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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书屋-第4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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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律师咳嗽了一声,正襟危立,剔除了脑子里的那些杂七杂八的念头。
老张头低着,老老实实。
就像是两头猪,面对着刚宰杀了一头猪浑身血淋淋走过来的屠户一样,乖巧,懂事儿。
“回去。”
说完这两个字,周泽上了车。
让安律师有些意外的是,一向喜欢懒散的老板,居然主动坐在了驾驶位。
在这个当口,副驾驶位是谁都不想坐的,安律师和老张头都很默契地坐到了后面。
汽车引擎的声音轰鸣起来,
就像是车厂做性能测试一样,直接油门踩到底,开始测试。
周泽的车开得飞快,出了服务区后,直接上了高速,然后以一种第二天绝对会被电子眼疯狂抓拍的速度驰骋起来。
安律师嗫嚅了一下嘴唇,还是忍不住问道:
“老板,出事了?”
那个吴生,不是已经被老板给杀了么?
而且死得,极惨极惨的。
“家里出事了。”周泽回答道。
安律师点点头,不敢再多问了,其实,看老板的脸色,大概就能清楚,事情可能是非常的严重。
老张头倒是神色如常,
安律师倒是能理解老张头的淡定,
因为他的曾曾孙子老张,平日里这个点基本都回自己家去了,并不会在书屋过夜。
所以,书店出了什么事儿,老张头也不至于太着急。
忽然间,
安律师想到了一种可能,
能让自家老板如此着急的人,
整个书店,
好像只有一个!
如果她出事儿的话,
安律师深吸一口气,不敢想了不敢想了。
来得及的,来得及的,来得及的。
周泽现在心里很乱,非常的乱。
一方面,他的感性在不断地安慰着自己,那个女人不一定会来,可能,这一切只是一种巧合,这个吴生,只是那个女人收下的一个棋子,却没有真正地运用上去,只是恰好被自己发现了,撞上了,结仇了,然后再被自己找到杀了。
同时,书店里,不仅仅是莺莺一个人在。
但另一方面,理性的思维催动下,即使是周老板也不得不承认,书屋上下,除了自己在场,否则无论其他人再怎么多,在面对那个女人时,似乎都没什么意义。
一个经常用外挂的人,才能最深切地体会到,外挂到底有多可怕。
旱魃,
就是那种级别的存在!
是自己大意了,但如果这真的是对方的算计的话,其实周老板上套不上套,其实都是必然的。
因为周泽不可能永远都不离开书店的范围,总会有各种各样的事情,让你离开,且不可能每次都把莺莺带在身上。
毕竟,没有终日防贼的道理。
但心里却依旧带着悔恨,明明对方已经提前告诉过你,她已经在通城了,她已经知道书屋的位置了,还送来了一个包裹当见面礼。
在这么个敏感紧要的时刻,自己居然还是大意了,这要真是那个女人的安排,倒真的是又一次刷新了周泽对她的认知————原来,不仅仅是花痴。
“不…………用…………急…………”
赢勾的声音带着些许的慵懒,似乎还有着些许类似吃瓜群众看热闹的姿态。
仿佛看着自家的看门狗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对于他来说,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你确定她没来?”
周泽心里忽然升腾了一些希望,同时,他也确实需要一些安慰。
“肯…………定…………来…………了…………”
“…………”周泽。
周老板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傻了,居然想从这家伙那里获得安慰?
