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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书屋-第5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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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所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一个蚩尤一个九黎,而是以九黎为核心的一个硕大恐怖的联盟,而这个联盟里,绝大部分的部众种族都是依靠蚩尤的个人魅力将其统御在一起的。
  可以说,在那段时期,蚩尤,是天地人神都瞩目的真正霸主。
  每每回忆过去,赢勾常常缅怀的,并非是自己在地狱里横扫一切的光辉岁月,他更愿意细细地去品味自己和蚩尤每一次交锋的点点滴滴。
  虽然,在和蚩尤的交锋中,他胜少败多。
  这其中的败,并非是一次次的单挑,而是以战场局面来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面对九黎的压迫,黄帝这边,其实真的是应对艰难。
  而蚩尤,也曾很多次流露出对赢勾的欣赏,这是一种惺惺相惜,毕竟,黄煌世间,高处不胜寒便觉孤单,身下一众,可入眼者寥寥无几。
  赢勾却也一次次地拒绝了蚩尤的招揽。
  究其原因,其实也很简单。
  对黄帝的态度,赢勾一直都没掩饰,他太纯粹了,纯粹得在一开始时礼贤下士,纯粹得在功业得成后也会沾沾自喜,在面对万众臣服时,眼睛里,也会流露出一种称孤道寡的控制欲。
  这也是赢勾看不上黄帝的原因,
  打架,本事不行,作秀,太过做作。
  相较而言,反倒是那种和蚩尤在一起,一同战争厮杀,一同战后于横尸遍野的荒原里饮酒高歌,方才是适合赢勾的真正生活。
  而之所以赢勾一直坚定地站在黄帝这边,只是因为二者之间,纵然有千万种差距,但有一点,却是真的截然不同。
  在初次见面时,黄帝就曾对赢勾说,世间万物,吃多了,也就会腻,且天生地养之物,总是多了一丝腥气。
  哪里有天上那帮鸟人,无数载岁月以来不食人间烟火,可以说早早地就已经把自己全身洗得干干净净,且日日夜夜以气运充盈躯壳灵魂,时刻保持着最为鲜美的口感。
  那时的黄帝,其实眼里,不只只是地上,还有……天上。
  他从一开始,就不屑于头顶上的众仙将这天地当作棋盘,他们搅动这里的风云,他们搜刮着气运。
  而蚩尤,则是深受仙王看重,仙庭甚至出面,将诸多妖族命令过来加入九黎联盟。
  在那个时代,似乎这才是真正的顺应天命,似乎这才是真正的众望所归。
  看,连仙人都看好他,这岂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命中注定?
  赢勾,就偏偏对这种命中注定觉得很无趣。
  当然,也可以说,他是真的想尝一尝那仙人的滋味,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所以,他一次次地为黄帝冲杀,一次次地救黄帝于败局之中。
  只是认为,这个其他地方和蚩尤比起来可以说是一无是处的家伙,在心气儿上,倒是难得的和自己契合。
  有时也会感慨,若说上古那场大战,只是池塘里的游鱼小格局乱象的话。
  若是当年蚩尤未死,和自己一样,跳出了那一方池塘,又会有怎样的恐怖成就?
  这一刻,
  赢勾的思绪良多,
  以至于当他再进一步地拉近了和轩辕剑的距离之后,
  其目光再度看向上方时,
  下意识地嘴角轻轻勾勒,
  不带愤怒,不带仇怨,
  甚至,
  是一种和老朋友打招呼的口吻:
  “废…………物…………”
  …………
  半张脸继续坐在地上,这片虚幻的场景因为赢勾的离开,比先前模糊晃动了不少,但因为惯性的作用,还继续保持着存在。
  且周围的记忆画面,还在进一步地翻阅着。
  他像是在继续地看,又像是在默默地等待,可以说,从午后的受刺激发狂之后,半张脸一直陷入着一种癔症状态。
  旱魃还站在那里,但她已经准备离开了。
  其实,她有些后悔,后悔于因为自己的出现,可能会导致,等到赢勾死于轩辕剑下后,他丢下的周泽,会成为一众群狼眼中的香饽饽。
  轩辕剑下,任何可以增加自己逃出的概率,哪怕只是真正的一丁点,都足以让那帮老不死的发狂。
  哪怕他们和旱魃不同,哪怕想追认黄帝当自己的爸爸也来不及了,但能多拿一件遗蜕下来,也总是好的。
  且旱魃的出现,也证明了遗蜕的价值。
  他赢勾要是带着那道灵魂一起湮灭于轩辕剑的剑光之下,那便罢了;
  但眼下,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出来赢勾对那道灵魂的保护!
