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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道胡宗仁(Gh)-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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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正当我在短短几秒内想到这么多的时候,身边那个女鬼的位置又传来了一声尖叫,那种尖叫就像是一个声音本来很大的人,喊哑了嗓子似的,听上去粗犷又急促,我赶紧转过头来,发现那个女人已经向前走了一步,来到了距离我不到一米的地方。我正在犹豫这一决到底该不该打下去,或者说该打这个小孩还是该打这个女人的时候,这个女鬼突然伸手撩起了自己原本散乱垂着的头发,那个动作似乎是要我看清她的脸,这一看不要紧,还真是吓了一跳,就跟那个女工作人员形容的差不多,只不过近在咫尺的感觉和想象上还是有不小的差别,心中的恐惧感远胜于我早前的想象。而它的手指细长苍白,指甲也是尖尖的,指甲盖上丝毫没有红润的血色,而且当它撩起自己的头发的时候,我注意到它的头发也在滴水,宽大略有些扁平的额头上,也湿漉漉的沾满了水珠,头发很长我看不清她衣服的具体颜色,总之是浅色。在看到它面容的时候,我出于自保,几乎是本能的强行抬起了我的左手,打算先不管那么多打了再说,就在我的手还没能够挥出去的时候,它突然松开了撩起头发的手,双手伸平,手指呈现爪状,一下子重重的击打在了我的胸口。
所以下场是和胡宗仁一样的,我也直直地被撞得连滚带翻的后退了一段距离,而那个死小孩竟然在这个时候松开了我的手,以至于我的脑袋不偏不倚的装在了走到一侧其中一个座位的扶手上,好在作为的外边是包了一层泡沫,否则这一下我绝对就是脑震荡。而当女鬼伸手抓向我的时候,我甚至注意到它的手是好像穿透了我的衣服一样,直接击打在了我的是胸膛肌肤上。
其实挨揍这种事,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就算是揍我的人是个鬼魂,那也正常得很。我虽然没办法直接用我精湛的格斗技艺和鬼魂搏斗,但多年来练就了一身经得住打的本领,就是这连续几个翻滚的动作,加上脑袋被撞,让我有点头晕眼花。我挣扎着站起身来,顺便拉了一把胡宗仁,再朝着女鬼的方向看过去的时候,发现她站在离我们稍高的几步台阶之上,那个小孩也不再刚才站着的位置,而是换到了那个女鬼的身边,伸手牵着女鬼,那样子若非本身知道是个鬼魂的话,我会觉得只是一个带着宝宝来看电影的妈妈。
于是我们就这么站着对峙,它们也并未进一步朝着我和胡宗仁发起攻击,我猜测最初攻击胡宗仁,都是因为胡宗仁靠得太近,让它产生了危机感,就早前的几次目击情况来说,这个女鬼似乎并没有主动去攻击他人,而只是让他人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吓唬人这是另外一回事,谁知道它自己是否认为自己的举动吓到了人呢。
两个鬼魂,两个湿漉漉的鬼魂,从眼前的样子来看,这一大一小的两人,应该是母子关系,或者有一定的亲属关系。而从他们身上的水份来看的话,死因肯定是水了,说不定是跳河死的,谁让重庆的两条河都那么大呢。很显然胡宗仁也想到了这一点,于是他在我的耳边轻轻说,咱们先退到安全的地方,商量商量再进来。
胡宗仁的是语气略微有些颤抖,好像他此刻很冷一样。我点点头对他说,好吧,先撤。
而我才发现,我的声音竟然也是一样。
第一百五十二章。【案十九】独家新闻
于是我跟胡宗仁一起,面朝着那两个鬼魂的方向,然后后退着挪动到护栏的边缘,接着再慢慢朝着出口的地方移动过去。移动的途中那两个鬼魂被护栏渐渐的遮挡,所以当我们看不见它们的时候,实际上我们距离出口的位置也不过就是几米之遥。而走到出口跟前的时候,我才惊讶的发现,早前点在地上的蜡烛,已经倒下并且熄灭了。蜡烛原本的长度我们是知道的,所以从长度上来判断的话,应该是我们刚刚进入内厅后没多久,很可能就是在我被鬼魂挠了脖子的时候,蜡烛熄灭并倒下了。