“不…………用…………急…………”
又是这句话。
“我们不在,莺莺他们挡不住她。”
“不…………见…………得…………”
第一千零三十九章 府君VS旱魃(3)
摇椅,摇啊摇,摇啊摇;
每个人,其实都有着属于自己最喜欢的舒适角度,当然了,只有对生活细节有着极其严苛要求的人,才会去在意这些。
比如赢勾当初的白骨王座下的累累白骨,总觉得这边不平那边有点倾斜,隔三差五地抓几个魔神杀了把骨头垫在下面,一直到最后,垫得高高在上,才觉得终于舒服了。
比如,
现在许清朗身下的摇椅脚下面垫着的房产证。
老许脸上贴着面膜,以前,他会去外面买面膜,现在基本都是自己去做。
现在,每晚睡觉前敷了面膜再睡,已经是他雷打不动的生活习惯了。
护肤,不仅仅是女人的专利;
男人,也得对自己好点儿。
摇着,摇着,
许清朗停了下来,
原本伴随着摇动,摇椅和地板接触的地方会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宛若黄梅戏的小腔调一样,好听。
结果这会儿,忽然没了。
许清朗站起身,脚踩在地板上,也没有发出声音。
像是冥冥之中有什么存在,将这里的震感全都抽走了一样。
不同于老道的迟钝,体内封印着海神的许清朗对这些异常还是很敏感的。
他默默地离开了房间,慢慢地走下了楼梯。
在拐角处,他看见一个光着身子的年轻女孩儿站在吧台前面,一只巨大的妖猴被她踩在脚下,而远处墙壁上,莺莺整个人凹陷在了里面,似乎完全被压制住了。
整个一楼,
泛着一种发黄老照片的陈旧色调。
许清朗清楚,
这是结界,
而且是超越寻常意义层次的结界,怪不得自己在楼上什么震感都察觉不到,哪怕一楼已经打开花了。
深吸一口气,许清朗先拿出了手机,理智告诉他,这会儿需要联系这家书店的老板赶紧回来救场。
此时的莺莺已经是白发了,但即使是这种状态下,依旧被这个女孩儿给压制着,许清朗并不认为自己再加上那条怂强怂强的小海蛇就能够翻盘。
电话拨打了出去,放在了耳边;
只是,
目光再向前时,
许清朗只看见躺在地上的妖猴,和依旧被禁锢在墙壁那边的莺莺,那个女孩儿的身影,却忽然不见了。
“喂,老许,家里怎么样了?”
周老板略带急切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
一同传来的,还有一股冰冷的气息。
女孩儿的耳朵也贴着手机,她的脸和许清朗的脸之间,只有一部手机做间隔。
“真是,很好看的一张脸呢。”
女孩儿的声音传来。
许清朗眨了眨眼睛,深吸一口气。
“噗!”
胸口,
有一股气流窜了出来,直接突破了自己的皮肉,射出了一道血箭。
一时间,宛若全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一般。
“噗通”一声,
许清朗跪在了台阶上,
手机也摔落出去很远。
左手,下意识地捂住自己的胸口,那里,鲜血汩汩流出。
你甚至能够很清晰地听到自己体内鲜血正在流淌出去的声音。
“这…………”
想开口说话,却一张嘴,只觉得伤口位置一阵剧烈的绞痛。
除了跪在这里,几乎认命式地用手阻挡鲜血过快地流逝,其余的任何一切,你都做不了。
女孩儿走到许清朗的面前,弯下腰,看着这张面庞,指尖,在这精致的容颜上轻轻地划过。
不带丝毫的猥亵,有的,只是一种纯粹的欣赏。
“可惜了呢,这么好看的一张脸。”
女孩儿摇摇头,侧过头,看向被自己禁锢在那里的莺莺,似乎这一瞬间,她有些动摇,是追求美丽还是追求自我的完整。
好在,她是旱魃;
少许的动摇并不会影响她最终的抉择。
女孩儿这件衣服的拉链早就被她自己拉下来了,在其身前,皮肉宛若风衣解开了纽扣,随着其动作,来回摇曳。
