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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子[强推]-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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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上的图案已经洗去了,为防止他误会,凌霄三言两语解释了飞景等人的来意。本意打算投奔天宿狼王的飞景一行人,早在看到凌霄的时候就已经放弃希望,这会儿看到嬴风更是转身准备走人,却被对方叫住。
  嬴风看了眼凌霄,有些事不方便他知道,于是他对飞景点了下下巴。
  “借一步说话。”
  两个人来到一旁,嬴风开门见山地问道,“你想让你的人住在这里?”
  “不劳烦了,”飞景冷冷地拒绝,“我们自可以找到别的地方。”
  他转身欲离开,却听嬴风在身后道,“狼宿星除了这里,到处都对天宿人避退三尺,你想去哪里?”
  飞景脚步一顿,停了下来。
  “想必你们已经去过很多部落,经验比我要丰富得多了吧,就算你们找到一处荒无人烟的地方重新开始,都不知道你的人能不能撑过建设家园的时间。”
  嬴风句句直戳飞景痛处,又偏偏都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我可以让他们留在这里。”
  飞景猛地转身,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你?”
  “我是这里的狼王,我有权把他们留下,这个部落虽然很小,但也足够收容你们所有人。” 
  飞景垂着眼,“我们不是敌人吗?我们是军方的通缉犯,你们是军校的学生,你难道没有考虑过这一点吗?”
  “我只是感谢你救了我的契子一次,同时送回了他匕首,”嬴风语气非常平淡,“至于要留下来还是带着他们继续流浪,随你。”
  飞景咬了咬牙,“他们已经没有多久的时间了,就让他们留在这里吧。”
  “那么你呢?”嬴风问飞景,“你也打算留在这里?”
  “不,把他们安顿下来后,我就离开。我的愿望一直是周游列星,在我有限的余生中,尽可能多走些地方,能走多远是多远,反正也不会太久了。”
  “那校长呢?”嬴风语气犀利,“就算当初他愧对于你,这一百年来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你就永远对他弃之不顾吗?”
  飞景迟疑了一下,“在离开之前……我会回去看一眼,只是见一面而已。了结了我们的事,我就跟他桥归桥,路归路。”
  嬴风已经得到他想要的答案,便不再过问他人的事,两个人回到之前的地方,凌霄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你们说了些什么,这么久?”还要瞒着他偷偷说。
  “我已经同意他们住下来了。”
  凌霄眼睛一亮,“真的?”
  “但是这件事不能声张,他们是天宿的通缉犯,狼宿是天宿的从属星,传出去会被这边的军部找上门来,连累整个部落。”
  代理狼王站了出来,“放心吧,我会让全族的人守口如瓶的,如果他们不说,仅从外表判断,其他人也只会以为他们是少年狼宿人,不会起疑的。”
  “那就交给你了,时间不早,我们也该回去了。”
  凌霄临走前向飞景道别。
  “如果你决定回天宿寻找契子的下落,一定要记得通知我,我会全力帮助你的。”
  飞景疑惑地望了嬴风一眼,方知他没有告知凌霄全部真相。
  “就算你们收留了我们的人,也不代表我们就是朋友了,在立场上我们还是对立的。”
  “你就真的这么崇拜太殷?”
  “我不是他的仰慕者,也不认同他对殇炀的所作所为,”飞景微微低下头,“但是在过去的三十年中,我们一直是生活在一起,有着共同目的的战友,所以,如果你们再度对上……”
  他抬起头,眼中一点都没有说谎的成分,“我还是会站在他那一边。”
  凌霄没有生气,反倒笑了笑。
  “我懂啦!不管怎样,谢谢你帮我找回了匕首。”
  他把匕首掏出来,用奎的那面对着他,“它对我非常重要,就冲这一点,我已经把你当成朋友了。”
  飞景先是一愣,随即不自然地别过了眼睛。凌霄觉得好笑,他跟嬴风长得虽像,面部表情可比他丰富多了,加上外表给人造成的错觉,简直就像一个小版的傲娇嬴风。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望了眼嬴风,对方也不明所以地瞪了回来,凌霄心中叹了口气,他这辈子是无缘见到嬴风娇羞的模样了。
  “走了,下次再见!”他冲每一个人热情地挥着手。
  老狼王率众人送行,“狼王务必记得每年至少回来一次,否则会被视为放弃狼王的身份。”
  “我知道了,”嬴风简短地道了别,在部落子民的欢送下,带着凌霄离开了部落。
  回到集合地点,凌霄脸上的花纹自然免不了得到红毛的一番盘问和嘲笑。为了保守住飞景的秘密,凌霄只得语焉不详地找借口敷衍过去,原本打算大吹大擂的精彩经历,都跟着狼后的身份一起留在了肚子里。
  到了晚间点名时间,教官果然大发雷霆。
  “就是因为每个人的适应程度不一,校方才安排你们自由活动,但自由活动不是让你们随心所欲,玩得连人影都找不到,你们还有没有一点军校生的纪律了!”