胡宗仁捡起蜡烛,并没有细看,就推开了门。在我们俩走出门以后,胡宗仁迅速把大门关上,锁不锁其实意义不大,接着胡宗仁就把刚才那段蜡烛,又重新点燃粘在我早前结下的绳头钉外边。
我问胡宗仁,你现在有什么想法没有,胡宗仁说,你有没有注意到那两个鬼魂身上的水?我说当然注意到了这么明显,这两个家伙可能是淹死的。出现在这个电影院里,很可能是在死亡的当天来这里看过一场电影,而照咱们目前的情况来看,那部电影很有可能就是《海角七号》。
胡宗仁说,可这部电影不是好几年前的电影了吗?我说是啊,所以这两个鬼魂应该死了至少两年了吧,因为这部电影是2008年的。胡宗仁说,但是有个小孩子啊,你说哪个爹妈会带着这么小的孩子来看电影,还看爱情电影。我点点头对胡宗仁说,这也是我最没能够想通的一件事。胡宗仁也不说话,于是我接着讲我的分析,我告诉胡宗仁,你也知道,水里头死的人常常会因为水本身禁锢的作用而得不到超脱,所以这种伴随着死亡环境的鬼魂,例如它们身上的滴水,则比较不容易沟通,执念往往都很深。
我看胡宗仁有点似懂非懂,于是解释道说,如果说是去游泳溺水了,那么有大约一半的可能是遇到水鬼找替身,剩下一半就是运气实在不好了。而它们既然能够以鬼魂的形态出现,则表示它们并不是水鬼弄死的,加上这两人都穿了衣服,但是却没穿鞋,那个小孩儿的衣服甚至是有些接近这个季节的穿着,试问这种天气,到水里去游泳的人能有多少?更不用说是穿着衣服游泳了。没穿鞋估计是因为在水里死的时候扑腾把鞋给弄丢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孩子先溺水,而后这个女人去救孩子,结果俩人都给淹死了。
胡宗仁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又开始摇头对我说,那好像也不对啊,就是如果是因为你说的那个原因死掉的话,没理由隔了这么久又回来看电影吧。我想了想也对,但是我实在也不知道为什么,按照我目前的推测来看的话,我也最多只能想到这个程度了。
胡宗仁说,要不这样吧,因为现在咱们能够肯定的,就只有这个鬼魂和那部电影是必然有联系的,那么我们就去找找那个李先生,请他查阅一下在他们电影院开始增设午夜场之前,所有排片场次里有过这部电影的时间吧。我一下子就明白了胡宗仁的意思,他是想说因为这是一部早已下档的电影,通常电影院为了赚钱都不会播放那种下档的电影而会选择正在上映中的新片,而且刚才李先生说的,它们开设午夜场也就是最近这段日子的事,虽然不可能一直都是这几部电影,但是正是因为排到了这部片子的时候开始,电影院才闹鬼。如果我们能够查阅到这家电影院在早些时候《海角七号》本身在正式上映期间的班次表的话,我们就能够根据那个时间,去了解一些那段时间发生过的事。
于是给李先生打了电话,他果然胆小到不敢一个人呆在办公室,于是我们还得专门到外边去找他,然后再跟他一起回了办公室。在办公室里他很快通过搜索的方式,找到了当初的场次表,并且他告诉我们,除了正在上映的那段时间之外,也只有最近开设了午夜场后,这部电影又才重新得到播放,这期间别的时间并没有放映过这部电影。
所以这就几乎算是确定了这两个鬼魂的死亡时间,在此之前,这家电影院放映这部电影的时间是2009年的2月14日,20天之后下档,那就是说这两个鬼魂的死亡时间,是在2009年2月14号到三月初这二十天以内。于是我对李先生说,你让我一下,我借用一下你的电脑。李先生站起身来,我开始用他的电脑试着结合几个关键字,例如“2009、淹死、重庆”或者是“2009、二月、溺水”等字眼,查了很久却也没查到。人命的事,再小都是大事,而且这种这么小的孩子都淹死了,这种一定会被媒体记载的,可是我不懂为什么始终查不到,这个时候胡宗仁对我说,这个地方最靠近能淹死人的水源在哪儿?我突然一下醒悟了过来,于是把关键字稍微改了一下,明确的写上了地名后再搜索,还真的弹出了几条民生新闻。