  等到赢勾彻底陨落之时,那道灵魂,就是大家必然要争夺的一件……“东西”!
  诚然,旱魃的出现确实是佐证了周泽的价值,但她若是不出现,不来争抢,难道期望等赢勾陨落后,周老板自己屁颠屁颠地跑到自己的沉睡之地去主动送上门?
  且“众目睽睽”之下,赢勾对自己那条狗的“看重”和“呵护”,也实在是太过明显了。
  旱魃弯腰,准备掀开“帘子”,离开这个幻影结界。
  半张脸却歪着头,略带嘲讽的口吻道:
  “不继续看了?”
  “他的生平,我比你清楚。”
  旱魃没有对半张脸出手,因为确实没有出手的必要。
  半张脸闻言,摇摇头,他都已经有些笑不动了,不过,还是继续道:
  “再看看呗。”
  “要来不及了。”
  说完,
  旱魃掀开了帘幕,离开了这里,回归了现实。
  赢勾陨落之际,就是众人哄抢周泽之时。
  等旱魃出去后,半张脸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失望或者孤单的。
  也恰好,
  此时周遭的画面之中所呈现出的,
  正是自己那一日反出赢勾同时掠走赢勾三千年积累的那一幕!
  得以此生,可以在这段记忆之中得以呈现,真的是足以自傲了,因为能够在这里呈现出来的记忆,都是值得呈现的。
  只是主人公,因为那把剑催促得急,已经来不及继续看完罢了。
  画面中,
  自己立于白骨王座之下,上方的赢勾目光里,有清晰的怒火。
  他大笑着转身离去,掠走赢勾三千年,使得赢勾继续沉沦,他觉得自己赢了,赢得很彻底。
  他出自于赢勾,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他不再是一条狗,而是,真正的自我!
  然而,
  记忆画面中清晰呈现着,
  当他离开之后,
  白骨王座上,
  已经元气大伤且还会不得不继续沉沦下去的那位,
  露出了一抹笑容。
  笑容里,不带轻蔑,不带牵强,也不带愠怒,
  反而,
  带着些许温度;
  像是看见自家样的小奶狗,
  终于敢下楼梯了。
  看到这里,早就心里有数的半张脸,倒是没有再度的气急败坏,也没有再继续歇斯底里;
  许是被这画面中的笑容所感染了,
  他自己,
  也笑了:
  “呵……”


第九十章 一溃千里
  “可惜了,此时赢勾先天不足,只凭一腔战意就能够登高而上,与这轩辕争锋相抗;
  若是给其补足元气,再淬炼出一具可堪一用的肉身;
  这把剑,到底能否真的将其斩下,或许还留有一些变数。”
  阎罗王包一边抚摸着自己的长须一边感慨着。
  此间之事,所吸引的目光,当然不仅仅是那些轩辕剑榜上有名的老菜帮子,凡是高度足够有所感应的,也都会将自己的目光向这里投送过来。
  看热闹,永远不是市井小民的专利,只不过大老爷们的热闹和小市民的热闹在层次上确实是有着很大的区别。
  阎罗王包原本时第一殿的执掌者,后因为过分同情罪人亡魂,被左迁至第五殿。
  当然了,这些事情如今也早已算是过往云烟,一道潮一波浪。
  十殿阎罗时代都早已经结束了,再去思虑这些,没意思。
  旁边,宋帝王余则冷呵呵地笑了一声,道:
  “既然如此可惜,你为何不早点上去学学当初的平等王陆以身饲虎?”
  这就是在嘲讽了。
  阎罗王包闻言,似乎懒得打嘴仗,转而换了个话题,道:
  “你说,这从上古结束到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破碎得再厉害的杯底,也终究该修复了吧?”
  宋帝王余沉吟了片刻,道:
  “难说,早些年菩萨还在的时候,曾说过,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人站上去同时也会有人走下来;
  这位,其实早就不属于这个时代了,许是自己的难言之隐吧,能继续苟活于世,已然是相当不易了,地狱里的那些老不死的,你又见过哪个能现在跑出来活蹦乱跳的?”