很久很久以前,在人类没有对服饰定义上太多的附加意义时,坦诚相见,似乎才是一种常态。
撇开需要保暖的季节,大部分时候,自己的皮囊,才是属于自己,最真诚也是最美丽的衣裳。
莺莺在挣扎,
她看见老道被掀翻到了吧台后面,生死不知;
她看见小猴子躺在地上,龇牙咧嘴,却又无可奈何;
她看见老许捂着胸口跪在那里一直流着血;
然而,
有些事情,
并非能以人的意志就能单纯地改变的。
旱魃本人在这里,就意味着,这并不是一场真正平等的游戏。
其区别,大概相当于手机行业的,联想和华为。
自家老板之所以能次次反杀,也是因为他身后站着赢勾以及矗立着一座泰山。
在赢勾没苏醒,泰山没来前,
一个小萝莉就能把自家老板吃得死死的。
旱魃的双手抓住自己胸前皮肉的两端,
慢慢地做着脱衣服的动作。
优雅,
端庄,
撇开血淋淋令人头皮发麻的画面,
当真是给人一种仪式感的享受。
“当初的我,还曾傻傻地以为,他会愿意和我在一起的,现在,我不会再去想这些了,我来拿走,属于我的东西。”
女孩儿的“外衣”已经脱去,
此时的她,
拿到医学院去绝对是最好的经脉模型,被广大师生所爱不释手。
她来到莺莺的面前,
看着莺莺的眼眸里,
褪去了先前的一切,
只剩下高高在上的俯瞰。
她的手,
放在了莺莺的眉心位置。
曾经,她曾痴痴傻傻地以为赢勾是在等着自己,还做着和赢勾一起生活在这座书店一起隐居一起恢复一起生活的美梦。
但赢勾最后的选择,却相当于是给了她一记响亮的巴掌。
打醒了她,
其实,
她有时候也会自嘲,
都多大岁数的人了,
这一把年纪,
搁在凡间普通女人身上,都绝经了不晓得多少次了,居然还相信爱情。
“现在,就把你…………”
话音,忽然停顿了。
女孩儿慢慢地扭过头,
看见在距离自己不到一米的位置,
站着一个容貌神情都极为猥琐的老道。
被发现时,
老道还保持着“蹑手蹑脚”的动作,
左脚抬起,
右手抬起,
现在,
完全僵硬住了。
眼珠子还在不停地闪烁着,似乎是在思考,自己这会儿如果晕厥过去了,对方是不是还会相信?
好在,
老道的左手一直放在裤裆里的,
这似乎给了他一种莫大的勇气,
就像是一个久经沙场的士兵,无论面对怎样危难严苛的环境,只有手掌能触摸到自己的枪,就能重新找回那一抹淡定。
女孩儿笑了,
这个老头儿,
昏迷就老老实实地昏迷呗,
怎么,
还想偷袭自己?
“你,想做什么?”
女孩儿问道。
她不介意和这个老头儿多说几句话,曾经身为世间主宰的女儿,如果连亲民秀都不会做,那也太磕碜了。
再者,
这个老头儿先前给自己准备的咖啡和曲奇饼,味道还不错。
当然,
最重要的是,
今晚,
她不能杀人,
确切地说,
只能杀一个人。
她还没有完全的复原,哪怕是赢勾,在没有“老山参”和老猴子他们献祭的前提下,也不可能跑到地狱去横扫四方。
她的伤势,也很重很重,但到了她这个级别,许多的秘密许多的匪夷所思,已经很是寻常了。
她来了,但今晚只能取一个人的性命。
所以,
那只第一个发现她痕迹的白狐,只是撸去了她的毛发,妖猴也只是被她踩在了脚下,楼梯上跪着的那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只要他把手捂住胸口降低血液流速,想死,也需要很长的时间。
今日,这唯一的名额,只能是给这个曾吞下自己部分本源的女僵尸。
这,才是女孩儿先前一个个重创却没有下死手的原因所在,不是她故意大发善心,犯那种英雄系列电影里反派都会犯的错误故意给自己留什么伏笔,
而是她,只能这般去选择。
好在,
她自信,
在书店的老板和那个男人还没来得及赶回的前提下,
在这家书店里,
不存在可以威胁到自己的东西。
“咖啡…………”
老道鼓着勇气,
脸上强行弄出了一抹艰涩的笑容,
“还要续杯么?”