  凌霄等人立正站好目视前方,认错态度不能够更好。
  教官见他们这样才略微消气,“在外面玩到夜不归宿的,和窝在屋里大门不出的,明天开始,你们的训练量比其他同学增加一倍,有意见吗?”
  “没有,教官!”四个人异口同声答道。
  “解散!”
  教官大手一挥让他们走人,不遵守纪律的是他们四个,感情值不及格的也是他们四个,当初破格录取的四个人,果然个个都是让人头大的问题学生。可偏偏除此之外,他们的战斗成绩好得惊人,真是让人又爱又恨,增加训练量也是为了让他们得到更好的锻炼。
  御天在狼宿星预备的宿舍可不是专门为联合作战系设计的,每个房间都是标准的双人间,两张单人床之间还隔着一条过道,这条过道简直就成为阻碍凌霄通往睡梦之路的罪魁祸首。
  凌霄在他的单人床上滚来滚去,好几次都差点滚下去了,被吵得无法入睡的嬴风训斥他道,“你能不能安静一会儿?”
  凌霄可怜兮兮地揪着被角,“一个人睡不着。”
  嬴风就猜到他会这样,他侧身往后让了让,空出半张床的位置,“过来。”
  凌霄乐得刚把被子一掀,人就已经到了嬴风怀里,快得他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刚刚想起来,这样更省事。”
  凌霄:“……精神力用在这种距离的召唤上你不觉得是浪费吗?”
  才隔了一米不到的过道而已啊!
  嬴风置若罔闻,把人一搂,“睡觉。”
  凌霄纠结了一下下便把这件事抛之脑后,高高兴兴地反搂住嬴风,满心以为这样就能进入梦乡,岂料半天之后还是头脑清醒。
  “你又怎么了?”感受到他一直没停过的小动作,嬴风把眼睛睁开了一道缝问。
  凌霄瘪瘪嘴,“两个人挤。”
  “那你就回去。”
  凌霄紧紧抱住不撒手,“我想狼王寝宫那张大床了。”
  “想挂掉实习的话随你。”
  凌霄不吭声了,半天没忍住又开口,“你说霜锋他们是怎么睡的呢?”
  嬴风这回连眼睛都懒得睁,“你可以敲门去问。”
  ……根本是找打的行为吧?
  机智的凌霄心生一计,“来个催眠吻吧!”
  他勾住嬴风的脖子主动对准他的唇吻了过去,嬴风也毫不客气地回吻,两个人唇齿交战了三百回合,直吻得凌霄头脑迷糊,浑身发软。
  直到喘息恢复平稳,凌霄才想起自己的初衷。
  不对啊,他怎么还醒着?
  “说好的催眠呢?”
  “忘了,”嬴风面无愧色地回答。
  凌霄抓狂,“你是故意占我便宜的吧!你这个大淫……”
  一句未完,嘴再次被封住,凌霄最后一个字还未来得及出口,便遗憾地留在了梦乡里。



灰岩

  接下来的日子凌霄体会到了什么叫魔鬼训练,在自己身体没办法百分百适应的星球,灵魂牵引还在随时间延长而叠加,平日里能轻松完成的训练任务在这里也变得有些吃力;更何况他还有翻倍的处罚在身。
  本来还想着抽空回部落看看飞景近况的他;每天训练一结束回到宿舍倒头就睡,再也不用问嬴风索要催眠吻了;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为期半个月的实习期结束,直到临离开前才得以休息。
  再一次来到星际港;同学们都在把手上没花完的实习补助换成当地特产;凌霄之前把钱留给了洛洛一些,现在剩的钱已不多,嬴风在吆喝声此起彼伏的摊位间穿梭,终于找到一个卖花的小贩;招牌上还挂着人狼无欺的标语。
  “买花吗?我这儿的花存活性强,在哪儿都能种。”小贩一见到客人上门就热情地招呼着。
  嬴风粗略地扫了一遍,多数他都见过;唯独一种看着眼生;叶子扭曲不起眼,顶端结着小红豆。
  “那是什么?”