  “但这终究是可惜了,此等气概,却最终得落的个功败垂成的下场,此番气象终究得烟消云散,实乃憾事。”
  “且瞧着热闹就好,今夜下去,这阴阳,到底最后是个什么样子,只有天知道了。”
  说完,宋帝王余抬头,看向了苍穹上的另外一侧。
  一股磅礴的威压似乎已经临近,虚空黑暗里,像是有一只黑手,正在伺机待发。
  不过,那只手还在等待着,等待着下方结果的出现,并没有主动降临。
  可能,也是他在担心,若是着急下来,怕还要替自己的仇人挡剑吧。
  “可惜了,菩萨在泰山千年,一直梦想着见个真仙,如今那帮阉货倒是接引进来了,菩萨却没了。”
  “世上安得全满事,看开就好。”
  “咱也没什么放不开的了,要是明日,那新平等王殿还能继续开张,咱们说不定还有机会可以起复,但大概率,没多大盼头了,不过也还好,继续回院子里听曲儿去。”
  “还能允你继续听曲儿潇洒?”
  宋帝王余冷哼了一声。
  阎罗王包似乎是难得一次在口头上占到了便宜,
  继续道:
  “要是真被天上那个腾出手来,咱们就等着一个一个地被他掐死了吧。”
  …………
  苍穹之上,赢勾和轩辕剑的距离,正在越来越近。
  他的形态,已经开始如同水中倒影一般,随着水面的动荡而不停地荡漾着。
  没有当年自己真正的强悍肉身依托,也没有自己真正的巅峰实力依仗,
  现如今纯粹靠自己的意念上来,
  其实,
  已经算是走到穷途了。
  此时的他,越往上走,就越像是惊涛骇浪中的一叶扁舟,倾覆,只是在一瞬间。
  四周的目光,也越发得紧迫起来,因为他们清楚,这张弓弦,已经拉满。
  古玩界对于古玩价值的定义其实一直遵从着一条法则,那就是它的故事。
  以实用者的角度来看,大部分古玩在古代都是器具之物,放在现代基本没什么实际使用的价值,但蕴藏在它们里面的故事,才是最为宝贵的价值体现。
  就比如,一个玉碗,用上好的玉料请当时最好的玉匠师傅来打造而出;
  另一个则是陶碗,且还破了一个口大口子,卖相粗鄙残破。
  但若是这陶碗曾有确切记载某年某月某日李世民行军打仗时曾用这个陶碗喝过水,那这后者的价值就能直接碾压前者。
  此时的周老板,就是那个破碗。
  赢勾带着他,去面对轩辕剑,当然了,他们二者本是无法分割的存在,也不能真的撇下他,但看着赢勾将周老板保护起来的架势,
  且又在众目睽睽之下,
  周老板的价值,瞬间飙升!
  眼下,就等弓弦断裂,而后四周一直观望着的且认为自己有资格上来争一争的老不死以及当代巨擘们,将会蜂拥而上,
  为了
  争夺周老板!
  其实,周泽不是没想过自己接下来的遭遇,所以,他倒是挺希望赢勾这会儿放开他,让他先走一步。
  不管怎么样,总比接下来像是抛绣球一样被一众强人疯狂争夺的好。
  旱魃那个婆姨已经指着自己的鼻子说过要拿他当衣服穿了,且这会儿想穿这件衣服的,估计海了去了。
  与其面对接下来的这种尴尬局面,倒不如提前死了了事儿。
  这种境况,真有种宁愿一死了之也省的自己被玷污了清白的感觉。
  然而,赢勾却依旧没选择这样做,哪怕现如今,他已经没办法再往上走了。
  一则,
  到了这个距离,赢勾的意念已经荡漾如水中花镜中月,明显后续乏力,无法继续支撑。
  失去了肉身和大部分力量,相当于打仗时直接没了后勤,靠着一腔血勇和战意推到了这里,已经很是了得了,但终究无以为继。
  另一方面,
  则是上方一直在上面当月亮的轩辕剑,
  它动了。
  剑锋所指,即是赢勾!
  一时间,如同引爆了一个风暴的中心点,天地气势,聚集于斯,这是真正的天地规则,是真正的至高无上的法理!
  轰然之下,
  周泽只觉得自己面前的堤坝在刹那间溃散了,
  他看见那把剑已经向这里飞来,
  越来越近,
  越来越近!
