八颗牙应下。
一出包厢门,金琼琪就翻了个白眼,到了厨房下单,路过巧丽被拉住看了一眼菜单。
“谑!”巧丽笑的满脸嘲讽,“1200一瓶的红酒都点了,啧!”
金琼琪挑挑眉:“我跟他说菜点多了,还骂我呢!”
“这种人你提醒他干嘛,”巧丽翻个白眼,“行了,你快去招呼客人吧!”
金琼琪继续露出标准的笑容回了自己负责的区域。
1号包厢的菜上齐后就再也没有叫过人进去,后来结账的时候才喊了金琼琪进去。
进去之后的金琼琪飞快的扫了一眼,那个叫梦梦的女孩衣服有些褶皱,脸上也有些红红的,反观POLO男何为,衣衫整齐,面色平静。
桌上的那些菜,剩了大半,随后她目不斜视的开口:“请问是结账吗?你好,一共是2201块,”金琼琪对着收银台给的小条念出价格,“请问是刷卡还是现金?”
何为从自己的钱包里数出了23张红色纸钞给了金琼琪:“不用找了。”
随后搂着梦梦的腰就朝停车场走去。
看在那99块小费的份上,金琼琪真心实意的说了一句:“您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中午营业时间结束,金琼琪把收到的小费往乐宁给的小包里一塞,锁好自己的柜子,去厨房拿了放在冰柜里的绿豆汤就要出门。
“金子要出去吗?”在一边看着小徒弟收拾厨房的岑师父问她,“外面太阳这么大,你带把伞。去把你那太阳伞借金子用用。”
岑师父踢了一脚在洗抹布的小徒弟。
“我知道了,舅公你别老踢我。”岑师父的小徒弟是他的侄孙,吕枳良,今年刚刚17岁,说什么也不肯再上学,家里人藤条木棍不知道打断了多少根,岑师父就把他带出来跟着自己,总好过去外面跟人学坏了。
吕枳良皮肤很白,平时很注意防晒保养,最近因为青春期长了几颗痘痘,连海鲜辛辣都不吃了,比金琼琪还讲究。
他擦干手去自己柜子里拿了一把黑色便携的五折太阳伞:“记得还给我啊。你防晒霜要不要?太阳这么大,不涂很快就黑了。”
金琼琪摇摇头,要不是岑师父让她打伞,她连伞都不要:“不用,太麻烦了。”
“那行,你别晒太阳太久,当心中暑。”吕枳良好心的叮嘱。
打着伞出门,金琼琪挑着树荫底下快步走着,很快就到了夜市。
夜市白天也是有小摊贩的,只是现在是夏天正午,夜市所在的建设路除了摊主,几乎没有其他人,就连有些小摊都盖了遮阳网,摊主不知所踪。
金琼琪下班的时候已经1点30分,再收拾收拾出来就2点了,钟明达已经找了个树阴底下睡了一觉。
他也不怕自己摊上的东西被人偷走——他一个卖‘玉石古玩’的摊子,上头最值钱的东西进价都不会超过20块。
金琼琪走到的时候,钟明达正在看着熟悉的摊主斗地主。天气这么热,虽然没什么客人,但是这里大部分都是靠着这个摊子过日子的,总不能天气太热没客人就回去吧。
反正人多,找个大树底下打个五毛钱的斗地主,还能顺便看住摊子,有客人就立刻招呼,一举两得。
钟明达一贯是不玩的。
哪怕是一毛钱的局,他也是偶尔玩一玩,大部分时间他都是看人家玩,自己过过瘾而已,因此金琼琪一出现,他就立刻看到了。
他小跑着过来:“怎么了?这大热天的不在店里吹空调。”
“院长让我给你带了绿豆汤。”
略带着凉意的塑料袋连着打包盒就立刻被钟明达接到了手里,钟明达嘿嘿笑道:“正好我有点渴了,那个金子你要不要喝一点?”
话是这么说着,只是那护食的样子让金琼琪看了好笑:“我不喝,我店里有冷饮,喝了出来的。钟叔你去吧,我帮你看会摊子。”
金琼琪坐到了摊边的小马扎上,翻看起了摊子上的东西。
几块带点黄意的玉如意,底下还写了出厂日期;几块玉佩,拿着轻飘飘,不知道是不是塑料的。
一堆铜钱,从‘开元通宝’到‘熙宁重宝’,有些缺了一角,有些长了铜绿,堆放在一起,任人挑拣…
一道黑影打在金琼琪的脸上,她抬头向上看去,只看到了一个高瘦的女生,打着太阳伞,穿着高跟鞋,一身合身的白色蕾丝镂空连衣裙,露出的肌肤看上去比钟明达摊子上的玉还要有光泽。
至于样子?不好意思,她就看到了鼻孔。
“请问,这个玉镯子怎么卖?”连衣裙开口问话,语气温温柔柔的。
金琼琪看着对面女子身上价值不菲的首饰,又看看摊子上那个明显劣质的‘玉手镯’,不明白有钱人为什么会喜欢这个东西?
捡漏吗?
可是在这种夜市,有个鬼漏可以捡哦!