  “客人你真有眼光,这是近年才从外星系引进的品种,根据本地环境做了改良,当然,你要是带去附近的星球也完全没有问题。这种花叫相思蔻,平时只结这种小红豆,偶尔才开花,它的花非常漂亮,比碧蕊白莲还要美,来一盆吗?”
  嬴风把剩下的钱都给了他,“有种子吗?”
  “当然,”小贩乐呵呵地接过钱,“我给你包起来。“
  “嬴——风——”
  凌霄的声音从集市的另一头远远传来,尾音结束时,人已蹦到了跟前,手里举着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兴高采烈地示意给嬴风看。
  “看!小狗狗!”
  小狗狗比他巴掌大不了多点,皮毛跟眼睛一样都是浅灰色,被凌霄举在半空,四肢和尾巴都垂着,大大的眼睛显得有点无辜。
  “我在那边的角落捡到的,”凌霄一脸期待,“能养吗?”
  嬴风斩钉截铁地拒绝,“不能。”
  “为什么,”凌霄脸上的期待一秒转为失望,“你看它长得好可爱。”
  他把小狗举到下巴颏,也摆出同样无辜的眼神,一上一下就仿佛是同类,“你看它的眼睛颜色跟我是一样的,好可怜。”
  “哦,我知道了,”他画风一转,指着嬴风,“养了它你就不是家里唯一身上有毛的成员了,你一定是嫉妒!”
  嬴风额角青筋一跳,忍无可忍,“重点不是毛和眼睛,而是它根本不是狗是狼吧?而且这里是狼宿星,这家伙根本就是狼宿人吧!”
  小狼:嗷呜——
  凌霄下巴一落,宛如受到了重大的打击。
  “哪有养人当宠物的,可能是父母没看住跑了出来,找不到孩子他们会着急的,”嬴风揪着后颈把小狼从他手里夺了过来,“在哪里捡的?”
  凌霄沮丧地伸出手指了指远处的角落,“它在那边捡垃圾吃。”
  嬴风拎着小狼,走到凌霄捡它的地方,刚要放下,一个女人来倒垃圾,见到这一幕顺口说了句。
  “不知道是谁家孩子,出生没多久就不要了,像它这样自己活不久的。”
  嬴风手顿了顿,等女人走后才又打量了下手里的小家伙,凌霄没有说错,他们的眼睛颜色真的是一模一样。
  但是在天宿星,有接近一半的人眼睛都是同样的颜色,如果灰眼睛就是可怜,那天底下值得可怜的人也就太多了。
  “就算死也死在自己的土地上吧,”嬴风把它放了下去,被不明所以兜了一圈的小狼,下地后适应了一下,操纵着小短腿摇摇晃晃跟着眼前的男人走了几步,却发现怎么也跟不上对方的速度,很快就被落得远远。
  嬴风回去取他落下的种子,小贩早已包好等着他来拿,凌霄奇怪地瞄了一眼,“你买的什么?”
  “花种。”
  “买这个做什么?”
  嬴风动作一滞,买这个做什么呢?好像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很自然就做了,完全没有考虑过原因。
  直到他把包好的花种揣起来,也没有想好理由。
  “留个纪念而已。”
  凌霄大咧咧地也没有多想,只遗憾了句,“宿舍里也没有地方种。”
  集合的时间差不多到了,他们拖着行李往港口走,眼尖的凌霄在墙后看到一个探头探脑的熟悉身影。
  “洛洛!”他放下行李走了过去,“你来送我啊?”
  洛洛起初被发现还有点不好意思,但很快小幅度地点了点头。
  凌霄高兴地摸了摸他的头,“有机会我会回来看你们的,你长大后也欢迎来天宿玩。”
  洛洛挺了挺胸,“我加入了你们的部落。”
  “哦?”凌霄挺意外的。
  “长大后我要做狼王!”
  “哈哈,我等着看你做狼王,”凌霄用拳心敲了两下胸口,“以灵魂见证。”
  洛洛郑重地回了一个狼宿人的礼,“以大地母亲起誓!”