我对照了一下时间,发现和这个案子非常吻合,而且被打捞起来的死者,也恰好是一大一小两个人,只是新闻稿里出于对死者的尊重,加上网民们也不见得能够接受死人的照片,所以尸体其实是被打上了马赛克,只不过我注意到那个小孩子的尸体,尽管肚子上的衣服被微微撩起,皮肤也因为被冷水浸泡过久的关系,显得有些乌青。但是我能明显的区分出,照片上小孩死者的穿着,和刚才在放映厅里抓住我手的那个小孩一模一样。我对胡宗仁说,找到了,肯定是这两人。于是我们开始阅读起新闻的内容,果然和我的猜测相差很远,并非孩子不慎落水,而根本就是自杀的。而且让我觉得特别无法接受的,是因为这次离奇的自杀,竟然是母亲抱着孩子一起跳水而死。
看了新闻报道,我觉得我有些难以接受,但很快我们也明白了为什么她会带着孩子一起寻死的原因,新闻稿的最下方,有一个正在哭喊的男人,男人看上去很瘦,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看上去大概40岁左右,从那凌乱的胡渣看得出他已经好几天没刮胡子了,虽然看上去非常憔悴,但是却穿着很讲究,不难看出,他是一个事业上有点成绩的人。而新闻稿的内容写的是,情侣吵架,情人节当天看完电影后,这个女人就回家抱着自己的孩子投河自尽。女性死者的年龄还不到三十岁,既然是情侣,那就说明两人是没结婚的,但是却有了孩子,这个孩子是不是女人之前结婚生的孩子?新闻稿上并没有说。
我早前多次提过,自杀的人本身是一种大罪,而自杀若不是有很强烈的执念的话,也基本不会走到那一步,所以很多人说气话,说什么自杀死了一了百了之类的,那是不可能的,自杀而亡的人,一定会比别的死法受到的罪责更大。我和胡宗仁都不怎么喜欢接触自杀类的鬼魂,因为想要送走它们,如果没有从根子上化解它的执念的话,那一般都会很困难。但是那个孩子并不是自杀的呀,甚至说他是被自己的母亲害死的,尽管这个年纪的孩子未必会有什么执念,但为什么他却也一直都没离开呢?
我很快就想通了为什么,我问胡宗仁,你还记得刚才在放映厅里,孩子抓着母亲的手吗?胡宗仁点点头说记得啊怎么了?我说你觉得有没有可能是死掉的妈妈过分想念自己的孩子,所以把孩子一直留在了身边,这种看似关怀的做法,对于孩子来说却是一种无形的约束,让他找不到自己该走的路,导致如今想留的留不下,想走的却走不掉。于是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那个孩子给送走,至于它的母亲,那个女鬼,毕竟死于自杀,情况就比较难说了。
我把得到的这些线索梳理了一下,和胡宗仁一商量,我们觉得那个照片上眼睛被打上马赛克的悲伤男人,也许是事到如今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全部真相的人。我们需要找到他,而化解这段执念,也只能让他亲自来,因为我也实在不愿意对这两个可怜的鬼魂动粗。不过由于已经是一年多以前的新闻了,即便当时派出所调查死因的时候对这个男人留下过联系方式,毕竟时间有那么久了,能否找到的确是个难题。于是我想了想,打算直接致电这条新闻的媒体方,赌赌运气,如果落款处的那个记者还依旧在这家媒体工作的话,那么或许他还能够回忆起当初写下这篇新闻通稿的时候那些情况。
于是我开始在网上查到了这个媒体的24小时新闻热线,一般正规的报纸都会有专门给百姓提供新闻线索的号码。打过去,随着一阵彩铃般的音乐后,一个话务员接起了电话。
“您好,我们是某某报新闻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你好,我想要立刻联系一下你们的冉某某记者,我有独家新闻只告诉他一个人。”
第一百五十三章。【案十九】复杂关系
也许是因为这个话务员几乎每天都要接到很多类似我一样的所谓爆料者,所以她一直在跟我坚持,说新闻需要经过筛选,如果人人都直接想找记者的话,那她们话务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其实我觉得她说得挺对的,但是我这种想要找到当事人的调查的情况,我不能直接跟这个话务员说,这种肯定就算是骚扰了。于是我告诉那个话务员姑娘,我说我是一年多以前你们新闻曾经报道过的那个投河自杀母子的家属,我的电话改了,需要通知一下冉记者,而且我是真的有重要新闻需要直接跟他说,这是我们很早之前就约定好了的。