女孩儿摇摇头,道:“不用了。”
“哦,那好,你忙吧,我去休息了,年纪大咧,渴睡得很。”
老道转身,
作势准备离开。
女孩儿就这么看着他,
看着他往前走两步,
看着他忽然转身,
看见他把一直放在裤裆里的手掏了出来,
看见他脸上露出着一往无前的决死神情,
看着他高呼着:
“贫道今天和你拼咧”
看着他举着符纸,向自己这边贴了过来。
这一幕,
让女孩儿想到了当年蚩尤被斩杀后,残余的九黎部族发了疯似的冲锋自杀的情景。
可悲,
可笑。
果然,
这个老头儿攥着符纸的手,
在距离自己还有半米的时候被阻隔住了,
这道无形的隔膜,
宛若世间最为坚固的墙壁,能抵挡一切。
女孩儿摇摇头,
她干脆不再看老道,
转回身去,
专心地面对着白莺莺,
且再度举起了自己的手。
然而,
就在她即将开动时,
她听到了“咔嚓咔嚓”的声音,
宛若有什么东西正在碎裂中。
这一刻,
她惊了,
他笑了。
第一千零四十章 府君VS旱魃(4)
一切的发生,只是须臾,但就是在这须臾之中,仿佛有些既定的东西,被颠覆了。
女孩儿对自己的防御有着绝对的信心,她并不认为在那个男人不在的情况下,在这家书店里,有人能够对自己造成什么威胁。
也因此,她特意做了安排,从引端,到铺垫,不算太精心,但已经足够,这家书店的老板还是离开了这里,而哪怕是赢勾本人,都没能提前洞悉到她的安排,只当是一场意外。
一个被自己强行变成傀儡的家伙,牺牲了也就牺牲了,毕竟本身就没多大的价值。
她需要补全自己,这一次来,她没带什么幻想,补全自己之后,她会离开,她会继续待在自己应该待着的位置,而在那里,无论这家书店的老板事后有多愤怒,都不敢去那里来找她的麻烦。
可以说,
事情原本都是按照她的期望在发展的,
这是一场简单的游戏,至少对她来说,确实是这样。
可能书屋在其他人其他势力眼里,已经颇具规模,甚至可以用“恐怖”两个字来形容,但在她这个层次的存在眼里,和新手村,真的没什么区别。
只要老板不在,就没什么隐患了。
可惜的是,
意外,
终究还是发生了。
碎裂的屏障,标志着自己防御体系的崩溃,她似乎看见了老道脸上稍纵即逝的笑容。
这是一种戏谑,
这是一种玩味,
带着一种扮猪吃老虎的满足感。
仿佛先前的一步一步,只是一种铺垫,而这种铺垫的意义,仅仅在于此刻他所获得的片刻欢愉。
恶趣味的人,确实不少;
但到了这个层次,到了能破开自己防御的这个层次的人,居然还能有这种恶趣味,这,还是第一次见到。
恍惚间,
她有种感觉,
现在自己眼前的这个老道,
和先前自己刚进来时给自己泡咖啡送曲奇饼的,并不是一个人。
符纸下来了,
符纸上还夹杂着两根黑色的蜷曲毛发,
甚至还有些许白气的温度在飘逸,
一切的一切,都在说明,这是一张有味道的符纸。
想当初,
老猴子从安律师手里偷梁换柱拿走了真的符纸,等安律师走后,便一脸沉醉地将符纸贴着自己的脸,陷入了深深的陶醉。
由此可见,
有些习惯,
真的是难以改变了,死都改变不了。
而这个真理,在妈妈的口中会不停地出现,指着你的缺点骂道:
“你这个坏毛病,我看是下辈子都改不掉了!”
确实,
一如当年喜欢坐在白骨王座上吹着冥海上的风打盹儿赢勾,
与喜欢坐在书屋靠窗沙发上看着报纸晒太阳的周泽;
习惯这种东西,
往往比你预想中的,
还要可怕,还要根深蒂固;
甚至,
它可能不仅仅是影响你一世,而是生生世世!