  …………
  “唉,啧。”
  宋帝王余叹了口气。
  “结束了。”阎罗王包也是摇摇头。
  他们是属于看热闹的一批人,毕竟还很年轻;
  且估计大概率也不可能活到可以上轩辕剑斩杀名单的地步,所以,心态上更倾向于吃瓜群众,自然是怎么精彩怎么期待着来。
  只可惜,人力有穷时,昔日名震上古镇压地狱、哪怕陨落了无数载岁月后依旧可以归来两次横扫地狱的幽冥之海主人,也终究要败亡于此了。
  吃瓜,得有仪式感。
  宋帝王余和阎罗王包二人的那刻意虚淡且极为渺小的法身,远远地对着那边的方向作了一揖。
  …………
  旱魃抬着头,正看着上方正在发生的一幕。
  让她有些意外的是,她的心里,倒是没有因为那个男人的正在消亡而有丝毫的痛苦煎熬,
  反倒是有一种世道渠成本就如此的理所当然。
  这或许,
  是他们这帮人的宿命。
  这一刻,
  她也有些迷茫,
  迷茫于上方的那把剑,
  是否还认得自己?
  轩辕剑的斩杀顺序,大概遵从一个规律,却又让你没有具体的规律,可能只有当事人本人清楚,下一个,会轮到自己了。
  一如在三亚时菩萨升天后,
  周老板很快就清晰地感应到了轩辕剑对自己的压力,同时也清楚了,下一个目标,就是自己。
  此时,旱魃的这种感觉,也是越来越强烈,轩辕剑下一个目标,就是她了。
  眼下,他快要先行一步了,自己,大概随后也就到了。
  这之间的间隔,估摸着也就十来天。
  间隔真的很短很短,毕竟这些“仙人”,从上古以来,也就长出了这么一茬儿罢了,十天割一个,其实也用不了多久就能把这一茬全都收走。
  而后,轩辕剑大概率会消失,可能会遵从下一个时间,又或者可能是等下一批“仙人”成长起来且到了一定数目之后。
  但不管具体如何,对于眼下这个时代的这批人来说,都没有去计较的意义了。
  旱魃地雨伞已然丢在了一侧,
  她的眸子里,开始有赤红流转,
  四周虎视眈眈的一众同样对赢勾可能丢下的遗蜕充满着渴望,
  这一点,她也是清楚的。
  甚至,
  连苍穹之上,那只独手也散发出了属于它的气息。
  旱魃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
  先被自己父君斩杀了一次,
  再被赢勾斩杀了一次,
  今日只剩下一只手被接引归来的仙王,
  你到底还剩下几分余力?
  …………
  若说先前,赢勾是步步为营,那现在,随着轩辕剑的刺下,则彻底化作了一溃千里!
  轩辕剑,
  真的只是一把剑,
  但这把剑里,
  却蕴藏着不容亵渎的天地规则之念。
  当这把剑刺入了赢勾的意念之躯后,
  赢勾的意念,则开始疯狂地消散。
  输了,
  没戏了……
  虽然可能连书屋的众人或许也都觉得,赢才是意外,虽然周老板也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近距离地看着铁憨憨在快速地消亡在快速地被抹除于存于这个世界的痕迹时,心里,也依旧泛起了浓郁的苦涩。
  反倒是那位当事人则没这种自觉,
  用一种清晨起来推开窗看了眼天气的语气:
  “要…………死…………了…………啊…………”


第九十一章 败亡!
  天幕之上,先前登天而行的赢勾此时宛若飞逝的流火正在向下急速坠落。
  先前磅礴的战意也随之快速地消散着,轩辕之锋,确实所向披靡。
  现在再想想,獬豸和府君的选择,真的去很难苛求他们过多,毕竟,这是一场难以看见胜望的对决。
  周泽的灵魂此时依旧被赢勾残存的意念包裹着,这种保护,已经没办法持续多久了。
  等到赢勾彻底湮灭之时,周老板就会像是一颗被剥了壳的白嫩鸡蛋,遭受四方饿鬼哄抢。
  光与影,在此时产生了一种折叠。
  周泽好像看见了,在自己的身前,站着的赢勾。
  赢勾的胸口位置,刺入了一把锋锐的剑,剑身之上,还在不停地释放着让人心悸胆寒的光泽,而赢勾的形象,此时已经越来越淡了。
  这几年来,基本都是周老板和赢勾去打别人,将人家打得魂飞魄散的份儿,现在,却轮到了自己这边。
  老实说,还真是有些不太习惯。
  可惜了,书屋后面画廊那儿的那株植物,虽然一直小有产出,但距离真正的结出厚重的果实确实还差得远,产量低,产率也低,且在三亚时那些个小土豆本就被消耗了大部分。
  就算这会儿你手里有一把小土豆……唉,事情的结果也已经不是一把小土豆所能改变的了。
  哪怕先前给赢勾拖来几大车的西瓜,估计对着结果,也没太大的影响。
  “放开我,让我死!”