  挥别了洛洛,凌霄带上行李跟其他人一道上了飞船,几次跃迁后,狼宿星便变成视线中一个棕色的星球。
  “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凌霄问。
  嬴风的听觉更敏锐,自然也是听到了,“应该是从你的行李里发出来的。”
  凌霄检查行李,发现原本封闭的口被打开了一道缝,全部拉开后,他目瞪口呆地从衣服堆里抱出了一只巴掌大的小狼。
  “你是怎么混进来的,”凌霄又是惊讶又是惊喜,抱住小狼一顿乱揉,“你真的要跟我们回天宿?”
  小狼舔了舔他的手,嬴风看不下去了,再怎么说它本体也是个人,想要伸手去抓,却被凌霄护住。
  “有可能它真的只是匹狼呢?”
  “你见过会开行李的狼吗?”
  “那它也只是个小宝宝,”凌霄把它搂在怀里,大有嬴风不答应绝不放手的架势,“它都到船上来了,总不能把它丢出去。”
  见嬴风还是不妥协,凌霄自退一步,“不是说狼宿人过了幼儿期才能变成人型吗?等它长到能变成人的时候,我保证把它送回家乡。”
  ——不知道是谁家孩子,出生没多久就不要了,像它这样自己活不久的。
  “算了,”嬴风撇开头,“随你。”
  凌霄高兴地把小狼举起来,“以后你就是我们家的新成员了,就叫你灰狼好了。”
  “它本来就是只灰狼,哪有人用物种起名的?”嬴风听到这里又忍不住转回来。
  “小名叫小灰,就这么定了!”
  “没见过谁起名像你这么随便。”
  “那是因为你见过的人太少,”凌霄不服,“这世上起名随便的人多了去了。”
  尽管只离开了半个月,再一次踏上天宿的土地,凌霄还是感受到从脚底涌上的归属感。
  他迫不及待地想把小灰带去它的新家,连嬴风表示要先去办点事都没有追问去向。
  嬴风一个人来到了教堂,牧师还记得他,温和地询问他的来意。
  “我刚从狼宿星回来,带了点花种,不知道这里还需要吗?”
  牧师听后莞尔,“有心了,教堂后面还有片空地,你可以种到那里。”
  嬴风冲他点头道谢后便离开,从教堂的后门穿出去,随手去西边的花房中取了工具,选了一处合适的花圃把带来的种子种了下去。
  牧师十几分钟后才想起来他忘记告知嬴风工具在哪里,忙追去后院,却发现嬴风一个人半跪在花园中,用手里的花铲在铲土,那姿势,那神情,像极了一个人。
  嬴风全神贯注地做着手里的工作,直到种好一排才留意到现场另一个人的存在。牧师站在那儿,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神色中有着不甚明显的惊讶。
  “怎么了?”他站起来,冲那个方向问。
  牧师一回神,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对不起,可能是过于思念,以为自己见到了故人。”
  他视线转向一旁的地上,种花的工具一应俱全地摆在那里,“我担心你找不到工具,所以想来告诉你一声,想不到你自己找到了。”
  “哦,”嬴风不以为然,“我在来的时候见到了花房,猜测工具会在那里。”
  牧师疑惑地往花房方向望了望,他是从后门出去的,花房跟这里是两个方向,他没有可能会路过。
  不过他没有把自己的疑惑说出口,而是看着嬴风把所有花种都种了下去,又仔细地浇上水。
  “这是什么种子?”
  “相思蔻。”
  “没有听说过,”牧师主动提议道,“凌星过去整理过一部植物图典,是荆雨帮着他做的,在他离开后,我把他留下的手稿整理出版了。如果你愿意的话,不妨把新的植物资料记录下来,等再版的时候补充进去。”
  “你说的那部图典,编者的名字莫非是雨星草?”