话务员妹妹没有说话,我知道她正在犹豫我这些话到底是真还是假,这个时候的人内心是最容易动摇的,所以我需要给她来个猛的。我用很坚定的语气告诉她,事情当时发生了以后,冉记者是最早一批到现场的记者,他有我的电话,但是我没他的。接着我就把刚才从新闻里看到的那些内容,几乎原封不动的告诉了这个话务员妹妹,到最后我甚至还强调了一句,你如果不信的话你就自己打电话问问冉记者,看他要不要联系我吧。
也许就是因为这句话,我成功的从这个话务员妹妹手里套取了那位冉姓记者的电话。真希望这件事后来不会给她扣发工资。时间其实已经不早了,这个时候贸然的打电话给一个记者,讨论一年多以前的一桩新闻,这样的情况看起来似乎是有点像是骚扰。不过我相信如果那个冉记者真的秉承新闻工作者的信条的话,那他应该是会帮助我的。不过我感到更幸运的,就是一年多了,他竟然还呆在这个报社,这说明他的工作是认真负责的,由此看来,这个记者相对比较可信。
在心里组织了一番语言之后,我就按照话务员妹妹提供的号码给冉记者打了过去。接电话的人声音略微有些疲态,好像是已经睡下了。我先是问他是不是冉记者,他说是的。我说我是一年多以前你报道过的一个新闻里的当事人家属,我现在有些新的调查情况,我需要和另外一个当事人联系一下,请问你还能不能回想起当初那个新闻发生的时候,你们是从什么途径得知的。
我其实压根就没打算从冉记者手里要到那个男人的照片,他们相互之间基本算是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既然出了新闻现场,那么就一定有人打电话通知他,基于那个男人和死掉的那个女人之间是情侣的关系,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是不可能自己打电话让报社来跟进新闻的。难道是当时路过水边的一个人?这大江大河里天天都有人淹死,换成我的话,在河里看到死尸,第一反应应该是报警才对。而我这辈子报警的次数还挺多,但是大部分情况下我是报假警或者是为了套取警方的内部线索。根据经验来说的话,110接线员通常会在记录了报案原因后会告诉你尽快派遣警察前往现场,在此之前希望市民能够保护现场,也尽量不要引起骚动,这里的引起骚动,大部分是在说先不要给媒体通风报信之类的。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就立刻联想到,如果当初真是这个男人因为找不到女人和孩子而报警的话,那么警方一定留了他的报警电话才对。
冉记者在电话里有点搞不懂似的问我,你说的是那个新闻呀,我一年跟进的新闻那么多,我怎么会记得住。我对冉记者说,你应该还记得,当时你去现场拍了照片,新闻稿也是你写的,当初找到尸体的地方是在某某地,一大一小两个人,是母子关系,现场还有个男人是这个女人的男朋友,就是去年情人节那段日子,你还有印象吗?冉记者并没有思考很久,就很笃定的告诉我这件事他记得,那么小的孩子,太可怜了。其实我早就猜到他会这么说,因为从看他的新闻稿上,措辞比较强烈,代表着他对于这件事也是感到愤愤不平的,只是因为他是一个记者的关系,只有报道的权利,并没有审判他人的权利。但我也因此而觉得起码作为记者这个职业来说,这个冉记者还算是比较有正义感的。
我告诉冉记者,我是女方的家属,当初找到了尸体以后,由于对于责任的划分一直都还有争议,所以办完丧事以后这么长时间,我们一直都在寻求司法解决的方式。但是现在我们突然没办法直接找到那个男的了,所以我想请您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冉记者说,这件事是我们领导当时直接叫我去的现场,说是警方打来电话说,有两具尸体被打捞出来了,年年淹死的人那么多,但是这两个却是母子,需要我报道一下,能够唤起读者们的同情心之类的。我问冉记者,所以你们的消息渠道其实就是警方对吧?冉记者说是的。我说那好,那打扰您休息了。当我正打算挂上电话的时候,冉记者却突然对我说,你们家属这段日子肯定很辛苦,请你们也要节哀。