  周老板对赢勾喊道。
  虽说这话说起来真的有点羞耻的感觉,但谁叫二人彼此之间的关系,实在是过于亲密无间。
  但既然到了这个时候了,周老板可真的不想等赢勾彻底消亡后剩下自己一个人,还得去当一把“香妃”。
  谁料得赢勾只是很平静地看着周泽,他的双手一直都死死地抓着轩辕剑的剑柄,虽然这根本无法轩辕剑对自己意念的侵蚀,但他还是在这么做着。
  面对周泽的要求,
  赢勾不置可否,
  然后用实际行动做出了回应。
  意念的消亡,忽然加速起来,因为赢勾在这个时候,居然将自己的意念飞散出来,同时,在给周泽的这具灵魂,重新塑造“肉身”。
  一如当初刚刚察觉到轩辕剑的来临,二人于灵魂深处世界地对话那般。
  赢勾说过,他大概会死,但周泽可以活。
  但这会儿是真的没有什么含情脉脉,也没什么你侬我侬,
  周老板直接气急败坏地发出了近乎咆哮的灵魂波动:
  “你有病啊!”
  周泽甚至觉得赢勾是故意的!
  就像是有时候俩损友在一起,就想着开一个玩笑,让对方出出洋相。
  最起码,眼下最好的结局,是死;
  所以,既然都要死了,让你死前成为众人哄抢的香饽饽,感觉,也挺有趣的。
  先前,周泽的肉身,也就是徐乐的那个模样的肉身,早在登天伊始时就已经消散了,而眼下,赢勾正在用自己最后剩余的意念,强行帮周泽重塑肉身。
  这肉身肯定不是血肉之躯,更像是一种低配版的法身,比之先前给半张脸准备的莲藕身躯更是不如。
  但至少可以给周泽以灵魂承载的寄托,不用去承受灵魂飘零的痛楚,但想拿来打架,那是开玩笑了,及本日常生活估计都无法胜任。
  有点像是土财主去世前,用手里最后一点剩余的资金,给自家的狗临时又搭建了一个草棚子。
  只是周老板是真的感动不起来。
  本就正在被轩辕剑疯狂地消融着,此时居然还分出了力量去做狗舍,这消融的速度,自然就更快了。
  赢勾依旧保持着自己双手握着轩辕剑剑柄的姿势,但其身影,已经开始透明起来。
  轩辕剑,秉承着世界意志,它所带来的,不是摧毁,而是抹杀!
  就像是一个黑板擦,无论你先前曾在黑板上留下过多么惊人或者粗俗的文字或者图画,也终将会被彻底地擦去,至于以后再在上面会涂抹些什么,已与你无关。
  而面对此时周老板的气急败坏,赢勾倒是依旧平静,仿佛此时被杀的,根本就不是他自己。
  甚至,觉得看着自家的看门狗在自己面前无能狂怒,
  对于赢勾来说,
  也是一种意趣。
  “赢勾,你大爷的!”
  “铁憨憨,你脑子进水了是吧!”
  “艹,煞笔!”
  无论再自诩高素质或者平日里再怎么有水准的人,真的到了一个情绪宣泄的临界点时,往往会发现,骂脏话,真的是一种最好的情绪抒发方式。
  周老板是真的没有想着和赢勾一起殉情的想法的,
  但他清楚,
  这会儿自己要是不挂掉,
  接下来落到那位“中奖观众”手里,很可能会被反复蹂躏,生不如死!
  然而,
  面对周泽的一声声谩骂,
  赢勾只是淡淡地回应了一句,也是最后一句:
  “我…………是…………赢…………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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