  “正是,雨星草是他们二人合用的笔名,取的就是他们的名字。”
  雨星草是天宿常见的一种草,在有的地方漫山遍野都是,在夜里草尖会发光,远看上去就像繁星点点一般。
  这个名字比较特别,才会给嬴风留下印象,当时他还以为,这本书的编者很喜欢雨星草,才会用这种草的名字做为笔名,没想到这其中还有其他典故。
  “我在图书馆里借过这本书,我愿意继续完善它,”对于牧师的提议,嬴风一口答应下来。
  比起植物,凌霄显然对动物更有兴趣,他刚把小灰放到宿舍的地上,小家伙就迫不及待地四处跑起来,像是在参观自己的新家。
  嬴风回来的时候,凌霄已经吭哧吭哧给小灰在客厅角落里开辟出很大一个空间,一个狗窝明晃晃地摆在那里,很是让人无语。
  不知道狼宿人小时候有没有人的意识,如果它认为自己是人,却被安顿在狗窝里,一定会气得狂性大发吧。
  但小灰看上去却很高兴,钻进来钻出去,兴奋地尾巴都小幅度地抖动着。
  连嬴风都疑惑了,难道它真的只是匹普通的狼?
  凌霄布置好了,扒在嬴风身上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终于有点三口之家的感觉了。”
  难怪情侣指南上建议收养一只宠物呢,虽然只是多了一只动物,但宿舍一下就显得温暖起来,就像用脸颊摩擦小灰身上的皮毛带来的柔软触感。
  凌霄圈着嬴风的脖子,一得意就有点忘形,“虽然不是你生的。”
  嬴风斜睨过来,“你说谁生?”
  凌霄这才意识到自己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口,此时要收回去已经来不及。
  嬴风揪着他的衣领把他往卧室拎,“让我们试试到底是谁生。”
  凌霄恨不能时间倒流,“哎,大家都是天宿人,干嘛讨论这种无用的问题呢,你放开我好好说话嘛……”
  在嬴风的半拎半拽下,凌霄被他强行拖进了卧室,门在他们身后砰一声地关上。
  片刻之后,卧室的门开了,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被人拎着脖子从里面丢出来,而门也再一次被扣上。
  被丢出卧室的小灰晃了晃脑袋,嗷呜了两声表示不满,转头看到自己的窝,又高兴地屁颠屁颠跑了过去。
  ***
  第二天,小灰的精神明显比前一天萎靡,凌霄为它准备的东西,它只看了一眼便闭上眼睛,完全没有要进食的意思。
  “它怎么了?灵魂牵引吗?”凌霄有些焦急。
  “可能是生病了。”
  “生病?”凌霄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种状况,“我去叫冰璨过来。”
  “他的治疗能力只针对天宿人有用,就算是御天的校医也只会处理本族的伤势,找他们还不如找对生物有研究的雨集。”
  嬴风的提醒让凌霄想到一个人,“我知道了!”
  恒河仔细检查着面前的动物,抬起它的爪子,扒开它的眼皮,小灰毫无脾气地任由他摆弄,一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
  “你确定它是狼宿人?狼宿星的狼也很多,而且狼宿人和狼小时候极其相似,从外表上很难分辨,只有通过DNA才能鉴定。”
  “不管是狼还是人,我想知道它为什么会无精打采?”凌霄急切地问。
  “初步估计,应该是水土不服,而且在此之前它就已经严重营养不良,很可能吃过什么糟糕的东西。”
  “我见到它的时候它在捡垃圾吃,”凌霄忙道。
  “那就是了,我们使用的药物对它无效,不过你来找我就找对了,我正好就是研究这个的。”
  恒河顺手取了凌霄的检查报告看,“你的血液已经完全净化干净,我们的实验也可以继续进行,之前落下了进度,可不能再拖延了。”
  时隔两周凌霄再一次插上管子,血液从他体内向外缓缓流动着。
  “你可要帮我医好小灰,”他在昏睡前不放心地叮嘱着。
  “放心吧,一定,”恒河别开眼神有点不敢看他,按照上面的指示,落后的进度不能顺延,只能分期补上,这次设定的取血量已经高达全身的四分之三,这是天宿人的临界值,一旦再发生一点意外,凌霄就有生命危险。
  这是军部的命令,就算恒河再怎么强调危险性,对方都一意孤行,他也只能服从。
  现在只能奢望嬴风不要有什么过激的行为。


沉舟

  这次的采血时间比任何一次持续得都久,过程结束后凌霄已不再像之前那样半昏半醒,而是彻底昏迷得不省人事。
  嬴风进来后只看了一眼便转身离开,恒河在他身后连一个字都没来得及说出口。
  在军方最高指挥中心;一场久争不下的讨论已经持续了近两个小时;煌宿星的独立军近日又有复苏迹象,可军部每年耗费在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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