我想我得说,虽然我并不是家属,虽然我只是以欺骗的方式套取我想要的信息而已,但是冉记者这番对陌生人的安慰,却让我觉得心里挺温暖的。于是我又跟他多说了几句,我问他,当时在现场的时候,你曾经给那个男人拍过照片,你能不能告诉我一下,那个男人当时是一个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冉记者回想了一下后告诉我,他是挺崩溃的,看得出好几天都没休息好了。而且似乎是很后悔,后悔自己不该在情人节当天和女朋友吵架,但是现在后悔还有什么用呢,你的悔意究竟还能不能找到你需要忏悔的人呢。冉记者说到这里的时候竟然叹了口气说,这种关系的情侣,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感情本身虽然是真挚的,没什么不对,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来说,能负责的时候选择了逃避,到后来却变相害死了两个人,甚至还有一个小孩,他自己的小孩。
我很庆幸我跟冉记者多聊了几句,从他最后这句话来看,似乎信息量还有点大。因为我冒充的是死者家属,家属对于这些事情应当是了解的,我如果发问的话就等于是露馅了。于是在谢谢了冉记者的关心之后,我挂上了电话。开始琢磨他的这句话。
此刻如果我要找到那个男人的话其实是很容易的,我只需要明天一早老冯上班以后给他打个电话,让他帮忙调取一下我目前所在的这个区,精确到某一天的报警电话,再筛查下报警的内容记录,很快就能够找到那个男人的电话。因为在警局有人命案子的相关人,是被警方要求三年内随时要配合调查的,就算是换了号码,也必须要告诉警方。所以掌握了号码,怎么把那个男人约出来,方式大概就有一万多种了。
不过我分析冉记者的那番话,他说“这种关系的情侣,本身是个错误”,那意思好像是在说他们的情侣关系其实不是常态的,于是我推测大概是这对男女某一方是有家庭的。目前看来应该是那个男人有家才对。女人抱着孩子一起死,本来不关孩子什么事,她大可以把孩子送到福利院或者哪儿都行,完全不必拉着孩子一起送死,冉记者说那个孩子是那个男人的,这才让我解开了疑惑,女人决定自杀的时候一定是满怀愤恨,她能够想到的任何一种让这个男人痛苦的方式都不会放过,其中肯定就包括了夺走他的孩子。
我在想大概愤怒真的会让一个人丧失理智,简单梳理了一下,得到一个基本的关系图:男人在外边偷腥,这个女人却爱上了这个男人,若非如此的话,不会为了他生孩子,为了他去自杀的。两人有一个孩子,男人大概对女人也是有爱的,不过没那么深罢了。
正如冉记者说的那样,这样的感情原本是一段畸形的感情,但是我们无论谁都没有资格去以道德的角度审判别人,即便我自己本身很鄙视这样的人。看了看时间,我决定还是现在就给老冯打电话,他们当警察的,有时候日夜颠倒,而且老冯一向也没有睡觉关手机的习惯。打给老冯后,他果然已经准备睡觉了,我把我需要从他那里得到的帮助简略的给他说了一下,让他明天一早就帮我查查,老冯却说不用了,这就可以马上查,只要登录它们自己的内网即可。如果现在查当然是最好,不过查了我今天也干不了什么,过了一会儿后老冯发来了信息,信息上有两个电话号码,老冯说其中一个是当初报警的时候打的,后来换过,你都打打试试就知道了。给老冯回了谢谢的信息后,我和胡宗仁就站起身来带着李先生一起走了出去,临走前我们吹灭了放映厅门口的蜡烛,并且由胡宗仁亲自贴上一张符作为封条,以确保这一夜屋里的两个鬼魂不会跑出来。
我们告诉李先生,明天一早先去找到那个男人后再过来。胡宗仁安慰他说反正你们也关门这么长时间了,不差这一天两天。李先生有些尴尬的笑笑,于是当晚,我们各自回去休息。胡宗仁隔得近,我也懒得在他身上浪费汽油,于是独自开车回家。
回家的路上我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我拿起一看,竟然是冉记者给我回拨的电话。
第一百五十四章。【案十九】突击审讯
我正纳闷都这么晚了,他干嘛还打电话给我,我还以为我们之间的对话已经结束了,并且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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