不过来着都是客,金琼琪以前也帮钟明达看过摊子,闻言立刻笑脸相迎,也不回答,只是夸起了人:“美女你眼光真好。”
第5章
“这个镯子是新到的,”金琼琪张口就来,反正她之前没见过,那就是新到的,“你看看这个颜色,多纯的绿色,还有这个光泽,我跟你说,这个可是玻璃种的帝王绿。”
秋歆澜打着伞看着眼前的小姑娘满口胡说八道,心里冷笑:什么玻璃种帝王绿的翡翠,这他喵的就是个绿色玻璃镯子,要不是自己急着买下这个镯子,她完全可以等到晚上人多了,假装好奇游客来买走,而不是现在被人当场冤大头。
但是她不想再等了,前世就是因为自己不知道,被人截胡,才会让自己死的那么凄惨。
想到自己前世死前的凄惨,秋歆澜的脸上有些狰狞。
那些害过自己的人,她一个都不会放过!
金琼琪有点被吓到,她这只是夸了几句而已,虽然夸张了一点,但是也没有必要露出这种神色吧?
她还没报价格呢!
秋歆澜好像也意识到了,收起了自己的表情,换成自己平日里的温柔笑容:“你是摊主吗?”
上一世,她明明记得卖给自己手镯的男人是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可是明明是这个摊位才对啊。
就是在这个小摊前,那个贱人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硬生生把自己的手镯抢走,拿话来挤兑自己,说什么‘你那么有钱,这些劣质的首饰还是别买了’,‘不如我买了,你要是真的喜欢,我也可以借你带几天啊’,‘澜澜,你说我想的周不周到’。
可恨自己那时候不知道,就这么稀里煳涂的答应了,让自己失了先机。
一步错,步步错。
输了先机,让自己处处挨打,这一次,她不会再输了。
“我是摊主,我是摊主,”钟明达抱着喝了一半的绿豆汤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听到问话赶紧回话,看到对方脸上有些不高兴,解释道,“这是我侄女,暑假来锻炼锻炼的。请问有什么需要吗?”
“这个镯子多少钱?”秋歆澜不想浪费时间了,她急着拿镯子回去认主。
“美女你眼光真好!”钟明达张口就来,“你看看这个颜色,多纯,还有这个光泽,这个可是玻璃种的帝王绿。要不是我识货,差一点就错过了。这个镯子你去看,独一无二。”
帝王绿还有人会不识货?
听着眼前两个人大同小异的台词,秋歆澜强忍着不翻白眼:“怎么卖?”
“这样吧,我今天还没开张,第一单生意就给你便宜点,两万,你拿走!”钟明达狮子大开口。
金琼琪差点没从小马扎上面摔下来。
两万?!
你可真敢说啊!
会拿两万买个镯子的人,谁会想不开在这么个小摊上买?
秋歆澜也皱了皱眉,前世那个贱人买下这个镯子才花了一百八十块,她心里想的最多花五百就差不多了,只是偏偏非常需要这个镯子,哪怕明知道是被宰也要买下。
就在金琼琪以为对面的人会转头就走的时候,秋歆澜又开口:“两百块,我买了。”
钟明达和金琼琪都惊呆了。
一个是惊讶对方居然没走。
一个是惊讶对方居然还是个会生活的人。
“姑娘,哪有你这么还价。”钟明达佯装不悦道,“这样吧,你要是诚心想买,一万块,你带走。价格再低,这生意我就不做了。”
秋歆澜一动不动:“五百!”
钟明达摇头叹气:“姑娘,要不你再去别的地方看看?这镯子,我还是留着我儿子好了。好歹也是个传家宝。”
传家宝个头,你明明是个老光棍!
金琼琪在心里鄙视钟明达。
秋歆澜听了气得想打人,一个玻璃镯子,唬谁呢?
随后又安慰自己,这样的人物,等到末世来了,肯定死的很快,现在这些钱给他又怎么样,也要他有命花啊,想到这里,她再度开口:“五千,愿意就买了,不愿意就算了。”
说罢就作势要走。
“好好好,五千就五千。”钟明达从摊子底下掏出一个木头做的盒子,小心翼翼的把镯子放进去,又用了个精美的包装袋把盒子装好,唉声叹气道,“这笔生意,我真是亏大咯。姑娘,下次再来啊。”
秋歆澜扫码付款,拎着礼品袋头也不回的走了。
再来?
呵,只怕她再来的时候,你已经是丧尸了。
就这样,金琼琪亲眼见证了钟明达把一个进价不超过五块钱的玻璃镯子卖出了夜市里的天价。
“钟叔,你不去做销售,真是浪费了人才。”虽然以前偶尔也会看钟明达做生意,但最多就是几块钱进价的卖几十块,没有什么震撼的——隔壁服装摊的陈姐,进价10块钱的短袖敢卖100块,还不是卖出去了。
钟明达笑的得意:“那是,要不是你钟叔我不去抢人饭碗,什么销冠那是妥妥的。”
说话间,一只翠绿的镯子又出现了小摊上。
跟刚才那只号称‘独一无二’的手镯长得一毛一样。
金琼琪见怪不怪的站起身:“钟叔,我先回去了,打包盒…”
“我自己会拿去还给你们院长的,你去吧!”钟明达捧起绿豆汤又喝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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