哪怕是出于自身的尊严和对这“原味”的反感,女孩儿都不可能让这张符纸贴在自己身上的。
她的手举起,抓住了老道的手腕。
顺势下压,发力,
她不能杀人,
但可以废人。
她完全可以把老道扭成麻花,折叠在那里,却依旧稳稳地保留着他不会断气。
然而,
就在这时,
老道的手忽然变得无比的沉重,仿佛这只手的背面,托举着一座山,而当双方的手相接触后,手上的重量完全翻转了过来。
“哼……”
女孩儿发出了一声闷哼,
被迫弯腰。
就这一个趔趄的瞬间,
老道手中的符纸终于还是落在了她的肩膀上。
天地玄黄,
宇宙洪荒,
滚滚岁月中,似乎总有一种不变的规律,越老的,才越强。
做妖怪,得看年份;
做僵尸,得看年份;
做举人,得看年份;
做工作,得看资历;
这似乎成了一种普遍的定理,但终究会有长江后浪推前浪的例外。
一年前在地狱那口井边,
初代面对赢勾时,曾感慨: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连赢勾,在那个时候,都愿意坐下来,虽然话依旧不多,大部分时间还是初代在那里宣泄着自己的倾诉说话的渴望,但依旧表示出了一种,对方可以和自己平起平坐的态度。
旱魃再高,也高不过赢勾;
而末代,可是连初代都点评感叹聪明的。
退一万步说,没点儿本事,还真没资格败家,想败也败不动。
符纸落下,
数千里之外的一处大山深处,传来了一声刺耳的厉啸,好在当时那里正在下雷阵雨,倒是没引起多少本地人的疑惑。
而在书店这边,
只听得“咔嚓”一声,
女孩儿的这一条左胳膊,直接被卸掉了。
像是一根木头,被切割机顺势切下,光滑,流畅。
老道后退了几步,身子有些摇晃,除了眼睛还盯着女孩儿,身子已经开始东倒西歪,左摇右晃着了。
我是谁?
我在哪里?
我要去哪儿?
女孩儿宛若一只被触怒了威严的兽王,
声音也变得扭曲起来,
“你,到底是谁!”
寻常人,不可能伤得到自己。
老道听了这个问题后,眼睛开始不断地眨动起来,似乎是自己也在思索着这个问题,就像是梦快醒的时候,有些迷迷糊糊。
“呵!”
女孩儿向前一步,胳膊没了,她没在意,她在意的是,到底是谁,躲在这个人的皮囊身后,装神弄鬼!
“赤地!”
周围的一切环境,
似乎都开始了倒退,
宛若时间在此时产生了逆流,
景物开始了变化,
书店变回了当初装修前的模样,虚幻和真实在此时变得错乱无章,最重要的,其实还是眼前的老道,周围的变化,只是被这余波所影响到了而已。
旱魃一出,赤地千里;
人们总以为是千里干旱,造成颗粒无收,所以很多地方还保留着一旦干旱了,就打旱魃的习俗,做个稻草人或者更高级一点的用竹子木条编织个大一点的人,大家一起上去打或者干脆烧掉,以此来希望干旱早点过去,就和过年燃放炮竹一样。
而实际上,旱魃的真正能力,在于她可以洞穿过去,这一点,赢勾是深有体会的。
当年黄帝和蚩尤大战,身为帝姬的旱魃在后来也加入了其中,她的能力往往能够使得本方的军队提前洞穿九黎的布置和谋划。
乃至于那一场设伏诛杀蚩尤彻底奠定胜局的一战,也离不开她的贡献。
这一刻,
在老道身上,沧海桑田。
老道还站在那里,但在其身前,出现了另一个他;
这个他在变年轻,
从七十岁变成了六十岁,
从六十岁变成了三十岁,
从三十岁变成了十岁,
从十岁变成了襁褓之中,
从襁褓之中变成了受精L,
而后,
开始变得灰蒙蒙。
旱魃是个很记仇的人,她现在做的,就是找到那个刚刚伤到自己的家伙,将其抓出来。
这个世界上,仅存的人之中,除了赢勾,没人能让其心甘情愿地被伤害。
灰蒙蒙的一片开始慢慢地消散,
逐渐露出了一个男人的背影,
男人身穿着白袍,
长头发,
此时,
他慢慢地转身,
像是困了乏了,
打了声呵欠。
找到了!
女孩儿的身上有一团黑雾升腾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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